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
报关员考试资料 申诉与裁定
• • • • • 1、申诉人提出明确的申诉申请; 2、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申诉+; 3、海关对行政争议进行书面审查+; 4、海关在受理申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5、海关在决定作出后7日内将文书送达申诉人、下级海关。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
• 不予受理的申诉有:
• • • • 1. 行政争议与海关无关; 2. 行政争议正由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处理 的; 3. 申诉事项已经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 4. 申诉事项已经由其他海关作为申诉案件受 理或者处理的; 5. 申诉人重复申诉的; 6. 仅对海关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 7. 请求事项已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办 理时限的; 8. 其他依法不应受理的情形。
和解成立的前提: 1、限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海关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情形; 2、在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 3、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达成; 4、和解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报请复议机关审查批准。 事后,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的,不予受理。 但是,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和解内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 复议听证
•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议机构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一)申请人提出听证要求的; (二)申请人、被申请人对事实争议较大的; (三)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有异议的; (四)案件重大、复杂或者争议的标的价值较大的; (五)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其他情形。 除非涉及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内容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内容海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带有强制力的,一经作出,如果不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程序加以纠正,海关就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执行该罚款决定。
以下是为大家搜索的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一、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概述(一)含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的行为。
这是对已经丧失行政复议和诉讼救济权利的当事人,本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再给当事人一次陈述理由、申辩意见的机会。
(二)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基本制度(了解)申诉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
(三)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作用(了解)二、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范围(重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向海关提出申诉请求的案件;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请求的案件;3、海关有关部门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访、投诉,如涉及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问题,由申诉人按规定提出申诉要求而转送海关申诉审查部门的申诉案件。
(二)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管辖1、申诉案件的管辖海关(重点)申诉人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
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诉。
2、海关申诉审查部门(三)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程序1、申诉人提出申诉申请2、海关受理申诉申请(1)海关受理申诉的时限海关申诉审查部门收到申诉人的书面申诉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内容是什么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是指对海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满的人,依法向海关提出申诉,并由海关依法处理的制度。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行政申诉的主体行政申诉的主体是指对海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满的人,包括法人、个人、民间组织等。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保障了申诉人的行政申诉权,使其在海关行政处罚、监管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
申诉人可以在海关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申诉。
对于逾期未申诉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诉,海关可以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对于不能明确指出主责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的、与自己无关的举报,海关有权不予受理。
二、行政申诉的程序(1)受理环节海关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
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诉,即受理申诉,并告知申诉人海关的处理结果。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诉,如内容不清、证据不足等,则可以不予受理。
在正式受理之前,海关可以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申诉的事实和证据。
(2)审查环节海关在受理之后,应当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调查核实申诉所涉及的事实与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申诉,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严格保密。
(3)处理环节经审查核实后,海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依据事实、证据及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处理决定应当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申诉人不满意的处理决定,可以向上级海关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行政申诉的效力海关行政申诉制度在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不适当之处时,海关应当依法对申诉进行正确的处理,为申诉人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海关行政申诉的有效性也对海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发挥了作用,有利于提高海关行政效率、维护海关形象和声誉。
总之,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
它为申诉人提供了合法的申诉渠道,帮助他们维护自己权益,同时也推动国家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
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
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是指国家海关在履行监管、征收、查处等职能中所实行的一项行政程序,主要是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海关行政管理工作中如遇到不当处理和错误裁决,通过申诉程序争取合理的解决。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作用:1. 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2. 建立互相监督、协调配合的保障机制。
3. 增强海关公信力。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申诉对象:1. 海关的行政管理决定。
2. 税收行政管理决定。
3. 海关的处理决定。
4. 与海关行政管理有关的其他决定或行为。
海关行政申诉的申请主体:1. 直接行使诉讼权利的企业或个人。
2. 经法定授权代其行使诉讼权利的单位或个人。
3. 受影响的企业或个人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的。
4. 与海关行政管理有密切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海关行政申诉程序:1. 提交申诉书:申诉人在收到海关的决定书15日内应当向制定该决定的海关提出书面申诉。
2. 受理申诉:海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进行立案登记。
3. 调查复核:海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诉人谈判时间及地点。
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邀请第三方协商,申诉人也可以要求听取复核的意见和证词。
4. 发出裁定:海关应当在调查复核后30日内作出决定书,并送达申诉人。
5. 申诉:如果申诉人不能接受海关的决定,可以向上级海关申诉。
上级海关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和下级海关。
6. 行政诉讼:申诉人如对上级海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总之,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是在建立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围绕着保护合法权益、建立监督协调的保障机制、增强海关公信力等多方面的考虑而制定的。
其申诉程序也非常规范,程序合法、透明、规范,极大程度的保障了企业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报关员知识:海关行政裁定制度
报关员知识:海关行政裁定制度海关行政裁定制度是现代海关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也是国际贸易中为保障海关监管权和公平竞争而设立的基础制度。
对于海关行政裁定制度,报关员应当具备基本的知识和了解,以在报关工作中进行正确的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在此,就海关行政裁定制度以及报关员应当掌握的相关知识做一简要的介绍。
一、海关行政裁定制度的基本概念海关行政裁定制度是海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监管权时作出的一种具有强制力的决定。
它主要是指海关机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及相关业务行为进行监管、查处及处理时所采用的一种行政手段。
其采取的方式包括书面决定和口头决定。
海关行政裁定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申请者优先原则”,即对进出口货物及相关业务行为的海关行政裁定应当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
另外,海关行政裁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措施也是保障海关监管权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二、海关行政裁定制度涉及的领域1、关税缴纳方式海关行政裁定可以涉及到关税缴纳方式的决定。
在此情况下,海关行政裁定的基础指标是根据国际合同关于货物的税率和海关划定的分类在关税表上进行计算。
如果申报方的关税缴纳方式与海关认定的不一致,那么海关就有可能对其进行行政裁定。
2、改制和进出口商品编码的变更海关行政裁定还可以涉及改制和进出口商品编码的变更决定。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各国货物编码往往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偏差,这就给海关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在此情况下,海关可以采取行政裁定来矫正这种偏差。
另外,如果申报方的商品标注不清、标注不全、标注不实,海关也可以进行行政裁定。
3、民间外汇结算海关行政裁定还可以涉及到民间外汇结算的法律决定。
外贸业务涉及到的资金结算,除银行业务之外,还有外汇,如外汇收汇和付汇等,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资金流动和外汇换算问题。
在此情况下,海关机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行政裁定。
4、禁止进口出口商品名单制度海关行政裁定还可以涉及到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名单制度的实施决定。
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
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的行为。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海关行政申诉制度(2010年新增内容)一、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概述(一)含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的行为。
这是对已经丧失行政复议和诉讼救济权利的当事人,本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再给当事人一次陈述理由、申辩意见的机会。
(二)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基本制度(了解)申诉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
(三)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作用(了解)二、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一)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范围(重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向海关提出申诉请求的案件;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请求的案件;3、海关有关部门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访、投诉,如涉及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问题,由申诉人按规定提出申诉要求而转送海关申诉审查部门的申诉案件。
(二)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管辖1、申诉案件的管辖海关(重点)申诉人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
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诉。
2、海关申诉审查部门(三)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程序1、申诉人提出申诉申请2、海关受理申诉申请(1)海关受理申诉的时限海关申诉审查部门收到申诉人的书面申诉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报关员考试资料 申诉与裁定
授课人:陆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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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 海关行政复议简述
•
海关行政复议是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进行合法性、
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海关法律制度。
•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范或规
则适用于特定事件或特定人而做出的特定处理。
并且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可以摘抄查
阅材料的内容,不得涂改、毁损、拆换、取走、增添查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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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 复议听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议机构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一)申请人提出听证要求的; • (二)申请人、被申请人对事实争议较大的; • (三)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有异议的; • (四)案件重大、复杂或者争议的标的价值较大的; • (五)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的其他情形。 • 除非涉及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
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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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
•
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
海关总其共同的上一级海关;海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
出的,是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
以该海关作为被申请人。
•
错列被申请人的,海关复议机构告知申请人变更。
•
申请期限:可以自知道之日. 起60日内提出申请(+)。
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 受理复议申请
•
申请审查: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作
海关工作人员的维权和申诉渠道
海关工作人员的维权和申诉渠道在海关工作中,工作人员经常面临各种问题和困难。
为了维护海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合理公正,各级海关机构建立了一系列维权和申诉渠道。
本文将介绍海关工作人员的维权和申诉渠道,并探讨其作用和运作方式。
一、维权渠道1.工会组织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起到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作用。
海关工会设有维权部门,工会干部负责处理工作人员的维权事宜。
工会组织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就业权益保障、工资待遇咨询等服务,同时也是工作人员与海关管理层沟通的桥梁,为工作人员发声争取权益。
2.人事部门海关各级人事部门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晋升、薪资调整等。
如果工作人员认为自己在人事管理方面受到不公正对待,可以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人事部门会组织调查核实,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法律途径如果工作人员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权方式,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提起申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申诉渠道1.海关纪检监察部门海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海关系统,维护海关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如果工作人员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职务违法,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公众监督渠道公众监督渠道包括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舆论。
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向媒体揭露问题、向社会组织求助或通过公众舆论来发声维权。
在公众的关注和支持下,问题得到更加重视和解决的可能性会增加。
3.上级主管部门在特殊情况下,工作人员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上级主管部门通常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调查组,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人员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并清晰陈述问题的来龙去脉。
综上所述,海关工作人员的维权和申诉渠道多种多样,旨在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
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是指海关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解决纳税人对海关行政行为不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
它是海关实施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纳税人权益、规范行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行政申诉的定义、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法律基础、申诉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介绍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重要知识点。
首先,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请求处理的活动。
在海关行政申诉制度中,纳税人可以通过行政申诉的方式向海关提出不满意见或请求,以解决纳税人与海关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海关行政申诉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提出申诉:纳税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海关提出申诉,申诉内容应包括申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申诉: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海关受理申诉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告知申诉人有关进展情况。
3.处理申诉: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诉人处理结果。
海关处理申诉时,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海关的监管权威。
4.申诉复核:如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
海关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行政申诉过程中的申诉期限和申诉材料要求等具体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纳税人在申诉时需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在进行海关行政申诉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申诉材料的提供:纳税人在提出申诉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以支持自己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2.申诉理由的具体清晰:在申诉时,纳税人应当清晰阐述申诉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供可以证明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证据。
3.保护个人权益:纳税人在行政申诉过程中,有权利请求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海关应当保障纳税人相关权益的保密性。
报关员重要考点:海关行政复议制度
报关员重要考点:海关行政复议制度海关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当申报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或其他行政行为不满意时,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以便在行政决定的内容上达成一致意见或进行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下面重点介绍海关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考点。
一、海关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海关行政复议适用的范围包括:1.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分类、计量和价值的认定等行政行为;2. 海关对进口货物的检验、查验和监管等行政行为;3. 海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处理等行政行为;4.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等行政行为作出的罚款、没收、限制性措施、行政强制等处置决定;5. 海关对申报人或义务人申请退税或挂账等行政行为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决定;6. 海关其他行政行为。
二、海关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海关行政复议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1. 《海关法》:明确规定了海关行政复议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权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法》:对海关行政处罚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规定。
三、海关行政复议的程序海关行政复议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于收到海关行政行为(或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在申请中明确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请求等。
2.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海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 复议调查:海关应当组织调查,并听取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明材料,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和证据。
4. 作出复议决定:海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 实施复议决定:对于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复议决定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海关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海关行政复议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明材料,阐明自己的申诉理由和要求。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的程序和原则
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的程序和原则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口商品的监管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海关工作人员可能会面临各种投诉和纠纷。
为了确保公正、高效地处理这些问题,海关工作人员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本文将重点探讨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该遵循的程序和原则。
一、投诉和纠纷处理的程序1.受理投诉和纠纷海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受理投诉和纠纷,确保所有的申诉都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在受理过程中,应要求申诉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便进行查证和调查。
2.调查和取证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取证。
他们应当主动了解事实,搜集证据,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以便获取准确的信息。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
3.问题解决和协商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海关工作人员应当着手解决问题并与当事人进行协商。
他们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以促进双方达成共识或妥善解决问题。
在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展现专业素养,确保公平公正,并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利益。
4.处罚和裁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海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他们也有权对纠纷进行裁决,以确保公平正义。
二、处理投诉和纠纷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他们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做决策,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2.依法办事原则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他们应当依法行事,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服务导向原则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始终以服务为导向,关注当事人的需求和利益。
他们应当积极主动地为当事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
4.高效便捷原则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保持高效便捷的工作态度。
他们应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不便。
5.保密原则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和纠纷时,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相关信息和当事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第十二章海关行政诉讼课件
第四节 一审程序
海关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
对某以海关行政案件第一次审理时必须遵循的
程序。
一审程序是海关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
是全部审判的基础。
一、程序 (一)起诉
1、概念
指海关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
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对其合法权益予以补
3、审理原则。应当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 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4、审理对象。二审过程中,海关不得改变被 诉具体行政行为。
四、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海关行政诉讼上诉案件,
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
决。
按不同情形,分别采取三种处理方式:
( 1)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依法改判;
讼,请求人民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二、基本原则 ➢ 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 合法性审查原则 ➢ 争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 海关纳税争议行政复议前置原则
三、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
的前提,也是海关行政诉讼与海关行政复议 的重要区别之一。
2、种类 按是否有法律规定: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1)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A、级别管辖 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关行政案件
的分工与权限。
一审海关行政诉讼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海关行政案件或海关 二审行政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全国范围内 重大、复杂的海关行政案件或由高级人民法院一 审上诉的海关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海关工作人员的咨询和投诉处理程序
海关工作人员的咨询和投诉处理程序一、咨询程序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监管机构,其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与海关有关的各类咨询事务。
无论是对于进口出口手续的咨询,还是关于关税、税率和监管政策的咨询,海关工作人员都应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以下是海关工作人员咨询处理程序的具体步骤:1. 确定咨询方式海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多种咨询方式以方便咨询者进行沟通。
这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在线咨询或者到海关办公室进行面对面咨询。
咨询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适合的方式。
2. 提供详细信息在提出咨询问题时,咨询者应详细说明问题的背景和具体情况,以便海关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问题并给予恰当的答复。
咨询者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支持信息,以便海关工作人员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指导。
3. 工作人员解答海关工作人员应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并提供准确的解释和具体建议。
工作人员应注意语言表达的清晰简洁,以便咨询者理解。
4. 备案及追踪海关工作人员应将咨询事宜进行备案,包括咨询问题、解答内容、咨询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备案旨在记录咨询历程以备参考,并方便后续追踪核查。
二、投诉处理程序如果咨询者对于海关工作人员的服务存在不满或者投诉的情况,应采取以下投诉处理程序:1. 提出投诉咨询者应向海关的投诉渠道提出投诉,比如海关办公室的投诉热线、电子邮件投诉渠道等。
在提出投诉时,咨询者应详细描述投诉的事件、时间和当事人等关键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及支持材料。
2. 受理投诉海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初步核实。
核实过程通常包括与相关当事人核对与投诉事件有关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和调取相关记录等。
投诉受理过程中,海关工作人员应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确保处理程序的客观性。
3. 调查与处理在核实投诉事实后,海关工作人员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并根据事实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可以包括警告、纠正错误、改进服务等。
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投诉人,并向其说明处理原因。
4. 反馈与复核海关工作人员应向投诉人提供处理结果的反馈,并告知投诉人可以向相关监督机构进行复核。
海关总署解读海关行政诉讼范围
海关总署解读海关行政诉讼范围在与海关在日常交往中,企业难免会对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对此,企业除了向上一级海关提起行政复议之外,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企业对海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呢?行政诉讼的范围与行政复议的范围一致,大致包括以下几类:对海关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包括对海关作出的罚款、警告、没收货物、追缴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取消报关资格等。
对海关作出的收缴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扣留走私嫌疑人。
对海关作出的强制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扣留货物、运输工具、账册、单证等。
对海关收取担保的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税款强制措施等。
对纳税争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归类、审价、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汇率、减免税、追补税等。
对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申请设立保税仓海关不予批准等。
对海关检查和查验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海关检查运输工具和有关场所,查验货物、物品等。
对海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责令退运、不予放行货物、责令改正、责令拆毁等。
对海关作出的稽查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作出的企业分类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企业由A类管理降为B类管理等。
对海关未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办理报关、货物放行等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违法收取滞纳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海关没有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中,除纳税争议的事项外,当事人都可以直接起诉。
对于纳税争议事项,当事人需先向海关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向海关申辩
向海关申辩
摘要:
1.引言:介绍海关申辩的概念和作用
2.海关申辩的种类和形式
3.海关申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4.海关申辩的案例分析
5.结语:总结海关申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正文:
一、引言
海关申辩是指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物品进行监管过程中,当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对海关作出的某些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依法向海关提出申辩、陈述和证明的活动。
海关申辩对于维护进出口商的合法权益、保障海关执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二、海关申辩的种类和形式
1.种类:根据申辩对象的不同,海关申辩可分为对货物征税申辩、对货物归类申辩、对货物原产地申辩等。
2.形式:海关申辩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提交申辩书、陈述书等文件;口头形式则是在海关行政处罚听证会上进行申辩。
三、海关申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1.流程:首先,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需要向海关提交申辩书或陈述书,明确申辩的事项和理由;其次,海关会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最后,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海关的决定进行复议或诉讼。
2.注意事项:进行海关申辩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确保申辩理由真实、合法、有据可查;同时,申辩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
四、海关申辩的案例分析
假设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对其征收的关税金额有异议。
该企业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和应征关税金额。
如果海关审查后认为企业的申辩理由成立,可以调整关税金额。
五、结语
总之,海关申辩是进出口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向海关申辩
向海关申辩摘要:一、引言- 阐述海关申辩的概念和意义二、海关申辩的流程1.了解海关法规2.收集相关证据3.准备申辩材料4.提交申辩申请5.海关审核申辩6.申辩结果三、海关申辩的注意事项1.遵守法规2.准备充分的证据3.注意申辩时效4.保持沟通四、案例分析1.案例简介2.申辩过程3.申辩结果及启示五、总结- 重申海关申辩的重要性,给出建议和展望正文:一、引言海关申辩,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中,当企业或个人认为海关的执法行为存在问题时,可以向海关提出质疑和申诉,要求海关对执法行为进行复查、改正或撤销。
这一过程对于保障进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海关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海关申辩的流程、注意事项及案例分析,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海关申辩制度。
二、海关申辩的流程1.了解海关法规在向海关申辩之前,首先需要充分了解海关相关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找出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2.收集相关证据整理涉及到的进出口业务文件,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合同、发票、提单等证据,确保证据完整、准确。
3.准备申辩材料根据海关法规和具体案情,起草申辩书,列明申诉事项、理由、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4.提交申辩申请将申辩材料提交至海关相关部门,同时,确保提交时效,以免影响申辩权益。
5.海关审核申辩海关收到申辩材料后,将对其进行审核。
如申辩材料不齐全,海关将通知申辩人补充材料。
6.申辩结果海关在审核申辩材料后,将作出复查、改正或维持原决定的处理。
申辩人可对处理结果进行再次申辩。
三、海关申辩的注意事项1.遵守法规在申辩过程中,务必遵守海关法规,切勿提供虚假证据或采取不正当手段。
2.准备充分的证据充足的证据是申辩成功的关键,务必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完整、有效。
3.注意申辩时效严格遵守申辩时效,以免丧失申辩权益。
4.保持沟通在整个申辩过程中,保持与海关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时补充材料。
四、案例分析1.案例简介以一起典型的海关申辩案例为例,介绍案情、申辩过程及结果。
向海关申辩
向海关申辩【实用版】目录1.引言:简要介绍海关申辩的背景和目的2.海关申辩的基本流程3.海关申辩的主要内容4.海关申辩的注意事项5.结论:总结海关申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文【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贸易日益频繁,海关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贸易秩序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海关监管过程中,进出口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向海关进行申辩。
本文旨在介绍海关申辩的基本流程、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海关监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海关申辩的基本流程】海关申辩是指在海关对企业进行监管过程中,企业因认为海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海关提出申诉、辩解的活动。
海关申辩的基本流程如下:1.企业收到海关的行政行为通知书,如海关征税决定书、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2.企业对海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需在法定时限内向海关提交申辩书。
3.海关收到企业的申辩书后,进行审查。
如果海关认为企业的申辩理由成立,会修改原行政行为;如果认为企业的申辩理由不成立,会维持原行政行为。
4.企业对海关的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海关申辩的主要内容】企业在进行海关申辩时,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事实清楚:申辩内容要客观、真实,对于所陈述的事实要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2.法律依据:申辩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所引用的法律条款要有明确的依据。
3.逻辑严密:申辩内容要有严密的逻辑性,能够充分说明问题,使海关信服。
4.权益保护:申辩内容要着重强调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海关行政行为对企业权益的损害。
【海关申辩的注意事项】企业在进行海关申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及时提出: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申辩书,以免丧失申辩权利。
2.以礼待人:在申辩过程中,要尊重海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
3.提供证据:申辩内容要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以增加申辩的成功率。
4.注意保密:在申辩过程中,不要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向海关申辩
向海关申辩是指在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中,当海关对货物的申报、归类、估价等方面有疑问或认为存在违规行为时,企业或个人可以向海关提出自己的解释和理由,以争取海关的理解和支持。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向海关申辩之前,首先要了解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条例》等,以便在申辩时能够准确引用相关规定。
2. 准备充分的证据:在申辩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以证明货物的申报、归类、估价等方面是合规的。
3. 保持诚信:在申辩过程中,要保持诚信,如实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篡改相关证据。
如果海关发现有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可能会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
4. 语言表达清晰:在申辩过程中,要注意语言表达的清晰和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
同时,要保持礼貌和尊重,以便与海关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
5. 及时跟进:在申辩结束后,要及时关注海关的处理结果,并根据
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如果对海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经常遇到海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报关公司或律师团队,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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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的行为。
接下来为大家精心了报关员重要知识点: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
海关行政申诉制度(xx年新增内容)
一、海关行政申诉制度概述
(一)含义
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的行为。
这是对已经丧失行政复议和诉讼救济权利的当事人,本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再给当事人一次陈述理由、申辩意见的机会。
(二)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基本制度(了解)
申诉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寻求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
(三)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作用(了解)
二、海关行政申诉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范围(重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向海关提出申诉请求的案件;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向海关提出申诉请求的案件;
3、海关有关部门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访、投诉,如涉及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问题,由申诉人按规定提出申诉要求而转送海关申诉审查部门的申诉案件。
(二)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管辖
1、申诉案件的管辖海关(重点)
申诉人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
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诉。
2、海关申诉审查部门
(三)海关办理申诉案件的程序
1、申诉人提出申诉申请
2、海关受理申诉申请
(1)海关受理申诉的时限
海关申诉审查部门收到申诉人的书面申诉材料后,应当在5个
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海关受理与不予受理的处理规则
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决定予以受理,并制发受理申诉决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不予受理:(重点)
①申诉针对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不是海关作出的;
②申诉事项已经人民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正在审查处理的;
③申诉事项已经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
④申诉事项已经其他海关作为申诉案件受理或者处理的;
⑤申诉事项已经海关申诉程序处理,申诉人重复申诉的;
⑥仅对海关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决定提出不服的;
⑦请求事项已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办理时限的;
⑧其他依法不应受理的情形。
(3)转送其他海关处理
符合海关办理申诉案件规定,但需要转送其他海关处理的,应当将申诉材料转送相应海关,同时书面通知申诉人,由接受转送的海关办理。
3、海关审查申诉案件
(1)申诉案件的审查内容
申诉审查部门应当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2)申诉案件的审查方法
申诉案件的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调查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可以采用听证的方式。
(3)申诉案件的审理人员(重点)
①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的经办人员不得担任申诉案件的审理人员。
②申诉人认为申诉案件的审理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该审理人员回避。
审理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③审理人员的回避由申诉审查部门负责人决定;申诉审查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其所属海关负责人决定。
4、申诉案件的撤销、撤诉
(1)申诉案件的撤销
海关在受理申诉之后,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发现有上述“决定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申诉案件,并书面告知申诉人。
(2)申诉案件的撤诉
申诉案件处理决定作出前,申诉人可以撤回申诉,撤回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申诉人撤回申诉的,海关应当终止申诉案件的审查。
5、申诉案件的处理决定
(1)海关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限(重点)
海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案件,经申诉审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海关处理决定的种类
海关经对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应当分下列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①决定维持,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②海关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或者责令下级海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原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重新作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D.超越或者滥用x权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④原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决定撤销,由原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3)申诉案件处理决定的送达
对申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发法律文书,加盖海关行政印章,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申诉人。
(四)申诉人的救济途径(重点)
申诉人对经申诉程序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