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经终止、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构成的条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具有代理权的实施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1、土地所有权2、建设用地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3、地役权(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的种类1、合同2、侵权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债的产生1、施工合同债2、买卖合同债3、侵权之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1、专利权2、商标权3、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债市产权的保护1、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2、建设工程上商标权的保护3、建设工程著作权的保护建设工程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商标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缱绻的形式责任(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1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人的资格4、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一、引言施工许可证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范围内,经过审查和批准后,允许进行施工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二、施工许可证的种类施工许可证分为建筑施工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等多种种类,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来划分。
不同种类的施工许可证对应着不同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
1. 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不同类型的建筑。
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与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相关材料,以便进行审查和批准。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于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有关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
3. 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建筑物的室内装修和装饰工程。
在申请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施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方案、建筑物使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施工许可证的种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设计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方案等。
申请材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确保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2. 审查和评估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对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要,审查人员还可能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 发放施工许可证经过审查和评估后,如果符合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将会发放施工许可证。
发放施工许可证后,申请人方可开始进行施工工程,同时需要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
四、施工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对于已经发放的施工许可证,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工程施工类需要什么许可
工程施工类需要什么许可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进行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许可证之一。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包括总承包资质证、专业承包资质证等。
总承包资质证主要是给予企业总承包建筑工程的能力,专业承包资质证则是给予企业专业施工的能力。
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例如注册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经验等。
另外,企业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文件来进行审批。
一旦获得施工许可证,企业才能进行工程施工。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必不可少的许可证之一。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种认可,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例如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基本保障,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不允许进行工程施工的。
三、环境保护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必备许可证之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必须获得环境保护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施工。
环境保护许可证是对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一种认可,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在申请环境保护许可证时,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件和要求,例如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监测等。
环境保护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环保准入证,没有环境保护许可证的企业是不允许进行工程施工的。
四、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1、资料准备: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准备相关的材料和文件,例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设备清单、经验证明等。
2、申请报批: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文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将根据企业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施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前需要手续
工程施工前需要手续一、规划许可在进行工程施工前,首先需要办理的手续是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是指依法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是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设区内实行法定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许可的办理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明、规划条件等。
2、规划设计审查。
规划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核实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3、下发批复。
审查通过后,规划管理部门将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给申请人,证明申请人符合规划管理的要求,可以进行后续工程建设。
二、施工许可办理规划许可后,接下来需要办理的是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是指依法核发的允许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证书。
施工许可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到施工管理部门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的材料,包括规划许可证书、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书等。
2、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施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施工许可审批。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书给申请人。
三、环保审批在办理施工许可的同时,还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环保审批是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环保审批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申请人应聘请有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审批部门审核。
2、环保批复。
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出具环保批复文件,包括是否通过环评等信息。
3、环保监督。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批复文件的要求,履行环保监督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消防审批除了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环保审批手续外,还需要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类型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六)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 报告的建筑工程
此类工程开工的前提是已经有经批准的开 工报告,而不是施工许可证,因此,此类工 程自然是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四)临时性建筑 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临时性建筑,例如
工人的宿舍、食堂等。这些临时性建筑由于 其生命周期短,《建筑法》也明确规定此类 工程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五)军用房屋建筑 由于此类工程涉及到军事秘密,不宜过多
公开信息,《建筑法》第84条明确规定: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 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 定。”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二)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建筑法》第83条规定: “依法核定作
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Fra bibliotek的修缮, 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三)抢险救灾工程由于此类工程的特殊性, 《建筑法》明确规定此类工程开工前不需要 申请施工许可证。
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 型工程
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管理办法》第2条,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 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 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同时,该《办法》 也进一步作出了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 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许可法规
• 【注意】 从以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都必须申 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而只是对投资额较大、结构较复杂的工程,才领取 施工许可证. 限定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一是考虑到我国正在进行大 规模的经济建设,工程建设的任务繁重, 如果工程不分大小均要领取施 工许可证,既无必要,也难以做到;二是考虑到要突出政府对工程管理的 重点,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三是避免与开工报告重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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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信息的收集
(1)所在地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能力与特点,所在地招标投标 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设计概算,设计、地质勘察、测绘的审批报告等方面的信息, 特别是该建设工程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材料、 设备、工艺、质量要求有关信息。 (3)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所在地区的材料、构件、设备、 劳动力差异。 (4)本工程适用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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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2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 •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最新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汇编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工程施工前要办理哪些证件
工程施工前要办理的证件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因此在施工前需要办理一系列的证件。
以下是工程施工前需要办理的主要证件: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规定,取得施工资格的必要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资金证明、质量监督委托书、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凭证,是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建设的法律依据。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措施等。
三、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建筑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符合相应工程施工要求的资格证明。
办理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手册等。
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要求等。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 )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A.宪法、法律、部门规章B.刑法、民法、经济法C.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D.宪法、刑法、民法【答案】C【解析】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ー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正式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統帅,以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済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考点来源】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2.根据《立法法》,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关于裁决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裁决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进行裁决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答案】D【解析】地方性法規、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했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別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期与部门规草之间对司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規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部门规之间、部门规草与地方攻府规草之间对司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第七章建筑法
一、概述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筑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 监理制度。 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业主的 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建设部门 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 专业化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 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 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应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对于需要领取开工报告的工程.《建筑法》第11 条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 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 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 手续。”
施工许 可证 开工 报告 3个月 内开工 6个月 内开工 可以延 期两次 不予延期 停工满1年, 重新核验 停工的, 要报告
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与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 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施工许可证应 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领取。由此可以看出,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在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后,组织施工之前申请领取。
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与范围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范围 根据《建筑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按照国 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外,均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 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得开工。
工程施工需要证件
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的环节和人员,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工程施工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工程施工证件的办理就是重要的一环。
工程施工证件是指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必须持有的各类证明文件。
这些证件不仅是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体现,也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得以保障的基础。
工程施工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定前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施工。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安全条件、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等。
二、相关人员的证件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件,如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等。
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地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等。
这些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四、施工现场安全条件施工现场安全条件是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设施、施工设备等。
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整体安排,包括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控制等。
施工组织设计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六、施工设备和材料施工设备和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总之,工程施工证件的办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重要手段。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办理各类工程施工证件,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哪些
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哪些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也有一些工程类型是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
下面看看有哪些工程类型是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吧!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对文物保护的修缮问题,由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无需向建委申请施工许可证。
3.抢险救灾工程。
由于此类工程的紧迫性,不可能先申报后施工。
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4.临时性建筑。
这里所说的临时性建筑,必须是在被许可的施工工程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例如:施工区内的工人宿舍、材料仓库等临时建筑。
不在规划许可范围内,或被许可施工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应当向当地所属房管局申报批准后建设,未申报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因军用房屋建设,涉及到严格的保密事宜,属于军队内部的管理范围,不应有地方建委管理。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由于小型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少、建设规模小、施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等特点,没有必要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也管不过来。
2012 一级建造师 法规 课件3
讲授内容:1、lZ301040建筑法2、lZ301050招标投标法3、1Z30110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Z301040建筑法lZ30104l掌握施工许可制度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②工程所在地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按照设计深度不同,设计文件可以分为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对以上几类设计文件的要求分别是:(1)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3)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A证】考试试题题库(全国通用)模拟训练含答案【3套练习题】(
2023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A证】考试试题题库(全国通用)模拟训练含答案【3套练习题】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姓名: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第一套一.单选题(共20题)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A.出租单位B.检验检测机构C.施工总承包单位D.使用单位2.承包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开始时间为()。
A.承包人主张权利之日起B.发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C.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D.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负责。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监理单位4.()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A.县级以上B.市级以上C.省级以上D.各级5.脚手架工程施工前,应当由()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A.项目技术人员B.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D.作业班组负责人6.不是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法律责任形式是()。
A.行政责任B.经济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A.吊销资质证书B.民事责任C.行政责任D.刑事责任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
A.培训B.考核C.维护D.演练9.《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
A.人身伤害B.职业危害C.财产损失D.经济损失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4。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9。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筑法关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建筑法》关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第十八条(施工许可申请人及实施机关)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确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除外。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施工许可的种类)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施工条件的准备情况,就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施工许可;也可以就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分别申请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按期分别申请施工许可。
第二十条(施工许可条件)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争议的,拆迁裁决已经生效,且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已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依照国家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送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六)已经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有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具有财政部门出具的投资和拨款计划证明;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具有担保机构或其他企业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其他投资建设工程具有投资人的出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资金额度到位证明;(八)建设单位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没有拖欠工程款;(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施工许可证。
北京施工需要办理的五大证
北京施工需要办理的五大证在北京进行建设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一系列证件,以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性。
这些证件按其属性可以划分为以下五类,建议广大建设者在施工前认真了解和准备。
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建设施工的必要证件,属于必要性最强的证件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没有施工许可证,施工所涉及的设备将会被拆除,相应的工作也将停止。
因此,这是必须前期办理的一份证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是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第二个必要证件,也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证件。
如果不具备这样的证件,施工过程可能会涉及一系列安全问题。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进行审查,违法行为的后果将会导致严重的罚款和建设中止。
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建筑施工过程的第三个必备证件。
它是建筑监管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的依据,如果没有取得该证件,施工所遇到的问题将不容易解决。
因此,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实现安全、健康、经济、合法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很重要的证件,对保障工人和施工现场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北京,如果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施工,将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会有一系列安全隐患,同时也会因此导致停工以及拖延施工工期,因此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是必须的证件之一。
五、职业卫生许可证职业卫生许可证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申请的一项重要的证件。
建筑施工现场可能存在各种不同的危险,例如噪音、尘土、各种有害气体等,这些都会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职业卫生许可证对于建设者在施工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问题的保障非常有效。
总结:除了上述五类证件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必备的证件(如建筑施工许可证、干线通讯许可证等)。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办理的证件不仅数量多,而且有各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议广大建设者在施工前尽早了解并办理必要的证件,确保施工合法、安全、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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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7.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法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部
分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三类人员考核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通过考核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制度。
9.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
(2)依法对采购行为进行招标的责任。
(3)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
(4)不得不预设投标人的责任。
(5)送审施工图的责任。
(6)依法委托监理的责任。
(7)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8)确保提供场所的物资符合要求的责任。
(9)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10)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11)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任。
1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
(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3)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
(4)按图施工的责任。
(5)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责任。
(6)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的责任。
(7)见证取样的责任。
(8)返修保修的责任。
11.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依法承揽业务的责任;独立监理的责任;依法监理的责任;确认质量和应付工程款的责任。
12.保修范围、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3.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4.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5.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16.签订合同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
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7.定金罚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担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
定金具有双重作用:首先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可以没收定金,相反,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8.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
19.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0.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
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1.监理人的义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22.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其法律效力能否发生还不能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确认才能生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