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对村两委和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制度
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
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是指建立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中的一项监督机制,旨在维护村民的权益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决策。
下面是对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的说明及其重要性的详细阐述。
一、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的内容及职责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包括:1. 建立和完善村监督委员会组成和选举的相关程序;2. 规定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对象和范围;3. 制定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4. 设立村监督委员会的运作方式和周期;5. 确定村监督委员会的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 监督村委会及村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廉洁从政情况;2. 监督村务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民主性;3. 监督村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的使用情况;4. 接受并处理村民的投诉和举报,并向上级机关报告;5. 定期向村民汇报监督情况。
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村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能够有效监督村委会及村干部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2. 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村监督委员会的存在使村务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和公正,村民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村务事务,推动村级民主决策机制的实施。
3. 提升村级治理能力: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可以推动村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使他们更加关注村民的需求,提高村级治理的质量和效率。
4. 建立健全的反腐败机制:村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反腐败的力量,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推动村级政治生态的净化。
三、如何加强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的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和重要性,提高广大村民对其的认识和支持,增强其监督职责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监督委员会的成员选举、任期和退出机制,确保其独立性和代表性。
同时,加强对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法律意识。
3. 强化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监督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并为其提供法律保障。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 - 写作素材】篇一:《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1、坚持党的领导,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每月三次按旬审查村集体当期的财务收支票据及账目,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对村级财务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3、认真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并督促村民委员会按规定时间、程序和方式实施公开;按月监督本村财务公开情况,把群众对财务管理状况的反映及公开后的情况反映及时反馈给村经合社管委会,配合向群众做好公开后的解释、释疑等后续工作。
4、认真详细记录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的具体事项,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情况、民主理财情况。
5、监委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
(党支部研究党内保密工作除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1、参与各项村务活动的权利;2、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3、审核村经济的收支权利;4、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5、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6、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7、其他有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两委”工作的误解。
2、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3、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4、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6、督促村民执行《村民公约》。
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大类型。
一、政务公开的监督内容: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2、国家对农村有关各种直补发放情况(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农资直补);3、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4、民主选举支、村、监“三委”成员程序,分工和民主评议情况;5、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如违法婚姻的处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及其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土地管理、农村征兵、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是指由村委会成立的一种机构,旨在监督和管理村务工作的一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组成和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委会选举产生,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和决策,并向村民提供监督渠道。
2. 任期和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与村委会一致,选举时间和程序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3. 工作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对村委会的决策、财务、项目等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维护村民权益。
4. 公开透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定期向村民公布工作报告和决策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和意见建议。
5. 协作与沟通: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协作和沟通,及时了解并处理村民的诉求和问题。
6. 审计和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村委会的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公示审计结果。
7. 处理投诉和举报: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8. 自律和惩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应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促进村级民主管理,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农村的发展,村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趋势。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村务公开、村干部选举、村集体财务等工作的正常运行。
因此,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推进民主决策、加强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村民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职责1.监督村务公开: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务公开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村民反映的问题。
2.监督村干部选举:负责监督村干部选举工作,对村干部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处理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3.监督村集体资产:负责监督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村集体资产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纠纷。
4.维护村民权益:负责维护村民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加强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5.协调处理纠纷:负责协调处理村内纠纷,落实承诺,解决矛盾,及时回应村民反映的问题。
三、成员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由10名村民代表组成,其中选举产生4名主任委员和1名副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村委会推荐和村民代表推荐产生,为任期制。
四、工作机制1.议事规则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例如审议会议议程、表决票决的方式等。
2.会议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村中的重要事项,并通过发布公告来召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
3.决策体系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决策体系,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形成承诺、督办、监督和考核的闭环工作机制。
4.信息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全村居民公开村务工作的情况,对村务公开不透明、不公正的行为和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五、工作方法1.宣传教育村务监督委员会应采取各种方式,向村民宣传村务工作的意义和涉及到的维权知识,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
2.建立联系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与村委会、民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建立联系机制,促进工作的沟通与合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民主监督原则,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会)。
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或委托,履行监督职责。
一、村监委会的产生和组成1、村监委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监委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进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2、村监委会成员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并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3、村监委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1人,组成人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或选举产生。
村监委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其他成员采取回避制度,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村监委会委员,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监委会成员及下设机构人员。
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受村民和村民代表的监督。
二、村监委会工作职能村监委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有: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集体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3、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职责是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
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欢迎大家参阅。
第1篇: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1、对村务管理工作及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2、对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行审核。
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村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及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工作;5、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6、支持村两委会的正确决策,配合村两委会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7、当村党组织有关村务管理工作的行为和村委会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时,要求村两委会予以纠正;8、提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9、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权利1、对村两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权;2、对村级事务、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的监督权;3、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4、对村务、财务执行情况的质询权;5、对村干部不廉洁、不公开、不民主行为的反映权;6、对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决策的否决权;7、对不称职村干部提出罢免的建议权;8、由对被误解的村干部的保护权。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义务1、客观真实地搜集整理村民对村干部、村委会的意见和建议;2、适时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议,研究讨论村民意见和建议;3、由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向村委会提交村民建议或意见,及时向村民反馈村委会采纳意见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4、对村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做好解释和宣传,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支持;5、对涉及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土地发包流转、惠民政策落实对象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盖章许可制;6、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反映;7、定期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监督工作知识,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8、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农村村务监督规章制度
农村村务监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村务监督工作,促进村级民主自治的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村务监督是指村级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接受村民监督,保障村民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农村村务监督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使职权、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独立公正、监督有力。
第四条农村村务监督的对象包括村委会、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
第五条农村村务监督的内容包括村务工作的决策实施、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
第六条村民有权对村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村干部有义务接受村民监督,进行自我批评和改进。
第七条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监督的组织形式,对村委会和村委会成员开展监督,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村务工作的决策实施监督第八条村务工作的决策实施过程应当依法进行,村委会应当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保障村民知情权。
第九条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对村务工作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表决,村委会在重大事项上应当听取村民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十条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委会的重大决策有权进行联名上书,要求村委会作出说明和改正。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有权请求召开特别村民代表大会,审查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大会有权检查和审计村务工作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第三章财务管理监督第十三条村务财务收支应当合理合法,村委会应当依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细公开村务财务信息。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审议和批准村委会的年度预算和决算,查核村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对村务财务的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大会有权要求村委会作出关于村务财务管理的说明,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活动进行制止。
第四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第十七条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对村委会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监督,要求村委会依法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
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
二、经镇纪委批准,村务监督委员会可调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
三、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公开进行审核监督。
五、配合镇纪委、财政所参与对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收集、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提请镇纪委同意后,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质询。
八、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两委”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其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经镇党委批准后,由村党组织依法组织实施。
村务监督委员会义务一、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制度等,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支持村两委工作,建立村两委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化解、消除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误解和矛盾。
三、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一、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特别是对惠民强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重点是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情况。
三、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
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对未按要求公开的事项,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
对群众关注的村级事务,村务监督委员会研究后,可向村“两委”建议进行“点题”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是指在村级组织中建立的一个具有监督职能的工作机构,旨在加强村务管理和村民自治,促进村级事务的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
以下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组成和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成员应包括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其他群众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
2. 职责和权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村级干部和村级事务的工作,包括村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村办企业管理、村财务的监督等。
委员会有权对村级干部的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能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工作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村级干部的工作汇报,审议村务计划和财务报告。
委员会还可以接收来自村民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处理。
4. 监督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可以通过制定监督规章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开展廉政教育等方式来加强监督力度。
5. 监督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向村民公开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监督结果、处理意见等,确保监督的透明和公正。
总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村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监督职能,推动村级事务的规范和民主,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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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
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为理顺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相互关系,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义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六项工作章程。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一、坚持党的领导,对村两委会及村干部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重点监督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并对决策的执行进行监督。
三、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进行监督。
凡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应当全面、真实、详细,及时公开。
四、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管理和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
五、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
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六、参与乡(镇)对村两委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
七、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民主管理制度规定擅自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询问和质询,提出废止建议,并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反映,督促村民委员会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八、依据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意见,并提请村党组织,报上级党委、政府同意,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义务一、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制度等,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支持村两委工作,建立村两委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化解、消除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误解和矛盾。
三、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摘要:本文旨在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监督能力,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提升。
1. 引言为了加强村务监督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级层面的社会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1 目的本工作制度旨在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与群众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提高村级治理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1.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村级层面的村务监督委员会。
2.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组织,负责监督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及村干部的工作情况,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1 主要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村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监督村委会工作的合法性和效率•监督村级财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情况•监督农村土地使用和资源保护2.2 权限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村务决策的讨论和表决•向村委会提出议题和建议•参与村干部的考核和评价•监督调查涉及村级层面的投诉和举报•审核村级经济和财务报告3. 选举和任期3.1 选举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产生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3.2 任期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3 换届选举在每届任期结束前,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前,需要对前一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工作流程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
4.1 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和审查相关议题,并制定决策和建议。
4.2 信息交流村务监督委员会应与村民保持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收集和反映村民的意见和需求。
4.3 监督调查在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展开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4.4 报告和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公布相关工作报告和决策结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依法民主管理村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负责对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三条监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群众基础,关心村民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监督能力。
第四条监委会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监委会组成和任期第五条监委会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
监委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六条监委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四)热心公益,关心村民利益,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监督能力。
第七条监委会成员的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监委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但不得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
三、监委会的职责第九条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二)监督村务公开工作,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进行监督;(三)监督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收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村民委员会;(五)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监委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监委会发现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
四、监委会的工作程序第十二条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及相关内容
一、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情况。
二、监督村党组强、村委会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情况。
五、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情况。
六、监督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职责一、协助村“两委”会建立、健全民让议事制度。
二、督促村“两委”会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议定。
三、负责对村里涉及村民利益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征集村民意见和建议,按照程序参与议事,代表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负责检查、审核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和建设工程实施情况。
五、负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向村“两委”会进行质询。
六、负责对村干部向村民承诺的事项进行督查。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内容一、参与村重要决策、重要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列席涉及全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以及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村“两委”会议。
对涉及村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征求和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并代表全体村民提出要求或建议。
二、参与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稽核,必要时可对村级财务和一些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跟踪、了解情况。
三、根据村主代表大会意见可绝大多灵敏村民的要求,就有送重大问题向村“两委”会提出质询,对村干部向村民承诺的事项进行督查,并负责反馈。
四、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工作的举报,对镇党委、纪委交办或爱村民、村民代表会议委托开展的督查事项,进行跟踪了解核实情况,并及时汇报和反馈。
五、对违反村务管理制度作出的决定、决策和报销单据提出修正建议,必要时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或镇党委、纪委裁决。
六、协助和配合镇党委、纪委组织的村“两委”会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制度一、镇纪律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精选6篇)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希望大家喜欢。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篇1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
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
重点监督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
同时,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党务、村务公开情况。
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
重点监督公开的村集体财务收支、村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收益、享受低保、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应督促村支“两委”重新公开。
3、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监督村级组织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按月或按季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
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财务代理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支出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等活动,并配合乡(镇)按照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集体“三资”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
参与乡(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监督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
监督村干部廉洁勤政,秉公办事情况,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每年开展1-2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对本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以及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进行监督,认真审查相关账目和票据,对发现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应向村“两委”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向镇纪委汇报。
二、负责对本村村务公开工作实行监督,督促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规范运作。
认真办理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意见及建议,并督促村“两委”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三、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对村“两委”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和本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协助镇纪委、村党组织做好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有权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村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民情民意的收集转达,并对村民群众的信访代理、矛盾调处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七、负责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认真做好镇纪委和村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享有的权利:1、知情权。
列席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召开的涉及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以及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会议,向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2、质询权。
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被质询对象当场或限期作出答复、解释和改进。
3、审核权。
审核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
4、监督权。
监督党在农村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组织的重点工程招(投)标、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5、建议权。
围绕村级事务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制度条例]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制度条例]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
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
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
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
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
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
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
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实施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实施方案一、背景。
村务监督委员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是对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村干部管理等进行监督。
为了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委员的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1. 提高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2. 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与村民自治、村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三、实施步骤。
1. 健全村务监督委员组织机构。
根据村务监督委员的职责和工作需要,健全村务监督委员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责任,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强监督能力建设。
通过定期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监督方法和技巧,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完善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规范监督的行为和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加强与村民自治和村干部管理的沟通与协作。
村务监督委员应加强与村民自治和村干部管理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情况,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为村民自治和村干部管理提供监督和建议。
5. 加强监督成果的宣传和推广。
村务监督委员应及时总结监督工作成果,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村民自治和村干部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监督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1. 村务监督委员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增强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村务监督委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监督工作的开展。
3. 村务监督委员应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与联系,了解村民的诉求和意见,积极反映村民的呼声,为村民自治和村干部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五、总结。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提高村务监督委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与村民自治、村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村务监督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开展。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
以下是店铺为⼤家带来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希望能帮助到⼤家。
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利义务篇1 (⼀)、什么是村民监督委员会?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我管理、⾃我监督,不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对村“两委会” 和村⼲部进⾏监督,带有群众⾃治性的组织。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使监督权,对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 1、对村务管理⼯作及村民⾃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情况实⾏监督; 2、对村民⼤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全过程监督;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审核。
对村级财务实⾏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式进⾏财务公开; 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情况,参与和监督村集体⼯程项⽬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地出让、转让及使⽤,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作; 5、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提出改进⼯作的建议; 6、⽀持村两委会的正确决策,配合村两委会向村民做好解释⼯作; 7、当村党组织有关村务管理⼯作的⾏为和村委会的⾏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时,要求村两委会予以纠正; 8、提议召开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议; 9、由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权利有哪些? 村民代表⼤会赋予村民监督委员会⼋项权利: 1、对村两委会执⾏党的路线、⽅针、政策的监督权; 2、对村级事务、⼯程建设、财务管理的监督权; 3、对村级重⼤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4、对村务、财务执⾏情况的质询权; 5、对村⼲部不廉洁、不公开、不民主⾏为的反映权; 6、对村⼲部违规、违纪、违法决策的否决权; 7、对不称职村⼲部提出罢免的建议权; 8、由对被误解的村⼲部的保护权。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
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监督工作,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决议事项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及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一)工作需要,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二)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三)涉及村集体或村民的重大问题需要临时召开监委会会议的;(四)镇党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需要临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的。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依靠村民、合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民主集中”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村“两委”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由上级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当年村民代表信任度测评不过半的责令其辞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
列席村“两委”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二)质询权。
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三)审核权。
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四)建议权。
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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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镇村务监督委员对村“两委”和
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职责:
1、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村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监督;
2、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进行监督;
4、对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
5、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权利
1、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但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
2、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以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4、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5、参与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三、义务
1、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2、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中止。
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程序选举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镇纪委的指导。
四、保障机制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由镇财政每年给予误工补贴。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离任后不再享受任何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关的经济待遇或经济补偿。
2、各村应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考核机制,对履职尽责状况好、群众信任度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及其成员,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
4、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镇对村“两委”及其成员的考核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