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资产清查指南
固定资产清查指南
固定资产清查指南一、前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物质基础,对企业的生产能力、经营效益有着直接影响。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加强资产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二、清查目的1. 核实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状况和使用情况,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 及时发现遗失、损坏、闲置等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为制定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4. 为编制企业财务报表提供准确的固定资产数据。
三、清查范围清查范围包括企业所有的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
四、清查准备1.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 制定详细的清查工作计划和操作流程。
3. 准备清查所需的各种表格和工具。
4. 核对现有固定资产账面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五、清查步骤1. 实地盘点,对固定资产的实物进行逐一清点。
2. 核对固定资产卡片和账面记录,查明差异原因。
3. 对发现的遗失、损坏等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4. 填写并整理各种清查记录表格,编制清查报告。
六、清查后续工作1. 根据清查结果,及时调整和更新固定资产账面记录。
2. 对于需要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 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制定合理的资产管理措施。
4. 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清查工作纪律,确保清查工作的客观公正。
2. 妥善保管好清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和文件资料。
3. 加强清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清查工作的专业水平。
4. 重视清查工作的保密性,防止泄露企业机密。
通过定期的固定资产清查,企业可以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奠定基础。
安徽省行政业单位资产清查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据汇总指导1. “填报单位”的上报:填报单位性质的行政单位在生成报表以后,点击“上报”,生成“XX单位上报数据(行政).QX”(注:事业单位上报数据格式为“XX单位上报数据(事业).QX”)。
2. “汇总单位”的数据收集:(注:若下属单位既有行政又有事业的情况,在建立报表封面的时候‘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其他’)进入汇总单位,“设置当前单位”为红色汇总单位,“设置当前套表”选择“行政单位清查汇总套表”,(如果被接收的单位的性质是事业单位,其上报的数据格式为“XX单位上报数据(事业).QX,则应选择”事业单位清查汇总套表””)点击“收集”,选择下级单位上报上来的数据进行接收。
注意1:(汇总单位在一开始录入本单位封面时,就要确定本单位性质为“汇总单位”而非“填报单位”,但是必须在“增加本级填报单位”打“V”(勾)。
)注意2: 部分汇总单位下级既有行政单位也有事业单位,上报的文件也分行政和事业的,这种情况下,该汇总单位需要接收两次,即分别选择“行政单位清查汇总套表”和“事业单位清查汇总报表”分别接收不同性质的单位上报的数据。
3. “汇总单位”的数据汇总收集完下级单位上报的数据后,点击“汇总”按钮,选择汇总单位进行数据汇总。
(注:如果接收的单位中即有行政也有事业的数据,那么数据汇总应分别进行,即事业和行政分别汇总。
)4.汇总单位的上报:汇总单位在汇总完收集上来的数据后,连同自身的数据,尚需要向上级汇总的,可以比照一般填报单位,直接选择“上报”按钮,向上级上报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单位接收到的下级单位中既有行政单位也有事业单位的,也需要分别选择“行政单位清查汇总套表”和“事业单位清查汇总报表”分开上报,上报数据格式仍然是“XX单位上报数据(行政).QX”和“XX单位上报数据(事业).QX”.5.数据接收上报汇总后的“树形结构”示例:注:该示例中,市局机关本级和市级二级单位平级,并和县局平级,而县局机关则和自己县级二级单位平级,同列为第三级!。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一、资产清查的重要性
资产清查是企业健康运营的重要基础,能够全面掌握企业拥有的各类资产情况,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运营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1. 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 流动资产: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现金等。
4. 其他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长期待摊费用等。
三、资产清查的准备工作
1. 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定清查方案。
2. 建立清查台账,准备工具和表格文件。
3. 对资产清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资产清查的具体步骤
1. 核实资产的权属和使用情况。
2. 对资产的数量、状态和工作环境进行实地查看。
3. 与账面记录和资产台账进行核对。
4. 对未入账和已报废资产进行特别核查。
五、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
1. 汇总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
2. 对账务记录和资产台账进行相应的调整。
3. 对闲置、损坏和需要处置的资产提出建议。
4. 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六、注意事项
1. 清查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
2. 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人员和资产安全。
3. 妥善保管清查记录和相关资料。
4. 加强与各部门和人员的沟通协调。
以上是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希望对企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所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一、背景和目的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中,资产清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通过对资产的清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安全、合规和有效利用。
本指南旨在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的顺利进行。
二、资产清查的基本原则资产清查工作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全面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2.及时性:资产清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情况的及时掌握。
3.准确性:清查结果要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避免漏报、误报等问题。
4.独立性:资产清查工作应由独立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与资产管理部门相互独立,确保清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尊重隐私: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尊重个人的隐私权,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三、资产清查的流程和步骤资产清查通常包括以下流程和步骤:1.审查相关文件:首先,审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登记台账等相关文件,了解清查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2.制定清查计划:根据相关文件和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计划,包括清查时间、范围、方式等。
3.组织人员:确定清查工作的责任人和清查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4.调查核实:按照清查计划,对各个部门的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确保清查的准确性。
5.制作清查报告:将清查结果整理成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清查的总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和整改建议。
6.审核和公布:将清查报告提交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公布结果。
7.整改和追踪:根据审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问题追踪机制,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资产清查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保护资产安全: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确保资产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盗窃等情况的发生。
2.做好沟通和协调:与各部门的负责人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产清查工作流程指引
资产清查工作流程指引资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它可以帮助企业或机构全面掌握自身的财务状况,实现全要素、全方位的资产管理,为做好企业或机构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下面是资产清查的工作流程指引,以供参考。
一、准备工作1、组建资产清查小组:由公司领导、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审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资产保管人员等人员组成。
2、制定清查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清查时间、清查范围、清查内容、清查方式等。
3、分配任务:根据小组成员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分配清查任务,并明确清查责任及安排清查时间。
4、准备清查工具:准备好资产清查所需的清查工具,如计算器、笔记本、相机和绘图工具等。
5、准备清查表格:建立清查表格,便于清查人员记录资产信息,例如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使用部门或个人等。
6、公示公告:发布资产清查的通知,告知全部人员要配合清查,便于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资产清查工作1、资产分类:根据不同的类型分类,方便后续的清点与标记,以及解决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资产清点:按照清查计划、表格填写资产信息,对企业或机构的资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点。
3、标记资产:对清点完成的资产进行标记,以便于后续统计、监管和管理。
4、核实清查:清查工作完成后,应重新核实清单,确定是否有遗漏或重复。
5、资产卡片:将清点资产信息制成资产卡片,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价值、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员等信息。
6、资产盘点:每年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就是将上一年清查的资产重新进行清点、标记、卡片处理等工作,确保资产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的准确性。
三、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1、审杳处理: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资产进行处理,如报废、变卖等。
2、资产评估:对企业或机构的核心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 可以为企业的经营、融资和投资等提供参考。
3、处理清单:按资产分类统计清查结果,制成处理清单,明确每一项资产的去向。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账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皖国资评价[2005]179号【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5.10.24【实施日期】2005.10.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皖国资评价[2005]179号)各省属企业:为加强省属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安徽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皖国资评价[2004]63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督管理委员会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安徽省省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安徽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皖国资评价[2004]63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清理出来的属于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账销案存资产是指企业通过清产核资、年终资产清查等经确认核准为资产损失,账务上已经核销,但尚未形成最终事实损失,按规定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和进行专项管理的债权性、股权性及实物性资产。
(一)债权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短期债权性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委托贷款和未入账的因承担连带责任产生的债权及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款项等;(二)股权性资产包括短期股权性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三)实物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第四条本规则所称资产的事实损失是指企业有确凿和合法的证据表明有关账销案存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C.有价证券保管人对于盘盈、盘亏的说明及审批(如为 盘盈,还应提供有价证券的复印件);
D.如果被投资单位或投资款项管理单位已经宣告破产、 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而导致停业的, 在取得相关政府批文、正式公告等依据后,确认投资 损失;
E.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F.因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金额说明,涉及刑 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11
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二)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方法和程序
1、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 (1)工作目标
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
核对账证表及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
12
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账务清理要点
(3)工作方法
以基准日为时点,倒轧。 对清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根据有
13
注行 政
个单 项位 目财 、产 会清 计产 科中 目关
现金 有价证券
暂存款 库存材料 固定资产 应缴预算款 应缴专户款
支出
暂存款 固定基金
结余 收入 其他情况
20
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行政财产清查
1、现金的清查 ①清查内容
2006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
②责任分工
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具体清查工作由出纳人员 和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3)盘点时间:各部门要统一
4)盘点范围及实地盘点工作见流程图
34
存在仓库的 第三方存货
实地盘点流程图
行政财产清查
存在仓库 属本单位存货
存在第三方单位 属本单位存货
不盘点 单独存放标识
财务账及 仓库台账
核对
是否能 现场盘点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发〔2006〕51号)精神,确保全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三、清查内容各单位的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四、组织实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2007年1月开始,2007年6月底基本完成。
资产清查方案
资产清查方案资产清查方案一、目的和背景: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全面排查、计量和登记的工作,旨在有效管理企业资产,确保企业资产利用、维护和保值的正常进行。
资产清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能够加强企业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控,减少资产遗漏和资产丢失的风险,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价值。
二、资产清查范围:1、固定资产清查:对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使用状况等信息。
2、流动资产清查:对企业的流动资产进行登记,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
三、资产清查方式:1、现场清查: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内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和登记,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
2、台帐核对:将实地盘点的数据与企业的资产台帐进行对照核对,确保台帐与实物相符,及时修正台帐中的错误和漏项。
3、询问调查:通过询问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了解企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资产变动的原因,提高资产的管理效率和减少资产的闲置和浪费现象。
四、资产清查程序:1、筹备阶段:确定资产清查的时间、范围、人员和工作计划,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知和协调。
2、资产清查准备:购买必要的资产清查工具和设备,如计量工具、标签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资产清查的素质和技能。
3、现场清查:按照清查方案,对固定资产进行现场清查,并将相关数据填写到资产清查表中。
4、资产数据整理:将现场清查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纳,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反馈。
5、资产差异核对:对比资产清查结果与台帐数据,查找差异和错误,并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6、资源利用分析:通过资产清查的结果,分析和评估企业的资产运营状况和利用率,提出优化资产配置的建议和措施。
五、资产清查的监控和风险防范:1、定期监控:建立定期监控机制,对企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资产变动进行跟踪和审计,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风险防范:加强对企业资产的保护和安全措施,如加强资产的封存和监控,加强对资产领用、归还和移交的管理和审批。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5.10•【字号】皖财资〔2023〕397号•【施行日期】202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资产清查的程序、内容、结果认定及报告第一节资产清查的程序、内容第二节资产盘盈及其认定第三节资产损失及其认定第四节资金挂账及其认定第五节资产清查报告第四章资产核实的程序、审批权限及账务处理第五章监督和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清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依法认定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并在清查报告中反映国有资产状况的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上级或本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求。
(二)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损毁、灭失。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五)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审核批复。
第四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应当遵循全面彻底、真实准确、防止流失、责任明确原则。
第五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应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一、单位自查中固定资产清查要点1、工作目标:完成取证2、工作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主要是对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清查。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鉴证。
3、工作方法:在财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净资产结合起来。
重点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核查,以及做好单位有关担保、出租、出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
二、单位自查中固定资产清查方法和程序(1)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固定资产。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固定资产的清查由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财务部门填写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各资产使用部门参照“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指引”,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与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1)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并在盘点中同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牌),以便核对,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2)在实物盘点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3)对实物盘点情况进行整理(考虑清查日至基准日之间的变化),确定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事项,在此基础上,完成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的编制;4)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中,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状况须提供有关详细依据(如:技术鉴定资料),作为申报固定资产清查损溢的附件上报。
③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上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7]335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7〕335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附件: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07〕19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防止流失,兼顾实际”的原则,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损益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资产核实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单位清理。
单位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编制报表和撰写工作报告。
(二)专项审计。
资产清查方案范文
资产清查方案范文资产清查是指对一些单位或个人的资产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检查和登记记录。
资产清查的目的是为了核实和掌握单位或个人的资产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预防和防止资产丢失、挪用和财务造假等现象的发生。
下面是一个详细的资产清查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标和任务1.目标:确保资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资产丢失和挪用。
2.任务:a.核实资产登记是否准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b.检查资产是否存在丢失、损坏、过期等情况。
c.定期盘点存货,核对库存数量和财务记录是否一致。
d.探查并防止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二、资产清查的步骤1.筹备阶段a.组建资产清查小组,确定负责人和成员。
b.制定资产清查的计划和时间表。
c.准备资产清查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如清查表格、计算器、测量工具等。
d.安排资产清查前的培训,提醒工作人员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2.资产登记核实a.核对资产清查表格和财务系统中的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b.逐一核实资产登记表中的每一项资产,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
c.如发现登记错误或不符的情况,及时更正登记表和财务系统中的记录。
3.实物清查a.按照资产清查表格的顺序,对每一项资产进行实物清查。
b.对固定资产进行标识和编号,并记录到资产清查表格中。
c.对流动资产进行实际清点,核对数量和财务记录。
d.检查资产的完好程度,发现丢失或损坏的及时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存货盘点a.对存货进行全面的盘点,核对数量和金额是否与财务记录一致。
b.密切关注易失财物的存货,如贵重物品、易损耗物品等。
c.对存在问题的存货,要及时核实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资产财务核对a.核对资产清查表格和财务系统中的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b.对账户余额、财务报表等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纠正。
c.检查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的迹象,如虚增收入、虚减支出等。
6.报告编制和反馈a.梳理资产清查结果,撰写详细的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安徽省资产清查督查方案
为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顺利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组织省财政厅成立若干个督查指导组,对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督查。
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组成督查指导组对归口联系的省直单位进行督查指导,省资产清查办公室组成4个督查指导组对市县进行督查指导。
二、督查对象督查对象为省直有关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具体单位由各督查指导组有针对性的确定。
原则上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的督查面不低于50%,所属单位的督查面不低于20%;对市县的督查每组包括2—3个市及所辖1个县(市、区)的财政部门和同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一)组织机构情况。
各地、各单位是否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是否落实资产清查工作人员;是否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职责。
(二)工作实施情况。
各地、各单位是否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是否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是否开展了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是否组织了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查或抽查;财政部门是否制定了资产清查内部工作规程;是否安排了资产清查工作经费;是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
(三)宣传督查情况。
各地、各单位是否开展资产清查宣传工作;是否建立资产清查结果的公示制度;是否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是否对资产清查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是否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导。
四、督查方法和时间安排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文件材料和账表,走访单位询问,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督查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督查(2007年3月20至31日),主要以机构确立、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经费落实、举报电话设立、宣传工作开展、账务清理为重点,对资产清查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第二次督查(2007年4月21至4月30日),主要以财产清查、固定资产卡片录入、报表编报和审计质量为重点进行督查。
具体督查时间和安排由各督查指导组另行电话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
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4.08.23
•【字号】皖自然资权〔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
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直属单位:
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024年8月23日。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前置准备在实施资产清查工作之前,要对清查的范围、时间、人员、部门等进行全面的调研和规划,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明确清查目的和范围资产清查是为了准确了解企业资产状况,防止资产流失、浪费和损失,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因此,必须明确清查目的和范围,包括清查对象、资产种类、数量、价值等。
2.组织清查人员资产清查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施,且应该根据资产种类和清查范围合理分配人员,确保清查工作的高效进行。
3.编制清查方案清查方案是资产清查的一份重要文件,应该根据清查目的、范围和时间制定。
方案应该包括清查的内容、方式、时间、人员、工具等方面的规定,并应该与清查对象进行沟通和协商。
4.制定清查流程和规范清查流程和规范是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明确清查流程和规范,确保清查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5.准备清查工具和设备根据资产种类和清查范围,要准备相应的清查工具和设备,如资产清单、读卡器、扫描仪、计算机等,确保清查工作的高效进行。
6.培训清查人员资产清查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实施,因此,要对清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清查流程、规范、工具和设备,以及清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具体实施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包括如下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对清查范围和目标进行明确,制定清查方案和清查流程。
清查人员要了解清查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根据清查范围和目标合理分派人员,确保清查工作的高效进行。
2.实施阶段在实际清查过程中,清查人员应按照清查方案和流程进行清查。
在清查现场,清查人员应对每项资产逐一清点,记录有关资产的相关信息;对于已无法查到的资产,要及时作出记录。
3.总结阶段清查结束后,要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对于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同时,要对清查流程和规范进行总结和反思,以不断完善和改进清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三、总结资产清查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实施过程需要全面、规范、严谨和高效。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一、资产清查审计目的、范围和内容按照《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组织实施等作了具体规定。
整个清查工作从今天起正式启动,到6月底结束,要先后完成单位自查、复查审计、汇总报告、资产核实四个阶段。
目前,省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顺利,各主管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了实施方案,大部分单位已经完成自查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从4月15日起,全省资产清查进入审计阶段。
(一)资产清查审计的目的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三)审计工作的范围1、单位范围。
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2、项目范围(1)货币资金、往来帐款、对外投资、存货(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等以及资产清查单位2006年度资产收益情况(2)资产损溢。
主要包括盘盈(含帐外)、盘亏、资金挂帐等(3)或有事项。
主要包括对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
3、审计资料范围(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 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5日)。 其次,单位尽快开展自查。主要是:(1)账务清理;(2)财产 清查;(3)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 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 备主管部门复查和中介机构进行鉴证;(4)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0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工作方法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 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 后,汇总上报。
(二)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过程中,首先由部门 (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同时,财 政部门有重点地对部分单位财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 行专项审计。省财政厅将根据一定比例确定省直单位的审计对象。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4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 社会团体等单位;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 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 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相应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范围方面的几个问题:
(1)挂靠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根据 资金来源渠道确定是否进行资产清查,凡是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 拨关系的,都在这次资产清查范围之内。
(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应列入这次资产清查范 围之内,由派出单位负责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主要内容包括:
1、领导办事机构情况,是否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 构,确定牵头部门(单位),人员是否落实,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2、组织实施情况。对所属部门、单位是否进行动员、培训,组织认 真学习相关文件、报表、软件,是否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 的实施方案,财政部门是否制定内部工作规程(省财政厅已经制 定文件,即将下发)。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9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 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 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 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的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 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学校、科研院所的人员清理还包括对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的清 理,要对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中专 技校生的人数情况进行清理核对,并按公助生、并轨生、自费生、委 培生等分别登记。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6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 单位3基、本对情清况理清编理制及人员状况进行登记后,各行政事业单位要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账务清理 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 上述工作完成后,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3
行政事业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 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5日)。
首先,要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 ;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并制定资产清查工 作方案;进行业务培训。省直有关主管部门产清查工作方案在 2007年2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资产清查办公室)。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4. 资产核实阶段(2007年6月l日至2007年6月30日)。
市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核实的有关规定, 在省财政厅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 核实。部门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 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4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3. 汇总报告阶段(2007年5月l日至2007年5月31日)。 单位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 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由单位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 自行确定复查或抽查范围,以及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工作方法
(三)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 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 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和实际情 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 由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在近期确定。
与有关档案及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单位编制的批文相核 对,保证编制及人员状况清理结果的真实、准确。
下一步开展资产管理、确定资产配置标准,单位人员编制信息 是资产配备的依据之一。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7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 帐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 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 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 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 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2006年度 的错账,要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8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清查的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 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9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
工作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 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 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 作。
•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 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 基 本情况的全面清理。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14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1、作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步骤
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2. 复查审计阶段(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 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组织专项督查工作。 (1)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 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 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6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范围方面的几个问题:
(3)对有些国营农场、牧场及国营林场等“政企合一”的单 位,应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凡 属于行使政府职能和司法职能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 计制度,应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凡列国家事业编制,依靠或 主要依靠国家经费拨款,纳入国家预算内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列 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登记范围内。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7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范围方面的几个问题:
(4)对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事业单位,既是事业单位又具有 企业法人资格,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 纳税、企业管理”,不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由企业举办的事 业单位,没有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主要是依靠企业提供的经费维 持其正常开支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内。凡属经 费主要由企业管理费列支的管理部门,不在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 产清查登记范围内。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 资产清查目的:
全面摸清家底 建立监管系统 实现两个结合 完善管理制度
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