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内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安全帽下颚带者,罚款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内,不佩戴胸卡者罚款10元。
(办卡以后执行)4、在施工现场内随地小便罚款1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并对施工班组处罚200~500元。
6、非电工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者,罚款50元。
造成触电事故,责任自负。
7、非木工人员乱动用木工机械者,处50元罚款,造成事故全部责任自负。
8、不服从领导指挥违章冒险作业者处200~5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全部责任自负。
9、酗酒闹事、有事不请示领导引起打架斗殴者处200~500元罚款,对起哄帮忙者加倍处罚,造成他人伤害全部责任由双方当事人自负;情结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10、随意挪动、挪用施工现场内的消防器材者处200元罚款。
11、随意拆除、拆改、挪移施工现场内防护设施者处200元罚款。
给他人造成伤害,全部责任由当事者负责。
12、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系安全带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13、高空抛仍材料每次对其班组罚款200~500元。
14、外出必须和项目部有关领导请假,回来消假,如私自外出,罚款100元。
15、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罚施工班组500~1000元,责令限期将未成年人送回家。
16、非电气、焊人员动用电气焊者处200元罚款。
17、电、气焊人员,操作时未开动火证者处100元罚款,看火人不到位罚款100元,无灭火设施罚款200元,未按时交会动火证罚款50元。
18、盗窃工地材料者根据所盗窃物品的本身价格给予10倍处罚,并对其班组处以500元经济处罚。
19、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加罚罚款500元。
20、故意损坏机械设备照价维修并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处理。
21、施工班组的责任区域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处100~1000元罚款。
22、特殊工种不使用保护用品的处100元罚款。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文明施工奖:对文明施工行为出色的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2.安全施工奖:对安全施工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3.示范工地奖:对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示范工地,完善了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制度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4.文明施工优秀员工奖:对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二、惩罚措施:
1.违规行为罚款:对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确定。
2.施工人员停工: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停工处理,停工时间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3.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违规行为严重、不愿整改的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处理,直至整改合格。
4.取消招标资格:对多次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招标资格,不予参加后续工程的招标。
5.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规行为导致事故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一、奖励措施1. 员工表彰奖励- 对于参与项目并始终保持文明施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个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特殊奖励;- 对于在安全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连续在项目中保持良好安全文明施工记录的员工,公司将额外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2. 团队奖励- 对于项目组整体保持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良好的,公司将对团队进行集体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别出色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团队奖金或者福利待遇;- 对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项目团队的表彰和肯定,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3. 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团队,给予环保表彰和奖励;- 对于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环保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惩罚- 对于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施工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视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表彰产生的奖励,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团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并视情况终止该项目。
3. 违规投诉处理- 对于接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投诉,成立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 对于经调查属实的违规投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的投诉,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声誉。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对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者。
罚款50元/人次。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罚款100元/人次;不系帽带。
罚50元/人次;酒后作业,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班。
罚50元/人次;高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
50~100元/人次。
3.无论何种机电设备,私自将设备交非专业人员操作(无证上岗)。
罚款100元/人次。
4.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罚款100元/人次。
5.各班组长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不按时上交活动记录。
罚款50~100元/人次。
6.脚手架上钢管、钢筋、模板、木方、扣件,3型卡及其他工具未及时清除。
罚款50元/人次。
因上述物件未及时清运,发生坠落。
罚款100~500元/人次。
7.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品。
罚款100~500元/人次。
8.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罚款100~500元/人次。
9.在施工现场内禁火区(库房、木工房)吸烟。
罚款500元/人次;现场烧明火必须申请动火,未经允许擅自动火者。
罚款50元/人次。
10.宿舍内使用电炉。
罚款50~100元/人次。
11.电焊、养割后不及时切断电源,气源。
罚款50元/人次。
工完后场不清、不消除隐患、生火取暖等发生火险。
罚款100元/人次。
12.上下施工楼层攀爬、翻越脚手架。
罚款100元/人次。
13.所有架子上面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工具。
违者罚50元。
14.违章指挥。
罚款100~200元/人次。
15.班组长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罚款50~100元/人次。
16.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罚款100元/人次。
17.造成未遂事故,重大险情。
罚款500~1000元/人次。
18.严谨偷拿偷卖工地上任何材料和物件,如违反者。
罚款300~1000元/人次,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9.未对所属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教育。
班组长罚款100元/人次。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是指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对违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的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一、违反安全规定处罚:
1.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志,或未进行安全培训的,处以警告并限期改正;
2.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或未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3. 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后果,将给予处罚和相应的赔偿。
二、违反质量规定处罚:
1. 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3. 多次违规,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可以吊销承包企业资质。
三、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处罚:
1. 未进行垃圾、废弃物分类处理或不按规定及时清理工地,处以罚款;
2. 未按要求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物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
3. 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范,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可以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额度的罚款。
以上仅为示例,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不同地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旨在保障工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细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 防止为主, 综合治理”旳安全管理方针, 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力度, 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杜绝“三违”, 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有效杜绝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旳发生, 坚持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深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结合分企业各项目实际状况, 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惩罚制度, 作为违章惩罚旳原则根据。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 工人处以50元罚款, 作业队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处以100元旳罚款。
3、高处及临边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距地2米以上)处以100元罚款。
4、安全网挂设不及时罚款500元。
5、安全网挂设不规范, 不到位处以300元罚款。
6、严禁穿拖鞋、高跟鞋, 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7、电焊、电渣焊及临电操作者, 未穿绝缘鞋处以100元罚款。
8、穿短裤、赤膊、女士穿裙子者处以50元罚款。
9、在作业面乱扔材料、工具等(抛上、掷下)处以200元罚款。
高处落物罚款500元。
10、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 私自接拆线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11、施工楼层内严禁大小便, 违者罚款, 大便1000元, 小便200元, (如有举报并拍照者, 举报大便奖励500元, 小便100元。
)发现栋号有大便者, 每到惩罚作业队1000元。
12、在施工现场(含楼内)吸烟者处以100元罚款, 在仓库及油漆、稀料、乙炔库、木工加工区、加工棚吸烟者处以500元罚款。
13、临边、洞口未做安全防护措施每惩罚作业队500元, 未按统一原则设置每惩罚款100元。
14、各作业队做好入场三级教育工作, 工人到场及时进行三级教育, 凡未经三级教育上岗者, 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15、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违者罚款200元, 在施工现场饮酒者每人罚款500元。
16、操作电夯、浇筑混凝土持振捣棒者未穿绝缘鞋(靴)、未戴绝缘手套, 处以100元罚款。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处罚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群众利益。
依法对违反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促进施工单位依法规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备齐资料、证照及文件报送材料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机构或岗位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较重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行政许可证。
6.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每日安全例会,且通报不及时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建筑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施工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扬尘等的治理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在禁止施工日期或特定时段进行施工,且未经审批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施工单位未对职工进行体检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体检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1. 奖励机制
1.1 安全文明行为奖励
1.1.1 违章建筑和施工现场乱堆乱放情况得到有效改善者,给予50元/次奖励;
1.1.2 强制执行安全带登高作业的,每次奖励100元/次;
1.1.3 每出现一次杜绝一次重大事故的建设单位,给予特别表彰,发放奖金10000元。
1.2 环保行为奖励
1.2.1 每出现一起未按要求处理废弃物的事件,建筑单位罚款10000元,对于
实行集中处理的建设单位,奖励1000元。
1.2.2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每接到一起举报,查实后奖励500
元。
1.2.3 布设遮挡设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每接到一起居民举报后查实,奖励200元/次。
2. 惩罚机制
2.1 安全文明行为惩罚
2.1.1 违反规定进行施工,每次罚款500元。
2.1.2 施工现场出现违章搭设或未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0元。
2.1.3 强制登高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罚款200元。
2.1.4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未履行安全职责被查处,每人罚款1000元。
2.2 环保行为惩罚
2.2.1 不按规定处理建筑垃圾,每次罚款10000元。
2.2.2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每次罚款5000元。
2.2.3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居民,每次罚款2000元。
3. 实施效果
通过奖惩机制,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
在实行奖励机制的同时,对于违规行为的惩罚,保障施工期间的环保和安全。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施工现场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文明施工。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工地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处罚机制。
本文旨在制定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以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受罚范围和对象1.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受罚范围包括工地内的所有施工区域,无论是建筑物、设备安装还是临时设施,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2. 受罚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工地上的所有从业人员。
三、处罚原则和程序1. 处罚原则(1)公平原则:对于同类违规行为,一视同仁,实行一票否决制。
(2)惩罚原则: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行为,实行罚则严厉、惩罚到位的原则。
(3)教育原则:对于初犯或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教育和警示措施,帮助受罚对象提高意识和水平。
2. 处罚程序(1)违规发现阶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工地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调查和取证阶段: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配合工地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处罚决定阶段: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地管理人员应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作出书面决定。
(4)执行和监督阶段: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必须立即执行,并受到监督,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处罚措施和范围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临时设施不符合规定、施工噪音过大等,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如施工材料不符合标准、施工质量不达标、工地秩序混乱等,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单位或从业人员进行罚款。
3. 暂停施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发生施工事故、危险源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可以暂停施工,并进行整改。
直到矫正违规行为后,方可恢复施工。
4. 吊销执照:对于恶意违规行为,如在施工中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违规操作致使工地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等,可以吊销相关责任人、单位的执照,并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一、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合肥清华科技城创客空间总包工程建设和谐、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违章处罚标准(一) 凡有下列行为(作业性违章)之一者,每人次罚款100~500元:1、进入是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漏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它用。
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者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打夯机、无齿锯、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无漏电保护器。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9、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0、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11、沿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12、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13、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
14、非专业操作人员操作塔式起重机。
15、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7、随意损坏标识标牌的发现一次按原价的2倍处罚。
18、移动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19、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20、脚手板有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1、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2、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23、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4、施工过程中随意拆除、破坏外脚手架安全网;25、现场电焊工、钢筋对接焊作业未及时到项目安质部办理动火票;26、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四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奖励措施:1. 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4. 安全生产意识强、行为规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激励奖励;5. 安全生产技能水平高、现场管理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技能奖励。
二、惩罚措施:1. 未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责任程度进行相应处罚;2. 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罚;3. 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4. 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5. 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工整顿、罚款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1. 对于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由项目部门进行评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对于未完成安全文明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由项目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3. 对于其他奖惩情况,由项目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证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决策;4. 奖惩决定及执行情况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惩实施评估:1. 对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奖惩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性;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奖惩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是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确保长沙科技新城项目达到长沙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保障生产和全体员工的安全,创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的施工环境,结合长沙科技新城项目情况,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施工秩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侵犯公司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细则
建筑工程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细则一、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处罚1.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及时通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部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2.施工单位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
3.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或者擅自进行工程变更,且未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4.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后果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5.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或因施工不当造成事故、质量问题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施工单位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或未维护现场秩序、安全警示标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7.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器具,或者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器具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
二、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处罚1.施工单位未设置、未悬挂、未保持文明工地标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2.施工单位未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或者违反文明施工责任制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
3.施工单位未进行施工环境保护,造成噪声、扬尘、废水、废气等污染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按每天500元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细则1、安全管理方面1)班组未落实“安全协管员”。
安全协管员履行监管职责差。
对该班组罚款100—300元。
2)班组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
对该班组罚款100—300元。
3)新入场人员未经安全三级教育,便擅自安排上岗作业,对该班组罚款500元(按每人次)。
4)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工、电工等)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5)对各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
6)作业人员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次罚款50—200元。
7)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2、“三宝、四口、五边”防护方面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戴安全帽未系好帽带者,罚款20元;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帽的,罚款20元。
2)对在高处(两米以上各类梯子、移动平台,脚手架、临边等高处)作业,未佩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虽佩系安全带,但未按要求挂好的罚款100元。
凡佩戴老旧、破损等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带的,对个人罚款30元,再对其班组罚款50元。
3)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班组,罚款100元。
对擅自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和安全警示牌的,每处罚款的200-500元,未按期限和整改要求恢复的加倍处罚。
4)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的、罚款200-5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方面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200-1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有关人员200-1000元。
3)有交叉作业时,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安全负责。
经项目安全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后,仍然盲目操作的,对相关人员和班组罚款200—5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厚)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四篇)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施工场地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的细则。
1. 违规行为定义:- 没有按照规定使用施工人员的名牌;- 强行占用、破坏公共道路或者占用公共区域;- 擅自占用、封堵消防通道或遗留垃圾、建筑材料等影响安全的物品;- 未按照规定进行噪声、粉尘、振动等环境污染的控制;- 违规操作、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测的机械设备等。
2. 处罚措施:- 书面警告:针对违规行为较轻微或初次违规的,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及时整改。
- 罚款:针对违规行为严重、情节恶劣或者拒不整改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确定。
- 暂停施工:对于违规行为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暂停其施工活动,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3. 处罚程序:- 立案调查:接到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后,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将立即展开调查,收集证据。
- 处罚决定:依据调查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 处罚通知:将处罚决定通知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 整改验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整改合格后撤销相应的处罚决定。
4. 申诉和复核:- 如果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
- 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对申诉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或维持原处罚决定。
以上是针对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实际的处罚措施和程序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进行具体细化和执行。
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二)为搞好文明施工,提高现场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创建文明工地。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1、末对所属班组员工进行文明施工交底、教育罚款____元/人次。
2、施工现场生活区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大小便罚款____元/人次。
3、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罚款____元/次。
4、末经允许在墙面及楼板上凿打洞、槽;乱写、乱画;有意损坏建筑成品或半成品。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细则1.1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违章违纪处罚标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具体情况制定。
3、本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惩教结合的原则。
1.2安全、文明管理奖惩条例1、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处罚50元,通报批评;2、穿脱鞋、短裤进场作业,处罚100元,通报批评;3、酒后上岗,处罚1000元,将责任人或劳务分包清出施工现场;4、高处抛物,处罚1000元,清出现场;5、工地进行赌博每人罚款500元;6、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罚款2000元;7、现场管理人员不作为,处罚5000元,不及时改正的,更换人员;8、项目管理人员外出未请假擅自离岗,处罚1000元,通报批评不及时改正的,更换人员;9、施工工地发现闲杂人员出现罚款责任区域单位2000元;10、施工场地办公区脏乱差罚款100-1000元;11、车辆超速行驶、不正确使用灯光和鸣笛的罚款200元;12、发生对安全检查人员态度蛮横、侮辱性语言、挑衅行为、气焰嚣张者、有身体接触威胁行为者、视情节一次处以20000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作退场处理;13、电机设备未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罚款300元;14、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罚款2000元;15、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罚款1000元;16、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防护围栏等罚款2000元;17、电气设备未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开关罚款2000元;18、配电箱不合格、乱拉乱接电线、线缆裸露和不合格罚款1000元;19、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罚款2000元;20、安全施工无检查记录、无活动记录罚款2000元;21、施工现场“五牌一图”不全、破损等罚款2000元;22、安全人员、文明人员不到位,每天每人次罚款2000元;23、针对恶劣天气不做安全防护措施罚款施工单位3000元;24、不对场地、道路等进行撒水降尘的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25、发出安全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不按时完成或拒不整改的,一项罚款2000元;26、项目单位负责人、安全人员等无故不按时参会缺席的罚款2000-5000元;1.3对监理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存在以下情况时,酌情进行奖励):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2、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3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建立一套严格的罚款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人的伤亡和施工延误,并通过罚款的方式激励各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
三、罚款标准1. 未佩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戴:每次罚款200元;2. 使用未经许可或滞留在施工现场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每次罚款500元;3. 打闹、打架、互相嘲笑等不文明行为:每次罚款300元;4. 未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每次罚款200元;5. 未按规定穿着服装:每次罚款200元;6. 违章作业(如未按规定使用密闭施工、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等):每次罚款500元;7. 在施工现场吸烟:每次罚款200元;8. 未经允许私自带进施工现场物品:每次罚款500元;9. 违反施工现场秩序,妨碍其他工人工作:每次罚款300元;10.未按规定采取防止事故措施:每次罚款500元;11.其他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罚款。
四、罚款程序1. 员工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予以纪律处分,并立即收取相应罚款。
2. 罚款金额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核定,并将罚款事宜通知违规员工。
3. 违规员工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履行罚款义务。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每逾期一天加收20%的滞纳金,直至全额缴纳。
4. 违规员工可向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议,复议期限为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复议期间,不得暂缓罚款执行。
5. 经复议确认违规行为成立的,应当在收到复议通知后三天内支付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照滞纳金规定进行处罚。
6. 违规员工如有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在申诉期间,不得暂缓罚款执行。
7. 主管部门对申诉进行复核后,做出最终决定。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一、文明施工、树立工程形象。
1、未按规定佩戴相关证件及工作牌,在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穿短裤、光膀子、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每次罚款100元。
2.各施工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对酒后上岗和在现场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施工班组及成员必须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对不听指挥、顶撞上级、冲撞领导及管理人员或对客户言词不恭者罚款100--200元。
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标语标牌,违者处以罚款300元/次。
5.施工人员在现场及宿舍嬉戏、大吵大闹,不讲文明道德,不讲礼貌卫生,损害公司和项目形象的,罚款100--500元。
6、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用水后不关好阀门、不随手关灯者,每次罚款100元。
7、擅自在宿舍及现场内私拉乱接、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元。
8、宿舍内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不设容水器丢烟头、门口不设垃圾桶丢放垃圾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9、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及男女混住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0、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对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元并立即开除,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警钟长鸣,确保生产安全。
1、电气开关、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2、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1000元。
3、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4、对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12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细则-2022.2.24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管理细则一、工人安全文明行为1、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包括材料运输人员)。
对未佩戴安全帽的总包方将处以IOO元/人次罚款,对未系帽带的总包方将处以50元/人次罚款,以上规定对于分包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2、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对于穿拖鞋、高跟鞋上班的总包方将处以50元/人次罚款,对于未穿戴总包方指定形式反光马甲的总包方将处以50元/人次罚款,以上规定对于分包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3、工人佩戴安全帽必须为合格安全帽(具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1A安全认证),对于使用劣质安全帽、不合格安全帽的,总包方将处以100元/处罚款,以上规定对于分包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4、工人进入现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对于在施工现场内吸烟的,将处以100元/人次罚款,以上规定对于分包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于在现场酒后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人次罚款,以上规定对于分包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对于在现场随意大小便的对分包单位处以罚款200元/处7、疫情防控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对未正确佩戴口罩及口罩不合格的罚款100元/人次,如分包单位工人口罩未发放到位的将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
8、进入现场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走规定的通道,严禁私自翻越或走其他通道,违反该规定处罚100元/次。
9、严禁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反规定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次;发现有小孩进入现场的对物业单位处罚200元/次。
10、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兜网、安全立网、拉结点)严禁随意拆除,如因施工需要需临时拆除的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申请制度》执行,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给予责任单位500元/处罚款;对于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未做临时防范措施的给予责任单位200元/处罚款;对于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成后未及时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部将安排其他单位代工处理,并给予责任单位500元/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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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一、总则(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查处违章作业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确保XXX 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谐、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 施工处和各施工协作队应把反违章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克服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不断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员工施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促使员工自觉遵章守纪。
二、违章的分类(一) 作业性违章:指在施工过程中,员工个人由于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措施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个人。
(二)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出现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者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者。
(三)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施工负责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法令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者是指挥者本人。
(四) 文明施工违章: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工程建设文明施工规定的一切不文明施工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或是指挥者、或是管理人员、或是操作者,应在事实调查清楚地情况下确定。
(五) 二次污染违章:指在基建施工中,不遵守规程、规范,随意野蛮施工,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可能或已经造成了对现有劳动成果损坏或污染的行为,其责任者是作业者本人或施工负责人。
三、查处违章主要原则(一) 查禁违章和罚款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要坚决杜绝“说情风”,做到实事求是,严格说法。
(二) 不论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或指挥性违章,发生或未遂的事故都要同样重视,将未遂当已遂对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三) 对于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施工项目,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
(四) 施工中有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五) 对在一个月内重复违章的人员,可视情节加倍处罚,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违章处罚标准(一) 凡有下列行为(作业性违章)之一者,每人次罚款100~500元:1、进入是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漏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它用。
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者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无漏电保护器。
8、将点燃的焊、割工具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10、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坠落措施.11、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12、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13、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14、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1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16、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17、无视安全环境,在高边坡下,高空作业区内休息、睡觉的。
18、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19、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0、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已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21、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22、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2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4、机动车驾驶室内超员、装载机内载人、翻斗车厢内载人、无安全栏杆的货车厢载人。
25、非专业操作人员操作起重机。
26、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27、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28、非专业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29、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30、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3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32、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33、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34、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35、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包、垫起吊。
36、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
37、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38、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栓好用以牢固的溜绳。
39、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切断电源。
40、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杨机及有关设备的钢丝绳。
41、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带病驾车、超载或酒后驾车。
42、坝区内使用摩托车。
43、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
44、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
45、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
46、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47、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48、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铁钉的鞋。
49、乙炔、氧气瓶不按标准距离(8m)垂直摆放。
50、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51、乙炔、氧气皮管混用。
52、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
53、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
54、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55、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用水。
56、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
57、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58、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致留下火种。
59、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60、高空拆模板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61、爆破作业人员无爆破证的。
62、对不遵守明挖放炮“三统一”(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时间)制度的施工施工处和协作队伍一次罚款3千至6千元,并同时责令其停工整顿。
63、未经监理、业主同意,随意损坏施工道路。
64、履带式施工机械在水泥路面或桥面行走,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按1000元/米进行罚款。
65、不在指制定渣场弃渣的,按1000元/车罚款。
66、项目部组织开会、学习、培训每次协作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都要到位,负责人不到者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不到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者每次每人罚款25元。
(以签到表为依据)67、考试制度,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应考试,缺考每人每次罚款50元,(人员按上报我部为准)。
68、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袖标的发现每次/每人罚款100元,(每次以天计)第二次发现罚款200元,连续三天不佩戴者罚款1000元。
69、随意损坏标识标牌的发现一次按原价的2倍处罚。
70、爆破时警戒不到位就爆破者每次罚款1000元。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装置性违章)者,对有关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人或直接领导每处罚款500~2000元:1、未按要求使用标准电杆、拉线。
2、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标准配电箱、漏电箱和漏电保护器,或无门无锁,无防雨设施。
3、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照明灯电压大于12伏。
5、电焊机外壳无接零保护。
6、施工区域电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
7、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8、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检验。
9、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0、移动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11、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2、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13、脚手架搭设无设计图纸、安全措施,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就挂牌使用。
14、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
15、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16、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
17、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
18、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19、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
20、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
21、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22、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23、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4、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25、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
26、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
27、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2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牌。
29、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
30、现场消防、紧急救护通道不畅通。
31、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
32、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
33、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34、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堆放杂乱。
35、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三﹚凡有下列行为(指挥性违章)之一者,对指挥人员处罚2000~5000元: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2、无视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6、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7、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