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试验文件管理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试验文件管理标
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3.12.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试验文件管理标准》的通知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试验文件管理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210-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基桩检测试验文件管理规程》
DBJ/T13-210-2015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试验文件管理标准DBJ/T 13-210-2023
(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9日。
福建省地方标准目录2013.8.9
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
9/28/2010
11/1/20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1698-2010
DBJ/T 13-121-2010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9/17/2010
11/1/20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1634-2010
DBJ/T13-126-2010
水泥基耐磨地面应用技术规程
4/26/2011
7/30/201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1833-2011
DBJ/T 13-136-2011
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程
4/10/2011
7/15/201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1804-2011
DBJ/T13-134-201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及给排水管道工程)》
福建省城市桥梁限载标准
12/19/2012
3/30/201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0141-2012
DBJ/T13-42-2012
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
10/25/2012
1/1/201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2201-2012
DBJ/T13-162-2012
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
10/11/2012
DBJ/T13-116-200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2338-2013
DBJ/T13-172-201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用木本苗木标准
3/28/2013
7/1/201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J12339-201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30•【字号】闽建办科函〔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9〕3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目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2019年底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60%,2020年底比例达到65%。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
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9-2020年全省每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m2以上,每年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m2以上。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9-2020年全省每年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万m2以上。
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2019年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40%以上。
二、重点工作(一)推进绿色建筑提质增效1.加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
认真贯彻《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各设区市应对绿色建筑发展较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促指导。
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13-298)进行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
2019年8月1日之后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需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应执行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简称“新国标”)。
根据《中国土壤氡概况》的相关划分和城市区域调查(评估)报告,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低、中背景区域,且工程场地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可不再进行土壤氡检测;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高背景区域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委托地质勘察时应同步委托土壤氡检测,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土壤氡检测报告。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号浏览次数:3414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我省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8年11月30日前,现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附件:《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厅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实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卸料点的混凝土拌合物(以下简称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并在资质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及地点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企业。
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原材料质量、混凝土性能等相关检测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省建设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预拌砂浆的生产。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42
DBJ13-75-2006
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J10755-2006
43
DBJ/T13-76-2016
福建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J10756-2016
44
DBJ13-77-200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
J10892-2006
45
DBJ/T13-78-2016
扣压式和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控制规程
J11338-2015
75
DBJ/T13-108-2015
建筑抹灰工程金属网护角技术规程
J11344-2015
76
DBJ13-109-2009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J11350-2009
77
DBJ13-110-2009
古树名木评估鉴定标准
J11351-2009
78
DBJ/T13-111-2009
J10352-2017
28
DBJ13-58-200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机械快速连接接头施工及验收规程
J10365-2004
29
DBJ13-60-2004
埋地钢塑复合缠绕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J10428-2004
30
DBJ13-61-2004
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规程
J10429-2004
31
DBJ13-62-2014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10441-2014
32
DBJ13-64-20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J10509-2005
33
DBJ/T13-65-2015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J10791-2006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J10791-200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2006-04-14发布2006-07-01实施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Accepting specification for the quality of energy-efficiency projec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DBJ13-83-2006建设部备案号:J10791-2006主编部门: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实行日期:2006年7月1日2006年福州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06]2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加强我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由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3-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同意《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6]57号福建省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备案内容的函”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报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J10790-200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J10791-2006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2020年
16
《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规程》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集茂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BJ/T 13-101-2019
(原DBJ/T 13-101-2008
同时废止)
2020年3月1日
17
《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
管理与评价标准》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龙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DBJ/T 13-317-2019
2020年3月1日
10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DBJ/T 13-318-2019
2020年3月1日
11
《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规程》
三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站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日
14
《既有城市高架桥梁抗震性能评价技术规程》
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
DBJ/T 13-322-2019
2020年3月1日
15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BJ/T 13-144-2019
(原DBJ/T 13-144-2011
同时废止)
2020年3月1日
3
《城市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技术标准》
福建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DBJ/T 13-311-2019
2020年3月1日
4
《EPC挤出成型水泥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朗创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DBJ/T 13-312-2019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J11338-2015
75
DBJ/T13-108-2015
建筑抹灰工程金属网护角技术规程
J11344-2015
76
DBJ13-109-2009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J11350-2009
77
DBJ13-110-2009
古树名木评估鉴定标准
J11351-2009
78
DBJ/T13-111-2009
混凝土结构工程后张预应力施工技术规程
J11158-2008
64
DBJ/T13-97-2017
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J11159-2017
65
DBJ13-98-2008
城镇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
J11171-2008
66
DBJ13-99-2008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管理技术规程
J11184-2008
福建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备案号
1
DBJ13-07-2006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J10643-2006
2
DBJ13-10-1993
城市居住区技术经济指标
3
DBJ13-15-2008
建筑用隔墙轻质条板应用技术规程
J10076-2008
4
DBJ13-17-1996
村镇规划标准
5
城市隧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J11263-2008
10
DBJ/T13-27-2015
福建省建筑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11337-2015
11
DBJ13-28-2016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正文:---------------------------------------------------------------------------------------------------------------------------------------------------- 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砂浆禁现城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全国127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7月1日分三批启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以下简称“禁现”)。
“禁现”工作不仅是推进水泥散装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文明施工、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目前“禁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预拌砂浆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禁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禁现”工作涉及到装备制造、生产、流通、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相关部门较多,必须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散装水泥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加强与工业、交通、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禁现”工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禁现”城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本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向所在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并符合本市砂浆发展规划布局要求。
三、技术创新,降低成本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砂浆机具制造企业要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成本;努力提高预拌砂浆生产、物流设备及施工机具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预拌砂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使预拌砂浆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展示和社会认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不含装配式,下同)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适用本标准。
装配式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检测(监测)单位及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随机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工程“双随机”监管等机制,依托监管“大数据”努力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第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动态监管办法》)规定,每季度对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可评价项目监管记分评价一次,并按照《动态监管办法》规定形成相关监管记录;(二)对工程(包括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形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记录》(格式详见附件1);(三)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检测、监测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五)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督过程中,依法处理与质量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06—2009年)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06—2009年)复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8.20
•【字号】豫建设标[2014]54号
•【施行日期】2014.08.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06-
2009年)复审结果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4〕5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4〕18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06-2009年)复审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14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2006-2009年发布实施的共28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
其中,确认废止的8项,继续有效的12项,列入修订计划的8项。
确认废止的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的复审结果,严格做好现行有效标准的执行工作。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06-2009年)复审结果一览表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闽建办建函〔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进一步压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省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增设“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将通过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人员考勤数据,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等3类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实名制平台实施电子考勤打卡,具体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为准。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在一体化平台登记状态为“在建”的项目,不包括按规定登记为“中止评价(暂停)”、“预验收”或“完(竣)工”的项目。
二、评价规则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动态监管评价表第1.1.1条款等规定,将通过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对上述3类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记3分、总监记3分,安全员发现1人次记2分:(一)连续5天(含5天)以上没有考勤打卡的;(二)当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没有考勤打卡的;(三)上季度到岗率≤40%的(到岗率=季度到岗天数/当季度人员在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登记天数)。
有按规定批准,并在一体化平台登记请假的按照动态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连续请假超过5天(含5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的,施工、监理企业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人员顶岗。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00-2006建设部备案号:J0000-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2006—00-00 发布 2006-00—00 实施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DBJ13—00—2006建设部备案号:J0000—2006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实施日期:2006年月日2006 福州福建省建设厅文件闽建科[2006]号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设区市建设局:为规范我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00—2006,自2006年月日起施行。
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DBJ13—29—1999同时作废。
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二00六年月日前言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DBJ13-29—1999已不能很好适应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5]25号文的要求,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吸收了近年来有关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总结了我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经验。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13-63-2005
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
10.00
DBJ13-64-20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12.00
DBJ/T13-65-201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35.00
DBJ/T13-66-2015
福建省粒化高炉渣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
12.00
DBJ/T13-67-2010
城市隧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0.00
DBJ13-26-1999
房屋建筑外墙和屋面防水技术规程
10.00
DBJ/T13-27-2015
福建省建筑内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与验收规程
15.00
DBJ/T13-28-2016
福建省基础工程钻芯法检测技术规程
25.00
DBJ/T13-29-2016
福建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20.00
DBJ/T13-158-2012
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20.00
DBJ/T13-159-2012
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20.00
DBJ/T13-160-2012
稳定型橡胶改性沥青应力吸收层施工技术规程
20.00
DBJ/T13-166-2013
剪压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12.00
DBJ13-110-2009
古树名木鉴定与评估标准
10.00
DBJ/T13-111-2009
建筑用薄钢板焊缝超声检测及质量分级法
10.00
DBJ/T13-112-2009
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23.00
DBJ/T13-113-2009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58.00
DBJ13-48-2003
市政道路工程水泥稳定粒料基层质量评定标准
10.00
DBJ13-49-2003
市政道路工程水泥稳定粒料基层质量验收标准
10.00
DBJ13-50-2003
建筑给水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0.00
DBJ/T13-27-2015
福建省建筑内外墙涂料涂饰工程施工与验收规程
15.00
DBJ/T13-28-2016
福建省基础工程钻芯法检测技术规程
25.00
DBJ/T13-29-2016
福建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
20.00
DBJ13-30-1999
铝塑复合管道(PAP)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25.00
DBJ/T13-93-2015
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
35.00
DBJ13-94-2007
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0.00
DBJ13-95-2007
住宅建筑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8.00
DBJ13-96-2008
12.00
DBJ13-110-2009
古树名木鉴定与评估标准
10.00
DBJ/T13-111-2009
建筑用薄钢板焊缝超声检测及质量分级法
10.00
DBJ/T13-112-2009
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23.00
DBJ/T13-113-2009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35-2011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城镇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Specification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Documentation Management(road works in city and town、bridge works in city、water and sewerage structures and pipeline works)2011-03-07 发布 2011-04-01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城镇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Specification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Documentation Management(road works in city and town、bridge works in city、water and sewerage structures and pipeline works)DBJ/T 13-135-2011J11820-2011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04月01日2011年福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城镇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的通知闽建科[2011]1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主编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给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 13-135-2011,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23•【字号】闽政文[2003]149号•【施行日期】200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文[2003]14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福建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省财政厅、省经贸委二00三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水泥生产、使用“限制袋装,发展散装”的方针,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和《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和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指散装水泥办公室,下同)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第四条征收单位(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编制或独立机构的省、市、县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代表人民政府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县(市)尚未设立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的,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所在设区的市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三)为有利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各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各级建设、计划、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代征。
《福建省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层混合料高质量管理系统实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子)》
附件福建省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层混合料质量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层混合料(以下统称混合料)生产质量管理,保证沥青路面和水泥稳定粒料基层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道路工程混合料生产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标准。
第三条混合料应由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层混合料拌合厂(站)(以下统称拌合厂(站))集中拌制供应,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第四条现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可通过改扩建建设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拌合厂(站),水泥稳定层混合料拌合厂(站)尽可能依托已有预拌商品混凝土拌合厂(站)进行改扩建。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混合料生产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混合料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拌合厂(站)向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外的工程项目供应混合料时,拌合厂(站)所在地主管部门应配合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对拌合厂(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拌合厂(站)管理第六条拌合厂(站)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本标准规定取得预拌混合料专业资质(即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注明的生产地址和承包工程范围内从事生产供应混合料活动。
第七条拌合厂(站)申请预拌混合料专业资质时应提交混合料专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材料,所提交的试验室材料应包括以下要件:1.试验室管理制度;2.试验室主任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3.试验室主任、检测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及社会保险凭证;4.试验仪器的相应证明。
第八条主管部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应按照本标准第三章对试验室进行现场核查。
2015年更新《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DBJ/T 13-140-2011
探火管感温自启动灭火装置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124
DBJ/T 13-141-2011
福建省建筑结构风压规程
*125
DBJ/T 13-142-2011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126
DBJ/T 13-143-2011
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127
DBJ/T13-144-2011
废止
CJJ143-2010、CJJ/T98-2014
29
DBJ13-41-2002
建筑外墙腻子
废止
*30
DBJ13-42-2008
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
31
DBJ13-43-2002
住宅空调器设置标准
修编
32
DBJ13-44-2002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修编
33
DBJ13-45-2002
9
DBJ13-20-1999
现浇钢筋砼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废止
10
DBJ13-21-1999
增强石膏空心轻质隔墙板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废止
执行JGJ-157-2008
11
DBJ13-22-2007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有效
12
DBJ13-23-99
建筑给水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132
DBJ/T 13-156-2012
福建省地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133
DBJ/T 13-157-2012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134
DBJ13-5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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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建科[2015]1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2.16
【实施日期】2015.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
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5]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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