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位[2007]7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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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2016]16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校学位[2016]16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16]16号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2016年9月2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9月29日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1.申请博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

2.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1.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本规定中的顶级期刊、重要期刊以《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发布<重点刊物目录及“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条件与职责(试行)>的通知》(北理工发〔2015〕46号)为准。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

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SSCI 是指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其英文全称为: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CSSCI是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其英文全称为: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校学位[2016]12号_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1

校学位[2016]12号_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1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16]12号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2016年5月4日和2016年6月24日两次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9月29日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水平,适应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需要,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特对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

二、说明1.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适用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同等学力人员通过论文答辩后,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6年报到的同等学力人员开始实施,2015年及以前报到的同等学力人员采用报到时的规定执行。

5.留学生申请硕士学位者、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不做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6.本规定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机械与运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信息与电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理学与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机械与运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信息与电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理学与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涵盖各理工类学科申请硕士学位者,需满足: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专业学术期刊或EI检索的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或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国家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1项。

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评定标准和工作程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能力,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校令[2009]26号)、《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2]5号)、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校学位〔2016〕16号)、《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学校令第92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令第1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电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机电学院研究生。

第三条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包括教授委员会成员、党政联席会成员、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代表等。

第二章综合测评细则第四条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综合测评,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前的学习或工作表现和潜在科研素质。

同等条件下,对来自全国优势学科的考生和有较高科研素质、较强科研能力及较强学生工作能力的研究生,在考查过程中优先排序。

第五条高年级研究生的综合测评,主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论文成果、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其中,思想品德考核是各项评奖评优的基本条件。

对论文及科研成果、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三个部分,采取综合计分制,各部分所占权重分别为75%、15%、10%。

被考查人成绩计算公式为K=K1×75%+K2×15%+K3×10%,其中,K1、K2、K3分别为三个部分中各小项成绩加和。

一、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所在党支部负责执行,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品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和学术行为等方面。

研究生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并上报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二、科研成果K1(75%)1.发表论文(1)第一层次刊物上发表论文,30分。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1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授予。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学术水平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我校本科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1.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课程学习和要求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其中通过重考、重修取得的学分不超过30学分。

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平均学分绩不小于70。

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由教务处根据学士学位学术水平要求制订,各学院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具体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定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课程学习与考试。

第六条学位申请我校每年定期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我校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由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统一负责办理。

第七条学位审批与授予各学院应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四、五条的,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审批名单,经各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及教务处审核后报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士学位的会议应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

表决不能采用通讯方式进行。

会议应有记录。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规定对各学院上报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审批名单进行审查,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授予学位者为通过。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参照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B-87),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学位论文的构成学位论文一般由三大部分构成,即前置部分、主体部分和后置部分。

具体内容依次是:封面、题名页、版权使用授权及研究成果声明、摘要、关键词、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注释表、正文、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致谢、作者简介。

其构成要素如图1所示。

封面题名页版权使用授权及研究成果声明前置部分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必要时)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单位、术语、名词等注释表(必要时)正文主体部分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后置部分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致谢作者简介图1 学位论文的构成要素1二、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一)封面封面是学位论文的外表,起提供信息和保护的作用。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论文封面撰写要求如下:1. 密级:必要时置于封面右上角,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标记。

2. 种类: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

3. 题目: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和反映出论文的核心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5字。

4. 作者:位于论文题目正下方。

5. 时间:xxxx年xx月。

(二)题名页1. 中文题名页题名页是对学位论文进行著录的依据。

题名页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为:中图分类号、UDC分类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院名称、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申请学位级别、学科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以及论文答辩日期等信息。

(1)分类号:必须在题名页左上角注明分类号,便于信息查询和交流。

一般应注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分类号,同时注明《国际十进分类法UDC》的分类号。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的选择通常是查阅最新版的《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国际十进分类法是最早的多语种分类法,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国际十进分类号简表请参见UDC联盟网站/outline/outline.htm。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2]5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2。

2.在《SCIENCE》、《NA 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1.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

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含网络版;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

SCI、EI源期刊以及SCI影响因子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公布为准。

5.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出版一次)。

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版本为准。

校学位[2012]5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校学位[2012]5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2]5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2。

2.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1.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

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含网络版;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

SCI、EI源期刊以及SCI影响因子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公布为准。

5.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出版一次)。

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版本为准。

北理工申请考核博士

北理工申请考核博士

北理工申请考核博士一、背景介绍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北理工)作为中国著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拥有卓越的科研实力和优质的教育资源。

博士研究生是北理工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

本文将介绍北理工博士申请考核的相关事项和流程。

二、申请要求和条件1.学历要求:申请者应具备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2.年龄要求:通常要求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学术成绩: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成绩和研究潜力,如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4.推荐信:需要提供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具有一定学术权威的专家或导师。

5.英语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和出版要求英语水平符合要求,通常要求具备一定的英语阅读、写作和口语能力。

三、申请流程1.确定导师:在申请前,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导师,并与导师取得联系。

2.准备材料:准备好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推荐信、研究计划等申请材料。

3.在线申请:通过北理工指定的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并支付申请费用(如有)。

4.考核面试: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被邀请参加考核面试。

面试通常包括个人陈述、学术交流和问题答辩等环节。

5.综合评定: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潜力,确定是否录取。

四、申请准备1.确定研究方向:在申请前,应对自己的研究兴趣进行深入思考和调研,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

2.学术论文发表: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发表学术论文,提升自己的学术声誉和研究实力。

3.寻找导师:了解北理工的导师团队,寻找符合自己研究方向的导师,并与导师取得联系。

4.学术交流和实习: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扩展自己的学术视野,并尝试在相关实验室进行实习。

五、申请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博士申请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包括准备申请材料和确定研究方向。

2.选择导师:选择合适的导师对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发展至关重要,应慎重选择。

3.研究计划:撰写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的研究计划,展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潜力。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研函[2009]143号(2009年9月1日)一、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教育应以培养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高层次创新性人才为主。

博士生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各学科还应注重培养博士生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培养的重点在于知识创新和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

二、修业年限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全部学业。

从2009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硕士起点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本科起点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5.5年(硕博连读生含硕士阶段学习年限),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7年(硕博连读生含硕士阶段学习年限)[参见北京理工大学令第12号、第26号]。

对于2008年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8年。

为保证学业的顺利完成,硕士起点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本科起点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一、第二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

为保证学习的循序进行,本科起点博士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内不得选修博士层次课程。

博士生应按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完成学业。

博士生可在导师指导下安排学习计划,并依据学分、学业和学位论文情况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延期累计时间与基本修业年限之和不能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能提前毕业;学业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不得超过半年。

三、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

博士生的指导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组长由其导师担任。

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不限于本学科专家,可由跨学院、跨专业的有关专家组成,也可以有一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应按所属学科的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及所属学科的特殊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2]5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2。

2.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1.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

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含网络版;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

SCI、EI源期刊以及SCI影响因子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公布为准。

5.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出版一次)。

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版本为准。

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

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

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
北京理工大学(简称北理工)博导资格申请条件会随着学校政策和国家要求的调整而变化,以下信息可能不完全准确,请以北京理工大学官方网站或研究生院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一般来说,申请成为博士生导师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术水平: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取得
显著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主持重要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等。

2.教育经历:通常要求申请人拥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长时间的
教学与研究经历。

3.教学经验:具备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指导过硕士研究生并取得良好
培养效果,或者曾经担任过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

4.年龄及职称: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副教授或教授
职称;对于青年学者,部分高校可能会设立特殊通道,但通常对学术成果和潜力有更高要求。

5.科研项目与经费:申请人需有一定的科研项目支持,包括正在承担或已
成功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开展博士生培养工作。

6.职业道德与师德师风: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和社会声誉。

7.所在单位推荐:须经所在学院或研究所推荐,通过单位内部评审后方可
向学校提出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和详细条件请参考北京理工大学每年公布的关于选拔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通知或文件。

校学位 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校学位 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16]16号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2016年9月2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十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9月29日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1.申请博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

2.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1.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本规定中的顶级期刊、重要期刊以《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发布<重点刊物目录及“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条件与职责(试行)>的通知》(北理工发〔2015〕46号)为准。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

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SSCI 是指美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其英文全称为: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CSSCI是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其英文全称为:Chinese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协议书

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协议书

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协议书为多渠道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进一步提高教育和科技队伍的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北京理工大学同意接收(甲方)的同志(丙方)在北京理工大学(乙方)学习。

现就学习期间有关事宜商定如下:1、丙方应具有硕士学位,并获得硕士学位满五年。

2、乙方负责丙方课程学习的组织(不含教材等书本材料),丙方应根据乙方的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进行选课。

丙方若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重修。

丙方在乙方学习结束并取得成绩后,由乙方负责发给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丙方若在乙方申请学位,还须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培养环节,乙方负责丙方相应培养环节的组织工作。

丙方达到《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要求,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乙方可授予丙方学位。

3、丙方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纪及过失情节,经批评教育无效,则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令其停止学习,撤销本协议并交由甲方处理。

4、丙方应在报名时通过北京理工大学学位与学部办公室的资格审查,否则,其取得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5、乙方不负责丙方的图书资料借阅等相关事务。

6、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缴纳相关费用每人1200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资格审查费2000元、导师指导费4000元、论文答辩费6000元),课程费用按旁听生听课标准收费。

乙方不负责其助学金、住宿费、膳食费、书报费、医疗费、往返路费及各项其它费用。

7、甲方应在当年学生入学之前一次付清培养费用及答辩费用,课程费用每学期选课后收取,中途辍学者,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若汇款请寄:北京理工大学(开户行:北京市海淀区工商银行紫竹院分理处;账号:0200007609014435495;汇款用途:研究生课程旁听费)。

8、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三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北京理工大学丙方:研究生院(公章) (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意:请复印两份,开学后将签字盖章的三份协议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学科名称:光学工程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至少发表3篇论文,具体要求满足下列情况之一:1、在第一层次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其余可发表在核心期刊或SCI、EI检索的期刊或国际会议文集上。

2、在第二层次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其余可发表在核心期刊或SCI、EI检索的期刊或国际会议文集上。

学术期刊分层次说明第一层次附件1所列20种期刊;或其他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5的SCI源期刊。

第二层次附件2所列30种期刊;或其他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5的SCI源期刊。

第三层次附件3所列29种期刊;或其他SCI源期刊。

其他成果说明1、获得1项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且排名前2名,可替代第二层次论文1篇。

(仅限1篇)2、获得1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且排名前2名,可替代第三层次论文1篇。

(仅限1篇)3、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及以上(有证书)或1项省部级科技二等奖(排名前7)可替代第二层次论文1篇(仅限1篇)。

4、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排名前5),可替代第三层次论文1篇(仅限1篇)。

序号期刊名称出版机构名称国内刊号/国际刊号收录情况(含SCI几区)影响因子1AppliedPhysicsLettersAIP23.8202IEEEPhotonicsTechnologyLettersIEEE21.9873IEEETransactionsonImageProcessingIEEE262-885622.6064IEEETransactionsonMedicalImagingIEEE23.5456IEEETransactionsonPatternAnalysisandMachineIntelligenceIEEE15.0277IEEETransactionsonVisualizationIEEE21.922VisionSpringer14.9309JournalofDisplayTechnologyIEEE,OSA21.67410JournalofLightwaveTechnologyIEEE,OSA22.255 11JournalofVacuumScience&TechnologyBAVS21.26812LaserPhysicsLettersWiley26.01013OpticsExpressOSA23.74914OpticsLettersOSA23.31615PatternRecognitionElsevier22.60716PhysicalReviewAAPS22.86117PhysicalReviewLettersAPS17.62118SolarEnergyMaterialsandSolarCellsElsevier24.59320ThinSolidFilmsElsevier21.909序号期刊名称出版机构名称国内刊号/国际刊号收录情况(含SCI几区)影响因子1AppliedOpticsOSA31.7032AppliedPhysicsB-LasersandOpticsSpringer 32.2393ChineseOpticsLetters40.6924ColorResearchandApplicationWiley40.7535DisplaysElsevier31.2106IEEETransactiononConsumerElectronicsIEEE41.3087IEEETransactionsonInstrumentationandMeasurementIEEE41.0988IEEETransactionsonNuclearScienceIEEE31.5199IETOptoelectronicsIET41.10511InfraredPhysics&TechnologyElsevier 40.92612InternationalJournalofMachineToolsandManufactureElsevier31.91913JournalofAppliedPhysicsAIP32.06414JournalofInfraredMillimeterandTerahertzWavesSpringer1866-689240.82415JournalofLuminescenceElsevier31.795 16JournalofMaterialsProcessingTechnologyElsevier31.56717JournalofModernOpticsTaylor&Francis40.988 18JournalofOpticsA–PureandAppliedOpticsIOPSciences31.19819JournalofOpticalSocietyAmericanOSA41.933 20JournalofSocietyofInformationDisplaySID30.85721MeasurementScienceandTechnologyIOPScience31.35022OpticalEngineeringSPIE091-328640.81523OpticalMaterialsElsevier31.67824OpticsandLaserinEngineeringElsevier31.567 25Optics&LaserTechnologyElsevier41.61627ReviewofScientificInstrumentsAIP31.598 28ScienceinChina40.600a29SensorsandActuatorsElsevier31.93330ChinesePhysics41.630序号期刊名称出版机构名称国内刊号/国际刊号收录情况(含SCI几区)影响因子1OPTIKElsevier0030-402640.4542OpticalReviewOSJ1340-600040.5290.5503JournalofMicro/Nanolithography,MEMSandMOMESSPIE1537-164640.5414FrontiersofOptoelectronicsinChina高等教育出版社1674-4594 5JournalofBeijingInstituteofTechnology报(英文版)1004-05796光谱学与光谱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1000-05930.8437红外与毫米波学报科学出版社1001-90140.4528光学学报科学出版社0253-22391.5719中国激光科学出版社0258-70250.80410中国光学科学出版社095-15310.7711光子学报科学出版社1004-42131.06212中国图像图形学报1006-89610.62913系统仿真学报中国照明学会1004-731X0.80914发光学报科学出版社1000-70321.762 15照明工程学报1004-440X0.4516北京理工大学学报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0.42217光电子?激光科学出版社1005-00861.33018激光与光电子学进展《中国激光》杂志社0.44819光学精密工程科学出版社1004-924 X1.45420红外与激光工程红外与激光工程杂志编辑部1007-22760.17021光电工程光电工程编辑部1003-501 X0.58322压电与声光四川压电与声光技术研究所1004-24740.29523红外技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1001-88910.15824应用光学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0.80325激光与红外《激光与红外》杂志社1001-50780.17026强激光与粒子束强激光与粒子束杂志编辑部1001-43220.55727光学仪器光学仪器杂志编辑部1005-56300.34428光学技术光学技术杂志社1002-15820.41129Proc.ofSPIE。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学习:博士生在北理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要修完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课程。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学科领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普遍要求掌握学科的前沿理论和研究方法。

2. 学位论文:北理工博士生需要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并撰写一篇符合学术规范和要求的学位论文。

论文应该具有创新性,能够对学科领域做出一定程度的学术贡献。

论文需经过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评审和答辩,并通过评审答辩后方可获得学位。

3. 学术交流与发表:博士生要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同时,博士生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发表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

4. 学位课程:北理工博士生还需要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

学位课程包括专业课程、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目的是加强博士生的学科知识和综合素养。

学位课程的学习通常在前两年进行。

5. 研究工作:博士生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独立的研究工作。

研究工作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解决实际问题或推动学科的发展。

博士生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研究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综上所述,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博士生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学术交流与发表、学位课程和研究工作等方面表现出较高的水平和能力。

这些要求有助于培养博士生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研究创新能力,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高级科研人才。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校学位[2010]7号关于下发《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2010年1月15日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下发。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二○一○年五月五日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1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授予。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第四条学术水平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我校本科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查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1.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学习要求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其中通过补考、重考、重修取得的学分不超过30学分。

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平均学分绩不小于70。

第六条学位申请我校每年定期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我校本科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士学位申请,由学院统一负责办理。

第七条学位审批与授予我校学士学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各学院应对每个学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等情况进行全面初审,经各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及教务处审核后,报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学士学位的会议应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

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北理工作为国内一流的科技型高校,对博士毕业生的要求也较高。

以下就是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的详细介绍:一、完成学业要求博士研究生需要在3-5年内完成学术论文和学科培养计划中的学习任务,并获得教育部授予学位证书。

具体要求包括:1. 完成学科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和研究任务。

2. 按照导师的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发表学术论文。

3. 通过博士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评审等环节,顺利获得学位。

二、发表学术论文北理工对博士毕业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较高,一般要求毕业生至少发表3篇委托单位认可的学术论文(含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

相应规定还包括:1. 论文的作者需要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第一作者。

如果论文为国际合作研究,本人作者顺位须符合国内及本领域国际惯例。

2. 论文各层次质量须符合北理工学位论文评审标准。

3. 对于学术论文必须执行严格抄袭检测,要求论文的原创性和学术道德性并具备数据可复现性。

三、获得知识产权为了提高博士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能力,北理工对博士毕业生获得知识产权也制定了相关要求。

具体包括:1. 博士生需参与研究并有不同程度贡献,通过专利申请或论文等方式,证明与该研究有关的实际成果。

2. 如果以实际成果财务收入的方式归属于北理工,博士生应具有获得实际收入的权利。

以上就是北理工博士毕业要求的详细介绍。

总的来说,北理工对博士生的要求较高,为了不断提升博士毕业生的知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相信北理工对未来的博士生一定会更加严格要求,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会。

研究生学术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流程

研究生学术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流程
指导层次
第几指导学科
学科
学术硕士
1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硕士
2
083500软件工程
学术硕士
3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位
1
085211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2
085212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
博士
1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是否公开
科研项目、专著等页面,导师通过“是否公开”决定具体条目是否可以作为导师简介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附:
学术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流程
1.使用IE或IE内核浏览器,并设置为“兼容性视图”。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流程”栏目下“关于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浏览器设置说明”。
2.登陆研;研究生进入“学位管理”下“学术成果”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
4.导师页面的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填写要求
导师类别
在校导师如果同时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应选择“博士和硕士导师”。
指导学科及方向页面
分别列出可指导的各层次、类型研究生学科。例如,一名导师可以指导学术型硕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计算机技术领域”、“软件工程领域”、“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博士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那么该页面应有7条记录,分别为:
指导层次第几指导学科学科学术硕士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硕士083500软件工程学术硕士08310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085230生物医学工程博士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否公开科研项目专著等页面导师通过是否公开决定具体条目是否可以作为导师简介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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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2007]7号
关于下发《北京理工大学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2007年7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届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学位发表论文基本要求
1.申请博士学位者,要求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3 篇以上(含3篇)论文,其中:
(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者,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刊源上;或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刊源上,2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刊源上;或有3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刊源上。

(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者,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刊源上;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刊源上。

(3)申请管理、经济、人文类学科博士学位者,有1篇论文发表在SSCI、A&HCI 、SCI、EI收录刊源上;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二、其它学术成果的计算方法
1.在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高影响因子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其发表学术论文篇数可不做要求。

国际一流、高影响因子刊物的界定参见学校备案的《国际一流刊物或高影响因子刊物名录表》。

2.在国际学术刊物或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并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收入论文集),可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3.如果学术论文未发表在SCI、EI收录刊源上,但已被SCI、EI检索,可等同于发表在其相对应的刊源上。

4.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有个人获奖证书,署名北京理工大学)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三名)1 项,可相当于在SCI收录刊源上或EI收录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

5.学位申请者如参加专著编写,其中独立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可相当于在EI收录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

三、说明
1.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

2.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含网络版;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

3.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出版一次)。

以研究生入学时的版本或修订版本为依据。

4.本规定中,“公开发表”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若论文被
正式录用但尚未刊出,则须递交该刊物编辑部开具的注明期号的书面证明原件。

5.若申请者未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

博士研究生毕业两年内,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内,发表论文满足基本要求后,本人可向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审议其学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6.本规定自2007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申请我校专业学位者可不执行本规定。

7.本规定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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