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原理复习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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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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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税收学原理是研究税收产生与发展、确定与配置、分摊与传递、影响与调控等问题的学科。

税收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具有收入调控、资源配置和社会调控的功能。

下面是税收学原理的复习材料,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税收学的基本原理。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特征1.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收取纳税人的财产或收入的一种行政行为。

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纳税人无权选择是否缴纳税款,也无权决定缴纳多少税款;(2)无直接对价性: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具体服务或商品无直接对应关系,不是一种按比例交换的行为;(3)公益性:税收是政府强制征收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的提供,满足社会的基本需求;(4)经济调控性:税收可以通过调节税收政策的方式,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二、税收的分类与功能1.税收的分类:(1)按税种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例如所得税、增值税等;(2)按征税对象分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3)按征税方式分类:按比例征收、按差额征收等。

2.税收的功能:(1)财政收入功能:税收是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用于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的提供;(2)资源配置功能:通过税收政策调节市场供需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3)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调节个人和企业的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4)经济调控功能:通过调节税收政策,实现宏观经济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三、税收的原理与原则1.科学性原则:税收原则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规律,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2.公正性原则:税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原则进行征收,实现公平和公正。

3.易于征收原则:税收征收办法应当便于管理、操作和监督,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4.经济效率原则:税收政策应当实现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避免产生不良经济影响。

5.稳定性原则:税收政策应当具有稳定性,不频繁调整税收政策,避免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确定性。

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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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1.为什么说税收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②最早期的财政中没有税收因素③国家是税收产生的政治前提④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⑤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2.你身边有哪些社会经济现象属于税收范畴?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就更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与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处不在。

3.“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是否说明只有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的形式?怎样理解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的合理性?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来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国家和企业之间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4.就确立方式而言,税收的演进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有什么不同?(1)自由贡献阶段①征税原因:在人类从氏族社会步入奴隶社会后时期内,国王因公产收入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支出需求,便开始依赖于社会成员和被征服部落自由贡献的劳力和物品。

②君臣关系: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社会成员贡献何物、贡献多少以及何时贡献,都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③意义:自由贡献阶段的税收,还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严格说来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2)请求援助阶段①征税原因:随着奴隶制国家王室费用和军事费用的急剧增加,仅靠公产收入和社会成员的自由贡纳已难以满足支出需要。

②君臣关系:此时的税收不再是完全自发的由下敬上,而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也不再是完全随意的,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税收学原理 复习资料

税收学原理   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每题的考中几率约为14.8%】1. 税收: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的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

2.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和单位。

4. 征税对象: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5. 税率:纳税人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6. 边际税率:是指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

7. 政府剩余: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通过组织与管理经济社会活动所增加的社会财富。

8. 外部性: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9. 税收原则:国家设计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10. 能力原则:根据各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1. 最小牺牲:全体纳税人因纳税所直接牺牲的效用最小,即全社会所获得的效用最大。

12. 税收的社会公平:税收应该在社会和政治意义上满足公平的要求,通过税收手段妥善协调社会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

政治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13. 税收的效率原则: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

14. 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损失最小。

15. 税收的额外负担:指政府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干扰了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16. 税收职能:是税收这一分配范畴本身固有的和经常起作用的职责或功能。

17. 税收的调节职能:指税收在取得收入的过程中,通过改变社会成员占有社会产品份额,影响其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功能。

18. 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受的税收调节或效用。

税收学复习整理

税收学复习整理

第一章一:名词解释:1.税收: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思考题1. 税收特性?答:税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非直接偿还性,强制性和规范性。

(1)非偿还性:税收虽然最终用之于民,但政府征税与具体纳税单位和个人受益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等的交换关系。

(2)强制性: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之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3)规范性:税收课征的依据是税法,国家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把应开征的税种,征税范围,纳税人,征收比例及违法处罚标准等规定定下来,由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2.税收职能?答:税收具有两大职能: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节职能。

(一)财政收入职能:筹集资金或组织收入的职能。

它是国家对税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税收最重要的职能目标。

它有以下三个特点:(1)适用范围广泛性。

(2)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

(3)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二)经济调节职能:现代税收主要有以下三大经济调节职能。

(1)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资源配置指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经济资源的分配与使用。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运行失调或存在某种缺陷时,政府课税能矫正失调或弥补缺陷,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状况,产生增进社会福利的正效应。

(2)调节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及公平与否,既是一个社会价值观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

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既是税收的一个重要经济职能,又是各国经济社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税收作为政府直接掌握的经济工具,在平抑经济波动,体现政府政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税收对宏观经济稳定的调节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税收自动稳定机制。

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

这种机制主要是通过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表现出来的。

二是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

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地交替采取减税和增税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

税收原理的基础知识

税收原理的基础知识

3. 一般情况下不易转嫁。
3、财产税类
以纳税人拥有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财产税分类
课征范围
财产税性质
1.稳定性强,适宜 地方征收; 2.不易转嫁,属于 直接税种; 3.有一定程度的公 平作用。
一般财产税:房 产税、车辆购 置税、契税等
特别财产税: 遗产税和赠与

44、、资资源源税税类类
销售收入的扣减因素
以不含税销售收入为征 税对象
不是销售收入扣减因素
税收与价格分类法举例1:
• 价内税举例: 某卷烟厂销售一批卷烟给一批发商,销售收 入1400万元,消费税率45%。计算本笔业 务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400×45% =630万元
解释:该批发商支付总价款1400万元,厂商 再从中支付消费税金630万元,厂商在核算 利润时需要从1400万元销售收入中扣除630 万元消费税金。
3.2累进税率
• 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 干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 象的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 累进税率分为:
– 全额累进税率 – 超额累进税率
• 累进税率特点: --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累进税率(图示)
5%
10%
15%
(5100) 20%
0 500
2000
例:课税对象数额= 5000
从量税收=实物 量×单位税额
税收不依价格的 变动而变动。税 收利益与价格变 动成反比
从价税收=计税 价格×税率
税收随着价格 的变动而变动。
(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法
价内税
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价 格的税种
价外税
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价 格的税种

高考税收知识点总结

高考税收知识点总结

高考税收知识点总结一、税收的定义和作用1.1 定义:税收是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财政收入。

1.2 作用:税收不仅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通过税收政策,政府可以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满足公共需求,保障社会稳定。

二、税收的分类2.1 根据税的对象分类: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交纳的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间接交纳的税,如消费税、关税等。

2.2 根据税收对象分类:财产税、消费税、所得税等。

2.3 根据税收形式分类:一般税收和特种税收。

三、税收的原则3.1 确定性原则:税种和税率的确定应该尽可能明确,以便纳税人能够准确预测纳税的数量和程序,以便遵守纳税法律。

3.2 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应当公平合理,即不同纳税人在相同条件下应当纳税相同;在不同条件下的纳税人应当根据其收入、财产等不同情况征税相应差别。

3.3 便利原则: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操作应当简单容易,不应给纳税人增加额外的负担和费用;同时在纳税程序上,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尽量避免重复纳税。

3.4 稳定性原则:税制安排不应当频繁调整,以便纳税人能够有充分的时间来做好纳税的准备。

3.5 经济效率原则:税收的结构要合理,税收的干预要适度,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税收法规4.1 中国税法体系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

4.2 核心内容包括:税的对象、税的范围、税的税率、扣缴义务人、征收依据、纳税方法、免税政策等。

五、税收政策5.1 宏观税收政策:宏观税收政策是指国家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财政状况所制定的税收政策。

通过宏观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达到稳定经济、促进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等目的。

5.2 微观税收政策:微观税收政策是指国家在具体经济领域所实施的税收政策。

比如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税法原理复习资料

税法原理复习资料

税法原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本质和特点(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本质税收的本质反映了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它表现在:1、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2、税收体现一定的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特征(即三性)税收的本质既然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表现为国家占有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必然要求税收具有三性,即征收上的强制性、缴纳上的无偿性和征收比例或数额上的固定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税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一)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剩余产品进行“社会扣除”的手段之一。

(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需要通过税收来正确处理国家与它们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通过税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四)税收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经济杠杆。

第二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及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规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表现形式有法律、条例、决定、命令、规章等。

(二)税法的特点1、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又具有相对灵活性的法律形式。

2、在确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一种不对等性。

3、在处理税务争议所适用的程序上,税法与其他部门法不同。

首先要分清争议的性质,纳税人对征税发生一般税务争议时,必须先履行纳税义务,以保证国家税款征收任务不受影响,不存在其他部门法所规定的协商、调解程序。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参与税收征纳过程的主体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分配关系。

2、税务机关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在征收过程中的征纳程序关系。

3、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上级国家机关与下级国家机关之间,因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所产生的具有责权性质的行政管理权限关系。

税收学原理复习重点

税收学原理复习重点

1税收的概念,范畴,认识(界定)论述题税收涵义: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或公共服务,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理解: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二、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三、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四、征税的目的是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或公共服务(依据)五、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六、税收征收的对象是居民和经济组织。

税收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税收的特征又叫税收的形式特征,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

税收的形式特征主要表现为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规范性(简称税收“三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稳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部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改变。

2 税收的职能论述题税收的职能可概括为财政收入(筹集资金)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

1)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就是税收的筹集资金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从社会成员处强制性地取得一部分收入,为政府提供公共品,满足公共需要所需物质的功能。

税收收入的特点(一)来源的广泛性(二)形成的稳定性(三)获得的持续性2)税收的资源配置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个人、企业的经济活动,从而使社会经济资源得以重新组合、安排的功能。

税收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平衡产销供求二、合理经济结构三、有效利用资源3)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

税收收入分配职能丰要体现在调整要素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上。

一、个人收人分配的市场决定二、税收对个人收人分配的影响三、税收的收入分配职能4)税收宏观调控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社会经济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

税收学复习整理资料

税收学复习整理资料

税收学复习整理资料第二章:基本概念1.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税法关系上称为“税法主体”。

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指一个税种对什么征税,是征税的客体。

3.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的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或代收缴或代征应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4.比例税率:是指不分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一般适用于流转税的课征。

5.累进税率:是指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形式,即把同一课税对象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从低到高的分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6.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7.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情况下,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

即: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应纳税额-超额累进应纳税额于是有:超额累进应纳税额=全额累进应纳税额-速算扣除简答题——1.税制:(由8项目构成)一、课税对象二、纳税人三、税率四、纳税环节五、纳税期限六、减免税七、附合加成八、违章处理。

其中一二三为最主要和基本。

2.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

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率分类:1.比例税率:是指不分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一般适用于流转税的课征。

2.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

3.累进税率:是指一种按照课税对象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形式,即把同一课税对象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从低到高的分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

基本形式1)全额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特殊形式3)超率累进税率4)超倍累进税率3.税率的形式:1.比例税率:是指不分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形式。

税收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税收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税收学原理知识点总结税收学是财政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政府通过税收来筹集财政收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国家的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的类型、税收原理、税收的影响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总结。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指政府按法定规定,以对纳税人的财产、收入等进行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方式。

税收是政府的一种权力行使,是属于相对强制的财政收入。

税收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点:1. 法定性:税收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和征收的,具有强制性。

2. 强制性:纳税人不能逃避缴纳税款,不依靠自愿捐赠。

3. 综合性:税收是以整体财务为核算对象,而不是单项财产。

4. 公共性: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支出需要而征收的。

5. 客观性:纳税人的个人意愿和愿望与税收无关。

二、税收的类型根据税收的征收对象和税收的性质,可以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收入税和财产税以及中央税和地方税等不同类型:1. 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给政府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由消费者最终承担,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2. 收入税和财产税:收入税是以个人或企业的收入为征收对象的税收,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财产税是以个人或企业的财产为征收对象的税收,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3. 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收,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以上是税收的基本类型,不同的税收类型具有不同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有着不同的影响。

三、税收的原理税收的征收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和规律,税收原理是税收制度的基础和原则性条款。

税收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应当符合公平原则,即对于同等情况的人应当征收同等的税款,实现纳税人的公平。

这包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经济能力相适应,适用税率应当公平合理等。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 整理版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 整理版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一、名词解释。

1、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即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纳税主体。

2、税率:是税法上对征税对象或税目从价或从量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

3、起征点:即征税对象数额达到开始征税的起点,亦称起税点。

免征额:即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4、社会契约论:主张国家是通过人民或者是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而建立起来的。

5、租庸调:是以田、户、身为课税对象,以人丁为本的一种课税制度。

6、摊丁入地: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7、公需说:国家的职能是满足公共需要和增进公共福利,这一职能的实现需要税收来提供物质资源,故此,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8、义务说:国家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存于国家,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就应有征税权,人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例外。

9、牺牲说:税收对于国家是一种强制征收,对于人民是一种牺牲。

10、外部性: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11、受益原则:认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12、能力原则:是根据个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3、税收弹性:在财政需要增加支出或是税收以外的收入减少时,税收应当能基于法律增加或自动增收。

14、税收收入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变化率与经济变化率之间的比率,反应税收收入对于经济增长的灵敏度。

用公式表示:Er=(T/T)/(Y/Y)15、税收影响点16、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或效应。

17、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不改变纳税人的经济决策。

18、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减少了纳税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导致商品生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

19、税收的乘数机制:在一个存在资源闲置的经济中,政府可以通过减税来刺激消费需求,极大地增加产出,即税收的变动使产出呈倍数变化。

自考税收学复习资料

自考税收学复习资料

自考税收学复习资料自考税收学复习资料税收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之一,研究国家通过征收税收来调节经济运行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一门学科。

对于自考税收学的复习,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础知识和理论,并且了解税收的实际应用和相关政策。

下面,我将从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原理和税收分类等方面进行复习总结。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指国家依法强制性地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财政收入。

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无偿性和权力性。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无法拒绝缴纳税款,无偿性表示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无法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权力性则体现了税收征收是国家行使主权的一种方式。

二、税收原理税收原理是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包括公平原则、效益原则、便利原则和弹性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即所得越高、财富越多的纳税人应缴纳更多的税款。

效益原则认为纳税人应该按照他们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获得的效益来缴纳税款。

便利原则强调税收的征收应该简化、方便,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和成本。

弹性原则则要求税制设计应该具有适应经济变化和调节经济波动的弹性。

三、税收分类税收可以按照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按税种分类、按征收主体分类和按征收方式分类。

按税种分类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给政府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间接税则是由纳税人通过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支付给商家,由商家代为缴纳给政府的税款,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按征收主体分类包括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的税款,地方税则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

按征收方式分类包括一次性税和周期性税。

一次性税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点缴纳的税款,如财产税和遗产税;周期性税则是按照一定周期征收的税款,如所得税和营业税。

四、税收的实际应用和相关政策税收在实际应用中起到了调节经济运行和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国家可以调节经济的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速度。

在实际应用中,税收政策需要根据国家的经济状况和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税收知识点归纳总结

税收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指国家向居民和企业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性收入,以支付国家的支出和为了调节经济社会发展而征收的。

税收是由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强制性收入。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手段,通过税收征收可以获得国家的财政收入,用来支持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发展,以及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二、税收的种类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

1.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2. 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向经营者缴纳的税款,由经营者再转移给国家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三、税收的功能1. 财政收入功能:税收是国家的一种财政收入,用来支付国家的支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和其他公共服务。

2. 调节经济功能:税收可以通过调节财政政策对经济形势进行干预和调控,如提高税率可以限制消费,减少通货膨胀,降低税率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增加消费。

3. 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税收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调节收入的分配,如对高收入者征收更高的税率,对低收入者减免税款,以实现收入的均衡分配。

四、税收的原则1. 公平原则:税收应当按照纳税人的财产状况来征收,高收入者应当缴纳更多的税款,低收入者应当减免税款。

2. 简易原则:税收征收程序应当简化,确保纳税人可以便捷地缴纳税款。

3. 可承受原则:税收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来征收,以确保他们在不影响基本生活的情况下能够承担税收负担。

五、税收的政策1. 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可以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特定领域的发展,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减免税收等。

2. 税收调整政策:国家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调节经济形势,如提高消费税率来抑制通货膨胀、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来促进经济增长等。

1. 纳税人申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的规定,按照征收税款的情况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2. 税务机关核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核定,确定税款的数额。

3. 税款缴纳: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核定结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税收原理知识

税收原理知识

税率的划分--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税 率 累进
比例
定额
税基
0
图7-1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的案例
• 华北某油田8月份销售原油20万吨,按照规 定,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吨。计算该油 田本月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200000吨×8元/吨=1600000元
第一节
税收概述
托马斯•霍布斯: “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 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 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 政 府 部 门 负有提供公共物品的义 务 负有纳税的义务 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权 利 凯恩斯 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 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 社 会 公 众
当代资产阶级 税收理论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
• (一)纳税人 • 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 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 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 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 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 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 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课税对象
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 物,是征税的根据,即对什么征税。 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七章
税收原理
第一节 • 概念
税收概述
•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 的标准进行的非惩罚性的、强制性的从私 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移。 • 是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 段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税收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收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税收学知识点总结归纳一、税收的性质1.强制性税收是政府依法强制征收的财政收入,公民和企业都必须依法交纳税款,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和征收,确保税收的收入。

2.对等性税收征收的对象是纳税人,不同的人员或者单位应该按照其货币收入的多少来交纳税款。

对等性是一种税收公平的表现,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调节财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3.普遍性税收是所有公民和企业都要缴纳的,无论财富多少,收入来源如何,都应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税款。

这种普遍性可以确保国家有足够的财政收入,维持其正常的运转。

二、税收的功能1.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税收是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环境保护等。

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对整个社会都有利,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调节收入分配税收可以通过征收高收入者更多的税款,或者给予低收入者税收减免等方式,来调节财富的分配,降低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平等。

3.实现经济调控税收可以通过调整税率,降低或者增加某些税收项目,来实现对经济的调控。

比如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来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增加消费税来控制社会的消费水平等。

4.保障国家安全和民生福祉税收可以用于国防支出,保障国家的安全,也可以用于社会保障支出,提高人民的福利水平,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三、税收的分类1.按纳税对象分类(1)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税率,按照其个人的收入状况缴纳的一种税收。

(2)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其企业经营的利润状况缴纳的一种税收。

(3)消费税:是指企业按照其生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活动产生的应税行为计税并向国家缴纳的税收。

(4)资源税: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5)房产税:是指国家对私人和企业的房产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2.按征收方式分类(1)直接税:是指由个人或企业直接交纳给政府的一种税收,例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整理版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整理版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整理版一、税收学原理概述1.税收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2.税收学原理的意义及其与财政学的关系二、税收的基本概念1.税收的定义和特征2.税收的种类和分类三、税收的功能和目标1.税收的经济功能a.调节经济收入分配b.调节资源配置c.维持国家财政收支平衡2.税收的社会功能a.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b.保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3.税收的政治功能四、税收原则1.公平原则a.税收公平的概念和要求b.不平等税收的原因和影响c.税收公平的实现途径2.效率原则a.税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b.税收效率的衡量指标c.提高税收效率的方法3.简易原则a.负担与解放b.税收简易原则的意义和特点4.稳定原则a.稳定性的概念和要求b.稳定性的影响因素c.稳定性的实现途径五、税收的设计和1.税制设计的原则和方法2.税制的动因和目标3.现行税制的问题和方向六、税收的减免和优惠政策1.减免政策的概念和目的2.减免政策的分类和实施方式3.优惠政策的概念和作用4.优惠政策的设计和实施问题七、税收征管及其1.税收征管的目标和要求2.税收征管的问题和挑战3.税收征管的方向和措施八、税收的国际比较和国际税收体系1.税收国际比较的目的和方法2.税收对国际竞争力的影响3.国际税收体系的特点和演变九、税收学在实践中的应用1.税收政策制定与评估2.财税和优化资源配置3.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上是一个税收学原理的复习提纲。

根据该提纲,你可以复习税收学的基本概念、功能和目标,税收原则,税收的设计和,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及其等内容。

同时也可以了解税收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及税收在国际比较和国际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希望对你的复习有所帮助。

基础税收知识点归纳总结

基础税收知识点归纳总结

基础税收知识点归纳总结一、税收的定义税收是指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财政收入,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通过各种税种向纳税人征收的财政性收入。

税收是国家在承担公共责任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从社会成员非自愿性取得的财政收入。

税收的征收需要依法进行,税务机关是税收的执法主体,而纳税人则是税收的主体。

二、税收的种类1. 直接税:直接税是指政府直接向纳税人征收的税,纳税人是可以直接感受到税收负担的个人或单位。

主要的直接税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 间接税:间接税是指政府通过经济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环节来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税,纳税人并不直接承担税款的负担。

主要的间接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三、税收的原则1.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税收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税收征收和分配的过程应当公正、合理,不应该损害社会成员的公平权益。

2. 便捷原则:便捷原则是指税收征缴应当方便纳税人,避免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困难和繁琐的手续。

3. 简单原则:简单原则要求税收制度应当简化,便于征纳管理和纳税人的遵从。

4. 稳定原则:稳定原则要求税收征收和规划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应该频繁地改变税收政策。

四、税收的征收管理税收的征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机关是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制定税收政策、征收税款、查处违法行为等工作。

税收的征收管理主要包括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款的征收、纳税申报与缴纳、税务查验与纳税调查等环节。

税务机关通过这些环节来有效地管理和征收税款,确保国家财政的有序运转。

五、税收的影响税收作为一种财政收入方式,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1. 财政收入来源:税收是国家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的收支平衡。

2. 资源配置:税收可以通过改变税率和税基来影响资源的分配和市场的运行,从而调节宏观经济。

3. 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减税和税收优惠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增长。

税收学原理重点总结(精选五篇)

税收学原理重点总结(精选五篇)

税收学原理重点总结(精选五篇)第一篇:税收学原理重点总结税收学原理1.总体综述要求能利用税收学基本原理提出、分析税制问题:这里自己掌握税收三原则和三性分析。

(三原则:公平、效率、财政,三性:强制、固定、无偿。

)2.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指负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该纳相同的税,而纵向公平有两个含义,即同自己的过去比较和能力不同的人应该区别对待做到公平。

3.税收成本:税收成本包括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

(由于来着两个概念和好理解,也很好瞎编,我就不解释了)4.额外负担:额外负担指政府征税不仅使纳税人付出了税款,还改变了纳税人的决策和行为,如果结果使其境况不如税前,那么就产生了超过税收负担额的福利损失,这种福利损失就是额外负担。

(这里理解时和税收的一些扭曲效应联合起来就容易多了,比如说欧洲正果的窗户税)5.受益原则:这是公平原则的一种阐述,这指国家或政府必须合理使用人民缴纳的税款,应当在某个时候、以某种方式使纳税人获得好处,以补偿纳税人缴纳税款造成的损失和牺牲,而人民应按个人从国家或政府公务活动中受益多少老缴纳税收,以资交换。

6.最优商品税理论和最优所得税理论:一言以蔽之,这两个鬼理论都是理论,对一国的税制结构实践意义不大,注意一下商品税转嫁的影响因素和两税种的的意义,后面有说,此处不再累赘。

(总之这里喜欢看就看,不喜欢就不看就瞎编吧,瞎编时用各种假设就行了)7.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税负转嫁就是纳税人通过总总方式将法律规定由其承担的那谁业务变成他人承担的过程;税收归宿指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或税收负担的最终落脚点。

(税负转嫁类型现在还不知道的出去罚站去)8.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供求弹性,税种属性(财产税不易转嫁,商品税以转嫁),课税范围,反应期间(短期易转移),市场结构。

9.一般均衡分析及局限性:一般均衡分析告诉我们分析税负归宿时还要考虑要素的可流动性、要素供给的弹性等因素,还要谨慎对待某些司空见惯的政策主张,如:对奢侈品征高税。

税收学原理复习归纳

税收学原理复习归纳

1、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都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2、税收产生的原因一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三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的需要;四是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3、税收产生的四个阶段①自由贡献时期。

在奴隶时期,国家的赋税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

从税收的法制观点看,这种以国家征税权和纳贡者自由纳贡相结合的方式所取得的税收,只是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愿捐赠,还不是严格意义的税收,只是税收的雏形阶段。

②请求援助时期。

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

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新税。

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封建君主更需要开征临时税以应急需。

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主导也位,王权有一定的限制,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织的承诺。

③专制课征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

君权扩张和政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

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

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增强。

④立宪协赞时期。

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民主制和选举制。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一般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过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

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公众有了必须依照法定标准评定课征的观念。

4.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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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都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2 、税收产生的原因一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三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的需要;四是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3、税收产生的四个阶段① 自由贡献时期。

在奴隶时期,国家的赋税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

从税收的法制观点看,这种以国家征税权和纳贡者自由纳贡相结合的方式所取得的税收,只是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愿捐赠,还不是严格意义的税收,只是税收的雏形阶段。

②请求援助时期。

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

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新税。

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封建君主更需要开征临时税以应急需。

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主导也位,王权有一定的限制,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织的承诺。

③ 专制课征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

君权扩张和政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

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

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增强。

④ 立宪协赞时期。

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民主制和选举制。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一般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过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

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公众有了必须依照法定标准评定课征的观念。

4.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2)现代社会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3)政府征税依托的是公共权力并借助法律形式来进行5.税收的职能(1)财政收入职能。

(2)实现社会公平职能。

(3)调节经济运行职能,宏观上保持经济稳定,微观上促进资源的配置6.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⑤ 平等原则:指国民应按其在国家保护下所获收入的多少来确定纳税的数额。

“一国国民,都必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

点评:斯密的税收公平思想倾向于受益原则,但倾向于按收入而不是按财产来确定税收。

⑥ 确定原则:国民应纳税额及缴纳方式(时间、地点、手续等),都应清楚明确,不要轻易变动。

“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明确的,不得随意变更。

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数额,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

⑦ 便利原则:指政府征税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应尽量从简,让纳税人感到便利。

“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

⑧ 最少征收费用原则:指税务部门征税时所消耗的费用应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国家的收入额与纳税人所缴纳的数额之间的差额最小。

“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得的收入”。

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经济自由发展,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不干预或尽可能少干预经济的客观要求。

7.瓦格纳的“四端九项”税收原则:(一)财政政策原则(财政收入原则):① 收入充分原则——税收收入应能充分满足国家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需要。

②收入弹性原则——即税收收入要有弹性,要能够随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并随财政支出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国民经济原则 :① 慎选税源原则——税源的选择应有助于保护资本,不应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主张以国民所得为税源,而不能以资本所得和财产所得为税源。

② 慎选税种原则——税种的选择应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尽量选择难于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税种。

即税种最好选择不易转嫁的所得税,使税收负担归于应该负担税收的人。

(三)社会正义原则 :①普遍原则——税负应遍及每一个社会成员,人人有纳税义务。

(对一切有收入的国民,都要普遍征税。

)②平等原则——应根据纳税能力的大小征税,通过累进税、免税等措施,达到社会正义目标(四)税务行政原则 :① 确实原则——税收法令确定无疑,且不得任意变更,并明确告知纳税人。

(纳税的时间、方式和数量等应预先规定清楚)② 便利原则——征税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尽量简便,应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③ 省费原则——即征收管理的费用应力求节省8、税收的财政原则① 充裕原则:是指税收应当能够为政府活动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

充裕原则实践要求:➢通过税收获得的财政收入应当能够充分满足一定时期财政支出的需要。

➢政府要选择税基宽广、税源充沛、收入确实的税种作为主体税种。

➢税率应适当,过高的税率有时非但不能增加税收收入,反而有可能减少税收收入。

➢严格税收征管,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减免。

➢充分原则并不意味着税收收入越多越好,应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标准,从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的角度来评判税收收入的规模。

②弹性原则:是指税收收入应当能够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私产品组合效率的要求。

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E = T / TT Y / Y➢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具体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税收收入对经济变化的灵敏程度:当 ET>1 时,表明税收富有弹性,不仅税收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当 ET=1 时,表明税收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当 0<ET<l 时,表明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当 ET=0 时,表明税收收入对经济增长没有反应➢优良的税制应当使税收收入富有弹性,以便无需通过经常调整税基、变动税率或者开征新的税种,就可以使得财政收入能与国民收入同步或更快地增长,从而保证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需要。

9.税收的公平原则。

政府征税要使不同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泡保持平衡。

①受益原则:指根据纳税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享受利益的多少而相应地纳税。

①受益原则的分类➢一般受益原则: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应当与他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相一致。

➢特定受益原则:要求对政府服务的特定使用者课征税收或收取费用。

➢间接替代征收原则:直接衡量纳税人从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中得到多少利益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所以在许多场合下,以间接替代的方式来实现受益原则。

如,征收汽油税、汽车税作为对公路使用的间接替代征收。

② 受益原则在实践中的局限性:➢受益原则在现实中的应用,受到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固有的共同消费性的限制。

➢受益原则无法解释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税收负担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在总体上是行不通的,按受益原则征税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部分问题,而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②支付能力原则原则之客观说三种税基(收入、财产、消费支出)各自的利弊① 收入之利:收入体现了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对经济资源的支配权,它决定了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内增添财富或增加消费能力,所以收入通常被认为是衡量纳税人支付能力的最好标准。

收入之弊:第一,纳税人的收入一般是以货币收入来计算的,而许多纳税人除了货币收入外,还有一些实物收入。

实物收入的取得,也意味着纳税人实际支付能力的提升。

对实物收入不征税,显然是不公平的。

然而在具体的征税活动中,又缺乏一个度量不同形式实物收入的客观标准;第二,纳税人取得收入的渠道有多种,既有勤劳所得,也有不劳而获的意外所得或其他所得,如若对不同来源渠道的收入不加区别来征税,也有失公平;第三,纳税人支付能力的确定,还收其他一些情况的影响,如对个人收入征税,一个单身汉的支付能力与一个有着同等收入但需要抚养子女的人的支付能力明显是有差别的。

② 财产之利:财产代表着纳税人一种独立的支付能力。

一方面,纳税人可以利用既有的财产来获得收入;另一方面,纳税人通过遗产的继承或财产的获赠而增加的财富拥有量,同样可以增加其支付能力。

财产之弊:第一,数额相等的财产未必会给纳税人带来相同的收益,如果仅按财产的数量来征税,显然是不公平的;第二,拥有财产的纳税人各自的情况也不同,有的纳税人在拥有财产的同时还有负债,有的纳税人却没有负债,有的纳税人拥有财产中不动产多占的份额大,有的纳税人却是动产所占的份额大,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度量财产;第三,现实生活中财产的种类繁多,难以准确查实评估,这也限制了以财产作为标准进行税收负担公平分配的广泛应用。

③ 消费支出之利:以消费支出作为衡量纳税人支付能力的标准来征税,不会使纳税人在当前消费和未来消费之间选择产生扭曲,也有利于储蓄和经济增长。

消费支出之弊:第一,由于不同纳税人的消费倾向是各不相同的,假如都以消费支出来确定支付能力的话,也会产生不公平,因为部分高收入者总会因为某种原因而不消费或消费不多;第二,在消费支出标准下,只有在纳税人进行消费后,政府才能征税,如果纳税人不消费或者延迟消费,这就有可能使得政府难以及时筹集到足额的税收收入。

10.税收超额负担或税收额外损失,指的是政府征税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大于政府所取得的税收收入的部分,具体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净损失来衡量。

11、一种税之所以会产生超额负担,根本原因就在于替代效应。

12、税收超额负担图解在上图中,横轴表示商品的数量,纵轴表示商品的价格,产品的需求曲线 D 和供给曲线 S 相交于点 A,决定了政府征税前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 P0 和 Q0,税前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分别为 P0AP 和 P0AO。

现假定政府对生产者征收税率为 t 的从价税,产品的供给曲线就会由原来的 S 向左上方移动至 S',它与供给曲线 D 相交决定了税后供求均衡点为 B,新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分别为 (1+t)P0 和 Q1 。

政府征税使得消费者剩余由 P0AP 变为(1+t)P0BP,消费者剩余减少了(1+t)P0BAP0,其中(1+t)P0BCP0 为政府税收收入, CBA 为消费者剩余的净损失。

由于税后生产者实际得到的价格为(1-t)P0 ,政府征税使得生产者剩余由 P0AO 变为(1-t)P0DO,减少了(1-t)P0DAP0 ,其中(1-t)P0DCP0 为政府的税收收入,CAD 为生产者剩余的净损失。

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净损失总和为 ABD,也就是政府征税所带来的超额负担。

13、税收收入效应:纳税人由于纳税而使可支配的实际收入随之减少,从而降低商品的购买量和消费水平。

14、税收的替代效应:纳税人因为政府的征税而改变在可供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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