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严于律已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集团廉洁自律规定
![集团廉洁自律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c52c335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2e.png)
集团廉洁自律规定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廉洁自律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监督机制,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六要1、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民族团结;2、要坚持廉洁自律工作不放松,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反腐“隔离带”机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及时纠正;3、领导干部要率先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员工的监督,坚决克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报喜不报忧的不良作风;4、要严格按章办事,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积极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5、要提高服务质量,办事公道、讲求效率、克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腐败行为;6、要敢于检举揭发集团内部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条八不准1、不准损害公司名誉、煽动职工不满情绪、泄露公司机密;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包庇他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唆使、纵容他人违规违法,给集团造成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3、不准在采购,工程发包、摊位出租、公务和财务往来等活动中收受他人贿赂,损害集团利益;4、不准从事有损集团形象利益的卡、拿、要、徇私舞弊行为和参加有损集团利益的宴请;利用婚丧嫁娶、生日、乔迁、岗位变动、子女升学等事项大操大办,宴请市场经营户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借机敛财;5、不准利用工作时间探视本单位在家休息或住院的干部员工;强行向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借钱、借物;在市场区域内用打牌、打麻将等方式赌博、酗酒闹事;6、不准偷窃、倒卖、人为损坏公司财物;7、不准越权、越职、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8、不准利用职权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
第三条严禁严禁任何人在工作中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接受贿赂、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恶意侵占、渎职、失察、领导不力,给集团公司造成一定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
第四条奖惩细则(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1分,可根据具体情节同时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理。
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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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为了促进公司管理人员遵守廉洁从业的原则,营造公正、透亮
的企业环境,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订立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参加
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二、保守商业机密
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妥当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并不
得将公司机密泄漏给任何人或组织。
三、拒绝“请客送礼”
管理人员应明确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请客送礼,拒绝收取可
能影响公正判定的礼品、款待、旅游等。
四、严格注册禁令
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关系户”等非法网络活动,不得跨界拓展
业务或个人经营,不得邀请亲友或其他有利益关系者参加公司业务。
五、公正办理人事
管理人员应正确处理人事事宜,不得在任何方面实行任人唯亲、唯利的原则,依照聘请程序、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人才选拔和任用。
六、切实规范会计会审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财务和会计报表的监督管理和决策审查,保
证财务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不得为虚假交易等进行弥补,严禁作虚假账目.
七、自发接受监督
管理人员应积极搭配相关部门、监管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自动报告工作中发觉的问题,服从组织布置,搭配审计调查,接受
监督和批判。
在公司日常行为中,公司管理人员要秉持公正、透亮、高效、
诚信的原则,通过规范行为,确立企业文化价值观,营造良好的企
业环境和形象,为企业健康、可持续进展作出贡献!。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 (2)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 (2)](https://img.taocdn.com/s3/m/d2ddce18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af.png)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
是指企业集团为了维护内部的廉洁、诚信和自律建立的制度体系。
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集团内部的行为准则,提高企业集团的廉洁经营水平,遏制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行为准则:明确企业集团内部员工在业务活动中要遵守的规范,包括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公正透明、保护客户利益等方面的要求。
2. 严禁收受贿赂:明确禁止员工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且设立举报渠道,便于员工举报违反该规定的行为。
3. 信息保密:规定员工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应保密,严禁泄露或私自利用机密信息。
4. 禁止利益冲突:明确员工应避免与企业集团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如接受供应商回扣、参与竞争对手等。
5. 诚信竞争:规定企业集团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守公平竞争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
6. 违规违纪处理:明确集团内部违反廉洁自律制度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
7. 部门监督和审查:设立专门部门对集团内部的廉洁自律制度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提供咨询和培训等支持。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企业集团的行为,提高企业的诚信形象和声誉,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该制度也可以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能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企业文化。
公司清正廉洁管理制度
![公司清正廉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bf16425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61.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廉洁自律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清正廉洁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领导带头,全员参与;2. 制度先行,规范行为;3. 严明纪律,奖惩分明;4. 廉洁自律,公开透明。
第二章廉洁自律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收受贿赂。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发现腐败行为应积极举报。
第三章廉洁风险防控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廉洁教育,提高员工廉洁意识,增强抵制腐败的能力。
第十条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对财务、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对腐败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廉洁自律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存在腐败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十四条对涉嫌犯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纪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企业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企业廉洁从业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a22cca6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15.png)
企业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保持企业的良好声誉,维护企业的利益,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合同工。
员工在公司的一切行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的宗旨是:依法合规,廉洁自律,廉洁优雅,清白干净。
第二章廉洁从业基本要求第四条公司要求员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要求员工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或回扣,不得将公司的资源、项目用于个人利益。
第六条公司要求员工勤奋工作,提高自身素质,不得偷懒怠工,不得利用职权消极怠工。
第七条公司要求员工积极向上,不得产生负面情绪,不得进行消极抵触。
第三章职务廉洁要求第八条公司要求员工依法行使职权,坚决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违规泄露公司机密或内部资料。
第九条公司要求员工做到职责分明,不得越权处理事务,不得将职权用于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公司要求管理人员要带头廉洁从业,树立典范,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下属员工遵守公司制度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公司要求员工财务管理绝对透明,不得违规挪用公司经费。
第十二条公司要求员工不得私自处理公司资产,不得私自借款或担保。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员工依法纳税,不得逃税或进行其他财务违规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对于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揭发违规行为的员工将给予奖励。
第七章审查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审核,公司高层领导有权修改和调整本制度。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制度,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培训,加强员工的廉洁从业意识,提高员工的廉洁自律素质,营造一个廉洁从业、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范本(2篇)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8aefd45c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82.png)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范本一、引言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员工的行为,加强廉洁自律建设,提高企业整体的诚信水平,现制定本集团廉洁自律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旨在加强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求全体员工严守职业道德,坚决反对和抵制腐败,做到廉洁奉公、服务企业。
二、廉洁自律要求1. 忠诚敬业员工要忠于企业,忠诚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占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事务。
员工要尽职尽责,为企业做出贡献,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 诚实守信员工要坚守诚实守信原则,严守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泄露、不盗取注册威客代打账号密码重置通行系统失败,不隐瞒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做出虚假报告。
3. 秉公执法员工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企业或他人进行打击报复。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维护公平正义。
4. 禁止受贿行为员工要坚决拒绝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等财物,并立即上报集团纪委。
对于违法行贿、索贿行为,要进行严肃追究,依法处理。
5. 拒绝私德和利益冲突员工要保持良好的私人品行,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于工作中的利益冲突,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防止利益输送。
三、廉洁自律管理1. 职务消费审批制度公司实行职务消费审批制度,对于职务消费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费用合理合规。
2. 社交礼仪规范公司制定社交礼仪规范,要求员工在社交场合中保持适度,并严禁以名义进行索要、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3. 严禁拉票贿选公司严禁员工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得以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4. 贪污受贿举报制度公司建立贪污受贿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对于举报的员工要进行积极保护,并进行相关调查和处理。
五、奖罚措施1. 廉洁自律奖励对于表现出色、积极推动廉洁自律建设的员工,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他员工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
2. 违纪惩罚对于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员工,集团将进行严肃制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集团廉洁自律制度
![2024年集团廉洁自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20b2e22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70.png)
2024年集团廉洁自律制度____年集团廉洁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廉洁自律建设,促进公司各级部门、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并适用于所有业务活动和业务往来。
第三条:廉洁自律是集团公司的基本职业道德,是员工的基本要求,是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公司各级部门、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应当遵循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树立道德榜样,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廉洁自律、廉洁从业。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领导班子牵头负责,各级部门、各职能部门和员工要积极配合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廉洁自律机制,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廉洁自律原则第七条:廉洁自律原则是指员工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和规范。
第八条:廉洁自律原则包括廉洁奉公、廉洁从业、廉洁自省、廉洁尽责等。
第九条:廉洁奉公是指员工应当秉公办事,坚守原则,公正客观地处理各类事务,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条:廉洁从业是指员工在工作和业务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不得违反道德风险和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廉洁自省是指员工要加强自我反思和约束,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和提升,做到自律自省。
第十二条:廉洁尽责是指员工要履行职责,认真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恪守责任,不推诿,不违规。
第三章:廉洁自律要求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要求员工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职责和业务决策的礼品、礼金、回扣等利益。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贿赂,不得从事私营活动。
第十五条:员工要遵守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集团公司的财务、采购、招投标等管理规定和程序。
严于律己 廉洁从业
![严于律己 廉洁从业](https://img.taocdn.com/s3/m/9e385d38915f804d2a16c10f.png)
严于律己廉洁从业为规范集团员工廉洁从业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维护股东和全体人共同利益,促进集团始终保持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对全体国联员工,尤其是在财务、采购、营销、验收、仓管及生产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集体益,经集团公司高层领导集体决定,现颁布和实施以下规定,规范我司员工行为,扬正气,促廉洁,树新风,以促进我司健康快速发展,凡属于我司正式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必定严惩。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5affce7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bc.png)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的行为准则,维护集团形象,提高集团内部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廉洁自律制度是集团内部的行为规范,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廉洁自律是集团发展的基石,是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意在使集团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在经济活动中奉行廉洁自律、诚实信用、公平竞争、遵纪守纪的好风尚。
第四条集团廉洁自律制度的内容包括:廉政建设、清正廉洁、权利保障、内控体系、违纪违法处理等。
第二章廉政建设第五条集团廉洁自律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廉洁奉公,保持反腐倡廉的高风险。
第六条集团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举办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的自觉遵守。
第七条集团要建立健全廉政监督、预防、查处和纠正机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保持集团的清正廉洁。
第八条集团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反腐败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集团要加强与政府、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增强廉政意识和担当意识。
第三章清正廉洁第十条集团要坚持廉洁从业,清正廉洁、公正正义,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以权谋私,不得站在个人或小集团利益的角度行事。
第十一条集团要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责分工,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第十二条集团要坚决反对利益输送、行贿受贿,不得通过贿赂、贪污等手段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国家税收政策,不得侵吞、挪用或滥用公司财产。
第十三条集团要保持财务透明度,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公司财务信息。
第四章权利保障第十四条集团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集团要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严禁人身攻击、歧视、恶意调岗等行为。
第十六条集团要建立健全员工薪酬制度,保证员工合理薪酬水平。
公司职工廉洁纪律制度范本
![公司职工廉洁纪律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01501136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7a.png)
公司职工廉洁纪律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职工的廉洁自律,严肃公司纪律,保证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廉洁自律基本要求1. 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2. 职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社会公德,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3. 职工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4. 职工应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5. 职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的廉洁自律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廉洁意识和自律能力。
第三条廉洁自律规定1. 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贿赂、回扣等,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2. 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公司财物,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司财物。
3. 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规定损害公司利益。
4. 职工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团组织。
5. 职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违反规定兼职。
第四条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公司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职工对公司职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3. 公司应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 公司应对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五条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本制度的职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职工,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3. 对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职工,公司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集团廉政管理制度
![集团廉政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abdc78b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f2.png)
集团廉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管理,建立廉洁自律的企业文化,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集团全体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秉持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是保障廉政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于廉政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对有功或者提出建议的人员应当进行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廉政责任第六条集团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法规和集团制度。
第七条集团全体员工应当严守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礼品、服务等。
第八条集团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廉政纪律,加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不得违反廉政纪律。
第九条集团领导干部应当勇于担当,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廉洁、清正廉明,树立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条集团员工应当配合集团内部廉政机构开展工作,如实报告有关廉政问题情况,不得隐瞒、包庇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集团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廉政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廉政自律能力。
第三章廉政监督第十二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政监督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控。
第十三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政举报制度,为员工提供廉政举报渠道,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保护。
第十四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风险问题。
第十五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集团内部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督,发现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集团内部廉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违纪处罚机制,对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11、XX集团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11、XX集团员工廉洁自律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391f5cc15022aaea998f0fc9.png)
XX集团员工廉洁自律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往来、个人交往日趋频繁,面对种种考验,保持头脑清醒,坚守道德底线尤为重要。
为做到防微杜渐,特就集团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员工廉洁自律做如下规定:
一、除工作需要外,不得私自接受乙方宴请。
二、不得接受和参与乙方安排的洗浴按摩、卡拉ok、打麻将等休闲娱乐和赌博活动。
三、严禁收受乙方财物(含礼金、礼品、代金卷、商业预付卡等)
四、严禁同无关人员特别是乙方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凡违反此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累计达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给予降职(级)、撤职、调离本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集团审计监察部为本规定的监督执行部门,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者提出处罚意见,报集团执行总裁、董事长批准执行。
此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914caa6102de2bd96058869.png)
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从严治党,依法治企,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党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处理好廉洁从业与市场营销的关系,遵守纪律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接受监督与正确履职用权的关系,促使各级领导人员恪尽职守,率先垂范,抓好管理,带好队伍,科学发展。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领导人员,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各成员企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和按副处级及以上管理的人员。
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单位)已办理退休手续,但仍被本企业(单位)返聘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也应执行本《实施细则》。
各成员企业(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指各级企业(单位)具有资源支配权、业务处置权等岗位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规章制度,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一)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二)不得违反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企业重组改制、兼并整合、破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三)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交易金融衍生品、为他人代开信用证明、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等;(四)不得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五)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本企业或下属企业财会人员做假账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和“小金库”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六)不得未经上级组织或董事会批准自行决定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或超出核定的薪酬项目和标准;(七)不得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上级组织批准,决定超出本级权限的捐赠、赞助事项;(八)不得擅自分配各级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给予本企业的各种奖励,包括业主方以各种名义支付的奖励、补贴;(九)不得在企业年度、任期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上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授意、指使、强令有关人员在各类专业和专项报表中虚报、瞒报、漏报。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严于律已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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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严于律已廉洁从业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严于律已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业为规范集团员工廉洁从业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维护股东和全体人共同利益,促进集团始终保持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对全体国联员工,尤其是在财务、采购、营销、验收、仓管及生产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集体益,经集团公司高层领导集体决定,现颁布和实施以下规定,规范我司员工行为,扬正气,促廉洁,树新风,以促进我司健康快速发展,凡属于我司正式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必定严惩。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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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Yesterday disappeared, January 6, 2020员工廉洁从业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1.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第二章廉洁风险内容4.廉洁风险,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思想道德风险是指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职业道德不牢固,个人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的个人从业行为规范及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从业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可能构成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业务流程风险是指由于业务流程中的环节和节点不清晰,运行程序不规范,工作内容公开透明度低,且缺乏相互制约和有效的过程监控,可能构成个人或集体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由于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制度缺乏有效制衡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过于集中或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是指个人、集体为了达到权利运行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对行政权利部门或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权利行使人员行为失范,可能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洁风险;第三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5.全体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私人得利的中介活动;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经营活动,或在与公司同类业务或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收受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工作人员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不遵守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工作人员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瞒上欺下,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情况;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四章实施与监督6.公司成立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结构及职责如下: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人联系方式主要职责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1领导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2对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阶段安排;3指导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负责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工作1认真贯彻执行组长对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出的总体部署和阶段安排;2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3根据投诉检举资料进行检查和调查,听取被投诉检举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4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5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改进完善;成员主要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建立防范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报告工作,提出建议;2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具体工作,确保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3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7.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将作为考核、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和内容;8.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使员工知法守法、自重、自警,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承诺书的签订和存入员工档案的工作;第五章材料设备采购9.严格按照工程投资监理制订的材料设备以及公司的有关审批的规定开展工作;10.坚持在同等条件下选择国有大中型企业、具有IS09001等资质、生产场地有规模、质量上乘的企业优先原则;11.坚持对初步确认的厂家,深入了解其产品、安装、售后服务等情况,及时收集其用户单位的情况反映;12.坚持由投资监理与有关人员共同参与谈判、定价的原则;13.赴厂家实地考察,必须做到拒绝接受供应方宴请以及任何与业务有关的邀请、礼品等;第六章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14.工程建设原则上不搞公司供料除少量大型设备外,均以公司定型,承包方办理的办法进行实施;在按正常状况承包方不能满足施工价格、工期及供货条件的情况下有承诺的除外,可以采用公司供料的方式,但必须做到提供多家可以比较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经过规定程序由集体决定,严格按规定做好验收、交接、监管和结算;15.采购工作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进度要求,按需求编制采购计划;16.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性能经专业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人员验定,交货须符合工程进度要求;17.编制采购招标文件,配合投资监理定价,采购的材料设备控制在预算造价以内;18.汇总至少三家供货商情况,比较分析材料设备、质量、价格、性能、使用寿命、维修等综合数据,科学真实反映情况;数量大、价格高的材料设备必须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19.集体讨论,综合公司领导、财务等部门、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的意见,讨论并决定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家;20.加强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联系,采购材料设备满足工程的工期要求;21.履行采购合同,协调和监督执行合同中出现的各种情况;22.整理收集各类已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保修、维护档案,以便今后使用过程中执行维修保养任务;第七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23.处理办法:责令违规者退还其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并视情节轻重做出但不限于以下处理决定:批评教育;降薪或扣罚奖金;降职或免职;解除劳动合同;24.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处理程序:由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主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总办会处理;其他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办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第八章附则26.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廉洁协议书2.廉洁承诺书附件1:廉洁协议书甲方:乙方: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2.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对甲方员工或其亲属进行任何形式的贿赂或给付其不正当利益行为;3.如乙方知悉其它与甲方合作之供应商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定之行为,乙方必须向甲方检举并提供证据;4.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员工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充值卡等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员工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员工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员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乙方如发现甲方员工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并给予更优惠的商务合作条件;6.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所受的损失外,另需要即时支付至少相当于截止当月起所有应收货款的50%给甲方;7.本廉洁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长期有效;8.甲方员工廉洁监督热线:廉洁监督人: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 日期:附件2:廉洁承诺书本人在工作期间,将认真履行职责,保持廉洁作风;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公司、员工和供应商的监督:1.绝不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2.绝不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3.绝不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4.绝不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5.绝不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6.绝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私人得利的中介活动;7.绝不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经营活动,或在与公司同类业务或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收受干股;8.绝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9.绝不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0.绝不单独私自与合作方洽谈业务;11.绝不瞒上欺下,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情况;12.绝不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13.绝不做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有违反以上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经济处罚和依法做出的任何处理;本承诺书为劳动合同附件,如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进行追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司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和个人各一份;承诺人:年月日。
集团廉洁自律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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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廉洁自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员工廉洁自律建设,维护集团的声誉和形象,规范集团内部的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洁自律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集团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集团廉洁自律制度是集团内部行为准则的基本依据,具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集团廉洁自律制度的执行由集团纪律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执行。
第二章廉洁从业规范第五条集团员工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廉洁从业,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第六条集团员工要依法办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和其他利益,并且不得违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集团员工要坚决杜绝利用职务或职权搞权色交易,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给他人带来不正当好处。
第八条集团员工要对公司财产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严禁挪用、贪污、浪费集团财产。
第九条集团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注重个人形象,不得从事不符合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第十条集团员工要加强自我约束,不得违规参与赌博、吸毒、淫乱等社会不良行为。
第三章廉洁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集团设立独立的纪律委员会和内部控制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廉洁自律工作,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集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集团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集团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集团要建立员工廉洁从业档案,记录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并作为考核员工的一个重要参考。
第十五条集团要建立举报与奖励制度,鼓励员工主动向组织反映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对积极参与廉洁自律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违纪违法处理第十六条集团对于违反廉洁自律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相应的法律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员工,集团将立即停止其工作,启动调查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公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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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第一篇:公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公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还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企业工委、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二条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新的要求1、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营。
4、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第三条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六项制度1、领导干部不准违规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制度。
2、物资设备采购制度。
3、工程项目(包括技改维修)招投标制度。
4、“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5、二级经济实体财务规范管理制度。
6、职代会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司务公开制度。
第二章第四条凡涉及本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事宜(含中层干部任免、后备干部推荐等)、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集体的决定。
第五条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维修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实行竞价、竞标、公开、公平。
不得将项目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送给亲属、朋友。
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费中饱私囊。
第六条禁止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经营管理活动的礼物馈赠、宴请、健身娱乐活动,以及各种奖励和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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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严于律已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严于律已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为规范集团员工廉洁从业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维护股东和全体人共同利益,促进集团始终保持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对全体国联员工,尤其是在财务、采购、营销、验收、仓管及生产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集体益,经集团公司高层领导集体决定,现颁布和实施以下规定,规范我司员工行为,扬正气,促廉洁,树新风,以促进我司健康快速发展,凡属于我司正式员工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必定严惩。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
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第十六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八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有关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
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的事项,应当同时抄报本企业监事会。
第四章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折叠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