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和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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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一、中央官制:1、秦汉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创制,皇帝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分管政务、太尉分管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三公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如:奉常掌宗庙礼仪;廷尉掌刑法;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

)2、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皇帝下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可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是最高的行政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礼部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3、元朝: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另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4、明清: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部各设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中期,中央设内阁,成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后来权利上升。

清初,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六部。

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康熙帝亲政后,设南书房,把中枢权利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互相制约。

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

二、地方官制1、分封制:西周实行,是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护卫王室。

诸侯要服从周王命令,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诸侯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

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统治,扩大了疆域。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争霸战争的进行,分封制逐渐崩溃。

西汉初期,曾部分使用分封制,但很快形成王国问题,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

2、郡县制:最早在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实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设郡县制,汉代沿用,略有变化,汉初地方既有郡县制,又有封国制,东汉郡下设县,乡、里为基层组织,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

唐代行政区划以及官制

唐代行政区划以及官制

唐代行政区划以及官制行政区划:唐代开创了中国政区史上道和府的建制,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贞观十四年(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

关内道:治所凤翔府,今陕西凤翔。

下辖:京师(长安)、京兆府、华州、同州、坊州、丹州、凤翔府、邪州、泾州陇州、宁州、庆州、娜州、定州、绥州、银州、夏州、灵州、盐州丰州、会州、宥州、胜州、麟州、安北大都护府河南道: 治所洛阳/汴州今河南洛阳/开封。

下辖:东都(洛阳)、河南府、孟州、陕州、虢州、汝州、许州、汴州、蔡州陈州、颍州、亳州、宋州、濮州、郓州、泗州、海州、兖州、徐州、宿州沂州、密州、齐州、青州、棣州、莱州、登州河东道: 治所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

下辖:河中府、绛州、晋州、隰州、汾州、慈州、潞州、泽州、沁州、辽州太原府(北京)、蔚州、忻州、岚州、石州、朔州、云州、单于都护府河北道: 治所魏州,今河北大名东南。

下辖:怀州、卫州、相州、魏州、澶州、博州、贝州、洛州、磁州、邢州赵州、冀州、深州、沧州、景州、德州、定州、祁州、易州、瀛州莫州、幽州、涿州、檀州、妫州、平州、顺州、归顺州、营州、燕州威州、慎州、玄州、崇州、夷宾州、师州、鲜州、带州、黎州、沃州昌州、归义州、瑞州、信州、青山州、凛州、安东都护府山南道: 治所襄阳,今湖北襄阳。

下辖:兴元府、兴州、凤州、利州、通州、洋州、泽州、合州、集州、巴州蓬州、壁州、商州、金州、开州、渠州、渝州、邓州、唐州、均州房州、隋州、郢州、襄州、复州、江陵府、硖州、归州、夔州、万州忠州淮南道: 治所扬州,今扬州市。

下辖:扬州、楚州、和州、濠州、寿州、光州、蕲州、申州、黄州、安州、舒州江南道: 治所苏州,今江苏苏州市。

下辖:润州、常州、苏州、湖州、杭州、越州、明州、台州、婺州、衢州信州、睦州、歙州、处州、温州、福州、泉州、建州、汀州、漳州宣州、池州、洪州、虔州、抚州、吉州、江州、袁州、鄂州、岳州潭州、衡州、澧州、朗州、永州、道州、郴州、邵州、连州、黔州辰州、锦州、施州、巫州、夷州、播州、思州、费州、南州、溪州溱州、珍州、珜州陇右道:治所鄯州,今青海乐都。

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

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

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中央职官: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

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

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

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

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

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

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r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r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r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r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r卫尉,掌管宫廷警卫?r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

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

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

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

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

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历代行政区划演变

历代⾏政区划演变夏朝:⽅国商朝:⽅国约150周朝:诸侯国周初分封71国(53姓姬),后增五六⼗,县数为756县县有⼤⼩,⼤县置县令,⼩县置县长,县令、县长之下有县丞、县尉县下设乡,乡下设亭(相当于现在的管区),亭下设⾥西楚霸王:分封制西汉:郡国并⾏制,后加州(不是⼀级政府,只是监察区),州、郡、县、乡、亭(⾥)新朝:郡国并⾏制先改12州,裁撤朔⽅、司⾪部,改凉州为雍州、交趾为交州,后改9州东汉:郡国并⾏制,东汉末年州郡县三级制州(14)、郡国(105)、县(⾢、道、侯国)、乡、亭、⾥、什、伍三国:州郡县魏有司、豫、兖、青、徐、凉、雍、冀、幽、并⼗州全境以及荆州的南阳、南乡、江夏、襄阳、等四郡65县。

扬州的九江、庐江等⼆郡⼗四县。

东吴有荆州的南郡、武陵、长沙、零陵、桂阳等五郡102县。

扬州的丹阳、会稽、建安、吴郡、豫章、庐陵、庐陵南部等七郡146县。

交州的全境。

晋朝:设州郡县乡亭五级东晋⼗六国:州郡县制,州郡数量激增东晋领有扬、北徐、豫、江、北青、司、荆、北雍、东益、宁、交、⼴、北并、北冀、梁、徐、北兖等⼗七州,及幽、冀、东秦、青、并、兖、秦、雍等侨州,共⼆⼗五州南北朝:州郡县制侨州、侨郡、侨县数量激增,⾄南北朝末年灭亡前有30州、100郡、400县。

隋朝:废郡制,以县直⾪于州,后⼜改为郡县制,州(郡)、县、乡、亭(⾥)583年⾄607年实⾏州县制共24年,607年(⼤业三年)复改州为郡,在郡上设置司⾪、刺史15员,司监察之职,郡县制11年,⾄618年。

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

隋⽂帝末年,全国有297州1348县,607年,隋炀帝增设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梁州及雍州等九个监察州(按古名),⼤业五(609年)年的⾏政区划,隋郡为190,县1255,郡分九等,后缩减为三等。

唐朝:州县制,道、州(府)、县、乡、⾥(保、邻、坊)州分7等辅、雄、望、紧、上、中、下,县分六级京(⾚)、畿(望)、上、中、中下、下体制较尊的地区设府,⽐如开封府、临安府、绍兴府等州称知州,军⼀般是军事重镇或要冲,监设在⼀些主要的⼯矿牧盐等重要物资产区,领县的军监与府、州同级,都⾪于路,但实际地位则要低于府和州,不领县的军、监与县同级,同⾪于府或州。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

中国古代政治专题复习之一:中央和地方行政制度一、中央官制:1、秦汉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创制,皇帝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分管政务、太尉分管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三公下设九卿,分掌朝廷和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如:奉常掌宗庙礼仪;廷尉掌刑法;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

)2、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皇帝下设中书、尚书、门下三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有不可行的可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是最高的行政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礼部主管国家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

3、元朝: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

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另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4、明清: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六部各设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中期,中央设内阁,成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后来权利上升。

清初,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六部。

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康熙帝亲政后,设南书房,把中枢权利一分为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互相制约。

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

二、地方官制1、分封制:西周实行,是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护卫王室。

诸侯要服从周王命令,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

诸侯的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

分封制巩固了周朝统治,扩大了疆域。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争霸战争的进行,分封制逐渐崩溃。

西汉初期,曾部分使用分封制,但很快形成王国问题,其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

2、郡县制:最早在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实行县制,秦统一全国后设郡县制,汉代沿用,略有变化,汉初地方既有郡县制,又有封国制,东汉郡下设县,乡、里为基层组织,郡守,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

中国古代官制

中国古代官制

奴隶社会一先秦官制1夏、商朝官制:夏朝设“三正”官职,即掌管畜牧的“牧正”、掌管造车的“车正”、掌管王族膳食的“庖正”;商朝的官制,可以分为技术和事物两类前者如史、卜之属,是有文化的;后者如臣、仆、宰之属,是由奴隶选拔出来的。

地方行政区划分为九州,每州设一州牧主持政务,他们统称“内服官”;地方上则由“外服官”主持政务。

夏商两朝代的官职,由君王授任于王族或贵族成员, 施行世卿世禄制度。

2西周官制西周官制是在商朝内、外服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国家的最高君主「天子」。

王位一般由嫡长子继承。

西周朝廷的官员分为公、卿两个等级,官职世袭。

在周王之下,地位最高的是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它们辅佐周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

公以下形成了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是最高的政务官,兼掌军事、行政、外交等事。

卿士以下,开始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劳役;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设;司寇掌管刑罚等3春秋战国官制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基本上实行国、野制。

所谓国,是指国都及附近地区;野是国以外的远方农村。

当时按照田、野的不同组织形式,分别设置各级官吏进行管理。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逐步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

在各诸侯国,最高的统治者是各国国君,其下有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之官,各国的名称不同,泛称“执政”。

各国一般都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

封建社会二秦汉官制中央官职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丞相: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太尉: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作为丞相之副。

(地方各郡有监御史,督察地方官员。

)地方官制秦汉地方实行郡、县制。

至东汉末年,形成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刺史作为监察区划的州的长官,成为集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一身的地方大员。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 清代实行内阁与军机处双轨制的中央辅政制。一方面,清
仿明制,改内三院(秘书院、弘文院、国史院)为内阁;另 一方面,皇帝选亲信组成亲自控制的机要秘书班子,协助皇 帝处理政事。康熙设立南书房,雍正在此基础上设立军机处, 掌管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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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央各行政机构
❖ 秦汉时期中央各行政机构的长官叫九卿:①奉常 (太常)掌宗庙祭祀和各种礼仪;②郎中令掌管官 廷侍卫;③卫尉掌管宫门近卫兵;④太仆掌管皇帝 车马;⑤廷尉掌司法,是最高法官;⑥典客管理诸 侯及少数民族来朝事宜;⑦宗正管理皇族事务;⑧ 治粟内史管理租税赋役;⑨少府掌管官廷总务。
舜帝画像与传位于儿子夏启,形成了夏商时期的王位的世袭 制度。
❖ 周代,官制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紧密 结合,形成了王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和世卿世禄制。 其结果是“龙生龙,凤生凤”,平民百姓“面朝黄 土背朝天”,与政治几乎无缘。
❖ 秦代废除了世袭制,采取官俸制度。选官不问出身, 量才录用,实行俸禄制度,在官有俸禄免官则无。 官吏有任期,子孙无特权。
书仆射、中书令和侍中同为宰相。唐高宗后以“同平章事” 为宰相。
❖ 宋代沿唐制以“同平章事”为宰相,以“参知政事”为副
相。另设枢密院与中书省分掌文武大权。
❖ 元代以中书省为宰相府,中书令常以太子兼任,实际的宰
相职务是左右丞相、平章政事。
❖ 明代,沿袭旧“三公”制,在中央设置中书省、都督府、
御史台三大机构,分管行政、军事、监察事务。后撤消中书 省,增设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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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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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即分科举士,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 选拔官员的制度。
❖ 科举制度始于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5 年),清光绪二十七年(1905年)举行最 后一科进士考试。历时一千三百多年的科 举制度,对古代中国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 刻的影响。

秦汉地方机构和官职

秦汉地方机构和官职

秦汉地方机构和官职秦汉的地方行政,基本上是郡县制。

秦是单一的郡县制,两汉则郡国并行,仍以郡县制为主。

秦统一六国之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又增至四十余郡。

西汉平帝时,凡郡国一百三,其中有郡八十三。

东汉顺帝时,凡郡国一百五,其中有郡七十九。

诸郡规模、情况并不平衡,就户口幅员而论,有大小之别;就政事难易而论,有剧(难治理)、平(一般)之异;就地区而论,有远近、内外之分。

诸郡之中,由于京辅之郡地处中心,最为重要,所以京辅太守地位最高。

秦的京辅太守名曰内史,掌治京师。

西汉景帝时京辅地区分为左、右内史,武帝时又分而为三,名曰: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统称三辅。

东汉迁都洛阳,京辅太守名曰河南尹。

两汉的京辅太守,均秩中二千石,得“奉朝请”,亦即可参与朝会,而一般太守秩两千石,没有朝会的资格。

京辅太守显然高于一般太守。

无论京辅之郡还是一般的郡,均领辖若干县。

秦汉地方行政基本上是郡县二级制。

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8 年),把全国划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部或州,各设刺史一员进行监察,久而久之,州刺史成了固定的地方行政长官,州也由监察区域变为行政区域,这样,汉的地方政府又由郡县两级变为州、郡、县三级。

不过,这有一个过渡过程,其最终完成应该说在东汉后期。

两汉的多数时间内,州仅作为监察区而不是作为政区出现的。

州官的设置和演变1.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初为朝廷官职,始置于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4年),是武帝因巫蛊一案而临时设置的督捕官。

所以最初司隶的职责是率领徒隶从事掘蛊并督捕京师奸猾。

巫蛊案以后,司隶保留下来,其职为督察三辅(京兆、右扶风、左冯翊)、三河(河南、河内、河东)、弘农七郡。

成帝元延四年(公元前9 年)省司隶校尉,绥和二年(公元前7 年)复置,但称司隶。

东汉沿用旧制,司隶校尉的地位较西汉为高,当时皇帝有特诏,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京师号曰“三独坐”。

司隶校尉的常职是督刺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其职与刺史略同,但由于京辅诸郡是朝廷的所在地,皇亲国戚、达官贵人比较集中,所以司隶校尉有着一般刺史望尘莫及的特权。

高考古代文化常识汇编|地方行政区和地方官职

高考古代文化常识汇编|地方行政区和地方官职

高考古代文化常识汇编|地方行政区和地方官职古代文化常识是高考必考内容,但庞杂的内容往往让不少学生望而生畏。

但其实,只要把知识专题化、系统化,每天积累一点,就会有很好的效果。

古代官职是学习文常绕不开的部分,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今天小编分享的是地方行政区和地方官职,会把古代地理、政治结合一起,大家记得收藏喔。

中国古代地方制度可分为分封制、郡县制、州郡制、道路制、行省制五个时期。

其制度既相互继承,又各有发展。

一、分封制时期分封制是西周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朝)。

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于是就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维护周室安全的义务。

19全国1卷考到一个词叫“就国”,这个词属于分封制时期,意思是受到君主分封并获得领地后,受封者前往领地居住并进行统治管理。

二、郡县制时期秦朝统一后,在天下推行郡县制,郡之长官称“郡守”,万户以上的县之长官称为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则称长。

汉代基本沿袭秦制。

这里说一个跟“郡县制”相关的文常高频名词:【太守】汉朝设立的一郡最高行政主管官吏。

隋唐后的刺史、知府也别称太守。

三、州郡制时期州郡制指东汉末形成的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

州起源于汉武帝所建部刺史监察制度。

十三个监察区也叫十三州。

公元184年爆发黄巾起义后,东汉朝廷派中央九卿出任各地州牧,集中一州所辖各郡之军、财、民力镇压起义民众。

从此,州由中央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各州均置行政机构和长史、司马、诸校尉等官属僚佐。

由于州牧、刺史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这里说几个跟“州郡制”相关的文常高频名词:【刺史】各部(州)监察长官。

后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中国古代职官区划整理

中国古代职官区划整理

中国古代职官区划整理
古代官方立场的情况,涉及官方名称、官员职责等方面。

朝代的情况不一样。

一般来说,它可以分为两类:中央和地方。

1.中央政府
秦设立了三种官,形成了一个中央机构。

分别管行政管军管监视和检查。

汉代一般遵循秦制作为三公。

有九个负责政府事务各个方面的问题,后人已经发展成三个省和六个部。

中书省(决定)、门下省(审查)、尚书省(行政)。

在宋代,中书省的权力得到扩展,枢密院被分为民权和军事力量。

在门下,尚书省颓废。

明朝的内阁是最高行政机构,内阁部长被称为助理部长。

首府被称为第一助手。

清代有军机处,还有管理军机的人,控制政府权力。

这六个部分是指:吏部门,官僚的管理、豁免、评估等;户部:土地账户管理、税收等事项;礼部,仪式仪式、科学、学校等事项;
兵部,部队;刑部,司法监狱;工部,管理项目创建、水利等事项"。

部长是尚书,副手是助手。

还有郎中,副官员是外郎,下面的人还有主事。

2.当地官方职位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县。

县长,秦称郡守,汉称为太守。

隋唐时期的主要行政区域是国家,国家官员称为刺史,下面还有司马等。

唐朝在一些军事城镇,有了节度使,官方有一个司马、参谋、掌书记等。

宋朝的官员称为知州,县官称为知县。

到了明朝和清朝,州消失了,代替它的是省。

路 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

路 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

路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
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包括了帝国统治期间的新古典化组织和秦汉
成立后的县制。

古代帝国统治期间,中国的行政区划以界河,州和郡
为基础,形成完整的辽阔的行政管辖体系,而界河,州和郡的行政管
辖结构,又称之为“三公”制。

“三公”制的有三个层次,分别是省行政管理、郡行政管理和县
行政管理。

省是最高级别的行政管理,它由吏部就任担任,一般安
排一个尚书,常有郡县节度使、大属将领协助,政治权力最大、重要
性最大,它和郡县的界限是横断河流、山脉或大地形开拓而来的,而
界限的位置由节度使任命的地方官员决定。

郡是行政管理的中级层次,它是九品官人力编制,它的解释者称“郡署”,主要职能就是实践当地行政机务,例如审理地方官窑和犯
罪案件,执行本部尚書派遣所到地区官员。

郡还负责调查当地灾情和
救灾工作,招募军队,审定本部发布的调查报告等。

县则是最低级别的行政单元,它是通常由一个乡知县任命管理的,县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主要职能是执行本部的法令,审理法律案件,召集朝会,处理当地的行政事务等。

自秦代起,中国的行政区划就一直处于变动之中,一直到20世
纪末,一般是以县为主要行政区划单位的。

今天,中国的行政区划级
别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最高级别,其次是地级市、县,再次是乡、镇和街道。

1949年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一直在不断地改变和完善,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彻底改革行政区划,以提高行政效率显得尤为重要。

古代官职划分

古代官职划分
京兆尹
西汉
京畿地方行政长官
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知府
明清
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
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知州
宋至清
地方行政长官
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知县
明清
地方行政长官
相当于县长
通判
宋至清
府之副职
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史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
相当于人事顾问之臣
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军机大臣
清代
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相当于高级顾问或重要政务官员
六部官职
吏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相当于组织部部长
户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
相当于财政部部长
礼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
相当于文化部、教育部部长
兵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管军事
相当于国防部部长
刑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管司法刑狱
相当于司法部部长
工部尚书
隋唐至明清
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
相当于建设部部长
地方官职
郡守/太守
战国至汉
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
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刺史
汉武帝后
掌管一州军政大权
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古代官职划分
古代官职
朝代背景
主要职责
现代对应职位
中央官职
太尉
秦至汉
全国军政首脑
相当于国防部长
丞相/宰相
秦至明清
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相当于总理或首相

古代主要官衔、官署、任官、兼代授职名称

古代主要官衔、官署、任官、兼代授职名称

古代主要官衔、官署、任官、兼代授职名称一、古代主要官衔、官署名称(按汉语拼音音序排列)A.安抚使:朝廷派往边疆重要地区统辖军民的官员。

元代各路安抚使是各路的行政长官。

明清两代仅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有此官。

官阶一般是正三品,如原来官衔在二品以上,派出时则称安抚大使。

按察使:宋清两代掌管一省刑名按劾的长官,正五品。

B.仆射:“仆射”是主任或领班的意思。

唐宋两代“仆射”实际上就是宰相。

布政使:明清两代一省最高民政机构为政司。

布政使为政司的主官,从二品,仅次于巡抚一级。

为防止专权,明代与清初设左右布政使二人,清康熙年间以后不再分左右。

把总:清代正七品武官。

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行政的长官,清代从一品。

兵部侍郎:兵部副长官,明代从二品,清代正二品。

C.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

清代参将是正三品武官,仅次于副将一级。

参领:清代正三品官,副参领为正四品官。

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宋元两代是宰相的副职。

朝列大夫:元明两代从四品文官。

朝奉大夫:宋代正五品文官。

朝散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元代为从四品。

朝请大夫:唐宋两代从五品文官,元明两代为从四品。

朝议大夫:唐宋两代正五品文官,明清两代为从四品。

刺史:西汉武帝废御史监郡之制,在全国置十三部州,每州派刺史一人,上受御史中丞管辖,下分别以六条监察十三州,其官阶低于郡守。

后曾改称州牧。

东汉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再改刺史为州牧,位居郡守上,掌握一州军政大权。

自三国至南北朝,各州亦多置刺历,一般以都督兼任。

隋以后,刺历为一州的行政长官。

隋炀帝与唐玄宗时曾两度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不久仍复旧称。

唐代,节度、观察使兼领驻在地的州刺史,辖境内各州刺史均为其属官,刺史之权位渐轻。

宋代以朝臣充知州,虽设刺史,仅属虚衔,并不赴任。

元代废。

宋代与清代,也往往用作知州的别称。

D.大学士、内阁大学士:“学士”是唐代掌管文学著作的官,如果由宰相兼管“学士”,则宰相就称为“大学士”。

宋代,“学士”中资望特别高的人,称为“大学士”。

中华文化常识_中国古代官制行政区划

中华文化常识_中国古代官制行政区划

五、中国古代官制
•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 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 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 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 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 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 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 名。
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元:行省--路--府、州--县 明:布政使司(省)--府--州--县 清:省--府、直隶州--散州和县
八、中国古代疆域

五、中国古代官制
•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 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 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 【太守】又称‚郡守‛,东汉以后州郡最高 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 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 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 《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 往投之。‛
郡县制时期----秦、汉
秦朝:郡县两级制 汉: 汉初 郡国并行制(郡县两级制、国 郡县三级制并行) 汉景帝至东汉末年 郡县、国县两级 制 东汉末年 出现州郡县三级制
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
三国:州郡县三级制 隋:州县两级制
道(路)制时期----唐、宋
唐:前期 道--府(州)--县三级制 后期 道--节度使—府(州)—县三 级制(道为虚设) 宋:路—府(州)--县三级制
•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 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 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 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 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 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 ‚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中国古代职官区划整理

中国古代职官区划整理

中国古代职官区划整理旗山阅江楼楼主区划及地方官制尧九州舜十二州春秋诸侯国-邑县宰(鲁、卫)、大夫(晋)、县令(楚)战国郡(郡守)-县(县令)秦郡(郡守)-县(县令、县长)汉州(刺史或州牧)¨¨郡(太守、督邮、主簿)、国(相)-县(县令、县长)注,州为监察区,不是行政区。

隋州(刺史)-县(县令)唐道(巡察使、按察使)¨¨州、府(刺史)-县(县令)注:道为监察区,不是行政区。

宋路¨¨军、州(知军、知州)-县(知县)注:路为税区及漕运区,不是行政区。

元省-道、路、府、州-县(县尹yin)明省(布政司)-府(知府)-州(知州)-县(知县)清省(总督、巡抚)-府(知府、同知、通判)、直隶州(知州、同知、州判)-县(知县)、散州中央官制战国相、将(楚国为令尹yin、上柱国)秦丞相(佐理国政)、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秘书长兼监察)西汉末大司徒(佐理国政)、大司马(军事)、大司空(土木水利建设)东汉尚书台:尚书令魏文帝尚书省:尚书令中书省:中书令、中书监南北朝尚书省:尚书令中书省:中书令、中书监门下省:侍中唐尚书省:左、右仆射ye(相当于宰相)-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中书省: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宋中书:同平章事(即正相)、参知政事(即副相)太尉府:枢密使、枢密副使明首辅(元辅),大学士清军机处:军机大臣1、汉代行政区不包括:()A州 B郡 C国 D县2、唐代的行政区不包括:()A道 B州 C府 D县3、清代县的行政长官正式称为:()A县令 B县长 C县尹 D知县4、战国时代楚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称为()A宰相 B丞相 C令尹D相国5、西汉末相当于丞相的是A大司马 B大司徒 C大司空D 大司农6、宋代相当于正宰相的官职为:A参知政事B同平章事C枢密使D 枢密副使7、唐代尚书省下辖的六部是:8、唐代“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是:10、隋代的州为监察区()。

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等级

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等级

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等级政府机构的划分,大约是从西周开始的。

西周分管部门共有六个: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

这六个官职代表了六个部门。

担任这些官职的人一般都是大夫。

秦汉时期有“九卿”之说,“九卿”是对中央各部门长官的一种尊敬的称号。

君主家事与国事不分,政治事务与宫廷事务混杂在一起,是秦汉九卿的重要特点。

①太常(奉常)掌宗庙礼仪,其属下有太史令掌天象历法,太医令掌医疗,博士掌经学传授;②郎中令掌宫殿门户的守卫,其属下有大夫掌议论,有谒者掌引见传达;③卫尉掌宫门警卫;④太仆掌皇帝车马,兼管全国的马政;⑤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官;⑥典客掌接待少数民族事;⑦宗正掌皇族事务;⑧治粟内史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⑨少府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

九卿之外,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大长秋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

九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

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

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唐时确定为六部,唐代定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

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

①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②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④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⑤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⑥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名称虽还存在,但内容有很大变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①太常称太常寺卿;②光禄勋称光禄寺卿;③卫尉称卫尉寺卿;④太仆称太仆寺卿;⑤廷尉称大理寺卿;⑥宗正称宗正寺卿;⑦大鸿胪称鸿胪寺卿;⑧大司农称司农寺卿;⑨太府称太府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北魏、北齐设置的昭玄寺,以大统、统为长官,是我国第一个掌管佛教的专门机构。

中国古代机构官职名称等级、

中国古代机构官职名称等级、

中国古代机构官职名称等级、地方机构与官职一、机构设置与官员名称秦灭六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秦王朝建立之后,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36郡(其後并南越之地,于秦始皇三十三年置桂林、南海、象郡;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

首都咸阳及其附近关中平原由内史直接管理)。

其后各朝沿袭并不断演进。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

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

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

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

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

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三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

唐代全国分二十二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

宋代全国分二十几个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

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二、官职名称与中央对应的,则是地方官职,历朝历代不尽相同。

秦汉地方主要的长官是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都是大同小异。

隋唐则不一样,主要行政是州,他们的领导主要是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

不同的是唐代在一些特别重要的军事重镇,设了一些节度使,什么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都是节度使的属官。

到了宋代,州官直接叫知州了,县官成了知县。

元代更特别,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

再到明代直接把行中书省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再往后点,直接叫府,最高领导长官称知府。

地方上不得不说的就是监察这块。

汉代的时候天下13州,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这种官员叫刺史;唐朝又不一样了,天下22个道,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改叫黜陟使;宋代又把全国分20几个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也是一样的道理在地方上,同样有一些官职是必须要熟知的。

1、节度使。

中国古代军事将领,后来成为地方官。

唐代驻守于各道的武将称为都督,都督带使持节的称为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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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阶、勋、爵
(一)品
——古代把职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
西周时官有九命之别。 正考父鼎铭:“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 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于是,鬻于是,以糊余 口。” (《左传· 昭公七年》) 汉代以禄秩多少表示官的等级。 从魏晋开始,官分九品。 北魏时每品各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 各分上、下阶,共三十级。 明清时九品只各分正、从,共十八级。
二、地方官制


秦汉:郡(守、太守)——县(令、长) 魏晋南北朝:州(刺史)——郡(太守)——县(令、长) 隋:州(刺史)——县(令) 唐:道或方镇(观察使或节度使)——州(刺史)——县 (令) 宋:路(经略安抚使等)——州(知州)——县(知县) 元:行中书省(丞相、平章等)——路(总管)——州(知 州)——县(县尹) 明: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府(知府)——州(知 州)——县(知县) 清:省(总督或巡抚)——府(知府)——县(知县)
隋唐:三省长官之职都不轻易授人,而以级别较低 的其他官职加上“参掌机事”、“参议朝政”、 “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 门下三品(二品)”等头衔行使宰相职权。 宋代:在三省外另设中书内省为宰相(称“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等)办事机构,与枢密院分掌文武二 柄。又设副宰相(称“参知政事”等)。副宰相与 枢密院首脑(枢密使、枢密副使)称为“执政”, 宰相与执政合称“宰执”。 元代:废尚书、门下省,以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 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副相是 左右丞、参知政事。
(三)中央各部门长官 西周: 1.司徒(掌农田图籍及人民户口) 2.司马(掌军队、军赋) 3.司空(掌百工执事及土木营建) 4.司寇(掌刑狱治安) 5.大行人(掌天子与诸侯之间的重大交际礼仪) 6.宗伯(掌祭祀礼仪)
秦汉(九卿): 1.奉常(太常、秩宗):掌宗庙礼仪 2.郎中令(光禄勋):掌宫廷侍卫 3.卫尉:掌宫门警卫 4.太仆:主管皇帝车马,兼管全国马政 5.廷尉(大理、作士):全国最高司法官 6.典客(大行令、大鸿胪):掌接待少数民族 7.宗正(宗伯):管皇族事务 8.治粟内史(大农令、大司农):掌租税赋役 9.少府:宫廷事务总管
宰相名称和职位的变化
春秋:令尹、相、大尹、太宰等 战国:相、相邦、相国、相室、丞相、令尹等 秦及西汉前期:丞相、左右丞相、中丞相、相国 西汉中期以后:丞相的权力逐渐缩小,宰相职权逐 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手中,尚书令、中书令、领尚 书事、录尚书事等成了新的宰相之职。西汉末年, 丞相更名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合称三公。 魏晋南北朝: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中书、门下三 省,三省的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中书监、中 书令、侍中等)并称宰相,但各朝的情况不完全一 致。
五、行省(省)制时期(元、明、清) 元:中央——行省——路——府(州)—— 县 明:中央——布政使司——府——州——县 清:中央——省——府——县(州、厅) ——直隶州——县
第二节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一、中央官制
(一)国君:王、后、天子、天王、皇帝 (二)最高执政官 夏商:巫史 西周春秋:公卿,有太师、太保、太史、卿士等 战国至元代:宰相 明清:明代废中书省和丞相等官职,以翰林院官员 加殿阁大学士衔草拟诏谕,后来大学士逐渐参预大 政,类似于过去的宰相,号称辅臣。清沿明制,到 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大学士就没有什么职权了。另 外,康熙时的“南书房行走”也一度参预机务。
魏晋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至隋唐确定为六部, 一直沿用到清。 1.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等 2.户部: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3.礼部:掌典礼、科举、学校等 4.兵部:掌全国军政 5.刑部:掌刑法、狱讼等 6.工部: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部下设司, 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
Hale Waihona Puke “帅、漕、宪、仓” 宋代最高一级行政区划单位“路”的机构和 长官有以下四种:经略安抚司(帅司):掌 军事及民政,长官为经略安抚使;转运司 (漕司):掌财赋及谷物转运等事务,长官 为转运使;提点刑狱司(宪司):掌司法、 刑狱和监察,长官为提点刑狱使;提举常平 司(仓司):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务, 长官为提举常平使。总称“帅、漕、宪、 仓”。
(二)阶:通称阶官,又称散官或寄禄官,是 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阶位和称号。 (三)勋:通称勋官,是为奖赏有功人员而定 的称号。 (四)爵:一般称爵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 质待遇的一种尊号,多根据血缘亲疏或功劳 大小来授给,长期不变,在许多情况下可以 世袭。
第十一章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 和职官制度
第一节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
一、萌芽时期(先秦) 春秋:诸侯国——县(郡) 战国:诸侯国——郡——县 二、郡县制时期(秦、汉) 秦:中央——郡——县 西汉初:中央——郡——县 ——国——郡——县 武帝至东汉末:中央————郡(国)——县 州
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 魏晋南北朝:中央——州——郡——县 隋:中央——州(郡)——县 四、道(路)制时期(唐、宋) 唐:中央——道——府(州)——县 (中央……道……节度使——府(州)——县) 宋:中央——路——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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