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租佃关系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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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租佃关系发展历程

产生: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其形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制和私有制。商周时期的土地国有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向土地私有制过渡,并且延续了2000多年。这期间,土地兼并和反兼并的斗争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斗争之一。政府的抑制兼并及农民反抗兼并的斗争,最终导致农民对依附关系的减弱,及租佃关系的产生。

历程:在租佃制下,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地主与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佃农与地主之间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战国时期租佃制产生,汉代比较普遍,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地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

影响: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租佃农民通过抗租和减租斗争,争取长久租佃土地的权利,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有利于农业的稳步发展。同时,农民的生产自主权也大为提高,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了适当的发言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样就促进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民间租佃契约的分类及构成要件

春杨

租佃关系是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中反映农业生产关系本质的最基本的关系,租佃契约因而也成为重要的民间契约之一。租佃契约是出租人将田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佃关系终止时返还田产的协议。租佃关系成立后出租人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通过租佃获得利益,并不转移其田产所有权。中国古代租佃契约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主要包括一般租佃和永佃两种类型。

租佃契约的发展概况

在中国古代民间租佃契约的发展过程中,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佃”字在秦汉时作“耕”解,如“民虽不佃作而足于枣粟矣!”以后逐渐由耕作之义转为在他人土地上耕种的意思。

“佃,治田也。”秦汉时期称租佃为“假”、“田”。

宋代租佃契约关系出现明显的发展变化,开始出现了永佃权。在租佃关系中把田底的所有权与田面的使用权分开,田底的所有权仍归原主,田面的使用权、收益权成为可以独立交易转让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永佃权。北宋田底权与田面权的分割已经显露出来。到南宋时,“田底”、“田骨”、“田根”、“田面”、“田皮”已成为民间田地交易的俗语。可见,宋代租佃关系中佃户、佃客的人身依附色彩逐渐减弱,其与主户的契约关系色彩日益加强。两宋法律关于租佃契约的具体规定,目前尚未找到记载的资料。可能仍沿袭隋唐时期“任从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以此作为民间租佃契约的惯例。练习:

土地兼并造成了大量的大土地所有者和无地少地的农民,提供了租佃的基本条件;农民的反抗斗争使人身依附关系减弱,有利于租佃关系的产生;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的加剧,进一步导致了人口的流动;生产力的发展是其根本原因.

5.明清时期,商品货币经济空前繁荣,通过土地买卖广占田土的现象日益普遍,

“上自绅富,下至委巷工贾胥吏……莫不志在良田”。这一现象的直接影响是

A.首次对土地私有制给予全面肯定B.促进了租佃土地经营方式的产生

C.为均田制的推行提供了有利条什D.推动了土地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

6.《耕织图·耕图》为南宋作品,为历代帝王推崇和嘉许。清康熙帝命画家重新

绘制了该作品(右图),也真实地反映了清代生产方式。该作品反映出清代

A.出现一牛一人的耕作技术 B.经济重心实现了南移

C.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D.农耕技术没有突破性发展

14.(2014四川高考)历史叙述、历史解释和历史评价是历史学习能力的重要组成

部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经济全球化呈现出“从无序向有序”发展的趋势。参照图3,结合所学知识叙述这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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