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凭证
人身保险第四章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第四章人身保险合同本章预习人身保险合同是人身保险学研究的重点。
人身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多种特点,拥有多种不一致种类。
另外,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有诸多方面区别于其它合同。
本章要紧内容包含:●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与形式●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人身保险合同的纠纷、解释与争议处理4.1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4.1.1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合同是一个经济生活中的概念,也能够称之契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的定义,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也称之保险契约,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本着真实、自愿与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它是保险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
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保险合同成立;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所表达的经济补偿关系务必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才能得以实现。
人身保险合同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1.2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人身保险合同作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适用《保险法》,《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点:1.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法律直接给予某种合同以特定的名称,并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调整的合同。
法律尚未为其确定名称与特定规范的合同是无名合同。
通常情况下,只有那些社会经济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合同才会被法律确定其名称与特定的规范。
人身保险合同是法律直接给予名称的合同。
同时,又有《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合同进行特别的调整。
因此,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使用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险法与保险合同法
保险法与保险合同法保险法概述一.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保险法的内容:(一)保险业法:保险业法也称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关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
(二)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法也称保险契约法,是关于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保险特别法:保险特别是相对于保险合同法而存在的,是规范某一险种的保险关系或规范保险活动某一方面的保险关系的法律和法规。
三. 保险法的体系结构:(一)保险法的一般体系结构:制定单行保险法规、列入商法典、纳入民法典。
(二)我国保险立法的体系结构: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兼容性(将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保险特别法融合而成)。
保险合同的概念与分类一. 保险合同的概念:(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2.保险合同产射幸合同;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5.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二. 保险合同的分类:(一)按照保险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二)按照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1.单一风险合同,是指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2.综合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3.一切险合同,是指除了列举的除外不保的风险外,保险人承担其他一切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
(三)按照保险标的的分合以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
(四)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足额、不足额、超额保险合同)。
(五)按照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六)按照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要素(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一. 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关系人。
人身保险合同2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概述
2、特征:1)给付性非补偿性合同 2)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利益 3)保险责任为因意外事故而死亡、伤残 或因此支付的医疗费用 4)危险程度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和所 从事的活动,费率低于其他人身保险 5)短期保险
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 他在保险期内不幸遭受三次意外事故:第一 次事故中,造成他一目失明,保险公司按合 同约定支付保险金5万元;第二次事故中,他 被折断一指,保险公司又按合同约定支付保 险金1万元;第三次事故中,他丧失左腿。试 问保险人应如何履行给付责任?
《保险法》第45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 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故意犯罪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是指在犯罪的实施过程中导 致的伤残或死亡,如果自杀是由故意杀人导致的,保险人不 负赔付责任 被保险人是否是故意犯罪的认定由审判机关经司法程序审判 定罪,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这里没有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 保险公司不得认定被保险人有罪;这里也不存在被保险人抗 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法条所规定的保险人不 承担责任的情形。
4、保险期限的长期性,被保障的长期性,采取长期保险形式有利于降 低保费 5、责任准备金的储蓄性,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由危险保险费和储蓄保 险费组成,早期缴纳的保险费高于被保险人当年根据保险金额计算出来 的危险保险费,多出的部分构成储蓄保险费,历年储蓄保险费积存的终 值即成为责任保险金。保单抵押、退保是返还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 就基于此。 6、不存在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疾病等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既可以要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又可以向第三者索赔 7、被保险人的限定性:只能是自然人 8、保险费不得诉讼请求
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 投保人的义务:投保人需按照合同规定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职业、健康状况、家族遗传病史等。
2. 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需依法支付保险费,并在事故发生后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3.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伤害或疾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身故赔偿等。
4. 免除责任: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如故意造成的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等。
5. 保险金的支付: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的赔偿条件后,应及时支付保险金。
6.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合同一般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生效,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终止。
7. 理赔的程序和期限: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同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以上是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内容还需根据个别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保险法与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 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2.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 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受益权 具有以下特点:
(1)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 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征 得被保险人同意。
(3)受益人享受的收益权是一种 期得利益,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后 才能享受,所以在国外又称等待权。 (4)收益权不能继承,受益人可 以放弃收益权但不能行使出售、转 让等任何处分的权利。这是由受益 权的不确定性决定的。(5)被保 险人或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但投 保人变更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 意而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只要通 知保险人即可。
二、我国保险法的立法过程与宗旨
(-)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与历法过程
我国保险法是调整我国商业保 险活动中保险关系动法律关系的总 称。它由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构 成,包括调整两方面的内容:一是 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 险人及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是国家与保险业之间的法律 关系。具体由总则、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 险业的经营管理、代理人和保 险经纪人、法律责任和附则等8 章152条构成。
案例: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 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往别处。后 王某投保管道 煤气保险,并指定其
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 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前半月 病故。现王某妻儿与王妹的儿子都 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 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分析: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 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 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 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 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 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 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第6章人身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1.按投保对象分类为团体意外伤害保 险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2.按实施方式分为自愿性的意外伤害 保险 、强制性的意外伤害保险 3.按承保风险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4.按险种结构划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 险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五、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以人的身体 为对象,当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被 保险人患病支出医疗费用或因病 致残造成收入损失时,由保险人 履行补偿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一)意外伤害的界定 意外伤害应该由以下三个要素构成: 1.意外伤害是非本意的。 2.是外来的。 3.是突然的。即引致伤害的原因是突 然出现,而不是早已存在的或长年累 月形成的,受害者在面临风险时来不 及预防。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1.保险金额 2.费率的计算 3.保险责任 4.保险期限 5.赔偿方式
与传统型寿险产品相比,新型 寿险产品是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 产品的充分的和巧妙的结合,这 类产品既考虑到投保人和被保险 人的方便和利益,同时注意到保 险人自身经营风险的分散。
1.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也叫投资连接 寿险。按美国全国保险监督官协 会制订的《变额人寿保险示范法 规》的观点,变额人寿保险基本 上是一种普通终身寿险,提供数 额可变的死亡和(或)生存保险 金给付。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一)合同的主体 即指在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履行 过程中的参与者,也就是根据保险 合同的约定,有权享有合同赋予的 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二)合同的客体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 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利益。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 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 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 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 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保险法 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人身保险中,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险单证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代为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存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条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明知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属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
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第七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身保险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除应订明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的交纳与保险金的给付等基 本事项外,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单上还订有以下常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 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 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 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 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案情简介 2005年,夏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投保终身寿 险,缴费期为30年,受益人为妻子汪某。合同约定: 1、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的1年以后,至保险单生效日期之 日5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全额保险 金。 2、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缴费期满以前,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保险公司给付3倍的保险金。 3、免责条款规定,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被 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008年,夏某夫妻争吵,气愤之下服毒自杀。后,夏某之 妻汪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3倍的保险金。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自人身保 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 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 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 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 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 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论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论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摘要: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是保险合同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则很难谈得上保险业务的开展。
针对我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的颇多争议,该文将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及生效进行讨论,分析讨论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的涵义、要件并对与其密切相关的单据及保险费的缴付等进行说明,以解决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法律上的疑问,公平合理地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利益,并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所借鉴。
关键词: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保险责任责任承担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保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身保险作为保险中一大分支,在保险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我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有很多的争议,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内涵有待澄清,另一方面则是涉及到构成二者的要件问题多与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等实际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在保险实务中往往因立法的技术问题而使标准难于统一,造成许多赔付的纠纷。
针对以上情况,该文将对人身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及与之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1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述1.1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2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
” 人身保险合同何时、怎样成立和生效,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利益何时得以保护,也关系到保险人保险责任之始端,因此,投保人投保后,作为利益相对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方式有截然不同之主张:前者希望人身保险合同尽快成立和生效,以便更早地得到保险保障;后者则希望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尽可能的往后推延,这样就能更大程度的确认被保人的安全。
1.2 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人身保险合同为众多合同中的一种同时又具有不同于其他合同的特征。
笔者认为为了能更深刻、透彻全面地理解人身保险合同,有必要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进行表述。
其一,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一方面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另一方面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必须给付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6.30•【文号】主席令[第51号]•【施行日期】1995.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财产保险合同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第六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七条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人身保险(第4章)-人身保险合同
问题思考: 人身保险合同的中止和复效条款的内容 合同复效的条件一般有哪些? 本案中的被保险人厉克敌数次逾期不缴保险费 后又补缴,是否可视为合同中止后的复效? 你认为法院对此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谈谈你 的看法。
五、自杀条款
基本内容: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2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于保 险人的法定责任免除,保险人不给付死亡保 险金,对于投保人所缴的保险费,保险人按 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生效满2 年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 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目的:既要预防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 险,又要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人身保险
第四章 人身保险合同(二) 人身保险合同(
Tina
第4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投保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投保方的权利
投保人的权利 被保险人的权利 受益人的权利
(二)投保方义务 告知义务 通知义务 缴纳保费义务
二、保险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方的权利
中止合同、恢复合同效力的权利 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法定责任免除
二投保方义务告知义务通知义务缴纳保费义务二保险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保险方的权利法定责任免除保险方的义务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密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寿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缴续期保险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漏告或隐瞒事实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二、年龄误告条款
内容: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错误地申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 内容: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错误地申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 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保险事故发生时, 保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可以按照 投保人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和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调整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 金的数额。如果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保单最 高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高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费在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 退还。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
五、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保单所有人享有现金价值的权利,不因保险效力 的变化而丧失。
保单所有人可以任选一个方案享用其保单的现金 价值。 《保险法》有关解除合同、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责任的规定中,均有“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的字样。
风险管理篇
五、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处理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
申请退保:退保金。 申请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保险金额降低,保险 期间与其他保险内容不变,投保人不用再续交保险费 。
风险管理篇
二、年龄误告条款
《保险法》:“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 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 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 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 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 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风险管理篇
十一、自杀条款
而且,
大多自杀是一时冲动产生的,很少有人在投保时就计划 好2年之后自杀。即使当初有这种想法,2年之后思想 往往也会发生变化。
所以,为达成一种平衡,自杀条款规定了一个“ 二年”的期限。
风险管理篇
十二、完整合同条款
该条款规定,人寿保险单和作为附件的投保单等
构成保险双方的完整合同。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 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风险管理篇
十、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现金方式 2、利息收入方式 3、定期收入方式
强调约定给付期限
4、定额收入方式
强调约定给付金额
5、终身收入方式
受益人用领取的保险金投保一份终身年金保险。
保险法关于人身险合同的核心条款
2.保险合同内容
第十八条(节选)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
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 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2.保险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合同应当 记载的各种事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 情况,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相互间的权 利义务等。保险合同应当以明确的语 言文字,详细记载当事人所约定的事 项,以便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自己的 义务,避免争议,或在争议发生时能 够迅速解决。
本条是关于死亡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限制的规定。 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前面冠以“国务院”字样,表 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限额只能由中国保监会确定,地方 保监局无权决定。
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法律禁止投保人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险,同时也禁止保险人在上述条件 下承保。本规定旨在保护幼弱,同时防止道德危险的发 生。但是,由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法 律规定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险,保险人可 以承保。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这时死亡给付保险金 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法律 作此规定,同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1.保险利益
张三为其妻李四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 为80万元,由李四指定张三为受益人。一年后张三与 妻子离婚,离婚后李四因意外身故。对保险公司给付 的80万元,李四的父母提出,张三已与李四离婚而不 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 作为遗产领取。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保险金应当给付给张三。因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 发生时存在。在本案中,张三在投保时与受益人(妻 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 死亡时已与妻子不存在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保险合同为典型的格式化合同,条款的内容包括合同定义、保障内容及双方应负之权利、义务,均由当事人之一方即保险人事先确定。
投保人只能决定是否投保及为何标的投保,而不能要求改变条款的内容。
热门城市:溧阳市律师贞丰县律师兴国县律师武宁县律师涿州市律师邗江区律师江干区律师鄱阳县律师保险合同是在购买保险时都会用到的一种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性文件,对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形式我国法律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的是什么?要想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要了解什么是要式合同,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通过保险法的明确规定我们可知,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而人身保险合同因其保险标的的特殊性,自然是要式合同无疑。
▲二、人身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条款1、《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规范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规范一、人身保险的意义人身保险的创立,能够追溯到18世纪。
巴比伦的士兵出外打仗,兵凶战危,大家都不知道能否活着回来,所以出征前,每人都放下一些金钱,组成一个基金,那些不幸战死沙场的家属便可在这个赔偿基金中得到保障。
时至今日,人身保险早已扩及社会各类人员。
参加保险,能使人们在遭遇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获得一定的赔偿,做到损失承担社会化,从而免除个人的后顾之忧。
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价值和意外风险的防范,保险意识大为增强,人身保险制度也日趋完善,已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保障。
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人寿保险业是国际保险业以至金融业的资产巨子。
但在国际寿险业蓬勃发展时期,中国还在计划经济禁锢之中。
到1982年,我国才恢复人寿保险业务。
1992年,美国友邦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我国第一家商业性的保险公司中国平安公司也正式成立。
1993年,美国友邦首度将个人寿险营销引入上海市场,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和上海拉开了民族寿险个人营销的序幕。
所以,直到1994年,我国才有真正意义上的人寿保险业。
经过短短两年多的市场挖掘,我国人寿保险市场表现高速发展的势头,与此同时,寿险市场的规范,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注重的焦点。
二、人身保险合同存有的主要问题及思考人身保险的基本形式是由保险人和投保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随着人身保险的普遍推广和使用,保险人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和每一个投保人逐一协商合同内容,因而各国的保险合同基本上都是一种定式合同,即由保险人预先拟定合同条款,供相对人选择,相对人只有接受与否的权利,而无增删修改的自由。
实践中,有的保险人往往以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而忽视相对人的利益,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规范和不公平的现象,打击了投保人的积极性,不利于新兴的人身保险业的发展。
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是,投保人交付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人正式承保或签发保险单之前,被保险人出了险,保险人是否应承担赔付保险金额的责任?去年下半年发生在深圳的一起人身保险案纠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注重。
人身保险法司法解释
人身保险法司法解释
以下提供人身保险法司法解释,但请注意,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请务必参考最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有以下重要规定: 1. 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
2. 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
3.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主动审查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以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是否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4. 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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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凭证篇一:保险法与合同篇二:保险法试题及答案保险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关于保险的判断正确的是A.保险就是要消灭危险B.保险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C.保险就是保证发生危险D.保险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的损失2.”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是当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金额,对于对方所遭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
”这种说法属A.损失说B.非损失说C.财产共同准备说D.二元说3.关于保险与保证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证关系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保证人才负有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保险关系中,有过错的第三者不履行赔偿义务时,保险人才负履行义务B.保险与保证一样,都是从属于主契约的从契约C.保险与保证一样,保险人或保证人代偿债务后,在所有情况下都享有求偿权D.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代偿债务是为他人履行义务;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4.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A.附合性B.议商性C.要式性D.射幸性5.给付性保险合同和补偿性保险合同的区别在于A.给付性保险合同都是有偿的,补偿性保险合同有一些是无偿的B.给付性保险合同都是强制的,补偿性保险合同都是自愿的C.给付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人身保险中,补偿性保险合同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D.给付性保险合同不以补偿为目的,而补偿性保险合同则以补偿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目的6.中国第一部带有保险内容的法律是A.《钦定大清商律》B.《保险业章程草案》C.《大清商律草案》D.《海商法草案》7.关于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只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B.只要发生约定的危险,保险人就应对被保险人予以赔偿C.只要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保险人就应给予赔偿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补偿的保险金,不能少于其所受损失8.近现代保险制度的发祥地为A.英国B.意大利北部地中海沿岸C.西班牙的巴塞罗那D.法国9.关于保险合同是否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险人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方可视为成立B.只要投保人按规定填写了投保单,保险合同即可视为成立C.只有投保人交付了保险费,保险合同方可视为成立D.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可视为成立10.根据保险价值在保险合同中是否先予确定进行分类,将保险合同分为A.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B.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C.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D.特定危险保险合同和一切危险保险合同11.关于暂保单的法律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暂保单必须由保险人签发,方可有效B.暂保单一经签发,即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C.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可凭暂保单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D.暂保单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12.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A.该合同无效B.该免责条款无效C.投保人可免交保险费D.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解除合同13.下列选项中属于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的是()A.保险标的座落地点及状况B.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计算方法C.违约责任和争议的处理D.约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为的条款14.王某为自己投保人寿保险,约定长子甲与次子乙为受益人,一次甲因家务与王某打斗并致其死亡。
下列关于本案处理办法中正确的是()A.因王某死亡系由受益人所致,所以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B.因保险事故为受益人故意行为所致,所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C.保险事故虽系受益人甲所致,但受益人乙亦因此丧失受益权D.因保险事故为受益人甲故意行为所受,受益人乙并不丧失受益权,所以保险人应向乙给付保险金15.下列关于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的区别中表述正确的是A.权利代位是一种物权的代位权;物上代位是一种债权的代位权B.权利代位以推定保险标的物全损为前提;而物上代位则不是C.权利代位中保险人只享有被保险人应享有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物上代位中保险人在获得保险标的残余物所有权的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义务D.在权利代位中,保险人追偿金额可以超过保险金;在物上代位中,保险人处理标的物所得利益超过保险金的,应返还给被保险人16.下列关于保险合同解除的判断,不正确的是A.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B.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C.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D.人身保险的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17.某核电厂为防止核爆炸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1年的足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亿元。
核电厂担心一旦发生核爆炸,甲公司无力理赔,又于1个月后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2年的足额财产保险,并通知甲公司。
之后不久,核电厂因职工操作不慎发生核爆炸。
本案的处理结果应为A.核电厂与乙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由甲公司赔偿10亿元B.两个保险合同均为有效合同,甲乙两公司各赔偿10亿元C.两个保险合同均为有效合同,甲乙两公司各赔偿5亿元D.核电厂与甲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由乙公司赔偿10亿元18.下列选项中,属于危险增加的情形是A.投保用来销售水产品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歌舞厅B.地震征兆的出现C.连日暴雨可能发生洪水D.被保险人患病且病情日益加重19.投保人一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A.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B.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要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C.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D.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0.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不能确定先后的A.推定被保险人先死亡,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B.推定受益人先死亡,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金C.推定两人同时死亡,保险金由双方继承人共同继承D.保险公司可不给付保险金年张某为自己的儿子韩某投保10万元寿险,在保单的”受益人”一栏中填写了”法定”的字样。
1997年韩某与冷某结婚,不久生育一子。
1999年,韩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身亡。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定”受益人不明确,保险公司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B.”法定”受益人应为继承人,因签订合同时,只有韩某的父母为其继承人,故应由韩某父母领取保险金C.”法定”受益人应为继承人,应由韩某父母、妻子和儿子共同继承这笔保险金D.”法定”受益人亦为受益人,韩某的父母、妻子、儿子可领取保险金并免交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22.投保人在投保时,声明其投保的财产旁边放有特别危险品,但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未拒保的,以后保险财产因其旁边的特别危险品而造成损失的,保险人A.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提高保险费B.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提高保险费C.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赔偿D.既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也不能拒绝赔偿23.王某为其家庭财产投保了火灾险,但未投保盗窃险。
某日王某家失火,部分财产被抢救出来,堆放于露天。
因忙于救火无人看管,部分财产被盗。
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中A.火灾是近因,保险公司应赔偿因火灾和被盗引起的全部保险财产的损失B.盗窃是近因,保险公司不应赔偿王某的损失C.因火灾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因盗窃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应赔偿D.近因无法确定,无法估算赔额公司将新购买的一台二手奔驰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为26万元。
保险期限内出现保险事故,A公司花费修理费总计23万元,经估价该车重置价值为39万元。
保险公司应赔偿A公司万元万元万元万元25.某公司为全体职员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每人保额5000元,公司在提交被保险人名单时,在健康状况一栏中说明了职员刘某因肝癌病休的情况。
保险代办员接到名单后未严格审查,即办理了承保手续。
刘某在保险期间内因肝癌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刘某不符合团体人身保险的投保条件,该合同为无效合同B.本案是由于保险代办员的疏忽造成的,应由保险代办员赔偿刘某的保险金C.本案由于保险人一方有过错,因此保险人应按过错责任的大小,部分给付保险金D.保险人应全额给付保险金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26.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情形有A.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的自身残废B.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放弃追偿权的C.被保险人因车祸受伤D.受益人为获得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27.保险合同变更后,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进行批注,几种不同的批注方式并存的时候A.签发时间在后的批注的效力优于签发时间在前的批注的效力B.打印的批注的效力优于附贴批注的效力C.手写批注的效力优于附贴批注的效力D.手写批注的效力优于打印批注的效力2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费用有A.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施救费用篇三:保险法试题及答案保险法试题姓名:专业:年级: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一般认为,近现代保险制度始于A.陆上保险B.海上保险C.财产保险D.人身保险2.保险合同法是构成保险法的核心,下列哪个国家在单行法规中规定了保险合同法。
A.日B.西班牙C.葡萄牙D.中国3.保险合同具有要式性这一特征,这意味着A.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B.所有的保险合同都必须在保险单交付之后成立C.财产保险合同在投保人按规定填写了投保单之后成立D.人身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交付了保险费之后成立4.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为A.填写投保单之时B.要约发出之时C.保险人承诺之时D.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之后5.如果定值财产保险的保险人和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A.保险合同无效B.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以保险金额进行赔偿C.超过的保险金额无效D.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商定赔偿金额6.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投保人A.只能是国有企业B.既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但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C.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D.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7.以下人员中属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所说的“第三者”是指A.与被保险人无任何关系且不在本车上的人B.被保险人C.本车上的人D.本车司机8.以下属于国内水陆运输货物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A.因船舶发生碰撞造成的损失B.因盗窃遭受的损失C.符合安全运输规定,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D.因受震动、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货物散失的损失9.再保险最早开始出现大概是在A.14世纪末B.19世纪末C.20世纪D.18世纪10.一般认为,信用保险合同所具有的性质是A.营利性B.福利性C.公益性D.照顾性11.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经过一定时间双方未就复效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一定时间”是指A.半年B.一年C.一年半D.二年12.简易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发生以后,如果保险人查明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A.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仅退还其已交的保险费B.保险人仅按真实年龄给付应得的保险金C.保险人应如实支付保险金D.如查明系误报,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如果是故意虚报,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3.关于人身保险保险费的收取,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保险人不得用诉讼方式请求支付B.保险人不得用仲裁方式请求支付C.保险人不得用协商方式请求支付D.保险人不得用调解方式请求支付14.1744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部被视为保险业法萌芽的法律,该法律为A.保险公司法B.海上保险法C.人寿保险法D.保护保单持有法令15.在保险公司设立的初审申请阶段,对公司能否设立起决定作用的是A.设立申请书B.可行性研究报告C.筹建方案D.筹建人员名单16.依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几倍?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17.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_____依法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