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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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学科自考重点总结真题笔记资料名词解释章节精华必考点必背模拟卷

保险法学科自考重点总结真题笔记资料名词解释章节精华必考点必背模拟卷

保险法学科自考重点总结笔记资料名词解释精华必考点必背1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四大特征:合法性、商业性、风险性与金融性。

2 保险与储蓄的区别:①两者实施的方法不同;②两者在给付与反给付的关系上,其条件也不同;③两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

保险与赌博的区别:①从法律上说,保险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是合法的、为法律所保护的;赌博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是不允许的。

2从道德上看,保险是道德所赞同的行为:而赌博属违反道德的行为。

3目的和作用不同,保险能够为人们分散危险、消化损失,达到互助共济,从而实现社会生活安定的目的;而赌博不可能成为安定生活的手段,只会给社会带来消极作用。

保险与保证的区别:①在保险关系中,保险人和投保人是契约当事人,相互间负有义务;而保证只是从属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

②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是为他人履行义务,从而享有求偿权;而保险人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的义务,除非保障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所造成的,保险人无代位追偿权。

3保险的要素:3保险的前提要素--危险存在;②保险的基础要素--众人协力;3保险的功能要素--损失赔偿。

可保危险:是指人身危险、财产危险和法律责任的危险这三大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

其构成条件:1事件发生与否很难确定;②事件何时发生很难确定;③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很难确定。

4 保险的分类:①根据保险的实施形式,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②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与无形利益保险;③根据承担责任次序的不同,分为原保险与再保险。

5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多基于国家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需要而举办,是为了实施某项政策而采用的一种手段。

自愿保险:是通过自愿的方式,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保险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保险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保险法重点知识点总结一、保险法概述保险法是指对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险法的出现和发展,是人们需要风险保障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对其提出的要求的产物。

保险法确立了保险市场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运作机制、各种主体的权责义务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等内容。

保险法的出台,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并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法的立法沿革我国的《保险法》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关于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的法律。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实施。

1995年,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次修正案。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次修正案通过。

201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次修正案。

三、《保险法》的主要内容1. 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一经订立,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交纳保险费。

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并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2. 保险责任: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发生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据,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和定损。

对于保险合同中给付保险金的时间和方式,保险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3. 保险公司: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办保险业务前,必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注册登记。

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期间,应当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4. 保险监管:保险法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我国的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和审计,并根据其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5. 违法行为与处罚: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此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消费者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的解决途径和方式。

《保险法》名词解释

《保险法》名词解释

2、信用保险合同3、索赔4、理赔5、代位6、重复保险公司7、企业财产保险公司8、家庭财产保险公司9、家庭财产两全保险10、运输工具保险合同1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12、第三者责任险13、飞机旅客责任保险合同14、船舶保险合同15、水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16、国际水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17、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18、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合同19、再保险合同20、雇主责任保险21、职业责任保险22、保证保险合同23、信用保险合同24、信用保证保险合同25、团体保证保险合同26、总括保证保险合同27、人身保险合同28、人身保险合同的不丧失价值条款29、人寿保险合同30、团体人寿保险合同31、简易人身保险合同32、生死两全保险合同33、年金人寿保险合同34、意外伤害保险合同35、健康保险合同36、保险业法37、合作保险38、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9、保险责任准备金40、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1、未决赔偿责任准备金42、保险保障基金43、保险保证金44、保险公积金45、公示监督46、实体监督47、保险行业公会49、保险代理人50、保险经纪人51、保险公证人52、保险法律责任1、责任保险公司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受赔偿请求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2、信用保险合同,又称“商业信用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将给予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3、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偿的行为。

4、理赔是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偿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并予赔偿的行为。

5、代位,即代位求偿,又称“权益转让”,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

保险法名词解释简答汇总

保险法名词解释简答汇总

一、保险法的特点:保险法是以传统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简称。

1、保险法具有社会性;2、保险法具有技术性;3、保险法具有强制性;4、保险法具有国际性;二、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以及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管理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者保险人的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人。

我国《保险法》第124条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保险经纪人,又称保险掮客,是指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代其与保险人洽订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收取佣金的人。

1、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登记领证。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未取得管理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书、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领取营业执照,不得经营业务。

2、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的执业限制。

(1)领取证书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2)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设立专门帐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以凭查核。

(3)保险公司应当设立代理人登记簿以便加强监督和管理。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未取得经营代理业务许可证或经纪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经纪业务活动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三、保险利益的定义及其意义。

保险利益又叫可保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将遭受经济损失。

保险之所以重视保险利益,其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1、可以防止将保险作为赌博的工具。

保险与赌博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保险利益。

如果允许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那就意味着随意以别人的财产或身体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以不蒙受任何损失而获得保险金。

保险法概述

保险法概述

– 保险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 行政法是保障保险法贯彻实施的重要工具。 行政法是保障保险法贯彻实施的重要工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保险法与刑法的关系
• 刑法为保险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刑法为保险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 三、《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保险法》
– 商业保险
• 四、保险法的体系结构 – 保险合同法
– 保险特别法 – 保险业法 • 各国保险业法大都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规定: 各国保险业法大都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规定:
七、解决保险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适用顺序
• 1.自治法 .
– 即双方当事人间订立的协议或合同条款
• 2.保险特别法及我国签字参加的国际条约 . • 3.一般法 . • 4.惯例 .
• 溯及力: 溯及力: – 基本原则:《立法法》确立的“法不溯及既往”原 基本原则: 立法法》确立的“法不溯及既往” 则+“有利追溯”原则 » 《立法法》第八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 立法法》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 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 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 《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 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 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 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 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 本法。”(即通常所称之“从旧兼从轻”原则)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 – 此外
• 我国加入或签订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和国际惯例; 我国加入或签订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和国际惯例; •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保险法 名词解释等

保险法 名词解释等

名词解释 1、道德危险──道德危险是指因保险而引起的幸灾乐祸的心理,即受有保险合同上利益的人或被保险人在其内心深处所潜伏期望危险发生或扩大的私愿。

2、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载明于保险单中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3、投保人──投保人是指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4、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6、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它是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给保险人而成为其表示愿意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7、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合同成立后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8、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被保险人,用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文件,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9、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者约定人身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0、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补偿或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11、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赔付了被保险人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后,可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12、委付──委付是财产保险权益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

委付又称保险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愿将标的所有权以及一切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给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全损赔偿的行为。

保险人如接受这一请求,委付即告成立。

13、复保险──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

《保险法》试题及答案(解答仅供参考)第一套一、名词解释1. 保险法:保险法是规定保险活动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保险业的监管等内容。

2.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由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

3. 投保人:投保人是在保险合同中向保险人申请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4. 保险人:保险人是在保险合同中承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通常为保险公司。

5. 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调查、核实和计算,并决定是否赔付以及赔付金额的过程。

二、填空题1.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______原则、损害填补原则和保险利益原则。

答案:保险合同自治2.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______具有保险利益。

答案:自己、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关系人3. 在保险合同中,______有义务告知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

答案:投保人4.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一般属于______。

答案:保险人和投保人5.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______。

答案:保险人三、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哪一项不具有保险利益?A. 自己B. 配偶C. 朋友D. 子女答案:C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A. 保险金额B. 保险期限C. 保险费D. 投保人的年龄答案:D3. 在保险合同中,以下哪种行为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A.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B. 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C. 受益人变更D. 被保险人违反保险标的的管理义务答案:A4.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通知保险人?A. 立即B. 24小时内C. 48小时内D. 合理时间内答案:D5.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A.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B. 投保人因疏忽未告知重要事实C. 被保险人改变保险标的的用途D.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答案:D四、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A. 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B.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C. 被保险人改变保险标的的用途D.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答案:A、B、C、D2. 下列哪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A. 投保人B. 被保险人C. 受益人D. 保险人答案:A、B、C、D3.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A.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了保险人B. 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C.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仍然有效D.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提供了必要的证明和资料答案:A、B、C、D4. 下列哪些行为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A. 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B. 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C. 受益人变更D. 保险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A、D5. 以下哪些是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A. 保险标的B. 保险责任C. 责任免除D. 保险期间答案:A、B、C、D五、判断题1.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时成立。

保险法涉及的相关名词解释

保险法涉及的相关名词解释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基于国家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需要而必须举办的,为了实施某项政策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成员生活福利而提供的各种物质帮助措施的统称,它部以营利为目的,由国家的专门机构管理。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个人。

保险利益:又称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以载明当事人双方的保险合同权利与义务。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以成立的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保险法:是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人承担的保险保障,依约向保险人给付的对价。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所确定的危险事故的发生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在约定的人身事件到来时,保险人所应承担的保险给付义务。

投保单:是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向保险人发出的书面要约。

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导致保险合同中止的法定事由消除后,具备相应的条件,其效力即行恢复到未中止的状态。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向他方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使保险合同的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

保险代位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名词解释

保险法名词解释

1、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12.62、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56.43、保险价值(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百度百科4、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18.45、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8.36、保险合同的中止(指人寿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经保险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或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内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P1407、保险合同的复效(指人寿保险合同中止情况下,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P1408、保险代位(指财产保险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609、责任保险(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65.410、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117.111、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28.112、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2.513、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保险赔偿用以补偿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P7814、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保险合同关系中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P99一、简述保险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68)(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法解释

保险法解释

保险法解释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旨在帮助个人和企业在面临风险时得到经济上的保障。

保险法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权益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本文将从保险法的定义、保险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合同的要素等方面进行解释和阐述。

首先,保险法是对保险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目的是确保保险业的健康运行,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作为一部专门的法律,包含了一系列规定和规则,以保证保险业务的合法、公平和透明。

保险法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保险金的支付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其次,保险的基本原则在保险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保险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互助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信原则、社会义务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等。

互助原则是指保险是一种相互补偿的方式,在投保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赔偿。

合同自由原则意味着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缔约。

诚信原则要求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保险事故发生以及索赔过程中都要保持诚实和真实的态度。

社会义务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兼顾社会责任。

公平交易原则是指保险公司在对待投保人和受益人时应该公平合理,不歧视任何一方。

最后,保险合同的要素是保险法所要求的必备条件。

保险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费以及保险金等。

合同的成立要求有法定的订立条件,例如双方的真实意愿、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的核心,是指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对象。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开始和终止的时间范围。

保费是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是购买保险服务的对价。

保险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保险法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在保险法中,保险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保险合同的要素也有详细的规定。

只有遵守保险法的规定,才能保证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实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双赢局面。

保险法名词解释

保险法名词解释
41. 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保险合同虽已订立,但由于某些原因而导致合同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42. 保险合同的履行:是指保险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以满足他人权利实现的行为
43. 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合同向保险人提出要求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9.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的合同。
11.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互为给付而互有对价的合同
12. 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无需合同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22.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未在合同中事先确定价值,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确定保险价值的合同
23. 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保险标的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部赔偿;如果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24. 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合同。出现不足额保险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责任仅以保险金额为限,超出保险金额以外的部分,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视作被保险人自保。
1. 保险:在广义上,保险是指为了偿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充分的物质准备来保障社会安定,建立专门用途的后备基金的一种经济活动方式。广义上的保险通常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由被保险人集资合办并体现自保互助精神的合作保险。在狭义上,保险特指商业保险,是指商业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商法中所说的保险,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商事保险,它是人民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支付较少量的保险金,以应付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可能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一种风险预防和补救措施。

保险法 解读

保险法 解读

保险法解读
保险法是指保险业务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设立、履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保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同时也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监管制度等。

保险合同的设立需要遵循自愿、订立正式合同、有保险利益等基本原则。

投保人要披露真实情况,保险公司也需要真实告知和说明保险责任、费用和投保人的义务等事项。

一旦合同生效,被保险人有义务履行保险义务,如支付保费、配合调查等。

保险公司则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如合同期间届满、达成协议等。

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算保费和赔款等款项。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合同余款退还等服务。

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但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防止从业人员进行诈骗、欺诈等行为,确保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的监管也是保险法规定的重要内容,监管机构应全面监测保险市场和风险,提供监管指导,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促进健康发展。

保险法名词解释

保险法名词解释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险、财产危险、法律责任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

国家或政府机关基于某项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的需要而举办的一种保险。

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及其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损害承担直接原始的赔付责任保险。

,是指将原保险的保险责任再行投保的保险。

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或“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行政法规。

“劳动保险法”,是指以保险方法,补偿劳动者因偶然事故而减少或丧失其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意思及能力而丧失劳动机会时所受经济上损失的法规。

又称“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只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系的特殊性,法律对于当事人的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民事合同,若有违反,一方则有解除合同关系的自由。

指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实告诉保险人。

(询问回答式告知、无限告知P46) 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是指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得反悔再向对方主张已放弃的权利。

中,如果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造成,那么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获得全部赔偿后,必须将其对第三者享有的任何有关损失财产的所有追偿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对第三者追偿。

保险法概述

保险法概述

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 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 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 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 退还保险费。 退还保险费。”
商法学
(4)保险公积金 (5)保险保障基金 2、最低偿付能力规则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 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 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 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
3、财产保险业务自留保险费的限制:99条 财产保险业务自留保险费的限制:99条
“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 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商法学
4、自负责任的法定再保险:100条 自负责任的法定再保险:100条 5、危险控制方法的健全:101条 危险控制方法的健全:101条 (三)保险资金运用规则 保险资金运用的投向:105条 保险资金运用的投向:105条 (四)再保险的分出保险规则 103、104条 103、104条 106条 (五)保险公司竞争行为规则 106条 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从事 有关行为

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

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

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保险法是规定保险业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维护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法律。

作为一名保险从业者,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我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1. 保险法的基本概念保险法是调整保险业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保险人等概念。

保险合同是保险业务的核心,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或客户之间达成的协议。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具体条款。

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被保险人或客户是接受保险服务的对象。

被保险人或客户在保险业务中享有权利和责任。

2. 保险法的法律规定保险法的法律规定涵盖了保险业务的方方面面,包括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构成和效力、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保险公司的权利义务、理赔程序等。

保险法的规定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保险从业者提供了行为准则。

3. 保险法的实践应用保险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也非常重要。

保险从业者需要了解保险法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例如,在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保险从业者需要了解保险条款的含义和规定,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从业者需要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进行理赔,确保理赔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保险法的改进与创新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和变化,保险法也需要不断地改进和创新。

保险从业者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保险法的最新动态,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同时,保险从业者也需要积极探索和实践保险创新的方式,以提供更好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综上所述,我对保险法的理解和认识主要包括保险法的基本概念、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保险法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应用以及保险法的改进与创新。

保险从业者需要了解保险法的各个方面,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保险法的基本知识

保险法的基本知识

保险法的基本知识保险是人们在风险面前自我保障的重要方式之一,而保险法则是规范保险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保险法的基本知识,包括保险法的定义、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法中的相关责任等内容。

一、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是指国家为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活动的法律规定。

它主要涉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并明确了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它是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达成的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 相互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2. 标的物:保险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指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给予经济补偿的利益。

3. 保险费: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作为对保险人的经济补偿的价格。

4.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法中的相关责任保险法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主要责任:1. 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及时妥善处理索赔事宜。

2. 保险消费者的责任:保险消费者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合同解除的情形和程序,例如保险人故意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虚构保险事故等,都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除了上述基本知识,保险法还涉及到保险公司的监管、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管理,并为保险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保险法是规范保险活动的法律法规,涉及到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相互的意思表示、标的物、保险费和保险责任。

保险对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都有相应的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责任,保险消费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支付保险费。

保险法简答论述 名词解释 很全的

保险法简答论述 名词解释 很全的

1保险与风险:1保险:广义得保险就是指为了偿付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带来得经济损失,以充分得物质准备来保障社会稳定,建立专门用途得后备基金得一种经济活动方式,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合作保险。

狭义得保险特指商业保险,即保险人通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将收取得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得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失去工作能力得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得活动。

以此,商法上得保险即商业保险,其性质为商行为得一种.2风险,可保风险:就是指某种事件发生得不确定性,后者就是指可能引起损失且不确定发生得风险才能成为可保风险。

2保险得特征:a保险得自愿性,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达到意思表示一致得保险行为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基础之上。

b保险得有偿性,作为商行为之对价,保险人提供保险,以投保人支付或承诺支付保险费为前提。

C保险得双向性,所谓双向,就是指双方在法律上互为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就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约定得法律行为。

d保险得损益性,所谓损益就是指利润与亏损并存。

e保险金支付得附条件性与附期限性.f保险功能得互助性。

3保险得构成要件:a特定风险得存在,就是其基本得条件。

可保风险得条件(1)风险必须就是纯粹风险(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包含三层含义,风险发生与否不确定,风险发生时间不确定,风险发生原因与结果不确定,(3)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得可能.(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得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即分散性(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得可测性 b众人协力,必须以多人得互助共济为基础。

C填补损失4保险得功能:分散风险,补偿损失,派生功能;积蓄资金,管理危险5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a性质不同(商品关系,自愿性,盈利性)b适用范围不同(范围就是否由法律规定)c:保险基金来源不同(政府,单位,个人)d保险金确定方法不同(协商,贡献及需要)e保障作用不同(损失补偿,福利性)f运作机构不同(企业,国家专门机构)g具体分别不同(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6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以保险标得为标准而分,人身保险,就是指以人得身体与生命作为标得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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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险、财产危险、法律责任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

国家或政府机关基于某项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的需要而举办的一种保险。

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现的一种保险。

及其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损害承担直接原始的赔付责任保险。

,是指将原保险的保险责任再行投保的保险。

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或“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行政法规。

“劳动保险法”,是指以保险方法,补偿劳动者因偶然事故而减少或丧失其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意思及能力而丧失劳动机会时所受经济上损失的法规。

又称“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只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系的特殊性,法律对于当事人的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民事合同,若有违反,一方则有解除合同关系的自由。

指保险事故发生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实告诉保险人。

(询问回答式告知、无限告知P46) 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而产生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是指保险人既然放弃自己的权利,将来不得反悔再向对方主张已放弃的权利。

中,如果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造成,那么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获得全部赔偿后,必须将其对第三者享有的任何有关损失财产的所有追偿权利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对第三者追偿。

是指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发生保险事故时,除合同另外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从各保险人那里所获的赔偿不能超过保险价值。

并非指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即后发生的原因,而是指有支配力或一直有效的原因。

,是当事人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是指需要履行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是指不需要特定方式亦可成立的合同。

是由缔约双方经充分协商而订立的合同。

是当事人全体或其中的一人取决于不确定的事件,对财产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的一种相互协议。

是指一方给予对方的报偿,都假定是具有相等的价值。

是指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价值。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并载明于保单中的一种保险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不记载有当事人事先确定的保险标的价值的合同。

又称“评价保险合同”,是指在危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评定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从而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一种合同。

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残废或者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的,由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合同。

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疾病、分娩或由此引起的残废、死亡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合同。

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因意外伤害致残、死亡时,由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合同。

指就一种或多种特定危险事故而保险的合同。

在一个保险合同中,只列明承保一种危险(如火灾)的保险合同。

又称“综合合同”,是指在这种保险合同中,除列举的不保危险即“除外责任”外,承保 任何危险所致的损失。

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限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是指保险事故有可能在其财产(或身体)上发生的人,即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有权获得保险给付的人。

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又称“要保”或“投保”,它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的要求保险的意思表示。

它是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提出的保险要求的意思表示。

保险合同的形式:是指投保人要求保险和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方式。

”, 是投保人填写的递交给保险人的要求保险的书面要约。

是指在保险单发出以前出立给投保人的一种临时保险凭证。

简称保单,是保险人出立的关于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是由保险人签发交给投保人业已表明保险合同生效的证明文件。

是指保险合同所要保障的对象。

是指保险合同所确定的危险事故的发生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在约定的人身事件到来时,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从生效到终止的这一段期限。

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是指从某一确定的时刻起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是指保险当事人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是指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亦即保险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是投保人依约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在约定的保险事件到来后,保险人所应当支付的赔款。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基本条款以外协商确定的其他保险条款。

条款”是指保险人事先准备印就的保险条款。

是指对保险合同条款的含义所作的理解。

是指每一有效保险合同所应具备的要件。

是指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资格。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在民法上称之为“合意”,即合同的订立凭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及协商一致。

是指不具备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不能发生保险当事人预期的目的的保险行为。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出现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所未曾估计到的危险时通知保险人的行为。

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未曾估计到的危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出现,如保险标的用途的增加或变更而致标的遭受损失的机会的增多,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从事高度危险的行业而增多可能受伤的机会等。

简称“通知出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的行为。

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债务人从事损害债权人权利的行为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撤消该行为的权利。

是指对抗或阻止对方的请求权。

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完毕以前发生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化以及保险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

又称为保险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以内将保险合同的利益转让给新的受让人。

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以内发生的保险合同的内容的修改和补充。

是指保险合同的变更依法不须征得保险人同意,只要通知保险人即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是指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协商一致以后,才能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保险合同变更后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的批注。

是指依法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关系。

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保险合同关系。

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原因,保险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消灭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关系。

又称保险合同的消灭,是指保险合同关系的不复存在。

是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利益,即免除由于事故的发生而增加的额外支出,如由于被保险人的作为致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需支付的费用,可作责任保险的标的。

是指以补偿有形财产的直接毁损为目的的保险合同。

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在受赔偿请求时,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用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售货交易过程中,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能清偿时,保险人将给予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雇员的欺骗舞弊行为给债权人或雇主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偿的行为。

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并予赔偿的行为。

91是指根据现场查勘的各项记录及理赔单证,审核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

,是指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提出索赔诉讼,也可以获得对该项损失的共同赔损补偿,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叫做代位求偿。

是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依约赔款后,即取得该保险财产的所有权。

以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移转于保险人,从而得以请求支付全保险金额的权利。

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历史保险人与企业单位(包括事业、机关等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店、寄售店、修理(加工)店、代购代销店、仓储公司、货栈、旅馆、运输公司等单位代加工、修理、销售、保管的财产。

为被保险人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所暂时占有并由其负责的财产,如租赁物、运送物和抵押物等。

是保险人与城乡居民家庭签订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所订立的,以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和工程车等特种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协议。

保险车辆在行驶或停放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保险合同。

车辆与其他物体碰撞及发生倾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险车辆因承保的自然灾害或以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人在保险车辆遭受保险时,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的费用。

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贪污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负责赔付。

合同,是交通工具保险的一种。

它是以飞机作为保险标的,当承保飞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及产生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或旅客承担的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予以赔偿的协议。

保飞机在飞行、滑行及地面停放时,不论任何原因(不包括除外责任)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意外灭失或损坏,并负责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残骸的费用。

机公众责任保险。

它承保被保险人因飞机坠落或从飞机上坠人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人承保被保险人因旅客在乘机或上下飞机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客所携带或业已交运的行李、物品的损失或因行李物品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以船舶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于保险船舶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

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以在海上或内河航行的船只运送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于承保的货物因运输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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