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归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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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归档、移交几点说明:

1.学生档案中必须归档的材料:

入学档案、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实习手册(由教务处提供)、成绩单、教师资格申请表(由学生处提供)、入伍材料、团档(由团委提供)或党员资料、学位授予呈批表(由教务处提供)、报告证(由就业办提供),其余材料可结合学生本人的实际情况提供。

2.韩山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目录填写:

各系按照归档的材料填写学生档案目录表格的内容。录取材料没有的要填写上“无”(注:高中阶段的学籍卡属于录取材料);归档的材料在表格目录上没有的必须在空格处进行添加。

3.其他一些事项的说明:

(1)学生的档案按照班级、学号的顺序,移交,留级、退学、死亡的学生档案不交;

(2)成绩登记表要放原件材料,复印件无效;

(3)奖惩材料必须是奖惩审批件;

(4)学生的学号请填写全号;

(5)已调档的同学要重新建档;

(6)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请在学生档案目录下方填上整理日期和整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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