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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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打造以供应链为核心的营销交付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采购行为的规范、高效、透明、可控,保障项目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组织机构

1、经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供应链管理制度的批准、谈判人任职资格条件的设定、《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批。

2、营销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审核机构,负责谈判人任职资格的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对于供应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出具处理意见。

3、产品负责人负责产品线技术方案的确定、外购产品的选型、技术验证,负责供应商开发、准入评价及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外购产品的商务谈判,负责推荐谈判人;负责《投标设备成本》的核算、批准,负责《采购预算变更》(金额增加)的批准。

4、销售负责项目土建成本的核算,《投标报价成本》的批准,推荐供应商;负责项目交付过程中的采购执行,包括采购下单、组织设备进场、采购付款申请、到货验证及质量跟踪。

5、资本经营中心负责采购资金计划的制定、发布及执行,负责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制定、发布及执行。

6、风险控制中心负责相关制度的拟定,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更新及发布,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定期发布。

第四条岗位职责

1、谈判人

1)负责供应商准入谈判;

2)按照采购成本下浮的目标,完成年度、季度、月度谈判工作;

3)在项目交付阶段,按照单项合同价格下浮目标,完成谈判工作。

2、主设计师

1)项目投标阶段,负责《投标设备成本》核算;

2)项目深化设计完成后,按照工程实施方案调整《投标设备成本》;

3)完成《项目采购预算》的导入。

3、大项目经理

1)负责项目土建成本的核算;

2)负责审核《投标设备成本》。

4、工程项目经理

1)负责拟定《项目设备进场计划》;

2)负责项目交付过程中的采购执行,包括采购下单、组织设备进场、采购付款申请、到货验证及质量跟踪。

第五条供应链管理原则

1、能够与厂家直接签署的杜绝从分销商采购。

2、设备采购不得超出《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范围采购的,必须在投标前由大项目经理向产品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谈判人组织完成供应商准入谈判。

3、土建施工类的采购不得超出公司定额标准,如有特殊情况超出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土建及安装调试必须进行决算后方可支付剩余款项。

4、战略合作类项目、子系统分包按照“背对背”原则付款。

5、设备采购与其他业务不得合并采购。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六条供应商开发

1、产品部门根据产品线技术需求及设备选型的结果提出候选供应商名单,经产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谈判人组织供应商准入谈判;

2、销售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候选供应商名单,经产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产品部门组织产品验证,验证通过后,谈判人组织供应商准入谈判;

3、鼓励公司员工推荐优秀供应商,经产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产品部门组织产品验证,验证通过后,谈判人组织供应商准入谈判。

第七条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小组按产品类型进行分组,由主谈判人作为组长,产品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谈判小组成员不能少于三人,且人数为单数。

第八条谈判方式

谈判一般采取邀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特殊情况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必须经产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营销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邀标方式

此方式主要用于合格供应商价格下浮及商务条款优化的谈判。

1、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邀请函,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应标并填报《供应商信息表》;

2、成立谈判小组;

3、谈判小组成员填写《供应商考核表》,根据考核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的属性,报产品部门负责人审批;

4、谈判小组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风险控制管理中心。

第十条招标方式

1、产品部门负责编写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谈判人负责拟定商务条款。

2、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的组成与谈判小组要求一致。

3、在公司招标平台上发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4、供应商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不足三家的,经产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转入竞争性谈判方式。

6、评标工作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金额较大或技术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

7、评标小组成员填写《供应商考核表》,根据考核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的属性,报产品部门负责人审批。

8、评标小组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风险控制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产品部门填写《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制定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计划。

2、经产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营销委员会审批。

3、产品部门向供应商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应标并填报《供应商信息表》。

4、成立谈判小组;

5、谈判小组成员填写《供应商考核表》,根据考核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的属性,报产品部门负责人审批;

6、谈判小组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风险控制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供应商的属性划分

A类:首选供应商,建立公司层面长期合作的产品供应商;

B类:备选供应商,一定范围内存在合作关系的产品供应商;

C类:合作供应商,个别项目存在合作关系的产品供应商。

第十三条采购分配原则

1、A类供应商为公司首选合作供应商,年度采购量约占公司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70%:

2、B类供应商为公司备选合作供应商,年度采购量约占公司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30%。

第十四条供应商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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