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服务的土地政策及PPP合作模式
湖北对养老服务有哪些扶持政策?清单来了!
湖北对养老服务有哪些扶持政策?清单来了!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
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根据《意见》要求,省民政厅对湖北现有相关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现予以公布。
目录1.湖北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补助政策2.湖北省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政策3.湖北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4.湖北省养老服务用地优惠政策5.湖北省养老服务税费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湖北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补助政策6政策依据1.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0号)2.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7〕22号)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44号)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83号)5.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14〕53号)6.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单位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5]16号)2具体政策L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2.各市州县要根据国家和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与本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规划、区域规划等相衔接,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市州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养老产业创新型模式的探索 无锡九如城养老综合体项目PPP运作
养老产业创新型模式的探索——无锡九如城养老综合体项目PPP运作中国现代集团总裁丁伯康一、项目背景中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年人口还将以较快速度增长,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剧。
面对如此庞大而又日益增长的老年群体,加快推进老年服务社会化和养老产业发展已迫在眉睫。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宜兴市养老机构服务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状况,尤其养老护理方面需求强烈。
目前在宜兴市区范围之内,主要是由公办公营的市福利中心承担政府供养和社会养老职责,护理床位已经处于满负荷运转。
公办养老机构由于财政资金方面的约束导致建立高品质、高专业性的护理康复医院存在较大困难,且其运营效率有待提升。
因此丁伯康博士认为建设高品质、高水平的社会化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对于宜兴乃至无锡而言是极其必要的。
正是基于以上背景,江苏中大地产集团投资建设无锡九如城养老综合体项目。
项目于2013年正式动工,被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房地产协会评为首批“中国老年宜居住区试点工程试点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东氿新城板块范围之内,项目总占地800亩,总建筑面积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30万平米,集康复医院(与韩国顶级的康复医院BOBATH合作)、VIP体检中心(与韩国延世医疗院合作)、养护院、颐养院、居家适老住区、研究中心及商业配套于一体,覆盖独立生活区、协助生活区、专业护理区、老年痴呆照顾区和安宁关怀区等功能区,共计提供约2500张养老及康复护理床位,满足长者全生命周期的养老需求。
本项目投资估算38亿元,其中公共部分计划投资额约26亿元,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10万平方米建设装饰施工工作。
康复医院、养护院、体检中心、研究培训中心计划在今年9月份开始试运营。
考虑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公共属性强等因素,丁博士认为,经政府与原投资者协商本项目后续建设、运营管理将采取PPP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升整体运作效率。
医养结合政策解读
医养结合政策解读医养结合政策是指将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一种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以下是对医养结合政策的解读: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群体的医疗和养老需求日益增长。
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因此需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医养结合政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二、政策目标医养结合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3.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4. 减轻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政策内容医养结合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将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2.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
3.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评估等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5. 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
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四、实施效果医养结合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得到了更好的整合和利用,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2. 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得到了加强,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3. 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得到了加强,提高了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4. 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康养 合作模式
医疗康养合作模式
医疗康养合作模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合作伙伴和业务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疗康养合作模式:
1. 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医院与养老机构可以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
医院可以派遣医生和护士到养老机构提供定期的医疗检查、药物管理等服务,同时养老机构为居住在其中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2. 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医疗机构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其保险客户提供特定的康养服务。
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包括提供体检、健康咨询、康复护理等服务,以帮助保险客户维持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
3. 科技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科技公司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通过技术创新提供医疗康养解决方案。
例如,开发智能医疗设备、远程监护系统等,以提供更便捷和高效的医疗康养服务。
4. 政府与医疗机构合作:政府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共同推动医疗康养事业的发展。
例如,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康养服务,并为其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的创新研究
摘 要:随着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的不断推进,中国社会的养老压力不断增大,中国的人口结构逐渐向着金字塔型的模式发展,这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养老压力。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各地养老机构成为了一个新的社会发展热点,吸引着国家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然而,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僵化问题普遍存在,且严重地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使得养老机构难以继续运行下去,阻碍了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
因此,在当前严峻的老龄化压力下,我们必须关注到养老机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建立起一个高效的养老机构运行机制,促进养老机构运营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创新发展;PPP中国的养老事业面临着严峻的压力,一方面是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家庭的养老压力逐渐增大,青年人难以承担严峻的养老压力;另一方面是社会养老水平以及福利水平的不足,我国缺乏一个完善的充分的社会养老机制,两方面的碰撞使得社会养老的议题成为了当下人们最为关注的议题之一。
在这种背景下,养老机构应运而生。
然而养老机构的发展并不充分,发展的营运模式陷入僵局,养老机构亟需破除当前运营模式中的不足,寻求一条更为妥善的发展之路。
因此,本文对于当前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的现状以及优劣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创新的基于PPP的养老机构营运模式研究。
一、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现状当前我国的养老机构主要有四种运营模式,分别是公办公营模式、公办民营模式、民办公助模式、民办民营模式,以下将对这四种运营模式的现状进行分析。
1.公办公营模式公办公营模式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指有国家资本出资创办,并由国家力量进行运营的一种机构养老模式。
公办公营的模式开展实践的时间普遍比较早,有很大一部分开始于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创办的时间比较长。
公办公营的模式所面向的老人团体一般是家庭确有困难的群体,诸如乡村五保户、孤寡老人等等,所吸纳的老人一般需要比较严格的考核,例如社区出具的证明等。
公办公营的模式是一种纯公共的福利模式,完全由国家出资,营运过程中的费用也由国家承担,这无疑极大增大了国家的财政负担,随着老龄化的不断推进,财政的压力日趋增大。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11•【字号】合政〔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要求,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合政〔2015〕209号),现就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1.基本思路。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定位,坚持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开放集聚的原则,以服务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着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为健康合肥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发展目标。
——到2017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和有照料、护理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有效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建成各类医疗护理型床位2000张以上。
养老PPP项目的模式及案例
养老PPP项目的模式及案例相关政策文件有关养老PPP项目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第一,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统筹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在土地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求。
养老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倾斜[3]。
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4]。
第二,完善投融资政策,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一方面,鼓励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PPP项目,鼓励各级政府出资的PPP基金投资民间资本PPP项目[5];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PPP项目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第三,建立PPP项目库,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大对不规范PPP项目的查处力度。
首先对新项目入库标准进行严格规范,对前期已入库的项目进行核实和清退,实现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6],确保所有符合政策的养老PPP项目入库;其次要加强PPP项目的信息公开[7],通过PPP项目库,及时充分披露养老PPP项目的相关信息。
基于上述政策规定,养老领域项目以PPP模式实施亦逐渐成为常态,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已有不少养老领域的PPP项目,部分被纳入了国家示范项目,例如长春市养老综合项目、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PPP项目、内蒙古国际蒙医药医养结合PPP项目等。
养老PPP项目的模式及案例目前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的养老项目多集中于养老综合体、老年公寓以及医养结合领域,不同养老PPP项目在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上存在差异。
(一)运作模式实践中养老PPP项目运作模式主要包括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扩建-运营-移交)等,其中BOT与BOO模式数量较多。
1、新建项目一般采用BOT和BOO模式。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地土地政策
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政策对比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部制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2014年4月17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一、合理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老年酒店、宾馆、会所、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不属于本《意见》中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二、依法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和年期。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土地登记时,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规划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卫慈善用地,可布局和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其他用地中只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并分摊相应的土地面积。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最高不超过50年确定。
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限在合同中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三、规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应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建设规模应一并纳入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的,应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分期分阶段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ppp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ppp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建设方式,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PPP项目的税收法规。
目前,PPP项目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为主,此外还适用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抵免、股利分配以及特殊区域减免这四个领域。
(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针对从事国家重点扶贫的公共基础设施的企业,给予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即企业投资经营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中规定的项目。
企业投资建设属于目录的项目,且该项目分批次建设但采用一次性核准的,如果每批次的项目在空间上独立,每批次项目可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且每批次项目具有独立收入能力,那么可以按批次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此外若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也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PPP模式在康养项目中的应用研究
PPP 模式在康养项目中的应用研究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老龄化趋势的加速,康养产业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领域。
康养项目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大力支持和合作。
PPP 模式作为公共领域非常有效的投融资运作模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本文探讨PPP模式在康养项目中的应用。
一、PPP 模式的概述PPP,全称为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
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和私人部门以合作伙伴的身份,针对公共事业进行共同投资、共享风险,共同承担管理运营的形式。
PPP 模式在国际上广泛应用,既有PPP 项目运营周期较短、投资规模较小的市政项目,也有持续时间较长,资金规模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在我国,PPP 模式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支持经济发展与推进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PPP 模式在康养项目中的应用1.康养产业的发展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康养产业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广阔的前景。
目前,我国康养市场规模已达到千亿元级别,预计未来还将保持快速增长。
康养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如养老服务、保健品、药品等产业的发展与成熟。
2.康养项目对于PPP 模式的需求康养项目往往有较高的投资成本和风险,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同时,康养项目涉及多个领域,如医疗、教育、旅游等,需要多方面资源的整合。
针对这些特点,PPP 模式可以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支持,共同承担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
PPP 模式还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优势,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康养产业的健康发展。
3.康养项目的应用实例目前,国内外很多地区已经开始采用PPP 模式投资组建康养中心、康复医院、养老机构等,有利于政府将社会资本引入康养领域,能够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康养服务的水平标准。
PPP业务模式简介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简介目录第一部分PPP模式背景、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第二部分PPP模式定义、优势和适用领域第三部分PPP模式操作流程第四部分PPP模式融资方式第五部分PPP模式的特别事项第一部分PPP模式背景、政策及相关政策文件一、PPP模式推出的背景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以基础设施为代表的公共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和受到约束的供给能力之间的缺口不断扩大,并对公共设施运营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这一全新特征将深刻改变我国基础设施供给的基本模式。
旧有的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面临改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成为我国基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
二、政策及相关文件(一)国务院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号)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二)国家部委文件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445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15〕488号)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国家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6.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7.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8.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10.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1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1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13.财政部、环保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14.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号)15.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15号)16.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银监会、保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以上政策文件详细内容见附件)第二部分PPP模式定义、优势和适用领域一、PPP模式定义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各方可以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关于养老机构用地的相关优惠政策汇编
关于养老机构用地的相关优惠政策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完善土地供应政策。
各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
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最高不超过50年确定。
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限在合同中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细化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
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经养老主管部门认定后同意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
最新最全版: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政策分析表(含:法律依据)
护理员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和城市积分入户政策
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政策分析表(含:法律依据)
营利性养老机构
1.商业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40到70年,产权可以分割出售。 2.营 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原则上 以租赁方式为主。房地产用地中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可将养老 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但不得将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或 资信等级等作为出让条件。3.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 设。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 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 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 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 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 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4.鼓励社会闲置 资源发展养老。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 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 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 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5.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另外,对在养老服务 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招拍挂手段获取,正常的费用全部缴纳
先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再到民政局 (救灾救济科)备案。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减半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1.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2.对养老 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项目如下: (1)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 地登记费。(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 (3)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养老机构用电、用 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简称省级设
养老ppt课件
为养老产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产业的可持续发 展。
养老产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针对养老产业的特性和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和创新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
养老产业政策与法规的完善与创新
养老产业政策与法规的完善与创新的重要性
养老基金
设立养老基金,为养老产 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
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 险服务,减轻家庭经济负 担。
养老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国际养老市场研究
了解国际养老市场的发展趋势和 先进经验,为国内养老产业发展
提供借鉴。
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养老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技术。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家居设备的远 程控制和智能化管理,提高老年人的 生活便利性。
利用VR/AR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娱乐、 社交和康复训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 活。
健康监测
通过穿戴设备和移动医疗应用,实时 监测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异 常情况。
养老产业与健康产业的融合
01
02
03
健康管理
智慧养老服务
总结词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便捷化服务的养老模式。
详细描述
智慧养老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物联网、云计算等,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便捷化的服务,包括远程医 疗、智能家居、安全监控等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03 养老产业的发展趋势
养老产业与科技的融合
智能家居
养老行业的发展历程
01
起始阶段
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
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8.14•【文号】财金〔2017〕86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精神,落实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部署,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养老服务业培育与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市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资金资源投入使用方式,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效率和能力,促进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坚持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深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科学理念,优化养老服务领域政府资金资源投入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PPP项目,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性,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领域的主体。
我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10种主要模式
我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10种主要模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是指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照料和护理。
在我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模式多种多样,下面介绍我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10种主要模式。
1.医疗机构与养老院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是最常见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形式,即医疗机构和养老院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
2.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模式:一些养老机构在院内设有医务室,供老年人就诊和接受基本的医疗服务,如急救、药物管理等。
4.技能型养老机构模式:技能型养老机构是为有一定护理技能要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机构。
这种模式一般由护理机构、康复中心等机构运营。
5.养老机构内设康复中心模式:一些大型养老机构内设有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等。
7.社区卫生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是社区卫生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同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整合起来。
8.医养结合养老社区模式:这种模式是在养老社区内设立医疗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使老年人可以在社区中方便地获得医疗照料。
9.养老机构内设综合医院模式:一些大型养老机构内设有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内科、外科等。
10.养老机构与医疗保险合作模式:一些养老机构与医疗保险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用于支付老年人的医疗费用。
以上是我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10种主要模式。
这些模式不仅丰富了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也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全面和方便的医疗和养老服务。
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模式还将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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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服务的土地政策及PPP
合作模式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养生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点。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中,养老养生问题被再次聚焦。
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建议的第九条提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
本文将在林立众多医养PPP项目中,挑选出典型示范案例——山东淄博机构养老项目,分析其亮点、优势与可借鉴部分。
一、依据要素与目标人群选择PPP合作模式
(一)养老成本要素
养老服务成本可以看成“2+2”的结合,即两项重资产成本——地租、房租与两项轻资产成本——人工服务开支、生活易耗品开支。
其中人工服务由可分为生活料理、医疗服务、理财服务。
养老地租需要特别说明。
养老地租有两类,已经建设房产等硬件的土地(公办养老院、福利院)与没有建设房产与硬件的土地。
前者政府可提供土地与住房,民营企业只需添加设施,无需自建房屋;后者在允许的条件下,政府可向民营企业划拨用地,民营企业自行建房并运营。
可用于养老的土地有如下三类:
一是城郊的裸地,一般都位于山清水秀的待开发地方;
二是位于城市的、闲置的、拥有医疗、交通、购物等设施的城市高价土地;
三是位于社区便于为居民提供服务的,面积较小的星点土地。
尽管中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土地上的物产归属不同,由此形成的地租也不同。
目前,国家已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调整部分闲置公益用地为养老服务用地。
主要有三类:一是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即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支持低收入老年人获得相关养老服务;二是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三是对于单体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将其所使用的土地单独办理供地手续并设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产也包括两类,没有设施的裸房和附带设施的用房。
在公办民营的条件下,政府应当提供具有适老设施的土地和房产,民营机构无须建设适老设施(如医院、交通等)和房产,受益人可能不交地租和房租。
此外,为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国家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医养项目PPP合作模式
数据来源:清华医疗服务治理APP(其中P代表政府出资,S代表社会组织出资,C代表商业企业出资,I代表个人出资,数值代表投资力度)
根据投资主体与运营主体的不同,可把医养结合的合作模式分为这5类,合作方式的随着目标人群的收入增加,政府这四类要素中的投资力度呈现逐级递减。
其中,后三类适合使用PPP合作模式。
公建民营模式(P2SI2),可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政府提供土地和基础房产,企业在此基础上增加医疗设备与配套软件。
BOT模式下,政府给予企业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企业进行运营,获得运营所得,运营期之后,企业归还政府土地与房产,并将建设设备无偿移交政府。
共建微利模式(P1CI3),可采用ROO(改建-拥有-运营)模式,政府向商业企业提供用地,并向其定期收取地租。
商业企业与政府共建房产硬件,建成后获得房产硬件的永久使用权。
商业企业运营所得归自己所有。
民建营利模式(P0CI4),可采用ROO(改建-拥有-运营)模式,政府向商业企业提供用地,并向其定期收取地租。
商业企业自建房产硬件,建成后获得房产硬件的永久使用权。
商业企业运营所得归自己所有。
小结
医养PPP的设计可以有多种方式。
社会资本需根据要素供给,结合实地政府出资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一般来说,政府负责重资产运作,社会资本负责轻资产运营是普遍模式,有能力且有条件(如政府可提供低价用地等)企业也可涉及房产及硬件建设。
【版权说明】
文章来源:元立方金服
作者: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