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及公开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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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评课及公开课规范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听课、评课及公开课规范
一、听课
1、听课是一项常规教研活动,所有在编教师必须完成听课基本任务。高级职称:10节/学期、中级职称:15节/学期、中级职称以下:20节/学期。(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数量按目标考核方案执行)
2、听课形式包括教师互相听课、公开课听课和领导检查听课,公开课教学同学科教师必须参加听课。
3、青年教师听指导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指导教师听青年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6节。
4、听课前应当先熟悉本课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
5、听课中要认真观察和记录,详细填写《听课笔记》,听课记录要包括教学实录和教学点评。
6、听课后要对课堂教学作出总体评价,填写到《听课笔记》相应栏目,总结授课教师的优缺点及改进建议,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7、教师听课后当天要到教科室进行听课登记,按继续教育规定序时逐项登记学时,每听一节课记灵活性培训学时。
8、教科室期末统计教师听课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计入教师量化考核相应项目,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9、严禁为完成听课任务而伪造记录或抄袭记录,一经发现该项目考核成绩为零分。
10、学校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他教师进班听课。
二、评课
1、领导检查听课或教师随堂听课后,听课教师要与授课教师及时沟通交流,并将结果记录在《听课笔记》上。
2、公开课必须在上课后的一周内完成,由教研组长确定主评教师,利用教研活动开展集体研讨式评课,评课过程记录到《教研组工作手册》上。
3、公开课评课程序:(1)授课教师自评。(2)听课的其他学科教师评课。(3)听课的本学科教师评课。(4)主评教师总结,写出评课意见。
4、评课时要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进行评课,要把被评的课作为新的教育观念与新的教育行为相关联的例证。通过评课活动,提高教师反思自己教学行为的要求和能力。
三、公开课
1、所有在编教师任课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堂公开课。
2、各教研组在开学后第二周将本组公开课安排情况报教科室,由教研组长负责实施组内公开课活动。
3、教师需按申报的公开课课题、时间,提前按学校统一格式准备好说课稿、教案,公开课必须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4、组内同学科教师必须参加公开课听课,听课时除认真记录《听课笔记》,还需按《课堂教学评价量表》进行量分,听课后按时参加公开课评课活动。
5、公开课授课教师在评课后将说课稿、教案、教学反思、课件等交教研组,由教研组汇总后交教科室,教科室将公开课计入授课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6、教科室期末统计教师公开课完成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计入教师量化考核相应项目。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