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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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是指:在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的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制约下,地 方工会和独立管理的全国产业工会,确 定财务管理级次、经费分成比例以及各 级工会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各级工会 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独立负责 地开展财务工作。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分级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1、按照工会级次,各级工会负责本级的 经费管理和使用;
(二)、工会财务工作任务
工会十六大报告: 继续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
作。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优化经费支出 结构,厉行勤俭节约。深化工会资产监 管,依法促进工会资产发展,不断壮大 服务职工的实力,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 力。
工会十六大通过的财务工作报告决议
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确定的目标任务, 进一步深化工会财务改革,加大工会经费收 缴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更多的经费 用于职工群众身上,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 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依法聚财、科 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原则,收好、 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不断提升工会财务会 计管理水平,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发 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收取建会筹备金
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备期 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 (总工办[2004]29号),要求基层工会 所在单位在工会组织筹备期间拨缴工会 经费,即筹备金。
(三)关于税前列支问题
《工会法》第42条第二款: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 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四)、有关支付令的问题
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收入与支出部分
(一)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概况
1、原因: 2、概况:(结构)
(二)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内容
2、实行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
认真落实2005年全国总工会与国家税务 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 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 [2005]9号,在地方各级工会全面实行 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拨 缴由税务机关代收。
3、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 财政统一划拨
全国总工会、财政部2003年9月下发了 《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 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 [200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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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工会财务工作任务 二、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三、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四、《工会法》的司法解释等有关问题
一、工会财务工作任务
(一)、工会财务工作的概念
工会财务工作就是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 属企事业单位,在谋求自身生存发展和 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过程中,发生的筹 集、分配、运用、管理资金的活动及其 所体现的经济关系。
2、由各级工会自行编制本级经费收支预 决算,由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本 级工会委员会批准,报上一级工会主管 部门审批执行;
3、各级工会负责向本级会员代表大会报 告经费收支情况。
工会财务工作有三个鲜明特点
独立自主的经费管理体制 法律确定的经费来源 明确的经费用途
工会经费应单独在银行开户建账建制
工会财务工作必须独立,不依附于企业 行政,工会经费单独立账自行管理,这 是工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基本条 件之一。
工会十六大通过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工 作报告的决议
按照中国工会十六大确定的目标任 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 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 强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坚持把工会全部 经济活动纳入审查审计监督范围,保证 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和工会资产的 安全完整效益,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 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 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 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 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工会资产的法律保护
《中国工会章程》
第三十八条 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 终极所有权。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工会资 产的监督、管理,保护工会资产不受侵 害,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终极所有 权。
来源(4)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 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来源(5)其他收入
(二)、经费收缴“一改三策”的重 大措施
工会经费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了委托 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财政拨款的行 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和 收取建立工会筹备金等三项重大措施 (简称为“一改三策”)。
1、实行了以“基数不变,超收增缴,统 一使用,服务基层,多缴奖励,少缴抵 拨”为主要内容的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 改革。
《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 ……具备社团 法人资格的工会可以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各级工会经费留成比例
全总——省级——市级——县级——基层
关于基层工会的分成比例问题
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文件《关于贯彻落实调整 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工财字 [2004]42号),基层工会分成比例原则上不 少于40%, 具体比例由各省级工会根据本地 区(产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四十条 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 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拨付资 金形成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经 批准,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 位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关系。
《物权法》第69条规定
“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受法律保护。”
为准确界定工会资产与国有资财的界限, 2008年4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 联合下发了《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的 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
通知不仅明确工会会费、工会经费、工 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及工 会自筹资金等其他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 工会财产,还界定在2007年9月30日以 前,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中,已 经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的,可继续作 为工会资产管理
同时强调,各级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占 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工会财产,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二)、工会财务工作任务
1、收好 2、管好 3、用好 三者的关系:收好是基础,管好是手段, 用好是目的。
二、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工会法》(第42条到第48条)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 费;
(二) 建立工会组织的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 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 缴的经费;
《中国工会章程》
第三十六条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 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 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 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 (三) 工会所属的企业、 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 (五)
人民政府的补助;(四)人民政府和企业、 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 社会组织的补助;
二是突出反映对工会重点工作资金投入 情况
新制度增设了“维权支出”科目,全面 反映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 劳动安全保护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
“业务支出”科目集中反映工会自身建设、 组织发展、业务交流、干部培训等内容。
而工会组织的人员和办公等经常性费用 归入“行政支出”科目核算。
其他收入。
(五) 其他收入。
来源与标准
来源(1)会费
0.5%
标准:工资收入的0.5%,
缴纳会费的基数:基本工资
不作为缴纳会费的基数:各种奖金、津贴、 稿费收入,各种补助、救济金、退职金 等
会费的使用:全部留在基层,不须上缴
来源(2)工会经费 2%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 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 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这是工会 经费的主要来源。
第五十四条,“侵占工会经费和财 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 失。”
(五)有关工会经费和财产的 其他条款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 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 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 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 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侧重于控制和参与预测、决策,并 更加注重对经济关系的调节;
工会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核算管理、 财务管理与经费分成、资产管理、经费收 缴、预算开支范围与原则等
会计核算侧重于 记录、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 的过程和结果;
工会会计包括:记账、算账、报账、查帐、 对账、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等
两个百分数 : 0.5% 2%
三个不同点:
a) 来源不同 会费的0.5%是月工资收入,是
工资的基本部分,不包括的项目要清楚
b) 比例不同 0.5%和2% 工会经费是每月全
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c) 使用不同 会费全部留在基层工会,而2%
的经费基层工会留用比例不低于40%,其余部分上解。
来源(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 的收入
从国家部门规章的层面解决了工会财产 产权界定问题,从而为进一步明确工会 资产的法律地位问题奠定了基础。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 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 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 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三、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关于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 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 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 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 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 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标准:2%
基数: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
使用: 部分上解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
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14项):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 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设和技术 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新《工会会计制度》 2010年1月1日起 实施
特点: 一是体现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将工会经费的五项来源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将原“代管经费”中核算的政府补助项目, 全部纳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明确了 “政府补助收入”与“代管经费”的核算内容, 把原来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补助项目全部纳 入预算管理。
三是增强会计报表体系的科学性。
新制度改革了会计报表的种类及报表指 标体系,新的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 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张主表, 以及“往来款项明细表”和“经费收缴 情况表”两张附表。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是指:全国总工会对全国各级工会 的财务工作,通过制定统一的工会财务工作 方针、制度、规定和办法、实行财务管理和 监督,实现上级对下级的责任。各级工会组 织及其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自觉接受统 一领导,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的完整性和统 一性。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 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 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 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五个概念 两个百分数 三个不同点
五个概念: 工会会费 工会经费 建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 工资总额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 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拨缴工会 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 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工会法》司法解释:
“第四条:人民法院根据工会法第 四十三条的规定受理工会提出的拨 缴工会经费的支付令申请后,应当 先征询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 仅对应拨缴经费数额有异议的,人 民法院应当就无异议部分的工会经 费数额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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