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规章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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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规章制
度修订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纪律检查委员会规章制度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调动学生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督促学生干部严于律己,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培养学生干部的的各种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智治理、教育、服务的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的治理工作,以配合、促进学生科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工作制度
1、各部门必须按照部门制度各司其职,有组织的进行各项工作。
2、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后,拟订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交到办公室。
3、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任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
4、每次活动部门必须先做好活动策划(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安全事宜、善后处理等)
5、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两周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交活动总结于办公室存档。
6、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任下达的任务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7、凡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任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部级以上干部应积极参加部门内的各种活动。
8、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工部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要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 、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第二章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部门每周在办公室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定于周四晚上9:00,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部长例会上各部长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部门例会,各部长必须把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到位。
5、部门例会全体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6、部门例会时间、地点由部长自定,并及时通知例会监督部门。各部门例会时必须要有综合办公室成员在场。
7、在会议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会议氛围,不接听电话、发送短信、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成静音。
8、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和本子,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章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部门和个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干事的任免,及部长,干事,部门评奖依据。平均每个月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部门将评为优秀部门;平均分在8分以上的同学将评为优秀干部,6分以下的同学取消期末评选优秀干部资格,并作出通报批评,4分以下的将直接革职处理。
一、干事篇
1、每周例会各干事不得缺席,开会无故不到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并在会议
上自我批评。且每人每次扣2分,请假三次当缺席一次处理。
2、部门干事若有事不能参加例会需在大会开始前2小时亲自向自己部长请
假,不得由他人代请。然后由部长提交给纪检部。违者每人每次扣0.5分。
3、部门例会各干事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期间不得玩手机、讲小话。违者
每人每次扣1分。
4、办公室每次安排2个干事值班,各干事在值班前要在部门值班签到本上
签到,值班干事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并要作出书面检讨。值班未签到者按缺席处理。
5、部门干事在进行查课工作前必须到办公室查课签到本上签到。无故缺席
查课一次,每人每次扣2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查课未到办公室签到者按缺席处理。
6、部门干事在查课时必须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每人每次扣1
分。纪检部将组织抽查式的复查。
7、部门干事在查课时不得带与部门无关人员去检查,更不可找其他人替
代,违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自己有事无法去检查,可以找各自部长协调。
8、部门干事每次查课必须佩带工作证,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9、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以及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每人每次扣4
分。并在大会上自我检讨,情节严重者将免除其职务。
10、部门干事有乐于帮助内部人员、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者每人
每次加2分。
11、纪检委外联部每次拉到外联者,加1.5分,限三人。其他部门成员在不
影响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拉来赞助每人加2分。
12、部门干事从未犯错,表现一般者,每人每月加1分;公认表现突出者每
人加2分。
二、部长篇
1、每周部长例会,各部长不得无故缺席,开会不到者需做出书面检讨。且每人每次扣3分,请假三次当缺席一次处理。
2、部长例会各部长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期间不得玩手机,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3、部长若有事不能参加部长例会需在例会开始前2小时亲自向主任请假,不得由他人代请,违者每人每次扣2分。
4、部门例会各部长不得迟到,早退。凡部长迟到10分钟以上,扣2分。并要求在部门小会上做检讨。
5、部门例会部长不得缺席,无故不到者需作出书面检讨,并在每月的部门大会上进行深刻的检讨。且每人每次扣4分。若部长无法出席部门例会,须向主任申请调整例会时间。
7、工作出色的部门:部长各加2分。
8、部门干事,其他部门部长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任调查属实的,本部门部长每人每次扣1分。
9、综合办公室认为部长在部门例会时未能落实会议精神与会议任务,经主任调查属实的,部长每人每次扣2分
三、部门篇
1、各部门所主持开展的活动得到其他部门认可者,由主任酌情加2-3分。
2、各部门在其他部门主持开展活动时,积极配合,并得到活动部门认可的,由主任酌情加1-2分。
3、工作一般,且没有出过大错误的部门,每月每部门加1分;工作出色的部门,每月每部门加2分。
第四章财务制度
1、部门经费在正副主任,综办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外联部以及其他成员所拉外联经费必须交与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3、部门所有成员不得擅自动用部门固有财产,更不得擅自将部门财产外借;如有需要,必须向综合办公室申请,由纪检委主任签字。方可动用。
4、部门经费必须都要用在部门活动,以及有利于部门工作展开的方面。
5、纪检委各部门日常开支有正副主任和综合办公室审核、批准、报销。
6、纪检委各部门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只好经费预算表交道综合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综合办公室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综合办公室,由主任进行审核。
7、部门搞的任何活动的账目都应清楚明了,由主任授权综合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部门内部全体人员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