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国家所有,分级代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等原则,肯定和确认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国资委系统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中的主体地位,规范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的法律关系等。
特别是《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健全了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规范了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以及与关联方的交易等特别事项的管理,构建了监督机制和法律责任体系,对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纵观《企业国有资产法》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背景和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不懈奋斗,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国有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已积累起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
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到2007年末,全国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类企业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就已分别达到35.48万亿元和14.8万亿元。
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强国富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物质基础。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主要通过行政命令和下达指令性计划等行政手段来管理、运用国有资产,没有制定国有资产法的现实要求。
在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仍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来管理、运用国有资产的做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需要。
20世纪90年代初,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应当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资产法,将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功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办法制度化、法律化,依照法律的规定把国有资产管理好、运用好、保护好,把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好、维护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8.10.28•【文号】主席令第5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企业改制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第四节资产评估第五节国有资产转让第六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简介: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规范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本法对于明确国有资产的归属、加强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相关内容和要点。
第一章国有资产的基本规定国家委托经营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归国家所有,称为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市场化运营企业国有资产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运营,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增值。
企业应遵循市场规则,合理制定经营决策,充分利用资产进行投资和融资。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值增值是企业国有资产的重要目标,既要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又要追求资产的增值收益。
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四章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是确保资产安全和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定期监督,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资产运营状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风险防控。
第五章国有资产的流转和处置企业国有资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流转和处置,包括资产交易市场、拍卖、出资和转让等形式。
资产流转和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最大化利益。
第六章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问责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问责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的重要措施。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企业的资产管理和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结语: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企业应按照法律要求,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国家应持续加强资产监督和审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的良性流转和合理处置。
通过法制建设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将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它对于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企业国有资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理解和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解释和实用指南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实际操作提供一些指导。
一、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目标企业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办、国家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企业所持有的资产。
其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保值增值、有效利用、科学经营和增加国家财富。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和方法1. 公平公正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严禁滥用职权、纵容腐败等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2. 集中统一原则:企业国有资产应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资产管理机关集中统一管理,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3. 市场化运作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应以市场化原则为导向,注重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
4. 监管协调原则: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应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平稳运行。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准则和制度1. 资产评估制度:企业国有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公正、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
2. 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核查、监督和审计,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3. 资产增值制度: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式增加资产价值,提高企业竞争力。
4. 资产处置制度:对于存在严重亏损、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应及时采取合理处置措施,防止资产流失。
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问题与解决方案1. 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2. 加强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决策和监督能力。
3. 建立国有资产负债表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4. 推进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流转,提高配置效率和流动性。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是指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该法旨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应当以保值增值为目标,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运营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的价值。
2. 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企业享有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但不得侵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3.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独立性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
4.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公开透明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 国有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权。
2. 国有资产监督: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和增值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滥用。
3. 国有资产经营: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4. 国有资产处置:对再也不需要或者无效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
5.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对国有资产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1. 国务院:负责制定和颁布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领导和管理国有资产。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包括资产评估、监督、经营和处置等职责。
3. 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主体,负责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和经营管理。
4.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权。
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责任1.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2.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3.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
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一章企业国有资产法概述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背景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主要有:(一)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二)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坚持改革方向,保证改革顺利进行迫切需要。
(三)贯彻执行物权法,要求我们抓紧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
(四)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的宪法精神的必然要求。
(五)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第二节国有企业立法的历史沿革(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列(三)公司法(四)企业国有资产法(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第三节、颁布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意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施行,对于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体现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确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和总体思路。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确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职责(四)《企业国有资产法》界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和支出(五)《企业国有资产法》严格了国有资产的监督第四节、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作用(一)明确国资委的出资人地位。
(二)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三)规定国企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四)对国企高管的高薪问题未作具体规定第五节、我国国有资产监管模式之演变国有资产监管经历了20多年的探索,大致分成以下二个阶段:(一)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探索阶段1988-2002年,中央和地方分别寻找国有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出现了较典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1、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
2、一体两翼模式。
3、“五龙治水”模式。
通过多种模式探索,2002年国务院决定重建新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国有资产法
❖ 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认为,1984年成立的益康公司 属于海军,后归中国北方公司,都属于中央系统的国有 资产。地方政府国资办无权直接对中央系统的企业产权 性质作出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权限。批复是涉及 数亿资产的重大行为,作出前竟然没有听取一方当事人 的意见,也未作认真调查,作出后也不通知当事人,违 背了正当程序的起码要求,且剥夺了当事人申请复议和 提起诉讼的权利,程序上严重违法,应属于无效行政行 为。法院根据无效行政行为作出的判决,显然也是错误 的判决。
❖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企的 改革和国企治理超越企业层面,与国有资本、国 有财产体系相衔接,步入了更高的阶段。国有经 济和国企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关键,在于从观念 和实践两方面遵从国家所有权和法治的要求,按 照政企分开、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财 产所有权人职能分开、代表国家所有权的国资监 管职能与国资委具体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政 府学会像私人老板一样为人民当好国资和国企的 老板。
❖ 上海百事可乐公司,中外合资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 权,此次判决前上海闵联公司占中方股权的百分之九十 二,上海烟糖公司占中方股权的百分之八。
❖ 判决后上海百事可乐公司中方股权比例变更为:陈秋芳 家族百分之五十六,上海闵联公司为百分之三十六,上 海烟糖酒公司百分之八,从而使属于国有企业的上海闵 联公司失去中方大股东地位。美国百事可乐公司在判决 前曾表示,无论如何均不会同意上海闵联公司向三名原 告转让股权,甚至不惜终止合作。
❖ 其三,2007年《物权法》的制定(产权界定)。在物权立 法中,对于国有资产的保护问题就引起激烈的争议。《物 权法》是基础,旨在对财产进行一般性确认和保护,国资 法则是对国有财产投资经营进行规制的专门的、特殊的立 法,对《物权法》不能具体规定和调整的相关国有物权关 系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法律。
它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国有资产的归属、有效保护国有资产、规范企业的运作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该法律中,国有资产是指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的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以及国家持有的股权、无形资产等。
这些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不是任何一个个人或组织的所有。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国有资产的评估、转让、处置等具体事项,为国有资产的合理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该法律还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法定职责、合法权益和运营机制等具体内容。
国有企业应当遵循企业经营管理的规律,促进企业的效益增长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对于相关领域从业人员或者相关人员来说,需要了解并遵循该法律的规定,不仅能够满足国家法律的要求,还能够促进自身的事业发展。
为此,相关人员需要不断学习、熟悉和运用该法律,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为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出台的一项法律。
该法对国有资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
一、国有资产归属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首先明确了国有资产的归属问题。
按照该法,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是国家的重要财富。
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同时保障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权,在保护全民利益的前提下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企业国有资产法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检查和评估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等。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明确,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制度、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的检查;对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检查等。
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原则。
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保护和规范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权。
对于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合理流转和价值实现。
结语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设,有利于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优秀文档
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优秀文档《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一部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
该法的出台对于保护和发展国有资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本文将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重要内容和特点,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该法律的内涵和作用。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背景和意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境。
该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增值增效。
这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1. 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与分类《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即以国家名义出资或者控股的企业所持有的资产。
根据资产形态和使用方式的不同,企业国有资产被划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两大类别。
2. 国有资产的产权保护《企业国有资产法》强调了对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有资产产权。
同时,法律对于国有资产的征收、征用和财产转移等行为也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3.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职责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职责,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包括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配、国有资产经营者的选聘与考核等。
同时,该法也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权力和义务,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营。
4. 国有资产的流转与监管为了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流转,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的处置和转让程序,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同时,该法加强了对国有资产流转过程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流转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防范和解决资产流转中的风险和问题。
5. 国有资产的绩效评价和监督该法规定了对国有资产绩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强化了国有资产的经营者责任和绩效考核。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一 《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
2、国有独资公司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 本的公司制企业。 不设股东会 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 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委派。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等重大事项,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接受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 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承担社会责任 5.对出资人负责
一 《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
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履行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的基础上,为实现自 身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道德规范,商业伦 理方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防止环境污 染、保护生态、维护职工权益以及参与社会 公益事业。
一 《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
第二 确立了“国家出资企业”的称谓和权利义 务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 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 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1、国有独资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重大事项范围
1.2.5.6.11.12. 13.
决定权限或程序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3.4.7.8.9.10
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 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国有资本控股公 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 司 国家出资企业
全部13项
依法或章程,由股东会(大会)或董事 会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代 表依法行权 听取工会意见、职工意见
一 《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哪些立法亮点
案例分析企业国有资产法
案例分析企业国有资产法案例分析: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在经济运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管理和运营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指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国家利益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例,分析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以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一、案例背景:某国企A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行业的代表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A公司逐渐面临着诸多管理和经营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法。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1. 国有资产保护的原则: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了国有资产保护的原则。
其中包括国有资产保护与国有企业的发展相协调、保护与激励相结合、保护与监管相结合等原则。
这些原则的执行,对于保护国有资产免受损害具有重要意义。
2. 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定机构: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定机构,如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事会等。
这些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和审计,确保其安全、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3. 国有资产权益的保护:企业国有资产法强调保护国有资产权益,包括股权和财产权益等。
通过设立国有资产保护基金及相关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 国有资产流失的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防范措施。
其中包括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完善国有资产交易制度、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三、案例分析:A公司在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指导下,积极落实了国有资产保护的各项要求。
首先,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了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事会,并明确了其职责与权限。
这有效地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公司注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通过加强对企业决策的监督,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避免了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1. 引言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该法律的实施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将从法律的主要内容、影响和实施的问题等方面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深入解读。
2. 法律的主要内容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和基本原则,包括国有资产的保护、增值和流转等。
其次,该法律对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界定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和履行义务。
此外,该法律还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监督机制、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和使用、国有资产流转和转让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总的来说,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 影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首先,该法律明确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监管,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
其次,该法律规定了国有资产流转和转让的程序,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
此外,该法律还鼓励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
通过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将得到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 实施的问题虽然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还相对较慢,一些制度和机制的缺失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其次,企业国有资产法还需要更加具体和细化的配套制度来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监管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和风险防控。
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将更加顺利和有效。
5. 结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管理范围和基本原则,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国有资产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国于2008年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范围、主体、权利义务等内容,并为国有资产的评估、监督、调整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一、法律适用范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适用于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企业。
无论是中央、地方还是境外的企业,只要其资产具有国有股权,就适用该法。
二、国有资产管理原则该法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合理原则、保值增值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法管理原则等。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国家和人民对国有资产的权益,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
三、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国有资产管理主体主要包括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出资人。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收益进行统一管理。
出资人是指直接出资经营国有企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出资权益,承担有关义务。
四、国有资产的评估和监督国有资产的评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国有资产应定期评估,确保其公允价值的准确性。
评估结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处置具有重要的依据。
国有资产的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同时,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也应当加强,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国有资产的调整和处置国有资产的调整和处置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利益、经济发展需要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调整和处置。
调整和处置的方式包括改制、兼并重组、转让、出售等。
六、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责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向外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责任人将受到行政、民事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国有资产的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等国有资产管理单位。
第三条国家鼓励国有资产管理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资产投资,提高国有资产的收益和增值。
第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问责。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宏观经济政策和发展战略,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第八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稳定、增值。
第九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各种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统计、信息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领域第十一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领域包括:企业和资产重组和处置、国有资产负债管理和国有资产运营等。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企业和资产重组和处置的主体责任,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审慎经营,优化国有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国有资产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
第四章国有资产管理的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相关资料: 法律 3 篇 行政法规 2 篇 部门规章 49 篇 其他规范性文件 3 篇 地方法规 419 篇 最高 法公报案例 1 篇 裁判文书 28 篇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 33 篇 条文释义 1 篇 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三节 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 资产评估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六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 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 1 篇) 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 2 篇) 第三条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企业改制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第四节资产评估第五节国有资产转让第六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第三条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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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总则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治理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讲 总则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目的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自2009年5月1日起 施行。
(2)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资产就是国家所有的资产。国有资产如果不以 “企业”加以修饰的话,更多地是指国有财产,即“国 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 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这里的国有资产包括:其一,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的 投资及收益等经营性资产;其二,国家向行政、事业单 位拨款形成的非经营性资产;其三,国家依法拥有的土 地、森林、河流、矿藏等资源性资产。
(一)本法的立法目的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 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 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1.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 济,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至2007年末,全国仅国有 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类企业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就分 别达到35.48万亿元和14.8万亿元。截至2007年, 我国共有国有企业11.5万户,资产总额35.5万亿元。 仅中央企业一级,除国资委监管的146户外,还有 财政部负责监管的金融企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 管的其他为数众多的国有企业。这个数字还仅仅是 国有资产总数的一小部分。
二、国家所有权和国有资产
(一)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 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 所形成的权益。 第七十六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 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1.国有资产的概念
(1)资产的概念
在严格意义上,“资产”和“财产”不是同一概念。财产 和财产权是一般法律概念,资产主要是会计上的概念。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 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 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 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 不形成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 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 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 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本法 第2条所界定的,正是这样的资产概念。但在实际生活和法 律中,“资产”和“财产”往往不能严格区分,比如在不 严格适用本法第2条界定的场合,一般而言“国有资产法” 中所指的“国有资产”,与国有财产的含义相同,“国有 资产法”就是国有财产法。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 产。 资本,与资产是不同的概念,是指能够通过不断运动而实 现利润或增值的财产。
3.重点解决需要规范的突出问题
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本法着重 于社会普遍关注、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实践经 验也比较成熟的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以维护国有资 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 进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为重点,构建相应的法律制 度;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对改革过程中正在探索尚 需总结经验的、当前争议较大的一些问题,仅止于观 点和概念而在法律上难以清楚界定的,暂不作规定或 只作原则性规定,为今后的改革和发展留有余地。对 于应当由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 构调整等问题,本法也不作规定;对于《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的诸如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等,主要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在本法中只作衔接性的规定。
(二)立法的的总体思路
1.坚持国有财产投资经营体制改革方向
国有资产立法必须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遵循 宪法,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国有经济的巩 固和发展,从法律上保障和维护国有资本的权益。
十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 脉络,是在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大背 景下,始终围绕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推进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促进国有财产投资经营各环节的 角色定位科学、明晰,在此基础上力求老板到位、监管 得力、企业得以依《公司法》面向市场有效地运作,从 而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奠定了体制基础。因此,本法就 是在延续以上精神的前提下,着重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将其制度法律化的尝试。
2.体现与《宪法》和《物权法》相衔接的原则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 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 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保护国有财产 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与《企业国有资产法》是相辅相成 的,《物权法》是基础,旨在对财产进行一般 性确认和保护,国资法则是对国有财产投资经 营进行规制的专门的、特殊的立法,对《物权 法》不能具体规定和调整的相关国有物权关系 进行调整。
截至2007年末,中央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总额 1.2万亿元,占全部实收资本的80%以上,管理的 资产总额已逾40万亿元。
2.保障国有资产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尽管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但由于我国以前对国有财产投资经营酌规律不甚明了, 实践中缺少章法,制度性缺漏较多,基本上是“头痛医 头、脚痛医脚”,体制不够完善。加上我国正处于社会 和经济转型期,各种侵吞、侵害国有资产及其权益的事 件层出不穷,如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 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和 手段侵害国有资产权益,化公为私。因而维护国资权益, 保障国资安全,防止国资流失,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焦 点。如何从法律角度切实维护国资权益,防止国资流失, 促进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是国有资产立法的一个重要 的推动力。只有科学地确立并完善国有财产投资经营的 原则、方式,将其制度化、法治化,才能真正实现国有 资产权益的保护,发挥国家所有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