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020年九月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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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1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病历记载着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过程,反映了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是临床医务人员基本素质的综合体现,是行业管理中综合评价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同时,病历质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解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伤害案件定性的重要举证材料,也是医疗保险的理赔证据。

因此,统一规范书写病历,加强病案管理,对于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改善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现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李安民副主任:郜金生、张卫斌委员:吴绍德、苏林、宋志卫、党秋菊、吕盼云、吴国选。

专职病案管理人员:董琳二、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制定病案书写标准以及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四)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五)制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印制,并监督实施。

(六)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三、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全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成员由主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各科反馈;每年进行一次对职能部门病案书写相关的培训与教育。

关于成立院病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院病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病历书写规范要求,经研究,成立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333
副主任委员:11 22 3344
委员:孔33 刘55 石55 董55
李55 邹55 徐5555
55 赵55
秘书:赵44(兼)
病历质控员:44兼)周55(兼)
二、病案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统一协调各有关科室的病案管理工作,保证病案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医院科学管理日臻完善。

3、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针对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对违反病案管理工作制度的医务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建议院领导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理。

三、秘书工作职责:
1、承担病案委员会日常工作
2、整理汇总病案委员会抽查病历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病历质控员职责:
1、根据出院归档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对出院病历进行初审并交主任核准签字。

2、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3、病历质量评定结束后,由病历质控员交病案室归档。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 使病案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医院成立XXX 是医院病案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 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日常工作由病案科负责。

第二章任务
第二条认真贯彻医院病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 制定本院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三条根据病案管理的要求, 对病案室的建筑设计、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病案科关于病历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第五条制定病案书写尺度, 根据有关材料会商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 促进本预案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尺度化;
第六条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职员与病案管理职员发挥桥梁作用, 促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 促进病案书写、利用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七条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 评选优秀病案, 交流书写及管理经验。

第八条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 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 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闭会期间, 病案科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XXX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业务相关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 委员由医务科、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临床、医技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及完善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及完善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及完善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各位院内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要求,我院特发布以下通知,明确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并完善工作职责制度,以便各位能够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责,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设立为加强病案管理工作的协调与指导,我院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其属于医院的专门管理机构。

委员会成员由医院内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和病案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每半年会议一次,重要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完善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并及时更新;2. 监督、指导各科室病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相关建议;3. 审查和监督病案书写、归档工作的质量,确保病案的及时、准确;4. 审核医院内部医疗记录书写质量,协调解决记录质量问题;5. 协助医院进行病案质量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6. 与相关部门合作,保护病案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防止病案信息泄露;7. 监督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对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8. 召开病案管理培训会,提高医务人员病案管理水平;9. 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医院病案管理情况。

三、工作职责制度的完善为了更好地规范我院病案管理工作,健全工作制度,特对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如下:1. 病案书写规定:(1)病历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有文书必须亲笔签名;(2)每位医生需要严格按照病案首页书写规范进行填写,确保填写内容与实际治疗操作一致;(3)护理记录和手术记录等文书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书写;(4)病案信息必须及时录入电子病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

2. 病案归档规定:(1)病案首页必须完整、清晰地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2)各科室病案管理人员需定期对病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文件的规范和完整;(3)对于病案缺页或书写不规范的情况,病案管理人员需要及时与医生或护士进行沟通,协助完善病案内容;(4)病案归档后,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拆动和调阅,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了规范医院管理,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书写质量,进一步完善病案管理委员会专项工作,现在我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莫桂森
副主任:吴曙光
委员:杨旭东钱小青陈宝林马晓敏唐付才
陈开泉卢康邢雁彬陈跃华杨秀梅
卢庆云汪勇刚夏俊文夏雁飞张先余
二、委员会职责
1、审核制订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

包括:病案编号系统,病案排列方式与方法的确定,疾病分类方法的选定,病案管理工作必须实现的计划目标等。

2、审查和修改适合本院病案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拟定审核医疗业务系统各种表格的内容和形式。

5、提出审核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6、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并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8、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包括治疗结果级别的确定,诊断符合程度级别的确定,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以及在病案工作中与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发生的其他各种争议。

9、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10、定期向院长汇报病案工作执行情况,每年一次向院领导作出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主题词: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通知
抄报:院长
抄送:各科室
庐江县中医院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日发。

病案管理委员会

病案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通知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病案质量,探索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病案质量管理方法;严密监控病历质量,组建病历质量检查专家队伍,采用学科间交叉互查方式每月例行检查。

检查结果以《病历质量监控专刊》、《质量检查反馈单》、口头通报等形式通报各科,督促各级医师落实整改。

通过强化病历书写规范意识,门诊病历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等现象基本消失。

在电子病历正式启用以来,质控科加大对运行病历监控力度,在电子病历模版、格式上不断修改、完善。

通过检查、反馈、再检查、再反馈,最大限度控制了病历中重复粘贴、机械复制的不良现象,确保了病历甲级率。

经院办研究决定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
组长:刘道才
副组长:张礼华
成员:贾德芳杨煦马敏辉徐美香解国荣周顺宽郭德俊尹秋黄敏胡国强
万群高奇英
二、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1、在主管医疗院长领导(刘道才)下,负责研究、审核全院病案管理和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深入科室,收集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4、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讨论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及时修订病案书写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

5、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通过会议或展览公布检查结果,奖优罚劣,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6、定期召开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总结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大关县人民县医院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发。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张保才(院长)副主任:兰刚(医务科科长)唐艳(护理部主任)张淑梅(院感办主任)高俊贺(公卫办主任)吕成林(业务副院长)成员:兰刚(内科主任)吕钦奎(外科主任)孙传亮(外科副主任)高桂玲(妇产科主任)吕钦鹏(检验科主任)刘素英(彩超室主任)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成员: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使病案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病案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病案科负责。

第二章任务第二条认真贯彻医院病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院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三条根据病案管理的要求,对病案室的建筑设计、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科关于病历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第五条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预案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第六条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第七条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及管理经验。

第八条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第九条闭会期间,病案科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十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业务相关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医务科、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临床、医技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病案管理工作需要,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有人员变动时,主任委员可随时提名调整委员名单。

第十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会议。

第四章职责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制定、审核、修订适于松山医院病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奖惩规定。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刘美荣副主任:陈学锋欧晓莉欧阳任农成员:丁力邓艳萍刘思施雷春梅张莉李晓霞齐爱翠宋志先赖利红肖卫平郭锦秀许贵德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

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了规范医院管理,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书写质量,进一步完善病案管理委员会专项工作,现在我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莫桂森
副主任:吴曙光
委?员:杨旭东钱小青陈宝林马晓敏唐付才
陈开泉卢康邢雁彬陈跃华杨秀梅
卢庆云汪勇刚夏俊文夏雁飞张先余
二、委员会职责
1、审核制订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

包括:病案编号系统,病案排列方式与方法的确定,疾病分类方法的选定,病案管理工作必须实现的计划目标等。

2、审查和修改适合本院病案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拟定审核医疗业务系统各种表格的内容和形式。

5、提出审核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6、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并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8、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包括治疗结果级别的确定,诊断符合程度级别的确定,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以及在病案工作中与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发生的其他各种争议。

9、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10、定期向院长汇报病案工作执行情况,每年一次向院领导作出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主题词: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通知
抄报:院长
抄送:各科室
庐江县中医院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日发。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欢迎共阅关于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病历记载着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过程,反映了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是临床医务人员基本素质的综合体现,是行业管理中综合评价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同时,病历质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解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伤害案件定性的重要举证材料,也是医疗保险的理赔证据。

因此,统一规范书写病历,加强病案管理,对于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改善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现成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李安民副主任:郜金生、张卫斌委员:吴绍德、苏林、宋志卫、党秋菊、吕盼云、吴国选。

专职病案管理人员:董琳二、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制定病案书写标准以及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四)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五)制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印制,并监督实施。

(六)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七)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三、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全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成员由主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各科反馈;每年进行一次对职能部门病案书写相关的培训与教育。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关于华宁瑞仁医院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病历记载着医务人员对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过程,反映了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是临床医务人员基本素质的综合体现,是行业管理中综合评价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的依据。

同时,病历质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解决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伤害案件定性的重要举证材料,也是医疗保险的理赔证据。

因此,统一规范书写病历,加强病案管理,对于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改善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为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现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会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张登圣副主任:梁红波委员:昌德周、闻冲林、普发德、李生如、李文艳、罗金平、何海、李艳、谢碧波、夏显花、王敏、李明丽、普壹。

二、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制定病案书写标准以及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4、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5、制定本院病案管理制度,审定全院医用表格的印制,并监督实施。

6、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密切协作,促进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7、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三、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全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成员由主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于每月由病案室通知到病案室核查病历,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各科反馈。

病案管理委员会

病案管理委员会

病案管理委员会各科室、部门:为了加强机构病案质量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提高我院病案书写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病案在临床和医疗安全中的积极作用,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机构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病案管理委员会组成:组长: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XX、XX、XX、XX二、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审核、制定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

2.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病案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的贯彻,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院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质量的督导、检查、考核和评比。

负责制定并完善病案质量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每季度召开一次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对每季度病案终末质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并对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的成绩、经验、不足进行讨论总结。

及时调整委员会人员,以保证机构工作的有效性与连续性,其工作有完整的工作记录。

5.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与病案评审专家(质控医师)保持密切联系,每月深入病房结合医疗质量检查对在院病历进行评审,时刻了解和掌握病案质量管理中的问题,注意与各级临床医师加强沟通,努力确保全年甲级病历保持在80%以上。

二、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机构的门诊、住院部病历资料的管理工作。

2、及时收取出院病员的全部档案资料。

3、负责出院病历的整理、核查、登记、索引编目、装订及保存工作。

4、负责临床及个别调阅病历的回收工作。

5、负责办理机构病案摘录和病案外调接待工作。

6、为机构提供各种医疗管理的相关统计数据。

7、拟定审核有关医疗文书、修订病案质量标准,提出有关病案管理的建议。

8、定期对病案书写和管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收集科室对病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评价病案书写质量和管理质量。

9、做好病案的安全管理和病案内容的保密工作。

XXX医院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主题词:医疗技术管理通知抄送: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手术室、医务科、客服部、企划部医务科2021年8月19日。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

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使病案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病案管理的监督管理机构,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病案科负责。

第二章任务第二条认真贯彻医院病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院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三条根据病案管理的要求,对病案室的建筑设计、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四条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科关于病历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第五条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预案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第六条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和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第七条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及管理经验。

第八条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第九条闭会期间,病案科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十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业务主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业务相关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医务科、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临床、医技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病案管理工作需要,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有人员变动时,主任委员可随时提名调整委员名单。

第十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会议。

第四章职责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制定、审核、修订适于松山医院病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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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了规范医院管理,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书写质量,进一步完善病案管理委员会专项工作,现在我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莫桂森
副主任:吴曙光
委员:杨旭东钱小青陈宝林马晓敏唐付才
陈开泉卢康邢雁彬陈跃华杨秀梅
卢庆云汪勇刚夏俊文夏雁飞张先余
二、委员会职责
1、审核制订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

包括:病案编号系统,病案排列方式与方法的确定,疾病分类方法的选定,病案管理工作必须实现的计划目标等。

2、审查和修改适合本院病案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病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拟定审核医疗业务系统各种表格的内容和形式。

5、提出审核有关改革病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6、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评议病案书写质量和病案管理质量,并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负责有关病案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8、处理病案工作中的各种争议,包括治疗结果级别的确定,诊断符合程度级别的确定,病案记录质量级别的确定,以及在病案工作中与医务人员或科室之间发生的其他各种争议。

9、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10、定期向院长汇报病案工作执行情况,每年一次向院领导作出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日主题词: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通知
抄报:院长
抄送:各科室
庐江县中医院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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