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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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是指针对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和运营所制定的方案和规定。

这些基地是以无污染、无公害等概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而这种基地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增加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也就是指定合适的管理方式,才能保证基地的正常运转,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一、绿色食品基地的分类绿色食品基地根据其所种植的产品,可以分为水果绿色食品基地、蔬菜绿色食品基地、畜禽养殖绿色食品基地、水产品绿色食品基地等。

而其中的管理方式也会因为这些因素而不同。

例如,畜禽养殖基地需要根据养殖方式的不同来给予不同的管理,以保证畜禽的健康和安全;而水果基地则需根据不同的果树类型来加强生长环境的管理。

二、绿色食品基地的设计和规划绿色食品基地的设计和规划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基地对于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贡献。

设计和规划方面,包括:1、基地面积和地理位置基地的面积应该根据种植的产品和工作的人员数量来决定。

同时,基地的地理位置也应该便于交通运输,以方便货物的出入。

2、设施建设设施是基地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桥梁、道路、水、电、气、房屋、公共厕所等。

这些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该与基地的规模和功能匹配。

3、环境保护绿色食品基地应该设立自然保护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同时,基地也需要对化肥、农药等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危害,并且在收获时要注意及时处理农药残留。

4、人员管理基地内的人员管理也需要被重视,尤其是对于工人来说,应该提供必要的工作装备和随时的工休、安全保障。

除此之外,对于工地安全和防火等方面也应该加强管理和防范。

三、基地管理基地的管理需要从整体上把握,设立行政部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基地稳定运行。

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沟通,保持合作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多渠道开展活动,增强基地的社会文化责任感。

四、基地服务基地服务是基地运营的重要一环,要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6篇)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6篇)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培训制度1、建立培训基地。

在区、指挥部、种植户中建立三级培训基地,分别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和基地农户。

2、定期培训。

充分利用冬闲季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

其次在枸杞的不同生产阶段、生长环节和生产管理的关键时期,举行培训班____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

冬季培训时间为当年的____月和上年的____月份,夏季培训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份。

3、培训对象。

聘请甘肃农业大学及省内枸杞技术教授、宁夏枸杞专家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

再由基地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种植户。

计划每年培训基地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技术人员____人(次),培训农户____人(次)。

4、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绿色食品枸杞标准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包装技术、贮藏技术及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内容。

5、培训要求。

培训期间基地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基地农户必须准时参加,做好记录、认真听讲、掌握内容。

并在每年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二)7.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合作社工作职责第一条:负责绿色枸杞的基地生产、规划和规程的制定,以及绿色基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条:宣传和贯彻落实农业政策,绿色食品生产和基地建设的有关知识。

第三条: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监督绿色枸杞的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

第四条:负责基地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

第五条:基地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优质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收购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负责建立详细的基地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基地名称、农户姓名、地点、种植品种、规模、技术管理措施等。

第七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投入品管理,定期对各基地发布肥料和农药使用信息、公告及禁用农药目录。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巩固产业基础,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要求实施生产与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基地管理体系,具有一定规模,并经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批准的种植区域或养殖场所。

第三条基地建设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提供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所需的优质原料为目标,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手段,结合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建立“基地+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强化产销对接能力,逐步成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或养殖企业的原料供应主体。

第四条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创建、验收、续报与监管等内容。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负责基地的审核认定、基地监管工作的督导;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地创建、验收、续报申请的受理、初审,并负责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基地建设单位负责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相关制度规范基地生产行为,接受省级工作机构监督管理,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并对基地原料产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第二章创建第五条创建基地是经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批准,进入创建期至验收合格阶段的基地。

创建基地不具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资格,其原料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原料对外供应。

第六条申请创建基地基本条件:(一)申请创建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县域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障。

绿色食品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内容

绿色食品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内容

绿色食品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1 为了保障绿色食品的安全、环保和质量,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监管等环节。

1.3 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绿色食品的安全、环保和质量。

二、绿色食品生产管理2.1 生产绿色食品的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2 生产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建立并执行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2.3 生产绿色食品的单位应采用环保、可持续的生产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4 生产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合格。

2.5 生产绿色食品的单位应进行产品质量自检,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

三、绿色食品加工管理3.1 加工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加工许可证。

3.2 加工绿色食品的单位应按照绿色食品生产工艺和要求进行加工,确保产品安全、环保。

3.3 加工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加强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的管理,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物。

3.4 加工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清洁,确保生产设备安全、卫生。

3.5 加工绿色食品的单位应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

四、绿色食品销售管理4.1 销售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4.2 销售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销售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4.3 销售绿色食品的单位应进行产品宣传和标识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4.4 销售绿色食品的单位应加强产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4.5 销售绿色食品的单位应进行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

五、绿色食品监管管理5.1 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绿色食品安全、环保。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条例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条例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行为,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和安全,提高种植基地的经济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的生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遵循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原则,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益。

第四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管理行为,做到合法、科学、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土壤环境检测、土壤调整等,确保土地的健康和肥沃。

第六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种植计划制度,包括确定种植品种、品种轮作、撤地休耕等,合理规划产业结构,防止病虫害的传播。

第七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种子苗木管理制度,确保种子苗木的质量和安全,禁止使用转基因种子和未经审定的高毒害农药。

第八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农药种类的选择、使用技术及周期等,严格遵循安全使用原则,防止农药残留超标。

第九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施肥管理制度,包括施肥时机、施肥量、合理搭配等,减少化肥的使用,提倡有机肥。

第十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病虫害防治管理制度,包括预防措施、病虫害监测、合理使用农药等,减少农药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

第十一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灾害应对管理制度,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应对预案,保障种植基地的安全。

第十二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建立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包括土壤检测报告、农药使用记录、施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等,保留至少3年。

第三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监督和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对绿色食品种植基地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了解其生产管理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当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监管人员应当对绿色食品种植基地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种植基地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绿色基地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基地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基地的环保管理,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基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色基地内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绿色基地环保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全员参与,共同推进。

二、环保责任制第四条绿色基地实行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责任。

1. 绿色基地主要负责人为本基地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基地环保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责;3. 员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第五条绿色基地设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环保工作的开展。

三、环保管理制度第六条绿色基地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1. 环保目标责任制;2.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3. 环保监测管理制度;4. 环保应急管理制度;5. 环保宣传教育制度;6. 环保奖惩制度。

第七条绿色基地应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1. 确保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3. 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绿色基地应加强环保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1. 建立环保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2. 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监测报告。

第九条绿色基地应加强环保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1. 制定环保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等;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便于应急处理。

四、环保宣传教育第十条绿色基地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1. 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技能;2. 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等渠道,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和知识;3. 鼓励员工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共同推动绿色基地环保工作。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使用环保、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等先进技术,生产出安全、卫生、健康、营养丰富的健康食品。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是指专门从事生产绿色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谷物、畜牧、水产等)的地区和企业,该基地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和产量,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一、选址与规划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的选址应考虑市场需求和当地农业资源。

一般来说,应尽可能选择距离城市较近、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的地区作为基地。

同时,还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划定种植、养殖、加工、储运等不同区域,并制定详细的物流路线和产业链条。

二、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需要使用先进的绿色种植、养殖、加工技术。

为了提高绿色食品原料的产量和质量,需要推广种植绿色蔬菜、水果、畜牧业、水产养殖等技术,并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加强绿色食品检测为了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需要加强绿色食品原料的检测和监测。

建立完整的检测机制,制定绿色食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对所有生产的绿色食品原料进行严格检测,确保绿色食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四、加强环境保护为了保证绿色食品的产生,必须加强对环境的保护。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和其他污染物的使用,并加强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同时,还应对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五、加强管理与监管为了确保绿色食品原料生产的正常顺利进行,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和监管机制。

对基地进行分类管理和分级指导,划分不同的管理区域,并制定管理和监督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建立品牌营销机制绿色食品原料的生产不仅要保证质量,还要有良好的营销渠道,让消费者了解到绿色食品的优势。

为了打造绿色食品原料的品牌,需要采取多种营销手段,推动绿色食品原料在市场上的销售。

以上六点是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实施方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饮食健康以及所食用的食品对环境的影响。

因此,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

为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建立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已经成为当下非常重要的任务之一。

本文将介绍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

一、基地选址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的选址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选择远离工业区、污染地带和人口密集区,环境和土地质量好的地区。

基地应该有充足的阳光、清新的空气、适宜的气候、充足的水资源和良好的土地资源。

因此,应该在地质、水资源、气候、土壤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选择最适宜的基地。

二、基地规划为保证生产的科学化和生产效益的最大化,建议对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进行规划。

首先,应该确定基地的总面积和各项功能区域,划分成种植区、储存区、包装区、销售区、管理区等。

在不同功能区域中,应该有相应的设施和人员,以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技术支持作为市场上的绿色食品生产商,需要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生产方法。

因此,建议在基地内配备相关专业人员来提供技术支持。

这些专业人员可以提供种植技术、设备维护、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并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还可以对基地内的玉米、大豆、小麦等作物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品质。

四、环保措施建立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旨在推动绿色环保生产。

因此,需要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首先,应该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

其次,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应该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要求。

最后,建议在基地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销售推广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需要销售出去,才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因此,应该注重产品的销售推广。

首先,基地可以组织参加食品交流会、展示会等,向消费者展示产品的品质和特点。

其次,还可以扩大销售渠道,例如,与餐饮企业、超市合作销售等。

绿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绿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绿色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绿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管理制度1. 生产环节管理(1)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使用情况、病虫害防治措施等。

(2)严格选用绿色食品投入品,禁止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化肥等。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确保投入品来源可追溯。

(4)加强病虫害防治,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2. 加工环节管理(1)绿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加工过程中,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原料。

(3)加强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4)建立加工产品检验制度,对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销售环节管理(1)绿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销售条件,确保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销售过程中,严格检查产品包装标识,确保产品标识真实、准确。

(4)建立销售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4.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对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四、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 全程质量控制制度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 全程质量控制制度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制度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制度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为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而设立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农产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制度为主题,分步骤详细说明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实施措施和效果。

一、背景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度的提高,绿色食品的需求逐渐增加。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农药、化肥和其他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的使用,农产品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制度得以建立。

二、目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通过全程质量控制,可以追溯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有效监控农药、化肥和其他农产品生产中的污染物的使用,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和绿色环保的生产过程。

三、实施措施为了实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全程质量控制制度,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在全国范围内选址建立绿色食品原料基地。

这些基地必须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适宜的自然条件,确保农产品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2. 强化农产品质量检验:在全程掌控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

其中包括对土壤、水源和农药、化肥等生产工具和材料的检验,确保其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3. 建立追溯系统:建立全程追溯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记录农产品的生产过程。

包括播种、种植、施肥、防治病虫害等每个环节的详细记录,确保每一批次的农产品都可以追溯其生产过程。

4. 推广绿色生产技术:为了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推广绿色生产技术。

包括有机农业、植物保护、生物防治等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对农药、化肥的依赖,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的监督和管理。

对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农产品进行严厉处罚,确保质量标准的执行。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与管理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与管理

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 制 , 促进农产 品的区域化布 局 、 产业 化经营 、 标准化 生产和市场 化发展 ; 提 高农业综合 生产能 力 , 增强农产 品市场竞争 力 ; 为绿色食 品加工 ( 养殖 ) 企业提 供优 质原料 , 推动绿 色食品事业 全面加快发 展 ; 促进农民 增收 、 农 业增效和 县域 经济 的发展 。
业结构调整 、 优化农 业生产布局 、 发展 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 农业的重要手段 , 是发挥 区域比较优势 、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 力、 增加农民收入 的重要举措 , 也是落实
中共 中央 、 国务院关于“ 扩大 无公 害食品 、 绿 色食 品 、 有机食 品
( 一) 基地所在县级政 府有专门机构 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 和绿色食品工作 , 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 、 措施和经费保证 。

( 三) 农 业生产基 础设施 配套齐全 , 农 业技术推广 服务体
系健全。 ( 四) 有 绿色食 品工作基础 , 至少有一家 绿色食 品企业 的

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的 目标 、 思路和原则
产品原料来 自于基 地 , 经济效益 、 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 ( 五) 有 龙头企业 参与基地 的产业化 经营 , 基地原 料产 品
绿色食品 L c )s E s H I P I N口 责任编辑: 吕诗文
基避建设 熊麓
全 国绿色食 品原料标 准化 生产基 地的创建 与管理 一 l 品是 指产 地环境质量 符合 NY/ T 3 9 1的要求 , 遵
照绿色食 品生产标准生产 ,生产 过程 中遵 循 自然规律和生态 学原理 , 协 调种植业和养殖业 的平衡 , 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
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绿色食品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分总则、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标志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附则5章32条,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部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择优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将其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二章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
基地建设要求规范生产行为 ,接受省级工作机构 的监督管理 , 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并对基地原料产 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
第二 章 年度 检 查
第六条 年度检查是省级 工作机 构每年组织对本辖 区内获 证基地 的生产经营 、产 品质量控 制及产品预包装标签等实施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
第十二条 结论 为整改 的,基地建设单位必须在接到省级工 作机构通知之 日起三个 月内完成整改 ,并将整改报告报 省级 工 作机构 申请复查 。省级 工作机构应 当及 时组织复查并做 出结 论 。三个 月内不提出复查申请或复 查不合格 的,由省级 工作机
构报请农 业部绿办和 中心取消其全 国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 生 产 基 地 称 号 。
构每年 委托绿色食 品检 测机构对获证基地产 品进行的监督性 抽样检测 。
第十六条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每年下达抽检计划 。 第十七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应 当根 据农 业部绿办和 中心 下达 的抽检计划 制定 具体组织实施方案 ,按 要求完成检测任 务 ,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 当组 织基 地建设单位配合绿 色 食品检测机构完成产 品质量抽捡 。 第十 九条 基地建设单位应 当自觉接受产品质量抽检 。拒不 接受 的 ,视 为 自动放弃全 国绿 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 地称 号 。 第二十条 对产品质量抽检 结果 不合格的基地 ,取消其全国 绿 色 食 品原 料 标 准 化 生产 基 地 称 号 。 第二十一条 在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年度抽检基础上 ,省级]= 作机构可以对辖区内基地产品安排一定比例的抽检 。 第二十二条 省级 工作机 构应当在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下达 的年度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基础上 ,编制自行抽检产品的年度计 划 ,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 。 第二十三条 省级 工作机 构组织抽检的检验项 目不得 少于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年度抽检计划规定的项 目,抽检标准执行基地建设单位 应当建 立风险信息报告制度 ,加 强基地 日常巡查 ,对 已发现基地环境 、产品安全风险 信息的 ,应 当及时报告省级工作机 构。 第二十五条 省级工作机 构应当收集和整理主动监测 、执法 监管 、实验室检验 、国 内外机构 组织通报 、媒体 网络报道 、投诉 举报以及相 关部 门转办等基地 环境 、产 品安全信息 ,并组织开 展基地 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 第二十六条 省级工作机构 应当对经核实 、整理 的信息提出 初步处理意见 ,并及时向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报告 。 第二十七条 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应 当及时启动 应急处置预 案 ,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结论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取消全 国绿 色食品原料标准化 生产基地称 号的基 地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在 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省级工 作机 构 应 当及 时 收 回证 书 。 第二 十九条 基地建设单位对年度监督管理结论有异议的 , 可在接 到省级 工作机构通知之 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 ,向省级工 作机构提 出复议 申请或直接 向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申请仲裁 ,但 不可同时 申请复议 和仲裁 。 第三 十条 省级丁作机 构应于接 到复议 申请 1 5个工作 日内 做出复议 结论 ;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应于接到仲裁申请 30个_T 作 日内做 出仲裁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 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 自公布之 曰起施行 。原《全 国绿色食品 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

绿色农产品现场管理制度

绿色农产品现场管理制度

绿色农产品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绿色农产品现场管理,保障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安全和质量,提高绿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生产企业的绿色农产品生产现场管理。

第三条农业生产企业的绿色农产品生产现场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绿色农产品生产现场管理应遵循蔬菜、水果、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的原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坚持绿色环保的原则,不得违规使用农药、化肥和其他有害物质。

第五条农业生产企业的绿色农产品生产现场管理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操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农业生产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绿色农产品生产管理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七条生产计划包括绿色农产品品种的选择、生产季节、播种、施肥、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采摘等内容,应当符合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

第八条农业生产企业应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档案,详细记录种子来源、施肥量、农药使用量、病虫害防治情况、采摘时间等关键环节信息,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农产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越权改变生产工艺和品种选择。

第十条农业生产企业应配备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计划,确保绿色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农业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绿色农产品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土壤管理、温度控制、湿度管理等内容,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和安全。

第十二条农业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在生产设施管理过程中,应注意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农业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在生产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私自进入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保障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的正常生产运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地选址2.1基地选址应远离工业区、污染源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2.2基地选址要求具备充足的阳光照射和通风条件,以提高作物生长的健康程度。

3.土地管理3.2严禁违规使用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采取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来保证作物生长。

3.3定期进行土壤检测,确保土壤的健康状况。

4.作物选择和种植4.1种植基地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季节种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作物。

4.2严禁种植转基因作物,保证产品的天然性。

4.3设置不同作物间的隔离带,以防止病虫害的传播。

4.4根据品种特性,合理安排作物的密植和稀植,以提高产量。

5.病虫害防治5.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农药,采取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法,保证产品的无毒性和安全性。

5.2设置病虫害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和评估虫害和病害的发生情况。

5.3对于有虫害和病害的作物,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以阻止其传播。

6.灌溉和水源管理6.1使用清洁的水源进行灌溉,严禁使用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水源。

6.2定期清理和维护灌溉设施,确保水源的畅通和灌溉的有效性。

6.3定期检测灌溉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清洁水的标准。

7.施肥管理7.1使用有机肥和复合肥进行施肥,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

7.2根据作物的生长需求和土壤的状况,科学合理地施肥,控制施肥量,避免施肥过量造成污染。

8.收获和采摘8.1根据作物的生长周期和成熟度,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收获和采摘,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8.2采取合理的收获和采摘工艺,避免对作物的损伤,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外观质量。

9.储存和运输9.1对于收获和采摘好的产品,及时进行储存和包装,确保产品的保鲜性。

9.2使用环保、无毒、无污染的包装材料,避免对产品的二次污染。

9.3运输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保鲜和防护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质量控制和检测10.1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附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21]2号)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农绿[2021]6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监督管理是指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委托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对基地建设单位的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产业化经营等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等。

第三条所有基地建设单位每年必须接受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统一组织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及省绿办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如下:(一)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的工作职责 1、制定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12、组织开展基地监督管理工作;3、指导和考核省绿办基地监督管理工作;4、组织对重点基地进行监督抽查;5、依据有关规定,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基地做出取消基地称号的决定并予以公告;6、向绿色食品系统通报有关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二)省绿办的工作职责1、负责所辖区域内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2、根据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的有关规定,制定当地的基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3、依据有关规定,对基地建设单位年度检查做出结论,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4、配合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重点基地实施监督抽查;5、完成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委托的其它基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绿办应当明确分管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确定负责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省绿办应建立完整的基地监督管理工作档案。

档案材料应包括基地单位创建申报材料、《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证书》复印件、基地年度自查报告、省绿办年度检查报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综合意见表》(以下简称综合意见表,见附件)等。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确保绿色食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绿色食品基地是指以绿色食品生产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一定区域内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管理的经营单位。

第三条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包括选择基地、建设条件、生产标准、生产过程、管理机构、监管措施、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二章基地选择第四条绿色食品基地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区位选择:基地应位于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的区域,远离污染源。

(二)土壤条件:基地土壤应具备良好的肥力和适宜的pH值,无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

(三)水源保障:基地应有充足的清洁水源,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灌溉、清洗等用水需求。

(四)气候条件:基地应具备适宜的气候条件,有利于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第五条基地建设条件包括基地面积、土地使用权、设施设备、管理机构等方面。

(一)基地面积:绿色食品基地应具备一定的面积,能够满足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二)土地使用权:绿色食品基地应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三)设施设备:绿色食品基地应有适当的设施设备,包括农田、大棚、堆肥场等。

(四)管理机构:绿色食品基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三章生产标准第六条绿色食品基地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一)农田管理:基地应合理利用农田,采取科学的耕作措施,保证土壤肥力和农产品品质。

(二)种植管理:基地应选择适宜的品种,按照种植技术规程进行种植管理,保证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

(三)施肥管理:基地应根据农作物的需求合理施肥,减少化肥的使用,推广有机肥的使用。

(四)病虫害防治:基地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农药的使用,推广生物防治技术。

第四章生产过程第七条绿色食品基地的生产过程应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相关要求。

(一)播种:基地应选择适宜的时期进行播种,合理密度,保证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

绿色食品管理规章制度

绿色食品管理规章制度

绿色食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绿色食品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与绿色食品产生有关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绿色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不产生危害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绿色食品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过程控制、严格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绿色食品的监管,保障人民食品安全。

第二章绿色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符合相关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保障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六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七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八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第九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测,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确保检测结果合格。

第十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绿色食品加工管理第十一条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生产流程合理、设备符合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时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确保产品添加剂合理使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限量。

第十四条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疾病防控,保证生产现场的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标准,避免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卫生教育,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健康状态符合从业要求。

第四章绿色食品流通管理第十六条绿色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对产品的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模版(2篇)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模版(2篇)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监督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1、每年依托省内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和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和基地产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

2、基地办公室要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网点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3、基地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区检测站和省绿办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4、基地办公室要经常性对基地环境、保护情况及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5、基地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基地责任人负总责,加强监督,建立奖罚制度,基地工作人员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并通过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检查,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职称晋升上给予优先照顾。

不能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或称职的,扣发当年度奖励工资。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模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的生产管理,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的全体员工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绿色食品质量检验体系,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

第六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绿色食品溯源体系,确保绿色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七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积极推广技术和经验,提高员工的绿色食品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相应的纪律和奖惩机制,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组织架构第九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和溯源管理部门。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绿色食品的生产过程。

第十二条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绿色食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抽样检验。

绿色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仓库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绿色食品仓库的日常管理,包括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等环节。

第三条绿色食品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严格把关;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职责:1. 负责绿色食品的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等工作;2. 严格执行食品入库、出库手续,确保食品质量安全;3.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确保仓库清洁、卫生、通风;4. 对入库、出库、盘点等数据进行记录、汇总和分析;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职责:1. 负责绿色食品的保管、维护,确保食品在存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2. 严格执行食品存储规范,合理堆放、分类存放;3. 定期检查食品存储条件,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变质;4. 对仓库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六条绿色食品入库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检查食品包装,确保包装完好、无破损;2. 检查食品标签,确保标签清晰、准确;3. 检查食品质量,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绿色食品入库时,应填写《绿色食品入库单》,明确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四章存储管理第八条绿色食品存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食品种类、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2. 严禁将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混放;3. 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4. 保持仓库清洁、卫生、通风,防止食品受潮、霉变。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九条绿色食品出库前,应核对出库单与入库单信息,确保出库食品与入库食品一致。

第十条绿色食品出库时,应填写《绿色食品出库单》,明确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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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xxx牌甜瓜
基地管理办法
为确保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基地稳定和质量安全,便于基地的生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立基地
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基地按《NY/T 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选址,基地选址在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金星村朝阳庙桥北,该基地具备以下条件:
1、基地远离城镇、周边无厂矿企业等工业污染源。

2、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水利排灌设施完善,交通便捷。

3、基地土壤肥沃,水质良好,水土气质量符合相关生产要求。

4、建立标准钢管设施大棚,实行甜瓜水稻(水旱)轮作有利于改良土壤和控制病虫害发生。

二、生产技术管理
1、基地按照《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进行生产管理,制定生产计划、技术管理、病虫防治措施,现代科学技术管理。

2、基地聘请专业技术员进行甜瓜种植生产技术管理,甜瓜种植面积长期固定。

3、基地内选用适宜长三角地区的优良品种厚皮甜瓜;基地严格按《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进行种植管理。

3、基地甜瓜生产投入品使用,执行《NY/T 394-2000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肥料、农药向具有农资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

并做好农业投入品的采购、使用记录,基地甜瓜种植按照《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农业投入品。

4、对基地管理与生产操作人员每年参加镇、区举办的甜瓜生产技术培训,每一生产周期不少于2次。

5、基地甜瓜种植好田间生产档案的记录,由专人做好生产周期记录、归档保存,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6、病虫害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农业防治为主,严格按《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进行防治,确保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的质量标准。

三、采收与包装管理
1、祥祥牌甜瓜的采收时间,根据甜瓜的成熟度,进行适时采收,采摘人员做好清洁卫生,装运甜瓜器具选用无毒、无污染的塑料筐或泡沫箱,轻摘轻放,装运时要避免过度堆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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