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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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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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有特殊操作要求的场所(如医院洁净手术部等)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与消毒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3.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3.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3.4

专用清洗消毒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为贯彻落实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清洗达到相应的要求,确保公共服务场所空气流通,制定本规范.

一、作业人员要求: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并满足如下条件:

1、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作业人员要佩戴相关防护用具作业.

3、作业人员要熟悉空调系统设置情况系统类型、风管材料、尺寸设备部件构成、位置等以免发生事故,或损坏设备.

二、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谨堆放无关物品.

三、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部位主要包括:中空调系统中空气循环所涉及到的全部设备部件及与之相关的部位.

——风管: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

——设备和部件:空气处理机组、冷凝水盘、表面换热器、风机箱、过滤器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四、具体清洗项目及周期:

1、对新风口、排风口,每两周擦拭一次.

2、对过滤器、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盘管过滤网在运行期间,每个月进行清洗一次.

4、机组过滤网在运行期间,每三个月进行清洗一次.

5、针对冷凝水盘,每次换季开机前,进行擦拭一次.

6、送风、回风风机.每次换季开机前针对送风回风风机进行清洗和加油保养一次.

7、机房每周进行清扫,机房内部禁止存放其它物品.

8、冷却塔:每次换季开机前针对冷却塔进行清洗和加油保养一次,针对冷却塔填料破损进行及时更换.

五、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他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六、清洗备案.所有清洗消毒作业在完成后都要填表记录.注明清洗设备编号、放置地点、清洗消毒人、清洗时间及必要的备注信息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风量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2.2 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le matter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 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 surface dust

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2。

3 设计卫生要求

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公共场所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卫监督发〔2006〕53号)、《》、《》、《》(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环境与健康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41 范围

本标准了集调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6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

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和等参数达到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clean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2006年)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技术要求4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清洗过程的要求4.2

4.2.1工作范围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风管清洗4.2.3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部件清洗4.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1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

3.1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净化效率

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3.3可吸入颗粒物(PM10)

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氛围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卫生指标

4.1会合空调透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新风量卫生请求

新风量

场所

(m/h.人)3

3~5星级

饭店、宾馆1~2星级

非星级

饭馆(餐厅)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

XXX、舞厅

酒吧、茶座、咖啡厅

体育馆

商场(店)、书店

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

飞机客舱

4.3会合空调透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请求。表2送风卫生要求

≥30

≥20

≥20

≥20

≥20

≥30

≥10

≥20

≥20

≥20

≥25

项目

PM10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_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_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页脚内容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_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_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解读PPT课件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解读PPT课件

清洗消毒的方法和技巧
01
02
03
物理清洗法
使用高压水枪、蒸汽等物 理方法对空调部件进行清 洗,去除表面的污垢和细 菌。
化学清洗法
使用专业的化学清洗剂对 空调部件进行浸泡或喷洒 ,去除深层的污垢和细菌 。
消毒方法
使用紫外线、臭氧等消毒 技术对空调部件进行消毒 ,杀灭细菌和病毒等微生 物。
清洗消毒的注意事项
建议和措施
根据评价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如定期更换滤网、加强设备维护等,以 保障空调系统的卫生状况和正常运行。
05 清洗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与解决方案
清洗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清洗不彻底
部分清洗工作人员对空调系统的构造和清洗方法了解不足,导致 清洗不彻底,容易残留细菌和病毒。
消毒不规范
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
机器人清洗技术
01
随着机器人技术的发展,未来可能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清洗
消毒过程,提高清洗效率和质量。
新型清洗剂
02
研发更高效、环保的清洗剂,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同时
提高清洗效果。
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应用
03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清洗
消毒效果进行实时分析和优化。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消毒规范解读
汇报人:xxx 2023-12-3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有关中央空调净化消毒装置的条款为: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4 卫生指标

4.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4.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4.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5.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4.5.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术语与定义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清洗过程的要求

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技术服务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技术服务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技术服务规范

摘要:本文档阐述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技术服务规范,包括服务目的、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等内容。通过遵循本规范,能够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保障用户的健康与舒适。

1. 服务目的

本服务目的在于:

•清洗和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性能。

•提供高质量的室内空气,保障用户的健康和舒适。

•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

•延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换成本。

2. 服务范围

本服务适用于各种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调、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等。

3. 服务流程

本服务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召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清洗消毒服务团队。

2.制定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地点。

3.前期准备工作:准备所需设备、工具和消毒药剂。

4.清洗工作:包括清除过滤器、净化器、换热器和风

管等的污物。

5.消毒工作:使用合适的消毒药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的关键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6.后期清理工作:清理消毒药剂残留物,恢复集中空

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7.出具清洗消毒报告,记录清洗消毒的具体情况和效

果。

4. 操作规范

在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

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清洗

消毒工作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2.使用的设备、工具和消毒药剂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

法规,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

3.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

手套、防护服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公共场所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卫监督发〔2006〕53号)、《》、《》、《》(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环境与健康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41 范围

本标准了集调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6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 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和等参数达到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1. 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的使用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为人们提供舒适宜居环境的重要设施之一,其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提高空气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宇、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场所。

3. 基本要求

3.1 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2 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和维护保养,保持系统的干净和正常工作状态。

3.3 空调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避免污染源直接接触室内空气。

3.4 空调通风系统的风口和管道应密封良好,确保空气的流通和分配均衡。

3.5 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应定期更换,确保过滤效果的有效性。

4.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

4.1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系统内部的卫生安全。

4.3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系统运行维护的认识和技能。

4.4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洁、消毒、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5. 用户卫生常识

5.1 用户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呼吸道传染疾病的传播。

5.2 用户在使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注意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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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 396—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06年印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同时废止。

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刘凡、陈连生、陈晓东、余淑苑、张流波、张志诚、张秀珍。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系统各主要设备、部件的清洗与消毒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其他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可参照执行。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6.1 3.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

tion system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6.2 3.2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

m cleaning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6.3 3.3 集中空调系统消毒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

m disinfecting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6.4 3.4 专用清洗消毒设备special equipment for cleanin

g and disinfection

用于集中空调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定量采样设备和净化消毒装置、消毒剂等的总称。

6.5 3.5 机械清洗mechanical cleaning

使用物理清除方式的专用清洗设备、工具对集中空凋系统进行清洗。

6.6 3.6 专业清洗机构professional cleaning organization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7 4 清洗技术要求

7.1 4.1 清洗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开放式冷却水塔。

7.2 4.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系统的情况和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7.3 4.3 风管清洗

金属材质内表面风管的清洗,应使用可以进入风管内并能够正常工作的清洗设备和连接在风管开口处且能够在清洗断面保持足够风速的捕集装置,将风管内的颗粒物、微生物有效地清除下来并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

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清洗工作段的长度应保证清洗时风管内污染物不外逸.并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采取气囊密封、在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保持压力梯度等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7.4 4.4 部件清洗

4.4.1 清洗原则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拆卸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4.2 清洗方法

4.4.2.1 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等清洗:机组等的清洗主要包括风机、换热器、过滤器(网)、加湿(除湿器)、箱体、混风箱、风口等与处理(输送)空气相接触的表面,可使用负压吸尘机去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干式清洗方式,亦可使用带有一定压力的清水或中性清洗剂配合专用工具清除部件表面污染物的湿式清洗方式,必要时应联合使用干式和湿式清洗方式。

4.4.2.2 风机盘管清洗:风机盘管的清洗主要包括风机叶轮、换热器表面和冷凝水盘等,宜采用湿式清洗方式。湿式清洗时首先要疏通排水管或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当发现盘管组件不能有效清洗时,应拆卸后进行清洗。

7.5 4.5 冷却塔清洗

按有关操作规程对集水池及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有效去除塔内的沉积物、腐蚀物、藻类、生物膜等污物,使冷却塔内表面及部件湿表面无残留污染物。

7.6 4.6 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调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7.7 4.7 作业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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