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
一是财务制度混乱。
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
二是收入不实。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三是虚列成本。
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
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
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
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精选5篇)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精选5篇)第一篇: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附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改善住房条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事,房地产的不断升温,绿色人居和环保住房等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房地产的开发因此而蓬勃兴起,XX县城易俗河在四年前还只有三家房产开发公司,商品房的均价在400元/米左右,到现在,已经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0户(含挂靠户8户),年房地产开发能力超过十万平方米,商品房价格也达到800元/m2的均价。
一、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状XX县XXX城区目前的房地产企业较多,按成立时间和组成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2002年元月1号之前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所得税的征管由地税局负责,主要有:XX县鑫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
2、2002年元月1号之前已经存在,元月1号以后变更部分登记项目又在工商部门重新注册的户子有:XX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因不具备登记条件或因开发的规模不大,每年只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成立挂靠公司:XX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就有8个挂靠的开发子公司。
4、2002年元月1号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有:XX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XX市三维房地产开发公司、XX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跨地域进行房产开发,由地税监管的公司有:XX大同房地产开发公司XX县项目部、XX市宏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分公司。
根据调查2002年元月1号以后在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8户,其中有2户是原业已经存在,只是进行部分变更的企业,而纳入到国税部门管理,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只有4户,即:XX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XXX市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局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2004年和2005年连续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被列入重点检查行业,从检查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1、众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知道要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证,却不知道200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其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同时要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要按季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所有在XXX城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中,只有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到当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其他企业都是在税源管理科的督促下才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某 地 税稽 查 局 检 查一 开 发 商 2 0 0 5年 的
帐 务 时 , 现 该 企 业 将 不 需 办理 产权 证 发 的杂 屋 、 车库 等 销 售 收入 作 账 外 账 , 少
计 营 业 收 入 1 1万 元 。 就 全 省 的情 况 7 看, 目前 车库 和 车 位 的 单价 普 遍 超 过 了 住 房 的单 价 , 般 来 说 , 省 新 建 商 品 一 全
房 ( 高 层 电 梯 房 ) 的 平 均 售 价 在 小
业 平 均 毛 利 率 达 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而 从 财 务 报 表 3
看, 利 润的房地 产企业不 多, 有 交纳 企 业 所 得 税 的企 业 不 多 , 他 税 种 也 有 漏 其 征漏 管的, 这说 明加 强 对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税 收征 管 已经 到 了刻 不 容缓 的地 步 。
之外 。
某开发商 2 0 0 2年 至 2 0 0 5年 用 自制 的 收 款 收 据 累 计 收 取 各 项 价 外 费 用 未 及
时作 收 入 , 交地 方各 税 94万 元 。 少 .
地 产 企 业 却 采 取 各 种 手 段 隐 瞒 转 移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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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 使 计 税 依 据 确 认 不 及 时 , 家 税 致 国 款 不 能及 时入 库 。如 某 开 发 商 2 0 0 4年 帐 务 上 2 2万 余 元 “ 收 帐 款 ”未及 时 4 预 计 提 营业 税 及 其 附加 ,造 成 滞 纳 税 款 1 . 元 。计 税 依 据确 认 不 及 时 , 25万 主要
入 物 业 公 司帐 上 , 纳 入计 税依 据 范 围 不
2023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及 对策建议
2023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对策建议2023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包括:1. 价格泡沫风险:由于部分地区房价过高或存在过度投机现象,市场可能出现价格泡沫,一旦需求减少或政策调控出现变化,房价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调整。
对策建议:加强监管,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完善长效机制,防止泡沫出现;调整土地供应,增加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
2. 信贷风险:房地产行业对金融系统的依赖度高,信贷风险较大。
如果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可能会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对金融体系产生冲击。
对策建议:加强金融监管,防范信贷风险,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避免金融系统过度暴露于房地产风险;增强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3. 供需失衡风险:由于部分地区投资过度或政策调控影响,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出现供过于求或需求萎缩的情况。
对策建议:加强城市规划,科学合理控制土地供应,确保供求平衡;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人口流动,缓解供需失衡问题。
4. 政策调控风险: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可能发生变化,特别是贷款政策、税收政策等,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建议:加强政策透明度,提前沟通,避免政策的突然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加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冲击市场的稳定性;同时,也要不断优化政策,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
总体而言,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风险需要政府、市场和金融机构共同应对。
加强监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市场稳定发展,优化政策环境,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提要居民对房地产需求的日益增长拉动了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随之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新的税源增长点。
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目前房地产行业偷逃税情况比较严重,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地税部门日常管理的难点。
本文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征管;税源管理一、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务部门在征管中存在漏洞1、税收的辅助制度不健全,涉税信息失真,计税依据可信度不高,导致房地产税收流失。
部分地区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房地产评估制度,使得在房地产的占有、使用和转让等各环节,计税依据难以合理确定。
例如,对房地产销售的房户面积等数据是建立在房管部门的售房合同数据基础上的,而当前部分房地产业纳税人与购房户为逃避纳税私下协定减少面积,致使税务部门在此方面的工作比较被动。
2、税收征管力度和深度跟不上房地产行业发展,征管漏洞较为明显。
一方面企业申报敷衍,单纯依赖税务机关去检查辅导;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征管力量薄弱,管理面不够。
由于房地产企业核算复杂,从开发到项目投资时间跨度很长,而税收管理员只就当年情况进行纳税辅导,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的核算没有连续性,无法正确计算其开发成本和销售成本,不利于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
(二)房地产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1、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些企业未按照房地产会计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账务登记不及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即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数进行登账,而不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不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另外,记账凭证不规范,原始凭证中存在不合法的凭证较为普遍,提取的各项预提费用随意性较大。
这些现象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征管难度,影响了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
2、房地产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缺乏制约机制,造成税基难以核实。
目前,从大部分地区的情况看,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纳税户大部分为挂靠经营,虽然营业执照为有限责任公司,但真正经营者是私营、个体性质,实际经营所得归个人所有,财务核算仅流于形式上的统一核算,公司对项目经理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核算准确度不高,普遍存在少计收入、多计成本现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及稽查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及稽查方法一、房地产企业常见税收问题(一)收入方面主要表现为:1.预售房款未按规定预缴税款,采取各种手段隐瞒或转移预收款收入,达到拖延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2.销售收入确认不及时,如对已办妥移交手续,因购房者原因未及时收回房款的,企业往往采取不及时入账的方式推迟收入的确认。
3.隐瞒收入,收入计算不准确,表现为低价开票,少计收入;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以收抵支,如以商品房抵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以房抵债,以完工房地产抵付借款、银行贷款,以商品房抵付回租租金、职工奖励支出等;收取价外费用不计收入;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利润转移;挂靠企业开发,不申报纳税等。
4.假代建、真开发。
这种偷税方式实际是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土地所有权,而土地所有方以转让部分土地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房屋所有权,双方均发生了纳税义务。
(二)成本费用方面主要表现为:1.利用虚开、代开发票等手段,人为抬高开发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
2.利用成本核算特点虚增成本,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加大早期单位预算造价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房地产商自用房产、出租用房产不及时从“开发成本”结转至“固定资产”,而是混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直接转增“经营成本”。
4.超标准列支费用。
5.成本费用重复入账、虚假列支成本费用,利用建安工程施工复杂、项目繁多、专业性强的特点,重复列支费用以减少纳税额。
6.利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账户调整当期利润。
二、如何进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一)税务稽查方法1.从行业特点出发改进税务检查的方法,由单一的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检查与开发项目检查相结合。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通常以一个纳税年度作为检查时限范围,这不能适应房地产行业的具体情况,检查的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以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为切入点进行检查,则能比较全面地把握其项目开发的过程,容易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它不仅与人们的居住需求息息相关,还对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就业等方面产生着深远影响。
然而,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如房价过高、市场波动频繁、供应结构不合理、行业监管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对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深入剖析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探寻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一)房价过高房价过高是房地产行业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部分城市的房价呈现出快速上涨的态势,远远超出了普通居民的购物力。
房价的高企导致购房成本大幅增加,许多家庭不得不背负沉重的房贷负担,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高房价也抑制了消费需求的释放,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
房价过高还容易引发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风险,一旦泡沫破裂,将给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二)市场波动频繁房地产市场波动频繁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调控、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经常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在市场繁荣时期,房价快速上涨,投资投机性需求旺盛,市场过热;而在市场低迷时期,房价下跌,成交量大幅萎缩,开发商面临资金链紧张、项目停工等困境。
市场的剧烈波动不仅给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带来了巨大风险,也给金融系统的稳定带来了潜在威胁。
(三)供应结构不合理供应结构不合理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中低端住房供应相对不足,无法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另高端住房供应过剩,存在一定的空置现象。
这种供应结构的失衡导致住房市场不能有效地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供应结构不合理还容易引发房价的结构性上涨,进一步加剧房价过高的问题。
(四)行业监管不完善房地产行业监管不完善也是导致行业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收入长期挂在“ 预收账 款” 或者 “ 应付账 款” 等科 目下 , 予结转 。 账 等多种结算 手段 , 不 实际发生 的土地取 得成本 与合同金额并 不一 4 销售车库收入不入账。消费者购买 的车库 只是 使用权 , ) 没有产 致 , 时相 差极大 , 有 而且 有的交易过程在账 面上没有任何记 录 , 准
而有些 企业更是利用这些条件 , 不按 照会计制 度确定 的原则核算 及 时 , 为企业人为调节税款 的申报创造 了条件 。 开发成本和费用 。表现 之一是 房地 产开发 企业 由于 主观原 因不 2 4 目前征 管方 式不适 应房 地产 业 的 实际情 况 . 按项 目核算 成本 , 已完 工与未 完工 的项 目成本 混在一 起 , 多 将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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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2卷 第 1 4期
20 0 6 年 7 月
山 西 建 筑
S ANXI ARCHn、 H EcTURE
V0 .2 NO 1 I3 . 4
J1 2 0 u. 0 6
・2 7 ・ 2
文章编号 :0 9 8 5 2 0 )40 2 — 1 0 — 2 (0 6 1—2 7 2 6 0
中 图分 类 号 : U7 3 T 2 文献标识码 : A
而 财务 上又不分 项 目核 近几年 , 我国房地 产业蓬 勃发 展 , 动 了地方税 收 的快速 增 不按规定取得发票 , 以收据 支付 工程款 , 带 长。 由于房地 产经营业务 的独 特性 以及税 收制 度的滞 后等 客观 算 , 这影响 了工程结转 成本 的及 时性 和真实性 , 也给建 筑施工 企 原因 , 使税收流失现象严重 。我 国连续 开展 了对 房地产业 的税收 业偷 逃税 款提供了机会。 专项检查 , 又先后 出台 了一系列 管理 制度 和征管 措施 , 取得 了一 2 原 因分析 定成效 , 规范房地 产业 的税 收征管起 了积极 的作用。但 对 目前 对 各地征管情况分析 , 房地 产企 业偷逃 税现 象带有 普遍 性 的问题 ,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及对策一、常见问题1.税基确定问题房地产企业主要以售房收入作为税基。
然而,税基的确定面临着多重问题,如订单和营销策略的变化、房产估值问题、税务部门的审查等。
税务部门在税前利润的计算方面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因此,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并尽可能地保证税务部门的理解和认可。
2.税收筹划问题税收筹划是企业利用税法规定的合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的一种方法。
但是,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稳健、合规、合理的原则,避免使用类似涉税规避等非法方法导致的潜在风险。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财务会计主要关注企业财务和经营运营状况,而税务会计则关注纳税义务的履行、税收负担的承担和税务合规的需求。
因此,企业需要重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式,保证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数据一致性。
4.经营模式转型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地调整自身的经营模式。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模式转型涉及的税务问题较多,如企业所得税财务成本的重分配、转型后的利润分配等问题。
因此,企业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税务问题。
5.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房地产企业应该了解涉税风险,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税务风险防控工作。
同时,企业应建立稳定的税务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法规,预测涉税风险,保持对税收政策的敏感度,以减轻涉税风险并确保自身税务合规。
二、对策1.加强税务合规自查和管理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制定内部税务合规自查制度,建立起专业的税务合规自查团队,定期进行自查和修订。
企业应多方位开展税务合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人员税务合规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合规纳税。
2.合理使用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寻找优惠政策,抓住节税机会。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和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了解各种税收政策,使企业在纳税方面获得优势。
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5项对策
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5项对策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时间跨度长、环节多,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会计利润失真、发票取得不规范、税务主管部门监控力度和深度不够、部门之间配合缺乏合力等问题。
要从五方面着手,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全力构建和谐税收公平税负的经济环境。
一、优化服务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财务核算的辅导。
根据房地产企业在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政策变化,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上开辟宣传栏,举办企业财务人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对房地产企业政策特别税收政策,传达给企业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
同时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要定期深入企业讲解政策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其财务核算和纳税行为,提高企业自觉纳税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经济税收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精细化管理。
加强对企业税收监督检查是税收部门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职责,实行精细化管理是防止企业偷逃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必须就企业当期工程进度、发票开具取得、预算执行、价款结算、款项收付、各项合同、销售账款、单位成本、期间费用、纳税申报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要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书面资料、证据,建立分户档案,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可靠依据。
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保证部门间信息畅通共享。
房地产部门涉及到众多部门的监督管理,很多信息相互联系,如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城建部门办理资质证书、规划部门办理项目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等。
各部门在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时,均涉及到税务部门征收税款时需要的直接或间接的依据。
为加强信息共享,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加强政府部门间对房地产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或规定,使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共享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对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解决对策
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解决对策1. 引言1.1 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解决对策房地产企业在税务方面面临着各种风险,如税收政策不确定性、税务合规难度增加等问题,因此税务风险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探讨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解决对策,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务挑战,实现税收合规和优化。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房地产行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面对复杂的税收政策和法规,房地产企业需制定有效的税务管理策略,以降低税务风险并确保税收合规。
合理进行税收优化也是企业的重要任务,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 正文2.1 税务风险的概念税务风险是指在税收管理和税务规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税务罚款、税收调查、税务诉讼等问题,从而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税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税法法规繁杂复杂、税收政策频繁变化、税务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所致。
房地产企业在面对税务风险时,需要具备较强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及时了解和熟悉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对策,以降低税务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企业的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2.2 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存在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由于税收政策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企业需要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税务筹划方案,以降低税务风险。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开发、房地产交易等环节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缴纳,存在着计算错误和遗漏缴纳的风险。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账务核对机制,确保各项税费的及时、正确缴纳,避免因为税务处理不当而引发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还面临着税务合规风险。
税务合规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面临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
房地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税收合规。
房地产企业在税务方面面临着多种风险,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策略和风险解决对策,才能有效降低税务风险,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现状调研报告近年来,**地区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但是,通过我们检查发现,房地产行业存在需要资金量大,经营周期长,预收预付账款多,经营方式多样等经营特点,由此,也隐藏着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堵塞漏洞,探讨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企业之间合作建房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目前房地产行业己形成多种开发形式,有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形成所谓的合作建房或名义上的代建房。
按照税法规定,合作建房的双方均发生了销售行为,应分别交纳销售房地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相关税收,应该申报纳税。
但在实际生活中,合作双方常常不申报纳税。
瞒报了这部分销售收入,偷逃了税款。
(二)以开发房屋抵顶所欠建筑商款项,不入帐,不做收入。
只在企业内部财务报表中体现,致使企业少计了应税收入,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以房屋抵顶拆迁户补偿费、银行借款本息、支付工程款、获取土地使用权等不计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
(三)销售款长期不结转或少结转收入。
房地产开发商长期将销售款、预收定金、房屋配套费等挂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帐上,不与帐面的成本、费用配比结算,造成帐面无应税所得或亏损,或者以实际收到款项确定收入实现,偷逃企业所得税。
分期收款销售,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以未清算、未决算为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的价格销售开发产品,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虚开发票减少计税依据,实现“双偷”。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确定售房收入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购房者以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缴纳契税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见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是双方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故双方协议少开或不开销售不动产发票,实现所谓“双赢”,实则是实现应纳税款的“双偷”。
(五)代收款项偷逃税。
浅谈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管理的难点及对策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开发业已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最佳捷径之一。
但由于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及市场化运作等诸多因素的干扰,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一、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难点(一)纳税主体认定难。
政府因经营城市的需要,对商业用地进行拍卖,由于是按地段竞价,所以允许“多人联合一人举牌”的方式进行购买。
为确保建设进度,政府要求多地段限期开工建设,种种政策导致了“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发生。
即许多地区的工程开工了,但国土部门的批复还没办理。
加之竞标来的土地采取转包或分包的形式开发,这就为税务机关对销售不动产行为的纳税主体的认定设计了障碍。
(二)政策不清界定难。
从现行税收制度看,涉及房地产业的各项制度不够规范、完善,如税法对在建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2个月的,可按约定的价款结算或在合同完工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季确认收入的实现。
但在实践中很难区分,有的工程完工不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收入难以确认,有的工程按完工百分比法难以核实.又如“联合建房”,它是指若干户通过竞拍取得某地段土地的共同使用权,按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商住房,然后均分使用权。
这种情形与目前税法界定的自建自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
容易造成征纳双方在政策理解和把握上出现偏差。
(三)控管不力征管难.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税源不清、申报不实。
在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三者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征、管、查相互脱节,负责税源的只管申报,负责征收的只管征收,负责稽查的只管稽查;由于管理缺位,信息不畅,造成稽查对象的选择缺乏科学性、针对性,稽查环节缺乏系统的分析或反馈。
加之从事房地产开发业除预收款外,工程结束尚有不动产待销售,而什么时间售出无确定性。
因此,后续管理匮乏,致使税收管理难以实施到位。
(四)帐务不全核算难。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推进,民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象 。 宣传 工 作 是 提 高 纳 税人 依 法 纳 税 意 识 和税 收遵 从 度 的基 本 保 证 。 要 充 分 利 用 报 刊 、 播 、 视 、 络 等 现 代 信 息 传 递 方 式 . 强 政 策 宣 广 电 网 加 传 , 善 纳 税 服 务 , 时 有 效 的 告 知 房 产 税 的依 据 。 点 , 完 及 特 房产 税 纳税 的 义务 人 , 产税 征税 对 象 等 等 , 力 宣 传 税 收法 律 法 规 . 纳 税 人 知 房 努 让 法 、 法 、 法 。 对 个 体 企 业 . 采 取 沟 通 、 流 、 疑 、 惑 等 宣 传模 守 用 要 交 答 解 式 , 时要 着 力 优 化 纳 税 服 务 , 造 良好 的 经 济 发 展 , 固树 立 “ 同 营 牢 纳税
人 至 上 、 务 为本 ” 服 的理 念 。 3 充 分发 挥 监 控 个 人 收 人 、 化 征 收 管 理 的作 用 。把 房 产 税 征管 、 强 质 量考 核 和报 表 报 送 工 作 将 纳 入 年 度 目标 管 理 考 核 。 化 申报 严 格 审 强 核, 要严 格 审 核 纳 税 人 报 送 的 材 料 应 真 实 、 确 、 全 , 时 提 醒 。 以 准 齐 及 予 警 示 ; 纳税 人 不 进 行 纳 税 申报 , 缴 或 者 少 缴 应 纳 税 款 的 。 调研 指 对 不 在
税务筹划
我 国房产 税存在 的问题 及对策
西 南财 经 大 学财政 税 务 学 院 张 启辰
f 要】 摘 房产税是调 节房地产各方利益博弈 的重要手段 , 同时也在 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等方 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文
通过 对 我 国房 产税 的现 状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 从机 制 上探 寻 我 国现 行 房 产税 存 在 的 问题 , 找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措 施 。 对 于 满 足人 寻 这 民 生 活 需要 , 大 内需 ,积 累建 设 资金 , 有 重 要 意 义 。 扩 具
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也成为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在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房地产市场连续升温、房地产企业新的经营模式和多样化的销售方式也给税收管理增加了新的困难,监管不力、管理滞后、欠税多等诸多问题使得当前房地产企业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强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成为当前税务部门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房地产行业是特殊生产经营行业,当前受传统观念、现实条件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纳税意识不强。
房地产行业目前进入门槛不高,许多房地产公司仅仅依靠所取得土地或所拥有的土地而成立,对自身的纳税义务和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税收政策知之甚少。
有些房地产公司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开办的,在理解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偏差,且房地产企业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也导致开发商偷逃税侥幸心理严重,纳税意识淡薄。
(二)财务核算不健全。
有的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不规范,收入不实。
有的房地产企业采用预收款形式销售房屋,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账不做收入。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仍按收付实现制核算成本,造成收入与成本不配备,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部分企业按预计数字入账,造成成本虚增。
(三)偷逃税手段多样。
有的企业以不了解相关规定为由,对取得的预售收入未纳入当期应税所得申报纳税。
有的企业对样品房、转作经营资产用房及抵偿材料款、工程款等应视同销售的收入未纳入当期应税所得申报纳税。
有的企业一次性全额列支借款费用、预提维修基金,擅自扩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计提范围,且存在一块成本多头列支的现象。
有的企业混淆预售与销售的概念,由于工程尚未完工,其总成本无法确定,则采用预算成本配比,达到挤占当期应税所得的目的。
浅谈目前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目前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对策目前房地产市场在我国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的力量及税收的重要来源,本文就房地产税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对从事本行业的人员有所帮助。
标签房地产;税收;问题;对策引言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也突飞猛进,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中成为提升国民经济指数的重要一份子,极大地推动着我国国民税收收入,具有很广泛的产业关联性,也推动了多个产业部门的进步,并且房地产行业己经发展为地方税收的基本来源和主要增长点,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房地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地产商投资开发48267亿元,比以往增长33.2%。
但房地产行业也逐步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大难点,由于开发项目时间周期长、工程预算结构复杂,涉及多种税收,所以税收征管的难度相对就较大,税源征收就存在许多的漏洞,税收流失问题很是严重[1]。
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成为了调节各地房地产各经济主体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
认真剖析探讨地产界的税收制度可以保持各地GDP持续稳定增长,也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福利。
本文总结了房地产业界存在的常见的税收问题,并深入探讨审计对策,来共同提高地产业税收监管效果。
一、目前房地产税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即使我国近几年房地产税收增长幅度较大,但是基于地产行业特殊的经营和复杂的会计核算,以及涉及众多的房地产税税种,征管的难度比较大,再有地产开发企业比较严重的偷逃税情况,税源控管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所以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以致严重流失的房地产行业税收,也就推乱了税收制度,并且影响了公平竞争[2]。
以上客观原因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常见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地产业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漏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少数就职于管理房地产税源的税管员信奉“坐等”、“坐看”的工作信条。
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他们仅仅坐在办公室等着纳税人将税送上门,或者下户简单翻阅纳税人账目或者申报数据,形象的催催税款,对经营情况却撒手不管,也不去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而新增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也是坐等纳税人来办,下户时发掘纳税人不在,就发份限期改正通知书,至于纳税人来不来办理纳税手续,那些则留到以后再说,至于那些隐藏式的纳税人,就是户籍管理中的“黑户”与“游击队”,因为平日他们就在与税务管理员玩游击战,所以什么时候能纳入正常的税源管理轨道,我们也不得而知了。
浅谈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税研究Finance and Tax 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对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用房涉及税款征收不及时(1)税收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征纳双方对计税依据存在不同理解,甚至在地税部门内部也未达成共识。
(2)房地产企业通过转嫁税负逃避纳税义务。
某些房地产企业钻法律、政策的空子,通过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将税负转嫁给村(居)委会,法定纳税主体与名义纳税主体互相推诿、扯皮,造成所涉及税款征收不及时。
(3)房地产企业存在攀比心理。
目前除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及部分被税务检查过的企业外,房地产企业回迁安置所涉及的税金大部分未缴纳,企业间存在攀比心理,有的企业甚至寄希望于政府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是旧村改造项目前期投入较多,涉税金额较大,加上近年来国家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紧缺、周转困难的问题,不能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2.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不到位(1)在纳税义务起征时点的选择上,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但审计发现,还是有部分企业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登记时间作为起征时点,从延伸审计的情况看这两个时点少则相差几个月、多则几年,这期间所涉及的税款形成了征管“盲区”。
(2)在计算方法的选择上,部分企业人为简化计算方法,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分割计算过程中,不是按月比例扣除法,有的按年扣除,有的按季扣除,以达到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目的。
(3)在纳税义务终结时点的选择上,部分企业不以房屋交付时间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而是在预收购房定金或预收部分房款时就视为产品实现销售,减除相应土地面积。
上述做法造成了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
3.市政建设配套费涉及契税普遍未征收(1)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某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至地税部门,此前由财政部门负责。
浅谈房产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房产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来源:中华税务信息网作者:一、存在的主要问题㈠纳税遵从度较差,偷逃税手段花样多。
有的纳税人对房产税政策学习不多、了解不够,认为房产税是小税种,可征可不征、可多征可少征,不象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那样在纳税人心目中引起足够重视。
有的私营企业随意申报一点,多数个体户不主动申报房产税;有的企业将已投入使用的房产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不转成本,隐瞒应税房产;有的将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从房产价值中剥离,减少房产计税价值;有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片面地认为,减免税收包括房产税,抵触房产税申报征收;有的房产租赁双方相互勾结,以假合同有意降低计税依据;有的将出租房产改成内部承包,签订虚假的联营承包合同,将租金收入“化装”成“联营利润”;有的单位把房产租金通过抵费用、报发票和入“小金库”等方法消化,“化整为零”,不见“痕迹”,难觅踪迹;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对征收此税不理解,甚至少数单位还有特权思想,自恃本身也是行政单位,缴不缴没关系,从而在征管中与税务机关“较劲”,不报、拒缴出租房产相关税收.由于这些偷逃税收现象,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带来“一点墨"效应,加剧了征收难度和管理无序。
㈡监控机制不健全,征收管理难度大.房产税源点多面广、隐蔽分散,税源管理牵涉到房产、建设、物管、街道等部门和单位,需要多方面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把关。
但由于未建立较为完善的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平台,地税部门难以及时取得房产的登记资料及变动情况,掌握的税源信息明显滞后于动态变化。
尤其对个体户,还依赖于逐户人工丈量、测算,摸税源、定税款,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税收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与现时的税收信息化管控反差较大。
㈢跟踪管理缺位,引导服务不够。
由于基层税务机关人手少、力量弱,宣传引导、督促提醒、约谈检查、考核问责等方面存在缺位现象,精细化管理和跟进式服务不够,既加剧了房产税征管无序,又增加了畏难情绪和松懈思想。
此外,个别税务机关习惯于“任务治税",满足于相对宽松和易征税源税收,对零星分散的房产税重视不够,存在重“主税”轻“小税”、重企业轻个体、重查帐户轻核定户等现象;“容忍”少数人偷逃税收行为,存在有责不究、有违不处、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现象.造成部分纳税人长期游离于税收监管之外,税收增长慢于税源增量。
房地产业税收问题及对策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及建议近二年来,根据省、市局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被列入重点检查行业,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改善居住条件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事,随之而来的是房地产开发业的升温,随着房地产的蓬勃兴起,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渐成了地方税的重点税源大户,房地产业税收在地方税收中的比重也逐年攀升。
所以,该行业的税收管理也引起了各级地税机关的重视。
一、存在问题从检查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㈠实现销售收入不结转、成本费用列支与收入取得不匹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隐匿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手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上述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㈡是预收房款结转收入随意性较大,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拖延结转时间,造成申报纳税时间严重滞后,影响了国家税款的及时入库。
部分企业用往来账来调节预收款账户,隐瞒预收房款,由于项目时间跨度较大,房地产开发相当一部分为私营企业,会计人员更换频繁,加之此类项目多为一次性税源,造成国家大量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甚至流失。
㈢旧城改造中,房地产企业拆除居民住房后,补偿给搬迁户的新房,对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超过面积部分以及差价收入没有计入收入。
㈣是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成本长期不结转,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已完工,开发的房屋投入使用多年,仍未办理相关竣工决算手续,不按完工产品进行税务处理,造成企业损益不实,影响了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和汇算清缴工作。
㈤是私建违建阁楼、车库,对外销售使用权开具收据,隐匿收入。
㈥房地产销售发票开具不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5年就颁发过文件,明确规定房产销售预收款、预收定金必须开具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
有的房地产企业为了逃避税务机关对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的严格控制和管理,在收取预收款、预收定金时开具其他票据代替房地产销售专用发票,不及时计入预收款账房,以达到减少售房收入逃避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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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
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
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
一是财务制度混乱。
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
二是收入不实。
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
三是虚列成本。
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
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
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
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4、易造成其他偷逃税行为。
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供货商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证和税务登记证,开具虚假发票行为严重,经营行为隐蔽、流动性大,如果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不到位,这些供货商偷逃税更有了可乘之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5、发票管理相对薄弱。
绝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取预售房屋款时,采取白条或收款收据收款,有的用建筑材料发票冲抵售房款,从而造成收入体外循环,致使发票管理没有有效发挥控税效应。
6、税收管理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由于房地产市场尚不规范,涉及的税收问题比较复杂,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政策性非常强,对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求比较高。
管理人员不仅要全面掌握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也要熟悉国家有关房地产有业的其他政策。
国税人员由于受传统的“两税”影响,所得税分享制度改革后,在所得税的管理方面有所欠缺,加之房地产行业是新兴行业,基层税务人员接触较少,有的在管理上感到力不从心。
7、税收管理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虽然新的《征管法》对有关部门协税护税职能作用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现实中由于部门利益驱使,造成部门配合不力,协税护税组织不够完善,更增加了管理难度。
此外,据调查,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不能正确认识涵养税源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在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方面力度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1、优化服务,加强有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财务核算的辅导。
一是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在新闻媒体、税务网站上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房地产政策特别是相关税收政策传达给每一个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二是主动深入企业宣讲有关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减少房地产行业企业的纳税风险。
还可通过设立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优先为外来房地产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经常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将房地产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向有关领导宣讲房地产税收政策,帮助分析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通过依法开展热情、规范的税收服务,提高企业自觉纳税的意识,使之熟练掌握税收知识和办税技能,用诚心、诚信营造良好经济税收环境,赢得地方政府、社会各界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理解和配合,留住外来商家。
2、强化培训,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结合税收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税务人员房地产行业有关税收政策、其他国家政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征管技巧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征管技能。
3、有针对性地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
对那些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基不真实,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纳税户,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管理方法,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
对挂靠户、承包户应按照同行业同规模水平从高核定征收,在具体操作方面可以按照核定应纳税所得率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商品建筑面积乘以市场价格核定计税营业额等方法。
4、提高房地产领域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
将计算机技术和CTAIS 等软件充分运用到房地产税收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源分析、情报交换、信息采集等各个环节,通过全面、科学采集各类信息,努力实现房地产行业登记管理的及时性、纳税申报的准确性、税源监控的有效性和行业管理的规范性。
5、探索实行户籍管理办法。
可以把每一个单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做为一户纳税企业进行管理。
考虑到目前挂靠户、承包户、私人开发商等仅仅是收取管理费的“影子公司”,必须加强对建安公司、项目工程、子工程的三级管理,建立健全单项工程档案管理。
6、加强重点监控和重点稽查。
重点对无证户、挂靠户、承包户以及以房易地、以地易房或私下交易方式从事经营开发的业户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抓好房地产行业专项稽查,堵塞漏洞。
可以采取一条街一幢房产逐个清理的拉网式清查办法;对不依法接受税务管理或偷逃税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暴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确保房地产业税收不流失。
7、加强发票管理。
结合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开展的发票双奖活动,认真落实好全面开票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使用的发票,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基础性作用,对预收款项收据列入发票进行管理。
8、加强部门配合,开展综合治税。
房地产开发涉及面广,有时会涉及多个方面、多个部门的利益关系。
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特殊性对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开展社会综合治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议在原有协税护税组织的基础上,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都要确定一名综合治税信息员,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为综合治税工作保驾护航,形成以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提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严格纳税户登记管
理。
建立工商、国税、地税、技术监督等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明确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传递要求,加强源头控管,确保业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及时纳入正常管理;财政、计划、经贸、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和各建设项目的信息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开具、使用发票,否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与其结算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