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宪法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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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含义、特点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国家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 宪法在制定上的特点: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在我国宪法修改方面涉及三个小知识点:第一,谁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

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宪法的修改有两个主体有权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第二,宪法修正案的通过。

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三,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通过程序。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真题实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主要表现包括( )。

A.宪法是立国之本与治国之策B.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C.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D.与宪法相抵触的一切法律和法规无效【中公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主要表现在:(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2)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一)早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1.英国宪法的产生(宪政之母)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2023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题型汇编及答案

2023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题型汇编及答案

2023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题型汇编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是多头市场。

A.马市B.牛市C.猴市D.鹿市2.甲在人员往来密集的多条人行道上盗窃井盖共计30多块,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甲把偷来的窖井盖卖给废品收购站,收购站负责人乙压低价格予以收购。

关于甲和乙的罪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B.甲和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共犯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在《警世通言》中描述:“论他的志气,便象冯京商辂连中三元,也只算他便袋里东西,真个是足蹑风云,气冲斗牛。

”其中的“连中三元”是指依次获得哪三次科举考试的第一名?()A.院试——乡试——会试B.院试——会试——殿试C.乡试——会试——殿试D.会试——乡试——殿试4.下列有关欧洲地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地中海是世界最大的陆间海B.少数国家因临海而拥有便利的海上交通C.东部山地和平原交错分布,地形复杂D.北部和中部地区是典型的地中海式气候5.下列事件发生于元期的是()。

A.郑和出使西洋B.西藏成为正式行政区C.发明火药、指南针D.贾思勰创作《齐民要术》6.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故意杀人罪的甲判处死刑,甲没有上诉,关于对甲执行死刑的复核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B.本案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C.由本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D.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算盘是根据二进制制成的中国计算器B.《梦溪笔谈》中已出现“石油”的名称沿用至今C.东晋的陆羽写了世界上第一部茶的专著《茶经》D.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记载了用于外科手术麻醉的麻沸散8.任某下班回家后发现屋内有被翻动痕迹,在卧室内迎面遇上持刀的小偷,在打斗过程中,任某将其打伤。

海南省考研法律学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要点整理

海南省考研法律学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要点整理

海南省考研法律学复习资料宪法基本原理要点整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权机构的最高法律。

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为国家的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在海南省考研法律学的复习过程中,宪法基本原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本文将对海南省考研法律学复习资料中宪法基本原理的要点进行整理,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

I.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 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位置,优先适用于其他法律。

2. 法律的总和性和基础性: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权利,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3. 持久性:宪法的生效周期较长,不易被修改。

4. 稳定性: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相对稳定的地位,不易被废弃或替代。

5. 约束力:宪法对政府机关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基础。

II.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职权范围。

2. 基本权利的保护:宪法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等。

3. 国家制度和管理体系: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管理体系,如国家的性质、国家元首制度、政治体制等。

4. 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宗旨:宪法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宗旨,如保持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等。

III. 宪法的修订和修改宪法修订和修改的主要程序包括:1. 修宪方案的提出:修宪方案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

2. 修宪方案的审议和表决:修宪方案首先需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通过。

3. 宪法的公告和生效:修宪方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IV. 宪法权威的保障宪法权威的保障包括:1. 法律制约:政府机关及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不得违反宪法规定。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务院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务院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务院篇【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ainan/?wt.mc_id=bk15130。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宪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即5年。

任期届满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组成新的国务院。

宪法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国务院的职权(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规定各部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11)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12)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3)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14)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5)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16)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17)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社会经济权利之财产权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社会经济权利之财产权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社会经济权利之财产权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所有权。

宪法修正案第22 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所谓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是指公民通过合法劳动或其他方式获得并占有一定财产的权利,包括对生活资料和一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其中的生活资料主要包括劳动的和非劳动的薪金或租金收入、储蓄、房屋、交通工具、债券、股票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的所有权;生产资料主要是指法律允许个人拥有的生产工具、原材料、劳动产品、牲畜等。

继承权是财产权的延伸,是公民合法财产转移的合法形式。

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就应当同时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以使财产本身能无损失地继承下来。

同时,为了防止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侵害,宪法修正案第22 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基础,即国家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征用。

并且,征收或者征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并同时给予补偿后才能进行,而不得随意侵犯。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依据行政法的(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但应当避免采用有损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A.行政公开原则B.行政公正原则C.合法行政原则D.合理行政原则2.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缴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这体现了税收的( )。

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双向性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

当前我国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积极的就业政策。

( )A.正确B.错误4.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港的( )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165人遇难的严重后果。

2019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宪法中易混点知识锦集

2019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宪法中易混点知识锦集

2019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宪法中易混点知识锦集【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宪法中易混点知识锦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公职类考试的法律题目中,宪法考查方式主要以原文法条考查为主,由于宪法中一些规定比较相似,很多同学在复习的过程中经常将混淆,接下来中公事业单位老师就宪法中的易混点进行总结梳理和对比。

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法律之宪法复习技巧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法律之宪法复习技巧

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复习技巧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由序言和四章的正文组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公基考试中宪法部分是非常重要的。

今天那我们谈谈宪法的复习技巧。

一、考查内容宪法部分考查的主要内容有:宪法的发展历程、宪法的概述、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

二、易混淆知识(一)国体和政体好多考生特别容易混淆国体和政体。

国体又称为国家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及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部分非常重要的知识,而且考查的内容很细微。

考生需要掌握公民都有哪些基本权利、哪些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诉愿权、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和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依法纳税和其他基本义务。

与此同时,由于现在考试考查的越来越细微,所以考生还需掌握每一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

(三)国家机关的职权国家机关是宪法部分考查的又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

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的职权是考生最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在这里我们列举几个考生最容易混淆的职权。

1.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2.动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3.建置和区域划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三)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三)

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三)推荐阅读: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3事业单位招聘二、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法国布丹首创这个概念,并认为主权在君;洛克则提出议会主权;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缔结契约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锐利武器,胜利后的资产阶级纷纷在宪法中确认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一般表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保障公民权利原则人权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其原创意义而言,人权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17、18世纪的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在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和人权口号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开始了争取人权的斗争,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人权口号逐渐被政治宣言和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

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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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基本理论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基本理论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基本理论【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ainan/?wt.mc_id=bk15130。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基本理论。

1.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3.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4.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的制约原则;法治原则。

以上内容来自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备考指导,供大家学习参考!(1). 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有错误的一项是:( )A. 宋词至苏轼,让人耳目一新。

苏轼拓宽了词的题材,提升了词的格调。

丰富了词的表现手法,开创了具有革新意义的豪放词派B. 已知杀父娶母的实情却迟迟不采取复仇行动,这一情节构成《哈姆莱特》中著名的“延宕”,体现了主人公复仇、矛盾的心理C. 意识流小说以心理时间作为叙述的主要时序,代表作品有《追忆逝水年华》。

斯特林堡的《半张纸》也有一点意识流的味道D. 《孔乙己》描写了科举考试失意者的命运。

作者对孔乙己的穷困潦倒和因窃书而被赶出鲁镇的悲惨遭遇,寄予了同情(2). 下列关于信息高速公路的主要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未来社会的基础性设施B. 拥有很高的信息容量C. 提供更多的综合性服务D. 终端信息服务设备都是多媒体计算机(3). 下列关于“露”的说法,最准确的是(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导语】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宪法之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根据宪法和兵役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的规定,依法服兵役义务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国人不能成为服兵役义务的主体。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兵役法根据服兵役主体的不同特点,对服兵役作了具体规定:1.不得服兵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

2.不征集服兵役。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在服刑的,不征集。

3.缓征。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根据兵役法第 12 条的规定,每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8 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 22 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 24 周岁。

根据国防法第 50 条的规定,各级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兵役工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完成征兵任务,保证兵员质量。

依法服兵役义务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法律性质,即不履行服兵役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的,经教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在国防活动中,公民一方面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另一方面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如国防法第 54 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

”。

海南事业单位宪法核心考点:公民基本权利

海南事业单位宪法核心考点:公民基本权利

海南事业单位宪法核心考点:公民基本权利现在各类公职类考试中都多多少少会涉及到法律的相关常识,其中宪法是考试中必然会涉及到的考点,宪法中有三大核心考点,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中央国家机关。

宪法的考点总体特征为考点分散、难度不大、容易记混。

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就宪法公民基本权利这个知识点进行梳理总结,便于考生系统掌握。

首先,考生需要明确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追求即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二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就是每个权利的考点梳理,如图所示。

此外,除了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此部分在考试中涉及的不多,但偶尔情况下会考察到,所以在系统掌握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当简单掌握。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应履行以下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其中几次考试中涉及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家庭生活领域需要承担的基本义务,只选择上述义务的后三个。

所以,提示考生注意次考点。

每日一练1.2015年5月8日《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15》发布会在香港港岛中环举行。

2014年综合经济竞争力指数排名前四位的城市分别为( )。

A.香港、深圳、上海、台北B.深圳、香港、上海、台北C.深圳、香港、上海、北京D.上海、深圳、香港、台北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 )。

A.物质性B.可知性C.无限性D.唯一性3.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全面发展以( )为中心。

A.政治建设B.经济建设C.文化建设D.人的全面发展4.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是( )。

A.三民主义B.爱国主义C.马列主义D.新三民主义5.根据民法对法人的分类,西北大学属于( )。

A.财团法人B.公益法人C.中间法人D.营利法人6.收银员姜某一周内三次窃取自己经营的现金数千元,其行为属于( )。

2023年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题型汇编及答案

2023年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题型汇编及答案

2023年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题型汇编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下列关于我国经济特区的说法错误的是()。

A.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B.我国的经济特区全部沿海C.目前我国共有7 个经济特区D.厦门是我国第一批经济特区2.下列关于网络文明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明确网络是非观念,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

B.加强网上所有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有效引导,明辨是非、分消善恶,让正确道德取向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

C. 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

D.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推进网民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道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远离不良网站,防止网络沉迷,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3.根据下列描述,可推断出该历史人物是()。

①他是宋代婉约派词人的代表人物②他曾写下“唯有长江水,无语东流”的佳句③其词句“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被苏轼评价为“唐人高处,不过如此”A.欧阳修B.柳永C.温庭筠D.晏殊4.存在时间最长的朝代是()。

A.周朝B.清朝C.宋朝D.隋朝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吟咏的是煤炭B.“雪松酥腻千丝缕,除却松江到处无”描写的是刀鱼C.“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吟咏的是蜻蜓D.“能使妖魔胆尽催,身如束帛气如雷”描写的是战鼓6.一天,沙丁鱼碰到海豚。

沙丁鱼说:“你看看我身上有美丽的花纹。

你再看看你,多难看啊!身上灰灰的,一条花纹都没有。

”海豚对沙丁鱼说:“我确实没有你漂亮,但我在水下憋气的时间最长能达到五十多分钟,而且,我的速度也比你快,在凶猛的动物面前也可以逃生。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ainan/?wt.mc_id=bk15130。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宪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就是国家本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表现在:(1)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2)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3)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都是相同的;(4)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

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二者的关系进一步体现为:(1)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2)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根本性的;二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三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四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这四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方面,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最完善的表现。

它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总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下列三个方面的特点和优点: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根本性。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备考常识238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备考常识238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备考常识二百三十八
在海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考试中,常识性问题是重中之重。

中公教育总结归纳出常识性问题的备考试题,希望在复习中对大家有所帮助!
2461.我国现存第一部脉学专著<<脉经>>的作者是:
答:王叔和
2462.我国现存占地面积最大的古代帝王宫苑是:
答:承德避暑山庄
2463.我国宪法的监督权属于: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
2464.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答: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465.我国新研制的“先行者”的类人型机器人的特征不包括:
答:身高1.7米
2466.我国要求初级外语导游员应达到外语专业大学几年级水平?
答:三年级
2467.我国小说史上第一部长篇讽刺小说是:
答:儒林外史
2468.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使指:
答: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们领域内
2469.我国以下三河流中,年径流量位于中间的是:
答:珠江
2470.我国由自然人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与什么有关?
答:最后死亡的自然人。

2019海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政治知识:宪法考点梳理

2019海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政治知识:宪法考点梳理

2019海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基政治知识:宪法考点梳理【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宪法考点梳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考点梳理无论是统考还是地方单独招考,宪法均是每年的必考点。

那宪法到底考察什么呢?让我们结合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的考题来进行以下分析:首先宪法考试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宪法的基础理论,也就是宪法的法理,即要学习宪法所要掌握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包括了宪法的概念、特征、基本原则以及宪法的发展历程。

对于该部分来说,考察的内容相对较少,大家可以重点掌握宪法的特征以及基本原则。

第二个部分则是考察宪法的内容,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法的内容,只要提到宪法内容,就要想到一个词——“根本法”,因宪法规定的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故也被称为“根本法”,那宪法包含了哪些根本问题呢?宪法内容主要包含两个层面,国家层面以及公民个人层面,也即对于《宪法》而言,其主体仅包括了国家与公民。

于国家而言,根本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国家制度以及国家机关。

对于国家制度一般是直接考察为主,在学习时,主要掌握某项制度是什么即可,比如国家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国家机关而言,主要考两个点,国家机关的性质以及国家机关的职权,比如考察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上为宪法内容的第一个层面,而第二个层面是公民层面,包含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一般以考察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主,考察方式则主要是考察基本权利的种类,包括各项权利的条件、主体以及内容。

以下就是对上述内容的总结:二、例题再现作为参考,列举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的宪法题解读:1.【单选】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是:A.人民代表大会B.监察委员会C.检察院D.国务院2.【单选】在我国,________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国家主席D.党中央3.【判断】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有审判权和检察权的。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12)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12)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12)
在海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

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1.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 )负责。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共中央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答案:D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

A.华侨代表
B.妇女代表
C.军队代表
D.少数民族代表
答案:D
3.国籍是指一个人作为某一个国家的成员的( )上的身份或资格。

A.法律
B.实际
C.血缘
D.政治
答案:A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一方面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另一方面表现为( )。

A.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
B.公民平等地承担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C.国家机关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一律平等
D.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担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答案:D
5.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是( )。

A.依法受教育
B.参加生产劳动
C.保护环境
D.依法纳税
答案:AD。

事业单位招考备考之法律知识知识点总结

事业单位招考备考之法律知识知识点总结

事业单位招考备考之法律知识知识点总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本科毕业生与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就业难度也在不断增大。

此时,大学生们在找工作时希望能够稳定且有前途的工作,而事业单位就成为了大学生的首选岗位之一。

因此,事业单位的招考备考也变得十分重要。

本文旨在针对事业单位的招考备考,整理出相关的法律知识点,为广大考生提供参考。

一、宪法知识事业单位是在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各级和其它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要想进入事业单位,宪法的相关规定就显得至关重要。

1.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应该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按照《宪法》规定,公民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应该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相信、不相信宗教的自由。

(3)受教育的权利。

(4)劳动和职业的自由选择权。

(5)婚姻的自由选择权。

(6)住宅的自由选择权。

(7)拥有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8)人身自由的权利。

(9)平等的权利。

(10)依法参加国家治理和管理。

2. 《宪法》给予国家机关何种权力?《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权力,对于人民群众的集会、示威、罢工、游行、结社行为具有管理、控制和限制的权力。

3. 国家机关是如何监督其职员的?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对于本职工作有守法、廉洁、勤政、务实的要求,从而加强国家机关的监督,避免职员冒领公款,公权私用。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决定》颁布于1998年8月14日,是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方法之一。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哪些职业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决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职业要求:(1)尊重社会道德风尚,具有诚信、正直、团结合作和为人民服务的职业操守。

(2)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海南省考研法律复习资料宪法与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梳理与案例分析

海南省考研法律复习资料宪法与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梳理与案例分析

海南省考研法律复习资料宪法与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梳理与案例分析一、宪法法律地位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组织形式、权力机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在行政法领域,宪法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政治权、经济权和文化教育权等。

行政法通过制定和实施行政法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实现。

2. 指导行政权力的行使:宪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使权限和管理方式等,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起到了指导作用。

行政法的任务就是在宪法的框架下具体规定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程序。

3. 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宪法是国家政权的基石,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等。

行政法通过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保障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有效运行。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一些基本原则需要遵守和坚持。

在行政法领域,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的统一和宪法的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统一和统一制度的保障。

在行政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宪法,保证国家统一和宪法的实施。

2. 人民主权和依法治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和依法治国的原则。

在行政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3.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行政法通过制定行政法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4. 履行宪法责任和宪法监督:宪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宪法责任和宪法监督制度。

行政法通过相应的法律规定,保障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和防止滥用职权。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和行为规范的法律学科。

在海南省考研法律复习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复习的重点。

以下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也是行政机关行为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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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事业单位公基法律常识资料:宪法高频考点
汇总
【导语】
通过近几年的统计,大部分海南事业单位招聘都是考的公共基础知识,因此,考事
业单位就准备公共基础知识也已成为了广大考生所熟知的事。

那么问题来了,很多考生
都知道事业单位考公基,那公共基础知识到底考些什么内容呢?大部分人还是似懂非懂,
似知非知。

在此,海南中公教育特为大家准备了一系列的公共基础知识资料,首先我们
得知道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道德、时事政治
以及各类常识知识,知识点是这么多,但不一定每个招考都考全部内容,具体的考试内
容还要根据公告来定。

今天,我们来学习海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宪法高
频考点!
【分值】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正文】
目前来看,法律常识部分的考核呈现考点集中、重者恒重、反复考查的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样也是出题的重点。

这部分内容,考生们在掌握宪法概念的同时,还要掌握宪法的修改的相关知识。

具体来看,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分析如下:
一、宪法是法律,宪法是更高的法律,不能将宪法理解为各个部门法律的综合或集合体。

二、宪法是根本法,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从三个角度反映:
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
②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普通法律与宪法不相抵触的原则;
③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三、在宪法修改程序方面涉及几个小知识点:
①修改主体:只能是全国人大;
②提案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③通过要求:全体人大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④公布:我国不成文的惯例,宪法修正案由大会的主席团来颁布,而不是由国家主席颁布。

特别提示: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的其他法律就以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就以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考生需要对比区分记忆,不要搞混淆。

2、区分根本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其他法律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形式予以公布,这里要注意区分。

同时联想到,行政法规的公布是由国务院总理以国务院令的形式予以公布,这里要一起对比区分记忆。

(更多是真题点击:海南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扩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在备考公共基础知识的过程中,由于考试科目很多,建议考生提前拟定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计划内容应该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中的各个学科门类。

在各个具体学科复习过程中,首先是分析历年真题,其次是从头到尾梳理理论框架,再次是在历年真题和框架的基础上找出重点和难点,进行重点复习,最后是习题训练。

习题训练建议先按照每个模块进行专项练习,临考前一周再做模拟卷,体验真实的考试状态。

本文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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