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健康和卫生是各行各业都应重视的重要问题。
特别是在食品、医疗、酒店等服务行业中,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的掌握是确保服务质量和公众健康的关键。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非常重要。
培训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保证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技巧达到一定标准而制定的一系列培训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制定培训课程培训课程是培训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应该涵盖从业人员所需的基本卫生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例如,食品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应该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等知识。
二、确定培训方法培训方法是指培训课程的具体教学方法和手段。
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从业人员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例如讲座、示范、讨论和实地考察等。
同时,可以通过在线教育平台提供在线课程,方便从业人员随时随地参与学习。
三、安排培训时间培训时间的安排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可以将培训课程分为多个短期培训班,通过灵活的培训时间安排,减少对从业人员工作的干扰。
四、设立培训考核培训考核是评估从业人员掌握程度的重要方式。
可以通过期末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案例分析等多种考核方法来评判从业人员的学习效果。
同时,要建立考核结果的档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反馈培训成绩和建议。
五、培训资料的准备培训资料的准备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
可以通过编写培训手册、制作PPT课件、撰写案例分析和提供相关参考书籍等方式,为从业人员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材料。
六、定期更新培训内容卫生知识是一个不断更新的领域,因此培训内容也应定期更新。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培训工作会议、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标准,及时修订和完善培训课程,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最新的卫生知识。
七、建立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档案是为了追踪和记录培训情况,方便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培训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培训证书等相关信息。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模版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模版卫生知识对于从业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因此制定一套健全的卫生知识培训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的模版。
1. 培训目标协助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与健康。
2. 培训内容2.1 卫生意识培养- 引导从业人员了解卫生的重要性和对个人健康的影响- 介绍与工作场所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介绍常见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2.2 卫生行为规范- 强调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卫生行为规范,如勤洗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 教育从业人员正确处理食品和饮水,避免交叉污染- 介绍定期清洁工作场所的必要性和方法,包括表面清洁、消毒等2.3 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培训从业人员应急处理各类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如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等- 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如急救、处理污染物等3. 培训计划根据不同职位和工作环境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培训应定期进行,以确保从业人员持续接受卫生知识的更新和强化。
4. 培训方式4.1 线下培训- 制定培训课程,由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 提供培训材料和手册,供从业人员参考和学习- 定期组织考核和评估,以检验培训效果和掌握情况4.2 线上培训- 制作培训视频和课件,供从业人员自主学习- 设立在线问答平台,解答从业人员的疑问和问题- 定期举办在线讨论和交流活动,促进从业人员之间的学习和分享5. 培训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培训效果和持续改进培训内容,应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 制定评估指标,包括知识掌握情况、行为规范遵守情况等- 进行测验和考核,以考察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 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从业人员对培训的反馈和建议6. 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记录和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训人员信息等。
培训记录和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随时查阅和审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固定责任人员专人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卡)由集体保管,按班、组分类保存、备查。
二、坚持日“晨检”制度,每日对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询问,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上岗从业人员,做到及时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隐患,有晨检记录。
三、严格厨师、服务员招聘上岗程序:面试→体检→持体检合格证明后再试工、上岗。
杜绝试工后体检及边试工边体检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的违法行为。
四、制定在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区域特点,按照《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与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各项要求,有计划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五、定期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考核,考核内容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卫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开内容、食品感官检验知识、食品采购运输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预防、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与措施等内容,有考核记录。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1、宾馆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如传染病流行时)。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2、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定期复训。
3、宾馆组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原则上集中学习不少于每2月1次。
4、从业人员自身及卫生管理人员应至少每月检查员工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合格证明有效期,期满前一月向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复检、复训手续。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6、肝炎基本痊愈、痢疾症状消失并经两周内大便培养3次阴性、活动性肺结核临床治愈、皮肤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如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7、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健康检查、培训合格有效期、学习记录、调离及脱离情况记载等。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一、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一)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二、用具储存(一)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二)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
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三)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四)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一、清洗消毒(一)清洗消毒的物品包括被套、枕套、床罩等卧具、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抽水马桶和供顾客用的脸盆、脚盆、拖鞋(一次性除外)、茶(饮)具(一次性除外)。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1)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药监部门进行调查,按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药监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2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卷一,填空。
1,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工作。
2,违反食品卫生法,根据情节严重应承担____,_____和_____三种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5篇)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食堂工作人员在青羊区疾控中心进行体检。
三、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四、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员,要隔离和调离工作岗位。
病愈后进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方可恢复工作。
五、医务室医生每天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及____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要求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医务室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管理,以备查阅。
七、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八、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九、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____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十、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____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____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____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____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范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范文卫生知识在从业人员的培训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保障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员工的健康安全,每个企业都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以下是一份关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的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水平,保障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二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卫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基本知识;2. 工作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范;3. 健康与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养;4. 餐饮、食品加工、医疗等特定行业的相关卫生知识;5. 应急处理和灾害防护知识;6. 基本的急救和卫生常识。
第三章培训对象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业、医疗卫生业、食品加工业等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四条卫生知识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 现场培训:由专业的卫生知识培训师向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包括理论教学和操作演示等;2. 在线培训: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在线卫生知识培训课程,从业人员自行学习和考试。
第五章培训时间和周期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周期可以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个人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第六章考核和评价第六条从业人员在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
考核结果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评价。
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七章培训档案管理第七条每个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情况需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结果等。
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操作能力。
企业应当加强对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培训制度的有效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聘用新的从业人员和临时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卫生机构发放的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上岗工作。
(三)从业人员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职业禁忌人员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从业人员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暂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
(五)健康检查必须到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六)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每年组织从业人员两次以上食品卫生知识、卫生制度、技能、职业道德培训,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熟练掌握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岗位卫生制度。
(八)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包括健康检查花名册、培训时间、地点、授课内容、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九)健康证实行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员工身体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员工身体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卫生意识,公司制定了员工身体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能够及时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提供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健康水平。
2. 员工身体健康检查2.1. 检查范围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健康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视力等指标的检查;- 健康问卷调查: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生活惯等;- 职业病检查: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职业病检查。
2.2. 检查周期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以及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周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一次。
2.3. 检查组织与费用公司将委托专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2.4. 检查结果与隐私保护检查结果将严格保密,仅由员工本人和医务人员知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根据员工的健康情况,医务人员将提供相应的健康建议和防病指导。
3. 卫生知识培训3.1. 培训内容公司将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洗手卫生:正确洗手的方法与重要性;- 饮食卫生:合理膳食、保证饮食安全;- 疾病预防:常见疾病的预防措施与应对方法;- 劳动防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
3.2. 培训形式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线下讲座:邀请专业人士进行现场讲解;- 在线培训:通过视频、PPT等方式进行远程培训;- 定期通知:通过电子邮件、企业内部网站等方式发布卫生知识。
3.3. 培训记录与考核公司将记录员工参与卫生知识培训的情况,并根据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培训成绩将作为员工职业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4. 奖惩措施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身体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公司将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具体细则将另行发文通知。
5. 总结员工身体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制度是公司为了保障员工健康和提高卫生意识而制定的重要制度。
卫生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
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借用、倒卖。
4、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如出现发热、咳嗽、咽喉肿痛、腹泻、皮肤感染等有碍公众健康的疾病症状,应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卫生知识培训
1、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用人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突发应急培训。
4、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
三、个人卫生制度
1、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提高预防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及处理的意识及能力。
2、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
4、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健康检查制度1、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1、卫生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培训对象及考核时间,部门负责人应参照实际情况,保证计划的可实施性。
2、已在职的员工需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
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2)从业人员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毒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浊,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毒和空气通风等工作;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间短,存有依赖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
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
应严格做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做到来源清楚。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及卫生学问培训制度本文关键词:从业人员,检查,卫生,制度,学问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及卫生学问培训制度本文简介:健教工作制度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踊跃开展以爱护、促进人民安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工作,谨慎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安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安康教育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及卫生学问培训制度本文内容:健教工作制度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踊跃开展以爱护、促进人民安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工作,谨慎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安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安康教育指导效劳。
3.承受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领导制订中心工作打算,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树立一心一意为人民效劳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良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效劳看法。
6.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努力开展新技术、新工程,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7.刚好探究处理社区群众对中心工作的看法安康教育工作目的安康教育和安康促进是各级政府运用现代传媒和手段,有组织、有打算、有目的向社会公民及特定人群,传播卫生防病学问和卫生法规,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和卫生法律意识,倡议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公允环境,标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增加人们的自我保健实力,提高人群的安康素养的一项标准性、干预性社会系工程。
安康教育和安康促进又是社会经济开展和精神文明可持续开展的必不行少的因素和条件。
我市安康教育机构是依据全市社会经济开展要求,制定安康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安康教育和进展安康教育评估的职能部门,在安康教育工作中担当业务,进展技术指导和科学探究安康教育工作主要职责1.为政府拟订安康教育与安康促进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看法和技术标准等供应科学依据,并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供应建议和询问看法。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一、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企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企业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岗位基本要求1.食堂管理人员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服务员等)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四、培训内容1.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了解法律对食品卫生的要求,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食品卫生知识:学习食品卫生基础知识,了解食品污染的来源、危害和预防措施,掌握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安全。
3.膳食营养知识:学习膳食营养基础知识,了解不同人群的营养需求和膳食原则,掌握平衡膳食的搭配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营养知识水平。
4.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5.卫生操作技能:学习卫生操作的基本技能,掌握消毒、灭菌、食品加工等操作方法,确保食品卫生。
五、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集中授课,由专业讲师讲解培训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理解和掌握培训知识。
2.自学:为从业人员提供自学资料,鼓励从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提高自身的卫生知识水平。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的直接操作者,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专业技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培训工作,对于提高食品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应当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2. 工作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确保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定期清洁和消毒工作场所,保持地面、墙面、天花板、设备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防止污染食品;保持空气流通,防止有害物质积聚。
3. 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卫生知识,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卫生质量。
选择新鲜、无污染的食品原料,避免使用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时,应当确保食品的温度、熟度、保存时间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后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或加热,防止细菌滋生。
三、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食品卫生知识,包括食品的选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以及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基本知识。
(3)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包括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操作步骤、设备使用等。
(4)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包括事故的发现、报告、处理等。
2. 培训方式从业人员培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集中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通过讲解、演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
1、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定期安排下一季度健康证到期人员体检。
3、整理健康证到期人员名单,以发文形式通知各部门人员。
4、预约体检时间,按期到防疫站办理健康证。
5、体检结果出来后,把不合格人员名单交至人事培训部按规定处理。
(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人事培训部于每月25日发出下月新员工卫生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各部门落实参加培训人员。
2、卫生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授课人、培训对象及考核时间,部门负责人应参照实际情况,保证计划的可实施性。
3、已在职的员工需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卫生知识培训,强化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
4、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人事培训部组织的
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扣罚当月浮动工资5元,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5、所有培训成绩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该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三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知识是指个人和集体掌握的关于卫生保健和防疫方面的知识。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卫生知识的掌握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从业人员直接与顾客接触,顾客的卫生健康与从业人员的卫生行为直接相关。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卫生知识,可以制定相关的培训制度。
下面将就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进行详细阐述,该制度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评估等方面。
一、培训内容卫生知识培训的内容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定制。
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基本卫生知识:包括个人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帮助从业人员了解卫生的重要性和常见的卫生问题。
2. 职业卫生知识: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介绍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如医护人员应了解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厨师应了解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等。
3. 疾病预防知识:从业人员应了解一些常见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这样可以更好地防范疾病的传播。
4. 急救知识:从业人员应了解一些常见突发事件的急救措施,提高应对意外情况的能力。
5. 环境保护知识:从业人员应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提高环保意识。
二、培训方式卫生知识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1. 线下培训: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或机构进行面对面的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演示等方式向从业人员传递卫生知识。
2. 在线培训: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培训,通过制作培训视频、编写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从业人员传递卫生知识。
3. 实操培训:根据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环境,进行实操培训,教授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卫生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4. 签订协议:从业单位可以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规定培训内容、方式和周期,确保从业人员全面接受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培训评估为了确保卫生知识培训的有效性和质量,需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考核测试:在培训结束后,进行知识考核测试,检验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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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双茨科乡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