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的研究
中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中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失地农民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失地农民指的是因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他们在失去土地后,往往面临着生活无保障、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失等多重问题。
因此,研究中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成因及解决策略。
通过文献综述和实地调查,分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现状,揭示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从政策制度、经济发展、社会变迁等多角度,深入剖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为解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结合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教训,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和建议,以期为中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改善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
通过综合分析各种数据和资料,力求得出客观、准确的研究结论。
本文也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旨在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操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研究中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失地农民问题的关注,共同推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失地农民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些失地农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
他们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最直接的生活来源和就业保障,这直接导致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大幅下降。
生活水平下降:失去土地后,许多农民无法再依靠农业生产维持生计,生活水平显著下降。
他们的收入来源变得不稳定,许多人甚至陷入了贫困。
就业困难:城市化的进程并没有为失地农民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
由于他们普遍缺乏城市就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很难在城市中找到稳定的工作。
社会保障缺失:在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失地农民往往被忽视。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简介
要 安 置 方式及 其存在 的缺 陷 , 通过 对 浙 江省 嘉 兴 、 华 、 乌和 慈溪 等 地 失地 农 民社 会 保 障 制度 的 金 义
研 究 , 结 了浙江省 失地 农 民社会 保 障制度 的 类型 、 点及 经 验 , 总 特 阐明 失地 农 民社会 保 障制 度是 城
市化进程 中有效安排和解决失地农 民生活、 就业、 养老及 医疗等 问题 的重要 战略举措 , 是一种制度
创新 , 从理 论和 实践 结合 的 角度提 出建立健 全 失地农 民社 会保 障制 度 的政 策性 建议 。
一
该 书运 用规 范分 析和 实证 分析 相 统一 的方 法 , “ 对 失地 农 民社 会 保 障 问题 ” 一城 市化 进程 中 这
出现 的全新课 题 进行 深入研 究 , 实践 中存 在 的 问题 通 过 理论 的 突破 和提 升 予 以解 决 。指 出失地 将
《 失地农 民社会保 障制度研究》 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工商管理 学院李淑梅教授 的《 失地农 民社会保障制度研 究》 书, 20 一 于 07年 6
月由 中国经 济 出版社 出版 。该 书是 作 者主持 的浙 江省 哲 学社会 科 学规 划基 金 项 目“ 江城 市化 进 浙 程 中失地 农 民社 会保 障制 度研 究” 最终成 果 。 的 该 书 阐述 了失地 农 民社会 保 障制度 的发 展 历 史和现 实状 况 , 析 了我 国现 阶段 失地 农 民的主 分
发 展 历程 、 主要 类 型、 发展 趋 势的研 究 , 出替 代 性 纠纷 解 决机 制 ( D 方 兴 未 艾 , 为 解 决 民 事 得 A R) 成
纠纷重要类型的必然性 ; 通过对中国古代、 近代及革命战争时期非诉讼解决民事纠纷制度的研 究, 得 出我国有着以非诉讼 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悠久历史, 这些纠纷解决经验的传承 , 为新中国人 民调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实施效果
由于实施方式不够透明和 公开,导致部分失地农民 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 。
实施成本
由于社会保障实施需要一 定的成本,而部分地方政 府财政紧张,难以承担这 部分费用。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保障问题
权益保障意识
由于部分失地农民缺乏权益保障 意识,对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
和实施缺乏参与和监督。
权益保障机制
引入心理疏导机制
03
建立专业的心理疏导机制,帮助失地农民缓解心理压力和生活
压力。
加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监管
设立专项基金
设立专门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确保专款专 用。
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 使用合法、合规。
实行信息公开
定期公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接 受社会监督。
印度
印度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采取了“国家农村社会养老金计划”和“农村 医疗保险计划”。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应该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包 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障。
强化政府责任
政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为失地农民提供基 本的保障和服务。
多元化的保障方式
应该采取多元化的保障方式,包括社会保险 、福利、慈善等。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01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
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
02
现有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
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03
针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策略,需要从政策
、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思考和探讨。
研究不足与展望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对策一、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现状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证,关系切身利益的诸多问题缺乏参与,再就业压力大,无法获得基础性服务。
1、失地农民参与权缺失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
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拥有的仅仅是经营权,土地的流转、占有和处置都受到严格限制,农民虽然可以在经营权上获益,但是未来收益却是不确定的。
土地流转往往不是农民的真实意愿,他们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并且流转行为本身具有很大随意性,加上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使得失地农民的利益被损害,受损后又缺乏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失地農民再就业困难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前,依靠土地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
征地之后,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和各项就业保障。
失地农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普遍缺乏专业技能,使得大多数人只能在一些非正规岗位从事着简单的劳作,限制了个人的发展。
与此同时,政府未能高度重视,没有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创业的支持,失业农民谋求职业的能力有限,加剧了失地农民的就业困境。
3、基础性服务有所欠缺基础性服务属于公共物品,提供者应是政府。
在被征地的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长期无法完善,底子薄且发展慢,不能与城市化进程接轨,失地农民被排除在城市化带来的红利之外,具体表现为失业率较高、教育投入不足、医疗水平低等,进一步恶化了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
基础性服务作为社会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它的缺失使农民利用基础服务提高个人素质、提升自身能力、充分发展自我的机会减少,间接的剥夺失地农民发展的权利,与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是相违背的。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1、政府征地目的界定不清政府征地目的界定不清是造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现行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应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给予补偿。
”但在实际征地中,政府拥有土地征用和供给的垄断权,集体充其量是农村土地的经营、管理者。
城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城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不断扩张,城市化带来的好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城市“失地农民”问题。
失地农民是指由于城市拓展需要,被迫失去农村或城郊土地资源的理想农民。
他们的社会保障状态和经济生活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为失地农民制定适当的社会保障政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城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主要的目的是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可以建立一个与对失地农民的失地经历条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提高他们生活质量,缓解其面临的生存压力。
社会保障体促进人的自由和平等,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种方式。
城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应该有三个:可持续性、公平性和务实性。
具体来说,这些原则包括:第一,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强调的是,政府应该为失地农民制定一种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他们才能在未来的生活中保持稳定的生活。
一方面,政府应该倾听失地农民的声音并尊重他们的需求,使他们感受到政策的合理性和积极性。
另一方面,政府应该考虑协助他们重新安置生活或是就业,从而让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最终落到实处。
第二,公平性原则。
在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时,公平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确保每一个失地农民都能够享受同等的福利和保障。
这意味着要让所有失地农民都得到公正的对待和保护,无论他们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社区中工作。
第三,务实性原则。
政府应该采取务实的措施,找到合适的前提和途径来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并建立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确保他们从失地中重获自由。
政府需要与当地社区、企业、个人、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协调配合,为失地农民的大范围问题提供可持续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城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包括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便是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扶植失地农民重获生存来源。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6-177-02摘要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文中通过分析“南海模式”“芜湖模式”“嘉兴模式”等三种失地农民安置保障方法,提出了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的新探索,着重强调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和监管等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从而有效的维护失地农民的相关权益。
关键词失地农民权益受损保障模式一、失地农民的相关界定失地农民是指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由于非农建设需要(农民住宅用地除外)国家依法征收而完全失去或大部分失去农业用地份额的农民。
从法学角度而言,失地农民是指因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上包括财产权利、就业机会的权利、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以及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相关权利的一类特殊法律主体。
从社会分工的一般规律来看,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农民自愿离开农业转向其他产业时才会产生产业结构的变化,但我国目前的农民失地绝大多数不是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上的一种自发选择,而是在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相当水平时伴随城市化而导致的农民从农业中的被动退出。
失地农民利益受损一般是指与失去土地前相比,农民在财产、收入、就业、社保等与切身直接相关的利益。
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丧失的不仅仅是土地权利,农民的生存权、经济权、就业权、社会保障权以及政治、文化、受教育权等方面的权利利益,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而失地农民权益受损是指失地农民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应该获取的利益未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包括经济权利的渐进式缺失(包括农地流转中的权利缺失和农地非农化的权利缺失)、政治权利的剥夺性丧失和社会权利的弱化性消失等各个方面,包括附着在土地上的一切权益损失,是一种全方位、综合性的权益受损。
二、失地农民安置保障典型模式分析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根据城市化发展的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适合地方情况失地农民安置保障办法,目前对失地农民比较成功的安置模式主要有“南海保留产权型模式”“芜湖集中开发型模式”“嘉兴土地换保障型模式”等。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研究
关键词: 失地农民;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
中图分类号: D 922. 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8263( 2007) 05- 0103- 05
二
o
一、前言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于极为重要的
o 经济补偿, 依照当地的物价水平, 往往仅够维持 3 七
年 ~ 4年的基本生活。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往往得 第
南 人口政策的影响, 以及农村人口结构的逐步老化,
京 农村的家庭保障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 农村人
社 口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的需要越来越迫切。其
会 科
中, 作为家庭 养老的主要经济 基础的土地保 障功
学 能, 也呈现一种明显弱化的趋势。但是, 我们必须
明确的是, 在我国全面、正式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正因为如才出现地方政府以涨价归公0原则为幌子用中央政府赋予的征地垄断权力攫取了征地过程中的大部分土地收益导致农民的权益严重受基于以上对土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土地征收的巨大增值收益分析可以得出在失地农民补偿安置中应该通过调节政府获得的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将失地农民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以替代其原有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另据国土资源部征地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调查, 如 果以成本价 ( 征地价加上地方 各级政府收取的各
能力时, 他 ( 她 ) 所分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可以为 其子女所继承成为其从家庭获取生活资料的基础
类费用 ) 为 100, 则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只 得 5% ~ 10% , 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级集体经
2030年的 25 年间全 国占用 耕地将 突破 6700 万 亩, 新增失地农民将超过 3545万人。
在实践中, 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 对失地 农民的传统安置模式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研究
保障。
一
批通过后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金。凡申请要求领取社
葛沽 镇整 合 的基本 情况
、
会保险费的,须持 已参保满 l 5 年的参保凭证 ,方可一次性
领 取保 险补 贴 5 4 5 7 6 元 。符 合整 合工 作政 策规 定 ,距 离领 取
天津市津南 区葛沽镇是历史上华北 “ 八大古镇 ” 之一,
总面 积 4 4 . 1 平方 公里 , 常住 人 口 7 万 余人 ,地 处天 津 市 东 养 老金 ( 男6 0 周岁 、 女 6 0 周 岁 )在 三年 以上 的参 保人 员 , 南, 海 河 南岸 , 是天 津 中心 市 区通 往 滨海 新 区 的 交通 要 冲 。
合 工作 。
政 府 向搬迁 农 民提供 租房 费 。租房 费标准 按所 拆迁 房屋主 房
与其 他地 区 农 民被动性 失地 不 同,天津 的示范 小城 镇建 面积每月 2 0元 / 计算。本户月租房费不足 8 0 0 元的,按 设 ,是在 农 民积 极 的支 持响应 下 完成 的 ,是农 民 自主选 择 的 8 0 0元发 放 。 主 动 性 失 地 。2 0 0 7 年 ,葛 沽 镇 开 始 启 动 “ 整 合 ”工 作 ,殷 庄 村等 几个 村 子作 为试 点率 先进 行 “ 整 合 ”。到 目前 为止 , ( 3 )其 他 货 币补 偿
除了一次性失地补偿费和过渡安置费外,葛沽镇还对参
葛沽镇 已累计实施整合 1 2 个村 ,拆除房屋 6 7 万平方米,动 与整合的各个村的可流转集体土地按照每亩 5 万元的标准给
2019年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内容摘要: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用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了影响农村社会繁荣与稳定的关键,同时也是促进城市化稳健发展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城市化一、我国失地农民的现状上个世纪年代,为了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我国实行了严格的城乡二元化政策,大量的人口滞留在生产力极低的传统农村社区。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收益成了农民最根本最直接和几乎是唯一的收入来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征地搞开发建设为标志的城市扩展进入了高潮,大量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年以来,我国的“圈地运动”造成数千万农民失地、失业平均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万亩以上,人为征地、占地数量为万亩,按人均亩耕地计算,从年到××年的年间失地农民的数量至少达万人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表明,年到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万亩,其中以上是征地①。
这就意味着至少有万农民因征地失去或减少了土地②。
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要》,年到年的年间。
我国占用的耕地将超过万亩,失地或部分失地的农民将超过万③,这就意味着我国失地农民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生存基础。
在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保障农民就业、生活、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之前,土地必将是“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和农民“家庭最基本的经济基础”④。
因此,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而成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失地农民是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而且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亟待且必须解决好的一大社会问题。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
置方式 往往 面临未 来 巨大 的风险 。一次性 货 币补偿
( 俗称 “ 脚 踢 ” 安 置 是 近 年来 在 社 会 上 普遍 推行 一 )
监测体系建设课题《 我国征地工作调研分析报告》 ,
17 9 8年 以来 , 国土地 征用共 安 置农业 人 口约 7 8 全 20 余 万人 。其 中 ,0 7 0多 万被 征 地农 民 已纳 入 了基 本 生 活保 障或养老保 障制度 范 被 征地 农 民通 过 招 工 转 非 得 到 了安 置 ,0 0万 被征 地农 民通过 调 整 土地 得 到 20
能够 长久享受土地增值收益
收 益 比较高
难以饵决失地农 民长远生活之计
只有人均耕地 比较多的地方才能实行
风 险 比较 大
留地安置 留出一定面积土地给失地农 民, 帮助其生活发展
入股 安 置 以补 偿 安 置 费 为股 本 金 投 资 发展 , 参 与 利润 分 配 并
招工安置 住房安置
障安 置 从 行 政 规 范 性 文 件 走 向 法律 层 面 。 关键词 : 失地 农 民 ; 会保 障 ; 置 社 安 中 图分 类 号 :3 3 8 F 2 .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3 -7 1 20 ) 1一 l2 _ 5 10 -- 5 (0 9 O -0 1-o 0
后就 下 岗的状 况 , 风 险较大 , 失业 大部 分失 地农 民不
愿接 受 ; 业安 置方 式 因土 地 承包 法 的限 制 引致 矛 农 盾重 重 而难 以操作 ; 留地 安 置方 式 只能 在 耕 地 多 的 地 方实行 , 并且 农地 资源 分配存 在 困难 ; 土地入 股安
浅析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
浅析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我国城市化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大量的农业用地变成非农用地,一大批农民变成失地农民。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
笔者就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研中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为社会关注焦点。
目前,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
以宜阳新区为例,从调研情况看,各社区、村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覆盖面窄。
目前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五分之二,部分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
二是保障数额偏低。
目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
三是生活补助少。
由于村组集体企业较少,可供支配的资金有限,满足不了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充足生活补助。
2、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
一方面,就业观念差。
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和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当地政府补助救济,就业是村和集体的事,失地农民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
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组表现尤为突出。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
在调研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
”有些村干部希望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共识。
3、就业安置困难。
从目前农村产业结构来看,有五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转非的关键。
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为 关 注 的 焦点 。 由 于 失 去 了赖 以 为 生 的 土 地 , 之 当 前 征 地 工 作 中 的 问 题 和 我 国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不 完善 , 地 农 民 成 为 加 失
“ 田无 地 、 业 无 岗、 保 无份 ” 三 无农 民” 为 维 护 失 地 农 民 权 益 , 筹 城 乡 发 展 、 建 和 谐 社 会 , 须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种 就 社 的“ 。 统 构 必 施 , 立 完 善 的 失 地 农 民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建
倍多 。这表 明居 民的温饱 需 求 已得 到充 分 满 足 , 对 于食 的 同 时 总是 带 着 戒 备 的 心 理 , 时 担 心 自 己会 上 当 受 骗 , 其 时 这 品衣 着等基本 生活 用 品的 消费将 逐 步 转 向高 质量 、 品位 样 的 消 费 环 境 不 利 于 消 费 需 求 的 增 长 。必 须 加 强 精 神 文 明 高
2 3 优 化 供 给 结 构 .
态 , 强 其 消 费 能 力 和 消 费 意 愿 , 民一 般 会 根 据 目前 收 入 增 居
食 品 、 着 等 基 本 生 活 用 品 消 费 支 出 占 总 消 费 支 出 的 水 平 和 未 来 的 收 入 预 期 安 排 自 己一 生 的 最 佳 消 费 和 储 蓄 。 衣 2 s 构 建 诚 信 、 德 、 康 的 消 费 环 境 . 道 健 比重 逐 年 下 降 趋 于 稳 定 , 通 通 信 等 方 面 支 出 比重 增 长 较 交 快 , 未来 的消费热点 。如 20 是 0 4到 2 0 食 品 支 出 占消 费 0 8年
No 0 , 0 2 . 6 2 1
现代商 贸工业 M o enB s e rd d s y dr ui s T a e n ut ns I r
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研究
失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研究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些农民失去土地进入城镇社区,成为城镇居民。
然而,失地农民虽然在形式上顺利转为城镇居民,但是在实际就业上则存在诸多困难。
就目前来说,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
途径如下:提高失地农民的职业素质与技能;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权益保护制度;鼓励自主创业;完善失业保险和救助制度;消除制约就业的排斥因素。
关键词: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改革一、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现状“谁征地、谁安置”的就业安置模式一度实现了失地农民的就业,但是由于文化素质、职业素养、个人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多数失地农民逐渐处于离岗失业状态。
就目前来说,失地农民的就业率低、收入下降等问题已经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
整体而言,失地农民就业率普遍偏低。
其中男性失地农民的待业、失业的情况比女性更严重,因为女性更容易在一些技术要求不高、工资待遇起薪低的服务行业选择就业。
根据2005年中国就业报告的数据显示:无论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失地农民失业率均高达50%以上。
相对而言,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相对多一些,就业率也相对较高。
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当失地农民能够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虽然不高但稳定的经济收入时,譬如通过分红、股份合作、政府救济等,则会影响失地农民对于就业岗位的选择心态,部分失地农民由于就业期望过高而选择待业,从而造成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率反而更低的情形。
失去土地导致农民的收入渠道改变,收入普遍下降。
一直以来,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经营土地所获取的收益,拥有耕地的使用权是农民能够获取稳定收益来源的基本保障。
尽管改革开放由务工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在许多农民的家庭中逐渐增加,土地的经济收益功能有所弱化。
但是,从农民失去土地后的收入来看,虽然在征地过程中获得了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较之以前其收入阶段性有所增加。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以 上 的 速 度 在 递 增 。 实 际 情 况 更 为 严 重 , 土 资 源 部 但 国 的 研 究 课 题 《 1 纪 我 国耕 地 资 源 前 景 分 析 及 保 护 对 2世 策 》 出 , 严 格 控 制 的 前 提 下 , 0 1 ~ 0 0 全 国 年 指 在 20年 23年 均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不 低 于 1 0 亩 ,0年 间 将 i 6 0 8万 2  ̄3 0 万 亩 。 此 ,0 — 0 0 问 将 新 占耕 地 5 5 万 亩 , 增 失 因 2 01 2 3 年 40 新 地 农 民 7 O 万 人 。4 果 用 地 指 标 突 破 , 法 用 地 得 不 80 [如 ] 违
维普资讯
^ 钾置与垃
建 社会 新 设 重又 农村
失地 农 民社会保 障 问题研 究
口 张凤 龙 .臧 良
( 林 大 学 ,吉 林 吉 长春 10 1 3 0 2)
摘 要 : 目前 ,在 我 国农 村 , 由 于缺 乏 基 本 的 社 会 保 障 ,加之 农 民的 再 就 业 能 力 较 差 ,导 致 大量 的 失地 农 民 成 为 无 地 可 种 、 无 工 可 打 、 无保 可依 、 生 活 水平 较 低 的 弱 势群 体 。 本 文 分 析 了制 约 失 地 农 民 社 会 保 障的 因素 ,认 为应 通 过 尽 快 完善 征 地 制 度 ,加 快 筹 集社 会 保 障基 金 。推 进 农 村 社 会 保 障 制度 建设 , 完善 就 业 保 障 机 制 。
马 克思认 为 . 会 保 障是社会 存 在和 发展 的基 础 。 社 …(o 社 会 保 障 ” 词 最 初 出 现 在 美 国 的 《 9 3 社 会 ) -“ 一 15 年
失地农民社保体制问题的研究
造成社 会保障制度 在实施过 程 中缺 乏足够 的法律
依据 , 只能靠 政策规定 和行政手段 来推行 , 立法 层
次和效力较低 。而且 目前 还没有 任何一 部 由全 国
了广泛而 深入 的探 讨 , 并形农 民安置 政 策多 数属 于补 偿型 和保障型 社会 政策 , 而关 于可 持续 生计 和 发
展 的安置政 策 相对 较少 。诚然 , 障 型安 置政 策 保 必 不可少 , 是它并 不 能 给予失 地 农 民个体 的可 但 持续 发展保 障 。因此有 必要探索更 为积极 的发展 型安 置政策 , 使失地农 民能获取新 的发展 资源 。
的关键 所在 , 者 通过 对 失 地 农 民社 会 保 障 问题 研 究 历 史 回顾 及 问题 分析 , 当前 我 国失 地 农 民社 保体 制 建 笔 对
设 提 出建 设 性 意见 。 关 键 词 : 会 保 障 l 度 创 新 ; 地 农 民 社 制 失
我 国 三农 问题 在 2 0世 纪 9 O年 代 末 开始 凸 现, 1 近 O多 a来 , 着我 国工业 化 、 随 城市化 速度加
目前 , 1 5 除 9 3年颁布 的《 劳动保险 条例 》 可视
为社会保 障立法 外 , 国还 没有第 二 部 社会 保 障 中
方 面的专 门性 法律 。特别是作 为社会保 障制度 核
内容 、 围和项 目构成 的整体 , 通过对 国 民收入 范 他
的分 配和再分 配 , 障 全体 公 民基 本 生存 权 利 并 保
措 。近 几 年 来 , 内 就 失 地 农 民 安 置 问题 也 进 行 国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摘要:社会保障安置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可持续安置方式。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安置的运行存在着不可持续性、低水平性、一元性、不稳定性等特征。
未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在保障内容上,应从养老保障和生活保障渐进性地扩展到其他方面;在保障资金筹集上,应将土地出让过程中所有可得的收益尽可能回归农民;在保障机制设计上,应充分考虑保障机制的安全性、长效性和渐进性;在保障立法上,应促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从行政规范性文件走向法律层面。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一、引言如何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有效的安置是失地农民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不断创新,由原来的农业安置、招工安置和货币安置发展到留地安置、入股安置、住房安置、移民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7年中国征地移民工作指南及监测体系建设课题《我国征地工作调研分析报告》,1978年以来,全国土地征用共安置农业人口约7280余万人。
其中,700多万被征地农民已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保障制度范畴;1200万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异地安置,600万被征地农民通过招工转非得到了安置,2000万被征地农民通过调整土地得到了农业安置,其余2780万人以货币安置为主,辅以其他形式的安置。
以上各种安置方式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如招工安置方式由于安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以及被安置失地农民的素质不高,存在失地农民被安置后就下岗的状况,失业风险较大,大部分失地农民不愿接受;农业安置方式因土地承包法的限制引致矛盾重重而难以操作;留地安置方式只能在耕地多的地方实行,并且农地资源分配存在困难;土地入股安置方式往往面临未来巨大的风险。
一次性货币补偿(俗称“一脚踢”)安置是近年来在社会上普遍推行的一种方式。
这种安置方式按平均产值的N倍给付,简单易行,操作方便,但仍难以保障失地人口的长远生计。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探究
发展 问题 。
( ) 二 招工 安置 方式
其特 点是 失地农 民能及 时就 业 ,有较 稳定 的 公路沿线和国省重点项 目投资区域 ,其生产和生 收入 。但 随着 劳动用 工 制度 的改革 ,原有 的招 工 活方式 已开 始城 镇化 。按 被征地 情况 ,被 征地 农 安置和农转非等办法 , 在实践中已失去原有的作 民可分 为三 种 :一是 土地 全部被 征用 ,并 转 为非 用和 意义 。而且 ,由于失 地 农 民文化 素质 偏低 , 农 户 ,包括 部分 城 中村 居 民 。二 是原 有土 地被全 没有其他劳动技能 ,难受纪律约束 ,在竞争 日渐 部征用 ,现仍为农户 ,由村委会调剂余缺 ,使其 激烈 的城 镇劳动 力 市场 中处 于 十分不 利 的局面 。 重新获得土地 。三是部分 土地被征用 ,仍 为农 ( ) 三 投资入 股 安置 方式
. .
毹 鼍
状与特征
长远 生计
很 少
在法律 规 定 中 ,集 体土 地所 有者 主体 过多 ,
( ) 一 征地 补偿 标 准太低 。难 以维持 失地 农 民 而 且各 自所 拥 有 的土地 不 明确 ,没有 产权 界定 。
征地补偿对象包括集体和农 民,两者之 间如何分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 配 没 有 明确 规定 。这 种 所有权 主 体多元 化 造成 的 助费最高标准在中西部一些城市仅为 18 . 万元 / 产 权模 糊 ,以及集 体和 农 民分配 关 系不规 范 ,为 人 。与城镇居民收入相 比,仅相 当于 20 04年城 侵 权 行 为 留 下 了法 律 上 的漏 洞 ,是 引发 农 民 与 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的 15 。按 目前农村居民人 乡、村 、组之间矛盾冲突的重要法律原因。在实 .倍 均生活消费支 出计算 ,只能维持 7 年左 右的生 践 中,征地补偿不规范具体体现在三个层次上 : 活 ;按 目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仪能维 第一是乡镇参与征地补偿不合法 。乡镇是政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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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的研究
杨文慧山西省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样迫使城市建设要占用大量的农村土地,造成大规模的失地农民的出现,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当前有关部门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就业安置
按照目前我国城市的发展速度,在未来的20年内,城市建设需要占用的农村土地将会增加5000万亩,造成很多农民没有土地可以耕种,失地农民的数量会超过8000万。
作为农民来讲,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没有了土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就无法保障,这成为了城市发展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1.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我国宪法中对土地的所有权有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
这样就导致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大量的农村的土地被占用,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上涨。
而且由于在失地农民的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导致失地农民既不能像一般农民那样倚赖土地生存,也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
主要的原因在与我国广大的农民没有很高的法律意识。
在失去土地之后不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采取相对暴力的抵抗行为或者是顺从,这样就并导致了农民既失去了
又没有办法享受社会保障,在遇到大的灾难或者是病害中往往束手无策。
2.失地农民再就业率低。
对于我国的农民来讲,土地是其生存发展的唯一保障。
很多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之后,往往获得的是一定数额的补偿款,而没有为农民安排照新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对农民进行相应的培训,使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后可以有一技之长,能够保障自身的生活需要。
所以在失去土地之后,一部分农民就会选择外出打工,但是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往往从事的都是劳动强度大,工资低的工作,另外一些农民就只能靠征地赔偿款来维持生活,当赔偿款用完之后他们的生活又没有保障了。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在我国长期的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的过程中来看,我国失地农民安置制度从原先的农业安置到后来的货币安置在到现在的社会保障安置的转变。
我国最初的安置制度是在1998年对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中提出变得,其中只对货币安置有了明确的界定,对于社会保障安置的内容则没有提及。
到了2004年,国务院在2004[28]号文件中提出“留地安置+社会保障+移民安置”的失地农民安置办法,其中按照失地原因的不同对于失地农民的安置办法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进行征用,当地政府就需要在管辖区域内为失地农民安置必要的耕地或者是安排一定的工作岗位,如果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征地造成农民失地,则需要将他们安置到城市社会保障体
就目前来看,在实际的操作中主要遵循的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是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土地调控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在其中失地农民进行社会保障安置的原则、保障水平以及保障资金来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形成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大框架。
还有一些就是各个地方针对本地方中失地农民问题制定的一些社会保障办法。
但是由于这些文件在执行中效率较低,加上失地农民数量不断上涨,这些社会保障安置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要有效进行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就需要将社会保障安置制度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这样失地农民就可以用把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障安置模式在目前社会中对失地农民安置模式一般有两种态度,一种认为应该为失地农民建立与城市市民一样的社会保险制度,另外一种认为不能将失地农民与一般的城市市民等同起来,要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建立针对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实践中来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模式有五种,分别是: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商业保险体系、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失地农民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这些失地农民安置模式中很多虽然在某一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但__________是在具体的实施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资金的筹集中由于失地农民本身经济情况的限制,很多安置模式中度缺乏足够的资金,导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所以就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来看,各地要根据不同的经济
实力,对失地农民的数量进行详细的统计,然后按照综合分析的情况制定合适的社会保障安置,其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社会保障中需要使用的资金,如果在社会保障安置中失地农民和集体没有足够的能力担负各种费用,那么他们只担负其中的一部分,剩余的要由当地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划拨,这样就能保障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社会保障安置的未来方向在未来城市发展过程中势必会有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所以在未来对他们的社会保障安置中要选择一种适合当地实际情况,可以稳定保障农民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安置模式。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制定社会保障内容的时候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方面,要确保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
然后可以根据经济的而发展逐渐将其他的各种保险引入。
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形式不一样,对于年老的农民重点在养老保障,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则应该尽可能的为他们进行就业安置。
在未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中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安置发展的方向,所以在目前的社会保障安置中从具体的实际需要进行,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扩大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最后达到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统一。
五、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关系到失地农民的生保障,所以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在具体的管理中不同职能机构要专司其职,对于社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社保
资金使用要经过相关审计部门的审批,在资金的发放和稳健性运营中要加强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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