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政府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 项目组成员调整备案表
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
京财教育〔2016〕3001号附件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高校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经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用于支持高校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等项目。
第三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以充分激发和调动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性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国家及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紧扣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确定财政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坚持突出绩效。
以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将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与应用相结合,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相结合,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
——坚持遵循规律。
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实行专项管理,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
——坚持规范管理。
财政科研经费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公开透明。
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财政科研经费信息全公开,建立既符合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又契合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会同高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总体投向,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整体要求,负责批复年度科研经费预决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发布日期:-01- 04【颁布时间】:-12-21【实施时间】:-01-01【文号】:京财科文〔〕2861号【颁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法规类别】: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50号)、《北京市进〕36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市级支出预算要求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市财政科技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执行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事业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不在该范围之内。
第三条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科技发展需求,确定项目(课题)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二)遵循规律,分类支持。
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实行分类管理,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项目(课题)经费分配、绩效评价机制,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四)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项目(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公正公开,追踪问效。
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北京邮电大学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将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纳入课程体系,设置为4学分,并制定本细则以规范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的认定工作。
第二条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按规定所获得的学分。
分为两部分,一是创新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和获得专利、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活动、自主实验活动等并获得成果;二是课外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参加学术报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语言文字能力测试、选读书目、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的管理,制定了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当学分为10分者,成绩记为“优秀”;5~9分者,成绩记为“良好”;4分者,成绩记为“合格”;低于4学分者,成绩记为“不合格”(累计学分值最高为10学分,学分值为小数时则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章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的组织管理和学分认定第四条科技成果以获奖证书为准;专利发明以专利发明证书为准。
SC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以科技处的检索为准;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正式刊物或收到录用通知书为准;会议论文以会议论文集或证书为准。
各类竞赛获奖等级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证书和论文由学院审核确认,在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经过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确认。
第五条科技创新活动由学校和学院共同组织管理。
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指在学校有关部门立项的科技活动,包含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活动、辅助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在教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制,项目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学生自拟的课题,但必须聘请指导教师。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启动获批准的项目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北京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和《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市属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激发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来源于市财政拨款,用于支持市属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
鼓励市属高校加强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前瞻性自主科研、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科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给予稳定支持,根据经费使用绩效和财力状况适时加大支持力度。
(二)自主安排。
赋予市属高校更大的科研定额经费使用自主权,自主选题、自主立项,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和使用资金。
(三)公开公正。
市属高校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主动通过公开评议、公示等方式遴选项目,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
(四)机制健全。
各市属高校应建立健全自主选题立项与管理政策和经费管理政策,对定额经费的申报核定、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注重成果转化。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教委核定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市教委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结题绩效评价,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绩效评价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并加强结果应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之管理办法和规定的宣讲
纲、调研报告附后)
特此说明!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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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各类经费如何报销 6.版面费的报销
版面费、会议注册费、审稿费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 发表的会议或期刊的情况介绍; ➢ 文章录用通知,; ➢ 版面费、会议费、审稿费的正式发票; ➢ 文章发表的期刊或论文集封皮复印件; ➢ 文章发表的期刊或论文集目录复印件; ➢ 文章的复印件; ➢ 发票背面需要指导教师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经费追加申请:中期检查合格后,启动经费支出完毕, 需要追加经费的项目,请在创新网站下载《经费追加 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基地主任批准后提交教 务处,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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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管理的运行程序
项目题目的变更:项目题目变更,原则上不允许。 若研究内容遇到很大困难,需要变更题目的,应在立
项后的三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到创新网站下载《项
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报销审核时间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经费使用范围经费使用类别经费使用要求备注复印费打印费书费装订费资料费不能超过500报销必须附有明细或收据仪器设备购置费3000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要向教务处单独提交申请手机购置要提交申请材料费需要附明细或收据外协费加工制作租赁等1000元以上要有协议与创新项目有关的差旅费指外阜差旅费不含飞机票餐费必须有调研的照片调研报告指导教师开具的调研证外阜火车汽车公交出租车住宿费火车票限报硬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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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各类经费如何报销
1.器件、材料、工具等报销
明细单格 式各样, 这只是厂 家提供的 一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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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各类经费如何报销
1.器件、材料、工具等报销
手写外地发票
抬头 正确
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特点,设立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以下简称“创新专项”),并制定本实施细则以加强我校对专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二条创新专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
在创新专项稳定支持下,努力培育我校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二)公开公正,成果共享。
创新专项所支持的课题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通过专家评议,拟受资助课题摘要公示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遴选。
获资助课题的成果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共享。
知识产权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三)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创新专项纳入我校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对经费的使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实行追踪问效。
第二章 资助范围第三条我校创新专项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家学者。
专项经费所支持的课题属于校定科研项目类别。
第四条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我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学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以突出我校特色、培育重大专项、建设我校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扶持优秀青年教师为目标。
创新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瞄准相关领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第五条创新专项资助项目分为人才培育项目、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自主选题研究项目和校长基金项目。
(一)人才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在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竞争前的培育。
人才培育项目指南的制定应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学科发展方向,由各单位广泛征集评审后,报学校创新专项管理工作组审议,并由学校统一发布。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和《AA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院发〔2016〕83号),规范经费报销,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社会需求单位,如企业、事业、政府机构等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项目,由学校科研处认定。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实行总额控制,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条设备费设备购置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采购。
合同中约定资产归属对方单位的不需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入库;未约定的1000元以上的设备入学校固定资产,可由个人使用保管。
单次购置总价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
第五条材料、办公用品与图书材料、办公用品与图书(包括电子图书)可自行购置,不需要办理入出库手续;单次购置总价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单次购置总价在500元(含)以上需提供明细并加盖与发票单位名称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六条测试化验加工等合作费用报销此类费用时需附加盖AA学院科研合同章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七条燃料动力费学校暂不收取燃料动力费。
第八条差旅费出差人员可自行选乘交通工具和等级,机票可不进行政府采购。
校内教工出差需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
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核发差旅-2-补助,出差超过七天按七天计算,没有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用,差旅补助照发。
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审批单、城市间交通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凭票据实报实销。
报销参加会议、培训的会务费、培训费,需持通知和发票,发票背面需参加人员分别签字。
如通知中明确食宿自理的,学校按上级相关文件标准核发差旅补助。
本校学生和校外人员凭城市间交通票据、住宿票据报销,差旅补助减半发放。
第九条会议费、培训费主办会议、培训不要求在定点单位,报销内容参照上级相关文件,但无标准限制。
北邮研究生手册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手册二零一零年六月目录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细则 (1)二、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细则 (6)三、教师开设研究生课程的要求 (12)附件 (14)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14)附件2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15)附件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16)附件4开题报告的结构要求(参考模板) (20)附件5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论文阶段报告 (22)附件6阶段报告的结构要求(参考模板) (25)附件7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前沿课题讲座听课登记表 (27)附件8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成绩登记表 (28)附件9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 (29)附件10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登记表 (30)附件11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31)附件12北京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36)附件1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 (41)附件14学位论文的结构要求(参考模板) (43)附件15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阅书 (47)附件16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职责 (49)附件17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职责 (50)附件18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程序 (51)附件19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52)附件20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 (53)附件21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54)附件22研究生招生复试秘书职责 (61)附件23新增开课单位申请表 (62)附件24北京邮电大学开设研究生选修课程申请表 (63)附件25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登记表 (67)附件26研究生课程调课、停课登记表 (68)附件27北京邮电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69)附件28北京邮电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70)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细则导师指导日校研究生工作流程论文指导阶段中期检查开题报告其他必修环节学位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答辩前准备答辩后工作答辩委员会组成延期答辩提前毕业导师指导研究生工作流程图课程阶段制定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选课招生复试导师遴选和复审复试工作招生准备留学生(一)招生复试1. 招生准备∙确定招生方向6月份,研究生院编制下一年度的博士、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教授团队和导师组可以根据当前研究方向及时调整指导研究生的招生方向。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科发〔2022〕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精神,推动本市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经北京市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2月11日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本市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制定试点方案如下:一、试点目标针对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探索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及技术路线决策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五届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指南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指南Array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二〇〇七年制目录一、什么是“SRTP”? (1)(一) 引言 (1)(二) 实施“SRTP”的背景 (1)(三) 实施“SRTP”的目的 (2)二、“SRTP”的实施办法 (2)(一) 申请对象 (2)(二) 课题来源 (2)(三) 研究经费 (3)(四) 研究周期 (3)(五) 成果形式 (3)三、“SRTP”的工作流程 (4)四、组织管理 (4)(一)“SRTP”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 (4)(二)校级“SRTP”指导工作组职责 (5)(三)学院级“SRTP”指导小组职责 (5)(四)“SRTP”立项申请人职责 (5)(五)“SRTP”指导教师职责 (5)五、“SRTP”相关奖励政策 (6)(一) 学生奖励 (6)(二) 教师奖励 (6)六、学校“SRTP”指导工作组成员 (6)七、其它 (6)一、什么是“SRTP”?(一) 引言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简称“SRTP”,是根据我校建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本科人才培养新体系的要求,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通过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课题研究和探索,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二) 实施“SRTP”的背景我校“SRTP”的提出,既是外部教育环境的客观需要,也是学校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深化的内在要求。
同时我校也具备实施这一计划的良好基础。
从教育的外部环境看:当今世界,竞争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特征。
国际间的激烈竞争,实质是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关键是人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尤其是高等教育的竞争。
从大学生创新能力的现状上看:好奇心和探索精神不足,不能主动的从现象中获取知识;个体学习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弱;理论学习能力较强,实践动手与设计等技能较差。
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特点,设立北京邮电大学青年科研创新计划专项(以下简称“创新专项”),并制定本实施细则以加强我校对专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二条创新专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
在创新专项稳定支持下,努力培育我校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二)公开公正,成果共享。
创新专项所支持的课题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通过专家评议,拟受资助课题摘要公示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遴选。
获资助课题的成果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共享。
知识产权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三)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创新专项纳入我校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对经费的使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实行追踪问效。
第二章资助范围第三条我校创新专项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家学者。
专项经费所支持的课题属于校定科研项目类别。
第四条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我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学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以突出我校特色、培育重大专项、建设我校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扶持优秀青年教师为目标。
创新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瞄准相关领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第五条创新专项资助项目分为人才培育项目、科研基础条件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自主选题研究项目和校长基金项目。
(一)人才培育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在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竞争前的培育。
人才培育项目指南的制定应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学科发展方向,由各单位广泛征集评审后,报学校创新专项管理工作组审议,并由学校统一发布。
北京邮电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
项目/课题类型: □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其他纵向()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编号
经费卡名称
经费卡号
经费卡负责人
联Hale Waihona Puke 电话是否需要行文上报□是□ 否
报送单位:
科目名称
预算批复数(万元)
前次调整后预算数(万元)
调整说明
(对经费预算调整安排进行详细说明,应包括调整理由、经费需求、测算依据等,达到学校招投标标准的,需附三家报价单。)
项目/课题
负责人
本人承诺课题预算调整申请符合国家及学校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签字:
日期
学校核定
科研院
签字(盖章): 日期
财务处
签字(盖章): 日期
本表一式三份:科研主管部门、财务处、项目组各执一份。
本次调整额(万元)
(调增“+”,调减“-”)
本次调整后预算数(万元)
注:科目名称请从如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1、设备费(1)购置设备费(2)试制设备费(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2、材料费;3、测试化验加工费;4、燃料动力费;5、差旅费;6、会议费;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9、劳务费;10、专家咨询费;11、其他支出
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京财教育〔2016〕3001号附件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高等学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高校主管部门立项、下达,经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市财政拨款,用于支持高校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等项目。
第三条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以充分激发和调动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创造性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国家及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紧扣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确定财政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坚持突出绩效。
以促进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将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与应用相结合,将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相结合,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坚持遵循规律。
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实行专项管理,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
——坚持规范管理.财政科研经费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公开透明.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财政科研经费信息全公开,建立既符合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又契合预算绩效管理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会同高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总体投向,根据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整体要求,负责批复年度科研经费预决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