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与包装系大学生学风建设暂行条例
大学学风建设规章制度
大学学风建设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弘扬我校良好的学风和校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加强学生自律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术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学习自觉1.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尊重校规校纪,刻苦学习,珍惜时间,做到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2.学生应当认真对待每一门课程,按时上课,做到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讨论,刻苦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3.学生应当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任务,不得抄袭,不得作弊,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4.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科技创新活动等,充实自己的学术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5.学生应当培养良好的学风,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伪造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三、班风建设1.班主任应当严格管理班级,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班干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同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提升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3.班级应当建立健全班级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的作用,共同参与班级建设和管理。
4.班级应当开展各类团队活动,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风形成和提高。
四、文明礼仪1.学生应当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尊重师长,热爱集体,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2.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骑车、摩托车在校内乱骑,不得在楼道、教室吸烟。
3.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心他人,热心助人,弘扬社会正能量。
4.学生应当讲究个人仪表,不得穿着不雅衣服,不得随地吐痰,保持校园整洁。
五、违纪处分1.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学校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抄袭、串通、相互抄袭等,一经查实,将取消成绩,给予严厉处分。
3.学生参与不正当活动,损害学校声誉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监督执法1.学校将建立学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风、校风监督制度。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3篇)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一、总则学风建设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点内容,是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学术能力的关键方面。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制定学风建设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引导学生遵循良好的学风,为实现教育目标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学习态度和方式1.学生应具备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要拥有勤奋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对待学习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严谨认真的作风,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学习,不推诿、不拖延。
2.学生应具备科学合理的学习方式。
要按照学科特点和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制定学习计划时要注意合理分配时间,将时间主要用于学习,避免过度娱乐和社交活动。
三、作业和讨论1.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
作业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知识的重要手段。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按要求完成,不抄袭,不代写,不迟交。
2.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学生展示自我、学习他人、共同进步的重要途径。
学生应认真做好课前预习、课堂听讲和课后总结,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经常与老师和同学交流,增强学习效果。
四、考试和考核1.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
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学生应按照考试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作弊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安静、认真答题,不得互相交流。
2.学生应认真对待考核。
除了期末考试和课堂测试,学校还进行各种形式的考核,如小组讨论、实验报告等。
学生应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考核,按时提交作业和报告,保证学习成果的真实性。
五、思想道德修养1.学生应遵守基本道德规范。
学生应恪守社会道德规范,尊重他人,互相协作,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不贪图享乐,不做违法、违纪和有损于学校声誉的事情。
2.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生应具备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追求真理、善良和美好。
要对待学校和社会提供的机会和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学校印刷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印刷管理,确保印刷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印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教辅资料、宣传材料、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学校印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印刷行业的政策规定;2.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3. 提高印刷质量,降低印刷成本;4. 加强印刷管理,确保印刷安全。
第二章印刷审批第四条学校印刷活动必须经过审批,未经审批的印刷活动不得进行。
第五条印刷审批程序如下:1. 提交印刷申请:需填写《学校印刷申请表》,内容包括印刷内容、数量、规格、印刷单位等;2. 审批:由学校印刷管理部门对印刷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同意后,发放《学校印刷审批单》;3. 采购:印刷单位凭《学校印刷审批单》与学校签订印刷合同,进行印刷采购。
第六条印刷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印刷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图表等;2. 印刷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3. 印刷规格:包括纸张、尺寸、装订方式等;4. 印刷单位:具有合法印刷资质的单位。
第三章印刷质量与成本控制第七条印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印刷资质,确保印刷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要求。
第八条学校印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印刷单位的监督,确保印刷质量。
第九条印刷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印刷任务。
第十条学校印刷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印刷成本进行审核,确保印刷成本合理。
第十一条印刷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印刷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章印刷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印刷单位应建立健全印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印刷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印刷单位应定期对印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印刷单位应加强对印刷原料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印刷单位应严格执行印刷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印刷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印刷档案管理制度,对印刷活动进行记录和保存。
学校_印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印刷管理,规范印刷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校外印刷单位与我校合作印刷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学校印刷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2. 质量第一,安全第一;3. 公开透明,服务至上;4. 节约资源,提高效益。
第二章印刷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学校印刷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 印刷申请表;2. 印刷内容审核证明;3. 印刷预算及支付方式;4. 印刷材料清单;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印刷申请流程:1. 部门、单位填写印刷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至学校印刷管理部门;2. 学校印刷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学校印刷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印刷合同;4.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印刷费用;5. 学校印刷管理部门安排印刷单位进行印刷。
第六条印刷内容审核:1. 印刷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2. 印刷内容涉及学校秘密的,需提交保密审批手续;3. 印刷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印刷单位管理第七条学校印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具备相应的印刷资质;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质量;4. 能够保证印刷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学校印刷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印刷,不得擅自更改印刷内容;2. 保障印刷质量和安全,确保印刷品符合国家规定;3. 保守学校秘密,不得泄露;4. 不得利用印刷业务从事非法活动。
第四章印刷费用管理第九条学校印刷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 根据印刷品数量、规格、材质等因素,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 印刷费用应包含纸张、油墨、印刷、装订等全部成本;3. 印刷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
第十条印刷费用支付方式:1.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印刷费用;2. 学校印刷管理部门在收到印刷费用后,向印刷单位开具发票。
包装与印刷学院学风建设月工作计划
包装与印刷学院“学风建设月”工作计划学风建设是高等学校基础工作的永恒主题,关系着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的提高,优良的学风更是高校一笔宝贵的财富。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迅速推进,学风建设遇到了新问题,面临着新挑战。
结合我校“扛包装大旗,育特色人才”的教育主题,拟通过一系列学风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使优良的学风“进课堂、进宿舍、进头脑”,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优化育人环境,培养优良学风,繁荣校园文化;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以学为本,诚信做人;引导学生转变观念,从“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争取成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每年3月和10月左右确定为我院的“学风建设月”,通过全院师生共同行动,营造优良学习氛围,建设优良学风。
一、成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正军谭辉成员:各班班主任、主席团、学生会学习部、科技部、各班学风建设小组学风建设活动领导与协调小组主要工作职责:1、加强对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对班级的班风建设,学风建设给予全面的指导。
2、调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班风和学风建设的积极性,每位任课教师都要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给学生以具体的指导。
3、指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与目标,学风建设注意从低年级开始抓起,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形成自主管理,勤学上进的良好氛围。
4、指导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提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社会实践,科技实践,学科竞赛及文体活动,并给予具体指导和经费的资助。
5、加强对学风建设的检察和监督,定期向任课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抽查学生上课出勤率,晚自习出勤率,做好考核记录,并作为学生奖惩的依据。
6、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重点做好较差生的转化工作,做到思想上热情关心,学习上具体指导,组织好同学间的相互帮助工作,切实提高这部份同学的学习成绩。
二、营造学风建设氛围围绕“诚信、立志、成才”、“勤奋为学、诚信为人”的主题,通过利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网站等宣传阵地,广造声势,再掀学习高潮。
大学校内印刷、复印管理办法
大学校内印刷、复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内印刷、复印工作的管理,制止非法印刷、复印不健康读物和图片,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管辖范围内从事印刷、复印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从事印刷、复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第四条禁止承印下列印件:
(一)机关各种机密文件、资料、图表、刊物等(校政机要部门除外);
(二)内容反、秽、迷信的读物、图片及其它违禁品;
(三)属非法印刷的机关、团体、军队和企事业单位的信笺、信封、介绍信等;
(四)其它禁止翻印的货币、票据、证件、证券、材料等;
(五)未经批准的宗教用品。
第五条从事印刷、复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物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保卫部门负责校园印刷、复印的治安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主管部门对其下属的印刷、复印单位要严格管理,并接受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保卫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进行治安处罚或责令其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本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规范学生的日常学习行为和学术道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学风建设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精神风貌。
第三条学风建设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风建设应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风气。
第五条学风建设应注重科学实证,推崇学术独立、务实创新的学风。
第二章学习行为规范第六条全体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课题研究、科技创新等学术活动,不得推脱或逃避。
第八条学生上课应认真听讲,不得在课堂上进行无关活动,不得打瞌睡或干扰他人。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和课外阅读任务,不得抄袭、抄袭他人作品。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不得随意翻阅图书、损毁图书或向外借阅。
第三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十一条学生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学术成果的版权,不得代写代做作业或让他人代写代做。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不得抄袭、剽窃、造假、涉嫌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术引用规范,正确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滥用他人名义或篡改他人观点。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术交流规范,参与讨论和交流时应保持礼貌,尊重他人意见。
第十五条学生应关心学术研究和学术前沿,积极参与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
第四章执纪执法和监督机制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风建设的规划、管理和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学风建设委员会设立学风督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学风行为进行监督和督促。
第十八条学风建设委员会有权对学生违反学风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裁,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或者更严重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学校将学风建设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通过考核奖励和处分等手段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风建设。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本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良好的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宗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所有学生都应当遵守。
第三条学风建设是学校的重要任务,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都应当积极参与。
第四条学校将会对学生的学风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五条学风建设的核心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观。
第二章学品第六条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主动参与学习。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遵守教师的教学安排,认真听讲,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第八条学生应当认真完成作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
第十条学生应当保持课堂纪律,不得打扰他人听讲,不得随意离开座位。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设立的学习场所和学习设备,妥善使用并爱护。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图书和教材,不得随意涂写、损坏。
第三章学习第十三条学生应当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要求,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和作业,不得拖延或敷衍塞责。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勤奋学习,不得懒散怠工,不得应付了事。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考试制度,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作弊。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和科研活动,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关注时事和国家大事,提高自己的综合知识水平。
第四章行为第二十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同学,礼貌待人,友善相待。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遵守校规校纪。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第五章纪律第二十四条学生违反学校的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
学校印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印刷管理工作,确保印刷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宣传等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刷管理职责1. 学校印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印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部门、各学院(系)需印刷的资料,由各负责人填写《学校印刷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提交至印刷管理办公室。
3. 印刷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各部门、各学院(系)的印刷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印刷任务。
4. 印刷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保证印刷质量,按时完成印刷任务。
三、印刷申请与审批1. 印刷申请各部门、各学院(系)需印刷的资料,应提前向印刷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校印刷申请表》,并附上所需印刷的资料。
2. 印刷审批(1)印刷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
(2)对印刷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学校内部敏感信息。
(3)对印刷数量、规格、纸张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学校规定。
(4)审批通过后,由印刷管理办公室向印刷单位下达印刷任务。
四、印刷费用管理1. 印刷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印刷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2. 印刷单位在完成印刷任务后,向印刷管理办公室提交《学校印刷结算单》,由印刷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支付费用。
3. 印刷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五、印刷质量管理1. 印刷单位应选用优质纸张、油墨等原材料,确保印刷质量。
2. 印刷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印刷,确保印刷内容准确无误。
3. 印刷单位应建立印刷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印刷质量符合学校要求。
4. 学校对印刷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印刷品有权要求重新印刷。
六、保密管理1. 印刷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对印刷内容进行保密。
2. 印刷单位不得泄露学校内部敏感信息,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印刷品。
3. 学校对印刷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印刷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印刷管理制度
学校印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印刷管理,提高印刷品质,降低印刷成本,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印刷活动的管理,包括宣传品、教材、考卷、办公文档等所有印刷品。
第三条学校印刷管理以节约资源、环保、质量可控、效率优先原则,加强对印刷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所有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印刷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反本制度。
第五条学校设立印刷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印刷管理工作。
并对印刷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都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文件的印刷管理第六条学校发文、文件均需要经过印刷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印刷。
第七条学校发文、文件的印刷应该注重版面设计,保证人文关怀,提高识别度。
第八条学校发文、文件的印刷应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印刷数量,不得遗漏或者浪费。
第九条重要文件的印刷需要使用较好的环保材料和印刷设备,并且需要有质量把控。
第十条学校发文、文件的印刷品必须加盖公章,保证真实有效。
第三章宣传品的印刷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的宣传品由宣传部门负责设计,印刷管理部门负责印刷。
第十二条宣传品的设计应该避免浪费、注重环保,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
第十三条宣传品的印刷质量需经严格把控,合格后才能进行印刷。
第十四条宣传品印刷数量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不得浪费。
第十五条宣传品的印刷应该注重细节、突出重点,提高传达信息的效果。
第十六条宣传品印刷完成后,需进行及时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放使用。
第四章教材的印刷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教材的印刷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保证教学进度。
第十八条学校教材的印刷需注重版面设计和排版。
符合教育要求,易于理解。
第十九条学校教材的印刷需使用环保材料和印刷设备,符合印刷规范。
第二十条学校教材的印刷数量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避免浪费。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材印刷完成后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教材质量符合标准。
第五章考卷的印刷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考卷印刷需要经过教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学校考卷印刷需注重保密,严禁泄密。
学风建设章程
学风建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校学生学习水平,优化校园学习环境,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创造良好的学风,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风”是指学校特有的学风特色、文化艺术氛围、学生学风等综合表现形式,是学校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各类学习活动的生动体现。
第三条学风建设应当坚持以学为本、以人为本、以文化为本的原则,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深入,确保学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各年级、各专业、各学科。
第五条具体实施细则和变更由本章程起草委员会负责,并报校领导审定后施行。
第二章学风建设目标和任务第六条学风建设应当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生活、自主发展的综合素质为目标,要求学生注重品德修养,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实践动手能力,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学风建设应当以提升学风质量,培养健康向上的人格品质,保持学风纯正为主要任务,以学风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为支撑,全面提升学风品位。
第八条学风建设实施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学术讲座、学生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增强学习兴趣和自我探究、自我发现的能力。
(二)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如歌曲比赛、舞蹈比赛、书法比赛等,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帮教助学活动等,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和义务。
第三章学风建设规范第九条学风建设应当注重规范行为、完善制度,加强督促、约束和引导。
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术道德,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研究成果,不得利用人际关系和贡献实际不足的成果去攫取榜单荣誉等。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师生之间的基本礼仪,不得言语或行动上不尊重他人,不得从事恶搞、恶作剧等违反道德与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珍惜校园学习环境,不得擅自更改或毁坏学校设施,不得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勤于提问、回答问题、参加讨论等,不得通信、使用智能设备、擅离教室等行为。
印刷与包装系大学生组织例会条例
印刷与包装系大学生组织例会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系大学生组织建设,规范各类学生组织的负责人例会和成员例会,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团中央、全国学联、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相关工作条例,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大学生组织,仅指组织成员或主体成员为我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的各类学生组织,具体包括:1、党支部2、学生会3、研究生会4、文体团队5、学生社团6、团支部、班级第三条大学生组织规范召集例会,是学生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考评该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大学生组织应遵循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的高效务实的会风,规范召集例会,除学期末因为复习备考,例会可以暂停召开外,各类学生组织应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对不按规定正常召集例会的学生组织,在当年度各类评奖评先活动中,将视情节予以扣分或扣减评奖比例。
第二章党支部例会第四条党支部例会包括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
支部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第五条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应每学期召开一次。
因工作需要,支部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可合并召开。
第六条党支部例会由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
与会党员应保守党的秘密,不随意公布或透露支部会议决议。
第七条党支部例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少数服从多数方针。
若被讨论的问题争议很大,可暂缓表决。
第三章学生会例会第八条学生会例会包括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和部门例会。
第九条主席团例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十条主席团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在每周日晚上召开。
遇重大活动或紧急工作等特殊情况,主席团可提前或推迟例会的召开时间。
第十一条主席团例会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由常务副主席负责会议记录。
会议主要议程为:1、列席会议的领导、老师做工作指导及提要;2、主席团成员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商议下周工作部署;3、学生会主席汇总会议结论,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学校印刷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印刷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印刷工作的管理,保障印刷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印刷相关工作,并由印刷中心或印刷部门具体执行。
第三条印刷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第四条所有参与印刷工作的人员,包括设计师、印刷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都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所有印刷材料、设备和工具均应得到保护,不得私自领用或挪用。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学校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印刷质量管理第七条印刷质量是印刷工作的核心,所有人员都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印刷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对于每一份印刷品都应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印刷质量符合标准。
第九条在印刷过程中如遇到印刷品有错乱、漏印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于印刷品的储存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印刷品受潮、变形等影响印刷质量的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对于印刷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确保印刷质量。
第三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十二条印刷工作的流程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严格按照设计稿进行印刷,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三条对于印刷任务的安排应合理分配,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每一份印刷品均应有标明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跟踪。
第十五条对于每一个环节的操作应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在印刷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印刷工作需要操作印刷设备和工具,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每天进行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对于涉密的印刷品应严格保密,不得私自带出印刷作业室。
第二十条对于使用有毒有害材料的工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在操作印刷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报告,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学校印刷管理制度
学校印刷管理制度学校印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印刷行为,提高印刷管理质量和效率,维护学校形象,保证印刷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印刷行为,包括校园宣传资料、教材、考试试卷、证书等印刷制品的设计、制作、印刷、装订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印刷行为应遵循“经济、实用、美观、环保”的原则,采用先进的印刷技术和工艺,力求印刷品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学校印刷管理应坚持“统一规划、标准操作、专人负责、限制授权”的原则,确保印刷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设计与创意第五条学校印刷品的设计应符合学校形象要求,突出学校特色,注重版面设计与美学效果。
第六条印刷品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学生年龄、接受能力和阅览习惯,力求简练明了、易于理解。
第七条学校印刷品的设计要有信息的层次结构,注重排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第八条学校印刷品的设计应注重色彩搭配和字体选择,力求视觉效果的统一和统计。
第九条学校印刷品的设计要注意标志和商标的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或篡改学校标志和商标。
第十条学校印刷品的设计应注重用户体验,力求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阅览和使用。
第三章制作与印刷第十一条学校印刷品的制作和印刷应由专业印刷机构完成,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学校印刷品的制作和印刷机构应经过学校认证并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三条在制作和印刷过程中,学校和印刷机构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商标权。
第十四条学校印刷品的制作和印刷应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尽量减少印刷废品和污染。
第十五条学校印刷品的制作和印刷应确保工期和质量,及时交付。
第十六条学校印刷品的制作和印刷应有质量把关和验收程序,确保印刷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装订与出版第十七条学校印刷品的装订应采用专业设备和工艺,确保装订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印刷品的装订应注重纸张选择和质量要求,以保证印刷品的持久性和实用性。
第十九条学校印刷品的装订应注意版面搭配和平衡,避免文字和图片出现倒页、错页等问题。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文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综合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学生学习行为规范第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正常的课程学习活动,不得缺课旷课。
第二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完成学习任务,不得擅自调整课程顺序或内容。
第三条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者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成绩。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学习纪律,不得向他人传播与学习无关的信息,不得在课堂上打扰他人学习。
第五条学生应当尊重教师的教学权威,听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和要求。
第三章学术道德规范第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论文或研究成果,并在学术研究中注重原创性和创新性。
第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术诚信,不得以各种手段夸大自己的成果或者诋毁他人的研究成果。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对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歪曲或者伪造。
第四条学生应当保守学术秘密,不得泄露他人的研究计划或者成果。
第四章学习责任与义务第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的考试,不得因故拖延或者逃避考试。
第二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评价制度完成作业和报告,不得拖延或者抄袭他人作品。
第三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实习和实践任务,不得以各种借口逃避或者敷衍塞责。
第四条学生应当按时缴纳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得逾期未交或者拖欠。
第五章学术支持与资源保障第一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设施。
第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术指导制度,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学习动态的了解和跟踪,及时发现学生学习问题并提供帮助。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术奖励机制,对学术成果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荣誉。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学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风建设的监督渠道,接受学生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学风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印刷与包装系大学生学风建设暂行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成才环境,加强我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学生的优良学风是端正的学习动机、严谨的学习态度、刻苦的学习精神、科学的学习方法、严明的学习纪律、诚信的考风考纪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三条本科生、研究生学风建设坚持以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坚持培育引导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武汉大学“三创教育”理念。
通过加强学风建设,调动本科生、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形成优良的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系大学生学风建设领导工作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作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系教学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生助理班主任、各班班干部共同参与。
第五条建立系领导听课查堂制度,完善考场巡视制度和教学督导制度,积极开展大学生学风培育和督导工作。
第六条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生助理班主任、学生会学习部、各班级班干部,应对本科、研究生班级学风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和随机性检查工作。
第三章学风培育
第七条利用学校提供的各项资源,加强对学风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大教学创新力度,推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卓越工程”、“本科生烛光导航工程”、“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
第八条按照《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细则》、《武汉大学研究生实践育人管理办法》,鼓励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竞赛、课外科研和实习实践,将相关成果申报“创新学分”,加强创造、创新与创业教育。
第九条按照学校有关精神和《印刷与包装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推荐学风严谨、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科研潜质好的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
第十条应加强大学生课外科研及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指导管理,确保经费配套投入,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学
生按时完成科研项目。
第十一条加大与国外高校的联系,拓展与国外高校同行合作办学的项目,鼓励本科、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化项目考试,积极为学生提供出国交流和继续深造的机会。
第十二条动员和组织专业教师每年提供一定的学术科研项目,选拔吸收优秀本科、研究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和配置好系教学、科研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大学生课外科研和社会实践的指导力度。
第十三条任课教师应将本专业的发展前沿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融入课堂教学。
应建立相对稳定的本科、研究生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提升学生专业实践动手能力。
各研究室应加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毕业答辩的指导和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系实验中心和图书资料室应为学生搭建自主式、开放性和研究型的学习平台,将开展实验教学与指导大学生课外科研结合,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学习的兴趣和能力。
第四章学风督导与管理
第十五条本科生班主任、学生助理班主任应深入课堂和宿舍全面指导学生,加大学风检查力度,督促指导班级班风和学风建设。
研究生导师应从学习、科研等方面培养研究生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术作风。
第十六条充分发挥系本科、研究生党支部、系学生会学习部、系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和各班班委在本科、研究生学风建设中的带头和督查作用。
第十七条根据《印刷与包装系学生党员培养、发展与监督暂行条例》,学生党员在本班班风、学风建设中应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担任“深入班级党员”或“深入寝室党员”,指导本班级或寝室学风建设工作。
第十八条根据《印刷与包装系学生会章程》、《印刷与包装系研究生会章程》,学生会学习部、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负责倡导良好的学习风气,活跃课外科研氛围,开展与本科、研究生学习相关的活动。
第十九条开展“朝露晚星伴我学”学风建设活动,组织晨读和晚学。
晨读,自愿签到签退,给予奖励,晨读于每天早上7:20前进行签到,7:50结束,晨读满30分钟者累计增加一次签到次数,学期末根据签到总次数由多到少对所有参与学风建设的同学按10%、20%、30%、40%的比例进行划分,分别授予学风建设优秀成果奖第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晚学,对学生会全体成员及2016、2015级本科生进行晚自习的试点,每周至少集中自习一次。
自习情况将纳入班委考核及优秀团支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二十条加强班级学风建设。
各班组织开展各班的特色学风建设,班长应全面负责班级学风建设,与团支部书记共同建设班级,班委协助班长负责本班的特色学风建设工作,学习委员协助系学生会学习部和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开展工作,参加学习委员联席会反映班
级教学意见信息。
第二十一条严格考勤制度。
系学生会学习部、系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组织各班级学习委员,每周不定期检查各班课堂出勤情况,保证每月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期间可采取点名、签到和签退等形式,确保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并将学生点名记录与任课老师点名记录结合,建立考勤档案,将出勤记录情况作为班级参评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和学生个人申报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依据。
第二十二条规范请假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指按照校历规定,从每学期报到注册之日起至学期末学校公布假期开始之日止)应严格遵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向班主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并送交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如遇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学生可先电话联系班主任及辅导员说明情况并获得批准,事后即刻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不参与教学活动,一律按旷课处理。
累计三次旷课,将进行通报批评一次;累计五次旷课,将通报学生家长;累计十次旷课,将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旷课达14天者,应予退学。
第二十三条系相关老师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帮助教育。
对不及格科目较多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和通报家长外,由辅导员指派有帮助意愿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骨干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第二十四条系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本科生班级学习委员,及时提醒有关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重修手续和参加重修考试。
第五章考风考纪与学术道德
第二十五条考风是检验学风的重要手段。
各本科、研究生班级应提升班级成员的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班级成员考试过程中的行为,争创“武汉大学诚信考试先进班集体”。
第二十六条各本科、研究生班级应根据我系安排,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召开主题班会,认真学习有关考风考纪等规章制度,并签署《印刷与包装系本科、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高度认识考试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
第二十七条校级各类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按照考前临时随机发放的座位号就坐;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国家级考试,除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外,还需携带准考证进入考场。
第二十八条全系本科、研究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杜绝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系领导、班主任、硕博士导师、辅导员和相关部门老师应加大巡考力度,制定监考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现作弊情况后严厉处理。
第二十九条树立法制观念,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依照学术规范引用和应
用他人学术成果,引文要如实注明出处。
第三十条本科、研究生在课程作业、课外科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习活动中严禁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
严禁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或学生活动总结材料中署名。
第三十一条禁止一稿多投。
在奖学金评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工作中,申报人提供的支撑材料中如有稍微改变形式或内容的不同名称作品,相应评审小组可认定其有一稿多投行为。
第三十二条申报大学生课外科研立项、创新性实验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和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报(请)人须提供准确真实的支撑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章有关奖惩制度与措施
第三十三条学风是本科生各类评奖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风状况与成效与先进班集体评比、优秀团支部评比、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毕业鉴定和就业推荐以及本科生党员培养发展、考核监督等工作密切挂钩。
第三十四条按照《武汉大学“创新学分”制度实施细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由系教学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申报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可充抵不超过10个学分的选修课程学分。
第三十五条按照《印刷与包装系学生党员培养、发展与监督暂行条例》,本科生在校期间考试违规违纪者,不得参加党校培训学习,取消培养发展和考察转正资格。
第三十六条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含缺考)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平均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28学分或毕业时不合格的课程学分达到15学分及以上的学生,经批评教育后整改无效者,应予退学。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硕士生参加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累计有三门次不合格者,博士生累计有两门次不合格者,应予退学。
第三十七条对于在考试中作弊的学生,一经查实,系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武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考风考纪和学术道德方面有不良行为者,在当年各类评奖评先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