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82054

合集下载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一)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1/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逐年上升,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患者。

2. 预防为主,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3. 综合施策,加强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多方面的合作。

4. 依法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情况等进行全面、动态的记录和管理。

2. 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危害性、治疗情况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对病情较轻的患者,主要由家庭和社区负责管理;对病情较重的患者,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管理。

3.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救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

5.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

各级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6.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

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理解,消除对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 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患有精神疾病的乡镇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 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患有精神疾病的乡镇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流程、岗位职责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流程、岗位职责

1.排查人员(我镇联合服务小组成员)在接受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专项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筛查的目的、任务、要求以及掌握对疾病的初步识别。

2.排查人员应通过多部门走访、家属自报、村居报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发现并掌握本镇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

3.对于已掌握的线索,排查人员应督促疑似患者至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就诊。

4.对已经确诊的患者由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具诊断证明书并转至我院精防人员,精防人员在10 个工作日内登记建档,在征得患者及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网络知情同意书”并纳入服务管理。

5.对随访发现病情复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防人员应立即报告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将患者转至区精神卫生中心治疗。

对送医有困难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应向综合管理小组报告,并要求综合管理小组协助送诊。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建立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专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双向转诊工作机制,为精神障碍患者建立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在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1.上转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转诊至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专科。

2.下转由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精病专科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二、转诊对象: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吉安镇常住居民。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

4.双相(情感)障碍。

5.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6.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7.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道、村(居)委会、监护人三级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我们将定期召开例会,制定工作计划。

二、我们将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慢病站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三、我们将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以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四、我们将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

对于新发现或疑似病人,我们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五、我们将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六、我们将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

同时,监护人应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七、在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八、我们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院、精神科医院、社区康复中心等。

第三条精神障碍患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相关治疗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权益和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五条对于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病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六条在必要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软禁、监控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观察和照顾,及时给予帮助和治疗。

第三章康复与融入第八条社会各界应当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情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康复治疗,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第十条对于康复状况良好的患者,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适当减轻其监管措施,允许其逐步恢复自由。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于故意伤害他人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因患者精神障碍导致的人身伤害事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章制度。

总结:严重精神障碍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本规章制度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旨在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康复和融入社会。

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1/ 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事务的精神障碍。

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防止肇事肇祸的发生,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本文旨在阐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以期为相关领域提供参考。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由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2. 职责分工(1)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评估。

(2)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强制医疗。

(3)司法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救助、福利保障、慈善救助等工作。

(5)卫生部门: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健康指导、康复治疗等工作。

(6)残联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患者评估与分类管理1. 患者评估对在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危险性评估,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采取有效治疗管控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病情状况、日常行为习惯、服药情况和社会功能情况等。

2. 分类管理根据患者评估结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为三类:(1)一类患者:病情稳定,无肇事肇祸风险,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二类患者:病情波动,有一定肇事肇祸风险,由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管理。

(3)三类患者:病情严重,肇事肇祸风险较高,由公安部门实施强制医疗。

四、服务内容与措施1. 患者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患者信息共享,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服务。

精神病医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精神病医院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2. 依法依规,确保患者权益。

3. 全面评估,科学治疗,注重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

4. 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2. 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1. 诊断与评估(1)严格执行诊断标准,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初步诊断。

(2)对确诊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情、心理、社会功能等方面。

2. 治疗与护理(1)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2)加强患者护理,确保患者安全。

3. 信息管理(1)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

4. 随访与康复(1)制定随访计划,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

(2)加强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社会功能。

5. 患者权益保障(1)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2)依法依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责任与义务1. 医院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员工执行本制度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制度1、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

2、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患者信息管理: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8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杀、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①病情不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

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

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

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用药记录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 2 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③病情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疾病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随访。

④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
务工作制度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1、对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报告、访视管理。

2、每天关注平台,2周内审核《重性精神疾病报告卡》和《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3、新发病人、新迁入病人和出院病人2周内访视并建档管理。

4、按照患者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的分类干预要求对在档患者进行访视管理,对病人做到四清楚。

5、按要求做好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补助药品发放工作。

6、掌握辖区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数,辖区发生肇事滋事肇祸事件及时处置、上报。

7、每年对辖区内在档病人家属及监护人集中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8、每年至少为辖区内在档重性精神病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肝功能、心电图等。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新规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新规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订工作计划,定时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正确掌握精神病人基础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立即正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关键人群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觉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品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觉或疑似患者应立即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时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立即掌握病情改变、诊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统计,进行康复诊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药品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与小区组织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眷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无偿服药诊疗标准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无偿药品诊疗。

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转诊诊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作用,做好小区精神病患者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诊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 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患有精神疾病乡镇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3、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多种药品(含毒品)依靠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和伴有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 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 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 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 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 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 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 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1
8. 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 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2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