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8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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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的指导和国家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对于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管理情况,我院对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管理作如下规定:

1、加强培训:根据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完善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形成每月一次的定期培训会议制度。加强乡村医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评估的及时性、准确性。

2、建档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检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档案,纳入管理。纳入管理时,需有专业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或出院证),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网络知情同意书,并准确填写各项表单。

3、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面访12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精神状况;询问患者躯体疾病、社会功能状况等。

4、分类干预:危险性评估1-5的患者及时进行分类干预,每两周随访一次,建议调整用药,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两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5、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对有伤人毁物倾向患者立即转诊至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预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每月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辖区内是否存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雏祸情况,并及时报至精防机构。

6、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每年对患者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7、健康教育: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如何配合患者治疗,告知患者家属患者出现何种异常应立即复诊,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及时填写相应健康档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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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

1. 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 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 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有“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 诊断明确, 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 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 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

权。

2. 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逐年上升,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尊重和关爱患者。

2. 预防为主,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3. 综合施策,加强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多方面的合作。

4. 依法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对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资料、治疗情况等进行全面、动态的记录和管理。

2. 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患

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危害性、治疗情况等因素,将患者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病情较轻的患者,主要由家庭和社区负责管理;对病情较重的患者,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管理。

3.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各级医疗

机构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救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各级卫生

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的指导

和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

5.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各

级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和帮扶工作,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

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

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

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

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

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

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

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 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No.:000000000000007847

编号:20200406163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

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

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

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

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

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

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

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 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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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

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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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道、村(居)委会、监护人三级精神卫生管理网络。我们将定期召开例会,制定工作计划。

二、我们将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慢病站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三、我们将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以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四、我们将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于新发现或疑似病人,我们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五、我们将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六、我们将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同时,监护人应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七、在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八、我们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院、精神科医院、社区康复中心等。

第三条精神障碍患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相关治疗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权益和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

第二章管理措施

第五条对于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病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六条在必要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软禁、监控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观察和照顾,及时给予帮助和治疗。

第三章康复与融入

第八条社会各界应当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情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康复治疗,帮助患者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力。

第十条对于康复状况良好的患者,医疗机构可以考虑适当减轻其监管措施,允许其逐步恢复自由。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故意伤害他人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因患者精神障碍导致的人身伤害事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章制度。

总结:严重精神障碍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本规章制度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旨在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康复和融入社会。希望通过本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规章制度word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系统规章制度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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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生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药物治疗。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一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

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 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1、对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报告、访视管理.

2、每天关注平台,2周内审核重性精神疾病报告卡和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3、新发病人、新迁入病人和出院病人2周内访视并建档管理.

4、按照患者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的分类干预要求对在档患者进行访视管理,对病人做到四清楚.

5、按要求做好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补助药品发放工作.

6、掌握辖区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数,辖区发生肇事滋事肇祸事件及时处置、上报.

7、每年对辖区内在档病人家属及监护人集中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8、每年至少为辖区内在档重性精神病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肝功能、心电图等.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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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制度

1. 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 开展严重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旗严重精神障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 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患者。

4. 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患者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 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患者,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 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 患者就诊或医务人员到患者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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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 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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