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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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目录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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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目录(77)一法律、行政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3 《反不正当竞争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二部门规章1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 《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3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4 《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5 《商标评审规则》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护条例》7 《商标审查标准(05版)》8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9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0《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2《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失效)13《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的规定》15《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16《保健食品标识规定》17《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18《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19《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20《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2《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3《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条例细则》三司法解释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0《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批复通知1 《关于确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生效日期问题的答复》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按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的通知》(已废止)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关于对商标汇编类图书编辑出版加强管理的通知》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受理服务商标查询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印制管理范围的批复》7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增加商标注册管理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书件装订方式的通知》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缴纳商标注册申请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执行商标业务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的通知》11《关于侵权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12《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13《关于商标代理行政审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已失效)14《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1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1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18《关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等问题的答复》19《关于商标印制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做好商标印制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21《关于发布《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有关事项的规定》及相关书式的公告》2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网上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纠纷中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单独提起诉讼问题的函》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7《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28《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注册商标授权争议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冲突纠纷”的复函》五国际条约1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3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费》5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6 《商标商品详细分类中英文对照表》7 《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8 《商标注册条约》9 《保护奥林匹克会徽条约》10《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11《商标图形国际分类协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诉讼,审理和判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是指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撤销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及无效宣告复审等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一般应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确定。

原告在诉讼中未提出主张,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认定存在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在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可以对相关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

第三条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是指商标标志整体上与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

对于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但整体上并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标志,如果该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可能导致损害国家尊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其属于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工作要点》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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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工作要点》篇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文件目录汇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汇总一、关于诉讼程序部分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07.28)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10.08)关于审理涉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试行)(20XX.05.19)关于妥善处理涉及本市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建设相关行政案件的通知(20XX.03.19)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事再审裁判文书质量的若干意见(20XX.01.15)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试行)、指定管辖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12.20)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20XX.11.09)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社会保险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商事审判应对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20XX.08.1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XX.08.17)关于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及按一审程序审结的再审案件上诉后由审判监督庭审理的通知(20XX.07.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的意见(20XX.07.06)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20XX.05.27)关于在审判活动中切实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通知(20XX.05.21)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XX.04.2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XX.04.22)关于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通知(20XX.03.2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0XX.03.0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及其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03.0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办理暴力拆迁案件的工作意见(20XX.02.27)关于管辖异议上诉案件和管辖争议案件归口审理的通知(20XX.02.2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审理好涉及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商事纠纷案件的通知(20XX.02.04)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02.03)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侦探公司讨债公司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20XX.12.2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意见的通知20XX.12.1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XX.10.29)20XX.08.1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司法救助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的通知(20XX)(20XX.06.0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XX.04.2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文书统一送达的通知(20XX.04.10)关于民事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XX.02.29)北京市法院关于审理个人购房贷款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20XX.08.0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20XX.05.18)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04.21)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依法维护残疾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见(20XX.04.20)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20XX.04.05)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20XX.04.02)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若干意见(20XX.03.30)关于民事执行中建立复议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20XX.01.12)关于规范执行案件协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XX.12.12)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的通知(20XX.11.20)关于规范复制卷宗相关工作的通知(20XX.11.10)关于仲裁执行案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通知(20XX.10.16)关于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XX.09.26)关于涉公证纠纷受理问题指导意见(20XX.08.01)关于上诉、抗诉案件移转用时监督管理意见(试行)(20XX.04.24)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XX.03.07)关于规范有关案件受理费工作的几点意见(试行)(20XX.02.2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维护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20XX.02.13)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规范意见(试行)(20XX.12.31)关于办理建国初期有关案件中涉及没收、代管财产问题的申诉、再审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12.31)关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民事再审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解答(20XX.12.31)关于规范判决书援引法律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12.14)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20XX修订)(20XX.12.14)关于涉农纠纷受理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10.18)关于审理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及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10.01)关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XX.07.27)关于规范民事执行和解的若干规定(试行)(20XX.07.25)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20XX.07.19)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03.2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XX]17号《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通知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01.27)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20XX.01.11)关于印发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20XX.01.10)关于确定委托拍卖机构的若干规定(试行)(20XX.01.10)关于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20XX.01.10)委托鉴定、审计、评估计费暂行办法(试行)(20XX.01.10)关于审理土地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20XX.01.10)10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20XX.12.291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20XX.12.1610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XX.12.1510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确11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20XX.08.1611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卷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20XX.08.1611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委托调查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20XX.08.1611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拒执人名单的若干意见(试行)20XX.08.1611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告悬赏执行的若干意见(试行)20XX.08.1612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第一批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翻译机构名册的通知20XX.03.0112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XX.02.2412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失效]20XX.02.1812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XX.02.1812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20XX.02.16 12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若干规定20XX.01.0612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20XX.12.2412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和管辖问题的通知20XX.12.0212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因直管公房租赁引发纠纷的受理问题的意见20XX.11.2712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和期货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XX.09.2913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一庭、民二庭审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20XX.06.1713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20XX.06.1213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四(试行)20XX.03.0513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规定(试行)20XX.02.1214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XX.12.2714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XX.12.2714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20XX.12.2414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发布审理供热费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XX.12.10篇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及其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及其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XX-03-03生效日期:20XX-03-03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京高法发[20XX]78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及其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12.27•【文号】法释〔2018〕2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

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

第二条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下列案件:(一)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二)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授权确权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行政处罚等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四)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五)对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抗诉、再审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六)本条第一、二、三项所称第一审案件管辖权争议,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报请延长审限等案件;(七)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发〔2009〕39号∙【颁布时间】2009-6-22∙【失效时间】∙【法规来源】/flwk/show.php?file_id=136674∙【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法发〔2009〕39号,经2009年6月22日第146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确保司法标准的统一,现就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审理分工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下列一、二审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一)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复审决定和无效决定的案件;(二)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决定和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的案件;(三)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复审决定和裁定的案件;(四)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决定和撤销决定的案件;(五)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的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决定的案件和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报酬裁决的案件;(六)不服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植物新品种复审决定、无效决定和更名决定的案件;(七)不服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作出的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决定和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的案件。

第二条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就第一条所列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再审审查和审理。

第三条由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上述案件,立案时统一使用“知行”字编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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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期(总第147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p.3—7)【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p.8—10)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p.10—1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18—24)【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p.24)【裁判文书选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先锋支行与湖南金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p.25—32)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然自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一般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p.33—38)【案例】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诉宁波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宗纬、王文泽、郑淳中非法经营案(p.39—43)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桂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虚报注册资本案(p.44—48)2009年第2期(总第148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法规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p.3—6)【任免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建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p.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记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p.40)【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p.7—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p.10—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p.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p.12—22)【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p.23—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p.27—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p.28—29)【裁判文书选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与新疆华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p.30—37)东风汽车贸易公司、内蒙古汽车制造厂与内蒙古环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赫连佳新、梁秋玲及第三人内蒙古东风汽车销售技术服务联合公司侵权纠纷案(p.38—40)【案例】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马志松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p.41—44)王永胜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河西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p.44—48)2009年第3期(总第149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法规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p.3—9)【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二○○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p.10—1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通知(p.14—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p.15)【司法统计】2008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p.16—21)【裁判文书选登】广东唱金影音有限公司与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天津天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宝光碟有限公司、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河北音像人音像制品批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p.22—29)【案例】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p.30—40)石鸿林诉泰州市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p.41—48)2009年第4期(总第150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文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王胜俊(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5)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27)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26)裁判文书选登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31)案例李建青、宋宝宁诉青海湟川中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39)江苏拜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康拜特地毯有限公司诉许赞有因申请临时措施损害赔偿纠纷案(43)2009年第5期(总第151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3)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5)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的通知(1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3)裁判文书选登彭丽静与梁喜平、王保山、河北金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31)案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刘大力、曹振庆、赵殿永等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转移赃物案(43)2009年第6期(总第152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5)【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涉及汶川地震相关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二)》的通知(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9)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5)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1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2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7)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8)(31)【裁判文书选登】浙江和信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大兴物资有限公司与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37)【案例】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诉黄春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44)2009年第7期(总第153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2)【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工作条例》的通知(2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34)【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裁判文书选登】北京智扬伟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创思生物技术工程(东莞)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居间合同纠纷案(38)【案例】翁立克诉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设计人报酬纠纷案(41)2009年第8期(总第154期)总编辑:沈德咏编辑部主任:孙长山【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1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7)【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1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的通知(2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5)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32)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34)【裁判文书选登】四维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四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艾利丹尼森公司、艾利(广州)有限公司、艾利(昆山)有限公司、艾利(中国)有限公司、南海市里水意利印刷厂、佛山市环市镇东升汾江印刷厂经营部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管辖权异议案(39)【案例】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江职务侵占案(4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9年第09期目录法规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的通知 (21)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16)裁判文书选登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北京德法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协议纠纷案 (25)案例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山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诉马达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9年第10期目录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法规选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7)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2)裁判文书选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与贵阳开磷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5)昆明威恒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昆明市规划局、第三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纠纷案 (34)案例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许官成、许冠卿、马茹梅集资诈骗案 (38)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诉谢家海等敲诈勒索案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9年第11期目录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18)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专利法的通知 (2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28)裁判文书选登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30)杨培康与无锡活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37)案例王云飞诉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丽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39)上海罗芙仙妮化妆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工商行政处罚决定案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9年第12期目录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续)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8)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9)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庭审判秩序管理的通知 (15)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和一审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的通知 (17)裁判文书选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2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西安中转冷库、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29)案例李维祥诉李格梅继承权纠纷案 (37)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诉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服务合同纠纷案 (39)2009年总目录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01期目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通知 (15)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有关部门配合监察部门核查违纪违法线索暂行办法》的通知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 (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25)任免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的通知 (25)裁判文书选登刘保昌与安徽省东泰纺织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6)O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与浙江康华眼镜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30)案例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诉鄄城县鲁锦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礼之邦家纺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02期目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 (9)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1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23)裁判文书选登兰州神骏物流有限公司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32)中国光大银行与内蒙包头华达合资卧具装饰厂、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市青山区支行、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自由路办事处侵权纠纷案 (39)案例江苏里下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诉宝应县天补农资经营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4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03期目录司法文件关于印发《二0一0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通知 (17)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手机淫秽色情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20)裁判文书选登山东起重机有限公司与山东山起重工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案 (23)山东聚丰网络有限公司与韩国MGAME公司、天津风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9)案1歹Ⅱ邹汉英诉孙立根、刘珍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3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国宏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案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04期目录文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21)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3)司法统计2009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 (30)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3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董开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35)裁判文书选登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政府、永修县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矿权纠纷案 (36)案例巴菲特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05期目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共同犯罪的部分被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的批复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 (7)司法文件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通知 (1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15)裁判文书选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8)沈阳银胜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6)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36)案例无锡市春江花园业主委员会诉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物业管理纠纷案 (40)韩龙梅等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0年第06期目录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12号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的通知法发[2010]13号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人民法院2010年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法[2010]149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法[2010]148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09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的通知法[2010]172号 (16)。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一个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的系统,每个部门都有着不同的职责分配和工作要求。

下面将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核心和主导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1. 知识产权政策制定: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和制度等。

2. 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专业水平。

3.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与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4. 知识产权风险评估: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分析和识别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5. 知识产权侵权维权:负责处理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侵权调查、维权诉讼等。

二、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职责主要包括:1. 知识产权创造:负责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产生创新的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申请:负责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知识产权维护:负责管理和维护已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年费缴纳、商标续展等。

4. 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负责与其他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谈判和合作。

三、法务部门法务部门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的关键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1.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支持,为企业合法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依据。

2. 知识产权合同管理:负责起草、审核和管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负责处理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和仲裁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 知识产权监督与预警:监测市场上的知识产权状况,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四、市场营销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职责主要包括:1. 知识产权宣传推广:负责宣传和推广企业的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沪高法〔2022〕243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管辖,管辖正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的通知沪高法〔2022〕243号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金融法院,各区人民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高院制定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并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2年第6次会议讨论通过。

现将该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21日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管辖问题的通知》,根据本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就本市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规定如下。

一、各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但是依照本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

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指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特许经营合同等民事纠纷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争议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9.24•【文号】法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1〕2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本意见。

一、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1.确保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适应新时代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深刻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一)(二)(三)(四)概述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这些司法解释依法制定,为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一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适用和解释。

该解释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了相关权益的保护范围以及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提供了依据。

司法解释二司法解释二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审查问题。

该解释明确了证据的适用和认定标准,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正确判断和采信证据提供了指导。

此外,解释还详细规定了主要证据的类型和使用方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程序性问题,包括起诉阶段、审理程序、证据交换等方面的规定。

解释明确了案件受理的条件、期限和程序要求,为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参照和指引,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和合法进行。

司法解释四司法解释四主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赔偿和救济问题。

该解释明确了对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和救济措施,包括经济赔偿、禁令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解释还规定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救济途径和申诉程序,保障了行政机关执行职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结论根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我国在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审理中确立了相关法律和程序规范,为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关当事人和法官应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些司法解释,确保案件的公正、合法和高效审理。

以上为关于审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一)(二)(三)(四)的简要概述。

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司法解释的正式文件和解释说明。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流程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流程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流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是指对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进行非法使用、复制或侵犯的行为。

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以保护创作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流程,从诉讼程序到案件判决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立案阶段1.原告起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立案通常由原告启动。

原告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著作权登记证明、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等,以证明其对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权。

2.案件受理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后,将进行案件受理。

法院会进行初步审查,核实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

二、调解阶段1.调解程序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主要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2.调解结果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有效,案件将被终结。

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三、诉讼阶段1.庭前准备若调解无果或当事人拒绝参与调解,案件将进入诉讼阶段。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2.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案件的重要环节。

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临时庭审,并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抗辩意见。

3.调查取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收集更多的证据材料,以供案件审理时使用。

4.质证与辩论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可以进行质证与辩论,彼此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驳斥或辩解。

5.最后陈述和意见书开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逐一进行最后陈述,双方还可书面提出意见书,对对方的陈述和辩论进行回应。

6.案件判决经过审理后,法院将依法对案件做出判决。

判决结果可能包括对被告责任的认定、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等内容。

四、上诉阶段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庭将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7.05•【文号】法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7.05•【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2016年7月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具体要求,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知识产权司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重大意义1.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推进“三合一”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推进“三合一”工作的目的是要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机制和审判体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2.推进“三合一”工作,有利于增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执法合力,实现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救济和司法公正;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有利于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益和效率;有利于知识产权专门审判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

2023年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和实务》真题及解析(部分)

2023年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和实务》真题及解析(部分)

2023年4月8日补考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和实务》真题1. 【单项选择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南博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分别是()制定A. 2008年和2020年B. 2008年和2021年C. 2009年和2020年D. 2009年和2021年正确答案:B2. 【单项选择题】我国知识产权的双轨制是指()A. 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B. 民事保护与行政保护C.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D. 立法保护与司法保护正确答案:C3. 【单项选择题】被合称为“国际互联网条约”的是()A.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B. 《保护录音制品录制者防止被擅自复印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C.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和《世界版权公约》D. 《世界版权公约》和《尼泊尔公约》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目前国际上最重要的有关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公约为《伯尔尼公约》《版权条约》《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其中,后两者主要是为应对互联网等技术对著作权制度的挑战而诞生的,因此又被合称为“国际互联网合约”。

【考查考点】第八章-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发展4. 【单项选择题】以下属于专利竞争性利用的是()A. 专利导航B. 专利联盟C. 专利质押融资D. 专利交易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B专利竞争性利用的表现形式包括专利布局、专利诉讼、专利无效、专利联盟、专利标准化等,其所实现的间接收益主要体现为改善行为主体的专利竞争地位,帮助其强化竞争优势、弥补竞争劣势等。

【考查考点】第四章-专利竞争性5. 【单项选择题】关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错误的是()A.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历了四次修改B. 我国在宋朝就己有商标法雏形C. 民国时期的商标法延续了清政府《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的部分内容D. 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是《商标法》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A我国《著作权法》经历了2001年、2010年、2020年三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0.04.20•【文号】法发[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4.20•【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诉讼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01年12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施行以来,人民法院开始依法受理和审理利害关系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商标撤销复审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判经验。

为了更好地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明确和统一审理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和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相关法院、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对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总结。

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对审理此类案件提出如下意见:1、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时,对于尚未大量投入使用的诉争商标,在审查判断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等授权确权条件及处理与在先商业标志冲突上,可依法适当从严掌握商标授权确权的标准,充分考虑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的利益,有效遏制不正当抢注行为,注重对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显著性的在先商标、企业名称等商业标志权益的保护,尽可能消除商业标志混淆的可能性;对于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相关公众群体的诉争商标,应当准确把握商标法有关保护在先商业标志权益与维护市场秩序相协调的立法精神,充分尊重相关公众已在客观上将相关商业标志区别开来的市场实际,注重维护已经形成和稳定的市场秩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12.12•【文号】国办发[2008]127号•【施行日期】2008.12.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08]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08年6月由国务院印发。

全面实施《纲要》,对于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为推进《纲要》实施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现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关于战略重点(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1.及时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有关法规。

适时做好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地理标志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对外贸易、科技、国防等方面法律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2.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

(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高法院、高检院负责)3.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分配及工作要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指为了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而建立的一套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和工作要求。

在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各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保障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是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1.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 建立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3.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4. 协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二、知识产权申请部门知识产权申请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和登记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接受知识产权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2. 进行知识产权审查,对申请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审查评定;3. 发布知识产权的授权证书,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4. 维护知识产权登记数据库,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营。

其主要职责包括:1. 确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和政策,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流程;2. 对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进行分类、评估和分析,合理配置和利用知识产权资源;3.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4. 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四、知识产权运营部门知识产权运营部门是负责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运营和商业化利用的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开展知识产权市场研究,寻找潜在的商业合作伙伴和商机;2. 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和交易;3. 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确保知识产权的合理定价和商业化利用;4.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关于援引《关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关于援引《关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关于援引《关于执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8.16•【文号】法二巡〔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关于援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法二巡〔2016〕4号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规范和统一东北三省的行政审判法律适用,做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法律适用的衔接工作,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按照法(2004)9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明文废止的,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应当区分下列情形: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不予适用;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的实施性规定丧失依据而不能单独施行的,不予适用;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可以适用”的基本精神,结合东北三省行政审判的司法实践,第二巡回法庭对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逐条进行分析论证,并对每一条规定是否可以继续援引进行甄别,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关于援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确定相关条款不宜再援引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相关条款内容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等规定相冲突,不能继续援引;二是相关条款内容被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所吸收,应当援引新法的规定;三是相关条款的内容被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吸收并完善,旧的规定不宜继续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0修正)【发文字号】法释〔2020〕19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实施日期】202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4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十八件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进一步明确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三)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第二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东省内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

第三条北京市、上海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广东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第四条案件标的既包含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内容,又包含其他内容的,按本规定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五条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一)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裁定或者决定的;(二)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决定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费或者报酬的裁决的;(三)不服国务院部门作出的涉及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其他行政行为的。

制药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览表

制药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览表
2009.02。28
1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2001。12.29
14.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
1985。03.15
15.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007。07.26
16.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2010.03.15
17.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2008.01。11
18.
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002。05。01
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04.10
62.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7.01。01
63.
关于修订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
1988.01。01
64.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7.05。01
65.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06.01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09.01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03.01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04.01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009。10。01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01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05。01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12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年(卷),期】2010(000)006
【摘要】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3页(P9-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81
【相关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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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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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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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
法发〔2009〕39号,经2009年6月22日第146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确保司法标准的统一,现就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审理分工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下列一、二审案件由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
(一)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复审决定和无效决定的案件;
(二)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决定和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的案件;
(三)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标复审决定和裁定的案件;
(四)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决定和撤销决定的案件;
(五)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作出的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决定的案件和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报酬裁决的案件;
(六)不服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植物新品种复审决定、无效决定和更名决定的案件;
(七)不服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作出的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决定和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使用费裁决的案件。

第二条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就第一条所列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由上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再审审查和审理。

第三条由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上述案件,立案时统一使用“知行”字编号。

第四条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21日作出的《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法〔2002〕11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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