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福利多元主义下失独家庭的社会政策
“失独家庭”的多元化救助和专业介入-精选文档
“失独家庭”的多元化救助和专业介入失独家庭是由于独生子女因病或意外等原因死亡,又因政策、身体等原因无法再育并未收养子女的家庭。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社会生存风险的增高,我国失独家庭数量明显增加,失独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失独者”已经成为亟需关注的群体。
一、调查对象及研究方法(一)调查对象。
本文通过网络收集和整理40则报道、20则访谈内容,间接了解失独家庭生活和心理现状,面临风险和需要的救助。
此外,笔者来到南通市崇川区Z社区与H社区访问计生办主任,得知崇川区现有204户失独家庭以及南通市对失独家庭采取的帮助措施。
(二)研究方法。
失独家庭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其习惯封闭自己,直接访谈失独家庭很困难。
因此,本文主要选择阅读文献法,包括收集网络案例、阅读已有研究成果。
此外访谈社区主任了解社区失独者的基本情况、生活现状、面临风险以及社会对其救助等内容。
二、失独家庭的风险及救助存在的问题(一)失独家庭的风险。
(1)身体疾病。
访问得知失独家庭较普通家庭更易生病,尤其在大、重病方面,生病后会有以下情况发生:一是无人照料,二是没人签字负责,三是不少失独者单独去医院后为医生一句“你一个人行吗”而崩溃。
(2)养老风险。
我国一直以来都以家庭养老为最主要的养老制度,独生子女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中心,这一支柱失去后很多家庭想到机构养老,但很多失独家庭寻找养老院时都被对方都被以“无人签字”为由拒之门外。
(3)家庭破裂。
独生子女是家庭基本三角中子代一角的唯一支点,这个“唯一支点”的失去,意味着整个家庭要素的缺损和“两条边”的无着落,家庭基本三角结构解体。
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父母在经历过形成和扩充阶段后,在任一阶段失去唯一子女并无再次生育,家庭直接进入空巢阶段,接着进入消亡阶段。
(4)贫困风险。
唯一的孩子离开后,痛苦并没有减少。
给孩子看病花费大量金钱,巨大的经济债务压在了失独父母身上,他们的身体又一天不如一天,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随之而来。
社会支持理论视阈下的失独家庭社会扶助制度探析
社会支持理论视阈下的失独家庭社会扶助制度探析
社会支持理论是指人们借助多种形式的亲友、邻居、同事、社会组织等感情支持、信息支持、物质支持等形式的互帮互助,从而获得社会支持,进而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
失独家庭是指家中的唯一或唯一的子女已经离世或者无法照顾自己,这种情况下,失独家庭的老年人需要经济支持、情感支持和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帮助。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社会扶助制度。
一、经济支持
失独家庭老年人面临困难,经济上的支持尤为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给予失独家庭老年人经济上的扶助,例如减免税收、养老金、社会保障等。
此外,各地还可以通过特殊困难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给与失独家庭老年人经济上的资助。
二、情感支持
情感支持是失独家庭老年人最重要的支持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咨询、抚慰等服务机构,为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情感慰籍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给予失独家庭老年人和他们的家庭更多的情感支持。
三、生活照料
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是一个重要问题。
在生活上,老年人往往需要依赖他人的照顾和帮助,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医疗、养老
服务体系,提供日间照顾、家庭护理、社会化养老等服务,给予失独家庭老年人生活上的支持。
总之,针对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制度应该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
不仅需要政府的资助,也需要民间的有机共同体、志愿者的积极参与。
通过政府、社会的双重力量,为失独家庭老年人建立一个安全、舒适、便利、健康的生活环境。
社会治理观念下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多元化探讨
社会治理观念下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多元化探讨摘要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已经成为亟需关注的社会问题,失独家庭的扩大考验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备程度,也考验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可持续能力。
依据社会治理的理念,政府应当采取多元化的社会保障策略来满足失独家庭的保障需求,体现政府更为关注民生的社会治理方向。
关键词社会治理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多元化当今社会中失独家庭关于社会保障的诉求是需要给予关注的,也说明目前的社会保障体制不足以确保这些失独家庭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的需求,需要加以创新来适应新变化。
社会治理创新是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的契机,相对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是一元向多元的转化,利于整合更多地社会公共服务优势资源,这对于多重并举来建立完善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机制是非常有益的。
一、我国失独家庭生存及养老风险分析在我国目前的失独家庭中,尽管存在个体差异,但总体而言都面临一些相似的问题,这些问题考验着失独家庭的社会生存能力。
(一)失独家庭的养老缺乏家庭依托在“养儿防老”的传统面前,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为普遍的养老模式,其基本依托是家庭结构的完整,但是随着子女的离世,失独家庭基本失去了依靠家庭来养老的奢望,子女的离世剥夺了他们的“权利”,只能由夫妻双方来相互依靠,当夫妻双方步入老年时,相互照应可能也只是一种奢望,这个时候的家庭已经不能对他们的晚年生活带来安全和保障。
(二)失独家庭的制度保障缺位我国出台的一些政策给予失独家庭的保障也是对我国计生政策可能产生影响的一种救济。
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失独家庭的生活及养老,但是其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保证;同时,这些政策从“量”上而言显然是不足的,从“质”上而言,这种补助和扶助被失独家庭认为是一种慈善而非社会保障。
这些政策无法满足失独家庭的期望值,关键制度的缺位是事实,这终究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三)失独家庭普遍缺乏精神支撑中国人家庭观念根深蒂固,辛苦为子女创造好的生活和环境被认为是父母的天职,而“儿孙满堂老人欢”也是中国传统家庭所向往的,传统的“养儿防老”其实也是从心灵上给予老人的一种宽慰。
失独家庭扶助最新政策
失独家庭扶助最新政策摘要:自从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中国很多家庭遭遇了失独的悲惨遭遇。
为了帮助这些失独家庭渡过难关,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助政策。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提升。
本文将详细介绍失独家庭扶助最新政策的细节。
一、背景介绍:失独家庭是指家庭中唯一的独生子女不幸去世,使得家庭成为无孩或无子女的家庭。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这样的家庭在中国非常普遍,而且面临着独特的困境和压力。
政府一直以来都重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和关怀。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相关政策和措施也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失独家庭的需求和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起幸福的生活。
二、最新政策详解:1. 经济扶助失独家庭由于失去独生子女,面临着丧失经济来源的困境。
为了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经济扶助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1)丧葬补助:政府会给予失独家庭一定的丧葬费用补助,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2)生活补贴:政府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给失独家庭,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3)教育资助:政府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并为失独家庭子女提供特殊教育资助,以帮助他们获得良好的教育机会。
2. 心灵疏导失独家庭经历了巨大的精神创伤,需要得到心理上的疏导和支持。
政府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和社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失独家庭重新找回生活的意义和乐趣。
3. 社会关怀为了帮助失独家庭重新融入社会,政府鼓励社会各界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关注。
同时,政府也鼓励企事业单位向失独家庭提供就业机会,并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4. 法律保障为了维护失独家庭的合法权益,政府加强了对失独家庭的法律保护。
任何对失独家庭的歧视、不公和侵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政府也加强了对社会救助机构和志愿者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扶助行为合法、公正和透明。
三、政策效果和展望:失独家庭扶助政策的实施有着积极的效果。
通过经济扶助,失独家庭的生活得到了基本的保障。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但是我国的养老体系尚不完善。
特别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他们缺乏子女照顾的支持,生活和养老难题更加突出,需要社会和政府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因此,本文提出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的建议,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一、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失独家庭的资金补贴和补助力度,提高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加大对该人群的抚恤金、低保金、医疗救助金等补贴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失独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补贴力度,降低他们的养老服务费用负担。
二、实行失独家庭老年人特殊照顾政策。
失独家庭老年人生活上和心理上存在着更为复杂的问题和困难,政府应该根据其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照顾政策。
例如,安排专人为他们提供生活照顾、心理疏导和医疗服务;在医疗方面,政府可以出台优惠政策,提高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缓解失独家庭老年人医疗困难等问题。
三、加强社会力量参与。
政府应该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陪伴和心理支持等服务。
同时,社会组织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品质,并与政府形成合作机制,达到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展的目的。
四、完善受托监管制度。
对于失独家庭老年人来说,往往缺乏家庭照顾和家庭关爱,因此政府应该建立起有效的受托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失独家庭老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总之,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是当前必要之举,也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该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对该人群的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特殊照顾政策,加强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受托监管制度,以提高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服务质量,切实改善其生活状况。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济路径的政策建议
22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济路径的政策建议蔡 蔚(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摘 要】失独家庭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及抑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是受益者。
因此,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基于社会共同责任,通过建立以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家庭等为主体的针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救济制度,国家和社会对“失独家庭”进行制度性补偿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键词】失独家庭;特别救济制度;制度性补偿国家和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失独群体的帮扶和关注,但现行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尚缺乏国家宏观总体高位统筹政策规划,责任主体不明确,制度覆盖面小;在政策、社会、组织层面都不成熟,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
失独问题更多是社会问题,解决失独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因此,当前对失独家庭建立特别救助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非常迫切的。
一、国家层面统筹立法,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政策有效执行针对现行有关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缺乏高位立法,制度缺乏体系化、系统化、明晰化,可操作性差、执行力弱等弊端,建议首先要加强针对失独家庭社会特别救助的高位立法,如通过全国人大出台有关失独群体特别社会救助的综合法案,或由国务院出台专项行政法规,待时机成熟时再由全国人大出台法律。
总之,通过该高位立法,要明确建立失独家庭特别社会救助制度的依据、制度模式,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
该立法应既提供建立失独家庭社会特别救助制度的理念依据,同时也应是具体制定和实施失独家庭特别社会救助制度的宏观立法依据,既具有指导意义,也具有可操作性。
立法应明确国家、地方政府、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都应作为责任主体,同时明确财政、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救济责任和工作机制,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明确提高救助金标准。
建立“失独”后一次性生活补偿精神抚慰金制度。
考虑到国家财力等综合因素,不宜从国家层面统一建立一次性抚慰金制度;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发放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社会工作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福利的应对措施研究
社会工作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福利的应对措施研究【摘要】失独家庭养老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缺乏有效的支持与关注。
本文从社会工作视角出发,分析了失独家庭养老的现状与挑战,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加强失独家庭养老政策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
建立完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
开展失独家庭养老需求评估,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
加强失独家庭养老社会工作力量,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关注和支持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与福利保障。
展望未来,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更多关爱与支持。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福利、社会工作、政策支持、服务体系、需求评估、社会工作力量、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现状分析、挑战、应对措施、研究总结、展望未来。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失独家庭是指有一方或双方父母已故且未再婚,且没有兄弟姐妹的家庭。
随着城市化和老龄化进程加快,失独家庭在我国日益增多,养老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失独家庭的需求,他们面临着经济困难、心理孤独、生活无依等问题。
社会工作者以其专业知识和敏锐的社会洞察力,能够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
但目前我国对失独家庭养老的关注程度仍较低,政策和服务体系也相对薄弱,导致部分失独家庭长期处于被忽视的状态。
本研究旨在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探讨失独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希望能为提升失独家庭养老福利水平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建立服务体系、开展需求评估和加强社会工作力量等措施,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加全面和有力的支持,促进他们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
1.2 研究意义失独家庭是指仅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如果子女早逝或无法承担照料老人的责任,老人就会面临无人照顾的困境。
针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社会工作视角下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失独家庭养老福利的应对措施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决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面临的困境。
关于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
失独家庭区域分布
城区与农村
失独家庭不仅存在于大城市,农村地 区的失独家庭问题同样严峻。尤其在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失独家庭的社 会保障更为薄弱。
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分布的不均 衡,东部地区的失独家庭数量相对较 多,但中西部地区的问题同样不容忽 视。
失独家庭年龄结构
中老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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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失独家庭社 会保障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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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引言 • 中国失独家庭现状分析 •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与问题 • 国际经验与借鉴 • 完善中国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失独家庭定义及现状
定义
失独家庭是指由于独生子女不幸离世,导致父母在精神和经济上面临严重困境 的家庭。
康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减少对失独家庭的歧视和偏见,营造
关爱、包容的社会氛围。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失独家庭面临严重的生活和心理困境
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性,一旦唯一的孩子离世,家庭将陷入巨大的悲痛和困境中,包 括经济困难、精神压力等。
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足以覆盖失独家庭的需求
虽然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对于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和支持仍 然不足。
失独家庭的年龄结构以中老年为主,这部分人群在失去唯一的孩子后,面临更为严峻的生活和养老问 题。
年轻化趋势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叠加效应,失独家庭的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趋势,这一问题在 年轻人中的凸显值得社会高度关注。
03
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与问题
现有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概述
政策背景
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渐重视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确保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权 益。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失独家庭人数逐渐增多。
失独家庭是指由于家庭成员的不幸去世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只剩下一个孩子的家庭。
在传统观念中,失独家庭会面临更大的养老问题,因为他们没有兄弟姐妹可以互相照料,也没有子女可以赡养。
而在现代社会,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已经成为一个研究的重要议题。
我国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问题是现实存在的。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寿命得到了很大的延长。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下降,需要更多的照料和关爱。
对于失独家庭而言,由于没有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可以照料,他们的养老问题显得更为严峻。
有必要对失独家庭实行特殊的国家养老政策,确保他们的养老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失独家庭的养老权益,如建立专门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基金,提供相应的补贴和福利等。
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通过志愿者服务、社会组织等形式为失独家庭提供支持和帮助。
只有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失独家庭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的基本权益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
如果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可能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出现一些社会问题。
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也是一种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举措。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也需要与国际接轨。
在国际上,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为失独家庭提供了相应的福利和服务。
我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吸收他们的先进理念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国的失独家庭养老政策,使其与国际接轨。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
政府、社会各界以及个人都应当共同关注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社会支持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研究
社会支持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失独家庭问题在社会中越来越普遍,需要社会工作人员的关注和支援。
本文通过社会支持视角,探讨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的意义和方法。
首先,失独家庭的特殊性使其需要更多的社会支持。
失独家庭指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仅剩一个子女的家庭,他们的精神和物质上的需要都较强烈。
由于人口结构和大病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很多失独家庭陷入了困境,社会支持成了他们不可或缺的来源。
社会支持是指社会中各种资源和关系的支持和帮助,可以分为情感支持、信息支持、实质支持、交往支持等多种形式。
在接受社会支持的过程中,失独家庭往往会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这有利于提高其自尊心和自我认同感,从而更好地适应生活。
其次,社会工作可以为失独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
社会工作是利用社会支持理念和方法,帮助需要者解决生活中各种问题的一种专业服务。
在帮助失独家庭时,社会工作人员可以提供常规服务,如心理疏导、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也可提供具体的实质支持,如经济援助、社区服务、健康管理等。
社会工作人员通过和失独家庭成员的交流和关系建立,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减轻他们的负担,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能力。
最后,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社会工作的核心原则是以人为本,即以人的需要和权益为出发点,尊重他们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关注他们的个性和特殊性。
在介入失独家庭服务时,社会工作人员需要与失独家庭成员建立互信、尊重和倾听的关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情况。
同时,介入服务需要依据专业知识和方法,设计合适的方案和策略,并通过参与式的方法和监测评估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和改进方案。
综上所述,社会支持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服务是一项必要而有意义的工作。
社会工作人员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帮助失独家庭成员解决各种生活问题,增强其生活能力和自信心,促进其健康、幸福和稳定的生活。
“失独家庭”多元化社会救助体系研究-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
“失独家庭”多元化社会救助体系研究-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自独生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全面推行以来,我国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
这些被制度化批量生产出来的家庭,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子女先于父母,而成为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作为一个专有名词首次被提出,始于2012年《广州日报》一篇《暮年丧独子,他们的余生该何去何从?》的报道。
根据2012年2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 年,中国至少有100 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7.6 万个数量不断增加(沈蓓绯,2013)。
据已有的研究资料显示,失独家庭已经成为生活无依、求助无门、维权无据、病无所医、老无所养、死无人送的六无群体,处于被社会边缘化的最弱势群体(方曙光,2013)。
因此如何开展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救助,已成为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基于社会支持理论视角,认为应建立以多元化手段为主的以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家庭等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从而帮助失独家庭重新融入社区和社会,提高其继续生活的信心和能力。
一、失独家庭概念的界定与社会支持理论(一)失独家庭概念的界定学术界关于失独家庭问题的研究始于2001年王秀银发表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大龄独生子女意外伤亡》,由于对失独家庭问题的研究刚刚起步,因此对失独家庭的概念无论是官方机构还是学术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
官方机构,2007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在《全国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中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细化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等四个条件。
对女方的出生年月和年龄做了具体的规定。
柳志艳(2012)认为:失独家庭是指其独生子女因疾病、车祸、犯罪、工作、自杀、灾害等原因,从而永远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其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且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家庭。
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失独家庭社会政策建构
Social Policy Construction of the Families Which Lose Their Only One Child Under Welfare-m ultiplex
Perspective
作者: 赵罗英
作者机构: 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河南洛阳471003
出版物刊名: 理论界
页码: 72-74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3期
主题词: 失独家庭 福利多元主义 社会政策
摘要:失独家庭作为特殊弱势群体,遭遇养老保障、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社会交往等困境。
福利多元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政策理论范式,它主张社会福利来源的多元化,福利是全社
会的产物,应由国家、市场、社区和民间社会共同合作提供。
本文运用福利多元主义视角,尝
试建构了失独家庭保障政策。
我们认为应将国家作为主导责任主体,市场作为有效的补充,重
视家庭和社区的福利供给功能、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
失独家庭的国家责任理论背景与中国现实
失独家庭的国家责任理论背景与中国现实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数量逐渐增加。
这些家庭面临着独特的困境和心理压力,需要社会和国家的关注与支持。
本文将探讨失独家庭的国家责任理论背景以及中国现实问题,并寻求如何更好地满足这一群体的需求。
第一部分:国家责任理论背景1、失独家庭的定义与特点失独家庭是指由于意外事故、罕见疾病等原因导致唯一子女的丧失,父母成为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
他们失去了传统的家庭结构和照顾孩子的责任,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
2、国家责任的理论基础国家责任理论起源于保护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
国家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应当承担起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平等的责任。
在失独家庭的情况下,国家应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以弥补他们失去唯一子女所带来的痛苦。
第二部分:中国现实问题1、缺乏法律保障目前,中国在关注失独家庭问题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尽管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律,如《国家计划生育法》,但对于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关心和保障仍然有待加强。
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是保障失独家庭权益的基础。
2、心理健康支持不足失独家庭的父母常常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和孤独感,他们需要专业的心理健康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境。
然而,当前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这方面还存在缺陷,缺乏专业人士和机构的支持。
第三部分:满足失独家庭的需求1、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国家应加强对失独家庭的法律保障,制定更加细化的政策和法规,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例如,完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机制,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
2、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失独家庭的父母需要专业的心理支持和疏导,国家可以建立相关机构和专业团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给予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
3、加强社区支援网络社区是失独家庭的重要依托和支持系统,国家可以加强社区的组织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鼓励邻里之间的互助和关爱,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实际和情感上的支持。
结论:失独家庭是一个需要国家关注和支持的特殊群体。
国家对失独的父母最新政策-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补助标准)(二)-娱乐八卦
国家对失独的父母最新政策 -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 (补助标准) (二) - 娱乐八卦近些年来,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家庭结构的变动,失独家庭越来越多,为了帮助这部分家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帮助他们,让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和关爱,同时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本文主要介绍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和补助标准。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待遇失独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均已死亡,或者离异并有一方死亡,或者单亲家庭仅有的一个子女因故去世而没有其他子女的家庭。
这类家庭在日常生活和心理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国家对失独家庭进行了积极的扶持。
1.子女教育待遇。
对于失独家庭的子女,国家实行统一的教育优惠政策。
失独家庭子女在报名参加各类学校招生考试时,可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如加分、减免学费等。
在某些条件下,失独家庭的子女还能够获得助学金和奖学金等各种资助。
2.医疗优待政策。
对于失独家庭的老年人,如父母残疾或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可以即时参加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
在就医时,享受医疗优待政策。
3.其他优待待遇。
除了上述两种待遇外,失独家庭还可以享受到其他的福利待遇,如公租房、社会救助金、殡葬费补贴等。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国家对失独家庭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助,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的生活费用和个人医疗费用。
具体的补助标准如下:生活费用补助国家根据失独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向失独家庭发放每个月的生活费用补助,免除失独家庭经济困难老人的生活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疾病救助补助国家对失独老人进行医疗和养老保障,提供一定的医疗救助补助。
如果失独家庭老人患病需住院治疗,国家每月向他们发放一定的疾病救助补贴。
丧葬补贴在遭受儿女失去的丧葬经济负担时,国家还会向失独家庭发放一定的丧葬补贴,保障失独家庭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国家对失独家庭给予的关爱和帮助,在让他们更加安心和稳定的同时,也对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这些家庭勇敢面对生活和困难,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爱和帮助。
多元参与失独家庭困境化解探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视角
多元参与失独家庭困境化解探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视角熊亮1韩冰2(1.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410028;2.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28)[摘要]子女赡养保障的失去使大部分失独家庭面临经济窘迫、身心脆弱、缺乏照料等问题,而且随着失独群体年龄的增加以及身体机能的下降,这些问题将更加凸显,仅仅依靠政府每月发放的补助金难以解决。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视角,提出在政府的主导下引入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通过整合各种养老资源,发挥各扶助主体所长,力求最大限度地帮助失独家庭摆脱困境。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困境;福利多元主义[中图分类号]D632.1;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53(2020)06-0049-05计划生育政策使我国人口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为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这一政策也产生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极易受外部环境威胁失去唯一的子女,从而产生一个特殊的群体——失独家庭。
虽然我国于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已超过生育的最佳年龄,无法享受全面放开的二胎政策带来的福利。
随着失独人员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下降,仅仅依靠政府每月发放的补助金难以化解其面对的一系列养老困境。
如何使他们安度晚年,亟须全社会共同努力。
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失独家庭养老困境以及现行扶助模式不足的基础上,从福利多元主义视角出发,提出在政府的主导下引入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通过整合各种养老资源,发挥各扶助主体所长,力求最大限度地帮助失独家庭摆脱困境。
一、失独家庭面临的多重困境(一)经济窘迫在我国,大部分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子女给予,子女的经济供养直接决定着低收入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
唯一子女意外死亡导致来自子女的经济供养链断裂,使得低收入、无收入的父母必然陷入经济困境。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近年来,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同时失独家庭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多。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他们面临着无子女供养、无法照顾等问题,尤其是在养老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扰和压力。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来关注和照顾失独家庭是非常必要的。
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体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养老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有享受养老福利的权利。
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他们没有其他亲属来供养和照顾,因此更需要社会的关怀和帮助。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弥补他们的养老缺口,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从而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缓解其经济负担。
失独家庭通常没有其他亲属来供养和照顾,他们往往需要依靠自己的积蓄和退休金来维持日常生活,但是这些收入往往难以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通过提供养老金、医疗救助、康复服务等形式的补贴和支持,帮助他们缓解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
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失独家庭的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往往不如年轻人,因此他们更需要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来照顾和护理。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提供养老院、护理院等专业机构,为失独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
还可以鼓励和支持社区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服务,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提高失独家庭的生活质量。
对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失独家庭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困境和精神压力。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支持失独家庭,给予他们关怀和帮助,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这不仅可以体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还可以缓解失独家庭的经济负担,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应该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怀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养老制度,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研究近年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的失独家庭面临着独特的养老问题。
失独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在生育的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所有子女去世的家庭。
由于没有子女可以赡养,失独家庭面临着无人照顾的困境。
对我国失独家庭实行国家养老政策进行研究,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对失独家庭具有积极的意义。
失独家庭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经历了巨大的悲痛和心理创伤。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减轻失独家庭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支持。
国家养老政策还可以提供经济上的帮助,缓解失独家庭经济负担。
养老问题是社会问题中的重要环节,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可以提高社会的幸福感和稳定性。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对失独家庭有利于社会稳定。
失独家庭面临着无人照料的困境,特别是在年老体弱的时候更加需要社会的关怀与帮助。
如果失独家庭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持与照料,他们可能会面临生活困境和社会关系的破裂。
这对于社会的幸福感和稳定性都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对失独家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避免社会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对失独家庭有利于社会公平与响应。
失独家庭是特殊的家庭群体,他们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生育,失去了养儿育女的机会。
对于这些失独家庭来说,他们无法享受到正常家庭的福利待遇。
实行国家养老政策可以弥补这种不公平,让失独家庭能够得到与其他家庭同等的待遇。
这不仅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也是对不幸的家庭的关怀与回应。
要注意实行国家养老政策需要依靠政府与社会各方力量的合作。
政府应当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的养老政策,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
社会各方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为失独家庭提供关爱和支持。
各界纷纷参与建立志愿者服务机构,为失独家庭提供帮助和陪伴。
只有政府与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
优势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分析和对策思考
优势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分析和对策思考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失独家庭指的是失去独生子女或独生子女无力照顾自己的家庭。
在优势视角下,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进行分析,可以有以下几点思考与对策。
了解失独家庭的特点。
失独家庭通常是年龄较大的一对夫妻,缺乏保障自己晚年生活的经济能力。
他们没有能够承担养老责任的子女,生活可能面临诸多困难。
我们需要基于这一现实作出针对性的对策。
加强社会化养老保障。
当前,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特别是对于失独家庭而言更是如此。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确保失独家庭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养老金发放标准,提供养老金的特殊补贴等方式,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
加强社会支持力量。
除了政府的养老保障体系,社会的支持力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社会各界可以积极行动起来,为失独家庭提供帮助和关怀。
可以组织志愿者团队,为失独家庭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陪伴,或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
可以通过社会募捐、慈善活动等方式,为失独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和支持。
加强法律保障。
在法律层面上,也需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保障。
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失独家庭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可以规定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失独家庭,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支持和帮助。
可以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因为缺乏独立能力而产生的纠纷和问题。
加强全社会的关注与关怀。
对于失独家庭而言,最重要的是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关怀。
我们需要通过舆论宣传和社会媒体等平台,加强对失独家庭问题的宣传和关注度。
也可以组织文化活动和亲情活动,为失独家庭提供一个交流和融入社会的平台,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力量。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加强社会养老保障、加强社会支持力量、加强法律保障和加强全社会的关注与关怀,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支持。
优势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分析和对策思考
优势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分析和对策思考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摆在社会面前的一大难题。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主要指由于在独生子女政策下夫妻离异或者一方去世,而导致失去唯一子女的家庭。
在这种情况下,失独家庭会面临来自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压力和困扰。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优势视角下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思考。
一、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分析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一些夫妻离异或者一方去世后导致家庭失去独生子女而无法得到子女的养老照料和精神支持。
这种情况下,失独家庭会面临经济支持、精神寄托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压力和困扰。
在经济支持方面,失独家庭通常依赖于子女的经济资助和赡养。
但是一旦失去独生子女,就意味着失独家庭要承担起自己的养老经济负担。
对于一些失独家庭来说,他们可能面临着经济拮据、无法养老的困境。
在精神寄托和心理健康方面,失独家庭缺乏了子女的陪伴和关爱,容易产生孤独、抑郁等心理问题。
这些问题都给失独家庭的养老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包括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养老金补贴,建立失独家庭专门的救助机制,确保他们在经济上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
2. 建立社区化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注和服务,建立健全的社区化养老服务体系,包括提供社区养老机构、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为失独家庭提供养老照料和精神支持。
3.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对失独家庭的心理健康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支持等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困扰,保持良好的心态。
4. 倡导多子女养老观念在社会层面,要倡导多子女养老观念,鼓励家庭生育多个子女,以减轻失独家庭养老的压力。
5. 加强法律保障和社会支持政府应该加强对失独家庭的法律保障和社会支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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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桥视野·2016年第20期 19投入远远不够。
科技教育的普及面不广,一些科技活动、科技比赛仅仅局限于部分参赛学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没能形成合力,社会与学校、家庭的科普教育很难接轨;科普教育工作者(包括家长)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当前的科普教育远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
为此,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科普,重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科学普及、科学教育、科学素养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词汇。
2002年,我国还颁布实施了《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随之启动,对科普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得到不断深化,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科普工作的重要地位,有利于推进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有利于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使命。
二、当前科普教育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加快素质教育改革实验的同时,也加大了科普教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1.对待科普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说到科普教育,虽然科普对于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性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但是公众往往有一种认识上的错位,将科普教育简单的认识为自然科学知识的普及,忽视了社会科学知识学习。
当前科普教育的重要意义与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科学普及的重点应当在教育,教育的重点是“三位一体”。
2.没有健全的科普教育保障机制。
科普工作既是政府行为,也是公益行为。
正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时,我们才发现我们的科普教育队伍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一个显著的表现就是,许多科普教育在社会层面还停留在了口号宣传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科普工作纲要》。
然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经费投入严重滞后,远远不能满足科学普及教育需要。
3.科普教育形式单一没有形成示范性体系。
由于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参与科普教育的人才匮乏,科普教育本身科目繁多,各行其是,也没有一套示范性教育脚本,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
科普教育工作在形式上往往出几张挂图、几块展板、几幅广告了之。
有的搞一个“科普周”或是“科普日“,热闹一阵子就销声匿迹;在内容上涉及的知识面较窄,涉及的学科不多,许多学科没有参与进来;组织和参与人数也较少,没有发动公众共同参与,受众人数有限,对象覆盖面少;科普基地的建设更是不够理想,如许多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学校资源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只当作专业培养的基地,而没有同时也作为科普的基地,或者只是挂了牌子。
4.科普教育理论研究与现代化建设实践不相适应。
科普教育力度不够,最本质的原因在于专门从事科普教育的理论工作者少之又少。
目前我国科普教育研究水平和研究成果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
缺乏对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系统、全面研究,缺乏社会效应。
5.科普教育吸引力与需求之间产生的共鸣不足。
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经济社会、文化水平差异较大的国家。
虽然公众从儿童至青少年、从中年到老年均对科普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是如何进行科普教育,缺乏理论研究,特别是针对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体,如何进行科普教育,普及哪些内容等等研究不系统、不深入,针对性不强,以致于科普教育基本上停留在一般灌输的状态。
三、科普教育实效性的探析科普教育是一个经常性、日常性工作。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在科普教育方面无论内容或形式都需要不断更新,积极探索丰富的、多样的、高效的科普教育形式,使之充满生命力。
1.以“三新“吸引公众关注。
一是方式新。
当前科普方式主要包括示范法、教学法、媒介法和综合法,其中综合法因重视“亲身感受”效果最好。
利用科普展览开展科普活动。
展览活动是以展具、教具为主要教材进行科普活动。
一个好的展览不但可以教授人以知识,甚至可以影响人的志向,因此,在设计展览时,不能只追求展品包罗万象、内容丰富多彩,更要寓科学知识于娱乐之中,符合新时期人的特点和需求。
比如近期在乌鲁木齐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艺术双年展,以“科学与艺术的对话”为主题,将科技科普知识与艺术展览进行有机的结合,展示出文化与科技融合带来的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新理念。
如此的科普活动,不再是相对枯燥的理论说教,而是一场艺术的盛宴和关于创新的头脑风暴,使人们在艺术欣赏的同时体验到科技的魅力,提高了对现代前沿科技知识的认识和了解。
这种科普展览的举办,就是提高科普活动实效性的成功案例。
科技体验作为一种有意识地亲身感受科学技术的活动,能够帮助人们获得对科学技术的最直接的感性认识,从而丰富对科学技术的理性认识。
还可以增加科技博物馆、科技旅游等科普活动,使这些形式成为最受欢迎、效果最好的科普形式。
二是内容新。
目前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进入跑步前进的时代,大学科普的内容也应该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突出高新技术、环境保护、科技与社会等科学知识的普及,尤其是我国确立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科普主题,这一主题的确立,也要求大学科普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
学校有很好的资源,各学科的新进展和特色的东西都可以成为科普的内容。
三是手段新。
以前传统的科普手段主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和科普画廊、橱窗等,在学校开展广泛的科普讲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
此外,通过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利用其传递信息的时效性、丰富性、互动性以及检索的方便性,使其成为科普教育的重要手段,使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了解科技信息。
2.以培养“两种精神“感悟科普魅力。
在加强科学知识传授的同时,聆听科学家故事,注重培养科学精神。
在科普教育中向大学生介绍一些伟大的科学家为真理而奋斗和献身的故事,感染大学生,培养他们求真求实,勇于批判,敢于斗争的精神,形成他们的社会道德责任感和科技职业道德感。
一个人精力和想象力最旺盛的时期,也是一个最具可塑性的时期,抓住这个时期强化创新精神培养,激发公众感悟科普的魅力。
3.加大科普教育理论研究者培养力度。
科普教育理论研究是科学传播与普及的源头,直接影响我国科普工作的发展,甚至是全民科学素养的提升。
应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综合优势,开拓通道,让公众也参与到科普教育的创作中来,开创全民参与的新格局。
综上所述,科普教育作为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重要载体,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尤为重要。
同时,科普教育更是改善社会会风气、消除蒙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人口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中华民族21世纪伟大复兴的关键。
论福利多元主义下失独家庭的社会政策孟卫军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失独家庭养老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对福利多元主义背景下的养老服务主体展开分析,最后探讨了福利多元主义下失独家庭的社会政策,为失独家庭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资料参考。
【关键词】福利多元化主义;失独家庭;社会政策失独家庭由于家庭构成的特殊性,仅凭借政府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无法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福利多元化作为一种比较优越的理论,其对于我国失独家庭养老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福利多元化主张政府不再是社会福利的唯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20 大陆桥视野·2016年第20期一提供者,而号召社会福利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和社区共同承担。
福利多元化背景下的失独家庭养老,不仅能极大的满足老年人的养老物质和经济需求,还能够从社会、家庭、政府等多角度给予老年人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关怀,为老年人营造幸福的晚年生活。
一、失独家庭养老所面临的困境1.经济供养不足。
我国当今政府养老政策日益完善,老年人的养老金和退休金也逐年提高。
可是,失独老人由于失去家庭子女的经济支撑,其经济来源主要依托于政府的养老政策,一旦他们因患病或年龄的增长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养老金根本不足以支持其生活和护理雇工开销。
虽然社区养老服务能够弥补这部分的缺陷,但购买护理服务需要大量资金,但由于失独老人家庭经济供养的缺失,使其根本无法负担这部分费用。
2.生活照料缺失。
老年人生理机能逐步下降,即便未罹患高血压、心脏病、关节炎等慢性疾病,其生活自理能力也较差。
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子女的照料和看护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失独老人没有子女照料,其生活照料主要依靠社会服务或亲属。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上的要求和保护,这种照顾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随着年龄增大或者罹患疾病,失独老人很容易陷入无人照料的境地。
尤其是对于一些偏瘫、视力障碍、行动障碍的老人,其生活状态更是十分艰难。
失独老人生活照料的缺失,是失独老人面临最严酷的现实问题。
3.精神慰藉缺乏。
精神生活丰富与否,将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和健康,失独家庭老人由于失去了子女,导致其后继无人。
相比于非失独家庭的老人,根本享受不到膝下儿孙成群的快乐。
由于长时间独居,缺乏社会活动基础,很容易面临着情感缺失的问题。
虽然国家在经济上能够给予老年人基本的生活经济保障,但精神上慰籍却需要家庭、社会来发挥作用。
如果家庭、社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老年人将会陷入异常苦闷、孤独的老年生活中,极大的影响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失独家庭养老模式分析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失独家庭养老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针对当前社会养老模式进行分析,福利多元视角下的失独老人养老模式主要有机构养老、政府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四种。
机构养老就是指由社会福利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养老模式,典型的机构包括养老院、福利院等。
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好,不仅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贴心的照料和服务,还能给予老年人比较丰富的精神生活。
但入住养老院需要老年人子女或直接亲属签字,很多失独老人因为无担保签字人,无法获得入住养老院的资格。
政府养老是指由国家养老社会保障所维持的养老模式,政府养老仅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资金上的支持,而无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无法在情感上给予失独老人慰藉。
家庭养老则主要是以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维系的养老模式,失独老人由于失去子女,必然无法获得家庭养老的机会。
虽然失独家庭的旁系亲属也会给予一定的养老支持,但却不在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失独老人的家庭养老由于丧失子女,仅能够依靠其他家庭的支持,而这种支持是十分脆弱的,很难确保发挥作用。
民间社会养老则是指由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的养老模式,主要模式包括家庭特护、病房陪护等。
社会养老大多以盈利为目的,更多的是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的优质养老服务。
作为多元治理主体之一,民间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中的重要性逐步凸显:满足多样化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推动全社会积极关注社会养老服务问题。
三、福利多元主义下失独家庭养老社会政策1.政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与服务。
为了确保失独家庭老年人能够拥有幸福的晚年,首先要求政府为失独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和完善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