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并联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解决方案
管理中心子系统
业务处理子系统
基础应用子系统
审批业务数据库
政务公开平台
用户管理
权限管理
应用支撑平台
身份验证
项目总体设计
三级部署模式 1、行政审批系统 2、电子监察系统 3、视频监控系统 4、身份认证系统 5、网络及信息安全系统
监察功能设计
监察功能设计
对各种违规行为,自动给予黄牌、红牌警告 。
对行政审批事项临近办理时限的,自动出示 黄牌,并及时通过计算机或手机短信通知 实施机关和有关负责人;
行政审批功能设计
角色管理 对系统内的角色进行管理,实现角色的定义、角色与人员
部门的匹配。可按角色名称、排序优先级和描述信息添加角色 ,并可对添加的角色进行角色修改、角色删除和角色人员匹配 。
行政审批功能设计
权限管理 对系统内的权限进行管理,实现角色与资源的绑定。页面
默认显示所有资源以及与该资源对应的全部角色,通过选择想 要的角色绑定该资源。
资源管理 对系统内的所有资源进行管理,可对每个资源的设置情况 进行修改;也可对选择的资源进行挂选(该资源在本系统中是 否有效);也可在任一资源上添加子节点、删除子节点、修改 属性、节点上移和节点下移操作。
行政审批功能设计
项目分类管理 对入厅的各种办件进行项目分类管理,可自动生成政务
中心审批项目统计汇总表,并可对此表打印;也可以显示 入厅项目的分类列表,及各个分类所包含的子项目;也可 以选择查询条件对项目分类进行统计。
用户
项目总体设计
总体结构
1、申报与审批
2、咨询与投诉
3、信息与服务
4、管理与监察
集中以上四项为一体的 视
频
综合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监 控
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并联审批及电子监察(完整版)
电子政务通用方案模板(完整版)目录1总体设计方案 (3)1.1网上审批平台 (3)1.2电子监察平台 (3)1.3技术路线 (4)1.3.1J2EE技术 (4)1.3.2单点登录/一次退出技术 (4)1.3.3动态表单技术 (4)1.3.4工作流技术 (4)2应用系统设计方案 (5)2.1网上审批平台 (5)2.1.1审批办理 (5)2.1.2审批监管 (10)2.1.3审批办公 (12)2.1.4审批服务 (16)2.1.5审批管理 (20)2.1.6解决二次录入问题 (23)2.2电子监察平台 (23)2.2.1门户网站 (24)2.2.2实时监察 (25)2.2.3预警纠错 (26)2.2.4绩效评估 (28)2.2.5查询统计 (28)2.3数据交换系统 (28)3公司简介及审批监察业务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软件产品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承担的科技项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公司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业务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体设计方案1.1网上审批平台网上审批平台总体上分为中心门户网站,审批办理子系统,审批监管子系统,内部办公子系统,后台管理子系统,信息发布与反馈子系统,流程管理子系统。
接入层应用服务层应用支撑层核心数据层网络基础层1.2电子监察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不仅仅局限在对行政审批进行监察,还要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信访投诉、重大应急事项处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电子监察的角度进行架构,不仅要建设对已有应用系统实现电子监察,而且对尚未建设应用系统的监察对象设计预留接口,便于以后功能扩展,避免重复建设。
政务中心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平台建设方案汇报材料
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方案
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计划
数据共享与交换方案
数据共享与交换的背景和意义 数据共享与交换的技术架构 数据共享与交换的标准和规范 数据共享与交换的安全保障措施
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网络安全策略: 制定严格的网络 安全策略,包括 访问控制、数据 加密、防火墙等, 确保政务中心网 上审批与电子监 察平台的安全性。
政务中心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 平台建设的需求分析
政务中心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 平台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建设目标与意义
提高政务服务效 率和质量
促进政府职能转 变和政务公开
增强政府公信力 和形象
推动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
建设内容与技术方案
网上审批系统建设
建设目标:实现政务中心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平台的建设,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用户体验
YOUR LOGO
政务中心网上审批 与电子监察平台建
设方案汇报
汇报人:
,
汇报时间:20X-XX-XX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添加目录标题
实施计划与时间 安排
项目背景与目标
预期成果与效益 分析
建设内容与技术 方案
总结与展望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项目背景与目标
项目背景介绍
政务中心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 平台建设的背景
政务中心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 平台建设的意义
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
风险识别:识别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风险因素 风险评估:对每个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降低或消除风险的影响 监控与报告: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及时报告风险状况和应对措施
预期成果与效益分析
预期成果描述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部署,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综合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的归集共享,集约化、规范化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
2019年6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并网;2019年9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
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急用先行。
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标准规范,统筹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应用,合理确定建设时序,逐步实现承担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系统全面接入。
统分结合,集约共享。
公共支撑和核心应用采取统建模式,行业监管信息系统采取分建模式。
坚持集约利旧,对地方和部门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清理和整合,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现有监管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问题导向,着眼长远。
着力解决监管业务的基础性、普遍性、全局性问题,聚焦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需求,不断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管工作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在国务院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确定的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条线监管职能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主项名称、监管事项子项名称、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10项内容。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8•【字号】扬府发[2006]210号•【施行日期】2006.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发〔2006〕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信息安全,加快我市信息化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活动各个领域有效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广泛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和企业技术进步,以全面提高社会生产力、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决定全市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协调和监督,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和各部门进行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管理和考核;负责国防信息动员的组织、动员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设立信息化领导机构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本办法。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明确信息化职能办事机构,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4•【字号】扬府发〔2018〕125号•【施行日期】2018.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扬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支持重点。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我市产业、人才、区域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突出创业创新,注重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做大电子商务规模,为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新引擎。
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要突出重点,把有限的政策资源向品牌网络零售、批发、电商服务龙头企业,向毛绒玩具、日化用品、灯具、玉器、花卉、园艺等乡镇(街)特色产业园区,向围绕重点产业扩链强链、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等电商服务载体、平台和基地倾斜集聚,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5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25%;以龙头企业培育和平台载体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产业集聚程度与专业化水平,形成10个以上年交易额超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村镇和园区;力争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100%;获批5个以上省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以及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对2009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决定保留230件,废止82件。
凡未列入保留目录的2009年7月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失效。
附件一: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序号文件名称1扬州市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扬州市公证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6号)3扬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4扬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1号)5扬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6扬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7扬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号)8扬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号)9关于取消和退出一批政府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4号)10关于公布第二批取消和退出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7号)11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号)12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9号)1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0号)14关于公布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1号)15关于公布第四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3号)16扬州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6号)扬州市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37号)18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19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9号)20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取消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0号)21扬州市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22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23扬州市征地被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4号)24扬州市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25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6号)26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第47号)27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28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9号)29扬州市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0号)30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1号)31扬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2号)扬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3号)33扬州市民用建筑节能与墙体新型材料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4号)34扬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5号)35扬州市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36扬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57号)37转发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市直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06]38号)38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方法(扬办发[2006]89号)39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扬政发[1996]327号)40扬州市旅游业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发[1998]112号)41关于市直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脱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扬政发[1998]155号)42扬州市爱国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14号)43关于修改《扬州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扬政发[1998]222号)44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37号)45扬州市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38号)46扬州市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45号)47扬州市区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扬政发[1998]312号)48关于对出租和改变用途的国有划拨土地收取年租金的办法(扬政发[1998]322号)49扬州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扬政发[1998]338号)50扬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154号)5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扬政发[1999]157号)52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扬州市区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批复》的通知(扬政发[1999]167号)53扬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扬政发[1999]170号)54扬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扬政发[1999]176号)55扬州市邮票和集邮票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234号)56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政发[1999]271号57扬州市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108号)58扬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扬政发[2000]143号)59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扬政发[2000]166号)扬州市市区公有住宅平房出售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188号)61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扬政发[2000]205号)62扬州市殡葬管理办法(扬政发[2000]210号)63扬州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228号)64扬州市古运河交通管理办法(扬政发[2000]240号)65扬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53号)66关于加强市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1]96号)67关于加强市区职工集资建房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1]100号)68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01]113号)69扬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办法(扬府发[2001]136号)70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203号)71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直工业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补充政策意见(扬府发[2001]208号)72扬州市公路环境综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217号)73扬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5号)74扬州市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22号)扬州市区物业管理招标办法(扬府发[2002]83号)76扬州市征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84号)77扬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扬府发[2002]88号)78关于重新确认公布行政处罚主题资格的通知(扬府发[2002]105号)79扬州市区占用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补偿、赔偿标准(扬府发[2002]113号)80扬州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122号)81扬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131号)82扬州市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扬府发[2002]172号83扬州市市区城区排水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212号)84扬州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扬府发[2003]55号)85扬州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92号)86扬州市市区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101号)87扬州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发[2003]103号)88扬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扬府发[2003]129号)89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试行)(扬府发[2003]153号)关于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通知(扬府发[2004]10号)91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扬府发[2004]45号)92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扬府发[2004]51号)93扬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53号)9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75号)95扬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扬府发[2004]94号)96江苏省扬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优惠政策(扬府发[2004]102号)97关于规范市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104号)98关于调整市区房改有关政策的通知(扬府发[2004]113号)99关于印发《扬州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扬府发[2004]114号)100扬州市市区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43号)101扬州市市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62号)102扬州市信访事项终结处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4]168号)103扬州市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扬府发[2004]169号)104扬州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70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04]17号)106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89号)107扬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发[2004]194号)108扬州市豆制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4号)109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扬府发[2005]38号)110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5]47号)111扬州市市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57号)112扬州市集体土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暂行办法(扬府发[2005]120号)113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府发[2005]122号)114关于扶持上市后备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扬府发[2005]138号)115关于印发《扬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扬府发[2005]150号)116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扬府发[2005]161号)117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扬府发[2005]162号)118关于加强扬州主城区旅游饭店建设的导向意见(扬府发[2005]163号)119关于扬州主城区市场建设导向意见(扬府发[2005]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5]170号)121扬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28号)122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扬府发[2006]71号)123《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6]83号)124扬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84号)125扬州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110号)126扬州市区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21号)127扬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113号)128关于印发《扬州市实施社会保险市区统筹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发[2006]115号)129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扬府发[2006]128号)130扬州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减免实施办法(扬府发[2006]134号)131扬州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扬府发[2006]138号)132扬州市环境友好奖奖励办法(扬府发[2006]159号)133扬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165号)134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扬府发[2006]177号)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178号)136扬州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扬府发[2006]179号)137扬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扬府发[2006]180号)138扬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实施办法(扬府发[2006]189号)139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扬府发[2006]209号)140扬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扬府发[2006]210号)141扬州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30号)142扬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47号)143扬州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扬府发[2007]73号)14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7]100号)145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中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扬府发[2007]109号)146扬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151号)147扬州市固定资产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157号)148扬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7]172号)149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扬府发[2007]221号)关于市区违法建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扬府发[2008]21号)151扬州市市区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3号)152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泊位拍卖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4号)153扬州市绿化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5号)154扬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扬府发[2008]70号)155扬州市沿江船舶产业整治整合办法(扬府发[2008]112号)156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扬府发[2008]127号)157扬州市《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扬府发[2008]139号)158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08]140号)159关于加快口岸发展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08]147号)160关于优先发展公交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8]158号)161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08]162号)162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补充意见(扬府发[2008]192号)163扬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扬府发[2008]221号)164扬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扬府发[2008]231号)扬州市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扬府发[2009]10号)166扬州市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暂行办法(扬府发[2009]14号)167扬州市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扬府发[2009]123号)168关于企业离休干部参照发放生活补贴的批示(扬府字[2003]91号)169《关于办理退休职工进出公园优待证的请示》的通知扬政办发[1988]110号170扬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及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办发[1998]12号)171扬州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8]15号)172关于加强我市与外国驻华领事交往管理的规定(扬政办发[1998]94号)173《扬州市市区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扬政办发[1998]135号)174关于加强扬州市行政奖励和表彰工作管理的意见(扬政办发[1999]123号)175扬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9]124号)176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72号)177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78号)178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00]82号)179关于调整市区就业、投资、购房人员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120号)关于调整我市房改有关政策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124号)181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细则(暂行)(扬政办发[2000]132号)182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183关于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周年报告制度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27号)184扬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扬府办发[2001]35号)185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发布扬州市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42号)186扬州市区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1]56号)187扬州市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扬府办发[2001]57号)188扬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1]115号)189扬州市区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工作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01]121号)190关于加强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府办发[2001]129号)191扬州市办理工商证照并联审批手续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1]130号)192关于印发《扬州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02]152号)19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扬府办发[2002]175号194扬州市区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3]54号)195扬州市市区解困定销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3]55号)196《关于确定全市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最低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3]88号)197扬州市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3]89号)198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解决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3]93号)199扬州市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的意见(试行)(扬府办发[2004]49号)200社区双拥工作规范(扬府办发[2004]69号)201关于印发《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4]84号)202扬州市义务植树统筹费、绿化费征收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4]89号)203企业双拥工作规范(扬府办发[2004]126号)204扬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4]127号)205扬州市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规定(扬府办发[2004]133号)206关于调整扬州市区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征缴标准的通知(扬府办发[2004]138号)207《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扬府办发[2005]41号)208扬州市区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6]88号)209扬州市区出租汽车继续实施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的工作意见(扬府办发[2006]156号)210关于印发扬州市市直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6]160号)211《关于扬州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6]192号)212关于印发《扬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6-2020)》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6号)213《关于加强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49号)214关于印发《扬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劵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2007]60号)215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77号)216扬州市市区实施劳动保护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7]136号)217扬州市节能减排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145号)218扬州市市区公共汽车场站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7]160号)219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若干意见(扬府办发[2007]224号)220扬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5号)221扬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商登记指导意见(扬府办发[2008]16号)222扬州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0)(扬府办发[2008]83号)223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08]84号)224关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扬府办发[2008]102号)225关于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08]103号)226扬州市区临时困难应急救助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107号)227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并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扬府办发[2008]111号)228扬州市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8]116号)229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扬府办发[2008]120号)230扬州市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8]152号)附件二: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序号文件名称1扬州市生育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2扬州市城市人民警察巡逻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5号)3扬州市反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反暴利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8号)4扬州市航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号)扬州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号)6扬州市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号)7扬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号)8扬州市区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17号令)9扬州市征兵工作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8号)10扬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号)11扬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3号)12扬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13扬州市《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26号14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34号)15扬州市农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5号)16扬州市市级机关住宅管理暂行办法(扬办发[1998]29号)17关于规范我市拍卖市场若干问题的意见(扬政发[1998]1号)18扬州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92号)19扬州市吸引留学人员来扬工作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131号)扬州市市区出租车汽车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13号)21扬州市农村电价管理实施办法(扬政发[1998]211号)22扬州市渔药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33号)23关于扬州市区企业职工大病统筹基金实行银行托收的通知扬政发[1998]262号24扬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273号)25扬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81号)26扬州市农村自来水厂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发[1998]288号)27扬州市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办法(扬政发[1998]296号)28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扬政发[1998]330号)29扬州市法律援助暂行办法(扬政发[1998]336号)30扬州市农药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23号)31关于鼓励外商和市外大中型企业在市区投资的若干政策意见(扬政发[1999]92号)32扬州市区招商引资暂行奖励办法(扬政发[1999]93号)33关于支持市直工业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的实施意见(扬政发[1999]94号)34扬州市直工业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扬政发[1999]95号)关于加强市属公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扬政发[1999]96号)36扬州市区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管理意见(扬政发[1999]132号)37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1999]190号)38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意见(扬政发[1999]194号)39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扬政发[1999]216号)40扬州市区主次干道环境管理“门前六包”工作实施方案(扬政发[2000]130号)41扬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扬政发[2000]190号)42扬州市城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扬政发[2000]211号)43扬州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扬府发[2001]33号)44扬州市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大型商贸活动治安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68号)45扬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扬府发[2001]72号)46关于扶持市区市场建设的意见(扬府发[2001]108号)47关于扬州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收费减免实施办法(扬府发[2001]115号)48扬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32号)49扬州市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扬府发[2002]57号)50扬州市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扬府发[2003]54号)51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技术管理的意见(扬府发[2003]175号)52关于进一步明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扬府发[2004]2号)53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04]90号)54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意见(扬府发[2004]137号)55扬州市市区“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扬府发[2004]163号)56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扬政办发[1995]98号)57扬州市区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暂行规定(扬政办发[1997]48号)58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的通知(扬政办发[1998]18号)59对临时来扬州市区工作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特聘工作证管理的暂行办法(扬政办发[1998]55号)60关于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的意见(扬政办发[1998]59号)61关于《扬州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扬政办发[1999]1号)62扬州市市直企业再就业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扬政办发[1999]13号)63扬州市农业机械供应和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扬政办发[1999]79号)64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39号)65关于加快全市干线公路“网化工程”建设的意见(扬政办发[2000]57号)66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生猪屠宰管理的补充意见(扬政办发[2000]59号)67扬州市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扬政办发[2000]112号)68扬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扬政办发[2000]140号)69扬州市财政监督稽查工作暂行规定(扬府办发[2001]3号)70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环境若干突出问题管理的意见(扬府办发[2001]59号)71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规定(扬府办发[2001]61号)72扬州市区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管理试行办法(扬府办发[2001]79号)73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改革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81号)74关于禁止在市区擅自取用浅层地下水安装使用水冷空调的通知(扬府办发[2001]103号)75扬州经济开发区收费扎口管理实施办法(扬府办发[2001]105号)76扬州市2002年度市直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扬府办发[2002]1号)77扬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房屋拆迁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2]74号)78扬州市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2]93号)。
行政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实施方案(最新)
行政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实施方案(最新)为切实推进X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充分发挥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X〕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通知》(X发〔X〕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X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一牛鼻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树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良好形象。
按照“协同办理、信息共享、压缩时限”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系统平台和新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建立“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分头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回复”和“平台受理、在线办理”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做到项目审批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为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X审批权限内或审批权限以上有关阶段的需由2个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参照本方案执行。
从提出申请到开工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审批事项和部门,按X、州县(市)三个层级和行政区划全部纳入行政服务大厅或新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事大厅。
三、工作机制(一)并联审批实行“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分头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回复”的工作机制。
1.一门受理。
《行政许可法》规定,并联审批事项由主办部门统一接件、统一受理。
并联审批的最终审批单位原则上为并联审批的主办部门,受理地点为主办部门设在州、县(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办事窗口。
2.转告相关。
主办部门窗口受理后,要立即转告各相关协办部门,并信息传输或通知领取审批的所有申请材料。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4篇)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____年,我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坚持以打造政府为民服务“第一窗口、第一形象、第一品牌”为目标,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和主要载体,不断改革创新、积极主动作为,在推进我市行政服务改革创新发展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服务项目形成新机制。
积极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改革,拟定《扬州市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印发,不断修改和完善审批流程,制作了受理时使用的六类制表和并联审批事项办事须知,起草了“一票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并对并联审批软件进行了开发和检测。
目前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已在原新城西区和蜀岗瘦西湖风景区范围内组织试点实施,根据统计,有关项目办理压缩流程三分之一以上。
拟定《扬州市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试行办法》并由市政府颁发,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办理措施,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服务系统服务重大项目工作座谈会、督查会,印发《全市行政服务系统服务重大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各级中心紧密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这个核心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网格管理、专窗接待、绿色通道、联合会办”等办理机制;市中心每月对各级中心上报的重大项目服务情况及审批需求进行汇总分析,确保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做到程序最少、时间最短、效果最好。
各县级中心服务重大项目工作均富有特色:宝应、广陵、邗江中心开辟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实施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高邮中心建立了“一条龙”特办机制、“一揽子”会办机制、“一窗式”代办机制,并明确各窗口首席代表为代办员;江都、仪征中心开展了并联审批和联审会办,实施了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开发区中心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容缺办理。
截止目前,市、县两级中心经对《全市重大项目目录》的项目进行及时梳理和更新,对____个有审批需求的项目实行了全程跟踪服务,其中____个项目已经完成审批,各级中心对剩余的____个项目正在积极对接,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重大项目高效快捷办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5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明确并联审批协同责任,规范中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时间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等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一)明确环节牵头部门。
全面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按流程分为前期核准、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五个环节。
前期核准环节由发展改革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技改项目)牵头,土地出让环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规划设计环节由规划部门牵头,工程施工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或者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由各地指定牵头部门。
(二)明确并联审批事项。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各环节前置或互为关联影响的事项能够并联的,都应列入并联审批事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对重特大项目,也可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重特大项目的具体范围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明确并联审批时限。
各环节的审批时限要在法定时限内尽量压缩,原则上每个环节时限力争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部审批完成时间力争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最长不超过70个工作日。
鼓励各地合理压缩时限,由牵头部门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范围内细化安排,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范文下面是我们的推荐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____年,____行政服务中心打造出了“三集中三到位”与网上办理率同步抓,服务和管理两不误,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齐兼顾,队伍素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不“掉队”等新亮点、新优势。
一是不断完善“三集中三到位”的审批服务格局,确保了涉企审批事项____%进驻,保障了“五项指标”的全面落实,逐步完善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二是通过标准化管理,保障各项服务的制度化开展。
将各办理事项的内容、依据、服务范围、办理程序、办事制度、服务标准、时限要求及审批结果以及相关的投资优惠政策、措施等,以标准形式向社会、企业、投资者及群众公开,真正形成了科学、完整、系统、权威的标准体系。
三是拓展完善“一网式”的行政服务手段。
____行政服务中心积极配合____府办及____经信局、____编办等部门,开展____省网上办事大厅____分厅的事项梳理、确认、进驻、调整、培训、宣传等建设完善工作。
四是抓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这一民生工程。
挖掘服务深度,延伸服务广度,建立起了快捷的横向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提高了热线事项的流转、办理速度。
五是落实停车场建设,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停车难问题。
____工作思路一是创新审批模式,全力配合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流程再造。
二是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服务领域“伸向”民生。
配合“____两建办”建立全省12345统一话务平台,建立消费者____申诉和经济违法行为____热线,做好我____统一话务平台的改造扩容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话务接收平台、网上受理平台、指挥调度平台,健全监察平台,强化数据信息网络分析和信息共享功能。
三是创新网上审批服务,加快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业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优化服务事项。
四是优化事项进驻,抓好“三集中三到位”落实。
五是优化资源整合,研究将____政府服务热线,以及____直有关部门的专线整合到____热线中心,形成全____统一接听,统一调度、统一分发的平台。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方案
X X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方案一、建设背景随着我市电子政务应用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改进和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改善XX市投资软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方便广大群众和来XX投资者,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一门式”收费和“一表式”申报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就是为了达到上述要求。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建设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本方案提出了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总体方案。
二、总体建设目标XX市网上政务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基于XX市电子政务基础应用支撑平台,构建起包括网上协同审批系统、网上公共服务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等多功能、高效便捷的公众服务、政务办理和电子监察平台,从而实现行政审批等事项真正的在线办理和监察。
以XX市电子政务外网为依托,以34家单位入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纽带,横向联接全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联接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未来甘肃省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采取集中式与分布式两种运作模式,兼有窗口与网络的多种申报渠道,以行政审批业务为重点,涵盖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一个以审批服务为核心的,与实际业务和应用基础相适应,集政务公开、预申报及审批流程处理、信息交换及与部门内部审批业务系统集成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网上流转、协同审批、实时监察、信息分析、绩效评估、日常办公等功能为一体的交互式、可视化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从而进一步规范各项审批程序,缩减报批时间,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在此基础上,按照全市的规划,逐步扩展到行政执法、招投标(含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政务方向的审批办理,并通过与电子监察平台的有机集成,为电子监察提供基础数据,从技术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优化XX的投资软环境,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机构和服务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在互联网上构建公共服务系统,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服务。
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验收汇报
行政服务中心能够基于市政府已建立的行政审批和电 子监察系统,在全市实现服务大厅受理和发证、社区 窗口协办、网上统一审批办理的业务服务模式。
完成应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软硬件个性化定制、功能 升级完善、审批事项的业务流程梳理、规范、定制开 发等各项工作。
完成行政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和发证培训、各部门行政 审批业务流程操作培训。
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验 收汇报
前言
岁月流转,时光飞逝,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历时1年零16天,迎 来了系统的验收。
回首过去一年多的工作,经过各单位领导、各委办局工作人员 大力支持和项目组成员的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我们的心声是提供“服务零距离,办事一站 式”的系统。我们的理念是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我们致力于, 打造网上政府、提供最便捷、最低碳的办事服务。这是一个全天候 在线网上政府,群众可以把它带进家门,装进口袋、拉进朋友圈。 这里汇总了全市42多个机构,172多个事项,不论是办户口、订资 质,还是开公司,办项目,行政审批该怎么办,去哪儿办,填什么 表,交多少钱一清二楚。
目录
项目概述 项目建设历程 项目培训推广 应用初现成效 后续工作保障
结束语
PART 01
项目概述
项目背景 建设目标
建设思路
目录
项目概述 项目建设历程 项目培训推广 应用初现成效 后续工作保障
结束语
项目背景
政策 法律 条例
实施 纲要
克拉玛依市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依据《行政许可 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整合各部门资 源、办事系统和政务平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的信息化系统,是克拉 玛依市政府实现透明审批、树立廉洁形象、方便群众的又一有力举措。
我国网上并联审批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我国网上并联审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摘要】网上并联审批是与网上串联审批相对应的一种网上行政审批模式。
这种网上行政审批模式有利于节省企业和个人申办事务的时间,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节约政府的行政成本以及透明政府的构建。
我国在网上并联审批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并联审批单位的范围较狭窄、技术服务和系统建设不到位、配套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登记后的监督管理比较滞后等方面的问题。
为此,就需要我国从加强网上并联审批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快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网上并联审批的监督评估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传统的行政审批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我国政府自1999年开始,就入手进行行政审批模式的改革。
近些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得以广泛应用。
我国政府也将信息网络技术运用到行政审批模式改革之中,形成了网上行政审批的新模式。
网上行政审批的实施对于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在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模式尤其是网上并联审批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就成为我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网上并联审批的基本概述1.网上并联审批的内涵。
网上并联审批是与网上串联审批相对应的一种网上行政审批模式。
这种网上行政审批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先照后证、逐步推广、效能监察、定期回访”。
具体而言,首先,由某一政府部门牵头,组建并联审批中心。
其次,由并联审批中心将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务通过网络传输给相关部门进行同步审批。
再次,由相关部门在限时范围内进行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通过网络进行传递和反馈。
最后,由相关的受理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办理。
可见,网上并联审批有效整合了跨部门的业务流程,实现了跨部门审批的“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大大提供了政府行政审批的效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4〕7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0月29日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7日扬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市、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安监机构)实施,具体行政处罚工作由具有行政处罚职责的城建(城镇)监察机构或相关内设机构(以下统称城建监察机构)实施。
安监、消防、质监、房管、环保、发改、规划、国土、公安、城管、财政、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协助做好本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扬府发[2013]85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扬府发〔2013〕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就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明确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行政许可法提出的“便民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服务项目建设作为第一重点、第一任务、第一标准、第一导向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的要求,按照“合法创新、科学可行,能并则并,逐步优化”的思路,将涉及基本建设项目受理、办理的相关市级部门行政许可等事项,通过流程再造,改变原先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力求经过先易后难的探索实践,达到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的目的。
二、操作流程和方法(一)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阶段和层面划分1、并联审批阶段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分为三个阶段,项目施工前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立项并联审批阶段,二是项目建设并联审批阶段;项目施工后为一个阶段,即:项目竣工验收和权属确认阶段。
2、层面划分(1)项目立项并联审批阶段,分为四个办理层面:一是环评许可、规划设计、节能评估审查、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并联审批层面,二是项目批准并联审批层面,三是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层面,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并联审批层面。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层面有所区别,即:一是项目建议书审批层面,二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审查并联审批层面,三是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并联审批层面,四是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层面,五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并联审批层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96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通知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审改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放大我市“不见面审批”改革效应,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现将省审改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不见面审批”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
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不见面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将“不见面审批”打造成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品牌。
二、完善事项清单。
根据省部署,以条线为单位编制“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
对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一律按照“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也应按照“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
“不见面审批”事项梳理以子项为最小统计单元,只有子项的所有业务项都具备“不见面”办理条件时,才可认定该子项为“不见面审批”事项。
三、编制办事指南。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标准化指引,编制“不见面审批”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形成全市统一的办事指南体系,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
2023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2023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方案名称:2023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化、智能化已经成为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方案旨在建设一个电子监察系统,以实现行政审批过程的在线监督和管理。
二、系统目标本系统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减少重复性劳动;2. 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对行政审批的监督;3. 便利企业和公众对行政审批进度和结果的查询;4. 加强行政审批数据的管理和利用,提供数据支持决策。
三、系统功能1. 电子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行政审批申请,附带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并在线支付相关费用;2. 电子审批:审批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在线查看并审批申请,包括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3. 电子监察:监察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实时监察行政审批工作进程,查看各个环节的审批情况和处理结果;4. 电子查询:企业和公众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行政审批进度和结果,提供在线咨询服务;5. 数据管理:系统可以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类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形成报表和统计分析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四、系统架构本系统采用分布式架构,包括前端网站、后端服务器和数据库三个部分,具体架构如下:1. 前端网站:采用响应式设计,支持多终端访问,包括申请页面、审批页面、监察页面和查询页面;2. 后端服务器:负责处理用户请求和数据传输,包括申请处理模块、审批处理模块、监察处理模块和查询处理模块;3. 数据库:存储和管理行政审批相关数据,包括申请数据、审批数据和监察数据。
五、系统实施1. 系统准备:搭建前端网站、后端服务器和数据库,确保系统的基本运行环境;2. 系统开发:根据系统功能需求,进行系统开发和测试;3. 系统部署:将开发完成的系统部署到正式服务器上,并进行系统测试;4. 系统运行: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进行后期维护和更新。
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
资金使用监管
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 合规,防止浪费和腐败现象。
绩效评估与调整
对工作方案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06 工作方案效果评 估与改进
效果评估方法
定量评估
通过分析系统数据,了解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处理 时间、成功率、满意度等指标,以便客观评估工作效果。
系统建设与部署
按照规划方案,建设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 系统,并进行部署和调试。
培训与推广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推广,提高他们对 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能 力。
运行与维护
对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日常运行 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时间表与里程碑
制定工作方案
X月X日-X月X日
建立组织架构
技术保障
信息化平台建设
搭建政务服务和电子监 察信息化平台,整合各 类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和业务协同。
数据安全保障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确保数据不泄露、不 损坏、不被非法获取和 篡改。
技术支持与维护
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与 维护服务,保障系统稳 定运行,解决使用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
资金保障
预算编制
当前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 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流程不 够优化、监察手段不够科学等
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需要 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加 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工 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
01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02
建立科学有效的电子监察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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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性质 (1)1.3项目承担单位 (1)1.4编制依据 (1)1.5建设目标、规模、周期 (1)1.6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1)1.7项目总投资及来源 (1)1.8经济及社会效益 (1)二、现状与必要性 (1)2.1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的必要性与意义 (1)2.2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相关现状 (2)2.2.1并联审批现状 (2)2.2.2电子监察现状 (2)2.2.3扬州信息化建设情况 (3)三、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4)3.1指导思想 (4)3.2建设目标 (4)3.3建设原则 (5)四、总体框架 (5)4.1系统总体架构 (5)4.2技术架构 (9)4.3总体建设内容 (10)五、项目建设范围 (11)5.1项目总体建设范围 (11)5.2项目一期建设范围 (11)5.2.1业务范畴 (12)5.2.2业务流程 (36)5.2.3地域范围 (42)六、应用系统设计 (42)6.1网上申报服务管理平台 (42)6.1.1在线申报 (43)6.1.2自助服务 (44)6.1.3咨询与投诉 (44)6.1.4系统管理 (45)6.2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业务平台 (45)6.2.1业务受理 (46)6.2.2业务待办 (47)6.2.3业务办理 (47)6.2.4业务办结 (47)6.2.5收费管理 (47)6.3电子监察业务平台(按省监察文件要求,定义5个功能点) (48)6.3.1实时监察系统 (48)6.3.2督办纠错系统 (50)6.3.3绩效评估系统 (50)6.3.4综合查询系统 (51)6.3.5统计分析系统 (51)6.4统一身份认证中心 (52)6.5统一信息发布中心 (52)6.6统一系统管理中心 (52)七、应用支撑平台 (53)7.1工作流平台 (53)7.2智能表单平台 (54)7.3报表分析平台 (57)八、数据设计 (58)8.1数据资源体系 (58)8.1.1目录体系 (59)8.1.2基础业务数据 (59)8.1.3业务运行数据 (60)8.1.4业务管理调度数据 (61)8.2数据交换平台 (61)8.2.1数据交换内容 (62)8.2.2数据交换平台架构 (62)九、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63)9.1软件平台 (63)9.1.1应用服务 (63)9.1.2目录服务 (65)9.1.3数据库服务 (66)9.2主机存储平台 (67)9.2.1性能测算基础 (68)9.2.2数据库服务器 (68)9.2.3并联审批应用服务器 (69)9.2.4电子监察应用服务器 (69)9.2.5审批服务网站服务器 (70)9.2.6数据交换服务器 (70)9.2.7数据存储 (70)9.3网络环境 (71)十、安全保密设计 (71)10.1物理安全 (72)10.2网络安全 (72)10.3系统软件安全 (73)10.4应用安全 (74)10.5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 (75)10.6安全管理 (76)十一、实施进度计划 (80)11.1项目建设周期 (80)11.2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80)十二、经费概算 (81)12.1总体投资概算 (81)12.2项目一期投资概算 (81)十三、保障措施 (82)13.1组织机构保障 (82)13.2标准及制度保障 (82)13.2.1数据交换标准 (82)13.2.2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 (87)13.2.3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标准 (89)13.2.4并联审批工作规范 (95)一、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1.2项目性质1.3项目承担单位1.4编制依据1.5建设目标、规模、周期1.6项目一期建设内容1.7项目总投资及来源1.8经济及社会效益二、现状与必要性2.1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的必要性与意义中纪委于2006年下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根据此文件精神,广东省广州、深圳等地市已陆续建成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和异常监察,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率,有效提升了行政审批效能。
2007年,江苏省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扬州市纪委于2008年3月下发了《阳光工程》文件,以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阳光办事,切实提高公共企业单位规范办事质量和水平。
通过强化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清理收费依据,规范收费行为、改进收费方式,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公共企事业单公正透明、优质高效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高效型政府的建设,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设并联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
2.2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相关现状2.2.1并联审批现状国内目前建立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有行政服务大厅管理系统、集中式审批系统、部门专用审批系统、一条龙审批系统等四种类型。
深圳、成都等地已广泛采用了数据交换技术,初步实现了网上“一条龙”并联审批、虚拟办事大厅。
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于2002年开发使用,全市70个部门540项审批、服务事项在系统内运行。
去年,我市开展了“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对市级34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7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编造了流程图,为今年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
同时,从2003年开始,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对工商审批业务陆续梳理出十多件并联审批事项,并通过协调,以线下纸质文件办理方式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由于各部门审批数据无法共享,距离真正的网上并联审批尚有一定的差距。
扬州所属各县市区并联审批系统尚未建成。
2.2.2电子监察现状早在2004年底,“中国廉政建设”深圳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由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研究,于2004年11月1日投入试运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用“电子眼”系统,全程监督全市31个部门239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出证等各个环节,使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审批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于2007年6月底正式启动建设,现已基本成型。
系统不仅实现了广东省电子监察系统标准功能,而且实现了佛山市创新提出的“两横两纵”系统架构模式,同时实现了相关监管部门的专项功能需求。
对佛山市一市五区所有职能部门的审批行为进行全面监察。
目前已有二百四十多个部门,五千多个审批事项纳入。
2007年,江苏省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我市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开通了“行政办事在线服务平台”,实现了与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内网的联结,突破了受理服务空间与时间的限制。
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只需在单一机关办事,一次性提交办事申请,政府机关在一处受理,提供全程服务。
从而缩短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办事的时间。
目前我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集中了全市与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相关的70多个部门,以"一站式"服务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及服务项目网上办理。
整合内网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统一的内、外网网站平台,大力推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服务方式。
05年底我们首次开通31项网上预审事项,06年底我们又开通了97个事项,共128个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申报和网上预审。
截至07年5月份,已为全部439个审批项目提供网上审报功能。
成为我市政府行政服务的核心平台。
我市政务公开平台提供了涉及办理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指南、表格下载4类信息计400余项,“寄语市长”仅今年前4个月,收到网友各类留言7273条,回复6824条,回复率达94%,12345公开电话接收案件登记上网处理1667件,回复1593件,办结1494件,办结率89.62%。
“中国扬州政务公开网”、“寄语市长”、 12345公开电话已形成了门户网站编辑部审核整理、政府相关领导和政府办公室阅处、部门受理反馈发布的机制,成为了市民与政府行政互动的一个主要平台。
2.2.3扬州信息化建设情况扬州作为全国信息化首批试点城市,电子政务建设自2003年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完善,已初步建成以电子政务内网、专网和外网门户为核心的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构建在电子政务专网平台之上的包括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政务平台等陆续投入使用;外网以中国扬州门户网站为龙头,近80个政府及部门共建了政府网站群,作为政府对外展示的窗口和名片和向市民提供服务的信息发布渠道。
此外,一些部门建设了适合自身需要的独立业务平台,如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数字化城管等。
为有效整合电子政务平台,消除部门信息孤岛,建设有数据交换平台,将分散、孤立的各部门业务数据纳入统一的交换库中,实现各部门信息的双向互通;CA认证中心和统一用户平台,作为政务内网用户身份鉴别、传输加密、数字签名的基础安全措施;同时,今年还准备建设覆盖全市的无线宽带城域网络,“数字扬州”、“无线城市”的整体格局已然形成。
以上系统的投入使用,不仅最大限度的整合了各部门已有系统资源,更为本次并联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3.1指导思想按照“利用已有资源、借鉴最新经验,全市总体规划,做好试点工作,分批推进应用”的总体要求推进我市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2建设目标在充分梳理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审批业务与扬州市监察局监察业务的基础上,在扬州市电子政务专网中建立功能完整的扬州市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信息系统,以信息化的手段实现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相关委办局、企业公众间的信息互动,逐步实现“网上网下一致受理、一次填报并联分发、两横一纵分布审批、数据集中实时监察”的目标,从而降低工作负荷,提高审批效率,增强政务透明度,提升电子监察水平。
3.3建设原则需求驱动、应用主导。
紧密审批业务与监察业务的现实需求,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监察水平为目标,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平台建设、应用系统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技术水平,应该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量身定做。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扬州市并联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通盘考虑,统一规划,确保整体效能,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实用先行、由简至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推进具体系统的建设。
协同共建、资源共享。
信息化建设尤其是软件应用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加强管理,提倡联合协同、共同发展,调动各方积极性。
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将建立统一规划、数据接口标准统一的信息平台,兼容各种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消除各行政审批部门内部、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全市电子政务的整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