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拟聘岗位基本职责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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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山东女子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XX女子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及XX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XX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鲁厅字〔2005〕42号)和《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关于转发人事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35号)、《关于核准XX女子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723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本科高校岗位设置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鲁教人函〔2009〕6号)、《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1〕29号)及《印发〈关于规X省属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意见〉的通知》(鲁编〔201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协调发展为目的,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优化结构、精简效能、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工作任务、岗位编制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各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按照“先入轨、后完善、平稳过渡”的工作思路,建立符合我校特点和要求的岗位管理制度。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和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工作小组)。

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各自的职责和完成分工的具体任务。

三、岗位设置总量、类别及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类别根据岗位性质,全校工作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为辅助系列。

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河北北方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发[2007]59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字[2007]76号)、《河北省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冀教人[2008]24号)和《河北北方学院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用原则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遵循兼顾学科定位、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师资队伍规模及学科发展水平,统筹设置,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在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时,优先保障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大、重点发展的学科。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注重业绩贡献和实际工作需要,以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受聘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校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既要照顾历史上为学校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还要为学校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以及年轻教师的发展预留空间,以体现历史、现在和未来的统一与和谐。

二、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具备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新教师按学校安排参加培训,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首次聘用时,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可以参加同级教师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师职务人员优先;4.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5.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6.竞聘高级岗位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设四级岗位;副高级分设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分设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分设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正高级岗位参与制定学校、学科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本研究方向建设。

培养青年教师,在本研究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承担本科生教学培养任务,每学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负责或参与培养方案改,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本科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主持省部级及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

第四条副高级岗位参与本学科和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

承担本科生培养与指导工作,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参与教学(实验)研究项目、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内容更新(本条件指教师、实验教师)。

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

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校级以上教学改项目,参加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科(教)研项目。

发表高质量、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五条中级岗位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承担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项目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实验方法和内容。

参加校级以上科(教)研项目及所在学术团队的研究工作。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六条初级岗位参加科研或教学团队的科(教)学研究工作,立足长远确定研究方向,发表学术论文。

承担本科生核心或基础课程的助课任务,根据需要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实验室建设等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条件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符合关于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三)具备履行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四)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德行育人。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文件淮师办〔2016〕63号━━━━━━━━━━━━━━━━━━━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现将《淮阴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淮阴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淮阴师范学院2016年6月6 日附件淮阴师范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9]11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及《淮阴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淮师办〔2016〕18号)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水平为导向,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责、权、利的高度统一,为实现学校的发展规划夯实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分类设岗;(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三)统筹规划,保障重点;(四)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三、岗位设置(一)岗位类别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及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设置的特设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指承担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岗位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3.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包括校、院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山东大学新进教师招聘办法

山东大学新进教师招聘办法

山东大学新进教师招聘办法为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进一步规范新进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新进教师招聘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统筹规划,明确岗位目标及刚性任务,强化以杰出学者为中心的团队建设和责任主体归队意识;提高新聘教师质量,注重教师发展路径引导;采取用人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教学科研创新能力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设岗。

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以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为宗旨,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构筑优势学科平台。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优先保障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新兴交叉学科的用人需要,统筹考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每年有计划地选聘教师。

(三)程序规范,聘用管理。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的原则,加强对拟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发展潜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与考察,确保新进教师质量;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期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

三、新进教师类型(一)新进教师岗位类型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型、科研型。

每种类型聘任条件由设岗单位根据人文社科、理、工、医及临床医学等不同学科分别在教学时数、项目层次及经费、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提出明确基本要求,具体要求由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发布。

(二)设岗单位新进教师中,各类杰出人才、外籍教师、海外博士后、海外博士等应超过1/2,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师资博士后人员应不超过1/2。

四、招聘条件(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的学术态度、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聘用单位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缘结构及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者或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知名大学国际一流学科取得博士学位者。

2.国内博士各学历学位教育阶段均为“985工程”高校毕业,且必须有二个高校或高水平科研机构校园经历,或一年以上的海外留学经历。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

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为建立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队伍,提高学院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经学院研究,实施管理人员岗位聘任。

一、岗位设置(一)岗位范围学院党政机关、系部、成人教育学院和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

(二)岗位等级管理岗位设置八个岗位等级,即正院级、副院级、正处级、副处级、科员一级(科长)、科员二级(副科长)、科员三级、办事员级。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正、副院级由董事会另行聘任。

二、岗位职责(一)基本职责1.正处级岗位: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分管部分专门性重要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管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或重要文稿,对本单位全面工作负责,指导副处级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

2.副处级岗位: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本单位部分工作,承担某些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中的规章制度或重要文稿,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负责,指导科级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

3.科员一级(科长)岗位:主持本单位内设科室的管理工作,或负责某些专门性的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本职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文稿,指导科员二级(副科长)以下岗位人员的工作。

4.科员二级、科员三级和办事员级岗位:承担具体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拟定本职管理工作中的一般性文稿。

(二)具体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和承担的管理工作任务制定,报学院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有较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承担并完成岗位工作;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身心健康。

(二)各级岗位聘任条件1.正处级岗位(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能够正确处理本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3)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工作思路清晰,管理水平较高,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近三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4)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3年以上。

关于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

关于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

津外院﹝2005﹞228号关于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暂行规定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馆:为规范我校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制定我校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工作暂行规定如下:一、基本原则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工作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选拔聘任工作应与三年一轮的全员竞聘工作同步进行。

聘期间增补与调换按本规定明确的选拔聘用程序执行,聘期与三年一轮的全员竞聘同步。

二、选拔聘用条件1、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努力为教师服务;2、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系主任的岗位职责,努力工作,开拓创新;3、具备领导本学科和本专业建设所应有的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硕士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系主任须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三、选拔聘用程序1、拟聘系主任的二级学院或拟聘教研室主任的系,事先应将拟聘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人事处,经同意后再启动招聘程序。

2、各二级学院、系需认真履行公布岗位(岗位职责与竞聘条件)、报名、述职、评审等程序。

3、竞聘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将竞聘结果与公示情况报人事处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其他1、学校的聘任决定下发后,二级学院与被聘人员须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2、被聘人员在任期内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由二级学院负责进行专项考核,述职报告与考核结果须在人事处备案。

3、二级学院系主任(系教研室主任)的任免由校人事处负责。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主题词:系主任选拔规定共印30 份天津外国语学院办公室2005年10月20日印发。

化工学院预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定稿

化工学院预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定稿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文件化工人发〔2016〕1号化工学院预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化工学院科学研究力量,支持高层次人才学术团队组建,促进和保障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发展,学院决定建立预聘教师队伍,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类型与设置第二条预聘教师是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的流动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分为预聘A类、预聘B类、预聘C类三类,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工程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及辅助教学等工作。

第三条预聘A类教师主要支持基础科研、新兴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团队支持等。

预聘A类教师一般需承担辅助教学工作。

A类岗位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需要,结合学院需求设置。

第四条预聘B类和C类教师主要支持学院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可不承担辅助教学工作,岗位由学院各课题组根据发展目标与科研工作需求,结合自身人力资源与财务状况设置,并于每年年底向学院备案下一年度岗位需求。

第三章人员要求与聘用第五条预聘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修养,熟悉本领域内相关工作,具有独立承担科研及教学工作的潜力。

第六条学院在招聘时应明确预聘教师岗位的职责、聘用要求与经费来源等,并填写《化工学院预聘教师岗位说明书》。

第七条《化工学院预聘教师岗位说明书》经人事处审核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网络等媒体途径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的发布周期一般不少于两周。

第八条化工学院组织评议组进行简历筛选与面试。

一、筛选原则:预聘A类:在学校下达的预聘A类指标范围内,面向海外招聘。

拟聘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博士或博士后(满两年)毕业学校应为QS大学排名前100名(不含国内)以前;2、博士或博士后(满两年) 毕业学校应为QS学科(chemical enginering)排名50名(不含国内)以前;且必须满足:以第一作者发表研究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0或本领域主流学术期刊不低于8篇。

XX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XX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XX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机制,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我院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XX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依据XX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XX的总体思路,建立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逐步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等职业院校教职工特点的、促进教职工综合能力和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二)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合理调控。

坚持从人材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专业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在满足XX省岗位设置核定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优化结构就是以教师队伍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材队伍建设。

完善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努力构建人材梯队的金字塔形结构,进而推动学院各层次、各系列人材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按岗聘用就是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完善人材遴选、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规定,采用公开、择优、竞争的方式,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材聘到相应的岗位。

原则上岗位聘用不突破职称系列,可实行高职低聘,以促进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科学论证,稳步实施。

坚持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学院实际出发,做好政策衔接。

为此,学院在岗位聘任前设置过渡期,坚持标准,履行程序,逐步完善岗位聘任条件与办法,实现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的平稳推进。

二、实施范围(一)学院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含20XX年1月1日后退休的工作人员)。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岗位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做好我院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师岗位设置情况学院按照核定编制设置专任教师岗位19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5%,占学院总岗位的64%;共分为12个等级,即二级至十三级,最高等级为正教授二级。

二、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

(三)已获得拟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科研工作任务,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教师岗位申报条件(一)副教授五级岗位在副教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

首次聘用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6年,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4)项中任意1项者。

(1)承担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课程)项目建设(前5名)1项以上;或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比赛或作品评比中获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本人在专业竞赛、评比中获省部级一等奖或市厅级特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技能人才等称号1项以上。

(2)承担二类以上科研课题(前5名)或三类科研课题(前3名)或四类科研课题(主持)1项以上;或承担国家级教研项目(前5名)或省级教研项目(前3名)1项以上。

(3)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技术创新型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编写国家级高职教育规划教材6万字以上,并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南京体育学院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南京体育学院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附件一南京体育学院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一、岗位分类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我院管理岗位共设三至十级8个岗位职级。

其中:三级职员岗位对应厅级正职;四级职员岗位对应厅级副职;五级职员岗位对应处级正职(含享受正处级待遇);六级职员岗位对应处级副职(含享受副处级待遇);七级职员岗位对应科级正职(含享受正科级待遇);八级职员岗位对应科级副职(含享受副科级待遇);九级职员岗位对应科员;十级职员岗位办事员。

三级(正厅级)、四级(副厅级)职员由上级任命,五级及以下职员由学院聘用。

二、岗位职责(一)三、四级职员岗位职责:主持或者分管学院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二)五、六级职员岗位基本职责:主持本单位、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或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或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审定或起草工作报告、工作调研等重要公文;参与制定并贯彻落实学院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好协调和组织工作;指导七级及以下职员的工作。

(三)七、八级岗位基本职责:主持科、室(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或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配合单位、部门领导做好本科、室(队)的调研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参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业务研究;独立起草有关工作公文等;负责做好本职工作计划与总结,及时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指导九级、十级职员的工作。

(四)九、十级岗位基本职责:具体承办党务或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起草日常工作公文,完成领导交办的具体任务。

三、基本任职条件(一)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文化知识;(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意识、全局意识、协调意识,服务意识较强;(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为人正派,品行良好;(五)具备适应任职岗位的身体要求。

邯郸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邯郸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邯郸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0]5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比例和数额,坚持重能力、重业绩,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二、聘用的范围和时间截至目前在册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已经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岗位聘用。

2.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等级晋升。

聘用期限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

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只签至其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从聘用方案批准之下月起兑现相应工资。

三、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邯郸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条件。

四、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分别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五、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对象1.高校教师系列岗位设置和聘任对象(1)高等学校教师岗位的设置: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助教为初级岗位,讲师为中级岗位,副教授副高级岗位、教授为正高级岗位。

(2)聘任对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和科研工作人员。

2.实验技术岗位系列(1)岗位设置: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

南京体育学院工勤技术职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南京体育学院工勤技术职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附件三南京体育学院工勤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一、岗位分类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

二、岗位职责工勤技能岗位基本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操作安全规范、服务周到文明;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一)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职责1.承担本工种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负责解决关键性的技术业务问题;2.负责制定本工种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3.负责制定本工种涉及的设施、专用设备的维护、管理方案及器材配制等计划;4.承担技师等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并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向其他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和操作经验;5.注重技术研究、技术革新,撰写技术研究论文。

(二)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职责1.承担本工种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负责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难题;2.负责对技术工人安全、规范操作等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与监督;3.对本工种设备维护、器材管理、技术改造等提出合理化建议;4.积极参与低等级技术工人的操作技术培训辅导工作;5.参与技术研究、技术革新,撰写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勤技能三级岗位职责1.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承担本工种相应的工作任务;2.负责器材微损的维修、常见故障排除等工作,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3.参与中、初级技术工人的操作技术辅导工作。

(四)工勤技能四、五级岗位职责1.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承担本工种相应的工作任务;2.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排除工作中的一般故障。

三、基本任职条件(一)具有拟聘岗位相应的技术工等级资格,并在本岗位履行职责;(二)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三)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关操作技术水平,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证书(如上岗证、操作证、驾驶证等);(四)具备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

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

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一、聘任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参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聘任原则1.一人一岗、自主申报;2.按岗聘任、竞争上岗;3.明确职责、合同约束;4.聘期管理、分类考核。

三、上岗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业绩条件上一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竞争上岗的业绩条件,如聘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下一聘期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四、聘任办法(一)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提出聘任申请;3.各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4.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5.公示拟聘人员;6.签订聘任合同。

(二)岗位控制岗位设置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因人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校核定的各级各类岗位限额内竞争上岗,部分业务性特殊的岗位和特设岗位由学校统一调控。

(三)申报要求按照一人一岗的要求,每人只能在所在单位设置的岗位内申报一个岗位。

个人申请聘任岗位层级要与职称(职务)级别条件相对应。

在党政管理部门申请业务管理岗位者原则上不得跨越相应的层级,即高级职称原则上对应处级、中级职称原则上对应科级。

聘期考核业绩特别突出人员可以申请低职高聘,不合格人员只能按照完成业绩状况申请相应层级岗位。

(四)聘任权限与方式1.聘任权限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上岗位由单位推荐,学校聘任;五级及以下岗位由各二级单位聘任,报学校审核备案。

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任;七级及以下岗位由各二级单位聘任,报学校审核备案。

工勤岗位:由各二级单位聘任,报学校审核备案。

2.聘任方式短期聘任和长期聘任相结合。

原则上三年一个聘期,聘期内在相应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只对因职务(职称)和工勤技能等级变动的人员重新聘任;新进人员由单位提议,学校即时聘任。

辽宁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教师(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年年聘期)(讨论稿)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聘用辅导员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情况,激发、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号)《辽宁科技大学教职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校发[]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基本要求.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敬业爱生。

忠诚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育人为本。

育人为本。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以身作则。

.终身学习。

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能力素养和职业能力。

.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热心公益,自觉承担社会义务。

二、岗位基本职责.每年完成人事处规定的额定工作量工作任务。

.每年负责至少学时教案工作。

辅导员教案工作范围为“思想政治品德与法律修养”“形势与政策课”“就业指导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与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班会或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心理咨询”或其他认定的政治理论课与文化素质公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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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拟聘岗位基本职责与基本要求
(具体岗位数与上岗资格条件附后)
一、院办主任岗位
城乡建设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生物工程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经济政法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旅游产业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管理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外语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美术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艺术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体育部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国际教育学院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都江校区拟聘岗位与职数及竞聘上岗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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