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规定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一、总则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时刻以招商银行的形象为荣,以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行为准则为指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二、职业操守1. 诚实守信: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损害客户利益。
在与客户交往中,要保证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并妥善保护客户的隐私。
2. 保密责任:我们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招商银行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在处理客户业务时,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商业机密。
3. 独立公正: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维护职业独立和公正,客观地处理业务,不受个人恩怨、私人利益等因素的干扰。
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公平对待每一位客户,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
4. 禁止收受贿赂:我们严禁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利益输送,不接受他人的请托或利益安排。
如果发现有人向我们行贿或请托,我们要果断拒绝并报告上级。
5. 遵纪守法:我们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洗钱、套现等非法行为。
6. 违规行为:如果我们发现有员工存在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应主动报告,不同流合污,共同维护招商银行的声誉和利益。
三、职业能力和道德1. 专业能力: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熟悉金融产品和业务流程。
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要做到专业、高效、准确。
2. 客户利益优先:我们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满足客户的需求。
遇到与客户利益冲突的情况,要站在客户立场考虑问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 良好沟通:与客户和同事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要注重倾听对方的需求,耐心解答疑问,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提升服务质量。
4. 团队合作:招商银行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与协作。
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要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互相帮助、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招商银行将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一、引言作为一家知名的银行机构,招商银行一直以来注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秉持诚信、公正、专业的原则,提供稳健可靠的金融服务。
本文将详细阐述招商银行员工应遵循的行为守则。
二、诚信1. 建立诚信意识:招商银行员工应树立和时刻保持诚信的意识,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证以诚实、真实和可靠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2. 保护客户权益: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客户隐瞒或歪曲信息,不得接受私利或利用客户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3. 诚信公示:凡是与招商银行员工相关的商务活动和道德失范事件,招商银行将及时公示,警示员工并维护银行的声誉。
三、保密1. 保护客户信息:员工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得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非授权的第三方。
2. 防范内外部威胁:员工应定期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对内外部威胁的识别和应对能力,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不被窃取、篡改或滥用。
3. 解密责任:员工不得将机密或传送给其它非招行人员的文件及资料遗留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公用设备上,以防被他人盗窃或泄密。
四、公正1. 独立性原则:员工应保持独立、公正的职业判断,避免以权谋私、行为失范或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生。
2. 公平竞争:员工不得在业务往来中向客户泄露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也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侵害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益。
3. 职权定期检查:招商银行将定期对员工的职权行使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在业务处理中遵循公正原则。
五、专业1. 追求卓越:员工应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保持对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的了解,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尊重客户:员工应尊重客户的权利、需求和意见,倾听客户的声音,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3. 勤勉尽责:员工应尽职尽责,细致入微地处理每个客户的需求,在服务过程中严守时间承诺,确保服务质量。
六、责任1. 自我约束:员工应自觉遵守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内控规定、职业行为准则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从自我做起,践行招商银行的员工价值观。
xx银行培训: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招银发[2015]225号)
-1-招银发〔2015〕225号招商银行关于印发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的通知各分行,总行各部门,各代表处,伦敦分行筹备组:《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已经2015年7月14日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5年8月4日起施行。
2007年5月1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招银发〔2007〕195号),2008年4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招银发〔2008〕158号),2008年12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和柜面业务人员违反行为禁令处理办法〉的通知》(招银发〔2008〕827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总行此前印发的有关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招商银行2015年8月4日-2-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2015年7月14日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二节处理的类型及适用标准第三节行政处分的解除第二章分则第一节特别规定第二节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三节违反授权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与营销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第五节违反信贷资产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六节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七节违反同业银行与委托代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3-第八节违反资产管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九节违反资金交易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节违反零售银行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一节违反运营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二节违反市场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三节违反操作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四节违反资金管理和利率费率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五节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六节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七节违反廉洁从业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八节违反计算机应用与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九节违反反洗钱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节违反法律合规事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节违反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二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三节违反采购管理与行政后勤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四节违反保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五节违反印章和档案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六节违反统计信息和对外宣传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4-第三章附则附表和式样1.招商银行员工解除处分审批表2.关于(提前)解除××(人名)××处分的决定-5-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保证我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尊敬的招商银行员工:作为一家重要的金融机构,招商银行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员工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为了确保银行运营的安全稳定,维护客户利益和银行声誉,特制定本《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请每位员工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以示对银行职业道德的尊重和对客户的负责。
一、操守与正直作为招商银行的一员,我们要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我们要保持诚信正直,忠诚于银行和客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我们应坚守原则,恪守底线,做到廉洁奉公,始终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保密和客户隐私权客户信任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在履行客户委托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尊重客户隐私权。
不得向他人泄露或使用客户信息,不得擅自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三、行为规范与职业尊严作为一名招商银行员工,我们要以良好的职业形象示人。
我们应以礼貌待人,积极向上,举止文明得体,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到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四、诚信与竞争公正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招商银行要树立公正、公平、透明的竞争观念。
我们应当秉持诚信原则,禁止参与或故意影响竞争行为,拒绝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的商业机会。
我们追求的是公正竞争的环境和公平原则,以提升银行整体实力。
五、合规与风险管理招商银行要求每位员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在金融交易中,我们要严格遵守交易流程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我们要重视风险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确保银行的良性运营。
六、知识学习与团队精神作为招商银行的一员,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持续学习,不断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
我们要积极参与团队合作,相互之间要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银行的发展和进步。
七、遵纪守法与反腐倡廉招商银行要求每位员工遵纪守法,严禁参与任何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营造诚信、负责、有序并合乎法律和道德标准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是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招行或我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各单位规范员工行为的基本依据和评价员工行为的标准。
第三条员工在我行工作期间~有责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我行的相关政策~自觉遵循本守则的各项规定~以维护个人的良好形象与我行的良好声誉。
第四条员工如果违反上述法律、政策及本守则~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员工有责任纠正和举报任何违反或怀疑违反本守则的行为~员工的举报行为将受到我行的严格保护~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上述员工采取报复或任何不利行动。
第二章职业操守第六条热爱招行~竭诚奉献员工应以招行发展为已任~牢记招行宗旨和目标~维护招行信誉和形象~信守招银精神和理念~执行招行政策和规定。
员工应勤勉努力~应把个人职业发展融入招行事业之中~乐于为招行奉献自己的才华~保持高度的责任心。
1第七条着眼整体~顾全大局员工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将自身工作目标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坚持招行整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第八条敬业乐业~扎实工作员工应始终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进取心和危机意识。
主动、不断地学习业务技术和管理知识~超越自我~追求卓越~达到并力争超越工作标准和业绩指标。
第九条服务至上~诚实守信员工应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尊重和关爱客户~发现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各级管理者应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做好对内部客户的服务、对业务一线的服务。
第十条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员工应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对工作、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分析~积极研究对策,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冷静对待~客观分析~准确判断~用改革的精神~积极开拓~大胆创新。
第十一条稳健严谨~风险至上员工应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规~严格遵守金融纪律~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系统规定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行经营管理和部控制,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管理,防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不同于寻常的表现,且可能成为操作风险隐患苗头,或诱发事故、案件的各种行为。
(其主要表现参见附1)员工系指与我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全体人员。
由我行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根据“了解你的员工”的原则,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为我行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实事,慎重处理;(二)谁主管、谁负责,管事与管人结合;(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四)注意。
第四条开展异常行为管理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境各级机构。
第二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对所辖围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总责:(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总体情况;(二)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及异常行为;(三)督导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四)组织妥善处置员工异常行为。
第七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分管控的负责人分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二)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三)关心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四)督导和帮助员工发展进步;(五)提请并组织定期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六)根据规定妥善处置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
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各级业务主管或相应职级人员负责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管理,并做好本办法第三章具体工作的落实:(一)掌握员工性格、特长、爱好、经历、家庭环境及背景等基本情况;(二)关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三)组织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学习;(四)关心帮助并反映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及时了解、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查证分析和报告。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不同于寻常的表现,且可能成为操作风险隐患苗头,或诱发事故、案件的各种行为。
(其主要表现参见附1)员工系指与我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全体人员。
由我行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根据“了解你的员工”的原则,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为我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二)谁主管、谁负责,管事与管人结合;(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四)注意保密。
第四条开展异常行为管理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境内各级机构。
第二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总责:(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总体情况;(二)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及异常行为;(三)督导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四)组织妥善处置员工异常行为。
第七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分管内控的负责人分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二)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三)关心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四)督导和帮助员工发展进步;(五)提请并组织定期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六)根据规定妥善处置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
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各级业务主管或相应职级人员负责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管理,并做好本办法第三章具体工作的落实:(一)掌握员工性格、特长、爱好、经历、家庭环境及背景等基本情况;(二)关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三)组织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学习;(四)关心帮助并反映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及时了解、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查证分析和报告。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规定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不同于寻常的表现,且可能成为操作风险隐患苗头,或诱发事故、案件的各种行为。
(其主要表现参见附1)员工系指与我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全体人员。
由我行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根据“了解你的员工”的原则,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为我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二)谁主管、谁负责,管事与管人结合;(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四)注意保密。
第四条开展异常行为管理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境内各级机构。
第二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总责:(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总体情况;(二)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及异常行为;(三)督导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四)组织妥善处置员工异常行为。
第七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分管内控的负责人分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二)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三)关心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四)督导和帮助员工发展进步;(五)提请并组织定期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六)根据规定妥善处置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
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各级业务主管或相应职级人员负责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管理,并做好本办法第三章具体工作的落实:(一)掌握员工性格、特长、爱好、经历、家庭环境及背景等基本情况;(二)关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三)组织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学习;(四)关心帮助并反映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及时了解、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查证分析和报告。
招商银行关于印发从业人员行为禁令的通知
招商银行关于印发从业人员行为禁令的通知招商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禁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行干部员工行为,防范信用、市场、操作、合规等各类风险,提升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我行制度,制定本行为禁令。
第二条全行干部员工应积极培育守法合规、爱岗敬业、诚信尽职的合规文化与职业操守,严格禁止违反禁令的行为。
第二章基本禁令第三条严禁越权、逆程序或在未落实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业务。
第四条严禁违反岗位制约原则混岗兼职,或指使他人、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第五条严禁出借员工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类业务、利用客户账户办理员工业务。
第六条严禁伪造、变造、擅自修改、违规查询客户和业务资料信息,或对外提供虚假单据、文件。
-1-第七条严禁代客户保管现金、证件、印章等重要物品,或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
第八条严禁窃取、泄漏、非法使用客户资料、我行内部信息及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第九条严禁知情不报或掩盖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第十条严禁向与本行有业务往来或寻求业务机会的单位及个人索要或接受其任何形式的利益。
第十一条严禁参与或协助他人进行洗钱、非法集资、民间融资及黄、赌、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严禁经商办企业、未经批准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或上班时间炒股炒汇及从事其他谋取个人私利的活动。
第三章柜面业务人员行为禁令第十三条禁止违规处理现金业务,虚假平账、白条抵库,擅自处理长短款、以长补短。
第十四条禁止虚假“作废”“遗失”重要凭证和单据,或预先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上加盖业务印章、公章。
-2-第十五条禁止擅自保管和使用其他员工的印章、现金、操作号、密钥、票据、数字证书及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
第十六条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虚假证明资料或违规使用传真件、复印件等办理开立账户、变更账户重要信息、更换预留印鉴等各类账户业务。
第十七条禁止未审核客户预留银行开户印鉴或与预留印鉴不符即办理业务。
第十八条禁止未经过信贷放款确认即对外交付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招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保障我行稳健经营和客户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异常行为,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我行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章异常行为的界定第四条员工异常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的行为;(二)违反我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三)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我行声誉的行为;(四)泄露客户信息、侵害客户权益的行为;(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六)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异常行为的处理程序第五条发现员工异常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由所在部门或直属上级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条调查核实过程中,应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对经调查核实,确认员工存在异常行为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对轻微异常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二)对一般异常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三)对严重异常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行长批准后给予降级、撤职、解聘等处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存在异常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章预防与教育第九条我行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第十条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增强员工对异常行为的认识,提高员工自我约束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员工行为考核制度,将员工行为表现纳入考核体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招商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和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银行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违规操作、违规放贷、违规收费等行为;(二)挪用、侵占、私分、窃取银行资产的行为;(三)泄露客户信息、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行为;(五)其他违反银行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章异常行为排查与报告第四条建立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如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二)员工财务状况,如是否存在过度消费、债务问题等;(三)员工个人信用记录,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四)员工与客户、同行的交往情况,如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等;(五)员工在互联网、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和行为。
第五条建立员工异常行为报告制度,鼓励员工举报、投诉异常行为,对举报、投诉者给予保密和奖励。
第六条员工发现异常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上级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三章异常行为处理第七条对排查出的员工异常行为,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一)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处理;(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注重教育引导;(三)严肃查处,维护银行形象。
第八条对员工异常行为的处理包括:(一)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解除劳动关系;(三)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建立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监督机制,对异常行为排查、报告、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对在异常行为排查、报告、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认定标准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认定标准
1、不安心工作,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请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2、在企业兼职或参与经商活动;
3、超过自身经济能力大额投资股票、基金、期货、房产、黄金、外汇、收藏;
4、贪图享受,追求时髦,花钱大手大脚,挥霍浪费,经常使用或购置与收入状况不符的高档消费品;
5、无特殊情况,经常向同事或他人借钱,或经常举债进行个人消费;
6、社会交往复杂,与不明身份的人交往频繁,经常出入于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或参与赌博活动;
7、与客户关系异常亲近或与客户有私人经济往来;
8、违反帐户管理和反洗钱有关规定,违规开户或出租帐户,帮助客户或他人洗钱;
9、工作中经常发生违规操作或业务差错问题,或经常要求同事为其办理业务提供特殊“照顾” ;
10、个人财富无故突增,或声称“中彩票、获大奖” ,故意掩盖不明收入来源;
11、经常吹嘘个人能力或社会资源,言过其实,追求虚荣;
12、包养情妇或与他人发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13、从事要害岗位工作,突然无特殊原因要求调整岗位或辞职;
14、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管理,自由散漫,经常发牢骚,讲怪话;
15、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或自认怀才不遇,心存不满,不能正确对待,工作态度消极,情绪低落;
16、性格孤僻,离群索居,不愿与同事交流,接听电话、接待客人经常神神秘秘、躲躲闪闪;
17、工作状态萎靡不振,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恍惚、困钝;
18、心胸狭窄,思想偏激,家庭不和,人际关系紧张,情绪低落;
19、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
20、其他异常行为。
员工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员工行为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我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政策,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交易行为,提高员工合规意识,确保我行交易安全。
第二章异常交易行为定义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交易;2. 员工与外部人员串通,进行虚假交易、内幕交易等;3. 员工交易摘要涉及敏感字眼,如“违规”、“违法”等;4. 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授信客户之间、员工与对公账户之间等交易存在异常情况;5. 员工交易金额、频率、对手方等与常规业务不符;6. 其他可能影响我行交易安全、损害我行合法权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第三章异常交易行为排查第五条我行应建立健全异常交易行为排查机制,定期对员工账户交易流水进行排查。
第六条排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授信客户之间、员工与对公账户之间的交易;2. 员工交易摘要涉及敏感字眼;3. 员工交易金额、频率、对手方等与常规业务不符;4. 其他可能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情形。
第七条排查方式包括:1. 调阅员工账户交易流水;2. 行内授信资料;3. 组织员工访谈;4. 查询工商、法院等机构信息;5. 其他必要手段。
第四章异常交易行为处理第八条发现员工异常交易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3. 处罚与违规行为相匹配。
第九条对违规员工,根据违规程度,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2. 追究经济责任;3.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4. 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章员工合规教育第十条我行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教育,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第十一条合规教育内容包括:1. 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政策;2. 员工行为规范;3. 异常交易行为识别及防范;4. 案例分析;5. 其他相关内容。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依法合规治行,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惩治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行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错罚相当、惩教结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员工(境内机构全体从业人员和境外机构的外派人员),境外机构的当地雇员适用所在机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已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在其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议其现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议其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作出处理。
第二节处理的种类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处理方式包括:违规积分、批评教育、日常处理和行政处分。
(一)违规积分:包括一级(积1分)、二级(积3分)、三级(积6分)、四级(积16分),由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二)批评教育:包括告诫和通报批评等,由各单位及辖属部门负责;(三)日常处理:包括待岗管理、扣减绩效收入、责令辞职或引咎辞职、取消任职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四)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由监察部门负责。
以上处理方式可合并使用。
第七条行政处分的限制:(一)受到警告处分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晋升管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次;(二)受到记过处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晋升管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次;(三)受到记大过处分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晋升管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次;(四)受到撤职处分之日起, 按照新岗位等级确定工资等级,新工资等级应当低于原工资等级;二十四个月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职务且不得晋升管理职务、工资等级及档次;(五)受到开除处分的,不得重新录用、聘用。
受到行政处分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尊敬的招商银行员工:作为一家以客户为中心、秉承诚信、专业、创新的理念的银行,招商银行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
为了确保员工行为的合规性和道德操守,我们特别制定了本《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以指导员工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一、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招商银行员工,我们应始终保持职业操守,以客户利益为重,坚守诚信标准。
在工作中,我们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禁从事任何涉嫌违法的行为,如行贿、利益输送等。
我们应保护银行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严防数据泄露或滥用。
二、公正公平招商银行一直以来注重公正公平的原则。
作为员工,我们应遵守与客户、合作伙伴以及同事之间的公正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决策和处理事务时,我们应公正客观、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不得参与有悖道德的行为,如内幕交易等。
三、客户至上我们的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
作为员工,我们应始终保持服务意识,提供专业、高效、贴心的服务。
我们应耐心倾听客户需求,积极解决客户问题,并始终抱持诚信的态度进行业务沟通和推销。
四、合规风控招商银行高度重视合规风控,保障银行的持续发展和客户的利益。
作为员工,我们应严格遵守内部规章制度和流程,不得擅自违反或规避任何规定。
我们应时刻关注并了解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运营。
五、团队协作团队协作是招商银行成功的重要关键。
作为员工,我们应积极融入团队,与同事和谐相处,互相支持,相互学习,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
我们不得传播不实信息,不得散布负能量,共同为招商银行的发展贡献力量。
六、培训与自我提升招商银行致力于提供员工成长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倡导员工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
作为员工,我们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
我们应参与银行提供的培训活动,主动了解业务变化和行业趋势,不断提升自己,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尊敬的招商银行员工:作为招商银行的一员,你将担负起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秩序以及提升银行形象的重要使命。
为了确保我们的员工在工作中遵循合规、道德及职业道德的原则,招商银行特制定了以下员工行为守则。
1. 诚实守信作为一名招商银行员工,你应当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
严禁故意误导客户或他人,不得从事任何欺诈行为,包括虚假陈述、操纵信息或隐瞒真相等。
遵循并且维护个人与银行的道义承诺,确保信任与尊重的关系。
2. 保护客户利益招商银行重视客户利益的保护。
你应当全力以赴,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维护客户权益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严禁违法操作、利益输送、内外勾结和滥用职权等行为,切实履行对客户负责的职责。
3. 合规经营招商银行追求合规经营,无论是针对个人还是团队,在工作中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规定及内部制度规定。
禁止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违规操作、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或伤害银行利益。
4. 保密与信息安全作为银行的信息管理者和守护者,你有责任保护客户信息的机密性与安全性。
严禁故意泄露客户信息、滥用、窃取或篡改数据,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及操作的合法性。
5. 协作与团队合作在招商银行,我们强调协作与团队合作。
你应当积极与同事合作并共同努力,实现个人目标与银行使命的有机统一。
严禁利用职位或其他手段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伤害,应本着互帮互助,团结合作的原则共同促进团队的发展。
6. 社会责任作为招商银行员工,我们有义务履行社会责任。
在工作中,你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并为其解决尽一份力量。
招商银行致力于人与信任的建设,你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到银行在社会中的形象与声誉。
这些守则旨在规范招商银行员工的行为准则,让我们以共同的价值观团结一致,为银行的发展作出贡献。
无论是在日常工作中还是面对挑战和机遇时,我相信我们每一个员工都能够遵循这些守则,做出正确的决策并展现出优秀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为了规范招商银行员工的行为,维护银行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行为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招商银行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守则规定。
一、诚信守规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按照招商银行的规定执行工作职责,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 尊重客户权益,对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服务,并保守客户隐私。
4. 严禁参与涉及利益冲突的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
二、业务纪律1. 忠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严禁对客户歧视、虚假宣传或误导性推销。
2. 严格遵循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谨慎审查客户的申请材料,不得违规开展业务、放宽审批要求或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提供不当优惠。
4. 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允许禁止向任何人(包括银行内部员工)透露客户信息。
三、风险控制1. 协助银行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坚决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2. 遵循内部的决策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不得擅自决策或违规操作。
3. 发现风险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内部调查。
4. 加强对合规风险的意识培养和专业知识研修,保持对风险规避和控制的敏感性。
四、职业操守1.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2. 维护招商银行形象,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不端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 严禁参与赌博、吸毒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 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五、保密义务1. 严格执行招商银行的保密制度,尊重并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保密信息。
3. 离开招商银行后,仍需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行为守则的员工,招商银行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追究、调整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2. 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作为一家知名银行,招商银行一直以来注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
为了保障银行业务的诚信和稳定,招商银行特别制定了员工行为守则。
本文将介绍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一、职业道德与操守作为一名招商银行员工,必须本着高度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来完成工作。
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于招商银行,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这意味着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等。
只有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才能为银行的声誉和形象做出贡献。
二、服务客户的原则招商银行员工应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员工要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
员工还要确保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真实、准确、完整,并在受理客户投诉时及时、公正地进行处理。
招商银行员工应当时刻保持礼貌、耐心和友好,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三、诚实守信的原则诚实守信是招商银行员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员工应当言行一致,具有可观可信的品行。
员工要尊重承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违背或背弃约定。
同时,员工要做到守信用、守合同、守规则,全面落实招商银行推行的各项制度,保护客户和银行自身的利益。
四、数据安全和保密招商银行员工要认识到客户和银行信息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
员工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和处理客户信息,不得将客户信息外泄或滥用。
员工还要注重数据的安全,加强保密意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篡改或传播机密信息。
只有确保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才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威胁。
综上所述,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是招商银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和操守,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
员工应当始终将职业道德和操守放在首位,服务客户、诚实守信、保护数据安全和保密是员工应当坚守的原则。
只有遵守这些守则,员工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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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我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不同于寻常的表现,且可能成为操作风险隐患苗头,或诱发事故、案件的各种行为。
(其主要表现参见附1)
员工系指与我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全体人员。
由我行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根据“了解你的员工”的原则,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为我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实事求是,慎重处理;
(二)谁主管、谁负责,管事与管人结合;
(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四)注意保密。
第四条开展异常行为管理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境内各级机构。
第二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总责:
(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总体情况;
(二)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及异常行为;
(三)督导员工日常行为管理;
(四)组织妥善处置员工异常行为。
第七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分管内控的负责人分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
(二)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
(三)关心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四)督导和帮助员工发展进步;
(五)提请并组织定期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
(六)根据规定妥善处置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
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各级业务主管或相应职级人员负责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管理,并做好本办法第三章具体工作的落
实:
(一)掌握员工性格、特长、爱好、经历、家庭环境及背景等基本情况;
(二)关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
(三)组织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学习;
(四)关心帮助并反映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五)及时了解、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查证分析和报告。
各级综合人员、事后监督人员、专兼职监察保卫人员等,应关注了解员工异常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总、分行部室对所辖业务条线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有教育、培训、检查、监督、指导等职责。
第十条实行委派、派遣制人员,由条线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员工所在单位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应履行相互监督的职责,对其他员工的异常行为,要及时向主管或领导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工会(含文体协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三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流程
第一节员工异常行为了解和报告
第十三条了解员工异常行为的基本方法:
(一)组织业务和工作检查。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规定检查业务操作情况;
2.定期检查员工工作记录、录像;
3.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和交流信息,掌握员工行为动态。
(二)开展谈心活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绩效考核信息沟通和反馈;
2.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与员工交流、对话;
3.倡导和确保员工有诉求、有问题时与主管和领导沟通。
(三)开展家访和员工亲属联系活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实地家访或电话沟通联系;
2.发函询问、咨询意见和情况;
3.举办员工、亲属各种联谊活动等。
第十四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网点每年对所辖员工进行谈话、家访或亲属联系等不得少于1次。
对新员工到岗后3个月内,必须进行1次谈话、家访或亲属联系。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登记《员工谈话(家访)登
记表》(格式见附2)。
(一)因员工考核结果出现重要异常而进行谈话的;
(二)因员工发生重大或连续差错而进行谈话的;
(三)因员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进行谈话的;
(四)因员工严重异常行为而进行谈话的;
(五)对员工开展实地家访的。
第十六条通过社会信息平台和信访举报,以及上级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评价、反映等形式,及时收集、了解员工情况。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活动。
(一)组织员工自查,申报有关情况;
(二)组织访谈;
(三)组织问卷调查了解;
(四)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网点,每季度应进行1次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员工异常行为。
各分行应每半年进行1次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分析。
第十九条对员工异常行为的报告:
(一)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各单位应结合监保工作总结,将当期已自行处置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情况,书面向所在分行
监保部门报告。
总行各部(室)书面向总行监察保卫部报告情况。
(二)对需要领导决定处理的情况,各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或第一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条对员工下列异常行为应及时逐级报告分行,必要时应报告总行:
(一)涉及案件或事故隐患的;
(二)涉及违纪违规的;
(三)可能有不良后果的;
(四)可能涉及群体行为的;
(五)涉及非法组织活动的;
(六)其他认为应报告的异常行为。
第二节员工异常行为查证和分析
第二十一条对异常行为的反映,一般应及时报告。
经批准后再进行查证。
第二十二条对涉及员工异常行为的反映,应通过有关材料、相关人员了解查证。
必要时,员工异常行为的查证应取得并保存证据。
第二十三条对员工异常行为表现,必要时应及时与行为人谈话,了解思想状况、行为动机及背景情况等。
员工异常行为谈话查证要求:
(一)认真听取行为人的说明和解释;
(二)如实全面记载;
(三)方法得当、合规;
(四)不得泄露异常行为信息线索及信访举报的反映人。
第二十四条对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应客观、审慎:
(一)要结合员工长期和全面的表现分析;
(二)要了解其行为的动机、原因;
(三)要分析其行为的性质、后果。
第三节员工异常行为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经查证有一般性异常行为且可以通过帮助教育解决问题的员工,应及时提醒,帮助其自行纠正;并持续关注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对于下列员工,应采取调整岗位、待岗或重新培训上岗等方式处理:
(一)经查证有异常行为且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要害部位员工;
(二)经查证有异常行为且一时难以纠正、改进的员工。
第二十七条员工异常行为已对我行经营活动、银行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危害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调整或停止其工作,规避风险。
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第二十八条按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员工群体异常行为,努力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九条对于已涉及或演变为违纪违规行为的,应按照《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监督
第三十条根据反腐倡廉、安全保卫和案件防范责任制及职责规定,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实行责任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结合干部廉洁从业、员工诚信建设,运用合规风险管理系统等工具建立员工诚信档案和台账。
诚信档案和台账主要包括:
(一)与员工重要谈话、家访工作记录;
(二)员工参与有关学习培训情况;
(三)监督信息;
(四)有关异常行为反映、查证、分析和处理的记录;
(五)其他有关资料。
员工诚信档案和台账由总、分行部室或各营业网点分管内控的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指定的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
因工作需要变动管
理人员时,第一负责人应监督或指定人员监督交接。
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的记录,原则上保存两年。
期满后,可经总、分行部室或各营业网点第一负责人批准,予以删除或销毁。
第三十二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应纳入我行的综合内控考核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评级。
第三十三条总、分行纪检监察保卫部门协助推动、督导、检查辖内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行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活动。
第三十四条我行鼓励员工参与异常行为管理监督,倡导员工实名举报。
凡通过举报为我行避免或减少损失及不良后果的,根据《招商银行诚信举报及奖励规定》予以奖励。
第三十五条对有下列行为并导致不良后果的,按《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履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的;
(二)对员工异常行为疏于了解、隐瞒不报的;
(三)对员工异常行为处置不当的;
(四)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五)其他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境内各一级分行、信用卡中心、小企业信贷中心和总行所属其他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总行监察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2004年2月10日总行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招银发〔2004〕36号)一文同时废止。
附:1.员工异常行为主要表现
2.员工谈话(家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