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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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1. 简介劳动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讲座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析,帮助听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

2. 劳动合同的定义讲解劳动合同的定义,包括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生效,以及劳动合同的失效和终止等方面。

3. 劳动合同的类型介绍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每种类型的劳动合同,讲解其特点、签订方式、终止方式等相关内容。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解释讲解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及其解释,包括工期、工作内容、工时、休息时间、工资、社保、请假、调休及工作保障等方面。

针对合同中容易出现歧义的文本进行解释,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5. 劳动权益保障讲解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包括职工文化程度、工资保障、工作时间、假期权利、劳动伤害处理、女职工保护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实际解决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调解方案。

6. 劳动纠纷处理讲解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包括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对企业员工常见的劳动纠纷情形,如加班费、工资计算、合同解除、违法解除等进行案例解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正确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和技巧。

7. 总结总结讲座内容,进行答疑解惑。

为听众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材料,并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本讲座,提高企业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素养,以及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劳动合同法讲稿

劳动合同法讲稿

2、可以把劳动关系变成经济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范的是建立劳动关 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用人单位之间的生产经营合作属于经 济关系
因此可以选择业务外包等方式降低自 身的用工风险
3、防止把经济关系变成劳动关系
(1)严格禁止使用外部个人提供服务,所 有外包事务应当交给有资质的机构去处 理; (2)对外包机构应严格审查资质,对长期 外包服务单位应定期审查资质,防止其 丧失资质而变成个人承包; (3)对外包的业务要把握只对单位不对个 人,只管业务的质量不管如何使用人员 等。
加大不签合同的违法成本
第一阶段(1年内的部分)双倍工资制度
第二阶段(1年以上的部分)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制度
1.《劳动法》时期,政府拿着合 同书追着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 职工想签但不敢言。 2.《劳动合同法》时期,变了! 企业拿着合同书追着职工签订 合同,政府逐渐淡出。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类型:
1.合意签定 2.强制签订 3.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重点解读
• • • • • 劳动合同建立标志 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 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如何用好法律
一、劳动合同建立的标志
•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是用工 • 一个月内签合同用人单位不违法 • 超过一个月一年内签违法用人单位承担 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 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用人单位承担一是从 法律上视为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二是继续付双倍工资直至 签订合同或者退休
4、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或者重大事项 流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 示告知。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

劳动法律培训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我很荣幸能在这个场合向大家分享有关劳动法律的培训内容。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劳动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希望能够对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的劳动关系处理有所帮助。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关系建立前提供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条款。

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其次,我想提到的是劳动关系的解决途径。

劳动关系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应该积极寻求和平解决的方式。

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我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来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

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如合同解除、工资支付、劳动条件与保护和合同解释等。

同时,对于违法用人单位的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此,我们应该了解自身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法律规定,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劳动法律的实践操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涉及到与劳动法律相关的操作,比如招聘流程、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等。

我们作为雇主,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遵守相关程序和制度。

我们不仅要了解法律的要求,还要学会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始终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管理劳动关系,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作为劳动法律培训讲座的发言人,我非常希望我们今天的分享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引起大家对劳动法律的重视。

劳动法律不仅仅是一纸法律文件,更是保护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工具。

只有通过加强劳动法律培训,提高劳动法律意识,才能在工作中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劳动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解析:人事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代表用人单位行使劳动 人事管理职权,与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员工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是其岗位职责,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其的失职 行为所致。双倍工资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故意 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案显然不是用人 单位故意不签,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对该请 求不应支持。
• 4、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时要具备合理性、必要性, 并掌握好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因为企业 要对其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举证),但是企业不得 滥用的用工自主权,否则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规章制度的规范化
规章制度种类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共八类: A 劳动报酬、B 工作时间、C 休息休假、D 劳动安全卫生、E 保险
变更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调岗、调薪
法律要求:企业的调岗、调薪要诚实信用,具 有充分的合理性。
注意:企业要对充分的合理性进行举证。
下面重点探讨一下调岗的问题: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调岗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 这就涉及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
矛盾,那么企业怎样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 根据《江西省裁审衔接会议纪要》第七条规定:用人
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 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注意:1、裁员人数:需裁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 企业职工人数10%以上;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号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28页)

(五)关于必备条款 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 1、共九项:用人单位情况、劳动者情况、期限、工作内容和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的防护、其他。 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2、与劳动法相比的变化: 增加的内容:第一、 八项,其中, 增加的内容:第一、二、五、七、八项,其中,第八项为形 式上的增加; 式上的增加;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减少的内容:违约责任、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3、问题:社会保险是否有必要作为必备条款?如何约定? 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4、缺少必备条款的效力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劳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成立还是生效? 建立劳动关系之时。 2、建立劳动关系之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上班的第一天起。 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 10条第二款规定 条第二款规定。 3、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第10条第二款规定。未以书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面形式订立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第7条)
二、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特点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 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 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 牢”或“指河为界”,条款不完 善,表述不准确,对土地的面积 或位置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 情况下双方发生纠纷案件事实很 难查明。
3、发包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 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 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发包土地时, 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一 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 为自己牟取利益,一旦发生争议,又以合同 订立程序违法为由进行抗辩,使农民长期而 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二、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又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 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 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 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 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 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
有效合同的条件: ①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要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从合同法理论看,合同无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主体不合格、 客体侵犯法律保护的对象、内容 不合法、外部形式不合法和无权 代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成 就;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未届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劳动作文之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课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课稿-------四川汉震律师事务所陆强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是一九九四年七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的。

十三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6月29日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下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一、为什么要制定劳动合同法。

1、尊重劳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3)应当与劳动者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4)与劳动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石。

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弱势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

3、完善劳动保障体系。

劳动合同一方面从形式上确立劳动关系,从而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法定权益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又从内容上具体约定了劳动者工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权益,从而为劳动者实现劳动保障权益提供了依据。

2024全新劳动法律讲座课件

2024全新劳动法律讲座课件

01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孕期保健、产前检查等特殊保护,用
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产假及哺乳假
02
女职工享有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保
障其合法权益。
禁止性别歧视
03
用人单位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女职工进行性别歧
视。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禁止招用童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 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未成年工工种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如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等。
残疾人员就业保障政策
残疾人就业政策
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其 就业能力。
休假制度
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 、产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 劳动者的休假权益。
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方式
社会保险种类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纳方式
企业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
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患 病、失业、工伤等情况下,依法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04 劳动争议处理机 制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
调解程序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 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程序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PPT)

口头协议或无书面协议的劳动合 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愿进行约定,但应当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 一年、两年等。
04
劳动争议解决与法律责任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和解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 友好协商,自行达成和
解协议。
调解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 调解员协助双方当事人
达成调解协议。
仲裁
提交争议至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
有法律效力。
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
并作出判决。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2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解散或 破产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等。
3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注意事项
结算工资和福利、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03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内 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 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 条件以及职业培训等。
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办理相关 手续等。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01
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法定解除等。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02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出现法定

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

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

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实习与就业,让学生了解更多关于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在学生科陈少萍副科长的指导下,我院于11月11日14:30—16:00在江高校区饭堂4楼举行中职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讲座,届时由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的梁敏香老师给我校14届大、中专学生进行劳动保障政策培训。

讲座上,梁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如何区分正规职业中介与非法职业中介。

并且用一些真实的案例来引入话题,生动地介绍了“黑中介”的存在,提醒我们黑中介会有诸多的骗人手段,让我们实习时要警惕。

同时还强调了毕业生应聘时的注意事项。

然后,梁老师向我们介绍了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讲述了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

除此以外,老师还列出了劳动合同的条款,提醒我们要注意合同陷阱,避免上当受骗。

最后,梁老师教导我们在就业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我们介绍了见习期、实习期、试用期的区别,强调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水平,教我们辨别不合理的工作待遇。

这次讲座让同学们了解更多的劳动保障知识,学会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这次讲座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同学们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劳动保障的信息,为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职业生涯发展协会
撰稿人:江秋贤
2015年11月11号。

劳动法讲座

劳动法讲座

劳动法讲座
劳动法讲座是一种针对劳动法相关内容的演讲活动,通常
由劳动法专家、法律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进行主讲。

以下是一个关于劳动法讲座的可能内容框架:
1. 介绍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讲解劳动法对于维护劳
动者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

2. 劳动法的法律体系:讲解劳动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如
宪法、民法等。

3.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讲解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劳动关系的转移等方面的规定。

4. 劳动权益的保护:讲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的保护。

5. 劳动争议处理:介绍劳动争议的各种处理方式,如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的申诉等。

6. 雇佣关系的特殊情况:讲解劳动法对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规定,如非全日制雇佣、临时用工、派遣劳动等。

7. 劳动法的最新动态:介绍最新的劳动法政策和相关法规的修订,以及对企业和员工可能产生的影响。

8.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引导参与者进一步了解劳动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 解答参与者的问题:为参与者提供提问和咨询环节,解答他们在劳动法方面的疑问。

劳动法讲座旨在提升参与者对劳动法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履行雇主责任。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讲座(ppt 41页)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讲座(ppt 41页)
规章制度的作用 管理 规范 处理依据 规章制度有效的要件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后的补救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效力
依法制定
平等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 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 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 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或者重大事项
解释第19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 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 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司法解释一)
法院的处理权 第20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 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 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司法解释一)
因规章制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加倒置 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不举证,举证不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13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 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发生的争议,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的作用
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是劳动者用人单位都应遵 守的劳动行为规则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主要依据 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可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
依据
我国有关内部劳动规章的立法 劳动法 企业法 公司法 行政法规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劳动部解释
劳动规章的风险
劳动规章无效的风险? 处理决定被撤 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总 则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社会有关方面对该法的一些 规定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三方面: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关于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我将为大家介绍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实用的方法和途径。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含义。

劳动者合法权益指的是在劳动过程中,以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假期、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

这些权益是劳动者基本的法律保障,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核心内容。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才能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劳动者要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遇到工资拖欠、加班不给报酬、工作时间超过法定限制等问题,劳动者首先应当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要求。

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尝试通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途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通过沟通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劳动者可以将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可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地位和待遇。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仅是为了自身,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只有当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才能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热情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一下,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劳动者了解法律法规、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协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等。

只有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意识到自己的权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密切相关。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最新劳动合同法讲座讲稿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讲者。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是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首先,我们来谈一下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重要内容。

首先是合同订立的方式,劳动合同可以书面订立也可以口头订立,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一份备查。

其次是合同内容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时间等重要内容。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或终止。

此外,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续订条件,用人单位在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同时享有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和权利。

总的来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为劳动关系的规范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希望大家都能认真学习和理解劳动合同法,让劳动关系更加公平、稳定和和谐。

谢谢大家!。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资料一、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中,劳动合同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了解和遵守劳动合同法是避免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的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二)订立的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往往难以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容易引发纠纷。

(三)订立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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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员工单方解除
◇企业存在重大过错而单方解除,立即解除,无需 通知单位,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员工违法解除的后果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0个月 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0个月
◇违法约定后果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 经履行的,按合同期满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应当书面约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论
是否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含在劳 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 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 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 理由。并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应当签订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 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违法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限
B视为签订的情形 用人单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 ◇不签订的后果 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 合同期限:三个月 一年 试用期限: ≤1个月 ≤2个月 三年 ≤6个月
◇禁止扣押证件、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 ◇违反后果 责令退还,且处500-2000元/人的罚款, 并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
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 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劳动合同上述条款不完备,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 害的,应予以赔偿.且在发生争议时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单方解除
◇裁员(提前30天,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员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时间:用工之日起
用工之日 ——— 一个月 ——— 一年 合法 双倍工资
———
视为无固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
◇企业的告知义务
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入
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书)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情形: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B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认定机构: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的后果 A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B 劳动报酬: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 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C 赔偿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双倍经济补偿金处罚
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除补发解除期间工资外,应当 继续履行 或者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当 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加重企业违法成本
◇ 50%至100%的赔偿金处罚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 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 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但员工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述情形消失终止。 A 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期、 B 疑似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期、 C 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D 本单位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五年的.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义务
◇劳动者义务: A 依双方约定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办理交接手续,则不予支付经济补 偿金; B 依约实行竞业限制; C 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D 返还、归还因工作需要而使用、占用的用人单位财产、资料。 ◇企业义务: A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不出具,给劳动者造成 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B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C 劳动者完成交接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D 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年备查。 E 对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约定终止情形取消,全部为法定终止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应如实向企业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 基本情况。(招聘管理、试用期管理、奖惩管理等)
劳动合同的订立
未告知的后果: ◇对员工:因欺诈导致合同无效 可以导致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企业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对企业:相关条款可能对劳动者无约束力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单方解除
◇企业正常原因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 工资,且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 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 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是指用人单位故意提高定额标准, 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导致的不能胜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
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第1)、2)解除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均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违法解除后果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 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无 法继续履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形式:
有效变更=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双方签章
◇劳动合同可以变更的事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的解除—试用期
◇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解除:无理由,提前3天通知企业 ◇企业解除,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单方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规定: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 会。 2)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应送达员工本人或同住成年 家属签收。
◇企业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 继续履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红
劳动合同法特点
用工成本提高 用工风险加大 用工难度增强 劳动合同书面化 经济补偿全面化 劳动关系长期化 集体合同特别化 试用期严格化 规章制度规范化 竞业限制合意化 员工辞职自由化 解雇保护重点化 合同效力严肃化
加重企业违法成本
◇双倍工资处罚
1)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试用期约定违法,支付双倍工资. 3)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自应当签订之日 起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一致
◇ 由劳动者提出,与企业协商一致随时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企业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随时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员工单方解除
◇正常情况下员工单方解除 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存在一般过错而员工单方解除,随时解除,但应通知企业,企业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 )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 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缴纳社会保险 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的;(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 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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