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doc 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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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会计制度

餐饮业会计制度
───┼─────┼───────────────
│ │ 一、资 产 类
1 │ 101 │ 现金
2 │ 102 │ 银行存款
3 │ 109 │ 其他货币资金
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
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
14 │ 141 │ 长期投资
15 │ 151 │ 固定资产
16 │ 155 │ 累计折旧
17 │ 156 │ 固定资产清理
18 │ 159 │ 在建工程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
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
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
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
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
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它包括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以及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等内容。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核算原则和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第四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五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财务会计第六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

第七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八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及时记录和归集相关会计资料。

第九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及时核对和收取应收款项。

第十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付款项管理制度,及时核对和支付应付款项。

第十一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准确计量和变动登记。

第十二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准确计量和变动登记。

第十三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会计核对和调整,确保会计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章成本会计第十四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分配原则。

第十五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指标。

第十六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照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成本的计量、分配和核对。

第十七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定期进行成本核对和调整,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对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和分析,提高经营效益。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等内容,旨在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成本会计制度:包括成本核算的方法、成本分配、成本控制等内容,旨在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行准确计算和分析。

3. 预算会计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方法、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内容,旨在确保企业的预算计划与实际营运相符,控制预算执行情况。

4. 税务会计制度:包括税务会计政策、税务核算方法、税务申报等内容,旨在确保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并履行相关税务义务。

5. 内部控制会计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的制度设计、职责分工、内部审计等内容,旨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内部风险。

6. 档案管理会计制度:包括企业档案的建立、归档、检索等内容,旨在保证企业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以上只是一些基础的会计制度,实际的会计制度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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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满足管理者和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范例,供参考:一、总则1.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依照国家相关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行业规范,制定本会计制度。

2.本会计制度适用于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全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核算基本要求(1)合理性:会计核算应符合实际经济交易和活动的基本规律,反映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准确性:会计核算应准确计量和明确记录经济交易和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3)完整性:会计核算应保证核算体系的完整性,确保财务信息不遗漏和失实。

(4)及时性:会计核算应及时反映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变动。

2.会计核算基本程序(1)登记:按照经济交易和活动的发生时间和金额,按照科目分类和账务要求,将经济交易和活动登记入账簿。

(2)调整:根据业务需求和财务报告要求,对已登记的经济交易和活动进行调整和汇总。

(3)核算:对经过调整的账务进行计算、核对和汇总,形成财务报表。

(5)报表报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财务报表按照相关部门和规定报送。

三、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和登记,固定资产清册应定期更新。

(2)固定资产的进货、验收、入库、领用等手续应符合企业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3)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登记,每个月应做好固定资产清算工作。

(4)固定资产盘点应定期进行,盘点结果应与账实一致。

2.存货管理(1)存货应按照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计量和登记,盘点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盘点结果应与账实一致。

(2)对于易变质的食品材料和原材料,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出库和使用。

四、财务报告制度1.财务报表的种类和报送要求(1)资产负债表:每年至少制作一份,并报送给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

旅游企业会计管理制度准则

旅游企业会计管理制度准则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资产类帐目: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企业拥有的各种资产,并进行资产折旧和摊销等相关处理。

2. 负债类帐目:包括企业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

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企业的各种负债,并进行负债的计提和偿还等相关处理。

3. 所有者权益类帐目:包括企业的股本、利润等。

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并进行利润分配和股本变动等相关处理。

4. 收入类帐目:包括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企业的各项收入,并进行相关的收入确认和结转等处理。

5. 成本类帐目:包括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

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各项成本,并进行成本分配和结转等处理。

6. 费用类帐目:包括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各项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各项费用,并进行费用的计提和支付等处理。

7. 资金类帐目:包括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等。

需要准确记录和核算企业的各项资金,并进行资金的收付和管理等处理。

此外,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还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规性的处理,如税收和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特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是指该行业企业在财务核算和报告上遵循的规范和要求,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常见的会计制度要点:
1. 会计基础: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报告,以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2. 营业收入核算:应分别核算旅游和饮食服务的销售收入,并按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收款等科目进行登记和确认。

3. 成本核算:应按照成本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经营费用等,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登记和确认。

4.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登记、折旧和摊销,以体现资产的使用价值和损耗情况。

5. 库存管理: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通常会有一定数量的库存物品,包括原材料、备品备件等,需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并按照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6. 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开设银行账户、登记和核对收支款项等,以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7. 税收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及时纳税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8. 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应按照财务报表编制制度和要求,编制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分析和经营决策。

好的会计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因此,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行业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

精编旅游、饮食服务公司会计制度资料1.doc

精编旅游、饮食服务公司会计制度资料1.doc

精编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资料1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2.12.30•【文号】财会字〔1992〕68号•【施行日期】199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食品安全,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旅游和饮食服务行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中蓬勃发展的重要领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消费需求的增加,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

为了规范行业内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行为,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会计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会计制度的概述会计制度是指为了适应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需要,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采用一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具体要求的一整套制度。

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应该包括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利润分配制度、财务预算控制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

二、财务核算制度(一)会计核算基础核算政策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货币计量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同时应采取成本基础和现金基础相结合的核算方法。

(二)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凭证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科目应根据行业特点和经营范围进行合理设置,并依据会计科目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

同时,对会计凭证的制作、审核和登记等环节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核算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应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计量和核算进行明确规定。

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登记、折旧和摊销、评估和变动等方面的具体操作程序。

三、财务报告制度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周期和程序,通过编制会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基本报表。

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状况,可以适当增加其他报表,如成本费用表、财务比率分析表等。

(二)会计报表的审核和披露财务报表的审核是指对编制完成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对、调整和审查。

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应明确财务报表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会计核算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明确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2. 会计政策:确定企业会计政策,如货币计量单位、报表日期等,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比性。

3. 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投资项目的补助和优惠政策的处理等,还包括资产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的计提等方面。

4. 成本核算: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进行核算,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摊等。

5. 收入核算:对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收入进行准确核算,包括确定收入的实现条件和确认时间、确认收入的方法等。

6. 费用核算: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费用进行准确的核算,包括人员工资、租金、水电费、摊销费用等。

7. 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的应纳税额进行核算,并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8. 财务报告编制: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补充附注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

9. 外部报告:按规定向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交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金融信息。

以上是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制度的设计还需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补充。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二篇)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二篇)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一、会计制度的目的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准确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结果,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信息,帮助企业的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做出科学决策。

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制度应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即财务信息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质。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制度应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即应包括企业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和真实情况,不能遗漏重要信息。

(三)持续性原则:会计制度应确保财务信息的持续性,即应持续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发生和变化,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持续支持。

(四)一致性原则:会计制度应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即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对同样的经济事项进行相同的会计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之间的比较和可比性。

(五)谨慎性原则:会计制度应确保财务信息的谨慎性,即应及时发现并记录可能存在的风险、损失和负责,保护企业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会计核算(一)资产: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其他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

这些资产应按其原值进行计量,并根据实际使用寿命进行折旧和摊销。

(二)负债: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税费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这些负债应按其实际发生额计量,并根据到期日进行分类。

(三)所有者权益: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其中,股本是指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金额;资本公积是指企业自身的资本积累;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利润的分配情况;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利润的留存部分。

(四)成本费用:旅游和饮食服务企业的成本费用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大型企业管理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此文如下: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目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及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搪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1. 引言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其经营模式、成本结构和财务管理方式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

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为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设计一套完整的会计制度,并对具体的会计核算和报告程序进行细化,以确保公司的财务运作高效、透明。

2. 会计基本原则为确保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允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2.连续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应包含一定的连续性,以便比较和分析;3.会计实体原则:企业应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实体进行会计核算,并将个人和企业的经济事务严格区分开来;4.成本原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按照其历史成本进行计量;5.可比性原则:企业应确保自己的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以便进行比较和分析。

3. 会计科目设置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核算企业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照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3.1 资产类科目•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债权投资、无形资产等。

3.2 负债类科目•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预收款等;•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3.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资本:表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利润分配:表示企业盈利后的分配给股东或留作再投资的部分。

3.4 成本类科目•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

4. 会计核算程序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会计核算:1.业务凭证的登记:将企业的经济交易记录在业务凭证上;2.原始凭证的汇总:对业务凭证进行汇总,形成复式记账凭证;3.记账: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分录,登记到总分类账和明细账;4.科目余额的调节:对各科目的借贷方向、金额等进行调节,以使得各科目的借贷平衡;5.试算平衡:通过对总分类账和明细账的科目余额进行统计,确保借贷平衡;6.账务处理:进行结账、决算等账务处理操作;7.编制财务报表:依据会计准则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模版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模版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模版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在进行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信息报告过程中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模版,共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合理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提高财务监管能力和监督效果,特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会计制度适用于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全部单位。

第三条本会计制度实行现金法和实质为现金法的会计核算制度。

第四条本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由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两个方面组成。

第五条本会计制度的宗旨是:规范会计核算、统一财务报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决策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财务信息。

第六条本会计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财务制度规范、合理、过程规范,财务活动适应企业管理需要,财务信息迅速、及时、有效提供。

第七条各级财务管理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本会计制度的执行。

第八条企业财务机构应依据本会计制度的规定,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经营部门应配合企业财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会计政策第一条应依法上税、定期记账、核算合理。

第二条应依法依规办理账簿注册、备案手续。

第三条应依法报送年度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章会计制度第一节会计核算制度第十条投资者、股东的出资要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到位,未到位的出资应记入应收资本款项中,结转至实收资本。

第十一条应向供应、施工、劳务等提供者支付与其提供的劳务、物品、设备价值相应的款项。

第十二条商品、物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金额中,包括增值税,以及与购买有关的费用,如运输、保管、验收。

第十三条应付账款包括贷方发生金额。

其中包括了退货、赔偿等有关贷项的金额。

第十四条采购发票要完整、准确、真实,要能按财务报表明细科目核对。

第十五条应付账款科目中,选择由财务经办人员审核,负责人签字才能付款。

第十六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销,必须有会计人员签字核对,财务人员复核并签字。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范文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会计制度。

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1. 依法、按规定记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合理、科学地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确保账务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坚持公平、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和可用性。

3. 真实、清晰、合规、合理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照真实、清晰、合规、合理的原则核算,不得隐瞒事实,不得虚假记账,不得篡改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

4. 确定、连续性、比较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按照确定、连续性、比较性的原则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连贯性和可比性。

三、会计科目设置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应依据自身的经营特点、组织结构和管理需要,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会计制度。

四、会计处理程序1. 日常会计处理程序(1)凭证的填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编制会计凭证,准确记录企业经济业务。

(2)原始凭证的审查:对日常经济业务产生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查,确保凭证真实、准确、完整。

(3)分录的核对:核对凭证上的分录是否正确无误,并检查是否遗漏或重复录入。

(4)账簿的记载:根据凭证的内容,将各项交易明细分别按照科目记入相应的账簿。

(5)账簿的汇总:定期对账簿中各科目的明细进行汇总,并填制总分类账。

(6)会计报表的编制:根据企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会计报表。

2. 资金管理程序(1)日常现金的接收和支付:负责接收和支付企业的日常现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无误。

(2)现金日记账的登记:将现金日记账及时记录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3)银行存款的核对:核对银行存款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确保账面余额与银行实际余额一致。

(4)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定期对企业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账面余额与银行实际余额一致。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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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pdf《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1).doc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1).doc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12月30日财政部(92)财会字第68号文发布* *此文如下: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目录一、总说明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及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搪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薄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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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包括旅行社、饭店(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理发、浴池、照相、洗染、修理、咨询等各类服务企业。

原旅游部门所属的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贸公司,执行相应的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还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101 现金102 银行存款109 其他货币资金111 短期投资113 应收帐款114 坏帐准备119 其他应收款121 原材料122 燃料124 低值易耗品126 物料用品128 库存商品131 待摊费用141 长期投资151 固定资产155 累计折旧156 固定资产清理159 在建工程161 无形资产171 递延资产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201 短期借款203 应付帐款209 其他应付款211 应付工资214 应付福利费221 应交税金223 应付利润229 其他应交款231 预提费用241 长期借款251 应付债券261 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301 实收资本311 资本公积313 盈余公积321 本年利润322 利润分配四、损益类501 营业收入502 营业成本503 营业费用504 营业税金及附加511 管理费用512 财务费用521 投资收益531 营业外收入532 营业外支出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1.在结算业务中,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企业,可增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预收帐款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单设“预收帐款”科目。

4.企业如发行1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5.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应增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行业,应分别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内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企业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帐。

五、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取得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用买入的外币购买商品、物资或支付有关费用,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商品、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入的外币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实际取得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汇价差”科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购入外汇额度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并将买入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

企业因提供劳务等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的企业,发生的信用证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帐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帐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帐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

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帐。

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企业,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可在本科目中增设“信用证存款”明细科目核算。

第111号科目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1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

二、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股票,如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处理。

企业应按照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放的股利和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其他应收款”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13号科目应收帐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

企业预收的有关单位的结算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预收款项较多的企业,也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核算企业预收的有关单位的结算款项。

二、企业发生应收帐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收入”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预收的有关单位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营业务完成与其他单位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货记“营业收入”等科目;退还多收的结算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收的补付结算款,作相反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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