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山梨醇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山梨醇山梨糖醇检测
山梨醇/山梨糖醇检测
山梨醇(Sorbitol),又称为山梨糖醇,可由葡萄糖还原而制取,广泛分布于梨、桃、苹果等水果中,是在日本最早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糖醇之一,用于提高食品保湿性,或作为稠化剂之用。
迪信泰检测平台采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和生化法,可高效、精准的检测山梨醇的含量变化。对于稀有的糖代谢物,如提供标准样品,迪信泰检测平台可提供定制检测。对于无法用HPLC检测的样品,迪信泰检测平台可提供定制检测或试剂盒代测定服务。此外,我们还提供其他糖代谢物检测服务,以满足您的不同需求。
样品制备
糖代谢物提取方法(此部分涉及到公司的核心工艺,以下提供常规的提取工艺)
1)称取500 mg的固体样品;
2)加入5 mL去离子水;
3)超声处理30 min;
4)取2 mL,用乙腈定容至10 mL;
5)用HPLC-ELSD检测。
HPLC测定山梨醇样本要求:
1. 请确保样本量大于0.2g或者0.2mL。
周期:2~3周
项目结束后迪信泰检测平台将会提供详细中英文双语技术报告,报告包括:
1. 实验步骤(中英文)
2. 相关质谱参数(中英文)
3. 质谱图片
4. 原始数据
5. 山梨醇含量信息
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前言
略
原辅料验收操作规程
1、原辅料供应商的司机入厂后,将送货单及检验报告单交于采购部。
2、货车到厂后,采购部填写《到货通知单》,并将原辅料检验报告单送至品管部原辅料质检处。
3、品管部质检处接到通知后,对到货原辅料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样。
4、抽好样后,质检员将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对样品进行检验。如需作理化指标的原辅料,由品管部质检人员将样品送于化验室化验。
5、检验时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为不合格,最多给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复检合格后,抽取原样品两倍,只要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采购部将不合格退回厂家,全部合格,品管部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通知采购部。
6、检验后如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则判定合格,品管部质检员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为合格单。
7、采购部接到《原辅料入库验收单》后,通知装卸工进行卸货,所有原辅料必须摆放拖板上,不许野蛮操作,防止机械损伤。
8、送于化验室化验品原辅料,出结果后,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化验合格单》通知采购部。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最多有两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不为合格,品管部出《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
9、生产部在加工原辅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时,通知品管部,品管部质检员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检。符合标准则判为合格品,不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原辅料退回厂家。
10山梨醇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山梨醇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建立了山梨醇的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山梨醇的质量控制与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0版二部
《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编号
《山梨醇质量标准》编号
3职责
检验人员、复核人员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4操作规程
4.1试剂与试药
甘油、氯仿、乙醚、氢氧化钠试液、碘试液、酚酞指示液、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磷酸溶液(1→10)、5%高锰酸钾溶液、10%焦亚硫酸钠溶液、硫酸溶液(3→4)、1%变色酸溶液、标准甲醇溶液、盐酸、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磷酸氢二钠的饱和溶液、高锰酸钾的饱和溶液、1%糠醛溶液、10%氢氧化钠溶液、0.001%丙酮溶液、95%硫酸。
4.2仪器与设备
碱式滴定管、50ml具塞量筒、垂熔玻璃漏斗、温度计、水浴锅、比重瓶、蒸发皿、试管、干燥箱、恒温培养箱、比重瓶、干燥器。
4.3检验项目
4.3.1性状
4.3.1.1操作方法
(1)取本品,在明亮光线下,用目测法观察其外观;用鼻闻和口尝其气;并依法观察其特性。
(2)将本品溶于水、乙醇、三氯甲烷或乙醚中,观察溶解情况。
(3) 比旋度取本品约5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硼砂6.4g与水适量,振摇使完全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如溶液不澄明,应滤过),依法测定(附录Ⅵ E)。
4.3.1.2记录
记录其外观、气味、特性、溶解情况,测比旋度
4.3.1.3结果判断
(1)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甜;有引湿性;(2)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
最新食品业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前言
略
原辅料验收操作规程
1、原辅料供应商的司机入厂后,将送货单及检验报告单交于采购部。
2、货车到厂后,采购部填写《到货通知单》,并将原辅料检验报告单送至品管部原辅料质检处。
3、品管部质检处接到通知后,对到货原辅料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样。
4、抽好样后,质检员将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对样品进行检验。如需作理化指标的原辅料,由品管部质检人员将样品送于化验室化验。
5、检验时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为不合格,最多给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复检合格后,抽取原样品两倍,只要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采购部将不合格退回厂家,全部合格,品管部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通知采购部。
6、检验后如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则判定合格,品管部质检员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为合格单。
7、采购部接到《原辅料入库验收单》后,通知装卸工进行卸货,所有原辅料必须摆放拖板上,不许野蛮操作,防止机械损伤。
8、送于化验室化验品原辅料,出结果后,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化验合格单》通知采购部。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最多有两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不为合格,品管部出《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
9、生产部在加工原辅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时,通知品管部,品管部质检员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检。符合标准则判为合格品,不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原辅料退回厂家。
沉降菌检测操作规程
沉降菌检测操作规程
1. 引言
沉降菌是指在液体中沉淀并附着在容器底部的微生物。在许多行业中,沉降菌的检测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制药、食品加工、饮水安全等领域。本文档旨在介绍沉降菌检测的操作规程,以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检测设备和试剂准备
在进行沉降菌检测之前,需要准备以下设备和试剂:
•沉降菌检测容器:一般选择具有透明底部和标有刻度的容器,容量不小于100 mL。
•色谱纸:用于制作沉降菌检测培养基。
•高温灭菌器:用于灭菌沉降菌检测容器和试剂。
•干燥烘箱:用于干燥沉降菌检测容器和试剂。
•取样器:用于抽取待检测样品。
•生物安全柜:用于操作中的生物安全。
试剂准备:
•培养基: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培养基,例如Luria-Bertani(LB)培养基。
•蒸馏水:用于制备培养基和洗涤操作。
•山梨醇盐溶液:用于沉降菌悬浮液的稀释。
3. 检测操作步骤
步骤1:沉降菌检测容器准备
1.将需要检测的沉降菌检测容器放入高温灭菌器中,设定适当的温度和
时间进行灭菌。
2.灭菌后,将沉降菌检测容器取出,放入干燥烘箱中进行干燥,确保容
器完全干燥。
步骤2:制备培养基
1.准备适量的色谱纸,切成小块。
2.在高温灭菌器中加热蒸馏水至沸腾,将色谱纸块放入烧杯中,倒入足
够的蒸馏水。
3.候色谱纸块充分吸水后,取出备用。
步骤3:取样
1.在生物安全柜内,使用取样器抽取待检测样品,确保样品干净无杂质。
2.将样品转移到沉降菌检测容器中,注意不要沾到容器外表面。
步骤4:制备沉降菌悬浮液
1.取一定量的山梨醇盐溶液,进行稀释,制备合适的浓度。
2.将制备好的山梨醇盐溶液加入沉降菌检测容器中,使样品充分悬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香糖、饼干、糕点、饮料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高效液相色谱-示差折光检测和蒸发光散射检测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口香糖、饼干、糕点、饮料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含量的测定。
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示差折光检测法
2 原理
试样经沉淀蛋白质后过滤,上清液进高效液相色谱仪,经氨基色谱柱或阳离子交换色谱柱分离,示差折光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注x: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 试剂
3.1.1 乙腈:色谱纯。
3.2 试剂配制
3.2.1 三氯乙酸溶液:称取10g三氯乙酸,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
3.2.2碳酸钠溶液:称取2.12g碳酸钠,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现用现配。
3.3 标准品
3.3.1 木糖醇
纯度≥99%。
3.3.2 山梨醇
纯度≥99%。
3.3.3 麦芽糖醇
纯度≥99%。
3.3.4 赤藓糖醇
纯度≥99%。
3.4 标准溶液配制
3.4.1 标准储备液:分别称取1g(精确至0.1mg)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标准品,加入约25g水溶解,称量(精确至0.1mg),溶液每克相当于40mg赤藓糖醇、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放置4℃密封可贮藏一个月。
3.4.2 标准工作液:用移液器分别准确移取各种糖醇标准储备液(3.4.1)40、60、80、100、120、150μL 于液相色谱样品瓶中,并加水至1mL。
4 仪器和设备
山梨醇含量试剂盒说明书
货号:MS2607 规格:100管/96样
山梨醇含量试剂盒说明书
微量法
正式测定前务必取 2-3个预期差异较大的样本做预测定
测定意义:
山梨醇广泛存在于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培养细胞中,不仅是糖运输形式之一,而且与生物抗逆性和食物风味密切相关。因此,在糖代谢、抗逆性和食品研究中经常需要检测山梨醇含量变化。
测定原理:
山梨醇在碱性溶液中与铜离子形成蓝色络合物,在655nm波长有特征吸收峰。
自备实验用品及仪器:
可见分光光度计/酶标仪、水浴锅、移液器、微量石英比色皿/96孔板、研钵、冰和蒸馏水。
试剂的组成和配制:
试剂一:液体3.5mL×1瓶,4℃避光保存;
试剂二:液体3.5mL×1瓶,4℃保存。
山梨醇的提取:
按照组织质量(g):蒸馏水体积(mL)为1:5~10的比例(建议称取约0.1g组织,加入1mL 蒸馏水),研磨成匀浆,95℃水浴10分钟(盖紧,以防止水分散失),冷却后,8000g,25℃离心10min,取上清液待测。
测定步骤:
1、分光光度计或酶标仪预热30min以上,调节波长至655nm,蒸馏水调零。
96孔板中,测655nm下吸光值A,计算ΔA=A测定管-A空白管。空白管只要做一管。
山梨醇含量计算:
a.用微量石英比色皿测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1、标准条件下测定回归方程为y = 0.352x - 0.002;x为标准品浓度(mg/mL),y为吸光值。
2、按照样品质量计算
山梨醇含量(mg /g 鲜重)=[(ΔA+0.002) ÷0.352×V1]÷(W×V1÷V2)=2.84×(ΔA+0.002) ÷W
山梨醇车间化验室标液配制操作规程
山梨醇车间化验室标液配制操作规程
一、还原糖检测过程所需药品配制:
1、6%(V/V)盐酸:
1.1药品:浓盐酸(分析纯)、蒸馏水
1.2器皿:量筒1000ml、
1.3配制过程:在通风橱内将2000ml蒸馏水倒入标液瓶中,再缓慢的加入300ml浓盐
酸,再将剩余的3000ml蒸馏水加到标液瓶中,将标液瓶中药品摇晃均匀。
2、0.0500mol/L碘液:
2.1药品:碘、碘化钾、蒸馏水
2.2器皿:100ml烧杯、1000ml棕色容量瓶、玻璃棒、电子天平、机械天平
2.3配制过程:用烧杯在电子天平上称取6.5g碘,在机械托盘天平上称取35g碘化
钾倒入烧杯中并加入少量水,用玻璃棒搅拌使碘溶解,将溶解的碘加入到1000ml 棕色容量瓶内,用蒸馏水将其定容到刻度。放置一天后再使用!
3、柠檬酸铜:
1.1药品:硫酸铜、柠檬酸铜、无水碳酸钠、蒸馏水、玻璃漏斗、滤纸
2.2器皿:500ml烧杯、玻璃棒、1000ml棕色标液瓶、1000ml棕色容量瓶、托盘天
平
2.3配制过程:用托盘天平分别称取硫酸铜25g,柠檬酸铜50g,无水碳酸钠144g,
将其到入到烧杯中缓慢加水将其溶解,并用玻璃棒引流至1000ml棕色容量瓶内,定容至刻度静置一天后过滤到标液瓶内。
4、4.8%冰醋酸:
4.1药品:冰醋酸(分析纯)、蒸馏水、
4.2器皿:100ml量筒、1000ml量筒、
4.3配制过程:46ml冰醋酸定容至1000ml(具体配制过程同盐酸)
5、0.05mol/l硫代硫酸钠:
5.1药品:硫代硫酸钠、无水碳酸钠、蒸馏水
5.2器皿:100ml烧杯、2000ml烧杯、玻璃棒、电炉子、玻璃漏斗、滤纸棕色标液瓶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致病性大肠埃希菌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致病性大肠埃希菌标准操作规程
1. 概述
致病性大肠埃希菌包括肠产毒型大肠埃希菌、肠致病型大肠埃希菌、肠侵袭型大肠埃希菌、肠出血型大肠埃希菌和肠凝聚型大肠埃希菌5群。与普通大肠埃希菌的生化反应相似,应结合血清反应(O、H和K抗原)、毒性试验(ST和LT肠毒素)和临床症状,分别鉴定5型致病性大肠埃希菌。
2. 标本类型
粪便标本。
3. 鉴定
3.1 形态染色与一般大肠埃希菌相同。
3.2 培养特性在麦康凯琼脂平板上形成不透明、粉红色或无色菌落。
3.3 生化反应与普通大肠埃希菌相似。
3.4 鉴别要点在山梨醇麦康凯琼脂平板上形成无色菌落。IMViC++--,
3.5 不发酵或迟发酵山梨醇,为本菌的主要特征。
3.6 操作步骤
3.6.1 氧化酶试验参见氧化酶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3.6.2 致病型大肠埃希菌的鉴定
肠致病型大肠埃希菌(EPEC)婴幼儿水样或蛋花汤样便,鉴定为大肠埃希菌后用EPEC分型血清作O:H分型。
肠产毒型大肠埃希菌(ETEC)水样便,鉴定为大肠埃希菌后需要测定ST和LT两种肠毒素及血清分型。ST的检查可用兔肠段结扎试验,免疫学或分子生物学方法(DNA 探针)检测。
肠侵袭型大肠埃希菌(EIEC)细菌性痢疾样便,生化特性与志贺菌相似,不发酵或迟发酵乳糖,赖氨酸脱羧酶阴性,无动力,符合EIECO:H血清分型,豚鼠眼结膜试验、HELA细胞侵入试验阳性。
肠出血型大肠埃希菌(EHEC) 早期为水样便后为血便,有50多个血清型,最具代表性的是O157:H7不发酵或迟发酵山梨醇,在山梨醇麦康凯琼脂平板上形成无色菌落,可用EHECO:H诊断血清进行分型。
中国药典山梨醇含量测定
中国药典山梨醇含量测定
1.引言
1.1 概述
在撰写长文《中国药典山梨醇含量测定》时,引言部分的第一小节是概述。在这一小节中,我们可以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并概括提及山梨醇以及其在中国药典中的重要性。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内容示例:
概述
山梨醇(Sorbitol)是一种重要的天然物质,广泛存在于植物和动物体内。它具有甜味、无毒、膳食纤维特性以及对人体的一些生理活性作用,因此在医药、食品、化妆品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作为一种重要成分,山梨醇在中国药典中也备受关注并有着相应的质量标准。
文章的目的主要是探究山梨醇在中国药典中的含量测定方法与应用意义。通过对文献资料和相关研究的综合分析,我们将论述山梨醇的定义、特性以及它在中国药典中的重要性。在结论部分,我们将重点介绍山梨醇含量测定的方法、原理、应用以及其对药物质量控制的意义。
这篇长文旨在为读者提供关于山梨醇的综合性了解,并为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部门提供参考和指导,以确保药物中山梨醇含量的准确测定和合
理控制。
1.2文章结构
文章结构:
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概述了本文的主题和背景,并介绍了山梨醇在中国药典中的重要性。其中,概述部分对山梨醇含量测定的目的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说明,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则主要对整篇文章的结构进行了介绍,让读者能够清晰了解文章的组织架构。
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了山梨醇的定义和特性,以及山梨醇在中国药典中的重要性。在山梨醇的定义和特性部分,将对山梨醇的性质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以及在生物学和医药领域的应用等方面,通过这些内容,读者能够对山梨醇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而在山梨醇在中国药典中的重要性部分,则主要介绍了山梨醇在中国药典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在临床应用中的重要价值。
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前言
略
原辅料验收操作规程
1、原辅料供应商的司机入厂后,将送货单及检验报告单交于采购部;
2、货车到厂后,采购部填写到货通知单,并将原辅料检验报告单送至品管部原辅料质检处;
3、品管部质检处接到通知后,对到货原辅料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样;
4、抽好样后,质检员将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对样品进行检验;如需作理化指标的原辅料,由品管部质检人员将样品送于化验室化验;
5、检验时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为不合格,最多给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复检合格后,抽取原样品两倍,只要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采购部将不合格退回厂家,全部合格,品管部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通知采购部;
6、检验后如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则判定合格,品管部质检员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为合格单;
7、采购部接到原辅料入库验收单后,通知装卸工进行卸货,所有原辅料必须摆放拖板上,不许野蛮操作,防止机械损伤;
8、送于化验室化验品原辅料,出结果后,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化验合格单通知采购部;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最多有两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不为合格,品管部出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
9、生产部在加工原辅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时,通知品管部,品管部质检员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检;符合标准则判为合格品,不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原辅料退回厂家;
山梨醇的还原糖检测方法 -回复
山梨醇的还原糖检测方法-回复
山梨醇是一种天然的多元醇,也被称为山梨糖醇或山梨醇糖。它广泛用于食品和药物工业中,作为甜味剂、保湿剂和稳定剂。而针对山梨醇的还原糖检测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样品制备
首先,需要准备待测的样品。如果是食品中的山梨醇,可以选择将样品进行粉碎或者搅拌均匀,以确保样品中的山梨醇分布均匀。然后,根据需要,可以将样品进行稀释,以便在检测中获得更准确的结果。
第二步:还原糖的选取
在进行山梨醇的还原糖检测之前,需要选择一种适合的还原糖。常用的还原糖有邻苯二甲酸二乙酯(EDTNA)和邻苯二甲酸二取代甲酯(EDTMA)等。选择还原糖的关键是要确定其与山梨醇之间的反应性和选择性。
第三步:样品与还原糖的反应
将待测样品与选定的还原糖混合,然后在一定的温度和时间下进行反应。在这个反应过程中,山梨醇会与还原糖发生反应,产生还原糖的还原端和一个具有较强吸收能力的产物。
第四步:产物的检测
检测产物可以使用光学分析技术,如紫外-可见吸收光谱法(UV-Vis)或
荧光光谱法。还原糖的产物通常在特定波长下具有吸收或荧光峰,通过测量这些吸收或荧光信号的强度,可以确定山梨醇的含量。
第五步:定量分析
为了进行定量分析,可以根据还原糖产物的吸光度或荧光强度构建标准曲线。首先,制备一系列已知浓度的山梨醇标准溶液,并对这些标准溶液进行上述步骤的处理和检测。然后,根据标准曲线的结果,可以通过测量待测样品的吸光度或荧光强度来确定山梨醇的含量。
第六步: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
最后,根据测得的样品吸光度或荧光强度值和建立的标准曲线,计算出待测样品中山梨醇的浓度。对于复杂样品,可能需要采用前处理技术,如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LC-MS)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来帮助分离和鉴定山梨醇。
某食品厂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前言
略
原辅料验收操作规程
1、原辅料供应商的司机入厂后,将送货单及检验报告单交于采购部。
2、货车到厂后,采购部填写《到货通知单》,并将原辅料检验报告单送至品管部原辅料质检处。
3、品管部质检处接到通知后,对到货原辅料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样。
4、抽好样后,质检员将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对样品进行检验。如需作理化指标的原辅料,由品管部质检人员将样品送于化验室化验。
5、检验时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为不合格,最多给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复检合格后,抽取原样品两倍,只要其中一次检验不合格,品管部出据《不合格品处理单》,采购部将不合格退回厂家,全部合格,品管部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通知采购部。
6、检验后如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则判定合格,品管部质检员出据《原辅料入库验收单》为合格单。
7、采购部接到《原辅料入库验收单》后,通知装卸工进行卸货,所有原辅料必须摆放拖板上,不许野蛮操作,防止机械损伤。
8、送于化验室化验品原辅料,出结果后,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品管部出据《化验合格单》通知采购部。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则判定为不合格,最多有两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不为合格,品管部出《不合格品处理单》通知采购部,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
9、生产部在加工原辅料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时,通知品管部,品管部质检员依据《原辅料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进行抽检。符合标准则判为合格品,不符
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为确保所取样样品具有代表性,规范取样程序,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适用于我司原辅料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质量部取样人员(取样QA人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前准备工作
4.1.1 取样前的确认
抽取样品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他物质污染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取样检验。
4.1.2 抽样件数计算
QA收到请验单后,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计算好抽样件数、取样量。抽样一般原则为:
4.1.2.1 化学原料药或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n+1;
n+1;
n>300时,取样数为
2
4.1.2.2 中药材总件数(n)不足5件或为贵重药材时,逐件取样;n为5~99时,随机抽5件取样;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n>1000时,超出部分按1%比例取样。
4.2 取样量
4.2.1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1/3供实验室分析用,1/3供复核用,1/3为留样备查用,若不须复核样品,作为留样品管理,保存至产品放行后2年;
4.2.2需重点持续稳定性考察的原辅料,其取样量应包括完成考察期考察项目所需的数量。
4.2.3 无菌原辅料用于无菌项目检查的样品应单独取样盛装于具塞灭菌瓶中,除另有规定外,其检验数量为15g。
4.2.4 用于粉针分装的供注射用无菌原料药,还应用具塞灭菌瓶取样10瓶(每瓶数量不得少于分装制剂的最大规格量),用于可见异物和不溶性微粒检查,详细数量见下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梨醇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建立了山梨醇的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山梨醇的质量控制与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0版二部
《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编号
《山梨醇质量标准》编号
3职责
检验人员、复核人员对实施本标准负责。
4操作规程
4.1试剂与试药
甘油、氯仿、乙醚、氢氧化钠试液、碘试液、酚酞指示液、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磷酸溶液(1→10)、5%高锰酸钾溶液、10%焦亚硫酸钠溶液、硫酸溶液(3→4)、1%变色酸溶液、标准甲醇溶液、盐酸、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磷酸氢二钠的饱和溶液、高锰酸钾的饱和溶液、1%糠醛溶液、10%氢氧化钠溶液、0.001%丙酮溶液、95%硫酸。
4.2仪器与设备
碱式滴定管、50ml具塞量筒、垂熔玻璃漏斗、温度计、水浴锅、比重瓶、蒸发皿、试管、干燥箱、恒温培养箱、比重瓶、干燥器。
4.3检验项目
4.3.1性状
4.3.1.1操作方法
(1)取本品,在明亮光线下,用目测法观察其外观;用鼻闻和口尝其气;并依法观察其特性。
(2)将本品溶于水、乙醇、三氯甲烷或乙醚中,观察溶解情况。
(3) 比旋度取本品约5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硼砂6.4g与水适量,振摇使完全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如溶液不澄明,应滤过),依法测定(附录Ⅵ E)。
4.3.1.2记录
记录其外观、气味、特性、溶解情况,测比旋度
4.3.1.3结果判断
(1)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甜;有引湿性;(2)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
溶,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不溶;(3)比旋度为+4.00至+7.00。判为符合规定。
4.3.2鉴别
4.3.2.1 取本品约50mg,加水3ml溶解后,加新制的10%儿茶酚溶液3ml,摇匀,加硫酸6ml,摇匀,即显粉红色。判为符合规定。
4.3.2.2 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26图)一致。
4.3.3 检查
4.3.3.1 酸度
取本品约5.0g,加新沸过的冷水50ml溶解后,加酚酞指示液3滴与氢氧化钠滴定液(0.02mol/L)0.30ml。显淡红色,判为符合规定。
4.3.3.2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3.0g,加水20ml溶解后,溶液澄清无色,判为符合规定。
4.3.3.3 氯化物
4.3.3.3.1 操作方法
取本品1.4g,依法检查(附录Ⅷ A),与标准氯化钠溶液7.0ml制成的对照溶液比较。
4.3.3.3.2记录
记录颜色比较结果
4.3.3.3.3 结果判定
与标准氯化钠溶液7.0ml制成的对照溶液比较不得更浓(0.005%),判为符合规定。4.3.3.4硫酸盐
4.3.3.4.1 操作方法
取本品2.0g,依法检查(附录Ⅷ B),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4.3.3.4.2 记录
记录颜色比较结果
4.3.3.4.3 结果判定
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1%),判为符合规定。
4.3.3.5 还原糖
4.3.3.
5.1 操作方法
取本品10.0g,置400ml烧杯中,加水35ml使溶解,加碱性酒石酸铜试液50ml,加盖玻璃皿,加热使在4~6分钟内沸腾,继续煮沸2分钟,立即加新沸过的冷水100ml,用105℃恒重的滤过,用热水30ml分次洗涤容器与沉淀,再依次用乙醇与乙醚各10ml洗涤沉淀,于105℃干燥至恒重,算出氧化亚铜重量。
4.3.3.
5.2 记录
记录垂熔玻璃坩埚重量,干燥温度、时间、样品重量、恒重后样品与垂熔坩埚总重量4.3.3.5.3 结果判定
氧化亚铜重量≤67mg,判为符合规定。
4.3.3.6 总糖
4.3.3.6.1 操作方法
取本品2.1g,置250ml磨口烧瓶中,加盐酸溶液(9→1000)约40ml,加热回流4小时,放冷,将盐酸溶液移入400ml烧杯中,用水10ml洗涤容器并入烧杯中,用24%氢氧化钠溶液中和,照还原糖项下自“加碱性酒石酸铜试液50ml”起依法操作。
4.3.3.6.2 记录
4.3.3.6.3 结果判定
氧化亚铜重量≤50mg,判为符合规定。
4.3.3.7 有关物质
4.3.3.7.1 操作方法
取本品0.5g,置100每粒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2每粒,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分别去甘露醇对照品与山梨醇对照品各约0.5g,置1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Ⅴ D)试验,用磺化交联的苯乙烯二乙烯基苯共聚物为填充剂的强离子钙型交换柱(或)分离效能相当的色谱柱;以水为流动相,流速为0.5ml/min,柱温72℃-85℃,示差折光检测器。取样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甘露醇峰与山梨醇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2.0。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器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约为满量程的10%。在精密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倍。
4.3.3.7.2 记录
4.3.3.7.3 结果判定
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2.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液主峰面积的1.5倍(3.0%)。判为符合规定。
4.3.3.8 干燥失重
4.3.3.8.1 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