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奖惩条例概要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医生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突出的医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2. 优秀护士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出色的护士,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先进团队奖励: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医疗团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4. 创新科研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果的医护人员,奖励现金奖励和科研经费支持。
5. 养老金发放:对退休医院职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定期发放。
二、惩罚措施
1. 违纪行为处罚:对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不服从安排等行为的医务人员,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
2. 违纪行为行政处罚: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职、解职等处罚。
三、奖惩实施步骤
1. 提名推荐:医院对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进行提名推荐。
2. 评选审定:医院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审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确定获奖人员。
3. 奖励发放:根据评选结果,及时向获奖人员发放奖励,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4. 违纪处罚:对发生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医院将按照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奖惩,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分别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并依据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四条工作人员的奖惩将在员工档案中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本人。
第五条工作人员的奖惩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特殊情况可由医院领导决定奖惩幅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医院将进行不同层次的奖励,包括表扬、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七条表扬: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尽职尽责、服务热情、态度端正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让其在全院范围内得到认可和肯定。
第八条荣誉称号: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职位要求,医院将评选出年度优秀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荣誉称号,并颁发相关证书和奖品。
第九条奖金: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设立奖金计划,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具体奖金金额将由医院领导决定,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第三章惩处制度第十条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违纪、失职、工作不认真、懒散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
第十一条批评教育:对于工作中存在小错误或不当行为的人员,医院将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第十二条警告:对于有轻微失误或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书面警告,并向其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三条记过:对于有一般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医院将在其档案中记载一次违纪记录,对其进行警示。
第十四条记大过:对于有较重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的工作人员,医院将在其档案中记载一次重大违纪记录,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降级: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医院将降低其职务级别,并减少相应待遇。
第十六条开除: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医院将予以开除,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为了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弘扬正气,奖优罚劣,特制定如下细则:奖则:一、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执行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
在抢救高难危重病人中有功,给医院带来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开设专科,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对新技术开发有功,效益良好者。
三、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____行为及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采纳价值,或经采纳后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五、防止或挽救严重差错、事故、使医院财产和病人生命免受损失,给医院带来良好声誉者。
六、忠于职守、刻苦学习、考试考核合格,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服务态度好、团结协作,表现突出者。
罚则:一、医疗服务方面:1、不执行医德规范、服务态度不好、说话生硬、怠慢病人者,在工作时间听mp3、频发短息、长时间接打电话者罚款____元。
2、违反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尊重病人人格,有侮辱病人行为者罚款____元。
3、发现以医谋私者、私自收费者、私自收取病人红包者、私自出诊者,出现责任事故者,院方没收非法所得并一次罚款____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护人员之间不互相尊重、相互揭短者罚款____元。
违反职业道德、歪曲事实、挑拨医患关系,造成纠纷者罚款____元。
5、挂号、收银、药房窗口、接待病人不热情,解答问题态度生硬、造成病人反感者罚款____元。
在医疗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
6、违反医院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仪表不端、衣帽不整、浓妆艳抹、不戴工作牌、影响医院形象者罚款____元。
7、由于主观原因末能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服务承诺,由违反承诺当事人公开向病人赔礼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并罚款____元。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罚款____元。
中途脱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工作拖拉、效率低、不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及职责要求者罚款____元。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和其他相关职工。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的奖惩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奖惩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在医院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职业规范,不得违背医德、医风,损害患者及医院的利益。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奖励情况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人员的贡献程度评定。
第七条医院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物质奖励可以是奖金、奖品等,精神奖励可以是荣誉称号、表彰信等。
第八条医院将定期评选优秀工作人员,评选标准包括工作业绩、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获得评选的工作人员将被授予优秀职工称号,并享有相应的荣誉和待遇。
第九条医院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学术交流、科研活动、技术培训等,对于获得荣誉证书、发表优秀论文、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医院注重对团队奋斗、合作共赢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通过表彰集体和个人的方式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犯错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具体惩罚情况根据违纪违规的情节和后果程度进行扣分、通报批评、停职、降职等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会建立不良行为档案,对于严重违纪违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工作人员,将予以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对于违反职业操守、涉嫌诈骗、行贿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工作人员揭发违法违纪行为,并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医院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惩罚的公正和合理。
医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
2. 优秀员工: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3. 优秀团队: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表彰,并奖励团队负责人。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
2. 年终奖: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年终奖。
3. 节日慰问: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对员工进行慰问。
第七条奖励申请与审批: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确定奖励名单。
4.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
2. 警告期限为一个月,警告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条记过: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2. 记过期限为三个月,记过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一条降职: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
2. 降职后,员工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第十二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辞退。
2. 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奖惩实施第十三条奖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诉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激励先进,惩戒失职,在服务患者、提高医疗质量等方面起到榜样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工作人员的奖惩是以患者的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院业绩为目的,以促进医院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原则。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的奖项设置包括荣誉表彰、奖金发放、晋升升职等;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第二章奖项第四条医院设立优秀医生、护士等多个奖项进行表彰。
第五条优秀医生奖设立年度优秀医生、月度优秀医生以及临床技术能力卓越医生等。
第六条优秀护士奖设立年度优秀护士、月度优秀护士以及护理技术能力卓越护士等。
第七条荣誉表彰通过各种形式,如颁发证书、奖金发放、表彰大会等进行,荣誉表彰可由医院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第八条荣誉称号的评选应有民主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奖金发放原则上按月度发放,在组织评选后,将奖金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发放。
第十条晋升升职从职务晋升到职称晋升,依据医院的规定,经过程序评审,有一定的工作年限、业绩和资历要求。
第三章失职第十一条失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违规收费、不按规范操作、工作懈怠等。
第十二条对于失职行为,本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患者的利益。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根据情况,依法纠正错误,进行教育、训诫、停职查证等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规收费行为,应按照相关收费政策进行严肃处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不按规范操作,应进行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级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解聘。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懈怠行为,应进行警告、记过、停职、降级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解聘。
第四章违反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违纪情况进行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院内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记过、严重的给予降级、解聘等处罚措施。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绿园区人民医院职工奖惩条例(二届三次职代会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医院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奖惩有章可循,根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政策规定为准绳,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想结合,以鼓励为主,精神奖励为主。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在岗工作人员,来院进修、实习等人员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条例由医院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职工代表参与监督。
第五条本条例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综合奖项以完成年初制定任务、计划和目标为前提,根据全年的工作实绩(包括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工作量)分等评定年终综合奖,可分为先进科室、质量安全标兵科室等,具体奖金根据当年的经济收入情况提交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条科研论文奖项1、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获得各级科技奖(含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除有关部门奖励外,医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刊登论文(包括译文),医院奖注:具体规定详见医院《关于学术论文发表的管理办法》3、在市级以上报刊(内部资料)对医院进行正面通讯报道,奖励50—100元。
第三条贡献奖项1、在本年度为医院单项作出贡献者(包括科室管理、合理化建议、危重病人抢救、群体伤(病)事件抢险救灾成绩突出者等情况)取得荣誉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另奖励500-1000元。
2、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国家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奖励500-5000元;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另予以报功、请功。
第四条在各级各类检查、考试、考核和评比中成绩优异的科室和个人,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一条医疗质量管理1、违反各项准入制度的一次扣罚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2、违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的,每例次扣罚责任人50—2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确员工奖惩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制度1.优秀员工奖励:对工作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评选优秀员工应综合考虑员工业绩、服务质量、科研成果、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因素。
2.工作表现奖: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采取多种形式的奖励方式,如奖金、旅游、学习进修等,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科研成果奖:对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员工,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
4.创新奖:对具有创新意识并在工作中提出有效创新方案的员工,医院将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创新。
5.工作实绩奖:对基层员工在医疗、后勤、行政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金、荣誉等奖励,以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二、惩罚制度1.违反纪律惩罚:对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职业道德的员工,根据违纪情节,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2.服务质量惩罚:对于工作中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根据客户投诉次数、投诉严重性等因素予以惩戒,包括罚款、扣除绩效工资等。
3.违反院规院纪惩罚:对染指患者利益、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反院规院纪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公开曝光,以警示他人。
4.违反职业道德惩罚:对医德、医风、医纪等方面严重失职、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务人员,将给予限制行医、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严厉惩罚。
5.泄露患者隐私惩罚:对泄露患者隐私、违反保密约定的员工,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包括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停职、辞退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1.奖励程序: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上级主管或人事部提出奖励申请。
部门或人事部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2.惩罚程序:如有员工违规、失职情况发生,部门主管应及时报告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文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奖惩分为五个等级: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四条本细则的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可以表现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六条个人出色表现奖励可以包括:1. 卓越表现奖: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2倍。
2. 优秀表现奖:对工作业绩良好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1.5倍。
3. 努力进取奖:对工作积极主动,发展潜力大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1倍。
4. 先进工作者奖:对部门内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0.5倍。
第七条集体出色表现奖励可以包括:1. 集体卓越表现奖:对部门或团队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绩大小而定。
2. 集体优秀表现奖:对部门或团队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绩大小而定。
3. 集体进取奖:对部门或团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发展潜力大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绩大小而定。
第八条个人突出贡献奖励可以包括:1. 学术成果奖:对在科研领域有重大突破或论文发表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果重要性而定。
2. 服务质量奖:对患者满意度较高或受到患者表扬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表彰情况而定。
3. 精神文明奖:对关爱患者、热心助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表彰情况而定。
第九条集体突出贡献奖励可以包括:1. 科室贡献奖:对科室在疾病诊治、科研成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果重要性而定。
2. 综合贡献奖:对医院在服务、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果重要性而定。
第十条奖励的评定由考核小组进行,根据工作绩效、业绩贡献、工作态度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惩罚可以包括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职工奖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医院职工奖励分为以下几类:
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职工给予表彰;
2. 荣誉称号奖励:对在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职工授予荣誉称号;
3. 经济奖励:对完成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经济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及程序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惩戒
第六条医院职工惩戒分为以下几类:
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记过;
3. 留职察看: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留职察看;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惩戒标准及程序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
第八条医院设立奖惩委员会,负责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奖惩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班子、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奖惩工作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一、奖励部分1. 表彰奖医院将定期评选出优秀的工作人员并进行表彰,以鼓励他们为医院的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具体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业绩突出、热爱岗位、团结协作、服务态度积极等。
2. 荣誉称号医院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优秀科室等,以资鼓励。
3. 经济奖励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贡献程度,向其发放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经济奖励。
奖励金额由医院根据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
4. 学习进修机会医院鼓励员工自我提升,为突出业绩的工作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
医院将安排他们参加相关培训、学习课程或职业发展活动,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二、惩罚部分1. 警告对于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积极或其他轻微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口头警告,提醒其改正错误。
警告并不会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产生直接影响,但如屡教不改,将进一步考虑其他纪律处分。
2. 记过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经常迟到早退、与同事发生矛盾等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医院将给予记过处分。
记过将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晋升有一定影响,并注明在个人档案中,作为对其工作记录的一种警示。
3. 降职对于执业医师或其他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严重违反纪律、履职不力或涉嫌违法行为的,医院将考虑给予降职处分。
降职将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职务和权益,要求其重新申请较低级别的职位,且经济待遇将相应减少。
4. 解聘对于工作严重失职、严重违法犯罪或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工作人员,医院将考虑解聘处分。
解聘将导致工作人员失去工作岗位和相关福利待遇,并注明在个人档案中,以对其工作记录做出警示。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的制定目的在于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的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细则也起到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作用,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职业道德的遵守。
医院鼓励奖励部分主要通过评选、荣誉称号、经济奖励和学习进修机会等措施来实现。
医院员工奖惩与福利制度
医院员工奖惩与福利制度1. 员工嘉奖制度1.1 嘉奖对象医院全部在岗员工均有资格参加嘉奖制度。
1.2 嘉奖类型1.个人嘉奖:对个人突出贡献进行表扬。
–优秀医师奖:对医疗技术娴熟、治疗效果显著,而且收到患者好评的医师进行表扬,嘉奖一次性经济嘉奖和荣誉证书。
–优秀护士奖:对护理技术娴熟、服务态度优秀,而且得到患者称赞的护士进行表扬,嘉奖一次性经济嘉奖和荣誉证书。
–优秀行政人员奖:对工作出色、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行政人员进行表扬,嘉奖一次性经济嘉奖和荣誉证书。
2.团队嘉奖:对具有杰出合作表现的团队进行表扬。
–临床团队奖:对在重点疾病治疗、急救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临床团队进行表扬,嘉奖一次性经济嘉奖和荣誉证书。
–护理团队奖:对在护理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护理团队进行表扬,嘉奖一次性经济嘉奖和荣誉证书。
–行政团队奖:对在院务管理、协调工作等方面表现杰出的行政团队进行表扬,嘉奖一次性经济嘉奖和荣誉证书。
1.3 嘉奖程序1.提名:员工可以介绍本身或其他员工参加嘉奖评比。
个人奖由部门领导提名,团队奖由团队成员共同提名。
2.评比:嘉奖评比委员会由相关部门领导和员工代表构成,对提名人进行评估和打分,评比出获奖者。
3.公示:评比结果在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员工监督和异议。
4.颁奖:由医院领导亲自颁发嘉奖,并在医院内刊物上发布获奖名单。
1.4 嘉奖效应1.经济嘉奖:嘉奖金额依据员工职级和嘉奖类型的不同确定,并及时发放到员工个人账户。
2.荣誉证书:由医院院长签发,嘉奖者可陈设于个人办公场合。
2. 员工惩罚制度2.1 惩罚对象医院全部在岗员工对于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均会被纳入惩罚对象。
2.2 惩罚类型1.口头警告:对细小违纪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提示员工注意。
2.书面警告:对较严重的违纪行为,进行书面警告,并将违纪情况记录入员工个人档案。
3.工资扣减:对重点违纪行为,依据实际情况扣减工资并进行制度记录。
医院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医院员工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的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整体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奖惩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奖惩分明,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医院设立奖励和惩罚两种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表彰、嘉奖和优秀员工奖;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条件(一)表扬: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或排除的;其他达到表扬事项的。
(二)表彰:在公司抢险、救灾等做出贡献,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在降耗节能、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检举揭发损害医院利益的;其他达到表彰事项的。
(三)嘉奖:在生产、销售、技术、管理、服务等重大专项目标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在公司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做出贡献,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取得较好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的;其他达到嘉奖事项的。
(四)优秀员工奖: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业务技术精湛,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的员工。
第六条奖励方式(一)表扬:口头表扬并记录在案。
(二)表彰:颁发表彰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嘉奖:颁发嘉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优秀员工奖:颁发优秀员工荣誉证书或奖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现金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惩罚条件(一)警告: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二)记过: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
(三)降级: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影响,但尚能继续工作的。
(四)撤职: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无法继续工作的。
(五)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
第八条惩罚方式(一)警告: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
医院简单的奖罚制度
医院简单的奖罚制度医院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 对于在医疗服务、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2. 创新贡献奖- 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的医疗方法或管理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有效的建议,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奖- 表彰在紧急医疗事件中表现出卓越团队合作精神的团队或个人。
4. 持续教育奖- 对于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提升个人专业技能的员工,提供学习补贴或时间支持。
5. 安全生产奖- 对于在医院安全管理、事故预防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医疗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处理。
2. 违反职业道德- 对于收受贿赂、泄露患者隐私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解除劳动合同。
3. 工作态度问题- 对于工作态度消极、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4. 违反操作规程- 对于不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导致资源浪费或潜在风险的员工,进行培训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5. 患者投诉处理- 对于因个人原因被患者投诉,经查实后确有过错的员工,根据投诉内容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应由医院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做出。
2. 所有奖罚决定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申诉。
4. 奖罚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医院发展和行业标准的变化。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制度应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制定。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一节职业道德第二节劳动纪律第三节工作效率第四节财物管理第五节医疗质量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提高服务满意度,奖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惩罚有规不循、明知故犯者。
根据上级和医院有关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凡与本条例有冲突的规定,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负责督查。
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第五条本条例经医院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年终被评为各类先进的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条非职务因素无偿引进资金或投资项目或仪器,价值5万元。
给予奖励5%,每增5万元按0.5%的递增比例类推。
第八条引进新技术、新方法为医院年增加创利达20万元以上.奖励主要完成者10000---20000元;50万元以上,奖励50000--100000元;100万元以上奖励200000元。
第九条参加医院派出的各级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它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者,按不同级别予以奖励,省级及以上奖励3000---5000元.市级奖励1500----3000元,区级奖励500----1500元,院级奖励300—500元。
第十条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奖励100-20000元。
第十一条维护医院声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贡献,给予表扬,并奖励100--10000元。
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奖励第十二条举报收受红包、回扣、贪污等违反职业纪律的行为,奖励查实额度的1—5倍。
第十三条对追缴恶意欠款予以适当奖励,一年以上的.按收回金额的10%奖励;二年以上的.按收回额的20%奖励;三年以上的,按收回金额的30%奖励。
医院工人奖惩制度范本简短
医院工人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人。
第三条奖惩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工资、晋级。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优秀。
(二)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积极参与医院改革和发展,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
(四)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和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行为。
第六条奖励程序:(一)由所在部门推荐,提交医院奖惩委员会审议。
(二)医院奖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医院进行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
第八条惩罚条件:(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
(二)工作失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三)恶意串通,损害医院利益。
(四)其他应当给予惩罚的行为。
第九条惩罚程序:(一)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提交医院奖惩委员会审议。
(二)医院奖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医院进行惩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奖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激发医院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也提醒医院工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概要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医务人员奖惩制度
医务人员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乐观性、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实际需要,订立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嘉奖和惩罚原则本制度的嘉奖和惩罚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激励和管束相结合。
依据医务人员工作绩效和行为表现进行评价,进行嘉奖或者惩罚。
第四条惩罚权限医院管理负责人拥有对医务人员的嘉奖和惩罚权力,可以依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决策。
同时,医院管理负责人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确保惩罚决策的公正性和透亮度。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五条嘉奖类别依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医院设置以下嘉奖类别:1.优秀医务人员奖:每年评比一次,嘉奖在医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杰出贡献的医务人员。
2.先进个人奖:每年评比一次,嘉奖在医务工作中表现优秀,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个人。
3.先进团队奖:每年评比一次,嘉奖在医务工作中协作搭配、业务本领突出,取得显著业绩的团队。
4.学术成绩奖:依据医务人员的学术研究成绩进行评比,嘉奖具有紧要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科研成绩。
5.其他奖项:依据实际需要,医院可设立其他相应的嘉奖类别。
第六条嘉奖程序1.嘉奖的提名:医院管理负责人对医务人员的优秀表现进行记录和评估。
2.提名审核:医院设立嘉奖评审委员会,对提名进行审核和评估。
3.嘉奖决议:评审委员会依据医务人员的综合评价结果,决议是否授予相应的嘉奖。
4.嘉奖公示:对获奖人员进行公示,表扬其工作成绩和表现。
第七条嘉奖措施嘉奖措施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予以荣誉称呼和证书的颁发;2.予以肯定额度的奖金或年终福利;3.供应晋升或职称评定的机会;4.供应进修学习或参加国家级或国际学术沟通的机会。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类别依据医务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职情况,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以下惩罚类别:1.通报批判:对违反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的细小违纪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通报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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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奖惩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者,对医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每例奖励300-500元。
4.2.1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在国家、省市以及医院等各层次的理论、技能考核和竞赛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每人50-200元。
4.2.19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奖励200-1000元;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500 元,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1000 元,在省级学术会上宣读论文的奖200 元。
4.2.20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者。
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的奖励5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10元。
4.2.21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3%奖励公关者。
4.2.22 节约药品奖励:各科室节约药品,以节约价值的25%奖励该科室,18%奖励药剂科,5%奖励财务科。
4.2.23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20%奖励。
4.2.24关心和爱护医院财产,节约医院资源,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者,按增收节支奖励办法给奖。
4.2.25医院认为应奖励的其它行为。
五、处罚制度细则5.1处罚方式包括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2工作中员工犯有下列过失,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调岗、辞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能诚恳接受批评帮教的可以从轻处罚:5.2.1顾客服务方面5.2.1.1病人有疑问或有问题急需解决时,工作人员不理睬、不解释的,罚款50 元;医护人员以各种理由置患者于不顾、不及时诊治的,罚款100元;顾客反映强烈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2.1.2服务态度恶劣,顶撞病人或与病人发生争吵,被病人投诉,经查属实者扣当事人100 元;影响极坏,或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者,予以辞退。
科室负责人出现上述情况予以免职。
5.2.1.3导医没有发现需要帮助的顾客的,1次扣10元;门诊与住院、科与科之间推诿病人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从严处理。
5.2.2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方面5.2.2.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或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40%,科室主任、医务科或护理部负责人、医院主管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5.2.2.2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
行政、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2.3处方等文书书写方面5.2.3.1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本院检查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3.2护理文书书写以《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4病历书写方面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院科二级级质量控制。
5.2.4.1病历无二级质控的,缺一级扣罚责任人10元/份。
5.2.4.2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元,并责令重写;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20元,并责令重写。
5.2.4.3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5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扣发50元。
5.2.4.4造成病历遗失的,扣罚500元。
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5.2.5其它资料文书书写5.2.5.1病情记录不分析检查结果,不分析病情,扣当事人10 元/次。
5.2.5.2重要用药或特殊治疗不在病情记录中说明理由,扣当事人20 元/次。
5.2.5.3危重病、疑难病、大中手术的科主任查房记录应详细,如诊断、鉴别诊断、诊治措施、治疗或术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如只写“XX 主任查房,同意诊断及治疗”,经治医生扣20 元。
超过24 小时无科主任签名者扣科主任20 元。
5.2.5.4术前无总结、术后8 小时无手术记录或术后记录,扣经治医生20 元。
5.2.5.5大中手术前无讨论记录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 元,重大、疑难及新开展手术,手术前应报告业务副院长,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违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 元。
5.2.5.6入院评估表应在24 小时完成,护理记录、体温单、医嘱单、物品记录、交班报告,按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出院小结、出院指导,出院24小时内完成,否则扣责任人20 元。
5.2.6执行业务操作制度规程方面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5.2.6.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
5.2.6.2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100-200元。
5.2.6.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30元;不服从主管人员或上级医师合理指导者,每次扣罚30元;屡劝不改者,给予降10%工资或辞退处理。
5.2.6.4术前必须核查病人,严禁不看病人而开医嘱或手术,违者扣当事人100 元。
5.2.6.5未按预约时间给病人作检查、化验、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罚当事人10元;顾客投诉的给予罚款50元;各种检查报告单书写要字迹清晰可辩,有原则性错误,罚款当事人30元/次。
错发报告,罚当事人50 元;因错发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00 元并解聘。
5.2.6.6从事临床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入职2个月内办理好执业变更注册手续、超过2个月未办理变更的须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后的再上班,超过3个月的给予降低10-20%的工资或解聘,确保依法执业。
5.2.6.7请上级医师会诊,上级医师不及时会诊者(急会诊上班时间10分钟内,班外时间半小时内), 扣上级医师50 元.收治危重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违者扣当事人50 元。
无正当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医师意见者,扣当事人50 元。
5.2.6.8正常工作日管床医生每天查房不少于2 次,每少一次扣20 元。
科主任在24 小时内应检查新入院病人,并在病情记录中签名,违者每次扣科主任30 元。
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2 次,少一次扣50 元。
5.2.6.9严重违反诊疗操作常规者,扣当事人100 元,3 次以上者解聘。
5.2.6.10药房错漏发药品,扣当事人30 元/例,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0 元或解聘。
5.2.6.11违反麻醉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者,扣责任人每支(片、丸)50 元,麻醉处方不合格,而又不及时更正者,扣当事人30 元。
5.2.6.12给患者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漏执行医嘱、漏执行护理项目,扣当事人30 元/次,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扣200 元并给予解聘。
顾客输液完护士没发现1次扣10元;滥用抗菌素的,每张处方扣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