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
健全基本药物制度采购配送及零差率销售成重点
地财政部 门发 出通 知 ,要 求 自 2 l 年 1 01
月 11起 , 1 各地 各部门 、 7 各单位预 算外管
理 的收 入 ( 含教育收 费 ) 不 将全部 纳入预 算管理 。 为了适应这一需要 , 财政部公布, 财 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增设 3 个会计科 目: 净 资产类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目, 科 收 入类 “ 财政 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目, 科 支出 类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科 目。
将基本药物价格和群众的 用药负担切实的
降下 来 , 正 的 让 群 众 感 受 到 基 本 药 物 制 真
度的实惠。
红十字总会 2 1 年度 00 救灾物资采购项 目圆满 完成
近 日, 随着红十字总会 2 1年 度 “ 01 送 温暖”活动物资采购项 目的完成 , 0 o - 2 1 V 红十字总会委托 中央 国家机关政府采购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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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调整 《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第 12 0 号科 目 “ 他财 政 存 款 ”的使 用 说 其
明, 在其包括 的具体核算 内容 中增加 “ 未 纳入 预算并 实行财 政专 户管理的资 金存
盖 茨 可 能 还 会 取 消 一 地 基 导 弹 系统 项 目。
明 ,这些创新 探索收到 了良好实效 ,措施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 用行政权 力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对行政机 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 的具有 管理 公共 事务
职 能 的 组 织 滥 用 行 政 权 力 ,实 施 的 排 除 、
国家药品零差价的文件
国家药品零差价文件一、公立医疗机构主导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销售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们是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的主要力量。
为了确保药品零差价销售的顺利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按照规定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2. 加强对药品库存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备充足且不过期。
3. 优化药品销售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
4. 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二、药品不加价销售药品不加价销售是指药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应增加任何额外的价格。
这是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关键。
为了确保药品不加价销售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药品价格监管,防止药品销售过程中出现价格垄断或哄抬价格等现象。
2. 对药品销售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药品价格与生产成本相符,防止不正当盈利行为。
3. 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防止药品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被人为加价。
4. 鼓励社会各界对药品销售进行监督,发现有加价销售等不正当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优先纳入门诊统筹为了更好地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应该优先将门诊纳入统筹范围。
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相关部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合理的门诊统筹政策,明确门诊患者的权益和保障措施。
2. 加强门诊医疗资源建设,提高门诊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加强对门诊医疗费用的监管,防止出现浪费和不合理的开支。
4.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门诊统筹工作,共同推动药品零差价销售的实现。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经费补贴办法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经费补贴办法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不断改革和发展,使得药品市场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面貌和状态。
在这一过程中,药品价格的调控和基本药物的推广成为医药政策中的重要内容。
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经费补贴办法”,旨在解决基本药物短缺和价格过高等问题。
一、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意义基本药物是指覆盖患者常见、病情严重、疗效确切、安全、价格低廉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推广,不仅可以保障患者的用药权益,也可以降低医疗成本,增强医疗系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但是,由于药品分销渠道复杂、环节多样,药品的价格存在很大的差异。
为了让基本药物能够得以快速推广,有效解决价格问题,国家对基本药物实施了“零差率销售”政策,使得经销商、零售商等中间环节不得追加差价。
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经费补贴办法的具体内容为了让基本药物的实施更加顺利,国家还对基本药物零售经营环节实施了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针对执行基本药物目录的医疗机构所销售的基本药物,若其最终售价真正实现零差率销售,国家将在相应的销售额上予以一定比例的补贴,以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基本药物的市场保障。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零差率销售”指的是将销售价格的全部或部分优惠、补贴等理由直接用于消减其采购价格、配送费用等有关成本,并据此形成“零差率销售”价。
三、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经费补贴办法的优势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经费补贴办法的实施,具有以下显著的优势:1、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通过补贴经销商和零售商,使得基本药物的价格更加亲民化,从而保障患者的药物需求。
2、降低医疗成本。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可以有效降低药品价格,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浪费,同时也降低了患者负担。
3、增加经销商和零售商的积极性。
经销商和零售商获得补贴后,将更加积极地推广基本药物,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
4、增强基本药物市场竞争力。
通过资金补贴,提升了基本药物的市场参与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拥有更大的生存空间和竞争力。
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
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仅没有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还扭曲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
众所周知,由于现有医疗体制存在的弊端,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时普遍存在返利和回扣现象,而且返利和回扣加在一起往往占到药品零售价的40-60%,所以二三级医院的名义采购价(往往也是政府招标价)明显高于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中间的差额即为二三级医院的返点、回扣及营销费用。
例如,一个药品的名义批发价是10元,药企实际到手的采购价一般不超过3元,剩下7元中大约有6元以返点和回扣的形式给了医院、医生及其他相关个人,1元作为营销费用留在了批发环节。
最后在销售环节,二、三级医院还可以合法加价15%,即以11.5元卖给消费者,具体如图一所示:而二三级医院之所以偏好以高批发价采购药品,很大部分原因在于15%的加价率管制政策的实施,即医院药品的零售价格最高只能在采购价的基础上增加15%。
因此,为了增加利润,医院自然偏好采购高价药。
原来采购价3元的药,医院卖6元,赚3元。
实行15%加价管制政策后,同样的药品,医院加价0.45元,如果将采购价抬高到10元,同样的药品,医院就可以加价1.5元,合法的利润就增加了1.05元。
此外,医院和医生再通过返点和回扣拿到6元的药品收益。
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前,卫生院药品销售不受15%加价率管制政策约束,而是由卫生院按照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零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即可。
零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价归卫生院所有,采购价越低,获利也就越多。
由于卫生院面临着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其零售价格不能高出竞争对手太多。
为了盈利,卫生院会竭尽全力压低采购价,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但由于采购价很低,其零售价甚至还低于现在的政府招标中标价,更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
在这一机制下,卫生院有很强的动力通过与供应商谈判来降低药品采购价,这种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也是相对真实合理的价格。
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范本为贯彻上级医改会议精神,落实我乡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医改工作要求,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___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以党的___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乡村卫生服务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统一___、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常用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坚持高效、公平、规范、透明,注重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实施范围1、实施机构。
卫生院及卫生室同时推开。
2、实施对象。
本辖区居民,属于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范围内的药品,均可享受配供价格,取消药品加成率。
三、方法(一)实行以养事不养人的方法,既采用绩效考核,认领岗位,定岗定责的原则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二)实行根据所有门诊住院病人临床用药的实际发生额给于补助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四、实施步骤(一)编制基本用药目录。
用药目录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特点,重点采用治疗慢性病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药品。
(二)设定基本药品最高采购限价。
在对药品市场价格和行情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定基本药品最高采购限价,公布药品招标目录。
(三)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
对于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按市、区统一限定的价格零差率销售。
在实施初期,原有的与零差率药品同品名、同规格的药品,亦按照原进价先行销售。
五、工作要求开展基本药品集中采购、统一定价、零差率销售,有利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降低药品价格,让更多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少盲目投医。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建立药品零差价销售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___,明确人员职责。
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为确保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更大幅度地让利于群众,我中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药品统一采购,执行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格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工作目标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明确中心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二、实施内容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
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制度。
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禁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3.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
1)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2)全部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
中心非基本药物使用率,不超过药品销售额的20%。
要按照省卫生厅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备案管理。
3)中心药剂科要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并建立进销专帐。
严禁私自采购和使用非基本药物,中心严格药库、药房药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药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
4、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国家基本药物购销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新农合报销等多项工作的有机衔接。
对自行购药、超范围使用药品、不执行基本药物统一销售价格的,一经发现,要依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这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旨在制定和更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 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通过确保基本药物的稳定生产和供应,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质量可靠的基本药物。
3. 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4. 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医生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从而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5. 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制定合理的医保报销政策,使患者在使用基本药物时能够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6.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7. 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通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
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有关问题的
关于在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需财政预算补偿的请示县政府:按照2011年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县被列为全市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县,要实行“五个一体化管理”,其中之一就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体化”管理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晋卫药〔2011〕2号《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和晋卫〔2011〕13号《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现就有关事宜请示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体化”管理其目的是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零差率销售、统一财政补偿,最终达到同质同价,让利与患者。
二、实施的医疗机构范围:2个县级医疗机构,13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服务站,256个村卫生室。
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品种:县级医疗机构为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209种药品,村卫生室为307种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内选择使用。
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1、县乡补偿: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确保落实政府补助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尽快落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财政补偿的通知》精神,根据2010年我县县乡两级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和对2011年使用预测,2011年县乡两级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将达到约900万元,按照30%进行补偿财政将预算约270万元。
2、村卫生室补偿:按照晋卫〔2011〕13号《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村卫生室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财政部门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补助2元,市、县财政各补助不少于1元,按全县18万农业人员需预算18万元。
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汝城县热水镇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做好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
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
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
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全镇所有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具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并自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宣教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辰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
辰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办法(试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六部门联合文件湘卫办发(2011)21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和《辰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高效、公平、规范、透明,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原则。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20日起,全县30家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307种和省增补目录198种药物,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5日—6月20日)。
召开由基层医疗机构、县医改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大会,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动员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部门在全系统内层层召开会议,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医药体制改革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相关政策,让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医务工作者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自觉执行政策。
(二)、强化培训阶段(2011年6月15日—6月30日)。
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举办全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药品采购人员和药库房管理人员政策培训班;分期分批举办医疗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班,做好《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培训和推广使用工作。
(三)、库存清理阶段2011年6月20日前,各实施单位对库存药物进行盘点清理,把“基药”和“非基药”分开造册登记,将“基药”和“非基药”分类存放,标识醒目。
2024年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药品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和供应的安全性、合理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药品供应的公平性和价值性,我国决定在____年起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
药品零差率政策的目标是:1. 遏制药品价格过高和药品价格差异过大的现象,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2. 促进药品市场竞争,提高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3. 加强药品供应链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和合理性。
二、实施方案1. 范围和内容药品零差率政策将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药品销售环节,包括药品生产、批发和零售。
药品的价格由生产企业按照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销售环节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乱加价。
2. 价格监管和管理(1)建立药品价格监管机制:将建立药品价格监管机制,包括价格监测、价格调控和价格公示等,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制定药品价格政策:我国将研究制定相应的药品价格政策,包括采购和报销政策等,以确保药品价格的稳定和可控。
(3)加强价格监督和执法:加大对药品价格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价格政策的有效实施。
3. 市场竞争和监管(1)鼓励药品市场竞争:我国将鼓励药品企业提高生产和服务能力,提高药品质量和效益,推动市场竞争,降低药品价格。
(2)完善药品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 药品供应链管理(1)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建立药品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保障药品质量的安全可靠。
(2)改革药品流通环节:优化药品流通环节,加强物流配送能力,提高药品供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3)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全程追溯,确保药品供应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乡村医生七统一制度
乡村医生“七统一”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全区所有村卫生室按照“七统一”的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一是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全部统一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及区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
村卫生室不得采购、销售目录外药品。
二是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库存的药品如系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也必须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其余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集中采购价。
中药饮片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是统一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采购和管理。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与本院基本药物要严格分开,安排专人负责,单独管理,分账核算。
村卫生室药品采购渠道和流程与乡镇卫生院一致,由具体负责基本药物采购人员通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代为采购、验收入库。
四是统一集中配送。
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直接配送到乡镇卫生院,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领取药品。
村卫生室基药出库单必须与卫生院明确区分,药品出库联一式三联,一联作为卫生院药品调出凭证,留存备查;一联做随货同行,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留存备查,并由乡村医生据此办理药品入库手续;第三联留乡镇卫生院做货物结算登记转入会计档案。
五是统一组织结算。
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药品货款结算制度,明确统一组织结算付款流程、付款方式,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为结算。
六是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管理制度
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管理制度为确保2009年底前在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实现中央和省、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目标。
根据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关于在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意见》精神和《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和《利辛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明确村卫生室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一)实施范围全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307个品种)。
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乡镇医疗机构负责对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2、实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结算制度。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镇一体化办公室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禁村卫生室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镇一体化办公室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村卫生室定期向镇一体化办公室报送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并在72小时内自行到镇领取代购药品,原则上一周一订购(特殊情况可随时订购)。
村卫生室要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并建立进销专帐。
镇一体化办公室要设立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村卫生室代购药品的分发和药款结算手续,药款一月一结算,原则上一月开一次发票,每月30日为全镇统一结帐日,同时向上报出药品购销月报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期结算时间、挤占和挪用药款。
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零差率销售,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为什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是建立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理念的具体体现,目的是转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负担,吸引群众到基层就诊,让群众得实惠。
基本药物都实行零差率销售吗?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其他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仍可执行现行加价政策。
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有何区别?
凡是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规定比例的报销。
但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对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有何政策规定?
《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2篇)
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药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药品市场存在着价格不透明、价格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导致一些常用药品的价格过高,给广大患者带来经济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决定在____年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通过调整药品价格机制,有效控制药品价格水平,降低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
二、目标和原则根据《国家药品政策规划(____-____年)》,制定药品零差率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实现常用药品零差率,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广大患者用药安全和负担能力。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尤其是贫困人口和患重大疾病的患者的用药权益。
2.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3.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药品的特殊性和现实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控政策。
三、实施方案1. 药品零差率覆盖范围的确定(1)首先覆盖常用药品,包括纳入医保目录的基本药物和常见慢性病、常见急性病、儿童用药等常用药品。
(2)根据药品的临床应用价值、市场需求和质量安全等因素,逐步扩大零差率覆盖范围,以降低广大患者的用药费用负担。
2. 药品价格监管机制的建立(1)建立健全药品价格调整机制,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药品价格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3)建立定期调整药品价格的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 药品供应和配送的优化(1)加强对药品供应链的监管,防止非法药品流入市场,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推动药品零售和配送环节的改革,优化药品流通结构,降低中间环节的成本。
(3)鼓励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和配送服务,提高药品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4. 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的改革(1)改革药品采购方式,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竞价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9•【字号】闽政办[2011]131号•【施行日期】201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1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启动第三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销售零差率改革工作。
5月31日前,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
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这一目标任务。
二、加快“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工作进度。
第三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0〕14号)规定,9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工作,为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设区市财政、卫生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各地“三核定”工作按时完成。
三、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26号)规定,把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抓紧落实,制定补偿的具体办法,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水平不降低,切实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确保其公益性质。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津卫基层〔2021〕236号•【施行日期】202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为深入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用药,减轻药费负担,2021年全市村卫生室要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进涉农区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和管理,严禁违规采购。
完善村卫生室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村卫生室要坚持合理用药,加强效期管理。
卫生院定期开展村卫生室合理用药培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为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不降低,以乡镇为单位,以在岗乡村医生数量为依据,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对村卫生室核定定额补助。
定额补助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依据《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办法》(津财社〔2019〕55号),对于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市财政按照中央转移支付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和1:1的比例安排市级补助资金。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每年按照上年9月底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中乡村医生人数分配。
二、支持涉农区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按照《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支持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71号)要求,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建立一般诊疗费制度。
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和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已合并费用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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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
为确保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更大幅度地让利于群众,我中心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药品统一采购,执行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格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明确中心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品种。
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制度。
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禁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3.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
1)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2)全部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
中心非基本药物使用率,不超过药品销售额的20%。
要按照省卫生厅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备案管理。
3)中心药剂科要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并建立进销专帐。
严禁私自采购和使用非基本药物,中心严格药库、药房药品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药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
4、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国家基本药物购销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新农合报销等多项工作的有机衔接。
对自行购药、超范围使用药品、不执行基本药物统一销售价格的,一经发现,要依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