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讲座PPT课件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02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 基础
公共利益理论
公共利益的保护
公共利益理论是行政公益诉讼制 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它强调政府 应当保护公共利益,防止违法行
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
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需 要结合具体情境进行界定。在行 政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通常指 的是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判决阶段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赔偿公 共利益损失等。
04
行政公益诉讼的审理与判 决
审理程序
起诉受理
当发现行政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检察院可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收到起诉 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准备
法院立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状及证据 材料,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权力制约的方式
权力制约的方式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多种方式。其中,司法审查是
最为重要的方式之一。
03
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
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
制约,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监督理论
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法律监督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实施的重要手段。在行政公益 诉讼中,法律监督理论强调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纠正。
从单纯的司法救济向综合治理转变
行政公益诉讼应当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从国内合作向国际合作转变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和发展。
对未来的展望
1 2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更加完善
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
起诉方式
起诉主体应当向法院提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 提出副本。
审理程序
审理方式
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 ,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公益 诉讼案件。
审理期限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 个月内审结案件,但因特 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 延长六个月。
审理要求
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 审查,包括事实、证据、 法律适用等方面。
被告需要对其行为进行合法性证明,以反驳原告的主张 。如果被告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则原告的主张可能被支持。
06
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和规 则
起诉程序
01
02
03
起诉主体
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可以是检察院或符合法定 条件的社会组织。
起诉条件
起诉主体应当符合法律规 定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 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等。
详细描述:某省教育部 门代表学生和教育资源 公平分配的倡导者提起 教育公平公益诉讼,针 对某市教育资源的分配 不公问题,提出了以下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改变教 育资源的分配方式,确 保公平分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 教育不公给原告造成的 损失;
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 案诉讼费用。
感谢您的观看
。
撤销行政行为意义
通过撤销行政行为,可以纠正 行政行为的错误,恢复公共利 益,同时也可以对其他类似行
为起到遏制作用。
请求履行职责
履行职责
当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行政公 益诉讼可以提出履行职责的诉讼请求。
履行职责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机关拖延履行职责等。
履行职责意义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03
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关注·本刊策划上门来。
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纠正这些行为可谓民心所向,就像老百姓会用小推车推出一个淮海战役一样,也同样可以再推出一个行政公益诉讼的战役。
检察机关可以设立一个专门收集公益诉讼证据的网站,移动端也可以做个APP ,允许公众在这个网站上传有关公益诉讼证据的照片、视频或者文字资料,可以留言提供线索并留下联系方式,可以设计相关算法用于初步分拣诉讼资料。
公益诉讼组织可以帮助整理分拣部分证据资料,形成一定线索之后,检察机关可以安排专人进行评估,可以邀请公益诉讼律师和公益组织参与评估,并制定一定的分级标准,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这将成为海量的公益诉讼线索资源。
在这个公益诉讼信息平台上还可以增加交互功能,即时解答各种相关问题,可以吸纳公益诉讼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参与解答,每一个参加者也可以自愿转变为回答者,共同为公益诉讼大业集思广益,并自愿参与到各种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调取过程中。
检察机关对此可以进行适当组织安排,从而发挥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效应,并引导公众对社会问题正面表达和依法救济。
可以根据情况,将相关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有关政府部门督促其履行职责并进行整改。
对于重要的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可以起诉,对于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形成专案办理模式,并吸收社会热心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相关工作,形成以检察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纽带、多方参与有序组织的公益诉讼多层次组织格局。
通过吸收整合社会公益资源,检察机关自当成为普罗大众争相寻求帮助的公益保护神。
当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真正做到荣辱与共、休戚相关时,司法公信力就能得到有效夯实。
锅,不仅有行政公益诉讼等着,还有可能被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因此,行政公益诉讼某种意义上也是行政权的防腐剂。
但是如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来自何处,实名举报毕竟是极少数,如何开拓行政诉讼的案源,我们应该充分依靠公众的力量,通过公益诉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
检察机关应该扛起公共利益这面大旗,这样社会正能量才会“揭竿而起”,产生聚合效应。
行政诉讼中的公益诉讼
行政诉讼中的公益诉讼近年来,公益诉讼已成为司法实践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话题,各类公益诉讼不时见诸媒体报道。
无论从国外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与趋势,还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公益诉讼的兴起是我国社会和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个人主义及公法与私法严格分野的传统下,权利被划分为私权与公权。
为保护私权而设定的诉权(包括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具有高度的个人化色彩,即只有在个人特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才有原告资格;为保护公权而设定的诉权,专属于公诉机构(如总检察长、政府专员等)行使。
但是,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社会关系趋于复杂化,各种介于私权与公权之间的分散的和集体化的不特定多数人权利日益增多,法律纠纷呈现出群体化或者集体化的趋向(如劳资纠纷、环境纠纷、消费者纠纷、环境纠纷),传统的严格的私人诉讼与公诉二分法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介于两者之间的公益诉讼在许多国家应运而生。
例如,个人的起诉资格放宽,即使诉请保护的不是专属于自己的个人权利,也允许起诉,所谓的“私人总检察长”制度就是如此;国家专设专业化的政府专员等机构,代表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国家赋予各种以保护特定权益为目标的协会或者团体起诉资格,允许其代表不特定多数人提起公益诉讼;一些公益诉讼法律事务所专以推动公益诉讼为己任,在公益诉讼中独当一面或者推波助澜。
总起来说,时至今日,承认公益诉讼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但对公益诉讼的限制则宽严不一。
如法、德等国限制较严,印度等国几乎不作限制(对起诉形式和原告资格几乎没有限制,以投寄明信片等极不正式的方式也可启动公益诉讼),美国等居于两种情况之间(其公益诉讼比较活跃)。
由于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不仅仅为维护本人特有的权益,或者被诉行为可能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权益,如何确定起诉人的原告资格,则是国内外公益诉讼均面临的问题。
就公益性行政诉讼而言,原告资格的确定更有其特殊性。
因为,相当一部分行政诉讼本来就涉及多数人利益,起诉人未必一定有与其他多数人不同的利害关系;行政诉讼除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目的外,还具有监督依法行政的目的,其原告资格本来就较民事诉讼为宽;行政诉讼的裁判也往往涉及原告以外的其他多数人的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PPT课件
• (3) 对于只有受益人而无特定受害人的侵犯公共利益的违法行政 行为,原告只要向法院提供线索即可,立案后由被告对其无违法 情形举证。
• (4) 对于其他程序及民事事实等证据,应该遵循“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
• (5) 鉴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相应规范性文件数量多,由被 告承担提供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责任,而原告负责提供有关公 共利益损害或可能损害的事实证据。
社会组织是具有某种共同目的、利益及其他共同特征的“人”,其社会公共职能主要是保 护和服务,便于发挥作为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作用。如消费者协会、残疾人协会等, 他们的主要功能就是维护社会成员个人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社会 组织的成员往往处于弱势,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权行使者违法行为侵害时,只能更多地依 赖其所属的社会组织。
(一)检察机关具有行政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1、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正当依据)
2、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优势: •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在工作性质上没有增加新职能而括展了监督范围; • 能平衡原告弱势和被告强势之间的实力差距;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
第二节 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基层管辖为原则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
第三节 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3、14、15、16、17、18、19、21、22、23条 行政诉讼法》 、 、 、 、 、 、 、 、 、 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 条第2款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6条第 款、7、8、9条 条第 、 、 条
4、
二 被告
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法: 25条 行政诉讼法:第25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 20条第 条第1 21、22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20条第1款、第2款、21、22条
变更:错告,法院认为应该变更被告,当事人不变更的,驳回起诉。 变更:错告,法院认为应该变更被告,当事人不变更的,驳回起诉。 追加:漏告,两个以上的被告, 追加:漏告,两个以上的被告,原告只起诉其中一个而不同意追加 另一个行政机关的,没有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做第三人。 另一个行政机关的,没有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做第三人。 被告的确认 1. 2.被委托组织 → 委托机关 被委托组织 3.经上级机关批准 → 署名机关 经上级机关批准 4. 5.几个机关共同作出行为 → 共同被告 几个机关共同作出行为 6.内部机构 → 行政机关 内部机构 7.不作为(依职权/依申请)→ 有作为义务的机关 不作为( 不作为 依职权/依申请) 8.行政机关被撤销 继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继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
三、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确认:原告型、被告型、 确认:原告型、被告型、证人型 ①受害人或加害人 例如:甲将乙打伤,公安局对甲作出行政处罚,甲作为被处罚人, 例如:甲将乙打伤,公安局对甲作出行政处罚,甲作为被处罚人,是行 政处罚的相对人,其可以以处罚过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则乙是证人型第 政处罚的相对人,其可以以处罚过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则乙是证人型第 三人。 三人。 ②共同被处罚人 例如:某大学因为同一事由开除10名学生,其中五人提起行政诉讼, 10名学生 例如:某大学因为同一事由开除10名学生,其中五人提起行政诉讼,没 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另外五个人是原告型第三人。 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另外五个人是原告型第三人。 ③行政裁决当事人 例如:在行政裁决中,获得利益的一方,为权利人,失去利益的一方, 例如:在行政裁决中,获得利益的一方,为权利人,失去利益的一方, 为义务人。义务人起诉时,权利人是证人型第三人。 为义务人。义务人起诉时,权利人是证人型第三人。 ④不同行政机关相互矛盾 例如:林业局要求相对人砍伐公路两边的树木, 例如:林业局要求相对人砍伐公路两边的树木,但公路两边的树是归公 路局管理的,公路局对砍伐人进行处罚,砍伐人可以起诉公路局, 路局管理的,公路局对砍伐人进行处罚,砍伐人可以起诉公路局,林业局作 为证人型第三人参加诉讼。 为证人型第三人参加诉讼。 ⑤共同署名的非行政机关 例如:乡政府和乡党委共同署名作出处罚决定, 例如:乡政府和乡党委共同署名作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只能起诉乡政 乡党委为被告型第三人。 府,乡党委为被告型第三人。 应追加被告, ⑥应追加被告,但原告不同意 例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例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只以公安局作 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同意追加被告。此时工商局是被告型第三人。 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同意追加被告。此时工商局是被告型第三人。
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指一定的组织和个人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虽然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我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是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界定(一)公共利益界定我国目前对公共利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说,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学理上,普遍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没有统一解释的,弹性的政治法律概念。
但是公共利益既然能成为限权的标准,就必须有它的法律边界,只是其内容上的动态性。
从定义上来看公共利益是相对于共同体内的少数人而言的,客体对共同体内的大多数人的主客观统一的意义。
共同体的规模大到整个国家、社会,小到某一个集体。
国家作为最大的共同体,具有绝对的公共性。
所谓国家利益,就是一个国家政治统治需要的满足。
1所以,国家利益往往侧重于国家的政治利益,主要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在多数人充当统治阶级的情况下,显然,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更具有切合性。
但无论如何,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并不能划等号,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外交利益、军事利益以及意识形态利益等等,以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为目的。
社会是独立于国家的另一种自治的共同体,与追求政治利益的国家不同,社会以经济关系为核心,靠社会成员之间的文化纽带联结,所以,社会利益的主要内容是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以维护社会的自治和良性运转为目的,并且排斥国家的肆意干涉。
总之,在社会与国家高度融合的情况下,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是重叠的,在社会与国家分离的情况下,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分别代表不同的利益领域,但都从属于公共利益。
集体利益并不完全是公共利益,相对于集体中的少数人来说,集体中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但是相对于集体所从属的更大的共同体中的大多数人来说,集体的利益又是个别利益。
《行政诉讼》课件
行政诉讼的意义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诉讼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受到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促使其依法行使 职权,防止滥用权力。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行政诉讼制度,可以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确保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新法优于旧法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新法和旧法之间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优先适 用新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优 先适用上位法。
法律适用的冲突与解决
法律适用冲突的表现形式
在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冲突主要表现为不同法律之间的矛 盾、同一法律内部不同条款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律规定与实际 情况之间的矛盾。
。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真实性审查
01
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进行真实性审查,判断其是否真
实可靠。
关联性审查
02
法院应当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与案件事实有
关联。
合法性审查
03
法院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CHAPTER
06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法律适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行政诉讼》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行政诉讼概述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 行政诉讼的程序 •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CHAPTER
讼
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刘建华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点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论,笔者认为: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容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
行政公益诉讼有如下基本特点:1.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即诉讼的标的是公共利益。
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我认为,公共利益是指各种资源利益、公共设施利益、共有财产利益以及各种环境利益,环境利益具体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如空气、饮用水清洁、噪音、学校环境、消费环境、社会治安环境利益等。
在单纯私人利益直接受损害的情形下,只需诉诸传统的行政诉讼手段即可处理;而在行政公益诉讼之场合“原告申诉的基础并不在于自己的某种利益受到侵害或胁迫,而在于希望保护因私人或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而受损的公众或一部分公众的利益。
”这是公益诉讼的最本质内涵。
2.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
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所以法律有必要在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3.公益诉讼的原告是特定的当事人。
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决定了公益诉讼的原告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公益诉讼的案件涉及的往往是某一地区、某一阶层、某一行业的众多人群,甚至可能是普通消费者,是否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呢?考虑到个人对公益的代表能力、法院的承受能力等因素,通常只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具备起诉资格。
我国公益诉讼的代表人,笔者认为应由人民检察院中设立专门机构担任。
公益诉讼简单课件
NO.1诉讼人应处于诉讼当事人的
各
地位。因为诉讼人的起诉引起了 诉讼发生和诉讼程序的开始,起
种 诉人有自已的诉讼请求,同时为
争 了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成立,
论
还要提出必要的事实证据,要求 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因
此起诉人享有原告的诉的地位。
NO.2诉讼人提起诉讼时,因所涉及的权利义务
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 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正 如如果另一个牧羊人的羊群吃了你的草地, 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一样,但是,公共的草 地从理论上而言属于所有的牧羊人,如果 它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由谁来提起诉讼呢?
应该起诉谁呢?
2、各类侵害公共利益的现象
环境污染等各类公害事件
侵犯消费者权益,价格违法等公益违法行 为
通过非法手段侵害、破坏、浪费公有资产
3、公益诉讼的含义
当事人身份的争议
1、起诉者身份该怎样确定?
我国原告一元化现状的局限:
我国现行 《民事诉讼 法》第108条: “原告是与 本案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 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 织。”
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 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争 议,才能以原告资格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 院行使司法审判权保护其民 事权益,而与案件没有直接 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无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多也 只有“支持起诉权”。
在世界法制历史进程中客 观看待中国公益诉讼现状
1、公益诉讼的世界发展进程
古罗马
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最 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 代。罗马法中最早将诉 讼分为公益诉讼和私益 诉讼两种。
公益诉讼是对有关国家 利益案件的审查。
私益诉讼根据个人的申 诉对有关个人案件的审 查。
《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课件
法治国家的构建和依 法行政的关系
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基 础,是保障法治精神贯穿 于行政活动的重要途径。
实践中的应用方法
依法行政的制度和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行政管 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行 政事务规范化、规范、透明。
依法行政的实践方法和 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依 法保护公民权益的原则,运 用合法手段处理行政事务。
常见问题和挑战
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 挑战,如权责不明确、法律 执行不到位等。
案例分享
1
典型案例分析
分享一些成功落实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探讨其从案例中总结出的成功经验和值得思考的问题,为实践提供借鉴和启示。
3
常见误区和应对措施
列举一些在实践中常见的误区,并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本讲座将介绍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和意义,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方法和案例 分享。
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
依法行政指在行政行为中 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 程序和法定权限进行的行 为。
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能够保障公民权 利,维护社会稳定,提高 行政效率,促进政府公信 力。
总结
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
强调依法行政对社会发展和稳 定的重要性,以及它是一种不 可或缺的必要性。
依法行政的挑战和机遇
探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 机遇,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和应对策略。
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强调建立长久有效的依法行政 机制,以确保依法行政的延续 和持续发展。
公益诉讼属性PPT课件
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应用
总结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公益诉讼的另一重要领域,通过公 益诉讼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 益的行为。
详细描述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单个消费者的维权往往 面临诸多困难。而公益诉讼则能够为众多消费者提供 维权平台,集中力量追究侵害者的法律责任。通过公 益诉讼,可以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 权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同时,公益 诉讼还可以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 消费者信心。
客体特定性
公益诉讼的客体必须是违法行为,且 该违法行为已经造成实际损害或存在 损害风险。
公益诉讼的程序属性
程序特殊性
公益诉讼在程序上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如诉前程序、证据规则、判决执行等方 面的特殊要求。
程序公正性
公益诉讼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确保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得到保障, 确保用
总结词
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公益诉讼 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详细描述
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公益诉讼扮演着重要角色。当市场 竞争受到垄断行为的影响时,单个经营者或消费者的维 权往往力量薄弱。而公益诉讼则能够借助法律手段维护 市场竞争秩序,遏制垄断行为。通过公益诉讼,可以追 究垄断企业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遏制 其继续实施垄断行为。此外,公益诉讼还可以促进政府 加强反垄断监管,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提高市场经济 的公平性和效率。
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提高公众参与度
公益诉讼将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 与度,推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环境 问题。
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有哪些-
行政公益诉讼范围有哪些?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对人却从中获益。
(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对于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三)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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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一)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行政作为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但是行政相对人却从中获益。
从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这种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损害环境的行政作为行为。
行政主体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或者所谓的政绩,在批准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时,违法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对一些重度污染但是可以带来税收等经济利益的企业,违反相关法律,颁发生产经营的许可证,过度发放砍伐林木的许可证以及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进行城市规划时,没有经过合理地论证,破坏了自然环境以及文化古迹;第二,违法减免税的行为。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共财政支出的来源。
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不利于国家公共项目的建设支出,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理应被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第三,行政主体滥用自身职权,将国有资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转让甚至无偿转让。
▲(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对于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这种情况通常是指行政主体依职权应该做出相应的行为,而行政主体怠于行使以致使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将此纳入法院的审查范围,客观上可以督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更好的实现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
因而,应该将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行政主体的不作为,纳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
《行政诉讼案例》课件
除了《行政诉讼法》,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共同构成了行政诉讼的 法律体系。
详细描述
除了《行政诉讼法》,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对行政诉讼的具体操作和法律讼的法律体系。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简称,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所适用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作 出的解释。
原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一审终审原则
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基层人民法院和 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当 事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 终审判决、裁定。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证 明其主张的事实和请求。
行政诉讼的程序
01
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
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应当予以受理。
总结词
作为行政诉讼最主要的法律依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证据规则等相关内 容。
详细描述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它确立了行政 诉讼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证据规则等重要内容,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行政诉讼案例》 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案例背景介绍 • 行政诉讼法律知识 • 案例分析 • 案例总结与启示 •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 参考文献
行政公益诉讼的看法
行政公益诉讼的看法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司法程序,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方式。
二、行政公益诉讼的意义1.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通过司法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公益诉讼可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避免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等问题的发生。
3. 增强司法透明度。
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可以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1.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第八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权对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
2.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检察机关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第五十条规定,“侵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公益利益的行为,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或者公民提起诉讼”。
4.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或者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1. 条件限制过多。
目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或者公民,而对于个人来说则无法通过此种方式维权。
2. 司法救济难。
由于司法程序复杂,且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因此很多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并没有能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3. 法律责任不明确。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通过了行政公益诉讼,也无法对违法行为做出有效的惩罚,给违法行为者带来的惩罚不够严厉。
五、加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建议1. 放宽条件限制。
应该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允许更多的个人参与到行政公益诉讼中来。
2. 减少司法救济难度。
应该加强司法救济机构的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司法救济难度。
行政诉讼与公益诉讼的关系
行政诉讼与公益诉讼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是相互关联、互相促进的两种诉讼方式。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关系并分析其相互作用,以期更好地理解两种诉讼方式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
一、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概念及特点行政诉讼是指针对行政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失职行为等,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由社会团体、检察机关等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代表了社会集体利益的诉讼。
两种诉讼方式都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中心,都是司法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行政诉讼对公益诉讼的促进行政诉讼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行政诉讼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其次,行政诉讼可以有效地惩治违法行政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行政秩序。
这为公益诉讼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因为公益诉讼的发起通常是基于行政机关的违法或失职等存在,与行政诉讼具有显著的关联性。
三、公益诉讼对行政诉讼的促进公益诉讼也对行政诉讼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公益诉讼可以揭示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的规范化、规范行政行为。
其次,公益诉讼可以防范行政行为对公共利益的侵害,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这也为行政诉讼提供了较好的基础,因为行政诉讼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且行政诉讼的实质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
四、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
尤其是在行政诉讼中,公益诉讼往往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诉讼方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的发起往往要依托于行政诉讼,具有很强的相关性。
因此,在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的实践中,应该注重两种诉讼方式的互动,倡导相互促进,加强两种诉讼方式的整合,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总之,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是司法保障公共利益的两种重要方式。
一方面,行政诉讼可以为公益诉讼提供案件基础,加强公益诉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公益诉讼也可以为行政诉讼提供思路,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化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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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四:诉讼双方的力量不对等。在“民
告官”的行政公益诉讼中,原告是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被告则是掌握某种 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诉讼双方的力量并 不完全对等,甚至严重失衡。在这种情况 下,力量失衡往往会影响诉讼结果的公正, 进而影响到行政公益诉讼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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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主题 行政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研究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颜运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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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 理论意义。 • 实践意义 • 立法意义。最新的《行政诉讼法》修改建
议稿中首次设定行政公益诉讼类型,行政 公益诉讼的规定将是对现行诉讼法理论的 一大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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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点 • 二、行政公益诉讼的外国发展 • 三、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必要 • 四、行政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 • 五、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审查程序 • 六、行政公益诉讼的合理边界 • 七、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 • 八、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律师职业群体 • 九、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
在禁止或取缔公益妨害的诉讼资格。以环境诉讼 为例,密执安州《1970年环境保护法》是美国首 次确认公民对构成公益妨害的污染行为可以个人 身份提起诉讼的资格的法律。70年代后的主要联 邦法规也都规定了公民的起诉资格,从而在各自 调整范围内取消了传统法律关于起诉资格的障碍。 在联邦法律中,《清洁空气法》第304条a款首创 了“公民诉讼条款”,其中规定,任何人都可以 自己的名义对任何人(包括美国政府、政府机关、 公司和个人等)就该法规定的事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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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与行政行为无
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该行政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而向法院 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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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四: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同被诉行政
行为有或无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的检察院),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 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法规赋予 诉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所提起的, 直接以公共利益为诉讼目的的行政诉讼。 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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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二:被诉的对象是行政行为。行政行
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抽 象行政行为是制定普遍性规则的行为,对 同类事项可以反复适用,因而更有可能损 害公共利益而成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 因此,凡是侵犯公益的违法行政行为或不 作为均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诉对象。被诉 的对象是行政行为,这是行政公益诉讼区 别于民事公益诉讼等其他公益诉讼的重要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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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国的越权之诉
• 法国的行政公益诉讼表现为越权之诉。法
国行政诉讼分为越权之诉与完全管辖权之 诉两种,越权之诉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违 法的行政行为,保障良好的行政秩序,而 不是限于保护起诉人的主观权利。该诉讼 着眼于公共利益,力求保障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是对事不对人的客观诉讼。越权之 诉的判决发生对事的效果,而不以申诉人 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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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五:行政公益诉讼具有预防性质。行
政公益诉讼具有预防性质,是指不需要公 益侵害实际发生,只要根据相关情况能够 合理地判断其具有发生侵害的可能性,就 可以提起诉讼。这样做,有利于把潜在的 大规模损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实际上是以 较小的司法投入保护了更大范围的社会利 益,因而对于制约行政权力、维护公共公 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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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点
• 观点一:行政公益诉讼是同被诉行政行为
无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提起的、以 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公 诉和一般主体行政公益诉讼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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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二: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
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 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 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 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 关依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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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公益诉讼的外国发展
• 1.美国的“私人检察长”制度
美国是最早实行行政公益诉讼的国家之一,
其行政公益诉讼脱胎于民众提起的行政诉
讼,通过一系列案例把起诉条件由“权力
损害”调整为“利益影响”,并且建立了
公民个人、非政府组织以“私人检察长”
身份起诉无利害关系的行政行为的制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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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甚至规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规定越权之
诉可以免去律师代理,事先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等,来鼓励人们提起越权之诉。正是由于行政法 院所鼓舞起来的信心和1864年11月2日法令的支 持,基于“越权行为”的诉讼请求在数量上迅速 增加。越权之诉的原告要求保护的利益不仅包括 物质性利益,也包括精神性的利益,例如宗教尊 严、集体荣誉、环境美等。而且不限于现实利益, 将来的利益如果确实存在,也可提起越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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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一:原告与被诉的行政行为不一定有
直接的利害关系。根据传统的行政“诉讼 利益”理论,原告只能就与自己权利或法 律上利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项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与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的相 对人无权提起诉讼。在行政公益诉讼中, 原告与被诉的行政行为并没有直接的利害 关系。这是行政公益诉讼区别于普通行政 诉讼的一个重要特征。
才正式形成。直到1940年桑德斯兄弟无线
电广播站控诉美国联邦电讯委员会一案,
美国法院承认了竞争者的起诉资格,把行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权利损害”逐步调
整为“利益影响”之后,美国的行政公益
诉讼才开始得以确立。在三年以后的纽约
州工业联合会诉伊克斯案件中,第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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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州在法律中明文确认了个人代表公众提起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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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三: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
公益诉讼以维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为目的, 主要表现在向法院诉请撤销行政主体损害公益的 行为、诉请行政主体查处损害公益的行为,以及 诉请行政主体履行其他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等。 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这是公益诉讼 区别于私益诉讼的显著特征。就我国目前的情况 来说,需要通过行政诉讼保护的公益种类和情形 很多,大致可以分为国家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公众或者群体公共利益以及公平竞争的公共 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