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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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
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3
【实施日期】2012.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属及以上企业:
《德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德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改善民生,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紧紧围绕全市“一三五八”发展战略,深入扎实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加大落实力度,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具体控制指标待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市后,由市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

(二)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发展规划。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

深入探索和努力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意见》精神和《四川省“十二
五”安全生产规划》,依据区域特点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要针对目前高危行业和安全基础仍然薄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2.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活动。

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途径,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方法,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国第11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二)强化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建立起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生产岗位,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2.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各地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善执法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等所必须的各类经费。

3.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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