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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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补偿的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补偿的

一、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房子是怎么补偿的(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

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5、选房顺序(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1、被征收房屋价值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1、搬迁费2、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外迁补助费(五)其他补助费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棚户区二、棚户区改造和普通拆迁有什么区别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最新标准棚户区的居住环境并不十分适合现代人,因此国家纷纷出台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账户,可获得一定的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棚户区补偿政策,希望你们喜欢!棚户区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

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第七条: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

(二)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三)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一律回迁安置,附属物由拆迁人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安置后的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不变,并由原承租人承租,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一、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二、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属于民心工程,目的是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房屋拆迁是属于城市改造,对房屋所有者有一定补偿的。

棚户改造合同

棚户改造合同

棚户改造合同《棚户改造安置补偿合同》甲方(改造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改造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棚户区房屋进行改造,乙方接受甲方安置补偿等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改造范围1.1 乙方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街道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

1.2 甲方对乙方房屋进行改造,改造范围包括乙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二、安置补偿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安置补偿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安置补偿,并按照甲方提供的安置房进行选房。

2.3 甲方应保证安置房的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并按时交付乙方使用。

三、搬迁及过渡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搬迁完毕,并将房屋腾空交付甲方。

3.2 甲方为乙方提供过渡期,过渡期为____个月。

3.3 过渡期间,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过渡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四、双方权利义务4.1 甲方应依法办理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确保改造项目合法合规。

4.2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搬迁、安置等相关手续,并按时搬迁。

4.3 甲方应保证安置房的质量、功能、配套设施等符合合同约定。

4.4 乙方应妥善保管搬迁过程中的个人财产,防止财产损失。

五、违约责任5.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安置补偿费或过渡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搬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搬迁违约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淮南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淮南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淮南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已成为各大城市的重要任务之一。

淮南市作为国家棚户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一直在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为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淮南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城市更新发展。

首先,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淮南市政府将根据搬迁户的房屋面积、居住年限、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补偿。

具体而言,对于自有产权房屋的居民,将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合理的货币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选择权;对于租赁房屋的居民,将提供相应的货币补偿,并协助其重新安置。

其次,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拆迁的居民,淮南市政府将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货币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选择权。

同时,政府将协助居民处理相关的房屋产权手续,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临时搬迁的居民,淮南市政府将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和搬迁补助,以减轻居民的搬迁压力。

同时,政府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帮助,帮助居民顺利完成搬迁过渡期。

总的来看,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以合理、公正、透明为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淮南市将进一步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城市更新发展的目标,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淮南市政府将继续关注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推动城市更新发展,实现城市和居民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指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标准。

对于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安置补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下面将对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房屋补偿,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而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居民,则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房屋面积等条件,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进行安置。

其次,对于货币补偿,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居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给予相应的补偿款项。

另外,对于安置补助,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居民,根据自身需求和房屋面积等条件,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进行安置。

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获得一定的安置补助。

总的来说,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根据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进行的经济补偿和安置安居的标准。

通过对房屋补偿、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助等方面的规定,为居民提供了多种选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城市的更新发展。

希望河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能够更加完善,让更多的居民受益,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指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居民,政府所提供的补偿标准和政策规定。

在甘肃省,棚户区改造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因此,对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规定和执行,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确保公平合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补助两部分。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按照其建筑面积、房屋结构和地段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同时,对于无法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居民,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安置补助,用于购买新的住房或者租赁住房。

这些补偿标准是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基本利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

其次,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还包括对于居民生活的一定补助。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居民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搬迁、装修等费用,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此外,对于因搬迁而导致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不便,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帮助。

这些补助和补偿措施,旨在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帮助。

最后,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确保公平合理。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执行机制,加强对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

同时,需要加强对于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居民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补偿,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纠纷和矛盾。

总之,甘肃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方面严格执行,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让居民能够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帮助。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让更多的居民受益,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补偿安置问题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补偿安置问题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补偿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城市面貌的重要举措。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置问题,也是一个关乎民生、关乎社会稳定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就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展开探讨。

棚户区改造的背景棚户区改造是针对城市中存在的老旧、增多破、无序的城市住房集中区进行的改造和更新工程。

棚户区改造旨在提高城市住房和生活环境的质量,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棚户区改造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选择。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居民的生活和财产,补偿安置问题成为了一个关键的议题。

补偿安置的公平和合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

1. 补偿问题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补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掀起棚户区改造的热潮后,地方政府为了推进改造速度,常常采取强制拆迁的方式,给居民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拆迁后的补偿就显得尤为关键。

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房。

货币补偿是指对居民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后进行一定的现金补偿,而安置房则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替代性住房。

在补偿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2. 安置问题除了货币补偿外,政府还需要提供适当的安置房,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对于那些无力购房的居民,政府要提供租赁房屋或廉租房,确保他们不会因为拆迁而丧失基本居住权。

对于那些有购房能力的居民,政府也要提供相关协助,尽可能保障他们的购房需求。

3. 社会保障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一些居民可能会因为拆迁而失去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政府也需要提供相关的社会保障措施,帮助这些居民顺利过渡,尽快恢复生活和工作秩序。

解决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安置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规范管理,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只有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才能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标准表-信阳市

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标准表-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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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

商城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

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改善陶家河沿岸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商城县棚户区改造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商城县县城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陶家河沿岸从铁佛寺水库至陶家河与灌河交汇处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以规划征收红线范围为准)。

第二条征收时间:1年,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房屋征收实施主体:商城县人民政府。

第四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商城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收办)。

第五条委托实施单位: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商城县鲇鱼山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

本项目指挥部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补贴接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相关办公费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保障。

县征收办对接受委托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具体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被征收人:规划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附属设施所有人。

第七条征收补偿经费由商城县财政给予统筹。

第八条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专职人员、借调人员、接受委托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熟知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房屋征收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必要时由县征收办组织上岗前培训。

本项目指挥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第九条县监察、公安、法院、发改、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财政、审计、信访、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赤城办事处、鲇鱼山办事处、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坚持对合法来源房屋公平补偿与对违法建筑依法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补偿_2022-2022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补偿_2022-2022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补偿_2022-2022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范文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22〕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通知》(皖政〔2022〕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2]10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22-2022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于2022年-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2022-2022年“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

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

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银川商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银川商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银川商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正文:---------------------------------------------------------------------------------------------------------------------------------------------------- 银川商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04年3月13日)银川商城的改造建设是银川市人民政府实施大银川战略,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重大举措,是银川市2004年的重点商业建设项目工程。

旧商城的改造新商城的建设,对于改善商业中心环境,彻底根除银川商城消防、交通等隐患,提升商城品牌和档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商城的拆迁和重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商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及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银川商城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一、拆迁依据1.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银川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3.银川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4]06号)二、拆迁范围商城的拆迁范围是:东至市场巷,西至菜市巷,南至南薰东路,北至利群东街。

三、拆迁期限银川商城自2004年3月13日开始进行动迁,至2004年4月12日拆迁完毕。

四、拆迁补偿原则1.拆迁补偿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期房安置。

但对与新商城设计功能和房屋使用性质不同的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2.对银川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产权的营业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3.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由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用其他可用于抵押的房产和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权后,方可给予补偿或者安置。

4.被拆迁人与现合法承租人未能解除租赁合同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合法承租人承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也在不断推进。

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国家对于居民的补偿标准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下面将就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国家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被征收居民的房屋补偿,二是对于被征收居民的生活补偿。

对于房屋补偿,国家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居民的房屋面积、房屋产权情况、房屋所在地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生活补偿,则包括了搬迁补助、安置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内容。

这些补偿标准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并执行的。

其次,国家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有一定的规定和标准的。

在房屋补偿方面,通常会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产权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偿。

而在生活补偿方面,国家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标准。

这些补偿标准是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再次,国家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与时俱进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也在不断推进。

国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完善,以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执行补偿标准,确保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最后,国家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国家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关注和支持。

总之,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是一个涉及到广大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国家对于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是十分重视的。

谢勇与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

谢勇与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

谢勇与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4【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11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别志定肖海生李娟【审理法官】别志定肖海生李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谢勇;商城县人民政府【当事人】谢勇商城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谢勇【当事人-公司】商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李会轩河南高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会轩河南高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会轩【代理律所】河南高禄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谢勇【被告】商城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原审判决驳回谢勇要求撤销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违法基本原则合法性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外,另查明:商城县人民政府商征补决字〔2019〕4号征收补偿决定书载明:“……被征收人的房屋位于规定的征收范围内房屋总建筑面积根据陶家河棚户区征收建设指挥部出具的房屋入户丈量表为准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为432.41平方米。

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属老房翻建,无新房屋所有权证。

……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如下:一、因陶家河棚户区改造需要对被征收人谢勇位于西岗公安局家属院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补偿。

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的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

依据评估机构对其房屋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补偿金额为1376793元;根据《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计算搬迁费6919元临时安置费10378元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等171953元;选择货币在评估金额基础上住宅上浮30%金额为413038元以上合计1979081元。

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付被征收人。

(二)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从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安置房源内按《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原则、方式选择安置房屋。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商铺拆迁补偿是指政府为了城市建设需要,对商铺进行拆迁,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商铺拆迁补偿。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商铺拆迁者的利益,因此对于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必要进行深入了解和探讨。

首先,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商铺的面积进行评估,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确定拆迁补偿的基准金额;二是对商铺内的装修、设施等进行评估,按照实际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确定额外的拆迁补偿金额;三是对商铺拆迁可能造成的经营损失进行评估,按照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评估,确定相应的经营损失补偿金额。

其次,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确定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商铺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为评估不准确或者评估标准不合理而导致商铺拆迁者的利益受损。

同时,商铺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商铺拆迁补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再次,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在确定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避免因为标准过于复杂或者操作过于繁琐而导致商铺拆迁补偿难以实施。

同时,商铺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商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商铺拆迁补偿的实际效果。

最后,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具有透明性和公开性。

在确定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时,应当公开透明地进行评估和确定,避免因为评估过程不透明或者结果不公开而导致商铺拆迁者的权益受损。

同时,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到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商铺拆迁补偿的公开透明。

综上所述,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应当包括面积评估、装修评估、经营损失评估等多个方面,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透明性。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商铺拆迁补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商铺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金华工商城拆迁计划

金华工商城拆迁计划

金华工商城拆迁计划
(实用版)
目录
1.金华工商城拆迁计划的背景和原因
2.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
3.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和商业的影响
4.拆迁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未来展望
正文
金华工商城拆迁计划是近年来金华市城市更新的重要项目之一,其背景和原因是由于金华工商城的建筑年代较早,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其商业形态和功能也需要更新升级以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需求。

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是,首先对金华工商城的老旧建筑进行拆除,然后将该区域规划为新的商业区,包括商场、写字楼、酒店等。

此外,还将建设一些公共设施,如公园、广场等,以提升该区域的整体品质。

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和商业的影响是深远的。

对于居民来说,拆迁后的新商业区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便利的生活设施,同时也会提升该区域的房价和租金。

对于商业来说,新的商业区将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金华工商城拆迁计划正在稳步实施中,未来展望是非常乐观的。

新的商业区将会成为金华市的新地标,进一步提升金华市的城市形象和商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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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商城拆迁补偿方案

商丘商城拆迁补偿方案

商丘商城拆迁补偿方案1. 引言拆迁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常见的一项工作,为了保证拆迁工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需要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方案。

本文将就商丘市商城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2. 拆迁背景商丘市商城位于商丘市中心地带,是该地区的一大商业中心,为了推动城市发展和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商城准备进行拆迁工作,以建设一座现代化商业中心。

3. 拆迁补偿标准商丘市商城拆迁补偿方案将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补偿:3.1 房屋补偿商丘市商城内的商户将按照其使用的房屋面积和位置给予相应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一楼商铺:按照市场租金的3倍进行补偿。

•二楼及以上商铺:按照市场租金的2倍进行补偿。

•地下室商铺:按照市场租金的1倍进行补偿。

3.2 移民补助商丘市商城附近的居民将享受到一定的移民补助,以帮助他们安置到新的居住地。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一户一次性补助:根据居住面积和家庭人数确定补助金额,平均每平方米补助500元。

•良性搬迁奖励:对于自愿搬迁并顺利安置的家庭,额外给予一定的奖励,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

3.3 关停企业补偿商丘市商城内的企业将按照其经营规模和年平均利润给予相应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小型企业:按照年平均利润的30%进行补偿。

•中型企业:按照年平均利润的50%进行补偿。

•大型企业:按照年平均利润的70%进行补偿。

3.4 就业安置商丘市商城内的员工将获得就业安置补助,以帮助他们顺利找到新的就业机会。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一次性补助:根据工龄和岗位确定补助金额,平均每年工龄补助5000元。

•就业补贴:对于再就业不顺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就业补贴,平均每月补助2000元。

4. 补偿程序商丘市商城拆迁补偿方案的补偿程序如下:•提出拆迁计划。

•开展公示和听证。

•进行补偿协商。

•签订补偿协议。

•进行补偿支付。

5. 督导和监管商丘市政府将设立专门的督导和监管机构,负责对商城拆迁补偿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工作的公平和合理。

方城拆迁补偿方案最新

方城拆迁补偿方案最新

方城拆迁补偿方案最新导言方城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在拆迁过程中,合理、公正、公平地对被拆迁人做出补偿,保护其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拆迁补偿方案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方城拆迁补偿方案的最新情况。

拆迁补偿标准调整根据最新的政府文件,方城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房屋征收补偿根据房屋面积,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补偿的方式,对被征收户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如下:•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5000元;•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0000元;•办公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15000元。

同时,补偿还考虑了房龄、楼层、装修等因素,对于新装修的房屋会给予额外的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方城拆迁补偿方案还对土地征用进行了调整。

补偿标准如下:•农用地: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按照土地市场价格的1.2倍进行补偿;•其他用地:按照土地市场价格的1.5倍进行补偿。

补偿还考虑了土地的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对于具有特殊价值的土地会给予适当的加价。

补偿支付方式调整方城拆迁补偿方案对补偿支付方式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现金支付对于拆迁补偿款中的一部分,可以选择现金支付的方式。

被拆迁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一次性现金支付或分期现金支付。

房产置换如果被拆迁户愿意,还可以选择房产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政府会提供相应的房屋供被拆迁户选择,被拆迁户可以将其房屋作为交换条件,进行置换。

股权补偿方城拆迁补偿方案中还提到了股权补偿的方式。

如果被拆迁户拥有相应的股权,可以用股权进行补偿。

具体的补偿比例和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补偿方案公示与执行方城拆迁补偿方案的公示非常重要,它保证了补偿方案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公示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示时间与地点方城政府会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拆迁补偿方案的详细内容,包括补偿标准、支付方式等。

这样被拆迁户可以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公示期限方城政府规定了拆迁补偿方案的公示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城县2010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城县2010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城县2010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豫政土〔2011〕615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城县2010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豫政土〔2011〕615号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城县2010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信政土〔2010〕207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商城县征收河凤桥乡团结村山坎组集体耕地0.8266公顷、建设用地0.3505公顷,上石桥镇太平村委会大竹园组集体耕地0.8344公顷、林地11.1116公顷、其他农用地0.7964公顷、建设用地0.0816公顷,椿树岗组集体耕地2.3092公顷、其他农用地0.1431公顷、建设用地0.1594公顷,共计16.6128公顷(其中耕地3.9702公顷),作为该县2010年度第二批乡镇补办手续建设用地。

同意该县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商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你市和商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经信阳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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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陶家河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为改善陶家河沿岸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商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商城县棚户区改造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商城县县城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陶家河沿岸从铁佛寺水库至陶家河与灌河交汇处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以规划征收红线范围为准)。

第二条征收时间:1年,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房屋征收实施主体:商城县人民政府。

第四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商城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收办)。

第五条委托实施单位:商城县赤城街道办事处、商城县鲇鱼山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

本项目指挥部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补贴接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相关办公费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保障。

县征收办对接受委托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具体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被征收人:规划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附属设施所有人。

第七条征收补偿经费由商城县财政给予统筹。

第八条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专职人员、借调人员、接受委托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熟知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房屋征收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必要时由县征收办组织上岗前培训。

本项目指挥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第九条县监察、公安、法院、发改、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财政、审计、信访、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赤城办事处、鲇鱼山办事处、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坚持对合法来源房屋公平补偿与对违法建筑依法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补偿安置原则第十一条在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或由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辖区办事处、居委会(村)等单位人员入户实际丈量进行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用途,根据土地性质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确定,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或改变房屋用途的,由指挥部组织的认定组认定确定。

被征收人可以依照本方案选择货币化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一)被征收户院内建筑容积率在0.7以内(含0.7)的,尚未建造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院内空置土地部分按照1:0.4进行房屋安置或选择对应的货币补偿,该部分不给予搬迁费、过渡费、奖励的补偿,选择对应的货币化补偿部分不再进行上浮。

(二)被征收户院内建筑容积率超过0.7的,尚未建造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院内空置土地部分按照400元/㎡进行补偿。

(三)已建好房屋地基,因规划调整或建房手续不全等原因而停建的被征收户,有土地使用证、准建证或前期已经向办事处、居委会(村)等单位缴纳过相关费用的按土地面积1:0.5进行房屋安置或选择对应的货币化补偿;未建设地基的被征收户按土地使用证或准建证证载土地面积1:0.4进行房屋安置或选择对应的货币补偿。

该部分不给予搬迁费、过渡费、奖励的补偿,选择对应的货币化补偿部分不再进行上浮。

无土地使用证、准建证或前期未向办事处、居委会(村)等单位缴纳过相关费用的由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已建好的地基进行造价评估,按照评估价值对已建好的地基进行补偿。

(四)经原单位审核后,一直住在单位公有房屋里,历史上享有单位房改相关政策权益而未缴纳房改费参与房改的住户,由原单位向县政府申报并获批准后,本着尊重历史、合理处分、客观面对的精神,可以按照1:0.8对主动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现有住户进行房屋安置或选择相对应的货币化补偿;原单位审核未通过或原单位向县政府申报未被批准的,房屋由原单位负责收回,现住户如符合国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居住;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签订协议、不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或拒不腾退房屋的,不再按照上述之规定对现住户进行房屋安置或补偿,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该住户侵占国有资产的法律责任。

(五)被征收房屋产权仍属于单位公有的,由公有房屋所属单位主动向指挥部进行书面申报并及时按照本条第四款之规定落实。

如因公房所属单位未申报、调查不清、申报不及时或未及时提出解决意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公房所属单位负责。

(六)产权仍属于已破产或已改制企业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企业破产或改制前未进行房改,破产或改制时未清算到位且该房屋现在一直被该企业下岗职工实际占有居住的,经本项目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认定后可以按照1:0.8对主动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现有住户进行房屋安置或选择相对应的货币化补偿;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签订协议、不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或拒不腾退房屋的,不再按照上述之规定对现住户进行房屋安置或补偿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该住户侵占集体资产的法律责任。

(七)对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的被征收房屋,进行分户评估。

第十二条征收预通知(2018年2月9号)发布之后翻建的一层(含一层)以上的房屋以及突击抢建、搭建、乱建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构筑物等,不予补偿,应予自行拆除,不予自行拆除的,由县土地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新增房屋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恶意套取补偿费用行为的,不予补偿。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暂停办理买卖、抵押、分户、迁移户口、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暂停办理期限为一年。

第十三条进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标准:室内水泥地面;厨房、卫生间上下水道齐全;进户安全门、室内日光灯具齐全;铝合金或塑钢窗齐全;预留闭路电视、电话、宽带接口,水、电到户。

第十四条安置房屋办理产权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照商政办〔2013〕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本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的被征收房屋和少数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且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原居民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同等面积置换的安置房在办理出让土地产权手续时,免交土地出让金;对本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少数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的居民、少数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但不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原居民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同等面积置换的安置房在办理出让土地产权手续时,按照相关政策补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

被征收人入住时应当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第十五条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腾房交钥匙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安置房屋。

第十六条房屋认定为临街、临路或临主要巷道营业用房的,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进行货币化补偿或按认定的实际经营面积部分购买同等面积本项目指挥部提供的现有经营性房屋。

(一)“住改商”的认定原则:被征收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及其他材料证明,持续用作商业经营场所1年以上的临街、临路或临主要巷道一层自然间住宅房屋;对于证照不全或无任何证照且持续用作商业经营场所1年以上的临街、临路或临主要巷道一层自然间住宅房屋,由指挥部成立的认定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认定。

(二)“住改商”的补偿安置:参照“住改商”房屋附近营业用房的评估价值,按实际经营面积和经营年限,征收人可以按下列计算方式给予被征收人货币化补偿,被征收人可以参照以上营业用房的安置方式购买“住改商”后同等面积的营业用房;被征收人也可以按“住改商”折算前的被征收房屋面积1:1选择置换安置住房,征收人另补偿被征收人“住改商”实际补偿标准与住宅评估价的差价。

其中经营年限1年(含1年)以下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经营年限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照评估价值的70%进行补偿安置;经营年限1年以上20年以下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单位面积补偿标准:(评估价值标准×70%-住宅补偿标准)÷20×经营年限+住宅补偿标准=实际补偿标准。

(三)对于持续用作商业经营场所1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非临街、临路或临主要巷道的住宅房屋只作为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可以按照实际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被征收户120元/㎡的补助。

认定原则参照本条第一款“住改商”的认定原则。

(四)工业生产行业用房、仓储、原破产或已改制企业办公用房只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货币化补偿,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不予上浮。

第十七条房屋征收中涉及正在租赁的房屋,征收人只针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安置,由出租人与被出租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进行勘测丈量计算。

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装修、装饰及其附属设施按附表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对该标准有异议的以及特殊情况的装修、装饰可由指挥部成立的认定组认定后,由征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委托本项目的评估机构评估后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不配合评估以及恶意装修、装饰的损失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移机、移户费用的补助(一)对被征收人已开通半年以上的固定电话,补助保号费和一个月的月租费共170元;(二)对被征收人安装的数字电视线路补助装机费和一个月的收视费共450元;安装的宽带网络补偿费用450元。

(三)选择货币化补偿的,补助被征收人每户移动电表材料费等相关费用200元,每户水表材料费等相关费用300元,选择产权调换的合计补助100元(安置房入住时此项免费);(四)太阳能移机费300元/个;(五)空调移机费200元/个;(六)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等类似家电移机费分别为100元/个。

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上述4、5、6三项按两次补助,选择货币化补偿的按一次补助。

第三章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第二十一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或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的价值依法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房屋补偿安置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一)产权调换。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安置的,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与被征收砖混结构的房屋面积按1:1进行产权调换安置。

被征收砖木类房屋补齐与被征收砖混类房屋征收时的评估差价后按面积1:1进行产权调换安置。

对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进行单独评估,在进行1:1产权调换时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和同区域非国有出让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差价部分给予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本项目迎春台、土地庙两处安置区期房进行产权调换,也可以使用被征收房屋的全部或一部分面积选择和谐小区、幸福小区和其他项目安置房剩余房源现房进行提前安置。

其中选择和谐小区、幸福小区现房进行安置的,按照1:1互补差价的方式进行等价产权调换,等价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面积按照货币化补偿方式,和谐小区、幸福小区现房的价格1:1等价产权调换部分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下浮20%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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