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信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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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信息查看
2015年山西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
2015年山西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我省基层政法干警队伍建设。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近期将组织2014年山西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已退役士兵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由山西省有关部门选派,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大学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退役士兵既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和退役士兵职位,也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27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198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5)报考面向退役士兵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考生须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现户口在学校的,入学前须为山西省常住户口);
(7)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后、考察前或考察期间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一)招录职位查询
2014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150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18名,基层公安机关132名。在定向招录培养的150名中,法律硕士研究生15名,二学位本科生80名,专科生55名。
具体定向招录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录培养院校、专业,可于8月26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三晋红e网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山西省公务员局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
山西招生考试网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网站
时间:2014年8月27日—8月31日
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8月27日9:00 至8月31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27日至9月1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8 月3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8月31日18:00—9月1日18: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2日1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1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④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3:1,如录用名额减少到只有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其中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开考比例须达到5:1。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重新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9月4日14:00至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9月4日14:00至9月5日9: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4年9月5日9:00至12:00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17日—19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4年9月19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