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条例(最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语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了更好地落实班主任职责,抓好学风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了本班主任工作条例及激励办法。

一、工作要求

1、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内容包括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内容(表一)。

2、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宿访(表二)。

3、每周1次与班干部核查是否有学生未请假擅自离校,重点排查3天以上未请假擅自离开者,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学院。

4、每学期负责收集本班学生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材料一般于17周前,毕业班第二学期在毕业班离校前交至学工办保存)。

5、将以上工作在登记表上做好对应记录(所有记录表于17周末前交至学工办保存)。

二、奖惩办法

1、凡按要求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的,除学校发给的班主任补助外,学院将按每个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学期5个月计算)。一学年另发纪念品一份。

2、为方便工作开展,学院为每位班主任开通短号,费用由学院负责,每学期30元(每学期按6个月计算)。

3、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评比(每年9-10月份进行评选),按当年人数的30%评出优秀班主任,每人给予200元奖励(评比按量表进行);并以此作为推荐学校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之一。

4、按以上工作要求,如有规定工作未完成的,按每项20%的比例扣除;大部分工作未完成的,学院将不发补助。

5、如出现学生未请假离校三天以上(周末除外)仍不知情,且出现责任事故的取消学院一切补助和评优资格。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表二:外国语学院: 学年学期班主任走访宿舍登记表

外国语学院优秀班主任考核量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