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书上小结汇总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书上小结汇总★小结: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小结:
★小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注意:①适用于1‰的税率还有“股权转让书据”。自2005年1月24日起,“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从2‰调整为1‰。
②2006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小结:印花税税目、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表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在税收领域中,小税种是指相对于普通税种而言规模较小、税收规模较少的一类税种。小税种的征收对象一般是某些特定行为、交易或财产,税率通常较低,征收范围较窄。尽管小税种的税收规模相对较小,但它们在税收体系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对小税种的主要种类、特点、征收对象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小税种的主要种类
小税种主要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烟叶税、资源税等。这些税种在税收体系中定位不同,征收范围各异,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征收标准。
1.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特定的法律文件、商业文件及非法律文件征收的一种税收。征税标准一般是以文件所涉及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印花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房地产交易等。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城市房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一般是城市内的房产所有者,按照房产的评估值或面积等指标计算税额。
3.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针对占用耕地进行的征收,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和促进农业生产。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占用耕地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税率根据耕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而定。
4.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价值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调节土地利用和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转让行为的参与者,税额一般根据土地转让所得额和税率来确定。
5. 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机动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进行的一种税收。征收对象主要包括拥有和使用机动车辆或船舶的单位或个人,税额根据车船的类型、排放标准、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初级会计——经济法(小税种)总结
初级会计一一经济法(小税种)
经济法(小税种)重要考点
一、房产税
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2、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3
4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六、关税
附表:税率种类:
七、船舶吨税纳税人: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简称应税船舶)征收船舶吨税(简称吨税),以应税船
八、印花税
1、纳税人
1•订立、领受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2•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提示】
(1)立合同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征税范围
1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提示1】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提示2】对于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供应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应当区分其性质和用途,即看其是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还是代替合同使用的,以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提示3】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提示4】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
在初级经济法学习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各种小税种的基本知识。这些小税种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市场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以经济
法基础其他小税种为题,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小税种及其相关内容。
一、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开采和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它的主要
目的是通过征收税款调整资源配置,保护自然资源,促进节约资源和
可持续发展。以矿产资源税为例,该税种对从矿产资源开采中所得的
利润进行征税,既能够调节资源的开采量,又能够促进矿产资源合理
利用,对于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土地增值税:调节城市土地利用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增值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它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对土地增值所得进行征税,调节城市土地利用和开发,促进土地资
源的合理配置。土地增值税可以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引导开发商按照规
划进行土地开发,并通过税收手段控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保证城市
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契税:规范不动产交易市场
契税是对不动产交易过程中的契约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它的主
要目的是通过对不动产交易行为征收税款,规范不动产市场,防止不
动产买卖过程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契税
的征收不仅能够为国家带来财政收入,同时也能够有效管理不动产市场,促进公平交易和市场稳定。
四、印花税:监管票据市场和证券市场
印花税是对票据和证券交易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它的主要目的是通
过征收税款监管票据市场和证券市场,防止非法活动和损害交易公平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运用时纳税。
〔二〕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托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帮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托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托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根据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理解】实质重于形式
3.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托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托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托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托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托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
价格出售的,为径直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径直出售,需根据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为减削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一、与房、地有关的:房产税(1)、土地增值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3)、耕地占用税(4)、契税(5)
(1)房产税(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纳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房产原值不得减除折旧,房屋内不能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应计入房产原值)
(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减按4%税率征收;
(3)
用于对外投资联营部分,由于该企业承担投资风险,视同将房屋产权转移到被投资方,由被投资方计算缴纳房产税;
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免房产税2、财政拨付的事业单位自身业务范围使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4、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当月缴纳,其他的都是次月开始。
(2)土地增值税(4级超率累进税率,未超过50%的,税率为30%)
判断是够征收依据:房屋是否发生转移且有增值
特殊需要注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征,土地使用权转让征,赠与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通过组织公益捐赠不征,赠与其他人要征;个人互相换房不征,企业互相换房要征。PS: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产进行的投资或者被投资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销、管、财)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6%)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其他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其他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1. 资产税
资产税是对个人和企业所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征收的税收,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在一
些国家和地区,资产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可以用来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在中国,目前并没有全面实施资产税,但一些地方有试点,资产税将是未来税收改革
的方向之一。
2. 财产税
财产税是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财产征收的税费,主要包括金融财产、房地产等。财产税的
征收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再分配的手段。在国外一些国家,财产
税是一个重要的税种,能够为国家财政提供可观的收入。
3.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的一种税收,通常是由地方政府征收。在城市化进程
加快的今天,土地增值税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通过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可以有效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同时也可以为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 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对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和服务征收的一种消费税,它的征收主体通常是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它能够保护国内产业,同时也为国家
财政提供了不可忽视的收入来源。
5. 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对房地产所有者所拥有的不动产征收的税费,它是一种地方税种,由地方政府
负责征收。在我国,房地产税一直是热点问题,目前各地方政府已经陆续启动了房地产税
试点工作,预计未来会逐步全面推开房地产税改革。
6. 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机动车和船只所有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一种地方税种,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车船税的征收可以激励人们减少对机动车和船只的使用,同时也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
小税种知识点归纳总结
小税种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所得税
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家庭和企业等经济组织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所得,按法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因取得报酬、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转让、财产转让、赠与或者处分财产等所取得的所得支付一定比例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从各种经济活动中获得的所得,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交纳税款。
二、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和劳务为载体,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算税款的税收制度。增值税是以在产业链各个环节上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按照一定税率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增值税的征税方式是在销售商品或劳务的环节,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数额,然后在所得的增值额上进行征税。
三、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生产者和进口者销售的某些特定商品或劳务征收的税。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消费税是由政府根据特定商品或劳务的生产和消费情况,以及社会和经济因素制定的,主要用于调控和引导市场经济发展。
四、关税
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关税是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维护本国产业和调节进出口贸易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关税是以货物的价值为基数,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五、资源税
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和消耗所征收的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资源税是由政府为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经济法基础知识总结
经济法基础知识总结
1.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出口关税、房产公司交纳销售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等
〔1〕一般状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公司销售商品房: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企业转让的土地运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土地运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预备
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
【汇票】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首先,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3、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4、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5、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6、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
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
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
[分享]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比例税率1
两种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房产余值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祝-扣除比例)2%从租计征房产租金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2%(或4%)
2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车船税-定额税率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
船舶的单位和个人。(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
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二、征税范围(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
(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摩托车
(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人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货3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济法基础__其他小税种总结
不征
合并分立
【注意】不适用于房地产企业
投资联营
房屋交换
个人互换住房(免征);企业互换(征)
应纳税额计算
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
扣除项目5项
【注意】(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
非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
扣除项目4项
出售旧房
扣除项目3项 【注意】旧房成本按评估价值扣除
出售土地
扣除项目2项
税收优惠
税率
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滑准税
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价格越高,税率越低”
税收优惠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金额少)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没销售)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不包括外国企业)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
税法小税种总结
税法小税种总结
税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体系,用于调节国家财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税法中的小税种,指的是那些相对较少被人们所关注和了解的税种。本篇文章将对一些常见的小税种进行总结,并对其理念、特点和应用进行分析。
1. 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对特定的印制文件和事项征收的一种税收方式。印花税的核心目的是监督和规范印花行为,保护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市场秩序。印花税的相关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票据、证券、不动产等多个领域。印花税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因地区、国家而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印花税的征收对于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征税人依法对房地产单位和个人家庭按照一定方式计征的一种税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房地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房地产税的征收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房地产税的核心思想是公平、合理和可持续的发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
3. 资源税
资源税是指对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资源税的核心概念是对资源的稀缺性进行规范和管理,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税的征收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资
源类型、产量、价格等多个因素。资源税的征收旨在推动资源的可持
续利用,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4.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由雇主按照一定比例向工会提供的一种财务支持。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工会组织的正常运作。工
会经费的征收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密切相关,需要遵循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要点1】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2)税率:1.2%
(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
2.从租计征:
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税率:12%
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
税率:4%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要点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要点3】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
(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1)纳税人:受赠方
(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
(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在现代社会中,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除了常见的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主要税种外,还存在一些被称为“小税种”的税收。本文将对经济法基础中的其他小税种进行总结。
一、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资源税的目的是调节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等。资源税的税率根据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开采难度而定,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从量计税和从价计税两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城市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的房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城建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房产的建筑面积和类别来确定的,税率则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而定。城建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维护所需的资金,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的增值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可以得到增值,当土地转让或者出租时,就需要纳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土地增值额来确定的,税
率则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目的是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防止投机炒作,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四、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买机动车辆的消费者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购买车辆的类型、排量等因素来确定的,税率则根据政府政策规定的不同档次而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目的是调节汽车市场,减少过度的机动车增长,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行效率,保护环境。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其他小税种是指除了常见税种(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之外的各种
特殊税种或少数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的税种。这些税种通常对于个人或企业的财务经营产生
一定影响,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本文将就一些常见的其他小税种进行简单总结。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指政府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款,是以所拥有的房地产为计税基础计算而得
出的税费。房产税收费主要是按照房屋的规模或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每年向房屋的所有者
缴纳。房产税的缴纳主要是针对房屋的所有者而言的。
二、印花税
印花税指的是一种不动产、动产的权利凭证或某些交易合同及法律文件上印章或者手
写的税金。印花税主要应用在银行对客户签发的支票、汇票、保单、凭证、借据、出票人
的票据贴现操作、证券交易过程中、税票的领用与刻印以及不动产转让,包括房产、土地
等等的买卖业务。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因土地出售等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差价(增值)而需缴纳的税费,通常
由卖方所缴纳。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它是指当土地由出让人出让给招标人、业主部门时,由出让人征收的土地出让金。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按照城市房地产的租赁和销售价格收取的一类税费,是在建设城市
市容市貌的基础设施的过程中,政府为市民提供基础公共设施和服务所需要的开支。城市
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不断调整的,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开发商需要缴纳的税额也不同。
五、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国家强制性收取的一种税费,主要是用来维护和提高公路、水路、桥梁
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费用。车船使用税通常是按照车辆的排量进行收取。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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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源税
征税范围
原油
天然原油
征
“人造”石油
不征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天然气
专门或与原油同时开采
征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不征
煤炭
原煤、“未税”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
征
“已税”原煤加工煤炭制品
不征
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纳税期限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四、土地增值税
征税范围
出让与转让
出让(不征);转让(征)
赠与
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通过相关机构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不征);赠与其他人(征)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注意】(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继承是例外的)
(6)居民供热企业
(7)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8)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9)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记忆提示】1-6非经营行为;7-9国家鼓励行为
【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征税机关
海关
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
以各种方式取得车辆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同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注意】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4)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注意:卖方给予的“正常回扣”(折扣)可以扣除
不计入
(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2)货物进口后进行安装维修费用
(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注意:卖方因违约支付的罚款(违约金)不得扣除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计税价格如下:
买卖——成交价格;
赠与——市场价格;
交换——价格差额;
划拨土地出售——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注意】交换价格不相等,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
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整体改制
不征
合并分立
【注意】不适用于房地产企业
投资联营
房屋交换
个人互换住房(免征);企业互换(征)
应纳税额计算
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
扣除项目5项
【注意】(1)判定利息是否明确;(2)印花税不单独扣除
非房地产企业出售新房
扣除项目4项
出售旧房
扣除项目3项 【注意】旧房成本按评估价值扣除
出售土地
扣除Fra Baidu bibliotek目2项
税收优惠
烟叶税
纳税人
收购烟叶的单位(包括受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包括名录内和名录外)、烤烟叶
计税依据
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的10%)
(4)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
(5)电话和网络购物;
(6)“人身”保险合同
(7)图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8)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9)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10)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借款展期”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
谁使用,谁受益,谁纳税,(受益人纳税原则)
【注意】房屋租赁,由“出租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面积×定额税率
【注意】往往与税收优惠结合考核
实际占用面积
【注意】我国国籍以及与我国签订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应税船舶有税率优惠
税收优惠
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自境外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行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非机动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捕捞养殖渔船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用的船舶
减征20%
深水油气田
减征30%
铁矿石
减征60%
煤炭
衰竭期煤矿
减征30%
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
减征50%
【注意】上述优惠不能叠加适用
九、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船舶吨税
纳税人
应税船舶负责人
征税范围
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船舶
计税依据
净吨位【注意】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减半征收
税率
定额税率,按吨位和停靠时间实行复式税率
“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依据
合同类注意
(1)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收入(不包括材料)
(2)租赁合同——租金(不包括财产价值)
(3)运输合同——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
(4)借款合同——借款金额(非利息)
(5)保险合同——保费(不包括保险物价值)
【注意】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征税
税收优惠
免征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
【注意】学校内经营性场所、教职工住房和医院内职工住房不免征
减半征
农村居民建设自用住宅
最低额征
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2元/平方米)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批准
收到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未经批准
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税收优惠
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减按4%的税率征收
注意:(1)不减除折旧;(2)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3)区分以房产投资联营和出租的情形
【注意】前半年自用,后半年出租应分别计算。
特殊规定
(1)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征
(3)厂区内(包括办公区、生活区、绿化带、机场跑道等)——征
厂区外——不征
火电厂:围墙外的灰场用地
盐场:盐滩
林场:林地、防火用地
港口:码头
机场:飞行区、场外的跑道
资金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经营期间金额不变不再纳税,金额增加差额纳税
定额贴花
非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按5元一本贴花
税收优惠
(1)应纳税额不足1角
(2)“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3)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用于“生活居住”的
【注意】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定贴花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进口免,已征出口不退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出口免,已征进口不退
二、房产税(总结)
纳税人
注意1.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注意2.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征税范围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注意】新车船自购入“当月”计征车船税
税收优惠
免税
农业生产、清洁能源、白牌、黑牌、临时入境
减半
1.6升以下小排量节约能源车船
拖船、非机动驳船
七、印花税(总结)
纳税人
书立
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立合同人指合同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领受
领受人
使用
使用人
注意
【注意】“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属于技术合同;
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
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停用期间免征
基建工地临时房屋施工期间--施工期间免征
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
高校学生公寓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
廉租房、公租房
居民供热企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提示】其他为自××ד之次月”起
三:契税(总结)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清算
应当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可以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一:关税总结:(流转税)
纳税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非发件人)
原则:受益人或所有者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 (不是实际的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算
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
计入
(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
(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3)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
征
应纳税额计算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
计税数量
销售——“销售数量”
自用——移送使用时的“自用数量”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煤炭、原油、天然气、稀土、钨、钼)
注意:销售额的确定“除运费外”与增值税相同
税收优惠
石油天然气
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
减征40%
三次采油
减征30%
低丰度油气田
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危房、毁损不堪居住房屋--停用后免征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超过20%的全额征收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3)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期限
自×××之日起60日内
准予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
【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
耕地占用税
征税范围
占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鱼塘、苇田、林地、牧草地、有证的草地等)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税率
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
滑准税
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价格越高,税率越低”
税收优惠
(1)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 (金额少)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 (没销售)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不包括外国企业)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石油行业:采油井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自XXX之“次月”起
六、车船税
纳税人
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
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
辆
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
整备质量(自重)每吨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非机动驳船、拖船(减半)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