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docx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在税收领域中,小税种是指相对于普通税种而言规模较小、税收规模较少的一类税种。
小税种的征收对象一般是某些特定行为、交易或财产,税率通常较低,征收范围较窄。
尽管小税种的税收规模相对较小,但它们在税收体系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小税种的主要种类、特点、征收对象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小税种的主要种类小税种主要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烟叶税、资源税等。
这些税种在税收体系中定位不同,征收范围各异,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征收标准。
1.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特定的法律文件、商业文件及非法律文件征收的一种税收。
征税标准一般是以文件所涉及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房地产交易等。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城市房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维护。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一般是城市内的房产所有者,按照房产的评估值或面积等指标计算税额。
3.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针对占用耕地进行的征收,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和促进农业生产。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占用耕地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税率根据耕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而定。
4.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价值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调节土地利用和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转让行为的参与者,税额一般根据土地转让所得额和税率来确定。
5.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机动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进行的一种税收。
征收对象主要包括拥有和使用机动车辆或船舶的单位或个人,税额根据车船的类型、排放标准、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6. 烟叶税烟叶税是对烟草制品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控制烟草消费和保护公众健康。
烟叶税的征收对象是烟草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税额一般根据销售数量或销售额来确定。
7.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进行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进口免,已征出口不退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出口免,已征进口不退
二、房产税(总结)
纳税人
注意1.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注意2.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清算
应当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可以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一:关税总结:(流转税)
纳税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非发件人)
原则:受益人或所有者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 (不是实际的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算
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
计入
(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
(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税法小税种总结
小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征税的对象划分: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境税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征收的目的划分;财政关税、保护关税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计征的方法划分:从量、从价、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滑动关税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惠制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税率制定划分:自主关税、协定关税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
其中: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但有特例情况:①原按特定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②保税性质进口货物转内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时进口转正式进口,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税率;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税率;⑤溢卸、误卸需征,按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实施的税率,无法查明,按补税当天税率;⑥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它工作差错需补税的,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之日税率;⑧查获的走私补税,按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书上小结汇总
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书上小结汇总★小结: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小结:账簿的设置管理
1.依法成立:领取营业执照
2.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3.从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
4.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及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发票领购簿》
6.发生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后,办理纳税申报
7.如果发生变更,从依法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若要注销:
1.缴销发票,结清税款
2.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办理注销工商登记
★小结:税款征收方式的确定
★小结:多缴税款与少缴税款的原因及税务处理
★小结:欠税、偷税、抗税、骗税的法律责任。
2019年《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2、煤炭(只有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从量征收
以上的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不属于征税范围
1、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后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对象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对个人按市场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税率征收
纳税人将原有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的情况都是从次月缴纳
契税
在境内获得土地、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1、土地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3、以交换方式的,价格不等的,由多付方缴纳契税,价格相等免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以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受益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
在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占鱼塘、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非农业用征税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的200%:土地增值税=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小税种总结
税名
用途
征税范围
税率
计算公式
征税管理
车辆购置税
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自用应税车辆
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
农用运输车
10%
购买:(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0%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
小税种总结
【归纳1】小税种基本概况欢迎下载 2不等价差价计征税种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发生转移)土地增值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步骤:1.扣除项目合计2.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13.增值率=2/1→找税率(记)4.应纳税额=2×税率-1×速算扣除系数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降低有度,提高报批)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证书确认面积or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适用税额×50%(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不能降低,提高有度50%)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车辆购置税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统一税率10%购买自用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注意是否为消费税应税货物)1.2申报价格<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最低计税价格其他自用:自产自用、受赠、获奖最低计税价格→提供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税务机关有权核定4种情况(进口旧;不可抗受损;库存3年;8万公里)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欢迎下载 3欢迎下载 4【归纳2】小税种与纳税期限欢迎下载 5欢迎下载 6【归纳2】小税种的纳税环节及应纳税额公式欢迎下载7【归纳3】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税种欢迎下载8。
2019年注会税法14个小税种总结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 纳税额=计税价格X10% (代征费用:开自已票的 计入,开别人票的不计)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 纳税额=(完税价+关税+ 消费税)X10%。 3、自产自用=同类售价 X10%。 4、其他自用=购置时相 关证明载明的价格X10%。 5、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 价格的情形:不能取得风 置价。购置价低于最低计 税价格。
转、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免 小于等于20%的免征,超过的全部计征。2
(包括母公司以土地房屋向全资子 、因政府征用收回的,免征。3、因城市
公司增资).6、国务院批准的债转 规划建设由纳税人自行转让的,免征。4
1、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
员自用车免税。(提供机
构证明和身份证明)
2、解放军、武警列入武
器计划的车免税。(提供
订货计划证明)
3、设固定装置的非运输
车免税(提供车辆内外观
彩色5寸照)
4、防汛、森林消防部门
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
车。5、回国留学人员用
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
汽车。
6、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
辆自用小汽车。
7、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 8、城市公交企业购置
的公共汽电车免税。
9、购置新能源汽车免税
。10、购置挂车减半征收
房地产小税种
车船小税种
项目 义务人
1、耕地占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的使用权人 :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所有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使用人或
承受方式:第一次占用耕地 代管人。
用于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 3、未确空或权属纠纷的,为使用人。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word精品文档10页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除外),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除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补订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合同◆订立无固定合同情形: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次数应当自2019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时算起)固定期限合同且无以下情形的,续订合同: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欺诈、威迫手段订立合同致使合同无效;追究刑事责任;患病或非因工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因生产经营需要,协商后可延长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加班加点按100%计算、休息日按200%计算、节假日按300%计算(若遇上节假日恰逢是休息日的,安排加班的,按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来计算)◆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延长时间的:计件单价的按150%、200%、300%计算◆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按50%以上100%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按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合同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医疗期期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下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计算方法: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注意: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或治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支付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不满6个月半个月)◆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3倍的数额,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曾任审判员;从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满5年;律师执业满3年◆劳动争议申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1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开庭和裁决基本制度:公开仲裁制、仲裁庭制、回避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工程作业发包方,劳务受让方,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能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应履行营业税扣缴义务◆承包人一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水利工程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的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按揭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情形: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买卖金银业务;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行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银行结算、买入返售证券;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保险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范围◆航空钻井、斟探属于“建筑业”税目范围◆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范围营业税税率◆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5%: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5%--20%:娱乐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交通运输业:全部运营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运输企业自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全程运费-支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建筑业:工程价款+价外费用◆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不含装饰劳务):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纳税人(不含个人自建自用销售)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行为不纳税◆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人工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财务价款和设备价款)◆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罚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价款+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金融经济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全部收入◆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初保业务:保费收入◆储金业务:储金利息◆福利彩票机构:不征营业税(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手续费收入)◆外事服务单位为外国常驻机构、“三资”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收入-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查验费、打单费◆从事无船承运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价款+价外费用-海运费、报关、港杂、装卸费◆旅游业务: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并改有其他旅游企业接团:旅游费用-接团企业旅游费◆广告代理业务:收入-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含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用◆租赁业务:租金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购置或受让原价◆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入-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收入-购置原价◆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适用税率◆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组成计算价格=营业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税收减免◆外商(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不予征收营业税:处置债权重置资产、处置股权重置资产取得的收入(处置实物重置资产取得的收入,该项若是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属于货物的,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入款项凭证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纳税地点◆特殊性:中央铁道运营业务:铁道部汇总在北京申报纳税;合资铁路运营业务(地方铁路运营业务、基建管线运营业务):由其所在地申报纳税;◆航空公司所属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长江轮船总公司所属单位运营业务:各分公司向所在地申报纳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管道运输业务:核算盈亏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中国银联股份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卡跨行信息转接服务的:2019年4月1日起向上海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营业税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期限:1个季度◆保险公司纳税期限:1个月城市维护建设税◆特点:税款专款专用、属于附加税◆纳税人:以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税率: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县城、镇1%◆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纳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教育费附加(与城建税处理基本一致)◆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特点◆实行分类征收、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费用扣除额较宽、计算简便、采取科源制和申报制◆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以及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那谁是人和扣缴义务人◆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论个人是否在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公务员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午餐费补贴除外)、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按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按“稿酬所得”征个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其他特许权◆2019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得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税,否则要征收个税◆股票转让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5%~35%◆费用扣除标准征税项目费用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2000元外籍人士附加减除2800元,即扣除480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扣除200元)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经济法小税种资料整理
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转让房产取得收入-扣除项目)*税率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2.开支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才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税)*0.5‰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契税
我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注: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成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5.使用人.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小税种总结
5
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义务人包括所有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及标准
1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是否属于国家2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是否发生产权转让3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3其他1%
另:1代扣代缴以受托方税率为准2无固定场所,在经营地缴
1免、减三税的同时也免、减城建税
2出口退税不退已纳城建税
同三税(征收只限于在内资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应纳三税行为,不包括出口环节和进口环节)
两者都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计税依据。
2
教育附加
同城建税
同城建税
3%
城建税的考点集中在:1进口不征、出口不退2代征代扣以代征代扣地的税率计算3只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4纳税地点:所在地、经营地、代征代扣地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境内输入点前运保费
需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外的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有关的,应由买方负担的特许权费。5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中获得的收益。
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和临时减免。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予免税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课税数量:综合回收率和选矿比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酌情减免
3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结合)
经济法基础__其他小税种总结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得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得单位自用得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得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得自用土地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
谁使用,谁受益,谁纳税,(受益人纳税原则)
【注意】房屋租赁,由“出租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面积×定额税率
【注意】往往与税收优惠结合考核
实际占用面积
(4资料等费用
注意:卖方给予得“正常回扣”(折扣)可以扣除
不计入
(1)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得“买方”佣金
(2)货物进口后进行安装维修费用
(3)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注意:卖方因违约支付得罚款(违约金)不得扣除
(6)居民供热企业
(7)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得生产用地
(8)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得土地与改造得废弃土地,从使用得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得免税;超过20%得全额征收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得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3)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得,免征土地增值税
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分享]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比例税率1两种计税方法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房产余值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祝-扣除比例)2%从租计征房产租金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2%(或4%)2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车船税-定额税率一、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摩托车(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人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
-货3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印花税:比例定额税率行为税一、纳税人: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初级会计——经济法(小税种)总结
经济法(小税种)重要考点
一、房产税
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2、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3、税收优惠
4、征收管理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税收优惠的特殊规定(部分)
三、契税
四、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五、车船税
六、关税
附表:税率种类:
七、船舶吨税
八、印花税
1、纳税人
2、征税范围
3、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九、资源税
1、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十一、环境保护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十三、耕地占用税
十四、烟叶税。
2019 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 整理
四、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基本规定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我国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二)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了解)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所得来源的确定a)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b)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税目(一)工资、薪金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
包括: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对出租车不拥有所有权: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出租车拥有所有权: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3、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改变为个体工商户:交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承包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拥有所有权,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1)个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小税种论文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论文概述本文以“小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作用与改革”为题,通过对小税种的定义、分类、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了小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二、小税种的定义与分类小税种是指税基较小、税率较低、征收范围较窄的税种。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小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财产税:如房产税、车船税等。
2. 行为税:如印花税、屠宰税等。
3. 特定目的税:如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
4. 资源税: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等。
三、小税种的作用1. 完善税收体系:小税种的存在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税收体系,减轻主要税种的负担,提高税收体系的整体效率。
2. 调节经济:小税种可以通过调整税率、征收范围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微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3. 补充财政收入:小税种虽然税额不大,但积累起来可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助于地方政府开展各项公共事业建设。
4. 体现社会公平:小税种往往针对特定对象或行为征收,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四、小税种存在的问题1. 税收政策不完善:部分小税种政策不明确,税率设定不合理,导致税收征管困难。
2. 征管手段落后:小税种的征管手段相对落后,难以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要求。
3. 社会认知度低:小税种在社会上的认知度不高,容易导致纳税人意识淡薄,影响税收收入。
4. 改革滞后:小税种的改革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五、改革建议1. 完善税收政策:明确小税种的政策规定,合理设定税率,简化征收程序,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2. 加强征管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小税种的征管水平,实现税收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
3. 提高社会认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意识,使小税种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4. 推进改革进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小税种政策,推动小税种改革。
六、结论小税种在税收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通过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征管手段、提高社会认知和推进改革进程,可以充分发挥小税种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要点1】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2)税率:1.2%(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2.从租计征: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税率:12%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税率:4%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要点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4.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5.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要点3】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1)纳税人:受赠方(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1)纳税人:转让方补交(2)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计税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的幅度税率)【要点4】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应征土地增值税:(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2)单位之间房地产交换;(3)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4)房地产的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2.不征土地增值税(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的继承、符合条件的赠与;(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4)房地产的出租、自用、代建行为;(5)房地产的抵押期间;(6)国有企业对房地产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要点5】城镇土地使用税1.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2.征税范围:(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年注会税法14个小税种总结
元/平米。
的按面积分12、按去产能、调结构要求关闭的
3、农村居民占用 企业,停产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耕地新建住宅, 免税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13、国家级、省级
减半征收。其 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自用及无
中,拆迁户,在 偿或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的,免房产税
不超过原面积的 、地土地使用税。14、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
3、质保金有发票可扣,没发票不可扣
。
4、前期工程费、建
筑安装工程 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
接费等不符合清算要求的,核定扣除
。
四、优惠: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
(包括母公司以土地房屋向全资子 率小于等于20%的免征,超过的全部计
公司增资).6、国务院批准的债转 征。2、因政府征用收回的,免征。3
1、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
目
1、增值率小于50%,税率
30%,速扣数0
2、增值率大于
50%小于100%的,税率40%,速扣数5%
。
3、增值率大于100%小于200%的,税率
50%,速扣数15%。
4、增值率大于200%的,税率60%,速
扣数35%
10%
定额,题目给。
1、市区:7%
。县镇5%。
其他地区
(海上石 教育费附
定额税(分优惠税 率和普通税率)
税,免税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6、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
技园、众创空间自用及无偿或出租等
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的,免房产税、
地土地使用税。
7、
高校学生公寓。
、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产权用 于办公,免征。3、城镇职工首次购 买公有住房,免。4、开荒用于农林 牧渔,免。5、驻华使馆等获房,免 。6、受灾重新买房,酌情减免。7 、县以上政府征用后重获新房,省 府酌情减免。8、公租房经营单位购 房作公租房,免。 特殊:1、企业改制原主体持股超 75%且仍承担权利义务,免。2、事 业单位改制原持股超50%的,免。3 、合并分立,投资主体不变,免。4 、破产:(1)债权人获得抵债房 屋,免。(2)非债权人获得房屋且 与100%员工签订3年以上合同,免。 (3)非债权人获得房屋且与30%以 上员工签订3年以上合同,减半征收 。5、县以上政府划转、国有资产划 转、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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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小税种总结
税名用途征税范围税率计算公式征税管理
购买:(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
购置(购买、进汽车、摩托10%
+关税 +消一辆车只征一次;在
车辆购口、自产、受车、电车、进口:(关税完税价格
10%购买之日60 日内申报置税赠、获奖。
)挂车、费税)×10%
纳税自用应税车辆农用运输车[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
税)×消费税率 /1- 税率 ]
乘用车( <=9
1、乘用车、商用客车、摩托车、捕捞、养以每辆为计税单位
人)、商用
殖渔船;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车( 9 人以
军队、武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属于税法中的所上含 9 的客
装警察专单位
车船税
车、货
有车、船
用车船;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
车)、挂
警用车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车、摩托船;免税4、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
车、船舶
位
免税:
1、应纳税额在RMB50 万以下的车船登记证和行驶证所载日期的当月
中国境外港口进
船舶吨
入中国境内港口
税
的船舶
签订合同的纳税人是中国境双方都是印
内书立、领受、花税的纳税印花税使用税法所列凭人,但不包证的单位和个括合同担保
人。
人、证人、
鉴定人
在我国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烟叶税
烟叶的单位烤烟叶
只对生产盐
和开采应税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的单资源税应税矿产品或生位和个人,产盐的单位和人“进口”盐和矿产
品不征
收该税
船舶
采用定额2、在境外购买、受赠、继承等取
税率,按得的船舶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
船舶净吨舶
位的大小3、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
分船)
4、捕捞、养殖鱼船
5、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征
用的船舶
1、若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
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
比列税率
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
用,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
和定额税
花、
率
2、“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合同”属
于“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技
术合同”
比例税,应纳税额 =烟叶收购价款
税率20%
× (1+10%)x20%
1、原油(只限天然原油,不包括
人造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
5%-10%从价征收
2、煤炭(只有原煤、不包括洗煤、
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其他非
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
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从量征
收
以上的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
或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不属
于征税范围
应于海关填发吨税交
款凭证之日15 日内
在。
指定银行缴款。
未按期缴款的,每日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烟叶税由烟草公司负
担,征烟叶税不增加
农民负担
1、纳税人以自产液体
盐加工固体盐,以加
工后的固体盐数量为
课税对象
房产税在我国城市、县1、城市、县1、从价计征纳税人将原有用于生
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城、建制
镇、工矿
区,不包括
农村
2、独立于房
屋之外的建
筑物(围
墙、烟囱、
水塔、室外
游泳池)不
属于征税对
象
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1-扣除比产经营,从生产经营
例) ×1.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之月起,缴纳房产
分割的附属设备部分(暖气、卫税。
其他的情况都是
生、通风、照明、煤气、蒸汽、从次月缴纳压缩
空气、电梯、阳台等)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 =租金收入×12%对个人
按市场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
4%税率征收
在境内获得土契税地、房屋产权的
单位和个人
在境内占用耕地耕地占
建房或从事非农用税
业建设的单位和
个人1、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转
让
2、土地使用
权的转让
(出售、赠
与、交换)
3、房屋买
卖、赠与、
交换
占鱼塘、林
地、牧草地、
农田水利用
地、养殖水
面、渔业水
域滩涂非农
业用征税
1、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
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
2、土地、房屋权的典当、继承、
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
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3、以交换方式的,价格不等的,
由多付方缴纳契税,价格相等免
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经批准转让时,以补缴土地
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受益为计
税依据
1、应纳税额 =实际占用面积 (平方
米 ) ×税率
2、免税:军事、学校(职工住和
按实际占
营利性的除外)、养老院、医院
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
(职工住除外)
用面积一的通知日起30 日内缴
3、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铁
次性缴纳纳税费
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
4、按当地税额减半的:居民户口
所在地按标准耕地,建设自用住
宅
城镇土
拥有土地权的单
地使用
位和个人
税
只对“转让”国有土地增
土地使用权行为
值税
征税且缴纳契税1、凡城市、
1、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园
经营用地,按规定缴纳城镇使用
县城、建制
税
镇、工矿内
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
的不管是国
用之日起满1年开始缴纳城镇使
家拥有还是
用税
集体的都征
3、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
税按实际占
用面积一准次月起缴纳该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房自交付使用
2、建制镇征次性缴纳
收范围为镇
次月起缴纳税;纳税人购置存量
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
人民政府所
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房屋出租、
在地区,不
出借的次月缴纳;出让或转让方
包括镇政府
式有偿取得的先以合同约定交付
所在地所辖
时间的次月,再以合同签订时间
行政村
的次月
1、只对“有偿转让”征收,对继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对“出让”的承、赠与等“无偿转让”不征收项目 50% :土地增
不征收土地四级累进2、计税依据 =转让房地产收入 -税值税 =增值税×50%增值税、营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增值税超过扣除项业税但要交3、承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目的 50%未超 100%:契税不能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
金”扣除× 40%扣-除项目金额
4、允许扣除费用 =利息 +(取得是× 5%
支付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5%3、增值税超扣除项目以内允许扣除费用 =(取得是支付的 100%未超过
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200%:
内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5、房地产:(取得是支付费用+× 50%扣-除项目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以内,× 15%
在销售新房时,旧房不使用该等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式目的 200%:土地增值
税 =增值额×60%扣-除
项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