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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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考点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9中级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考点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级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其他公益活动。

第四条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慈善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慈善工作。

第七条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第二章慈善组织第八条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

第九条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06.28•【文号】主席令[第十九号]•【施行日期】1999.09.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益捐赠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捐赠和受赠第三章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第四章优惠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

第八条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

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学习慈善法 规范慈善捐款运作

学习慈善法 规范慈善捐款运作

学习慈善法规范慈善捐款运作作者:王前进来源:《慈善》2016年第05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称作“社会的第三次分配”。

发展慈善事业,对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发展全面推进中国慈善事业是一个必须的方向,对于当前涌动的慈善冲动以及因慈善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必须从法律上给予保护、支持和廓清,也就是要进行必要的规制。

否则,很可能将会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对人们热心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造成打击。

本文就慈善法部分章节学习,针对规范慈善捐款运作,谈些粗浅体会。

一、慈善募捐的主体资格慈善募捐,是指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募捐。

什么是慈善?个人能不能发起慈善募捐?网络募捐、公益众筹怎么做?慈善具有公益性,是利他的,必须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受益。

为某个特定的陷入困境的个人筹集款物的活动,是利己的,称为“个人求助”。

例如,因为救助受灾居民的需求,慈善组织向社会筹集资金,这属于慈善募捐。

但是个人需要一笔钱治病,向大家筹钱,这是属于个人求助。

慈善法第三十三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有两层意思:第一,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第二,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属于社会救助行为。

简而言之,慈善募捐的发起者不适用于具体个人,但可以公开求助。

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10.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介绍

10.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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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捐赠(略) (三)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l)票据 受赠人接受捐赠后真,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 (2)使用。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 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 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3)管理。 受赠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4)成本。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厉行节约,降低管理成本
[ 2009年真题]
• • • • •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 以下不属于公益事业的是( ) A. 环境保护 B. 扶助残疾人 C. 招商引资 D. 救济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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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 下列事项属于公益事业的是( )。 • A.国家采取措施鼓励风力、大阳能发电产业 • B.为了便于老人的医疗,国家在社区设立老 年病医院 • C.海外侨胞2008年捐资10万余元为贫困地区 修建了“希望小学” • D.为了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国家设 立某假肢企业进行假肢装配
3、对境外捐赠物资的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 的增值税的优惠。 4、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 予支持和优惠。
[ 2010年真题]
•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境外向境内公 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事业非盈利事业单 位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可以减征 或免征的税种是( ) A. 营业税 B. 进口关税 C. 车船使用税 D. 特别消费税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 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慈善事业有狭义广义之分,

我国公益事业现状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我国公益事业现状分析及其应对策略

我国公益事业现状分析及其应对策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公益事业也日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公益事业是指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而进行的非盈利性活动。

它不仅关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尽管我国的公益事业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现状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及时提出应对策略。

一、我国公益事业现状分析1. 公益事业成绩显著近年来,我国的公益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政府及社会各界纷纷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大力发展公益组织,积极推动公益项目的开展。

基金会、慈善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不断涌现,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 公益事业面临挑战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国的公益事业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公益事业的融资困难。

目前,我国的公益事业主要依靠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来维持运转,但资金来源单一,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公益需求。

其次是公益事业的规范化程度不高。

一些公益组织和项目存在管理混乱、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公益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再次是公益事业的影响力不够。

虽然公益组织和项目不断增多,但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不高,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推广。

二、应对策略1. 完善公益法律法规加强公益法律法规的建设,是保障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应加大对公益组织及公益项目的监管力度,规范公益事业的运作和管理,防止公益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建立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公益组织自律,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2. 多元化筹措资金在公益事业的融资方面,应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筹款渠道,推动公益捐赠的多元化。

除了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外,还可以尝试引入社会投资、慈善信托、慈善彩票等创新的筹资方式,扩大公益资金的来源和规模。

3. 加强公益宣传提高公益事业的影响力,需要加强对公益组织及公益项目的宣传和推广。

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开展公益宣传周、发起公益宣传主题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公益事业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益事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法条内容:第九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

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释义内容:【释义】本条是关于捐赠主体可以选择受赠对象捐赠其合法财产的规定。

一、捐赠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多年来,境内境外的捐赠对促进我国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及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境内的捐赠主体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境外的捐赠主体主要有国际组织、外国民间组织、海外华侨华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为更好地鼓励捐赠,保护捐赠人的积极性和合法权利,有必要明确捐赠主体的范围。

捐赠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进行公益事业捐赠的主体。

这里的自然人和法人都是民法上的概念。

1.自然人。

自然人是相对于法人而言的,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不仅包括境内的公民个人,也包括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捐赠具有自愿和无偿的特点,因而判断某一公民捐赠行为的法律后果时,必须考虑捐赠人是否具有法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因而他实施的捐赠需由个人承担法律后果。

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因而由他实施的捐赠行为只有在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才由其本人承担法律后果。

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实践中,一些学校动员未成年学生实施捐赠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样的捐赠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民法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2.法人。

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社会工作法规教学大纲

社会工作法规教学大纲

附件1:《社会工作法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总学时数:_32___ 学分数: _2__ 其中:实验(上机)学时:___0____ 适用专业:_社会工作_ 执笔者 _LXL(讲师/硕士_) 编写日期: 2022-3-1 _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社会工作法规》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课程之一,其是以我国有关社会工作职业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为讨论内容的。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认识社会工作法规在社会工作专业体系中的作用,遵守、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工作法规意识和法规运用能力,提供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水平。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社会工作法规》教学课时32学时,第七学期开设。

在全面介绍我国社会工作法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应特别注意、注重对与社会工作紧密联系的“社会救助、特定人群保护、婚姻家庭、社区矫正、信访调解、优抚安置、公益慈善、民间组织、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法规进行深入、细致、重点的分析、探讨,培养学生运用社会工作法规分析、解决各种社会工作实际案件的操作应用能力,也为学生毕业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学内容必须紧跟国家立法步伐,“与时俱进”。

2、学生应系统了解《社会工作法规》教材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和司法解释文件。

三、课程教学内容 ( 含重点及难点 )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概述教学内容:社会工作法规的概念、特点,社会工作法规的基本内容,社会工作法规在社会工作中的意义,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法规运行中的地位与作用。

教学重点:社会工作法规的特点及其与其他社会工作规范的关系;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法规运行中的作用第二章我国社会救助法规教学内容:社会救助法规概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未成年人救助法规,农村五保供养法规,城镇住房救助法规,法律援助法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法规内容的介绍。

教学重点: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特困未成年人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内容的把握与运用第三章我国特定人群合法权益保障法规教学内容:我国特定人群合法权益保障法规概述,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法规的基本内容介绍教学重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与残疾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主要权利及其如何保护?第四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教学内容:我国婚姻家庭法规概述;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的基本内容介绍教学重点:婚姻家庭中的权利、离婚及其后果;收养的条件、收养及其解除收养后果;继承的条件;婚姻、收养、继承纠纷如何解决?第五章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社区矫正与禁毒法规教学内容: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社区矫正与禁毒法规概述;人民调解、信访工作、社区矫正与禁毒法规的基本内容介绍教学重点:调解的操作,信访的依法处理,社区矫正的内容及其实施,禁毒措施的采取第六章我国优抚安置法规教学内容:我国优抚安置法规概述;革命烈士褒扬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法规、退伍士兵安置法规与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革命烈士的认定,军人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退伍士兵如何安置?第七章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法规教学内容: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法规概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社区建设法规与社区服务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居委会、村委会、社区的关系与性质,社区建设与服务的基本内容第八章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教学内容: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概述;公益慈善事业法规、志愿服务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公益慈善组织、公益事业捐赠、彩票发行与管理,志愿服务的性质与内容第九章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法规教学内容: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法规概述;社会团体管理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基金会管理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社会团体的条件、民办非企业的性质与条件、基金会的条件及其管理第十章我国劳动就业法规教学内容:我国劳动就业法规概述;促进就业法规、劳动合同法规、劳动争议处理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补偿;劳动纠纷如何调解、仲裁和诉讼第十一章我国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法规教学内容:我国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法规概述;公共卫生法规、医疗服务体制法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法规与计划生育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公共卫生法规,计划生育法规第十二章我国社会保险法规教学内容:我国社会保险法规概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法规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五险”的基本条件四、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1、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以讲授为主,以案说法,适时、恰当地穿插部分声像资料;有针对性地组织2次左右的课堂案例讨论。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与出路摘要: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也面临着诸多困境。

主要表现在:民众公益慈善参与率不高、公民的公益慈善观念相对落后、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较差、公益慈善事业行政色彩浓厚、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等方面。

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非理性的社会财富观制约公民公益慈善意识的发展,“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导致“爱有等差”的公益慈善观念,监督不到位造成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政府在公益慈善事业中角色定位不清,政府传统公益慈善思想导致法律法规滞后。

要改善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现状,需要倡导树立理性的财富观,培育公民的现代公益慈善意识,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监督,政府转变角色促进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完善我国的公益慈善法律法规。

关键词:公益慈善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财富观;政府角色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无论公益慈善的社会支持环境、民众的捐赠热情、公益慈善组织的快速发展,都表明了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在不断推进和完善。

但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还存在诸多困境,需要认真分析导致困境的原因并找出对策。

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有所裨益。

一、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境1.民众公益慈善参与率不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与经济的迅猛增长相比,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从2008年起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

按照国际经验,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会提速。

根据这个判断,2008年应该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提速的转折点。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2008年社会慈善捐助的确因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原因一度出现快速增长,捐款额占GDP的比重大约为0.34%。

但是,这种状况如昙花一现,随后几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慈善捐助额度出现不增反降的局面,如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的捐款额分别占当年GDP 的比例为0.16%、0.25%、0.18%、0.16%。

我国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的多数条款都涉及到慈善组织这一概念。

总体来说,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系统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的约束。

目前来看,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在慈善文化氛围并不浓厚的环境下存在着立法不完善、政府作用未合理发挥以及慈善组织自身发展不合理的问题。

对于慈善组织的有效监管要在重视和尊重慈善的法律环境条件下,从健全法制开始,做好与政府慈善工作的衔接,并且需要慈善组织自身的努力来完善其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

只有采取由内而外的监督模式,才能实现我国慈善组织的健康、科学发展。

关键词:慈善组织;监督管理;问题;对策一、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概述(一)慈善组织的概念2016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该法在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

根据该法规定,我国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此外,慈善组织可以有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的组织形式。

(二)监督管理体制及其法律关系慈善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慈善主体依法使用各类监管方式、方法对慈善组织、慈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形成的制度体系,包括慈善监管法制、慈善监管主体、慈善监管方式、慈善监管内容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慈善监管主体方面,政府和利益相关者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

政府以行政权力作为依托,具有权威性,因此其监管也具有执行力。

其次是在慈善监管方式中,随着政府逐渐由管理职能向监督职能的转变,当今政府对慈善组织全面,适度,有效的监督显的尤为重要。

利益相关者一般包括捐助者、受助人及社会公众,其进行的监督方式比较直接。

无论是捐助人、受助人还是社会公众,其都出于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或者社会公益的维护,在法律保护下,积极的对慈善活动和组织进行合法有效的监督。

最后是在慈善监管内容中,各方慈善监督管理主体围绕着慈善资源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不同的监管。

慈善捐赠资金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因此慈善资金的使用必须是公开和合理的。

22年版中级社工师 第10章第2节 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

22年版中级社工师 第10章第2节 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

2022版第十章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第二节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第志愿服务的界定与特征1.志愿服务(1)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2)原则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2.志愿者是指以自己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3.志愿服务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组织形式:主要有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非)、基金会三种;1.自愿性;2.无偿性志愿组织和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不以营利、获取报酬为目的;3.公益性是志愿服务的价值特征,志愿服务行为分为针对特殊群体的帮扶,如残疾人、贫困人口的帮助,可纳入社保体系范畴和为大型赛会和其他大型活动提供服务如奥运会志愿者。

第志愿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高频考点)(一)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1)招募志愿者;(2)可与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签协议,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安全保障措施;(3)做服务记录;(4)可发交通、误餐等补贴;(5)筹集经费;(6)其他;2.义务(1)制定工作、评价制度,建立服务档案;(2)核对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信息,及时予以答复;(3)招募、登记、培训、管理、考核、表彰、志愿者①招募时说明与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②事先告知志愿者即将从事的服务所存在的风险;③开展专门知识、技能培训;(4)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安排与其年龄、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服务;(5)筹集、使用、管理资金、物资;(6)提供服务条件,帮助保障和维权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保险;(7)如实记录信息,录入民政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无偿、如实出具证明;(8)尊重、保护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的尊严、隐私,不得公开、泄露其信息,不得收取报酬;(9)开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服务活动接受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挥;(10)组织开展宣传、交流、合作;(11)向政府报告、公开受赠财物使用、管理情况;(12)其他;1.权利(1)获得与服务相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2)自愿自行开展或参加组织的活动;(3)获得必需的条件保障;(4)获得专门知识、技能培训;(5)拒绝超出范围服务;(6)请求解决问题;(7)有困难优先获得服务;(8)要求信息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露其信息;(9)对组织监督、批评、建议;(10)退出;(11)其他;2.义务(1)遵守管理规定;(2)参加教育、培训;(3)按约定完成服务,因故不能参加,及时告知组织或服务对象;(4)佩戴、使用标志;(5)维护组织形象声誉,传播服务理念;(6)不得收取报酬;(7)尊重服务对象,保护其隐;(8)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9)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宗旨、目的不符行为;(10)其他;第3个考点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规定(高频考点)(一)招募注册志愿者1.招募注册的规定(1)招募(村)居委会、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公共福利机构开展公益活动,可招募志愿者;注意问题①具有民事行为能力;②基本技能、身体素质;③公布服务项目有关信息;④明确告知风险;⑤明确地域范围;⑥信息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⑦招募境外志愿者按国家规定执行;⑧遵守法律其他规定;(2)注册基本流程包括①申请人自愿申请;②志愿服务组织审核;③审核合格,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2.志愿服务协商的规定(1)志愿者、服务组织、服务对象3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2)志愿者与志愿服务组织必须签订书面志愿协议的情形;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②连续3个月以上的专职服务;③大型社会活动;④到外区服务;⑤涉及外籍人员;⑥一方要求;(3)协议款项所包括的条款①服务内容、时间、地点;②参与服务条件;③志愿者培训;④服务成本的分担;⑤风险保障措施;⑥志愿者责任免除;⑦协议的变更、解除⑧争议解决方式;⑨其他事项;1.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服务理念、内涵;(2)服务知识技能;(3)志愿者的权利义务;(4)告知志愿者风险、相关安全知识;(5)其他;2.日常管理内容主要包括(1)服务组织为志愿者建立信息档案或信息管理系统;(2)根据志愿者本人的意愿、时间、能力安排服务活动;(3)为志愿者提供安全卫生保障;(4)根据需要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5)为志愿者办理必要的保险;(6)为志愿者提供服务技能培训、督导;(7)为志愿者做好服务记录;(8)对拒不履行义务者注销志愿者身份;(三)志愿服务记录制度1.基本原则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2.主要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2)服务信息;(3)培训信息;(4)表彰奖励信息;(5)被投诉信息;○3.基本程序(1)采集;(○2)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3)记入无异议的,记入志愿服务记录;4.志愿者记录的管理和使用(1)保存与保密长期妥善保存服务记录;(2)转移与共享经本人同意,志愿服务记录可在其加入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间转移和共享;(3)提供证明因升学、入伍、就业等原因需出具本人参加志愿者服务证明,要及时如实提供;(4)报送与发布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组织将服务记录情况报送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可委托组织或机构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四)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1.星级评定制度(○1)一星累计服务达到100小时;(○2)二星累计服务达到300小时;(○3)三星累计服务达到600小时;(○4)四星累计服务达到1000小时;(○5)五星累计服务达到1500小时;2.嘉许回馈制度(1)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依托服务记录建立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2)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对有良好服务记录、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3)相关单位在招生、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4)文化体育旅游等场所对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免费或优惠开放;(5)城市公共交通对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惠;(6)商业机构对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3.权益保障制度(1)服务组织因过错给志愿者造成损害的,服务组织者承担赔偿补偿责任;(2)服务对象或其他人员对志愿者造成伤害的,服务组织协助志愿者获得赔偿或补偿;(3)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由服务组织承担赔偿责任;志愿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服务对象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服务组织可追偿;(4)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导致其生活困难的,志愿服务基金会给予资助的情形①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第三方的原因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②因他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而侵权人无法查明、逃逸、无偿还能力的;(5)服务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6)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对象在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4.9个方面的促进措施县级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服务所需资金(1)县级政府制定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指导、帮助;(2)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3)学校、家庭、社会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能力,高校、中职学校将学生参与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服务运营管理;(5)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享受税收优惠;(6)县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服务组织予以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情况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虑要素,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7)县级地方政府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8)县级政府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9)公共媒体做好宣传活动,传播文化,弘扬精神。

公益慈善活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公益慈善活动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公益慈善活动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外部监管与合作
接受政府监管
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 指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
性。
加强行业自律
积极参与行业自律组织,遵守行 业规范和标准,加强与其他公益 慈善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的法律性质
公益性质
公益慈善活动以社会公共 利益为目的,具有鲜明的 公益性质。
自愿性质
公益慈善活动通常基于自 愿原则,参与者自愿捐赠 资金或提供志愿服务。
非营利性质
公益慈善活动的组织者通 常是非营利组织,不以营 利为目的。
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
民事法律风险
涉及合同违约、侵权责任等民事 纠纷,可能导致组织者承担赔偿
个人意义
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可以提 升个人社会责任感,培养 公民意识,实现个人价值 。
国内外公益慈善活动现状
国内现状
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社会参与度 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募捐市场不规范等。
国外现状
发达国家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较为成熟,有着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同时 ,民间慈善力量强大,公众参与度高,形成了多元化的公益慈善格局。
管理不规范
公益慈善活动的管理不规范,如资金 使用不透明、内部监督缺失等,容易 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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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与建议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公益慈善活动管理制度,明确活动的范围、目的、程 序、责任等,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公益慈善活动管理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监管。

中国青年志愿者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青年志愿者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青年志愿者相关政策法规志愿者活动是通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类载体进行活动的。

目前,中国政府对于志愿者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法规、部门政策、团体章程和国家领导人和部门领导人的支持。

这也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和法制化国家过渡时期的特色之一。

1、法规1993年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指出:“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第20章)。

《中国21世纪议程》鼓励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这对于后来一些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基础。

1996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服务”。

自此,社区服务纳入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计划,进一步推动了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的开展。

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规定:“提倡社会志愿者活动和社会互助活动”。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家发展计划和发展纲要,具有法律效力。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倡开展社会志愿者活动是作为建设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提出来的。

1996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少年进步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和‘手拉手’等活动,发扬互相关心、助人为乐的精神”。

不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还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倡开展志愿者活动更多的是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中国21世纪议程》则强调公众参与,这是有所区别的。

在中国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更多的是强调个人和团体的行为修养,自身价值的完善,社会风气的改善等等;而公众参与则是与以往人们把一切都推给政府去做的理念联系在一起的,是强调个人、团体、民间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政府一道去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包括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法规与政策知识框架图

法规与政策知识框架图

残疾军人的抚恤
退伍义务兵安 退役士兵安置 法规与政策 退役士官安置 办法 置办法
其他抚恤待遇
安置待遇的人员范围
安置形式:四种
退出现役的条件 军队干部退休的 条件和待遇 复员安置 转业安置 军队干部退休安 置办法 军队 离退 休 干部 安置 法 规与政策 军队离休退休干 部休养所管理 退休安置
8
第八章 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 本章知识框架
政治权利;文化教
社会保障权

女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方法
育权利;劳动与社 会保障权利;财产 权利;人身权利; 婚姻家庭权利。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特定人群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
未成年人
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与矫治
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与安置办法
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
康复权; 教育权;
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残疾人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法
烈属 抚恤和 优待
抚恤优待的含义 烈士褒扬
对象的认定
抚恤优待对象的 认定
死亡抚恤的对象
军人抚恤优待 法规与政策
死亡抚恤的具体 规定 伤残抚恤的具体 规定
和现役军人死亡性质的认定
死亡抚恤待遇法
残疾抚恤的对象
优待的具体内容 我国优抚 安置法规 与政策 参照军人抚恤执 行的情形
残疾性质的认定
残疾等级的认定
村民会议的性质 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的职能
村民会议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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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 城市社区建设 的目标 实现社区建设目标的条件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城市社区建 设法规与政 城市社区建设 的原则 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扩大民主,居民自治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浅谈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现状

浅谈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现状

浅谈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法律法规现状摘要:近几年,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升温,但由于公益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我国慈善立法滞后已经制约了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正确处理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 促进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关键词:慈善事业; 法律制度; 慈善组织;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人民的人文主义关怀精神不断加强,公益慈善一词在我国不断升温,特别是在5·12大地震和玉树地震受灾严重之后,社会各界的慈善捐赠不断增多,各种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也不断涌现,慈善这一观念也开始在大众群体中得到普及。

但是,伴随着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违反社会公益道德的事件,例如明星“诈捐门”以及吵得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这些事件出现以后,公众对慈善捐赠和相关公益事业的热忱度骤然下降,慈善事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的质疑。

当遇到这些慈善事业中出现的问题之后,我国对其的应对能力还是比较薄弱,而慈善事业的继续发展非常需要法律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尤其是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在初级的起步阶段,虽然慈善的立法工作早已提上了国务院的工作日程,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慈善法来对慈善事业进行规范,在法制范围内对慈善事业各方面进行规制的主要是一些零散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化的法律体系。

“慈”本意是爱,正所谓“慈为爱之深也”;“善”本意是吉祥、美好,后来演化成亲善、友爱。

对于“慈善”在我国学术界还没有确切的法律定义,中华慈善总会的创始人崔乃夫曾经对慈善下定义:慈善是有同情心的人们之间的互助行为。

慈善乃是怀有人类最基础的关怀之情,不图私利的对他人以物质或精神上的帮助和关怀。

而慈善事业通常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爱心救助行为,它通过第三方——以慈善机构为代表的社会中坚力量,根据特定的弱势群体需要,合理配置资源。

22年版中级社工师 第十章 第1节 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2

22年版中级社工师 第十章 第1节  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2

2022版第十章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第一节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考点总结(二)2.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受赠人主要包扩公益性社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发生自然灾害或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可接受捐赠;(1)3项权利①受赠人的给付请求权经公正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了请求交付;②受赠人财产的保护权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③受赠人财产的处置权Ⅰ受赠人一定要按捐赠人的意愿处置捐赠财产;Ⅱ不易储存、运输、超出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受赠人征求捐赠人意见后,可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Ⅲ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团或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或按捐赠人意愿去做公益事业,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2)4项义务①妥善管理受赠财务Ⅰ受赠人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Ⅱ公益性社会团体按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Ⅲ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②定向使用受赠财产Ⅰ公益性社会团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Ⅱ对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及时用于救助活动;Ⅲ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将受赠财产用于发展本单位的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Ⅳ受赠人与捐赠人应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确需改变用途,应征得捐赠人同意;Ⅴ受赠人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的,征求捐赠人的意见收回,由县级以上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③告知公开并接受监督捐赠人Ⅰ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按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单位印章;Ⅱ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予以开具;Ⅲ捐赠人可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政府相关部门按时报告,接受监督Ⅰ受赠人每年度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可对其财务进行审计;Ⅱ海关对减免关税的捐赠物进行监督、管理;Ⅲ县以上侨务部门参与对华向境内捐赠使用与管理的监督;社会受赠人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④协助捐赠人办理捐赠相关手续境外捐赠物Ⅰ境外捐赠人捐赠的财产由受赠人办理入境手续;Ⅱ捐赠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物品,由受赠人办理许可证申领手续,海关凭许可证验放、监管;捐赠的公益事业项目由受赠单位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捐赠的5项特别规定1.订立协议捐赠人与受赠人应签订捐赠协议,对项目资金、建设、管理、使用等细节作出约定;2.按章办理(1)项目审批手续由受赠单位办理;(2)施工过程由受赠人单方组织或由受赠人与捐赠人共同组织;3.竣工通报竣工后,受赠单位向捐赠人通报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留名纪念(1)捐赠人可留名纪念;(2)捐赠人单独捐赠或主要出资兴建的可由捐赠人为该项目命名,并报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经批准后才可使用;5.优惠支持当地政府给予支持和优惠;(○四)捐赠财产的管理使用1.票据受赠人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收据、票据,对受赠财产做好登记造册,妥善保管;○2.使用(1)受赠人应按捐赠人意向定性使用受赠财产;(○2)接受捐赠基金会的年度支出①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总收入的70%;公募基金会同时是慈善组织可是前3年收入平均额的70%;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②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超出当年总支出的10%,应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3.管理受赠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在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可合法投资,及时反馈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接受各方监管;4.控制成本(1)公益性社会团体厉行节约,降低管理成本;(2)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从利息等收入要符合规定标准开支;(○五)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1.税收优惠政策规定(○1)企业所得税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额12%以内的捐赠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②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规定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部分,允许结转后3年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其所得实行捐赠,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捐赠部分,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捐赠支出超过规定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部分,允许结转后3年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与取消(○1)资格认定可申请的基金会、慈善组织、公益性社团条件要求①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9个条件Ⅰ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Ⅱ公益目的不营利;Ⅲ资产及净值归法人所有;Ⅳ收益及结余用于法人设定目的;Ⅴ终止后剩余财产不归属个人和营利组织;Ⅵ不经营无关业务;Ⅶ财会制度健全;Ⅷ捐赠者不参与财产分配;Ⅸ其他;②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税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③基金会Ⅰ在民政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申请前1年年检合格且3A以上;Ⅱ登记不满3年在申请前1年合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以上(含3A);④公益性社团Ⅰ在民政部门登记3年以上;Ⅱ净资产不低于登记资金额;Ⅲ申请前连续2年年检合格,或申请前1年年检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Ⅳ申请前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度总收入的70%或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少于当年总支出的50%;(○2)资格取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①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最近一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的,1年内不能重新申请;②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③存在偷税行为或为他人偷税提供便利;④存在违反该组织章程的活动,或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等情况;⑤受到税务和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警告或1万以下罚款除外;以上情形3年内不能重新申请;3.申请审核程序与要求(1)程序申请Ⅰ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分别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Ⅱ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基金会,可分别向省级、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国地税)、民政部提出申请;Ⅲ经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可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②民政部门初步审核;③审核确认财政、税务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审核确认;④定期公布负责批准的各级政府、财政、税务部门;(2)要求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报送以下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民政部或地方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③组织章程;④申请前相应年度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⑤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结论。

00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00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九章社会工作法规政策与实务内容概览• 第一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二节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 第三节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 第四节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 第五节我国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规与政策• 第六节我国社区矫正、禁毒和治安管理法规与政策• 第七节我国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法规与政策• 第八节我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 第九节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第十节我国社会组织法规与政策• 第十一节我国劳动就业和劳动关系法规与政策• 第十二节我国健康与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 第十三节我国社会保险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各节逻辑及重要性主要领域具体具体节节节对应社工实务重要程度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概述高级大纲不要求了解促进与规范社会工作发展的法规与政策第一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了解社会保障法规与政策第十四节社会保险了解第三节特定人群权益保护(社会福利)儿童、青少年、老人、妇女、残疾人应用第二节社会救助救助应用社会工作开展所依托的主要资源和载体相关法规政策第八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应用第九节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了解第十节社会组织了解其他社会工作实务相关领域法规政策第四节婚姻家庭家庭应用第五节人民调解、信访、突发事件应对了解第六节社区矫正、禁毒、治安管理处罚矫正了解第七节烈士褒扬与优抚安置优抚安置了解第十一节劳动就业与劳动关系企业了解第十三节健康与计划生育医务了解第一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第一部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第二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第三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法规与政策第四部分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法规与政策第一部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要求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的要求的要求要求具体内容统筹规划制定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建立社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制定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构建职业道德体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专业培训三项工程、两项培训、四点要求发展专业教育十一点要求例如: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11点要求)1、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2、本硕博专业学位建设,专业教育与考试相结合3、学科重点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4、发展高等职业教育5、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实践教学6、重点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7、鼓励教师和社会工作者的身份转换8、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程和教材体系9、科研项目支持社会工作专业研究10、社会工作学术团体和平台建设11、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社会工作通识教育二、推动社会工作二、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的使用的要求要求(一)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二)以(二)以基层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城市、乡村、少数民族聚居等社区城市、乡村、少数民族聚居等社区))(三)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民办民办社工事务所、各种社会组织社工事务所、各种社会组织))(四)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五)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工作的要求工作的要求(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1、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社工人才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2、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3、支持重点机构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4、鼓励用人单位聘用持证专业人员(二)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工作(三)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第二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目标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工程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具体目标内容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总量50万/中级5万/高级1万2020年:总量145万/中级20万/高级3万结构不断优化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普遍接受专业培训;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价值伦理、理论知识、方法技术、实务能力、综合素质效能不断增强发挥专业性,为社会建设作出贡献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政策法规、社工服务于管理网络、社工服务组织、专业人才市场、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第三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法规与政策《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及范围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程序与监督管理第四部分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法规与政策《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一、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目标二、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三、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四、发挥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的功能与作用五、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保障体系一、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目标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国发展8万家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满足人民群众专业化、个性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第九章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 与志愿服务 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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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与志愿服务 法规与政策
❖ 第一节 公益慈善事业的法规与政策
❖ 第二节 志愿服务的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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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益慈善事业的法规与政策
一、公益慈善的特点和领域 二、公益慈善组织 三、公益事业捐赠的主要规定 四、彩票和公益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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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捐赠人与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捐赠人
受赠人
1.选择受赠人 权 2.决定权 利 3.留名权
4.捐赠财产适用状况查 询权
1. 接受捐赠
2.实现捐赠财产最大效 用发挥
3.政府机关作为受赠人, 需转交捐赠财产
1.捐赠财产为有权处分 1.通报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义 2.履行捐赠协议
2.出具接受捐赠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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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服务的特点
自愿性 非营利性 无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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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彩票与公益事业的发展
❖ (二) 彩票公益金
彩票发行资金构成: 返奖比例≧50% 发行费用≦15% 彩票公益金≧35%(中央与地方各50%)
❖ (三)彩票对公益事业的促进
❖ 直接的资金来源
❖ 提供人们支持公益事业可的编辑平ppt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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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愿服务的法规与管理 一、志愿服务的特点 二、我国志愿服务的主要规定 三、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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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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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益慈善的领域
公益事业的具体内容----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
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2022年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模拟试卷10

2022年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模拟试卷10

2022年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模拟试卷102022年中级社会工《法规与政策》模拟试卷10单选题(共60题,共60分)1.《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22—2022年)》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的导向是国家发展和()。

A.社会需求B.职业道德C.能力D.业绩2.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 )不能作为公益事业捐赠的受赠人。

A.A市贫困大学生小赵B.A市儿童福利院C.A市艾滋病协会D.A市人民政府3. 刘先生长期以来在某大学以自己的名义设立贫困生奖学金,以支持贫困家庭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后来刘先生身患重病,计划终止与该校的信托关系。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刘先生应当于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内,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告知该高校。

A.10日B.15日C.20日D.30日4.小威和小凤准备结婚,两人在一个单位工作,但家乡不是同一个地方。

根据相关法规,结婚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以当事人的()为依据。

A.工作地B.居住地C.户籍D.学籍5.劳动保障监察的手段不包括( )。

A.日常巡视检查B.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C.接受举报投诉D.起诉用人单位6.劳动保障监察最主要的管辖方式是( )。

A.约定管辖B.上级部门指定管辖C.地域管辖D.属人管辖7.下列条件中,哪些条件下,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A.士官服现役满10年的B.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C.所有被评定为6级残疾等级的D.是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的8.根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法规和政策,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要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下列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军队离退休干部可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B.军队离退休干部可参加一些重大节日和庆祝纪念活动C.军队离退休干部可被安排担任一定的荣誉职务D.军队离退休干部逝世后骨灰盒可覆盖军旗9. 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第一章总则捐赠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有必要制定一部法律。

公益事业捐赠,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增与,其受赠主体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公益性社会团体以及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

公益事业具有特定的含义,其性质应当是非营利的,其受益人是不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公益事业捐赠应当遵循自愿和无偿的原则,捐赠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章共有八条,对本法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捐赠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国家对公益事业捐赠的鼓励措施作出了规定。

第一条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本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制定公益事业捐赠法总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为此,一方面应当鼓励捐赠,让社会上更多的公民和组织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对捐赠活动也要予以规范,明确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要防止假借公益事业的名义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公益事业的行为,从而使公益事业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鼓励捐赠捐赠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捐赠财产是兴办公益事业的重要的物质基础。

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国建国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几乎包办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之老百姓的收入较低,财力非常有限,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间的公益性捐赠活动很不发达,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事业也非常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活动得到很快发展,境内境外的捐赠日益活跃。

目前,境内的捐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公民个人及一些企业、事业组织,向各种基金会、慈善会等公益性组织(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医院、学校捐款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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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 受赠人包括: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社会捐赠接收机构;县级以 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 定的其他组织
• (1)受赠人权利 • 组织救灾捐赠、接受救灾捐赠、追要捐赠款物 • (2)受赠人义务 • 信息公开、予以确认、出具凭证、答复查询
• 38.根据《信托法》,下列关于公益信托的受托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受托人从事信托活动应当是无偿的

B.受托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信托事务

C.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

D.受托人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违法行为
• 73.《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章:公益慈善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3个4分
内容
• 第一节 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 • 第二节 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第一节公益慈善事业法规与政策
• 一、公益慈善事业的界定及公益慈善组织的分类 P236
– (一)界定
• 1.公益事业界定 • 2.慈善事业界定,狭义的包括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广义的还包括教育、
的组织领导。下列关于有关部门和组织在组织领导志愿服务活动方面职责的 说法,正确的有( 2 )。

A.人民团体负责领导全国志愿服务活动

B.共青团组织要不断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

C.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职工志愿服务活动

D.妇联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 (四)信托监查人的权利与义务
– 1.实施法律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 2.认可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 四、救灾捐赠管理的规定p245
• (一)捐赠人和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 1.捐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 (1)捐赠人权利 • 自愿、自主、知情、优惠 • (2)捐赠人义务 • 不得营利、报请备案、合法有据、保质合贵、依法履约
• 五、彩票管理的规定p247
– (一)彩票管理部门的职责
• 1.财政监管 • 2.“民”“体”分管 • 3.“公”“商”维护 • 4.“发”“销”分责 – (二)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 • 1.彩票发行
– 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 彩票,禁止在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 一、志愿服务的界定与特征 P252
– (一)界定 – 1.志愿服务
• 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 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 2.志愿者
• 广义:实施志愿服务的人 • 狭义:经过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从事志愿服务的人,不包括未通过
志愿服务组织从事志愿服务的人
– 3.志愿服务组织
– 加强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 (4)成本
• 二、公益事业捐赠的规定p238
• (四)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
– 1.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 (1)企业所得税
• 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 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2)个人所得税
• 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 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1.自愿性 • 2.无偿性 • 3. 公益性
– (三)志愿服务的发展沿革
• 1949-1980,志愿服务萌芽和初创阶段 • 1981-1990,志愿服务组织初步建立 • 1991-2000,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形成阶段 • 2001-2007,志愿服务项目国际化与本土化同步发展阶段 • 2008- ,志愿服务事业全面发展阶段
– (二)志愿者培训管理p258
• 教育培训内容
– (1)志愿服务理念和内涵,(2)志愿服务知识技能,(3)志愿者权利义务,(4) 志愿者风险和安全意识,(5)其他
• 日常管理
• 三、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规定p256
– (三)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p258
• 1.记录基本原则(及时、完整、准确、安全) • 2.记录主要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
• (二)关于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捐赠
• 订立协议 • 按章办理 • 竣工通报 • 留名纪念 • 优惠支持
• 二、公益事业捐赠的规定p238
• (三)捐赠财产的管理使用
• (1)票据 • (2)使用
– 定向使用 – 共募集金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共募基金,不得低于上一年
基金余额的8%
• (3)管理
• 37.企业家沈某向遭受地质灾害的家乡捐赠20万元为灾民购买食品,与县人民
政府签订了捐赠协议。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与《合同法》有关规定,沈 某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撤销20万元的捐赠

B.查询捐赠款到位后的使用情况

C.同意将20万元改用于购买灾民急需的衣物

D.接受当地县人民政府对其捐赠行为的公开表彰
医疗、健康、科学、文化社会福利等多领域中的互助和志愿服务
– (二)分类 • 1.公益组织分类
– 公益性社会团体 – 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
• 2.慈善组织分类
– 社会团体 – 基金会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二、公益事业捐赠的规定p238
• (一)捐赠人和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 1.捐赠人的权利义务
• (1)捐赠人权利 – 自愿、自主、知情、监督
• 四、救灾捐赠管理的规定
• (二)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 1.使用范围
– (1)解决灾民衣食住行医等生活困难 – (2)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 (3)灾民到他房屋的恢复重建 – (4)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用途 – (5)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其他直接用于救灾的必要开支
• 2.管理使用规定
• 3.权益保障制度 – 要注意志愿者基本权益的保障,其中特别要注意保险的办理
• 四、志愿服务基金的规定p262
– (一)志愿者服务基金来源
• 社会捐赠、政府支持、基金增值收益、其他合法受益
– (二)志愿服务基金的管理使用
• 志愿服务基金的管理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理》等 法律法规执行
• 志愿服务项目,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培训,救助志愿者, 奖励优秀志愿者,其他事项
• 应当订立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1)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身心健康,(2) 连续3个月以上专职服务,(3)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4)到志愿 服务组织隶属行政区域外开展活动,(5)涉及外籍人员,(6)任何一方要 求签订
• 志愿服务协议内容:志愿服务内容、时间和地点、参加志愿服务的条件、志 愿者的培训、志愿服务成本的分担、风险保障措施、志愿者责任的免除、协 议的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方式、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 2.彩票销售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网络,由福利彩票销 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提出方案,分别报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 部门批准后建立
– (三)彩票开奖与兑奖管理(开奖公开公正及时、兑奖) – (四)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收缴,分配和使用,宣传和公告)
第二节 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
• 二、志愿服务中的权利与义务
• (一)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义务p255 • (二)志愿者的权利义务p256
• 三、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规定p256
– (一)志愿者招募注册p256
• 招募注意事项:(1)志愿者民事行为能力,(2)志愿者基本技能和身体素 质,(3)公布于志愿服务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4)明确 告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的风险,(5)明确招募地范围,(6)个人信息 保密,(7)招募境外志愿者依照有关规定执行,(8)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3)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 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 三、公益信托的规定p243
• (一)界定 • (二)设立与终止 • (三)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 1.权利
• (1)取得报酬的权利 • (2)优先受偿的权利 • (3)起诉权利
– 2.义务
• (1)履职义务 • (2)接受检查义务 • (3)报告公告义务 • (4)定向处理信托财产义务
– (1)款进专账,物进表册 – (2)方案备案,接受监督 – (3)调拨调剂,民政主责 – (4)运输仓储,分类执行 – (5)发放公开,有章可循 – (6)物尽其用,保证“时”“效” – (7)审计监督,社会公告
• 四、救灾捐赠管理的规定
• (三)境外救灾捐赠
– (1)表明态度,确定区域 – (2)对口接受,上报备案 – (3)款物入境,分头办理 – (4)免税物资,规范使用
励信息、被投诉信息) • 3.记录基本程序(采集和公示) • 4.记录管理和使用(保存与保密;转移与共享;提供证明;报送和发
布)
– (四)志愿者服务激励保障制度
• 1.星级评定制度 – 五星级评定制度
• 2.嘉许回馈制度
– 利用服务工时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时在就学、就业、就医等 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
• 广义:包括一切经过官方认可或者未经官方认可的以组织形式存在的 实体。
• 狭义: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专门从事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社会团 体
• 中义:包括依法登记的,专门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一、志愿服务的界定与特征 P252
– (二)志愿服务基本特征
• (2)捐赠人义务 – 捐赠行为应当合法并符合公序良俗;捐赠财产应当合法有权处分; 履行捐赠协议
– 2.受赠人的权利义务
• (1)受赠人权利 – 给付请求权;捐赠财产的保护;处置权利
• (2)受赠人义务 – 妥善管理受赠财物;定向使用受赠财产,告知公开接受监督,协 助办理捐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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