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整理的药事管理学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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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章
1、药事管理的宗旨:保证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
2、药品监督管理不得侵害有关药事组织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属于药品监督管理的限制性原则
3、药事管理的方法:行政的方法、法律的方法、技术的方法、宣传的方法
4、药事管理的方法:行政、法律、技术、宣传的方法
5、法律方法的特点是:
阶级性、概括性、规范性、强制性、时效性
6、药事管理学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目前常采用的研究方法: ①描述性研究②发展性研究③评价性研究④原因比较研究⑤实验研究
7、管理的职能包括:
组织、计划、控制、人员配备、领导工作
8、药品的特殊性包括:需要的迫切性、消费者低选择性、两重性、专用性、质量重要性
9、管理的八大要素有:
机构体制、政策法规、人、财、物、时间、业务技术、信息
10、行政方法的特点:权威、强制、时效、单一性
11、经济方法的特点:利益性多样性
12、控制的三个基本过程是:
①确立标准②衡量成效③纠正偏差
13、控制的种类有:
实时控制、现场控制、反馈控制、前馈控制
第三章
◆1、目前我国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的机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药品管理、药事组织管理、执业药师管理
◆3、负责组织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是
国家药典委员会
◆4、药学领域中的质量是指
药品及其药学服务的优劣程度
◆5、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类型包括
抽查性、委托、复核、技术仲裁、进出口检验
◆6、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原则
目的性、方针性、方法性、限制性
7、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性质
专业性、政策性、综合性、实践性
8、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程序
①监督检查②受理与立案③调查与取证
④处罚决定⑤执行与结案
9、药事组织的概念是什么?
10、宏观和微观管理的药事组织有哪些?
11、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方面?包括哪些管理?
12、SFDA各部门主要职能?
第四章
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A(准X)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各是
①中药材②血液制品③中成药④中药饮片⑤西药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目录”分别是
①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可以适当调整,增减的品种数不得超过总数的15%
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制定
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经国家核准
④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⑤由各地参照国家制定的参考目录分别制定
3、《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机构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执业药师的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单位。

5、执业药师执业时应
①遵守社会公德②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
③佩戴标明其姓名和执业药师称谓等内容的胸卡
6、我国对药学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控制制度的产物是执业药师
7、在西方国家的医疗机构从事药学服务的药师是临床药师
8、我国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产物是国内的药师、主管药师及主任药师等
9、在药品生产单位的执业药师,要求到药品经营单位执业的应办理变更注册
10、已注册,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予以注销注册
11、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申请办理再次注册
12、执业药师申请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的,重新申请注册前应办理变更注册
13、执业药师的义务包括
①为病患者提供质量保证的药品和药学服务
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和相应的技术管理规范
③维护病患者的健康利益和其他合法利益
④向公众宣传医药保健知识
⑤不断提高自身的执业素质
14、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006.10.18发布的《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包括
①救死扶伤,不辱使命②尊重患者,一视同仁
③依法执业,质量第一④进德修业,珍视声誉
⑤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15、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有
①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②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③参与本单位对违法事故的处理
④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工作
⑤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
16、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
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17、药学道德规范是用于
判断药学人员思想与行为的统一的标准
18、执业药师的定义是什么?
19、国家对执业药师的管理有哪几方面?具体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20、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执业药师的管理包括哪些?
第五章
1、、构成违法的几个要素是:
①必须是一种行为。

②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

③违法的主体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人或依法设置的法人。

④必须是行为者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过失。

2、由九届人大二十次会议2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的新《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日期为2001年12月1日
3、制定《药品管理法》的目的是
①加强药品监督管理②保证药品质量
③保障人体用药安全④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者的合法权益⑤以上都是
4、药品通用名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
5、2001午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6、医院制制不准在市场零售或变相销售
7、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

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8、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

9、对疗效不明确,不良反应大或其他原因危害人民健康的药品应当
①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②禁止进口
③撤销其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
10、《药品管理法》规定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
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放射性药品
11、《药品管理法》规定下列情形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①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
③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④生产药品所需的辅料
12、《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制售假药行为的行政处罚有
①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
②并处违法制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③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④制售假药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⑤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也要进行处罚
13、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什么是假药?假药的情形有哪几种?
14、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什么是劣药?劣药的情形有哪几种?
15、药品法关于“药品”的定义、包括哪些?
怎样加强药品管理?
16、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通用名的定义。

第六章
1、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2、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3、一、二、三级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各有哪些?
4、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5、药品质量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出的技术规定
6、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逐级、定期报告制度
7、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8、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固定位置在
非处方药标签、说明书和每个基本单元包装印有中文的药品通用名(商品名)一面的右上角
9、《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
①非处方药的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②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③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10、国家基本药物的来源是
①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②上市的新药
③地方标准再评价后的品种④国家批准进口的药品
11、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
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
使用方便保证供应
12、实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意义包括
有利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有利于提高人民自我保健意
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与国际接轨
有利于降低医药费用
有利于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
13、制定药品标准的原则是
①要尽可能反映药品的质量、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②坚持质量第一,充分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并尽可能采用国外先进药典标准
③要了解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
④检验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准确、灵敏、简便、快速”的原则
⑤各种限度的规定应密切结合实际,要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贮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14、药品质量的特性包括
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均一性
15、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16、我国遴选非处方药的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应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17、药品质量的定义:药品质量是只能满足规定要求的需要的特征总和
18、药品标准的定义:药品标准是指国家对药品的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及检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19、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它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20、处方药的定义: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1、非处方药的定义: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2、药物不良反应的含义: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项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3、药品法关于“药品”的定义、包括哪些?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第七章
1、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3、新药监测期自批准该新药生产之日起不超过5年
4、各期临床试验都须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5、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食药监管局通过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共十五章177 条。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将新药注册分类: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为9类,其中前8类为新药注册;化学药品注册分为6类,其中前5类为新药注册;生物制品注册分为治疗用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各15类,前14位为新生物制品。

6、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六个附件,申请药品注册分别按附件分类及资料要求报送:
附件1: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3: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5: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项目
附件6: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说明:除以下情形的新药不设立监测期)
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新的中药材代用品。

4.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中药、天然药物剂型的制剂。

9.仿制药。

7、药品注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材208页)
药品名称;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药品
8、药品命名的原则包括(教材208页)
①药品名称读音应清晰易辨,避免与已经使用的药品相似
②同一药效类别的药品,其名称力求显示这一关系
③凡是易令病人从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和治疗学角度猜测药效的名称,一般不应采用
④药品名称应科学易懂
⑤药品名称应便于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9、药物非临床研究,系指为评价药物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包括:①单次或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②生殖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③致癌试验、局部毒性试验④免疫原性试验、依赖性试验⑤毒代动力学试验及与评价药物安全性有关的其它试验。

10、必须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执行的是:各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试验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11、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药品注册的申请、临床前研究与临床研究、新药的申报与审批、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申报与审批等内容。

第八章
1、药品生产企业开办开办的程序和条件: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范围: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 5年
3、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任的是企业主管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
4、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必须遵守GLP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遵守GCP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 GMP
•中药材生产企业必须遵守 GAP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 GSP
5、《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6、《药品GMP证书》有效期为5年
7、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为1年
8、按《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重新申请认证应提前的时间是: 6个月
9、按《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应提前申请复查的时间是: 3个月
10、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体检1次
11、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与设施必须有:297
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
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
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厂房应按生产工
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同一
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12、药厂生产操作区内: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
不得带入个人杂物;不得裸手操作;废弃物应及时
处理;操作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装饰物。

13、GMP关于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规定是(297)(1)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3)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4)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14、药品生产的批生产记录应(302)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由操作人和复核人
签字。

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15、制定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301)(1)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
(2)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和日期;(3)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
(4)填写数据时应有足够的空格;(5)文件制定、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并有责任人签名。

16、药品生产验证应包括:(300)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产品验证
17、GMP中产品生产管理文件主要有(301)
(1)生产工艺规程(2)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3)批生产记录
18、GMP中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301)
(1)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2)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3)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4)批检验记录
19、药品生产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305)100级、10,000级、100,000级、300,000级
20、解释名词术语: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号、中药材、地道药材、标准操作规程、物料、生产工艺规程、验证
21、《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22、GMP附录规定,中药制剂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止交叉污染和混淆的措施有:(308)(1)中药材不能直接接触地面。

(2)含有毒性药材的药品生产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特殊措施。

(3)拣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它药材。

不同的药材不宜在一起洗涤。

(4)洗涤及切制后的药材和炮制品不得露天干燥。

第九章
1、药品经营企业开办的程序和条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3、药品批发企业的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 3年
4、药品出库必须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5、药品经营企业各库房储存药品的温度、相对湿度?
6、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地面等的间距各是?
7、必须具有质量检验机构的药事组织有:
药品零售连锁、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
8、按照《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批准的商业企业无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只能)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在社会药店,甲类非处方药应由执业药师指导购买、销售和使用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进货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确认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和药品质量
10、药品批发企业的仓库应划分为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等专用场所并设明显标志。

在库药品和非处方药实行色标管理:
11、购进药品应符合的条件有:
①合法企业的药品②具有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③具有法定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的药品④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⑤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12、在库药品的管理:
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该专库或专柜存放并指定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
②怕压商品应该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③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
④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⑤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13、关于药品批发企业的管理,正确的是
①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业务工作,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开办②禁止在药品购销中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③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④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14、药品在库储存要求
①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②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③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④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⑤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
15、国家保护的一、二、三级野生药材各有哪些?
16、验收药品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
包装、标签、说明书
17、药品拆零销售时,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应在药袋上写明:
药品名称,服法、用量,规格,有效期
18、销售药品时,审核、调配处方应该注意:
①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②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③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④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第十章
1、《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的制剂管理:
A、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B、《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有效期是:5年;制剂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照原申请配制程序提出再注册申请。

C、医疗机构有关配制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2、关于处方管理的规定是:
A.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B.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C.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D.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E.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关于处方开具的规定:
A.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B.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C.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D.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E.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关于处方的调剂正确的是:
A.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B.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C.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D.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E.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5、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A.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B.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C.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D.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E.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6、《处方管理办法》关于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调剂按以下规定:
①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②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③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④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十一章
1、下列特殊管理药品的定义: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
2、麻醉药品包括
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和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和制剂
3、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4、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中、西药)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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