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论述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农村土地制度的实施
总结词
强化法制保障,确保制度落实
详细描述
加强农村土地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 完善,明确农村土地使用的权利、义务和 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为农村土地制度 的实施提供法制保障。同时,加强执法力 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侵犯农民土 地权益等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公平 正义。
要点二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案例研究和定量分析等方法, 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进行深入研究。首先,通 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了解农村土地制度 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其次,结合典型案例的调查和 分析,探讨不同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和经验; 最后,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 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04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 的方向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稳定承包关系
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承包期限,让农 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
用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落实承包权益
加强承包土地的权益保护,确保 农民在承包土地上享有充分的收 益权和处置权,激发农民对土地 投资的积极性。
完善承包流转机制
土地流转困难
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完善,缺乏有效的信息平台和中介 服务,导致土地流转困难,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
一些地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够稳定,承包期限短且经常调整,影 响农民对土地投资的积极性。
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 致流转过程中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02
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
土地改革阶段
土地改革阶段是中国农村土地 制度的重要历史阶段,其主要 目的是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结与反思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土地制度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总结与反思,以期为今后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果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
通过确立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的合法地位,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改革后,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灵活性增强,为农户提供了更多的经营机会和发展空间。
农村经济逐渐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元化经济发展,工商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逐渐兴起,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第三,增强了农民的土地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民逐渐意识到土地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不再只是生活的来源。
同时,也加深了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提高了法制意识。
第四,加强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土地、水利等自然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伴随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相关的资源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和落实。
通过土地流转手续的规范化和审批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反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加以反思和解决。
第一,土地流转市场不够活跃。
尽管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出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经营机会,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流转土地信息不对称、流转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制约了土地流转市场的规模扩大和流转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二,农村土地产权保护不够完善。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的确立和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
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
严格执法
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执法力 度,严厉打击违法占地、 违法建设等行为。
提高法律意识
加强农村土地法律宣传教 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养。
农村土地制度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加强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互促进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土地资源,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提供土地资源,实现两者的相互促进。
保护土地资源
土地改革加强了对土地资 源的保护,提高了土地可 持续利用的能力。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土地改革通过市场机制优 化了土地资源配置,使得 土地资源能够更好地服务 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
05
农村土地改革展望
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
土地流转规范化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土地流转将逐渐规范化,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改革措施
宅基地制度改革包括宅基地的申请、审批、使 用、流转等方面,以实现更为科学、规范的管 理。
改革效果
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降低闲置宅基地的数量 ,提高农民的财产权益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
入市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需 求不断增加,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03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 训
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和培训, 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 认知和支持。
THANKS
感谢观看
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为保障农民权益,土地承包关系将长期稳定,并逐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利用方式转变
农村土地利用方式将逐步转变,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农村土地改革是一个长期方案,其关键目标是实现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土地作为农村经济的基础性资源,它的公平分配和高效利用事关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
因此,我认为,土地改革方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土地所有权的明晰化在当今我国的土地制度中,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虽然国家承认农民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界限不够清晰,土地利用权的转让和流转也不够便利。
因此,我认为,明确土地所有权,让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界限更加明晰,可以鼓励农村土地的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和现代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农村土地的流转当前,由于土地开垦和利用手段的不断提高,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面积已逐渐增大。
然而,仍然有很多小城镇和散村的耕地资源利用率偏低,这部分土地资源需要不断发掘。
为此,土地流转必不可少。
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等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平台的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让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确保农民的土地经验权土地改革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政府应重视土地改革的公平性,确保农民的土地经验权得到保障。
对新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尊重与保障,并鼓励农民对土地进行经济效益评估。
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前提,修订政策,提高土地流转的灵活度,并让土地流转具备可行性,增加其绩效。
四、政府参与和考核制定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政府应加强对其参与度和考核制定。
政府有责任进行土地流转平台的管理和经营,让流转阳间的土地资源更易于挖掘和利用,同时,政府还要将土地平台展开来,统计得出的精准数据。
在制定考核机制时,政府应从经济、安全、法律、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注重长远利益和立体规划,确保土地流转的均衡和可持续性。
总结来说,农村土地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有长远规划和稳步实行。
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保证社会效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通过改革来增强土地的利用效率,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思考
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思考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存在问题以及改革思考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推动农村经济、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关键举措。
传统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难以满足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需求。
而改革后的土地制度将有助于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与挑战尽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1. 土地流转问题: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碍。
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规模较小且碎片化,农民之间往往存在互不信任、争议频发等问题;另一方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缺乏规范性和保障机制,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意愿不强。
2. 土地确权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难度和不完善之处。
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复杂,确权程序繁琐,导致耗时耗力;另一方面,土地确权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存在。
3. 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农民的土地利益保障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农民在土地征收、转让等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同时,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认识和保护意识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
三、改革思考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改进:1.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明确流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保障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2. 创新土地确权手段:借助现代技术手段,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确权工作的效率并减少纠纷的发生。
同时,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法规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权属的认识和维权意识。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把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推到了热点。
政府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列入国家长远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更加被重视。
本文从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出发,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最终实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
一、农村土地制度现状1、耕地质量下降,分化加剧当今中国,农村土地仍然是农民和村民的最重要的资源,但耕地质量现在相当低,各种非农投入加剧了农业结构的分化,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大规模的肥料施用,从而对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土地流转弊端多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多次流转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同时,由于制度上的限制和政府管理难以有效实施,导致了流转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违法买卖等行为,使得土地流转过程变得不透明,不公平,不合理。
3、宅基地土地利用不合理目前,宅基地土地利用存在不合理现象,如土地变更不合法、用地面积不规范等,甚至有一定数量的宅基地违法出租出售,这都严重地削弱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优化土地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控制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限制宅基地的变更和出售,提高农村土地的效率利用。
2、加强土地质量管理要加强农村土地质量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引导农民和农村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耕地质量。
3、改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保障,颁布有关法规,明文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流转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的保障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
三、结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改善中国农村的重要举措。
将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作为一个基础,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同时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弊端,建立有效的土地保护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使用制度,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摘要】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问题,对农民、农村和整个国家都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展开探讨。
在我们先介绍了问题的背景,引起了关于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正文部分则详细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现状,土地征用对农民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然后提出了改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建议,包括加强监督机制。
在总结了思考的收获,展望了未来,并呼吁共同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和思考,可以引起更多人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关注,促进相关政策的完善和实施,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农民、影响、问题、原因、建议、监督机制、思考、展望、乡村建设。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是中国农村改革中的重要一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难题。
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改革建议,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2 问题意识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着土地征用程序不规范、程序不透明的情况。
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时,往往缺乏知情权和参与权,导致征地过程中缺乏公正和公平。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尽合理,往往无法真正保障农民的权益。
不少地方政府在进行土地征用时存在恶意低估土地价值的情况,导致农民得到的补偿远低于实际价值。
土地征用后的农民再就业问题也亟待解决。
很多被征用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却没有得到合适的工作安置,导致他们生活陷入困境。
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1.3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浅谈征地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征收的影响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形成的,直接关系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补偿主要是以货币补偿的形式,一次性补偿给农民。单一补偿方式往往难以长期有效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对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1土地征收制度的问题
目前,政府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通过统一年产值、实施综合地价、完善征地程序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但是,土地征收仍然存在征地范围界定不严和补偿标准单一的问题。
⑵非盈利性:被征收的土地只允许进行公共服务、建筑等项目,禁止进行盈利项目。
⑶正当性: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要全方位的考虑被征收人的利益和权利,给他们足够的补偿。
2.2规范征地行为、细化和完善征地程序
为了解决土地征收制度中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听证制度,即在征地前进行风险评估,并举行听证会。政府需详细解释征地行为,使被征地农民能够了解土地的使用、面积、市场价格和相应的收入。
1.1征地范围界定不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没有进行明确界定。
2.4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地分配机制
征用农村土地后产生的土地增值收入,应当顾及三方分配机制。首先,计算土地的实际增值收入,然后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土地增值收入在各方之间的分配比例。在农民集体内部合理分配增值收入。
3通过对征地制度的改革,以使农民的利益最大化
公共征地:缩小范围和合理补偿。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制度的基础。因此,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的政策基础是明确公共利益范围,不能损害农民利益。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近年来,中国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的推行,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
这次改革不仅意味着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关乎农民群众的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启示进行探讨。
一、发展集体经济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过去的改革中,土地集体经济常常受到限制,资源配置不足。
但是这次改革政策对土地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农民可以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农村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
同时,改革还允许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股份合作,进一步鼓励农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
这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二、增加农业生产效益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优质农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得到了更好的实施。
通过土地整治和流转权的确立,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耕地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
这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政府在改革中也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在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农业生产将进一步提升。
三、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机遇。
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民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户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升级。
这不仅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还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同时,改革中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规范和监管也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
四、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在改革中,政府提出了“容缺指标”政策,鼓励农民将宅基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农村集体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这种方式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又满足了农民的住房需求。
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3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目前 农村土 地制 度 存在 的 问题 ,有些 是 制 度本 身的缺 陷造 成 的 , 些是 操 作不规 范 有 导 致的 , 有一 些是 经济社 会环 境变 化 引起 还 的, 从根本上 解决这些 问题 , 必须进一步 稳定 和完 善农 村土地 公有 制和以 家庭 承包经 营为 基础 、统分结 合 的双 层经 营体 制 , 建 一种 构 既能 促进 农村生 产力 不断发 展 、又 能与 现行 土地 制度相 衔接 的适合 中 国国情 的新型 的土 地管 理 模式 和 经营 组织 形 式 。 坚 持 土 地 公有 ,建 立 归 属 清 晰 的 土 地 产 权制 度 。坚 持 农 村土 地 的 集 体 所 有 制 不 动摇 ,就 是要 明 确 界 定 哪一 级 和 哪 些 组 织
文章编号 :6 2 3 9 (0 90 () 0 4 - 1 1 7 - 7 12 0 )5a一 2O 0 对 哪 些 土 地 拥 有 所 有 权 , 以 土 地 所 有 权 并 证 书 这 ~ 法 律 形 式 予 以 确 定 , 而 解 决 产 从 权 人 人 有 份 、但 谁 也 说 不 清 自己到 底 占有 多少 产 权 的 模 糊 问题 , 保 产 权 主 体 明 确 确 到位 。从 目前 现 状 来 看 , 村 集 体 组 织 作 将 为土 地 的 所 有 权者 较 为 合 适 。进 一 步 强 化 农 户承 包 经营 权 , 促使 农 民 真正 享 有 占有 、 使 用 、 收 益 和 处 分 四 权 统 一 的 承 包 经 营 权 , 予农 民完整 的 土地 产 权 , 农 户成 为 赋 使 实在 的而 不 是 名 义 上 的 土 地 主 人 。 建 立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流 转 新 机 制 , 现 农 业规 模化 经营 。可 以在 村 一 级 实 社 区性 经 济合 作组 织 的运 作 下 , 成 区 域 形 性 的 统 一 、规 范 的 土地 使 用 权 交 易 市 场 , 做 好 农村 土 地 市 场 培 育工 作 。主 要 包括 打 破 土 地 的 社 区 界 限 和行 政壁 垒 , 许 土 地 允 使 用 权 在 一 定 范 围 内流 动 ,在 土 地 转 包 、 竞标 和拍 卖 中 , 区内外 的人 员享 有 同等权 社 利; 通过 土 地租 赁 实现使 用权 流转 等 。具体 的实 践 中如 可以 实行 土地 股份 合作制 , 坚 在 持土 地集 体 所有 的前 提下 , 照市 场 经济 的 按 要 求 ,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的 占有 权 、使 用 把 权 、收益 权 、处 置权 进一 步分 开 , 集体 只保 留部 分 收益 权和 最终 处置 权 , 土地 的 占有权 和 受益 权 则分 为 两部 分 , 通过 股份 分红 , 一 部 分 归集 体 所 有 , 一部 分 归农 民个 人所 有 。 村 级 集 体 实行 土 地 的统 一 规 划 和 统 一 开 发 利 用 , 展 适 度 规模 经营 。 发 完 善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规 范 农 村 土 地 管 理 。抓 紧 修订 《 地 管 理法 》 土 地 承 包 土 、《 法》 物 权 法 》 以 及 农村 土 地 相 关法 律 法 、《 规 , 确 原有 农村 土地 所 有 权 主 体 、权 能 明 等 方 面 的 模糊 规 定 , 为深 化 农 村 土 地 制 并
浅析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浅析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摘要: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土地是农民们生活的基本物质保障。
但是随着我国城乡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的管理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只有做好农村的土地管理工作,才能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因此相关政府部门还要加大对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对于土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促进我国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改革1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1无法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征收补偿的前提是保证被征收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从我省的具体情况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土地主要是用来扩大城市面积的,而城市附近的一些农民也不再是单纯地从土地上走出来的,在城市的郊区,很多农业用地已经被废弃。
城郊农民单靠务农获得收入的人数越来越少。
通过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分析,征地补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这些农民在征地后的生活质量不下降。
然而,虽然有部分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加入了社会保障,但由于没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无法保证他们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因此他们不愿被征用。
1.2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相对混乱新中国成立这么多年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多次,虽然政策上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集体进行管理,但实际上在农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十分混乱。
很多荒地现在变成了林地或者耕地,很多过去的林地或者耕地变成了荒地。
但这些却缺乏相关部门的登记和确认,在农村的土地使用中经常会出现村民们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往往最后还得靠乡村干部进行矛盾化解。
还有一些现象是,乡村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侵占一些常年被弃用的土地,甚至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侵占农民们的耕地和林地。
1.3征地补偿指标不准确、不统一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对土地征收进行补偿。
目前,我国的征地补偿规则是:按照被征地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是以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为基础的,土地的年价值是计算补偿的指标。
但由于土地年产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不同,不同地区的年产量差距稍大,因此没有很统一的指标。
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障 ;另 外 ,还 要 将 农 村 土 地 政 策 、 土 地 制度 的改革 纳入 到法 制管理 轨 道 ,
一 使 农 民 失 地 后 补 偿 有 标 准 、 生 活 有 保 睡 参
1 、从 法律 层 面上 解 决农 村非
耕 地 流 转 问题
现 有 的 “ 法 ” 、 “ 地 管 理 宪 土
是 改革 开放提 供 了很好 的发展 环境 ,
我 国 城 市 发 展 的 这 么 快 , 主 要 生 活 条 件 都 发 生 了 很 大 变 化 ,有 的 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农 民 的 居 住 和 题 ,减少其对 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庭 住 房 已 经 翻 建 几 次 ,房 屋 质 量 、 面 而 发 展 起 来 的 , 大 部 分 小 产 权 房 都 集
农村非耕地改革思路
农 村 发 展 之 本 是 土 地 ,农 民 生 活 障 、出 现 问题 有 人 管 ;再 者 ,就 是 要 很 法 ” 、 “ 地 产 管 理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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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 对农 村土 地使 用和管 理进 行 了严 格 予 农 民 补 偿 ,一 般 每 亩 每 年 补 偿 大 米 通 过 将 村 庄 的 合 并 , 进 行 科 学 的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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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持 续 发 展 。 在 城 市 土 地 处 于 极 度 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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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地 发挥 农 村 非 耕 地 的 作用 ,让 这 些 土
张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合 理 的 置 换 , 会 增 究 农 村 非 耕 地 利 用 时 ,首 先 要 考 虑 的 地资源产生更好的经济价值 、社会价值 加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又 盘 活 了 农 村 的 土 是 让 农 民 受 益 最 大 , 在 失 去 部 分 农 村 和环境价值。为此 ,农村非耕地改革的 地 资 源 ,提 高 农 村 的 非 耕 地 的 经 济 价 非 耕 地 以 后 , 农 民 的 生 活 有 长 期 的 保 重点 主 要 突 出 以下 几个 方 面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提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是经济转型的迫切需求,也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本文将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旨在为未来的改革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有效机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制度和确权登记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的自愿意愿和合法权益。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注重保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农民能够依法享受土地流转所带来的收益。
同时,建立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制度,使农民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
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和责任机制,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合同的监管,避免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之一。
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例如,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促进规模经营、特色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同时,土地流转还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农村经济由传统农业向多元化经济发展。
此外,土地制度改革还可以促进乡村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统一的土地管理体系,可以避免农村土地的过度开发和恶性竞争,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合理划定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保护红线,保护重要农用地和生态功能区,确保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提升农村土地价值的创新机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从提升土地价值的角度进行创新。
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市场体系,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有序流转和增值,激发农民的土地资本,提升农村经济的竞争力。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可以引入金融工具和资本运作,提高土地的资本效益。
关于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一、土地征用的概念一般而言,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目地而强制地、并且通常是有偿地取得其他主体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的一种行为。
土地由于其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而成为最普遍的被征用对象。
现代世界各国都建立了为公共利益需要而征用土地的制度。
就所有权而言,这也是所有权社会化的一种必然结果。
在民法上,征用和征收是不同的概念。
征收是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式。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公共权力,以补偿为条件,强制取得他人的土地所有权,他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征收而消灭。
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因公共事业的需要,以给予补偿为条件,对他人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他项权利的利用,待特定公共事业目的完成时,仍将土地归还其所有者,它所针对的是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我国现行立法所规定的土地征用事实上引起了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即在土地征用的名义下,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变更为国家所有权。
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立法上述及的土地征用实际上是一般所说的土地征收。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有偿或无偿地征用或征收财产,这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由于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目的而强制实施的土地权利转移。
因此,它是一种特定的行政行为。
其基本构成要素为:1.公共目的性体现在国家征用(征收)的土地必须为公共利益需要,为公共事业所使用。
这是土地征用的前提条件。
2.强制性表现为国家基于公共目的而行使征用(征收)土地的权利高于其它一切土地权利,任何土地权利人都必须服从于国家的土地征用权。
3.补偿性国家不是无偿取得原所有者的土地,而是必须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从民法的角度而言,土地征用关系中并无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是直接依照法律的规定。
国家行使的征用权是公法意义上的权力。
国家行使土地征用权的过程也就是国家征用土地的过程。
因此,一个国家所制定的如何行使土地征用权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这个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
二、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及问题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建立始于1953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引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的收回或利用调整。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确保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农民权益得到合理补偿的重要制度安排。
由于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一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本文将探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设想。
一、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1. 补偿标准不合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以土地级别为依据,而忽视了具体征收对象的人情需求。
过于注重土地的市场价值,导致征地农户在征收后面临生活困难的问题。
2. 补偿方式单一当前的补偿方式主要采用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容易导致被征收农民补偿款的不合理分配。
货币补偿方式也使得征地后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3. 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有些地方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执行中存在着弄虚作假、非法征收以及农民维权难等问题。
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使得一些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进设想1. 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应当通过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价格、农民人情需求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可以采取差额补偿,通过考察农户的生活情况,将征地农户的情况与周边地区平均收入进行比对,使得补偿金额更加合理。
2. 多元化补偿方式应当探索多元化的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以及其他可行的非货币补偿方式,比如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培训以及转移支付等,以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
3. 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监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征收行为,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与实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作为农村发展的基础,土地改革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探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一、农村土地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改革是指对农村土地制度和土地利用方式进行改革的一系列举措。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和农村人口减少,土地闲置现象日益突出,而农民对土地的流转和土地权益的保护也面临着挑战。
因此,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对于解决土地问题、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普遍较低,土地闲置和农田质量下降的问题比较突出。
通过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可以加强对农田的整治和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生产要素。
其次,农村土地改革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而农民对土地的流转受到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限制。
通过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制度的改革,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民土地收益。
同时,农村土地改革也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最后,农村土地改革对于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通过改革和创新,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实现农村现代化的目标。
农村土地改革不仅要改变土地所有权制度,还要改革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利用的监管。
只有这样,才能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思考和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改革,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思考和探索。
首先,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土地收益分配中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的监管,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一、本文概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保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需要对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如完善法律法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展望未来发展趋势,总结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二、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分析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
下面我们将对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进行详细分析。
在部分地区,农民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往往过度开发土地资源,导致土地利用不合理。
例如,大量开垦荒地、毁林种粮等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一些农民缺乏科学种植知识,盲目使用化肥农药,也加剧了土壤污染和水源污染等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土地流转,但目前来看,土地流转机制仍不够完善。
一方面,许多农民担心失去土地会面临生活风险;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使得土地流转过程存在诸多困难。
这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也影响了乡村经济的整体提升。
在一些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纠纷和不清晰的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或法律条款的不明确性,一些农民无法真正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政府应制定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土地资源。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科学种植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指导,帮助农民解决流转过程中的难题。
分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挑战与机遇
分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挑战与机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既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
然而,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机遇。
一、土地制度改革的挑战1.1 传统观念束缚由于长期的封建传统观念束缚,农民对土地产权意识不强。
很多农民认为土地是祖祖辈辈的产业,是祖先留下来的,认为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靠种地来生活。
这种观念阻碍了土地流转和集约经营的发展,阻碍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
1.2 土地权属多元化问题农村土地的权属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出现了土地证、承包地、抵押地等多种土地权属形式并存的情况。
不同形式的土地权属导致了土地流转不畅,限制了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权益。
1.3 土地承包期限问题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实行的是有限期制,承包期限长短不一,导致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形成稳定长效的生产关系,限制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
1.4 农村土地利益分配问题由于土地利益分配不公平,土地产权纠纷频发。
一方面,少数富裕农民占有大片土地,形成了土地富裕与人口贫困的局面;另一方面,部分农户缺乏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和经营能力。
1.5 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风险,如流转中的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流转费用高昂等问题。
这些风险制约了土地的顺利流转和农村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土地制度改革的机遇2.1 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历史机遇。
乡村振兴战略将农业农村发展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提出了实施产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等目标,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环境。
2.2 城乡融合发展需求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土地制度改革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同时也为城市扩大和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提供了土地资源和产业支持。
对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农技服务农民教育·187·2017,34(24)作者简介:吴艳(1978.9-)女,辽宁铁岭人,本科,铁岭市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管理对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吴 艳(铁岭市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辽宁 铁岭112000)[摘要]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经营的基本基础以及劳动对象,在保证农民权益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是重要内容。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征用了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使得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因此,就农村土地征用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问题解决的策略,旨在优化土地征用效果的同时,维护征地农民的权益。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现如今,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民土地被国家大量的征用,使得农民权利受到威胁,因此必须要对征地农民的权利进行有效保护。
而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不利于被征地农民权益的维护,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优化土地征用的效果。
1土地征用的问题分析1.1土地征用权存在滥用判断土地征用权是否合法的标准是看其是否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只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才能够避免土地征用权利被滥用。
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土地征用的目的是公共利益,但是在实际征用中,公益性与商业性征地相混淆,与土地征用制度的本质不相适应。
土地规划权利是被政府行政部门掌握的,很多土地征用都是商业性的,为获得土地增值收益,政府常常征地,使得被征地人的权利受到侵害。
1.2被征地人的权利地位不明确法律中对土地征用程序有很多规定,但是对于土地征用权利人集体土地成员等的权力地位并不明确,还要求其“不得妨碍和阻挠”[1]。
土地征用是一种合法行为,但是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并不消失。
而在实际征用中,由于被征地人的权利地位不明确,因此其利益维护也存在一定难度,土地征用成为了行政过程。
缺少权利制约,导致权力滥用。
一些地方政府不按照法律程序规定进行征地,以商业为目的低价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在公开高价拍卖获得土地增值收益,这就是行政权利滥用的情况,使得社会财产秩序被破坏,侵犯土地权利人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与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与思考江苏省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在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从土地革命到农村改革,再到农村土地流转,这一系列变革实践不仅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探索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
一、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制度变革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革命成为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重要一环。
在土地革命时期,江苏省实行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通过将地主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打破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
这一变革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也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改革开放以后,江苏省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进一步的变革。
农村改革时期,江苏省积极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农民经济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经济组织体系。
在土地制度方面,江苏省实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将土地分给农民承包经营,实现了土地的稳定流转,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江苏省还注重发展农村经济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江苏省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江苏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通过土地的流转,实现了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村产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还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民的利益。
由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土地流转可能会引起农民的抵触情绪和不稳定因素。
农村土地流转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的支持。
目前,江苏省正在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实践中,江苏省也积极探索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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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革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摘要:三农问题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事
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农村
经济发展。
土地作为农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
土地管理也成为我国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政府应加快
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但是,由于受传统土地管理的影响,农村土地管理体制
中还存在着承包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置换等诸多问题,需要政府予以
解决。
研究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管理效率,解决土地问题,而且对农村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1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回顾
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在一切独立的咨询合同和经营权的前提下,所有权、
合同权利、权利的“分立”的模式。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建设。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某些重大问题的决定”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权益,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提供给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和农民拥有、使用、获利和承包土地流转
和抵押贷款,保证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进一步明晰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
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方面,提
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
权能。
2014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把农民土地承
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的政策要求。
2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征地程序
目前,我国土地征收目的缺乏一个预测过程。
由于这一步的缺失,土地在征
收过程中没有得到检查,导致相关检查部门对土地的公共利益缺乏深入思考,而
过于关注政府或土地征收人的收入,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损害被征收土地的利益。
此外,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人的参与度很低。
在这一过程中,听证只能在权利
人提出建议时进行,被征收人的参与范围也很小。
在补偿实施方案制定前的征收
过程中,被征收人无权举行听证或其他参与行为。
2.2无法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
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征收补偿的前提是保证被征收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受
影响。
从我省的具体情况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土地主要是用来扩大城市面积的,而城市附近的一些农民也不再是单纯地从土地上走出来的,在城市的郊区,很多
农业用地已经被废弃。
城郊农民单靠务农获得收入的人数越来越少。
通过对现行
征地补偿标准的分析,征地补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这些农民在征地后的生活
质量不下降。
然而,虽然有部分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加入了社会保障,但由于没
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无法保证他们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因此他们不愿被征用。
2.3征地补偿指标不准确、不统一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对土地征收进行补偿。
目前,我国的
征地补偿规则是:按照被征地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是以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为
基础的,土地的年价值是计算补偿的指标。
但由于土地年产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不同,不同地区的年产量差距稍大,因此没有很统一的指标。
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一些征地企业普遍采用包干地价法,即征地企业与被征地地沟通确定被征地价格。
但是,这会导致一个直接的后果:可能是在同一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的征地补
偿价格差距很大,所以被征地地区的老百姓期望征地价格上涨,征地单位的征地
难度也大大加大。
2.4赔偿金额小,农民损失大
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对赔偿有明确规定,但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
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另外,直接损失赔偿标准很低。
按照现行补偿标准和农民
人均成本计算,被征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最多只能维持15年以下的生活。
所以对
于一些依靠土地获得生活来源的农民来说,征地意味着失去了最稳定的生活来
源。
3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对策
3.1严格执行征地标准
首先,要确定公共利益具有的特点:⑴共用性,公共利益是人民共有的、一
体的、整合性的利益,并不是单个或小群体的利益。
⑵非盈利性,被征收的土地
只允许进行公共服务、建筑等项目,禁止进行盈利项目。
⑶正当性:在征收土地
的过程中,要全方位的考虑被征收人的利益和权利,给他们足够的补偿。
其次,要吸取发达国家解决这类问题的经验,并联系我国的实际国情,系统
进行分析并找出公共利益的类别。
例如:⑴国家机关和公益性建筑;⑵科学教育
用地;⑶古城文化的保护等方面。
3.2完善征用的步骤
3.2.1组建专业的征用地的评估单位
此机构要和征用单位互不干扰,避免征用单位搞起“一言堂”,被征用者无法
反映自己的意见,权利无法实施的现象发生。
与此同时此单位还要对征收后的工
作进行跟踪监察,确定被征用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的发展,真真切切地造福于群众。
3.2.2确保政府的服务职能,提高被征地人的参与度
为了规范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作用,必须提高民众的知情权,加大土地
征用过程中对每个步骤的监察,禁止官员中出现贪污受贿现象。
若想要征用土地
的项目顺利进行,就一定要对土地征用的每一个步骤多方监督,现阶段国内的土
地征用体系不够规整和完备,要以现在的土地征用步骤为前提,对这项工作进行
严密的规定,提前为土地的征用调查和征地后的权属变化进行登记,完善土地被
征用时的公告内容和制度,并且要切实执行征地补偿和被征用人参与听证会的制度,政府主要部门不仅要参与,涉及到的农民代表也要参与进来,通过农民代表
更多地听取民众意见,然后进行信息公开,将征地过程及相关内容在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实际情况。
3.3及时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方面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它们可以用来改革
税收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用税收代替土地出让金和其他成本,改变地方政府的
收入来源。
简化征收和征收房地产交易增值税,主要从土地出让金的变化;土地
使用税的房地产税由于土地占用过多,税率由土地政府确定。
最基本的原则是公平。
考虑到低收入者的负担,应该给予政府补贴,先征税,再付款,对高收入者
和有剩余土地的人额外征税。
税收收入主要归地方政府所有,中央考虑存一小部
分补充中央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转入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结束语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三农工作的重点,征地制度创新关系到农民土地权益的
保护。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规制还存在一些缺陷。
征地制度在实际应用
中存在着适用范围笼统、法律规避、补偿标准偏低、纠纷解决不力等问题。
要从
明确“公共利益”标准、完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规范补偿费用分配程序等
多方面进行整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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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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